村银龄安康工作汇报(精选4篇)_银龄安康行动工作总结

2021-04-13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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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乡镇银龄安康工程工作情况汇报

乡镇银龄安康工程工作情况汇报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老龄办、县民政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小圩镇和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本着服务老年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真正让惠民工程惠及千家万户,小圩镇“银龄安康工程”在XX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老年人构建起一张坚固的风险防护,保持了银龄安康工程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圩镇位于XX县城西15公里处,五固路横穿东西,水资源丰富,下辖13个行政村,总人口42420人,60-80岁的老人有6620人。XX年,我镇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XX分公司的配合下,共有4481老人参加银龄安康保险,参保率平均达67%,四陈、大圩、大许三个自然村达100%。

二、主要做法

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镇、村成立了“银龄安康”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银龄安康工程”作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的民生工程来抓,将其打造成“群众满意、社会赞扬、政府放心、老人安康”的民生工程、暖心工程。同时选择基础、人脉好的四陈村为试点,以点带面,确保我镇“银龄安康工程”开好头,起好步,并把4月份做为集中开展银龄安康工作的突击月,从认识上、组织上保证了银龄安康行动在我镇的顺利实施。

广泛宣传、政策引导

“银龄安康工程”作为一项正在推广的惠老工程,广大群众还缺少全面地认识。各村通过村广播、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走访入户等方式,宣传“银龄安康工程”总体情况和赔付额度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提高老年人和其子女参保的积极性,让群众从一定程度上知道参加银龄安康保险能减轻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增强了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通过以上措施,营造了有利于“银龄安康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为积极推进“银龄安康工作”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活力,确保银龄安康工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抓执行、人性化服务

在4月份集中活动时,首先抽调精干人员,专门从事此项工作,做好保费的收集和上交,要求各村实时跟踪工作进度,实行五天一通报,对进展速度慢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做表态发言。在15天之内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其次与保险部门真诚合作,精减赔付手续,加快赔付速度,用优质服务质量和诚信赢得老人及其子女的信任。我镇大王村张学胜午季帮助低保贫困户王吉要开农用拖位机收小麦,因操作不慎导致机翻人亡。事故发生后。镇、村两级及时向人寿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本着助人为乐和扶贫救助的实际情况出发,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将理赔款一万五千元打卡发给张学胜妻子,王吉要和张学胜妻子泪流满面的连声道谢。还有薛集村杨云,因骑电瓶车不慎摔倒,在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又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热情地接待了杨云,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将五千余元的理赔金打卡发至杨云手中,杨云在收到款后,真心觉得“银龄安康工程”好,切实减轻了自己的家庭负担,她走到哪里宣传到哪里。这样感人的例子还有很多,截止目前,我镇共赔付37人,总赔偿万元,可以说,用实实在在的赔付金来让群众看到“银龄安康”保险是一项惠民惠老工程,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加强了老年人自愿购买的意愿,为老年人构建更加强大的风险保障体系。

我镇“银龄安康”保险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赔偿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在今后工作中,一定向先进乡镇学习,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县民

政局的指导下,以更高的要求,更好的服务做好2018年“银龄安康”保险工作。

第2篇: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意见

各区县、高新区老龄办,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中国人寿各区县支公司:

2009年,根据省老龄办、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工作安排,我市启动了银龄安康工程。几年来,银龄安康工程受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得到广大老年人积极响应和社会各界热情参与,取得了较好成绩,对于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年

人抗风险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做出了贡献。为进一步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重要意义

截止2012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已达76.89万,占人口总数的18.15%,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日常生活中遭遇意外伤害的概率明显高于其他群体,给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事业和老年人家庭带来了一定压力和经济负担。自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以来,全市共为70多万人次老年人办理了100余万份意外伤害保险,为2000多位老年人进行了理赔,赔付金额877余万元,个人最高赔付金额达4万元,有效地减轻了因意外伤害给老年人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实践证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保障事业发展,能够拓展养老保障渠道,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能够促进养老保障事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提高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能力;能够开辟保险业发展的新领域,增强商业保险的公益性,提高全社会的保险意识,推动服务业的发展。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是新形势下关注老年群体的实际行动,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从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工作议事日程,积极加以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目标

(一)“老年保费、保额和投保对象。银龄安康工程所指的险种为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每份保费20元,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每份保险金额8000元,其中意外伤害死亡及残疾保险金额6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包括门诊费、住院费)。投保对象为全市60周岁至80周岁(含)的老年人。年满50周岁(含)人员也可纳入投保对象。

(二)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包括:乘坐公交车或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均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国寿附加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条款》予以赔偿。因意外伤害引起的并发症除外。

(三)任务目标。今年,各区县(含高新区、文昌湖区,下同)投保率原则上不低于50%,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并保持今后逐年有一定比例的增长,使之成为我市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措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老龄工作部门(机构)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把银龄安康工程纳入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列入考核内容。各级中国人寿公司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把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作为一项中心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重要作用、现实意义以及具体内容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面。坚持深入基层、社区和村居,开展多种形式的讲解和咨询服务。要突出宣传重点,讲求工作实效。通过宣传发动,不断增强老年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子女关爱父母安康的孝心意识,努力形成党政机关积极带头、干部职工率先垂范,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使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三)明确责任分工,提高服务质量。各级老龄办和基层老龄组织,要认真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组织协调、信息交流、社会发动等方面的工作;中国人寿分(支)公司负责具体业务办理、培训、咨询服务,承办有关活动。老龄工作部门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互相配合。要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要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人性化、便捷化”的服务要求,把银龄安康工程打造成“政府放心、社会赞扬、老人满意”的民心工程,真正成为我市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造福老年人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3篇:“银龄安康”理赔需知

银龄安康行动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须知

意外医疗类理赔报销所需一般材料

1、保险合同;

2、出险人,申请人身份证(公司留存复印件); 3、门诊病历;

4、完整住院病历(包括首页,出院小结,入院记录等前五页,若住院病历上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符,可在错误处加盖医院章或主治医师章加以修改);

5、住院发票,用药清单(两者金额需一致),此两项资料的提供分为以下两种:1,出险人无农合或城镇医疗及其他报销途径:提供住院发票原件;2,出险人已在第三方报销过后,提供发票复印件(盖报销单位公章),报销部门分割单原件(加盖报销单位公章),用药清单;

6、意外证明:需写清出险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经过等信息.若在单位出险,由单位出证明;若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大队出证明,若在家中或附近出险由村(居)委会出证明。

意外身故报销所需一般材料: 1、保险合同原件;

2、死亡证明,火化证,销户证明(三者提供两者);

3、受益人(父母,配偶,子女)指定一人作为申请人.其他受益人委托该申请人代为申请,有村(居)委会出具家庭关系证明。

备注: 1、门诊和住院应符合二级及以上医院(县内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境内矿级医院); 2、报销范围依据农合医保报销范围;

3、医疗最高可报6000元,医疗花费低于6000元的,根据实际情况报销,无门槛费,医保农合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百分之百报销;

4、伤残报销:以《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为依据,根据伤残级别对应的比例报销,最少报销1500元,最高报销15000元; 5、意外身故最高赔付15000元。

理赔咨询电话:0561—3225522,0561—3225520 报案电话:95519

濉溪县人寿保险支公司

第4篇:某镇“银龄安康行动”实施方案

XX镇2019年度“银龄安康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保险保障水平,争取尽快实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县覆盖的目标。经研究,对2019年度“银龄安康”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度,全镇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45%以上,争取覆盖率达到50%。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银龄安康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三、保险方案

1、承保公司:中国人寿XX支公司

2、参保人群:凡年龄在50至90周岁的中老年人,均可自愿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50岁以下人员,亦可自愿投保农村小额意外保险,参保实绩一并纳入目标考核。

3、实施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4、保费标准:每份保费缴纳标准为50元,每人最多可购买2份,鼓励有条件的对象购买2份,以增加保障额度,提高保障能力。对于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城乡低保、优抚对象、高龄老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的,保费优惠20%,即40元每份。

5、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为一整年,自保单保单生效日起计算。

6、承保方案:

(1)保险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50元标准):

参保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15000元给付身故保险金;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的,根据保险条款规定的残疾程度对应的给付比例,在15000元以内给付残疾保障金;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报销6000元。

(2)保险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100元标准):

参保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15000元给付身故保险金;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的,根据保险条款规定的残疾程度对应的给付比例,在15000元以内给付残疾保障金;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报销15000元.7、投保方式:

购买“银龄安康”保险的老年人可由单位、团体或者个人到中国人寿XX支公司直接投保或者到所在的村委会进行登记缴费投保。中国人寿XX支公司负责做好收费承保、理赔服务以及政策宣传、条款解释工作;村委会负责做好组织发动、宣传推广、统保办理等工作;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摸底登记、保费代收代缴、报案受理、协助勘验、宣传协调等工作。

(1)政府统保。根据20X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和市民政局(20XX)XX号文件要求,我县去年实施了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统保,2019年将继续实施,对全县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将统一投保。

(2)单位投保。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村委会、村民组或社会爱心人士出资为本单位、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人员或者指定的对象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者部分资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统一参保的,承保公司将适当给予保费优惠。

(3)个人投保。个人可自愿为本人、其他家庭成员或他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时,可到人寿XX支公司投保,也可直接到当地村委会登记购买,填写被保险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手机号码)、住址等信息,保费由经办人代收代缴。由村代收代缴的参保对象,属零星参保的,人寿XX支公司每半月集中承保一次;10人以上批量参保的,人寿XX支公司随时受理,即时办理承保手续。

8、生效日期:

意外伤害保险的生效日期为 :

(1)保费到账的次日(不含政府统保,政府统保为规定日期);

(2)属零星参保的,每月1日或15日生效,即:1-14日收集的,14日承保,15日生效;15日-月底收集的,当月最后一天承保,次月1日生效。

9、理赔服务:

各村委会要广泛宣传老年人意外保险(银龄安康)这项惠民政策,及时将保险期间、保险范围、保险责任、报案方式等告知参保对象。参保对象发生意外后,要第一时间报案或者委托他人报案,并摄录现场视频、照片,留取相关证据。

报案电话:全国统一电话95519、中国人寿XX支公司理赔部XXX、XX、X经理XXXXXX,中国人寿XX支公司团体业务部XXXX、X经理XXXXXX。监督电话XXXX。

四、工作机制

1、工作联系机制:各村委会要确定好日常工作联系人,进行业务对接联系,传送投保信息,做好参保服务、跟踪工作进度、联合宣传报道等各项具体工作。

2、工作督查机制:镇“银龄安康行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工作进行调研督促,推广好的做法,对工作不力的给予指导和帮助。

3、工作奖惩机制:凡完成老龄险覆盖率达到45%及以上的村均给予工作经费,经费的拨付使用由人寿XX支公司确定,向村倾斜,主要用于解决具体经办人员的交通、通信费用。老龄险完成情况将纳入对各村的千分制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将“银龄安康行动”的实施推进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完成任务指标。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实施“银龄安康行动”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了解“银龄安康行动”主要内容,给广大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及安全保障,逐步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保费;所有理赔资金必须通过被保险人的“一卡通”打卡赔付。

要规范保险赔付,各村要安排得力人员从事勘验理赔服务,规范操作理赔程序,对于符合理赔条件的案例,不得拒赔和惜赔。严禁被保险人弄虚作假、骗保以及套保行为,一经核实,将对相关人员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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