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民间信仰工作汇报(精选5篇)_镇民间信仰调研报告

2021-05-01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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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镇民间信仰调研报告

XXX镇民间信仰调研报告

摘要:XXX镇面积大、人口多,宗教发展迅速,农民信徒数量较多。为了妥善完成区民族宗教局的要求,更好地了解我镇农村宗教信仰情况,XXX镇党群办在下辖九个行政村发放了200余份调查问卷并召开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座谈会,对所得信息进行了相关处理后得出了一些结论。

关键词:宗教信仰、民间信仰

一、宗教信仰基本状况研究

(一)信仰教别较多

XXX镇近年来发展较快,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多,为宗教传播催生了有利条件。经调查可知各主要教派(佛、道、伊、天、基)在我镇内均有教众。

(二)信仰人群松散

通过调查发现,虽然我镇许多村民是教徒,但是他们所信仰的宗教组织并没有严格的管理条例,对教徒的要求也很不明确。村民参与民间信仰活动比较随意,参与者有一定的组织性,但组织观念及程度不高,组织意识淡薄,信仰人群比较松散,仅有部分村民能说得出一些要求和管理条例。

(三)参与者带有明显的目的性

调查中发现,村民信仰宗教的原因大部分都是消灾免祸,保佑平安。对于那些不信仰宗教的村民,他们不信仰宗教的原因如下:“我不相信宗教能够保护我,我更愿意相信自己,相信科学。”“我感觉神灵很虚无,是不存在的,凡事都有其发展规律,并不是谁能左右和控制的。”

(四)宗教活动内容

在被问及村民开展活动的情况和活动内容时,有很多村民表示每个月开展1 到2 次活动,活动内容比较单一,而且活动只有部分人会去参加,并没有很严格的要求。

(五)有关民间信仰情况 我镇有部分村民家里供奉着神像,主要是财神和观音菩萨。村民供奉神像的原因和信仰宗教的原因相似,希望能够财源滚滚,提高生活水平,另外就是能够保平安,消除灾难。

二、加强对农村宗教信仰活动的正确引导

通过此次调研,发现我镇对宗教信仰的管理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参加人员较多,信仰人群松散,参与者带有明显的目的性,针对以上情况XXX镇政府决定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

(一)从农民自身提高对宗教信仰活动的认知能力

1、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多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民间信仰本身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功利性、目的性等特点,因此提升村民对宗教信仰的认知水平显得相当重要。加强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刻不容缓。

2、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宗教信仰活动

村民文化水平低,对是非的分辨能力较弱,遇到一些解决不了的难题或挫折时,总是寄希望于冥冥中的神灵相助,不知不觉地助长了民间信仰活动中的一些消极成分的扩大、蔓延。村民要辩证地看待和充分地认识民间信仰活动,不断增强真假及是非的辨识能力,避免迷信、盲目跟从;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科学的世界观、理性的道德观。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民间信仰活动中的积极和消极成分并合理取舍,理智对待。

(二)要加大引导和监管力度

1、宣传、帮助、教育村民正确区分迷信与宗教信仰的界限。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起到带头示范作用。驻村干部要勤下乡并带动村委会成员及各组队长,组成帮教小组。小组成员要深入田间地头以发生在村民身边的实际例子结合宣讲资料对村民进行无神论教育;进行科普知识及法律知识的教育。帮助村民充分认识并正确区分迷信与宗教信仰的界限

2、制定相关办法,做好规范引导。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宣传、教育、帮助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一些行之有效的规定、办法,对村民参与民间信仰活动的方式、范围等进行规范、引导。驻村干部、村委会成员要带头学习,有针对性地向村民进行讲解。

3、坚决取缔以民间信仰活动为幌子的迷信活动。

当前农村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政治情况较复杂,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民间信仰活动作掩护,幕后从事迷信活动以牟取钱财,扰乱农村社会秩序。镇政府、村委会、文化站等有关部门将携手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行动,镇派出所将针对实际情况向各村下派驻村警务人员。对屡教不改的迷信从业人员要按相关法律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结语

农村信仰活动参与人员较多,涉及面较广,如果疏于管理和引导,容易导致民间信仰中的消极因素向迷信转变。积极发掘宗教信仰作为一种传统文化资源的现代价值,剔除其中的消极和迷信成分。我们会尊重农民正当、合理、合法、健康的宗教信仰,对宗教信仰中的积极成分要加强管理、加强引导、正确引导、有序引导、规范引导;对于利用宗教信仰从事迷信活动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整治、抵制、打击、取缔。在全社会大力提倡构建和谐新农村的时代,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更好地利用民间信仰活动中的积极、健康因素,更加有效地发挥民间信仰的社会作用、文化作用,认同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更好地服务。

第2篇: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安全工作汇报

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

安全工作汇报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为确保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各项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方案》和《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春节、元宵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安全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全区宗教系统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领导,成立了以社会事务局局长彭建辉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社会事务局主任科员林文奕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局干部张燕林、民间信仰场所系统负责人林自弟、佛教系统负责人曾亚尾、基督教系统负责人黄靖、三一教系统负责人郑文钦、道教系统负责人郑金永组成。

二、加强宣传,普及安全意识

春节、元宵节日时间跨度长,宗教活动场所举行活动比较多,针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例如:组织观看全国火灾典型事故案例(消防部门发放的光盘)、张贴消防安全教育图片、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三、开展排查,扎实做好重点防范工作(一)、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排查整改范围 1、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2、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工作。3、大型宗教活动安全工作。4、宗教活动场所翻扩建安全工作。5、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工作。6、宗教节日期间安全工作。7、宗教旅游景点安全工作。8、其他安全事项。

(二)、有针对性的做好重点防范工作

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原则上不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确实要举行活动的,要求尽量控制规模、人数和时间,并要求按程序进行报批,事前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以防发生意外。严格按照《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方案》和《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文件要求,重点对用电用气和明火等消防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安全管理,确保“两节”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补缺补漏,做好安全隐患整治和迎检工作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求必须进行补缺补漏,对于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以迎接区、市两级安全工作抽查。

四、存在不足之处

我区地处沿海,受几千年封建思想影响,信徒数量居多,宗教活动场所规模数量庞大,其中在册登记的有101座(佛教41座、道教25座、基督教5座、三一教29座、民间信仰场所1座),还有大量未登记场所,由于地处农村偏远地带,信徒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宗教场所开展各种活动频繁,再加大量外地返乡人员回家过年,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活动时规模相对较大,参加人员较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我区机构尚未健全,人员较少,平时日常检查督促较少,个别宗教活动场所重视不够。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相信,在市民宗局直接领导和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下,加大宣传,突出重点,普及知识、增强意识、规范管理、整治整改、群防群治、检查督促、总结交流,坚持以防为主、防控结合,重点做好各项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我们相信能够确保春节、元宵两节期间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平安和谐。

第3篇:高亭镇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应急预案

高亭镇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崇福庙)老爷祭祀期间

安全应急预案实施方案(草案)

崇福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委会根据你们联席会议关于2011年1月11日(正月初八)晚老爷祭祀活动期间安全等问题召开的分析商议会议及人员分工情况,为使本次老爷祭祀活动预约800—1000余人集会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人身财产安全,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作了专题研究,原则同意,并根据庙管会人员分工情况又作适当调整和补充,务必按方案要求操作,各负其责,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安全进行。应急预案方案制定如下:

一、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 总负责:徐亚素

责:镇党委

徐宇伟(***

662630)

庙管会

高兆五

高庆伟

镇党委

毛德成(***

667302)

二、任务分解

1、秩序维护组:30人

长:虞

庙管会:高兆五等10人

成员:公安、镇机关、村民、庙管会成员

责:1)维护香客、游人的秩序与安全;2)监管香客、游人进香高峰期间香烛的安全和道路畅通工作;3)监管集会人员按照祭祀仪式实施方案的秩序、通道畅通要求做好各职工作,并做好其他方面的安全工作,确保本次活动有序顺利进行。

2、消防、用电、交通安全组:20人

长:唐军世

庙管会:沈国华

高益仁等10人 成员:公安、镇机关、村民、庙管会成员

责:1)香烛、鞭炮、厨房的火种隐患监管,做好香烛、鞭炮使用点的明细标志,认真做好消防器材的质量检查和如何正确使用;2)做好原用电线路的检查与维修、新用电线路请专业人员规范操作,用电总闸要有专人值班;3)劝阻香客做到电瓶车不进庙,如有庙外停靠,要做到专人管理,其他车辆不准进入崇福庙小路,做好路口监管工作。

3、食品、卫生应急组:100人 组

长:舒良宏 庙管会:章银儿等20人 医务人员:高

成员:镇机关、庙管会成员

责:1)做好祭祀期间食品、饮用水、用餐餐具的消毒等公共安全检查监管工作;2)做好祭祀期间香客、游人突发性疾病的医疗应急救助和公共卫生的安全工作。

4、其他工作人员:60人 财

务:邵亚芝等10人 佛

事:於亚儿等15人 寿

堂:高庆伟等10人 香烛供应:王凤美等15人

实物接纳:罗福良

虞元法等10人

报送:县委统战部、县宗教局 抄送:崇福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中共高亭镇委员会办公室 高 亭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5日

第4篇: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

安全工作汇报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为确保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各项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方案》和《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春节、元宵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安全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全区宗教系统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领导,成立了以社会事务局局长彭建辉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社会事务局主任科员林文奕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局干部张燕林、民间信仰场所系统负责人林自弟、佛教系统负责人曾亚尾、基督教系统负责人黄靖、三一教系统负责人郑文钦、道教系统负责人郑金永组成。

二、加强宣传,普及安全意识

春节、元宵节日时间跨度长,宗教活动场所举行活动比较多,针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例如:组织观看全国火灾典型事故案例(消防部门发放的光盘)、张贴消防安全教育图片、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三、开展排查,扎实做好重点防范工作

(一)、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排查整改范围

1、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2、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工作。

3、大型宗教活动安全工作。

4、宗教活动场所翻扩建安全工作。

5、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工作。

6、宗教节日期间安全工作。

7、宗教旅游景点安全工作。

8、其他安全事项。

(二)、有针对性的做好重点防范工作

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原则上不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确实要举行活动的,要求尽量控制规模、人数和时间,并要求按程序进行报批,事前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以防发生意外。严格按照《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方案》和《莆田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文件要求,重点对用电用气和明火等消防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安全管理,确保“两节”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补缺补漏,做好安全隐患整治和迎检工作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求必须进行补缺补漏,对于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以迎接区、市两级安全工作抽查。

四、存在不足之处

我区地处沿海,受几千年封建思想影响,信徒数量居多,宗教活动场所规模数量庞大,其中在册登记的有101座(佛教41座、道教25座、基督教5座、三一教29座、民间信仰场所1座),还有大量未登记场所,由于地处农村偏远地带,信徒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宗教场所开展各种活动频繁,再加大量外地返乡人员回家过年,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活动时规模相对较大,参加人员较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我区机构尚未健全,人员较少,平时日常检查督促较少,个别宗教活动场所重视不够。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相信,在市民宗局直接领导和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下,加大宣传,突出重点,普及知识、增强意识、规范管理、整治整改、群防群治、检查督促、总结交流,坚持以防为主、防控结合,重点做好各项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我们相信能够确保春节、元宵两节期间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平安和谐。

第5篇:霞浦街道民间信仰点安全工作责任书

霞浦街道民间信仰点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加强民间信仰点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集体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明确民间信仰点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根据霞浦街道二级宗教管理工作职责,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目标

做好民间信仰点活动场所内建筑设施和信仰活动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做到四个“不”,即场所内不发生因组织管理不善造成人员死伤和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人员死伤的重大事故,不发生因管理不当引起的民间信仰活动中的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民间信仰点新建、扩建、重建行为。

二、行政村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民间信仰点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村委会民间信仰点安全工作责任人。

2、加强对本村内民间信仰点活动场所的管理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对安全不合格的场所要坚决予以整改或关停。

3、坚决制止和严防民间信仰点进行非法新建、重建和擅自扩建、迁建活动。

4、关注活动场所的人员来往,严防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活动,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和上报。密切关注本村内民间信仰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场所各类活动有序开展,安全进行。

5、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

三、信仰点职责

1、民间信仰点负责人是本场所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管理人。要建立健全场所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把安全工作作为管理内容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落实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场所负责人必须经常组织全体场所管理人员和信众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保卫队伍建设,落实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安全责任到人。

2、民间信仰点殿堂内禁止点燃香烛,夜间场所内应熄灭明火,关门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检查。必须按照公安消防安全的要求,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范。必须定期对房屋安全、消防设施及电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危整改。必须确保场所出口疏散通畅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场所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民间信仰点的各类活动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不搞迷信活动和邪教活动,严禁非法宗教活动,不得搞大型活动,只允许本地信众搞一般性的活动,不得常住和外聘教职人员参与管理和主持信仰活动。

4、民间信仰点原则上保持现状,不准新建、重建、扩建、迁建,如房屋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确需修缮的,要按规定报街道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

5、要积极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场所更换负责人时,本责任书一并移交,并继续生效。

以上各项规定,民间信仰点保证坚决遵守,如有违反,立即关闭整改,直至取缔,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街道、村、民间信仰点各执一份。

____街道 ____村 民间信仰点:___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____ ____ ____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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