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生育工作汇报(精选8篇)_违法生育清查工作总结

2021-05-10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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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江门城镇违法生育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区于3月开始全面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收到上级通知后,我区立即成立了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研究制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惠红同志担任组长,区委区府、区纪委、区公检法、区人口计生等部门领导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口计生局。各镇、街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召开会议,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3月12日,我区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各镇、街,各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区人口计生局局长许彩华就专项行动作了详细的部署。领导小组在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后,制定并公布了详细的工作措施,包括举报奖励制度、处理办法,宣传方案等,并已及时下发至各镇、街。

三、广泛宣传发动,使行动家喻户晓。我区各地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一校二室三栏”等宣传阵地,结合中央和省《决定》及《实施意见》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大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及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邮箱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投诉。区人口计生局制作了2000份54cmX39cm的《关于开展城镇违法生

育专项治理行动的通告》分发至各镇、街户外张贴,各镇、街自行印制了近十万份《通告》张贴在各居民楼、住宅小区,发放到各家各户,利用在本地电视、电台反复刊登和滚动播出举报通告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在全区形成了强大的依法依纪查处违法生育的舆论声势。

四、认真登记核实,严肃查处。自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来,我区已收到群众举报违法生育案件5宗,自报1宗。经领导小组研究分析后,立即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并力争尽早、及时处理。

五、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我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借专项治理行动的有利时机,摸清底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计划生育档案卡册以及计划生育统计报表,促进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目前我区专项治理行动正在继续全面开展中。

第2篇:无违法生育证明

无违法生育证明

兹证明育龄妇女姓名,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户籍地

。丈夫姓名:,身份证号

码,婚姻状况

,户籍地。

结婚登记年月,生育情况:第一孩姓名

(出生年

性别),第二孩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第三孩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现已落实避孕节育措

,该夫妇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超生行为。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镇(街道)计生办经办人:

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镇(街道)计生办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

1、本证明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出具,办公室电话(区号+电话号码)必须填写,以备核查联系,并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有效,否则视为证明无效。

2、所有项目必须填写,不能为空,涂改无效。

3、此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有效。

第3篇:违法生育调查笔录

湄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违法生育案件调查笔录

调查时间:年月日

调查地点:调 查 人:、记 录 人:被调查人:性别:

调查内容:我们是抄乐乡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今天,我们代表湄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你涉嫌违法生育的情况依法进行调查,请你配合并如实回答我们的问题。

姻情况?

第4篇: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总结

2011年度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总结

2011年以来我县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且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共查处了5例富人违法生育案件,收取社会抚养费54万元,现将今年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我县成立了查处富人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县组织部、县宣传部、县人社局、县人口计生委、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城市规划建设局、县房管局、县工商局等单位负责人和县公安局分管计生工作领导、法院执行局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了《全南县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和富人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有关政策要求,实行了集中办公,保证了查处人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各乡镇也根据本地的实际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了专人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进行。

(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

我县非常注重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大造舆论,扩大影响,让人人成为监督者,人人成为被监督者。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全南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公

布举报电话、曝光典型案件、宣传我县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着力营造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浓厚工作氛围。二是在乡、村两级在人口聚集较多的公共场所张贴查处富人征收和横幅、公告和县乡两级的举报电话。三是对富人违法生育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制定有奖举报办法,实行匿名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三)精心组织,措施有力

一是摸底排查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各乡(镇)对2002年以来违法生育的富人进行摸底排查。二是清查处理到位。对摸底排查出的违法生育个案严格执行专人负责制,并及时做好调查取证、社会抚养费征收、节育措施落实等工作,确保每一个案件符合法律程序,成为铁案。三是部门配合到位。县、乡人口计生部门以及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法院、税务等部门互相配合,积极协调,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了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四是兑现奖惩到位。夏季服务高潮结束后,对包括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分排名,对完成查处富人违法生育工作任务的乡(镇)给予每超1例加50分的奖励,对排名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对查处富人违法生育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1、因为对富人违法生育的征收金额是根据他自己的收

入来计算应征金额,因为相关收入的证据较难找,所以在富人的界定上较大的难度。

2、征收机制不够完善。虽然能界定富人,因为在取得相关证据链时,没有强制执行权,造成取证难。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在县有线电视台和《全南人口》电视栏目上公布查处富人违法生育的公告并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2、进一步加强部门紧密合作。特别是加工商、税务、银行、公安、法院部门的合作,确保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富人无处可逃、无缝可钻。

3、严格依法处理到位。对富人违法生育行为严格依据超生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已经处理到位的不再处理,没有处理到位的及时处理到位。

全南县人口计生委

2011年10月20日

第5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钻机队按照矿计生办的整体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了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经过几个阶段检查摸底目前此项工作已圆满结束。现把阶段做的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钻机队自接到计生办通知后,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党员干部积极配合在班前会上向全体员工进行了宣传.让每名职工了解此项工作的目的和重大意义,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会主席和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制定的了清理范围及时间步骤,领导的重视和工作的严谨,增强了透明度也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二、队计生协会组织,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按时间和步骤积极开展工作.利用标语、板报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了氛围,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三、第二阶段为清查处理阶段,钻机队领导小对本队职工通过调查摸底及走访的形式进行了排查,特别是以二胎人员,临时录用人员和人户分离人员及离婚,再婚人员为重点进行清理,并通过各种渠道走访进一步了解,未发现违法生育人员.总结此项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来看,虽然全队无一例违法生育人员.但是我们丝毫不可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对我们经济建设发展的重大意义和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好计生工作的指示精神,为计生工作做好宣传,随时了解掌握职工的新情况.杜绝违法超生为钻机队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钻机队 2009-11-14

第6篇: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

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

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丈夫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两人于

****年**月**日结婚,****年**月**日生育第一孩(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属于独生子女。其他补充情况:

1、其他婚姻情况;

2、其他孩次生育情况;

****年**月**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该夫妇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特此证明!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街道计生办(章)

****年**月**日

第7篇:关于开展违法生育集中整治建立遏制违法生育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通知

×办字„2009‟1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违法生育集中整治

建立遏制违法生育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违法生育集中整治建立遏制违法生育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4日

关于开展违法生育集中整治

建立遏制违法生育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有效地遏制违法生育,建立工作新机制,推动全县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集中开展宣传教育,使生育政策深入人心。宣传的内容主要是国家现行生育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宣传的形式:一是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款,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并在《阳信通讯》刊发;二是县、乡、村都要建设规范的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三是人口学校上课教育;四是县计生局指导各乡镇利用宣传车走街串乡宣传,户户发放宣传品。通过全方位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加强孕前型管理。强化避孕措施落实,正确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一孩放环、二孩结扎”。对生育一孩育龄妇女,自然分娩3个月内、剖宫产6-7个月及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对出现违法生

育的村,原来已经合法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结扎率达到90%以上,2009年3月份以后合法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结扎率达到95%以上,违法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结扎率达到100%。

(三)集中搞好计划生育合同重签续签,追究违约责任。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强化村“两委”干部责任落实。村委与已婚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实行违约金制度。对原来签订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合同重新签订,对原来没有签订或已到约定期限的进行补签或续签。按照合同约定,对查体不到站、流出不寄回查体证明、不足法定年龄婚嫁、违法生育等违反合同的当事人按合同约定收缴违约金。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对生育、奖励、处罚等情况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进村入户宣传有奖举报,入户率达到100%,发挥群防群治、相互监督的作用。

(四)集中清理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遏制在流动中超生。落实流动人口村级管理责任,杜绝漏管漏查。春节之后农民工集中外出务工,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逐人登门核查,落实婚、孕、育、避孕节育、流出意向、流出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对春节没有返乡的,组织得力人员到流入地区跟踪服务,建立经常性联系。对流出人口重点管理已婚育龄妇女,特别是生育双女未绝育、一男孩的,在流出前要签订好合同,落实好措施,定期追踪联系,联

系中断或怀疑已计划外怀孕的,千方百计见到本人落实情况,采取补救措施。对寄回查体报告单的,要及时与现居住地计生办联系,核实管理情况;对未办证的限期补办。

(五)集中征缴社会抚养费,从严打击违法生育。对违法生育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实事求是上报出生人口,按照规定程序、标准进行处罚。坚持“以打开路”原则,实行县乡村联合、相关部门联手、政策配套联动征收社会抚养费,形成严厉打击违法生育的高压态势。对违法生育二孩的,依照《条例》按最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主动结扎的,适当降低处罚;对违法生育多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重处罚;对多次催缴没有结果的,集中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一批,作为反面典型进行宣传。对“穷不怕”的,要盯紧看牢、多次少额、紧追不放。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85%以上。改进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钱,严禁截留挪用,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返给乡镇的35%由县财政专户管理,乡镇根据计生事业发展需要申请拨付。

(六)集中进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党员干部政策教育,狠抓计划生育职责落实。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失职、渎职,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一律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农村党员干部、国家

公职人员违法生育的依法依纪从严从重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群众举报对乡镇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的意见》(×办发[2007]17号)规定, 调查发现乡镇、工作片(单位)分别瞒、漏、错报出生2例、1例的给予“黄牌警告”;乡镇、工作片(单位)分别瞒、漏、错报出生在3 例、2例及以上的纳入“重点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对“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的乡镇和单位的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不得将“五职责任人”异地调动到其他重要岗位工作。一年后经调查核实扭转了被动局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并优先提拔重用;仍不能扭转被动局面的,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对“五职责任人”降级使用。落实“追踪奖惩”制度。本统计年度结束后,2年内清理发现原受奖年度出现瞒、漏、错报,没完成任务的乡镇,取消发现年度受奖资格,追回原来“五职责任人”享受的奖励,全县通报批评,责成乡镇及有关人员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并参照阳办发[2007]17号规定给予组织处理,享受副科级待遇的计生办主任予以解聘。

二、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工作安排在2009年2月初至2009年3月底进行。

2月4日至2月5日:宣传发动阶段。2月6日至3月25日: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检查验收阶段。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集中整治工作关系到少数乡镇能否扭转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局面,关系到我县计划生育工作今后能否健康平衡发展。经研究,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副书记×××、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推动整治工作开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镇要加强对城区计生工作的领导,在抓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抓好城区计生工作,保证城区违法生育集中整治与农村整治同步进行。

(二)加强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计生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培养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真干事的干部队伍。对乡镇计生人员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对村计生专职主任实行“三化五制”管理,落实“月三日”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近期分类举办培训班6期,年内所有乡村计生人员接受培训不少于12天。各乡镇要加大对计生工作的投入,每乡镇至少配备一部车辆专门用于计生工作,乡镇财政要保证计生工作必要经费开支,每月不低

于1万元。

(三)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为保证整治工作达到长期有效地目的,非常有必要建立完善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计生局:建立出生婴儿凭《落户通知单》落户制度,计生部门负责出具出生婴儿《落户通知单》。对合法生育的,根据《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出具《落户通知单》;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足额缴纳的出具《落户通知单》,没有足额缴纳的,不得出具《落户通知单》。发生机械变动的已婚育龄妇女与公安局相互通报信息。

公安局:在为出生婴儿落户查验《出生医学证明》的同时,查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根据计生部门出具的《落户通知单》予以落户,并留存《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落户备查联,是违法生育的一并查验全省统一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和计生部门下发的《处罚决定书》,积极主动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规定。每月5日,县计生局、公安局要把出生落户信息向县计生领导小组副组长报送,对比差异,查明不一致原因,据情追究责任;发生机械变动的已婚育龄妇女,与计生局相互通报信息。

卫生局:要加大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个体医疗门诊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取环及流引产等行为;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为生育二孩妇女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同时实施结扎手术;督促医疗机构接生时检查生育妇女的有效身份证明;监督妇幼保健站根据计生局出具的《落户通知单》为出生婴儿开具《出生医学证明》,没有《落户通知单》的,不得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法院:积极执结计生局申请的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案件;基层法庭在判决离婚案件之前要把当事人的情况及时通报计生局,计生局通知乡镇计生办调查是否存在为超生而离婚问题,调查的情况一个月内反馈法庭,反馈情况前暂不予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局:对协议离婚的夫妇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要及时通知计生局,计生局通知乡镇计生办调查是否存在为超生而离婚问题,调查的情况及时反馈民政部门,查清之前暂不予办理离婚手续。

建设局:在为城区居民办理《房产证》时,把育龄妇女信息卡作为必备要件审核,没有的不予办理;落实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机构计生责任,督促其做好计生工作;加强建筑施工队伍计划生育管理。

监察局:从严查处包庇、纵容违法生育的人和事件,严肃查处在计生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对公职人员超生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的截流、挪用、侵占、私吞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财政局: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建立社会抚养费管理专户,及时拨付返还的社会抚养费,对截留挪用社会抚养费的乡镇,从乡镇财力中扣缴;逐步提高乡镇计生人员待遇。

人事局:加强计生队伍人才管理,为县乡计生部门选拔优秀人才,在乡镇设立流动人口管理站。

审计局: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审计,对违规截留、挪用社会抚养费的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民宗局:指导少数民族村搞好计划生育管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在接生时查验孕妇民族性质的真实性。

广电局:在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开办计生专题栏目,加大宣传强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计划生育工作经常性宣传教育制度。

对按照以上要求把关严格、成效显著的,县委、县政府给予部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奖励;把关不严的,县委、县政府对部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性质严重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集

中整治工作过程的督导检查,提出指导意见,通报工作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奖惩提供依据。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整治情况和效果对工作先进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工作任务。

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县委副书记

×××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县人民法院院长

××× 县公安局局长

××× 县建设局局长

××× 县财政局局长

×××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

×××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

××× 县卫生局局长

××× 县民政局局长

××× 县审计局局长

××× 县广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计生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计划生育 集中整治 实施方案 通知

中共××县委办公室

2009年2月4日印发

(共印40份)

第8篇:违法生育案件调查笔录(样本)

违法生育案件调查笔录(样本)

调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调查地点:调查人:、记录人:

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调查人:我们是XXXX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编号:,执法证编号:),现在依法执行公务,请看我们的执法证。

答:问:我们受县计生局的委托,现在就你和配偶生育情况进行询问调查,你要如实回答,并对你的陈述承担法律责任,不得隐瞒事实,不得出示假证,说假话。你听清楚没有?

答:问:你叫什么名字?出生年月?民族?什么文化程度?是否党员?做什么工作?哪村人?

答:问:你爱人叫什么名字?出生年月?民族?什么文化程度?是否党员?做什么工作?哪村人?

答:被调查人签名:,调查人签名:,

nn

问:你和你爱人的常住户口在哪儿?是否农业户口?

答:问:你们是什么时间依法登记结婚的?是初婚还是再婚?

答:问:你和配偶现在共有几个孩子?

答:

问:你们何时、何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子女姓名、性别?是否持有《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请你们讲一下。

答:

问:你们违法生育的子女姓名、性别?属于第几胎?什么时间出生的?接生医院?剖腹产还是顺产?

答:问:你们是采取什么方式违法生育的?

答:问:在怀孕期间你们是否做过胎儿性别鉴定?在哪里做的?

答:

问:你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即违反了法律法规,知道吗?

答:问:你们违反法律法规生育后,是否落实节育措施?

答:

问:你们共有几间房屋?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多少?家庭状况如何?

答:问:你们违法生育是否接受过处理?怎样处理的?

答:

问:根据《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你们的违法生育事实,应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你听清楚了吗?愿意接受处理吗? 答: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说明的吗?

答:问:以上笔录你看(或听)后是否属实?属实请签字或盖手印。答:

年 月 日

备注:交笔录时需提供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

户籍证明,违法生育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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