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所打击私挖滥采工作汇报(精选6篇)_国土专项工作汇报

2021-06-23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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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打击私挖滥采之我见

文章标题:打击私挖滥采之我见

近年来,随着煤炭市场价格的暴涨,在利益的驱动下,凡地下有煤资源的村庄,一些不法分子不分白天黑夜,男女老幼,大肆盗采国家资源,部分地区出现了“夫妻井、老板矿、后门井、关系矿”,致使一些地方矿业秩序极度混乱。生态环境遭到严惩破坏。对此,我所配合当地政府多次组织矿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了一些非常有力的打击措施。如:专业队伍昼夜巡查;主要交通路口设哨卡;支村两委联防等。2004年10月份以来,共炸毁填埋私开坑口个;没收非法开采工具件;查让非法采矿人员名;查扣运输非法煤产品车辆辆;收缴罚款元。打击取谛私开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受煤炭市场暴利等多方面因素,辖区内私开矿屡禁不止,死灰复燃现象严重,私挖滥采愈演愈烈。

作为一名基层国土所所长,上述现象令我痛心不已,通过总结多年来矿政管理经验,仔细分析当前社会经济状况。认为彻底取[本文转载自[xiexiebang.com-http://www.daodoc.com/找文章,到xiexiebang.com]谛私开矿势在必行,但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提高认识。领导被比作“火车头”,“火车全凭车头带”,领导重视与否,直接关系着下属和群众的态度,领导如果能亲临现场,身先士卒,将极大地鼓舞执法者的士气,起到表率作用。地方政府领导应打消私开矿的发展能繁荣地方经济的错误思想,要坚定取缔私开矿时刻不能放松的决心,还应深刻认识到取缔私开矿需要全社会参与,需要全民参战,决非个别部门可以解决的问题。

二、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明确责任。在过去的整治活动中,县、镇两级政府也组织成立了由公检法、国土资源、电力等部门组成的专项领导组,但真正在执法过程中尽职尽责,奋勇当先的只有国土资源系统的执法人员,部分村民暴力抗法、围攻谩骂执法人员时有发生,部分村干部,党员也参与私挖乱采,到目前为止,都没有被依法追究其责任,气焰十分嚣张,因此我认为:综合协调各执法、执纪部门,使之成为浑然一体的执法整体,优势互补共同努力,在强大的执法力量面前,私开矿自然无让处藏身,否之,加大执法力度永远是一句空话。

三、广泛发动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任何事情,都应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我们在取缔私开矿的同时,还应大搞普法宣传,实地以案说法,使广大干、群充分学习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深刻领会其实质精神,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同时鼓励群众监督。参与制止私挖滥采行动,积极举报违法事实,争取让村民在政策感召下,主动拆除设备,填实井口。

四、保证力度,执法到位,加强责任追究制。在以往的工作中,由于我们执法执纪工作的疲软,农村黑势力的作祟,使得私挖滥采行为猖獗,屡禁不止,如果不能确保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到位,就不能期望取得实效,对那些顶风作案,民愤甚大,屡教不改的私开矿矿主必须严惩不怠,情节严重者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那些“后门井、关系矿”更不能有庇护之心,否则将功亏一溃。对我们执法队伍中出现和欺报、瞒报,通风报信者同样要深追细究,不能姑息。我相信,在如此密不通风的恢恢法网当中,私开矿必将彻底灭绝。

但是,要实现矿业秩序的长治久安,绝非易事,除了抓好关键环节,还应从这几方面努力:

1、建立县、乡、村环环紧扣的查处私开矿工作机制;

2、对已发现的私开矿深挖细追,追究责任,并建立坑口监护责任制,但重在落实;

3、整顿矿产品流通领域,彻底铲除私开矿生存的土壤;

4、坚持即时取缔和搞好防范相结合,严防死灰复燃。

《打击私挖滥采之我见》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打击私挖滥采之我见。

第2篇:打击私挖滥采之我见资料

打击私挖滥采之我见

近年来,随着煤炭市场价格的暴涨,在利益的驱动下,凡地下有煤资源的村庄,一些不法分子不分白天黑夜,男女老幼,大肆盗采国家资源,部分地区出现了“夫妻井、老板矿、后门井、关系矿”,致使一些地方矿业秩序极度混乱。生态环境遭到严惩破坏。对此,我所配合当地政府多次组织矿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了一些非常有力的打击措施。如:专业队伍昼夜巡查;主要交通路口设哨卡;支村两委联防等。XX年10月份以来,共炸毁填埋私开坑口个;没收非法开采工具件;查让非法采矿人员名;查扣运输非法煤产品车辆辆;收缴罚款元。打击取谛私开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受煤炭市场暴利等多方面因素,辖区内私开矿屡禁不止,死灰复燃现象严重,私挖滥采愈演愈烈。

作为一名基层国土所所长,上述现象令我痛心不已,通过总结多年来矿政管理经验,仔细分析当前社会经济状况。认为彻底取谛私开矿势在必行,但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提高认识。领导被比作“火车头”,“火车全凭车头带”,领导重视与否,直接关系着下属和群众的态度,领导如果能亲临现场,身先士卒,将极大地鼓舞执法者的士气,起到表率作用。地方政府领导应打消私开矿的发展能繁荣地方经济的错误思想,要坚定取缔私开矿时刻不能放松的决心,还应深刻认识到取缔私开矿需要全社会参与,需要全民参战,决非个别部门可以解决的问题。

第 1 页 二、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明确责任。在过去的整治活动中,县、镇两级政府也组织成立了由公检法、国土资源、电力等部门组成的专项领导组,但真正在执法过程中尽职尽责,奋勇当先的只有国土资源系统的执法人员,部分村民暴力抗法、围攻谩骂执法人员时有发生,部分村干部,党员也参与私挖乱采,到目前为止,都没有被依法追究其责任,气焰十分嚣张,因此我认为:综合协调各执法、执纪部门,使之成为浑然一体的执法整体,优势互补共同努力,在强大的执法力量面前,私开矿自然无让处藏身,否之,加大执法力度永远是一句空话。

三、广泛发动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任何事情,都应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我们在取缔私开矿的同时,还应大搞普法宣传,实地以案说法,使广大干、群充分学习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深刻领会其实质精神,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同时鼓励群众监督。参与制止私挖滥采行动,积极举报违法事实,争取让村民在政策感召下,主动拆除设备,填实井口。

四、保证力度,执法到位,加强责任追究制。在以往的工作中,由于我们执法执纪工作的疲软,农村黑势力的作祟,使得私挖滥采行为猖獗,屡禁不止,如果不能确保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到位,就不能期望取得实效,对那些顶风作案,民愤甚大,屡教不改的私开矿矿主必须严惩不怠,情节严重者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那些“后门井、关系矿”更不能有庇护之心,否则将功亏一溃。

第 2 页 对我们执法队伍中出现和欺报、瞒报,通风报信者同样要深追细究,不能姑息。我相信,在如此密不通风的恢恢法网当中,私开矿必将彻底灭绝。

但是,要实现矿业秩序的长治久安,绝非易事,除了抓好关键环节,还应从这几方面努力:1、建立县、乡、村环环紧扣的查处私开矿工作机制;2、对已发现的私开矿深挖细追,追究责任,并建立坑口监护责任制,但重在落实;3、整顿矿产品流通领域,彻底铲除私开矿生存的土壤;4、坚持即时取缔和搞好防范相结合,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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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乡镇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镇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镇地处*县东南部,距县城*千米,辖区面积*平方千米,共有*户、*人,全镇辖*个村(居)委会,其中有*个村委会涉煤。全镇境内富含煤、硫铁、铜、大理石、水晶石等矿产资源,已探明煤炭储量达*亿吨。由于镇域内煤资源分布广泛、煤层浅薄,加之产煤地区群众经济贫困面大,受利益驱动或生活逼迫,给全镇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近期以来,镇政府举全镇之力,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监管巡查、宣传教育等方面不断加大打击私挖滥采力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不断强化了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了打击私挖滥采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历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打击私挖滥采工作作为维护全镇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抓牢,坚持做到逢会必讲,大会强调,小会安排。同时,镇政府连续*年以1号文件向各村(居)委会、各部门下发了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打击私挖滥采工作的态度决心和方法举措。

(二)充实了人员机构,完善了责任网络体系建设和责任追究制度。镇党委政府按要求成立了护矿队,从各站所抽调了*名精干人员,配备了*辆巡查车辆和必要装备,与派出所、国土分局一道,对全镇各涉煤区域进行全天侯巡查打击。并在总结历年来打击私挖滥采工作的经验的基础上,把健全完善责任网络体系建设和责任追究作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以文件形式将打击私挖滥采工作的职责细化分解到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部门,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对象、第一责任人以及各村(居)委会、各单位、部门相应的监管职责。二是按照“划片定岗”的要求,将全镇涉煤区域划分为*个片区,明确到个人,并由各村(居)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私挖滥采进行巡查监管。三是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在镇政府与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签订打击私挖滥采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基础上,要求各村(居)委会、各相关站所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各村组、各站所成员,同时又分别与各联系点领导签订了责任书,明确相应的责任和有关的考核奖惩事宜,为进一步强化各联系点领导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督促指导抓好定点联系村(居)委会的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筑垒起了坚实的监管平台。

(三)加大巡查打击,坚决遏制了由私挖滥采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为切实加大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镇党委政府严格按《*市人民政府公告》及市、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的文件、会议要求,围绕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发现一处、从重打击一处、炸毁填实一处的工作目标,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巡查,联合巡查与分项检查,重点巡查与全面巡查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分析掌握全镇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死角盲区,对全镇辖区范围内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巡查打击。从今年一月至今,全镇共出动巡查车辆*车次,出动巡查人员*人次,租用挖掘机*小时填实非法井口(含枯井老洞)*口,使用炸药*件*公斤、雷管*枚炸毁填实非法井口*口,巡查人员人工回土填平*口,没收非法开采工具*件,遣散非法开采人员*人。

(四)注重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为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知晓度,镇党委政府采取制作标语、宣传碑、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现场宣讲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国家打击惩处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2017年1月以来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次,发放宣传资料*余份,现场宣讲*次,制作标语*条,宣传碑*块,组织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次。同时制作了《告知书》,发放到全镇*个村(居)委会*户农户手中,明确向全镇各村(居)委会农户告知《刑法》、《煤炭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煤矿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对组织、参与私挖滥采、提供非法开采工具的惩处规定,并向农户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奖励措施,倡导全镇人民群众共同携手监督,一旦发现私挖滥采行为及时向镇政府举报,举报经查实后每次给予举报人*元奖励。

(五)注重痕迹管理,畅通了信息沟通和交流渠道。按照县政府“建好一本台账、编织一张网络、构建一个长效机制”的要求,镇党委政府把痕迹管理作为抓好监管巡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部门认真做好开展巡查监管活动的相应记录,无论是召开会议、安排工作、开展检查整治、下发通知、上报情况、组织活动等都必须做好详细的文字材料和图片记录存档,规范好相应的台账,切实做到了记录详细、规范完整、反映清晰、有据可查。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直相关部门报告工作开展和事件的处置落实情况,向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反馈各类信息,切实畅通了上下左右间的信息沟通交流渠道。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极待解决的困难问题:一是我镇辖区内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煤层浅薄,加之原煤市场价格不断上扬,产煤地区群众经济贫困面大,没有形成对群众生产生活用煤的扶持补贴政策,受利益驱动或生活逼迫,给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二是打击私挖滥采工作经费不够,镇政府每年对击私挖滥采工作的投入达*余万元,由于镇财力紧张,负债抓打击私挖滥采工作的问题十分突出。三是有证煤矿采区范围内打击私挖滥采的主体责任得不到落实,镇政府权力有限,责任无限。四是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够。

针对我镇打击私挖滥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贯彻执行各级关于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各种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和炸毁各类非法井口,保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4篇: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总结

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督查工作总结

2010年,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督查工作组,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制定完善督查方案,突出督查重点,完善督查措施,提高督查工作效率,强化督查效果,保证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有力推动了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实现了“四个转变”,即:从阶段性打击为主向持续深入治理转变,从各自为政向整体联动转变,从以打击为主向综合治理转变,从临时措施向长效机制转变,为夺取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全面胜利,实现矿区生产经营秩序根本好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健全机构,形成督查网络

按照3月30日,爱明书记组织召开的全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责任部门职能,迅速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秘书长邵革军同志为组长、市委副秘书长龙勇同志为副组长,市 1 委目标督查办、市国土资源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14个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督查工作组,统一组织开展全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督查工作。相关区县也相应成立了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督查工作组。

二、周密安排,细化督查方案

为有效推动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的落实,督查组紧紧围绕《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违法犯罪行为目标任务书》,突出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中的难点和关键环节,制定了《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督查工作方案》。将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19家责任单位和3个区县以及攀煤公司都列为督查对象,并安排了至少一次以上的督查。特别是对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等重点部门和西区、仁和区及攀煤公司等重点单位开展预防和打击私工作安排了3次以上的专项督查。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督查工作

2010年,督查工作组紧紧围绕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工作,多次深入西区、仁和区、盐边县、攀煤(集团)公司,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违法犯罪行为工作落实情况各类专项督查。截至12月30日,督查组已开展督查工作16次,其中现场督查11次,暗访督查2次,听取工作汇报3次。发出《督办通知》5份,《工作建议》5份,《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督查工作通报》12期。

1、抓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督查,各级责任落实到位。3月30日爱明书记组织召开“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工作会议”,对全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后,市督查组与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草拟了《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根据《考核办法》制定了各相关区县、大企业、及市级单位《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目标任务书》。5月31日,市长刘晓华代表市政府与西区、仁和区、盐边县政府,攀煤(集团)公司等区(县)政府、煤矿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6月,市督查工作组多次深入各区县、攀煤(集团)公司,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认真检查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落实情况。从检查的情况看,西区、仁和区、盐边县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把《目标任务书》层层签订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组;行业管理签订到部门、到生产企业;攀煤(集团)公司签订到所属各矿。

2、抓好基础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基础工作,是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障。市督查组,深入各预防和打击私挖盗责任单位,通过听取各单位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按照《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重点对各责任单位组织领导、工作机构、人员、物资和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责任单位都基本落实一把手为责任人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了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机构,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和物资,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针对部分市级部门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制度不健全,市督查工作组当即提出要求限期整改。

3、狠抓区县矿山巡查的督查,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矿山巡查是防止私挖盗采行为发生的有效手段。市督查工作组,平均每月2次以上的频率,定期不定期地深入西区、仁和区、盐边县私挖盗采煤炭资源易发区域、巡查责任交叉区域,检查各区县矿山动态巡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私挖盗采井口处置及反弹情况。针对私挖盗采违法行为猖獗势头被遏制下去后,部分地区打击私挖盗采违法行为工作有所松懈,致使太平乡部分区域私挖盗煤炭资源采违法行为有所反弹迹象,市督查工作立即组织召开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会,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保持打击私挖盗采工作高压态势,加强矿山巡查队伍,加大巡查力度,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宝鼎矿区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相关工作的通知》(攀委督[2010]18号)。通过对仁和区太平乡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的督查暗访,对于太平乡部分区域矿山巡查处置工作落实不到位,私挖盗采井口炸封不规范,市督查工作立即发下了《关于对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攀委督[2010]18号),要求仁和区立即对该区域的井口重新炸封,并对辖区内所有炸封的私挖盗采井口的封闭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处置。

4、突出重点行业督查,进一步提高行业自律。强化宝鼎矿区煤炭加工企业监管,就把住了私煤的入口关。市督查工作组多次率工商、经信委执法人员,深入西区、仁和区重点煤炭加工企业,宣传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重大工作部署,通报私煤收购案件查处情况,督促企业建立煤炭购销台账,进一步提高了煤炭加工企业自觉抵制收购私煤的意识。

5、强化关键环节督查,堵断私煤运输通道。煤炭检查站作为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的关键环节,市督查工作坚持明查、暗访等形式,多次重点对法拉大桥检查站、小宝鼎检查站、汽堡厂检查站等检查站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针对法拉大桥检查站工作人员工作不再状态,没有发挥好检查站履行煤炭运输监管的职能,督查工作组立即与相关区交换了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6、强化重点案件的督办,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宝鼎矿区打击私挖盗采工作复杂,既有地域交叉,又职责交叉,使得部分私挖盗采案件办理涉及两个区多个部门。为推动宝矿区私挖盗采案件的办理,市督查工作组重点对大宝鼎矿养鸡场私挖盗采案件和华阳一矿附近私挖盗采案件进行督办,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区县办案的职责和分工,加快了私挖盗采案件办理进程。

7、建立督查回访跟踪制度,抓好重点督查事项落实。建立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督查事项回访和跟踪落实制度。根据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领导小组要求和《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督查工作方案》督查事项的进展情况,适时对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进行跟踪催办,督促责任单位按要求抓好整改和落实,确保每项督查工作都取得真正实效。2010年,督查工作组重点对摩梭河片区废弃房屋拆除区域绿化、摩梭河市鼎峰橡胶厂在沉陷区建厂房等问题,进行了不定期回访和跟踪督办,有效地推动了宝鼎矿区危房和废弃房屋拆除区域的监管和绿化工作的落实。攀煤公司已宝鼎矿区危房和废弃房屋拆除区域种植桉树等树苗5000余棵,攀枝花市鼎峰橡胶厂已重新选址重建。

8、注重开展督查调研,协调解决工作难点问题。在平时督查过程中,市督查工作组注重收集基层反映的各类影响和制约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开展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区县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二是加强矿山巡查队伍建设的问题。三是矿区综合治理的问题。对于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市督查工作组要求西区、仁和区、盐边县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以区县政府为主,在收取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增量中解决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工作经费。对于不足部分,西区、仁和区、盐边县要认真研究,据实测算,形成切实可行的方案上报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关于加强矿山巡查队伍建设的问题。西区、仁和区、盐边和攀煤公司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矿山巡查和打私队伍,加强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矿山巡查和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市国土资源局要统筹协调好西区、仁和区、盐边县和攀煤公司打私巡查队伍,按照“有分有合”的原则开展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可根据工作需要,牵头在每个单位中组织部分工作骨干,统一造册管理使用,形成快速机动反应能力。针对关于加强对矿区综合治理的问题。市综治办要组织适时开展宝鼎矿区“三无人员”的清理工作。西区、仁和区、攀煤公司要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力推进宝鼎矿区非法构建物的拆除工作,消除私挖盗采滋生蔓延的土壤。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促使西区、仁和区和攀煤公司加强对采空沉陷区的治理规划,搞好已拆除建构物区域的土地复垦、还林还草工作,研究统一打捆上报相关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四、严格考核,奖惩逗硬

市督查工作组牵头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综治办两个责任牵头单位,对照《攀枝花市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攀委办[2010]10号)规定和《目标任务书》要求,结合平时督查撑握的情况,采取现场初评和书面初评的形式,认真对西区、仁和区、盐边县、攀煤(集团)公司,以及19个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责任单位完成目标任务情况逐项考评,对涉及的加减分项目,认真反复加以核实,确保了确保预防和打击私挖盗采违法犯罪行为工作考核的客观公正。

第5篇:马鞍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工作情况的汇报(定稿)

马鞍山市商务局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

治理工作摸排总结

马鞍山市商务局

根据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皖商明电〔2011〕92号)要求,我局迅速组织县区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以规范屠宰市场秩序、确保肉品质量为重点的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大检查工作,接到通知后于7月28日组织三区一县商务局召开了工作布置会,制定下发了工作通知,明确此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要求各部门抽调专人负责,周密部署实施,全力以赴把本次打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组织各区县商务局深入宣传《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将省、市文件传达至生猪定点屠宰单位。县区商务局对辖区内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开展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自觉守法经营意识教育。督促屠宰企业认真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积极主动配合动检部门加强进场生猪的检疫和验收,详细记录生猪来源,严禁屠宰生猪产地检验合格证、运输工具消毒证、非疫区证明等证件不齐的生猪,严禁购进、屠宰未经检验合格的生猪,按照规范的工艺流程屠宰生猪,并实施肉品品质同步检验,对检出的病害生猪及其产品,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如实记录生猪产品流向,严禁出场未经肉品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生猪屠宰场和市场监管力度,积极组织县区商务局协调农委、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屠宰场及肉品市场进行了集中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和注水肉、病死猪肉等违规现象,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对私屠滥宰、屠宰病害猪、注水等不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探索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确保猪肉食品质量安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第6篇: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3月4日报市扫黑除恶第一督导组

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关于打击 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市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至2018年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私挖盗采矿产资源整治工作,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于2016年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翔区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进一步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形式招聘21名人员加强矿山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力量,通过采购方式租赁10辆越野车配备矿山综合执法大队用于执法工作,2016年至2018年共投入整治经费750余万元;同时,为进一步严肃整治工作纪律,印发了《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扎实推进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

(二)多措并举,强力整治。

1.宣传教育,营造氛围。由各涉煤乡(镇、街道)明确专人将《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

— 1 — 整治行动通告》发放到辖区内有非法私挖盗采煤矿行为的自然村及各家各户,粘贴到非法私挖盗采煤矿整治点、废弃井口;同时,在区广播电视台播放《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通告》,把整治工作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村、组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击私挖滥采工作,主动举报私挖滥采行为,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2.明确责任,网格管理。为确保及时发现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口,及时组织实施整治一口,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章驮乡、博尚镇2个涉煤乡(镇、街道)实行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网格化管理,明确了乡、村、组的监管人员和监管责任,监管人员一旦发现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行为及时上报区国土资源分局,由私挖盗采整治工作组及时组织实施整治。

3.建设试点,视频监控。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试点工作,通过构建矿产资源“打非治违”数据库,收集、整理临翔区采矿权、探矿权、矿产资源分布、矿产资源规划、矿山环境保护、土地规划、土地现状数据等数据,集成并建立矿产资源“打非治违”数据库,并经过多次现场踏勘和讨论,结合地形、交通、电力供应等条件,选择铁索桥堵卡站、大凹子、小河边、豹子箐、梅子箐、邦卖上寨、大桥坡堵卡站、小寨、幕布堵卡站、— 2 — 毛稗田、文强煤矿路口、户东、户门、煤炭河、完等、完招(那昔泥)等16个监控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提高违法案件发现、违法案件取证、违法查处的效率。

4.加强巡查,联合执法。按照“实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建立了巡逻工作报告和零报告制,对重点区域实行一日一查,及时汇总辖区内非法开采情况,并结合汇总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开展整治。2016年至2018年在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整治工作行动中,共出动车辆6336辆次、出动人员31680余人次、开展巡查792次;组织联合执法整治41次,出动挖机32台次、整治非法小煤窑298井次,其中:挖机填埋118井次、人工填埋76井次,炸封104井次,扣押工程机械(挖机)8台,扣押非法运煤车辆(拖拉机)5辆,没收电镐、柴油机、抽水机、电表、电钻、电锤、推车等采矿设备39台,现场捣毁矿车轨道、矿车、卷扬机、发电机等大型盗采设备27台次,没收电线10023米。

5.侦办案件,形成震慑。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人社、工商、公安、法院、检察院、林业、森林公安、国土、水务、供电、环保及2个涉煤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案件侦办组,负责对辖区内矿山、非煤矿山进行侦查,对涉嫌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处罚,力争从重从快,依法批捕、审查、起诉、审理一批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犯罪的案件,对涉嫌私

— 3 — 挖盗采的小煤窑业主做到应捕则捕、应诉则诉、应判则判,形成震慑。2016年至2018年,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工作中,调查核实75件,查处行政案件20件,罚没收入2万元;其中:2016年查处行政案件5件,罚没收入5千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件;2017年查处行政案件6件,罚没收入2万元;2018年扣押涉煤车辆5辆,违规作业挖掘机8台,查处行政案件9件,罚没收入9.1万元,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件。

二、博尚镇完海村委会私挖盗采煤矿核查情况

3月2日,我局接到博尚镇人民政府通报称:“市扫黑除恶治乱第一督导组在博尚督导工作时,发现博尚镇完海村委会有2处地点存在私挖煤炭的情况,请安排人员进行处置”,我局在接到通报后,及时安排分局执法大队及矿山综合执法大队博尚中队现场调查核实。

(一)那撒小河边点。该点位于博尚镇完海村委会完等组那撒小河边,经实地勘测现场开挖面积约1.8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林地0.8亩。现场有机械开挖痕迹,有一个深约4米长6米呈条形状的坑,没有发现开采出煤炭。该点涉嫌当事人为董有兴,男,博尚镇完海村委会那榔组人,身份证号为***536。经询问,董有兴称其是为了方便耕种土地,将本户约0.5亩土地及其堂哥董有明家约3亩多的土地进行并田平整,现场采用挖掘机和装载机进行作业。对作业的挖掘机和装载机驾驶员进行询问,所供述的情况和董有兴询问情况一致。

— 4 —(二)拱卯组茶地大洼子点。该点位于位于博尚镇完海村委会拱卯组茶地大洼子,经实地勘测现场开挖点面积约33.5亩,其中:基本农田25亩,林地8.5亩。经初步核查该点涉嫌当事人为杨文春,博尚镇完海村委会那洪组人,男,身份证号为***514。经询问,杨文春称其实受博尚镇完海村委会拱卯组村民及其组长董泽伟(身份证为***01512)聘请进行平整并田,因该组村民要到该地块集中发展养殖产业。杨文春供述从2018年12月份前后开始平整土地,采用2台挖机及1台装载机进行作业,其平整并田没有得到博尚镇和完海村委会批准。经与组长董泽伟及副组长董有学核实,称他们集体商量过要发展养殖产业,并聘请杨文春进行并田,在杨文春并田的过程中是否出现私挖盗采煤矿情况他们小组不清楚。该点东侧在2018年11月份曾出现私挖盗采的情况,经博尚矿山执法中队及时发现责停后,在后期的巡查中没有发现盗采情况。

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切实履行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的职责,一是我局将继续对上述2个核查点的土地承包人、村组干部等走访,对有关证据进行收集整理,按规定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开展查处;二是加强巡查,特别加强对该区域重点巡查,发现私挖盗采情况及时进行处置;三是在巡查中发现涉嫌破坏林地的及时通报林业机关,破坏耕地的按照耕地保护职责联合乡镇进行监管,依照职权职责进行处置。

— 5 — 三、存在问题

(一)非法小煤窑活动死灰复燃问题依然突出。我区主要采取巡查加炸封、填埋等强制关闭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在对非法小煤窑组织关闭后,均设置了警示牌,并用铁丝网对现场进行了封闭,但由于对非法小煤窑开采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缺乏有效惩治手段,部分违法当事人为了经济利益,无视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警示牌和铁丝网,仍然铤而走险破除警示设施进行复采,造成打击整治工作的反复性。

(二)固定证据难。非法小煤窑当事人多采取雇佣工人及租用土地、机械的方式进行非法开采,而被雇佣工人及土地权利人在非法开采过程中也属于既得利益者,在职能管理部门和工作组调查取证过程中,往往采取隐瞒、编造事实及包庇非法小煤窑业主等方式应对办案人员,导致难以形成有效证据链对非法小煤窑业主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或刑事惩治,严重阻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三)整治难、监管难。由于多数非法小煤窑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加之非法小煤窑当事人在必经道路安排人员蹲点放哨,造成执法人员难以现场查获相关人员及采矿设备,同时露天开采在整治过程中无法进行炸封,无有效整治手段,加大了整治及监管的难度。

(四)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工作滞后。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工作按规定需由省级以上有鉴定资质的部门进行有偿鉴定,— 6 — 鉴定服务费需由地方政府承担,且进行鉴定工作技术难度大,出具鉴定结论的程序复杂、耗时较长,难以及时有效实施鉴定工作。

(五)群众参与配合整治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较差。由于非法小煤窑当事人多为当地村民,当地群众或出于乡土情义、或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在政府执法和整治过程中,往往为非法小煤窑当事人隐瞒违法事实,向当事人通报执法整治工作活动情况,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整治和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涉煤村(组)群众思想工作,对非法私挖滥采的危害性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击非法私挖滥采工作,主动举报私挖滥采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对私挖滥采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全面增强人民群众对矿产资源的保护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充分发挥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试点的作用,全天侯对涉煤区域进行巡查监控,发现非法开采煤炭资源行为立即进行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三)进一步加大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案件侦办力度。力求在私挖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机械查扣、破坏矿产资源、— 7 — 破坏耕地、破坏基本农田及非法林木案件侦办方面取得突破,力争查处一批涉案人员,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同时,对工作开展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区扫黑办及相关部门。

特此报告

— 8 —

2019年3月4日

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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