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财政 工作汇报(精选4篇)_公司法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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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财政工作汇报
财政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认真学习新时期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切实领会吃透文件精神,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全力做好所分管的纪检监察和农税工作。
1、认真搞好农业两税征管工作
一是经常带领农税人员深入乡镇、小区了解耕地占用税、契税税源情况,建立动态税源档案;二是规范契税减免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杜决收人情税、关系税;三是与国土、房管部门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确保“先税后证”应收尽收,及时足额把两税上解国库;四是建立契税集中纳税申报和集中纳税评估制度,切实保证纳税的客观公正,杜绝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1-6月份共完成农业两税收入1383万元,为年预算的94.9%,同比增长126%。
2、认真搞好农村三资服务代理工作
根据豫纪发[2008]18号《关于在全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纪委、监察局作好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目前,自查已经结束,代理服务软件已经安装调试完毕,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已经培训上岗,各种报表数据正在录入中。
3、积极做好省财政厅组织的重点财政政策检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厅“财政监督管理年”活动安排,省厅组织200多人,对全省扩大内需等财政专项资金及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确保我县的检查顺利进行,积极协调涉及到的单位,按照检查组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账目和资料,对于查出的问题,和检查组及时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保证了我县的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4、认真做好“小金库”清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清理“小金库”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小金库”清查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已经结束,目前,正在开展重点检查。
尽管在前一阶段的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总结经验,克服不足,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做出新成绩。
第2篇:财政工作汇报
关于龙居镇
2011年上半年财政工作情况的汇报
龙居镇财税所
(2011年7月28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大家好。
上半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帮助下,我们紧紧围绕年初财政工作目标,采取得力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下面将主要工作情况向各位代表汇报如下,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收入征管,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多变的税收政策,镇财税所主动应对挑战,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和稳定增长。上半年,联合区地税局对辖区内20多家企业的税源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及时催缴拖欠税款,为税收全额、足额缴纳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年我镇地税收入任务700万元,国税收入任务202万元,财政收入任务120万元。截止6月底,地税收入完成364万元,国税收入90万元,财政收入62万元,实 1
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二)发挥财政职能,支持全镇各项建设。上半年,镇财税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累计为三网工程、采摘节、新型城郊农业、桑蚕等项目提供政财资金987万元,有力保障了我镇特色生态旅游农业的发展;为黄河民居、村镇公路、敬老院建设、教育设施改建等民生工程提供政财资金660万元,有力支持了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三)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上半年,镇财政所严格预算执行,在支出规模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实现了”四个确保”: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村书记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及时落实了调整工资政策;确保教育、科技、农业以及医疗卫生、计生等方面的法定增长,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确保民政、支农、补贴等各项专款及时足额到位,保障了群众的利益;确保各项重点工程款、债务按比例按计划支付,维护了政府信誉。
(四)完善工作程序,及时发放涉农资金。上半年,镇财税所加大支农力度,累计兑付各类惠农资金351万元,确保了党和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其中,兑付小麦良种及农资综合补贴5336户,12922.96亩,直补惠民资金107.4万元;兑付棉花良种补贴6125户,63918亩,直补惠民资金95.9万元;兑付玉米及水稻良种补贴4073户,16635亩,直补惠民资金19万元;兑付汽车补贴299辆,直补惠民资金106.2万元;摩托车补贴69辆,直补惠民资金4.5万元;家电补贴967台,直补
惠民资金18万元。
(五)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按照《预算法》规定,自觉接受镇人大机关及全体代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预算,努力压缩和节减各项费用,从严控制了一般性支出。审计、财政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对重点支出的监督检查,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我镇财力不断增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仍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源基础薄弱,骨干财源不稳;收入任务高位运行,总量较小,增量有限;财力十分有限,刚性支出过快,缺口难以缝合;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保工资、保稳定,基本无力支持财源建设,财政抵御重大事件的能较力差。
二、下半年财政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镇财政工作将认真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我镇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全年任务。抓住重点税收,对重点税源、主要税种、重点企业实施监控,堵塞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坚决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依法征收,依法治税。
(二)保障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管
理,强化预算约束,积极筹措、调度资金,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基础上,重点保障农业、科技、教育事业投入稳定增长,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壮大地方经济实力,夯实财源基础。
(三)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财政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和研究财政监督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建立科学、规范、灵敏、高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机制,将监督贯穿于财政工作始终。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资金审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提高财政队伍整体素质。按照财政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提升学历的学习和培训。弘扬职业道德,改进工作作风,营造竞争、和谐的团队精神和信任、开放的工作方式,推进财政形象建设,树立具有特点的整体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和任务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指示,在镇人大及各位代表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积极进取,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以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努力完成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财政任务,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3篇:财政工作汇报
财政工作汇报材料
【篇1:县财政局财政工作情况汇报】
**县财政局财政工作情况汇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今年来,我局主动策应宏观形势,紧紧围绕争先目标,积极培植财源,强化财税征管,推进改革创新,奋力克难求进,财政收入实现了新突破,财政工作取得了新业绩。截至11月份,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45亿元、一般预算收入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31%;预计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5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2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35%。
二是强化厉行节约,从严安排支出。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项经费支出,全年压缩支出近600万元。出台了《**县级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完善预算项目库,对经常性项目固定名称、核定标准、严格测算;对分年度项目、一次性项目由部门(单位)
提供依据,重点审核,分别测算;对当年不需安排的项目支出列入备选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开展了往来资金清理整顿活动,建立完善资金入账制度、定期清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严禁虚列支出和利用往来款项进行收支核算,规范了收支行为。
三是推进集中支付,提高支付比例。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创新,构建财政数据一体化平台,将单位的会计核算过程与国库集中支付监督过程结合起来,增强国库集中支付的实际监督效果;严把授权支付关口,从规范资金结算方式入手,开展对授权支付资金的动态监控,减少现金支付行为,提高国库直接支付比重。截至11月底,累计支付预算资金12.89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11.52亿元,支付率达89.4%。
四是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效率。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要求,统筹安排资金,保证了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的按时发放,保证了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保证了民政定补对象、社会保障人员的补助的及时兑付,城乡低保支出进度处于全市领先水平,超序时完成。同时,对县内重点工程也按项目管理要求拨付资金,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截至11月份,实现财政支出52.8亿元,增长51%,占年度预算的89.4%,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0.4亿元,增长57.4%,占年度预算的81.9%。二、严格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 认真落实财政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工程投入力度,全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一是积极落实上级政策。认真研究中央及省各项涉农财政政策,吃透吃准上级政策执行要求,充分利用政策、广泛宣传政策、严格执行政策。科教文方面,投入2亿元增加公教人员津补贴工
资,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4273万元,投入教育现代化建设资金2300万元,发放职教助学金、高中助学金和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补助1400万元,投入校舍安全工程4.18亿元,改善校舍面积17.4万平方米;投入2亿元用于文化建设、健全文化服务网络,投入2000万元用于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服务活动。社会保障方面,认真落实上级社保政策,加大财政投入,扎实抓好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工作,年初就将各项社保政策补助全额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今年来,累计发放各类社保资金10多亿元,保证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强农惠农方面,发放种粮农民补贴资金1.06亿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21个,投入资金2792万元,其中省财政奖补资金1896万元;实施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建设项目141个,投入为1028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720万元;足额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889万元,争取省财政补助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资金1465万元。其它政策方面,投入1.5亿元,按照人均3.5万元和2.5万元的标准,分类足额安排政法单位经费;发放家电、汽摩下乡补贴资金8266万元;为97家企业向上申请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改扩能、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专项补助资金7300万元,争取其他补助资金3037万元。
二是严格执行政策要求。按照“三增长两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教育投入,2011年教育财政性资金投入预计达到6.45亿元;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1.5亿元,用于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制定出台了《**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办法》,建立了社保基础信息台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细化了新农合资金管理、城
乡低保资金管理等规定,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制定出台了《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规定》等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定期开展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预防资金滞留、挪用、虚报等现象发生。目前,我县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全面实行“一折通”发放,补贴项目扩展到民政优抚、农村低保、农村重残救助、五保户供养等34个,今年累计通过“一折通”平台发放涉农补贴资金2.8亿元。
三是加大财政配套投入。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做到有“保”有“压”,压缩一般性开支,加大配套投入力度,重点保障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项目。今年来,县财政安排预算内外资金1.86亿元用于农业投入,保证了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农村饮用水、农业综合开发、高效农业等配套项目的及时落实;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累计安排重大社保项目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1.58亿元,确保各类社保对象及时足额拿到保障金。
四是快速推进重点工程。按照快投、快建、快达效的要求,加大重点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力度,加快建设进度;按照“谁建设、谁筹资”的原则,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实行融资包干,确保重点工程重点重投。今年来,累计投入7亿多元,先后筹建了文体艺术中心、妇儿活动中心、体育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等一批实事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生活垃圾处理、农村公路、污水处理等4个扩大内需项目;全县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全部通过验收,实现了“当年投入、当年建成、当年收益”的工作目标。
三、实施绩效管理,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精细管理水平
按照 “四位一体”的管理要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稳步推进预算公开。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制定了部门预算信息初步实施方案,并在2012年部门预算表中单独设立了“三公”经费预算表,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预算进行单项填报,实施定期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求各预算单位高度重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逐步推行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财政局负责县本级政府总预算公开,各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还将选择部分县直单位部门预算试点公开,公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编制要有依据,经得起质询和检查。
二是扎实开展绩效管理。按照上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建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今年8月份,经县编委批准成立了绩效管理科,制定出台**县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工作方案,明确绩效管理的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选择涉及民生比较密切的新农合基金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达到了预期目标,为提高新农合工作的社会效益,加大政府投入,推进农村卫生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年农业机械化插秧及高效农业等相关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已组织实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明年我们将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力争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
三是全面加强资产管理。摸清资产情况,资产信息化工作做到县直、镇区全覆盖,网络、台账全建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达到44亿多元,固定资产总量19.6亿元。先后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篇2:乐园财政所乡镇财政工作座谈会汇报材料】
乐园财政所乡镇财政工作座谈会汇报材料
一、完善乡镇财政职能的意见和建议:
(一)乡镇财政体制建设方面:要充分认识乡镇财政的重要性,根据当前乡镇财政的特点,转变职能,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由原来的抓收入转变为加强对支出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市乡财政体制。建议我市结合全省财政体制的总体构架,出台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通过调整体制、完善政策、强化管理等手段,逐步解决乡镇财政的困难问题。
(二)乡镇财政制度建设方面:要通过乡镇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乡镇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三)乡镇财政机构和人员建设方面:一是加强人员配备管理。根据业务量大小,合理配备乡镇财政工作人员,增强乡镇财政的人员流动,规定在同一地方任职达到规定的年限后,要进行交流调动。要有计划地对乡镇财政所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以提高财政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增加对乡镇财政建设的投入。加大对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力度,改善办公条件,提高财政自动化办公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范围的见议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
(1)工资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物品、服务支出。2、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2千元或批量总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
(3)招待费支出(单笔或累计2000元以上的)
(4)拨款支出
(6)其他项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
暂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零星支出。具体包括:
(1)差旅费支出(2)交通费支出(3)劳务费支出(4)奖励性支出(5)其他零星现金支出三、一卡通资金发放的见议
(一)多因素引起基础数据采集时存在的问题 1.责任心不强导致基础数据不实
在采集基础数据时因采集人员思想认识没到位,导致在采集过程中不按程序、不注重事实,对涉农户相关信息采集不全。2.常年外出务工未归引起基础数据采集不到位
3.录入人员为抢抓时间引起基础数据张冠李戴现象
(二)基础数据库建立后因多种因素引起的问题 1.“一卡通”户主更改名字或存折号码。2.“一卡通”户主死亡引起的改户现象
3.“一卡通”户主家庭成员要求分户引起的问题 4.“一卡通”户主为避贷引起改户
(三)与代发银行之间存在的问题 1.“一卡通”存拆挂失引起的问题
因农户对存折保管不善丢失,挂失后没有及时到财政所将其补折后的“一卡通”账户信息进行上报、登记、更改,财政方账号信息仍为挂失前的。因此,在补贴发放时信用社系统内出现销户,导致不能上账。
2.农户擅自到信用社更改相关信息引起的问题
个别农户擅自到信用社更改“一卡通”存折户主信息。没有及时到财政所进行登记、更改,使该户传递到信用社的补贴数据信息口径不一,导致农户不能上账。
3、存在个别农户信息正确,但资金就是不能上账的现象。
(四)与其他涉农部门之间的问题 各涉农补贴部门在提供的同一家庭不同类型的补贴花名册时,存在口径不一的情况。这为补贴登记部门在登记工作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麻烦,为“一卡通”发放带来弊端。
(五)对策及建议
(1)不断完善基础数据库,为进一步提升“一卡通”发放质量服务 实践证明,拥有一整套最完整、最可靠、最真实、最完善的涉农基础数据库,是“一卡通”发放的基石。
(2)加强与涉农部门、代发银行合作,是提升“一卡通”发放质量的关键
1.涉农户对“一卡通”户主相关信息要求变更方面
农户因某些原因需对“一卡通”相关信息更改(如挂失、死亡改户等),必须到所在村开具证明,到财政所盖章后才能去代发银行办理更改手续,及时向财政所上报更新后的农户信息,从而有效的避免财
政传递的涉农补贴对象信息、代发银行系统内的相关信息、农户手中“一卡通”存折相关信息三者口径不一,引起代发银行无法将补贴资金及时打入“一卡通”存折户上而带来的难题。
2.确保 “一卡通”发放的唯一性,杜绝“多卡通”的出现
因存在同一家庭不同补贴类型的补贴户名不统一的事实。涉农部门应在得到农户家庭成员认可的情况下,对同一家庭不同类型的补贴中不同补贴户名进行归主更改。,确保“一卡通”存折的唯一性,从而避免了“多卡通”的出现。
【篇3:财税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张书记、肖县长,以及各位领导:
新年伊始,县委、县政府就召开这次“务虚会”,搅动思想,破解发展难题,形成发展共识,充分彰显了县委、县政府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加快遂川发展的坚定信心与决心。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了要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对今后财税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作为一名财政干部,感到振奋的同时,也深感身上的责任更加重大。回顾刚刚过去的2013年,财税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表现在:
1.财政收支取得历史性突破。201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达到10.01亿元、增长19%。全县财政支出首次突破30亿元,达到30.46亿元、增长30.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27亿元、增长16.3%,政府性。
收支矛盾突出。2013年,为平衡预算,从其他账户借款调入资金2.7亿元提前入库2014年度土地出让收入,比2012年调入资金7780万元,增加近2个亿。二是可持续财源培植任务艰巨。从国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2013年为25.1%)来看,我县工业发展相比其他县还比较滞后,经济基础还很薄弱,发展后劲依然不足,增收的基础还不牢靠,培植可持续财源的压力非常艰巨。三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资金整合方面明显受滞,各类闲置和沉淀资金较多,重投入轻产出现象依然存在。
新的一年,财税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以及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大局意识,抓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利契机,发挥好财政的基础和支撑作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财政实际,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创新思路培植财源,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加强财源建设是增加财政收入,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一是建立效益型财源理念。把财税贡献率作为衡量财源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坚持“亩产论英雄”的眼光和思维,建议招商引资主要考核投资强度,考核其固定资产投入和税收贡献度,对帮扶单位主要考核企业新增税收,大幅度提高税收考核指标的分值,确保财政可持续增长。二是加大财税政策引导力度。利用财税杠杆,发挥财税政策的“指挥棒”引导功能和杠杆撬动作用,将我县的优势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和财源优。鼓励纳税大户多超收、成长性企业快增收、小规模企业多增收,形成税收的梯级结构,着力促进我县企业快发展、好发展,培育稳固的、可持续增长的税源。三是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以重大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作为突破口,推动招商引资,优先支持重大产业项目的引进和培育,为培育经济发展后劲、培植财源奠定坚实基础。
其次,把握财税改革动向,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未来几年的财税体制改革,必将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可用财力盘子带来深刻影响,我们要未雨绸缪,早作打算、早作安排。在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方面,组织清理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将会同主管部门分析研究资金分配原则、分配办法,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主动对接信息,加强前瞻性研究,提前做好有关基础数据资料报送,尽可能多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在盘活存量资金方面,针对目前增收矛盾突出、增量不足的情况,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出结余结转资金处理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后收回国库统筹安排用于急需资金的建设项目和公共事业发展支出,激活各类闲置和沉淀资金。
第4篇: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级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财政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和水平明显增强,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推进,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在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面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新形势、新要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为做好全国第七个五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制定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全国财政“七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目标全国第七个五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继续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财政精神,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国第七个五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深化,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财政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广大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逐步提高,财政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氛围。
全国第七个五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全面实施全国财政“十三五” 2 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财税法律知识和财政制度政策,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分享公共财政建设成果。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理财有机结合,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引导广大财政干部在法治实践中提升法治素养,增强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普法。根据不同地区、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做到按需施教、精准发力,切实增强财政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问题导向,践法于行。立足工作实际,准确查找财政普法和依法理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施策、着力解决,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典型引路,创新发展。培育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载体平台、方式方法创新,更好地适应财政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法律诉求。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积极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财政干部的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 4 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领域、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领域、依法行政领域、市场经济领域、民生领域等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财政部门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财政部门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重点学习宣传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积极适应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紧密结合财政工作需要,重点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各单行税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 5 例等财税法律制度,以及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重大财政制度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尽职履责、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努力使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为财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积极推进法治财政文化建设。以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法治财政精神、推动法治财政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法治财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财政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社会公众积极拥护和遵守财税法律法规。推进“财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财政理念深入人心。引导法治财政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培育法治财政文化精品,探索建立法治财政文化教育基地。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财政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财政文艺演出和宣传等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财政文化的需求。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为加快建设法治财政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三、对象和要求
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学生及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6 重点是财政部门领导干部、财政行政执法人员。
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要求如下:
(一)加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进财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积极推行重大财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财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财政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完善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健全完善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加大对财政干部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提高依法理财的意识和能力。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财政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财政干部的重要内容。广大财政干部要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尤其是与履行财政职能 7 密切相关的财税法律法规,养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加强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财务会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人员及财务会计人员的财政法律素质,增强遵守国家财税法律制度的自觉性,形成推动财税改革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根据财政改革发展需要,从不同群体的特点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社会的财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社会公众对财税法律法规的认同感和遵从度。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和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学生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其财政法治观念和参与财政法治实践的能力。
四、工作措施
全国财政“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各级财政部门和各专员办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财政“七五”普法规划,并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各省级财政部门和各专员办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或安排,及时报财政部备案。
(一)完善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和各专员办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 8 制,进一步完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各级财政法制工作机构作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指导等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引导财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师生加入财政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在财政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和对口服务预算单位的法律需求,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财政执法和预算管理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财政执法和预算管理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和对口服务预算单位弘扬财政法治精神的过程。各级财政部门和各专员办的党组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财税体制改革目标,增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针对受众心理,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加强财政执法、财政管理案例整理,9 建立长效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财政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财政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实现普法内容与普法对象的互动共融。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和各专员办要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对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
(二)强化监督指导。健全财政普法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完善普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开展阶段性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做好普法评比表彰工作,总结推广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工作保障。按照《通知》有关要求,保障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确保财政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财政普法工作,努力提高财政普法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人才和专家资源库建设,充分发挥和利用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专家学者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优势和作 10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