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汇报(精选7篇)_干部监督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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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组织人事部门工作要点
2011年度组织人事部门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年,也将迎来党的九十华诞和国民经济“十二五”的开局,镇组织人事部门将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和镇党委领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主旨,以创先争优为主线,以服务基层为导向,以创新载体拓展功能为动力,围绕中心、科学定位、整合资源、融合发展,努力夯实党建基础,配强人才队伍,提高工作水平,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以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为动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以“世博先锋行动”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调动和激活了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为成功办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政治保证,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今年的工作,要继续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旋律,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和推进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夯实基础、扩大民主、服务群众、增强活力为目标,以深化岗位行动、家园行动、志愿行动为抓手,把创先争优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根据各党组织特征、党员特点、党建特色,创新活动内容方式,确保目标看得见、工作能落实、党员好参加。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1、以五中全会为主旨,提高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效果。明年是中组部实施党员教育纲要五年计划的第二个整年,也是中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第一个整年,注重党员经常性教育,深刻领会五中全会精神实质,不仅为党的十八大奠定思想基础,也为适应新形势、保持先进性、确立正确的价值观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基层党(总)支和党代表换届。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完成村(居)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紧紧抓住“公推直选”换届选举的契机,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领导班子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维护稳定的总体水平。继续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拓展“两新”组织党建新载体、新途径。以建设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党员队伍为目标,科学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把好素质关、程序关,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在“两新”组织、青年、生产和工作一线、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
3、开展新一轮三级联创,做好“五好”党组织创建。以新一轮三级联创为契机,积极开展“五好”镇、村、企事业党组织的创建工作,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完善落实党建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基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4、创新工作载体和活动内容,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创新活动内容方式,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落实党组织向党员大会报告
工作并接受评议,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等方式,扩大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增强活动实效性,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巩固党执政的体制基础
1、继续深化探索党代会常任制。调整充实我镇常任制工作的内容,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深化和创新党代会年会的内容;进一步重视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代表议政参政能力和参与监督、议事、决策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深化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形成党组织联系党员群众的三级网络制度。继续在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上下功夫,在理论研讨和实践探索上下功夫,在创新工作制度和完善活动机制上下功夫,在依法推进和争创特色上下功夫,在规范运作和增强实效上下功夫。
2、深化拓展党务公开制度。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大力推进党组织党务公开,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身边事务、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都要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扩大参与,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要求,将党务公开贯穿于酝酿、决策、实施和监督全过程。落实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党务信息发布、基层党组织每年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等制度,畅通党员了解党内重要事务的渠道。
3、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结合党务公开工作,在全
镇各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党的执政能力
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进一步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的科学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积极推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认真研究和把握不同层次领导班子的年龄梯次结构要求,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
2、健全干部管理机制。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的培训,将能力培养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科学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和教学方法,有效结合理论和实践,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核和日常管理。
3、加强青年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后备干部选拔、培养、考核、管理等机制,坚持备用结合的原则,在岗位上进一步压担子、负重任,积极引导基层青年人才在基层做出成绩。按近、中、远期的培养目标,加强镇、村两级后备干部建设力度,以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后继有人。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尽早使用,为基层青年人才提供有力的发展空间。
(五)创新载体拓展功能,发挥党员服务中心作用
1、充分发挥组织优势,使党员服务中心成为党员的教育中心。一是要拓宽党员受教育渠道,充分发挥远教终端、电教、短信、网络等平台的视觉、便捷、互动等功能,吸引党员参学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全镇党员素质。二是培育学习骨干和学习型团组,营造相互学习,互相启发、共同提高的氛围,提高党员参学的实效性。三是立足实际,灵活开展活动,根据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需要,通过讲故事、读党史等形式,激发党员的党性意识。
2、壮大党员志愿者队伍,落实党员关怀服务机制。党员志愿者是党员服务中心服务党员群众所依靠的主体,是中心联系社会服务群众的活力源。要进一步挖掘和培育有专业知识并热心公益事业的“能人”,壮大志愿者队伍,提高服务党员的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以“服务党员 凝聚党心”为目标,以帮困助弱为重点,建立健全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抓好对困难党员的关怀和帮扶。不断从精神上加大关怀力度,探索和建立自我管理、有效运作的长效机制。
3、做实基础工作,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做好组织关系的接转、日常接待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并及时对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维护和更新。结合我镇党建工作的实际,努力在丰富活动内涵,拓展服务外延,增强党建工作影响力、渗透力和凝聚力上下功夫,积极发挥驿站基础阵地作用。抓好信息员、志愿者、远教站点管理员三支队伍,完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六)认真做好干部人事工作,健全、理顺各项人事制度
1、完成事业单位设岗工作,完善日常管理机制。以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律化。以竞争激励为导向,通过健全完善的制度,激发人才队伍活力,增强人才队伍实力。
2、完善干部职工考核制度。通过确定岗位职责、考核的具体操作、考核结果的运用三个环节,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把量化考核的结果和干部的晋级和奖励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竞争激励机制,努力打破个别单位人员臃肿、人浮于事的状况。
3、进一步健全、规范各项人事制度。针对本镇干部人事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理顺、规范各类干部人事制度,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第2篇:干部监督工作汇报
在全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上的发言
中共灵台县纪委灵台县监察局
(2008年9月25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干部监督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灵台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多管齐下,干部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县纪委制定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及考核办法,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提出了量化标准,明确了责任领导,同时把干部监督工作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形成了 “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体系。组织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了半年集中督查和年终检查考核,开展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工作,并将述职述廉报告和测评情况记入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2007年,被考核的66个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被评为好等次的20个,占30.3%,中等次的46个,占69.7%;科级干部667名,评为优秀的194名,占29.1%,称职的464名,占69.6%,基本称职的9名,占1.3%。
二是坚持把落实廉洁自律规定作为监督工作的“关键点”。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全县13个乡镇70个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在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及时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围绕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了整改责任,存在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全县700多名科级干部公开进行了述职述廉,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评议。
三是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进一步扩大干部监督工作领域,监督关口前移,重要环节跟踪,把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制度的规范约束之下。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对什字塬优质苹果示范园区建设、抗震救灾工作任务落实和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重点监督检查了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抓建了皇甫谧文化园扩建和新灵蒲通乡油路两个廉政示范工程。继续督促落实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国有土地出让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重点对招标、出让、采购程序、过程、资质等实施了实地审查和监督,促进了三项制度的经常化。继续落实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定向公开、重点工作实地公开、热点问题专项公开、全局工作媒体公开、常规工作网上公开的立体公开模式,落实了公开公告制度和点题公开制度。
四是坚持把严肃党纪政纪作为监督工作的“推动点”。县纪委充分发挥《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能,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
和领导干部实施纪律监督,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2007年县纪委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件,转立案16件,县纪委直查7件,结案16件16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严重警告处分7 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1人,行政警告1人,记过处分1人,行政降级3人,共挽回经济损失5.24万元。今年上半年,全县各级纪委、纪检组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5件,办结178件,办结率达到91%。其中县纪委、监察局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件,办结20件。全县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6件,结案6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人。
二、存在问题
一是监督机制还不尽完善;二是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监督的方式方法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需要。
三、意见建议
1.加强教育,切实提高监督意识。要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断增强自觉性,提高主动性,坚持经常性,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2.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教育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
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
3.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县委委员、纪委委员、党代表质询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和新提拔干部廉政谈话、有轻微问题诫勉谈话、责任制考核等次靠后警示谈话的“三必谈”制度,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4.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多沟通情况,多通报信息,使干部监督机制整体上协调互动,形成合力,不留盲区和死角,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5.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各级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第3篇:我县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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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我县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 中共XX县委组织部(2006年5月)各位领导:
现在,我就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中组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以来,我部认真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以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为抓手,着力建立与开放组织工作系统相适应的干部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有力推动了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干部监督网络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工作力度
我们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很早就单设了干部监督机构,但一度时期与干部股合署办公。从2003年6月起,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将干部监督股与干部股分离,配备了专职干部监督工作人员,由不同领导分管,切实把干部监督工作作为组织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干部监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真正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工作到位。一是建立了组织部全员干部工作监督员制度。紧密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了对干部监督工作基本知识、组织人事工作规章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体组工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了抓好干部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较好地执行了干部工作“四个绝不允许”、组工干部“六个不准”十条组织工作纪律。二是坚持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聘请了13名党性强、作风正、资历深、工龄长的科级以上在职和离退休干部为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进一步明确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群众反映和组织上调查处理的有关问题,互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对策。三是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向社会公布了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在组工网上开辟了“监督广角”、“部长信箱”,在乡镇、县级部门明确了干部监督信息员,及时反映干部任免动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了解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及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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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的情况,了解社会各方面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反映。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映灵敏的干部监督网络逐步形成。
二、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
一方面,以检查为重点,严把选人用人质量。一是严把选人标准。把政治是否坚定,作风是否过硬,政绩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作为是否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标准,切实抓好落实。二是严把选人程序。坚持干部选任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三是严把检查重点。把“一把手”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以及《干部任用条例》执行中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区或部门作为检查的重点,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四是严把“群众公认”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民主测验、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努力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
另一方面,以落实责任制为突破口,严把选人关键环节。一是落实推荐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推荐、下级组织推荐、民主推荐组织者、参与民主推荐人员的责任,确保推荐的准确性,防止推荐失真。二是落实考察责任制。全面执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和考察结果反馈等制度,大力改进干部考察办法,扩大干部考察范围,建立干部考察工作人员资格聘任制度,确保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和评价的公正性,防止考察失实。三是落实任免决策责任追究制。推行干部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完善任前公示、建立责任追究等制度,杜绝“一言堂”、“一个人表态、众人附和”的不良现象。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正确性。
三、以建立和落实各项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
一是推行班子“一把手”报告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任职评定会议,对一些部门“一把手”述职的情况进行评议,重点对其政治思想、执行民主集中制、任用中层干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二是坚持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去年8月以来,委托审计部门对20余名“一把手”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是建立班子建设季报制度和谈话制度。要求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每季度书面汇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和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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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工作,尤其要如实报告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县纪委、组织部专门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谈话,督促抓好整改。去年初,县委对存在一定问题的5个班子、2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当场指出问题,责令限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上报整改方案,督促其抓好整改,收到了明显效果。四是健全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认真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凡属干部任用等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杜绝由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查找干部选任工作和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内部监督抓规范、促提高、求实效。五是健全干部监督管理群众参与机制。认真坚持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信访、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监督管理。六是推行承诺上岗制度。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就职时,向全体干部职工表达自己的履职打算,接受群众评议。七是坚持推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廉政鉴定制度。通过年度考核和平时考察,了解干部的现实表现,重点掌握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严把干部调整质量关。八是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逢乔迁新居、外出考察、子女嫁娶等方面情况时,要及时报告纪委和组织部门。
我们在抓各项制度落实的过程中,积极创新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新举措,通过发放监督卡,对领导干部的生活圈、娱乐圈进行监督,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时,坚持认真执行干部监督举报工作暂行办法、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暂行办法、权力运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了对违纪违法干部的惩处力度,目前,共计处理科级干部19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包括已判处有期徒刑3人);另3名干部(包括科级2人),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现在等待终审裁定。
四、以抓好“三项清理”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组织工作
一是努力解决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2002年6月前,我县个别单位多达5-8个副局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班子建设质量。从2002年7月开始,我们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精简了一部分领导干部,合理搭配了领导班子。2003年县级机关换届时,我们认为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不占副书记职数,于是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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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了一些年轻的优秀干部到有利于运用其专业知识、发挥特长的乡镇任职,致使部分乡镇的领导职数多于2001年机改时核定的领导职数,不符合市上关于领导职数的规定,造成全县领导干部职位呈现绝对空缺,相对超配的格局。2004年底,我们采取果断措施,一次性彻底解决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共计调整和交流干部32人,其中免去副书记或纪委书记职务的21人,转任其它职务的10人,关系转回原单位的1人。
二是坚决清理领导干部在企业中兼职。清理出在企业兼职领导干部6名,免去1名领导干部担任的党政领导职务,另5名县广播局的领导干部兼职,是根据市内乃至省内部分地区广电系统领导干部任职的格局而兼职,暂时没有清理。
三是切实清理不符合“凡进必考”原则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对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工作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办理了录用手续,对应清退的人员,已采取多种渠道清退。
五、以干部政策为依据,进一步强化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
严格执行干部政策,认真受理老干部和科级干部的党籍、参工时间及其它历史遗留问题的申诉,对按政策规定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按政策不能解决其问题的人员,做好了解释说服工作。近三年来,要求落实工龄的干部21人,经审查,对7名干部的工龄进行了更正;要求解决经济待遇问题17件,涉及干部75人,均逐一进行了答复。
六、以调查研究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问题的调查核实
建立了领导干部问题分级调查核实和督办制度,对来信来访反映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如2005年7月前反映正源、柳溪、尚武等乡镇班子不团结、工作无起色、干群意见大等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证实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县委于2005年8月以来,先后对这些存在问题的班子进行了调整;对反映县教育局杨金有作风问题的信访件进行调查后,认定反映情况言过其实,不影响任职,予以任用。今年共计收到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举报件50多件次,对署名举报、内容具体的匿名举报和领导批示件,优品课件
我们进行了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及时反馈了调查情况。
我县组织部门围绕选准用好干部、强化执政能力建设这一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了干部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干部监督的大环境、大气候还没有完全形成,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干部监督的方式方法还不能完全适应干部队伍结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活动领域发生的新变化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整改到位。同时,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强化责任,不断创新和建立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努力扩大监督范围,拓宽监督渠道,深化监督实效,为提高班子执政能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的监督保证。优品课件,意犹未尽,知识共享,共创未来!!
第4篇: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答疑
问: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包括哪些内容?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既包括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又包括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问: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关键是什么?答: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关键是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行为,防止和克服滥用权力的现象。问:如何加强干部任前监督?答:加强干部任前监督,就是要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在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克服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的行为。推荐提名干部要严格履行程序,无论谁推荐、推荐谁,都应手续完备,都应经过民主推荐;考察干部要深入细致、真实准确,不仅了解干部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了解干部的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情况,还应注意了解其配偶、子女的有关情况;讨论决定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切实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讨论,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通过。问:如何强化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行使权力的监督?答:首先是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一方面要着眼全局,切实加强对整个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轻领导干部、掌管人财物部门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单位领导干部、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针对不同对象,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要把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一把手”在政治立场、民主决策、选人用人、廉洁自律、抓班子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况,要认真了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考察考核“一把手”,要把能不能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他人的监督,能不能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对班子成员开展监督,作为一个重要方面。二要重视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对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领导干部的问题,其他部门移送的问题,以及在干部考察考核、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查核。对那些经查证问题属实的领导干部,该打招呼的打招呼,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需要采取组织措施的,要采取组织措施,包括区别情况分别予以免职、降职、改任、促其引咎辞职等;情节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移送执纪执法部门处理。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案件督办工作,指导下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搞好重要案件的调查处理。三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自律和相互监督的意识。要把干部监督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促使他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如举办专题培训班,运用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进行一些尝试,使思想政治教育有的放失、实实在在,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要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好班子,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把正气牢固地树立起来。问: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哪些原则?答: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问: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哪些纪律?答: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个人不准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在通知下发之前需复议的,必须经党委(党组)二分之一以上领导成员同意方可进行;
(四)不准拒不执行上级派进、调出或者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五)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
(六)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地区、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八)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政协章程的活动;
(九)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
(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第5篇:人事部门劳动组织管理工作总结
2013年劳动组织岗工作总结
在劳动合同管理过程中,我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以“制度完善,管理顺畅,操作严谨,精细认真”为工作准则,推进劳动合同规范管理工作,现将工作总作如下:
一、开展五项工作,做到操作严谨。
1、细化管理职能。进一步明晰各科室及单位的管理职能,开展《公司机构设置及所属单位管理职责汇编》的修订工作。汇编工作涉及管理处7个科室、3个直属、5个附属、9个基层单位、2个多种经营单位,覆盖到基层队站,编制过程中,综合近几年机构调整文件,对科室及单位管理职能进行重新划分界定。为公司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整合内部资源,明确管理职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定期按单位核对清查文本数量,并做好文本清查记录登记,确保文本不遗失。健全劳动合同台账,对以前不被重视的电话和住址,补充全面,做到信息数据准确、完整。实时维护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及劳动合同信息表,合同续签及变更情况及时录入,基本做到“劳动合同签订内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信息、员工实际岗位”三者一致。
3、严格劳动合同执行程序。
劳动合同订立。严格按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下达《新签劳动合同书面要约》,办理新员工劳动用工相关手续,就业登记备案资料完整、准确,人力资源系统劳动合同信息维护完整,并建立了新增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台账。
劳动合同的续订。严格按照《港狮矿区管理处劳动合同续签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劳动合同到期考核,续签前严格按程序开展续签考核,充分利用好考核这个指挥棒,改变我们追着员工签合同的状况,变被动为主动。
劳动合同的变更。严格履行合同变更手续。确保了员工实际岗位与人力资源系统的一致性。
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及退工手续,及时维护人力资源系统。
加大合同督查力度。
针对公司开展的两次劳动合同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基层单位先后两次开展操作岗及管理岗劳动合同自查活动,此次自查活动历时二个月,覆盖管理处全部员工。为确保检查不漏一人不少一本,在检查过程中,将个人手中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并收回,组织基层单位人事员严格依据二代身份证与连续工龄认定表及人力资源系统,认真核对个人劳动合同信息,将问题项逐一登记。
通过地毯式筛查,共整理汇总十个大项问题,主要有个人保管合同丢失、文本错误、工时有误、合同内容涂改、填写不规范,个人信息不准确,工作内容与人力资源系统不一致等,涉及员工近300余名。针对检查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立即开展了逐项整改。目前,因填写不规范,内容有涂改的重新签订32人,个人丢失文本补办20人,更换错误文本67本,学历变更50人,岗位变更112人。尤其在开展是劳动合同中岗位内容与人力资源系统和实际岗位“三岗”统一的整改活动中,我们将岗位名称与技能鉴定工种逐一对照,调整劳动合同与人力资源系统,规范岗位调整审批程序。目前,通过一系列的整改,管理处劳动合同已基本符合人事处的规范要求。
三、明年想法:
通过全年两次公司开展的劳动合同管理专项检查,我了解到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劳动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易存在的风险,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努力抓好劳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和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油田公司劳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确保劳动合同规范管理,规避风险。
1、提高认识,不断规范。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是各项人事劳资管理的基础,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我将进一步提高对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认识,抓好劳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劳动合同规范管理。
2、强化监督,落实责任。作为劳动用工管理的归口部门,我们将加强对基层各单位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管理的检查、指导,定期进行不在岗人员摸底调查,并要求各基层单位严格落实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劳动用工关系合法合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6篇:干部监督汇报
关于干部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自2000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2002年7月新的《干部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我们以深入贯彻执行《条例》为抓手,以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了干部监督工作,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目前,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尺度,以工作实绩定升迁,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已初步形成。
一、深入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多年来,我县一向十分重视对《条例》的学习宣传。特别是2002年7月新《条例》正式颁布后,县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组织工作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在手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在全县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努力达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政工干部掌握《条例》,党员群众了解《条例》的目标要求,在全县形成了深入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新《条例》颁布以后,县委十分重视领导干部的学习,先后召开了常委会议,研究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下发了《关于在全县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条例〉用〈条例〉活动的通知》,决定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一次《条例》学习月活动。县委领导同志带头学习,利用县委中心组集中进行学习,要求每名县委常委都要写出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同时要求局乡级干部采取多种方式学习掌握好《条例》,全面把握其内容和要求,深刻领会其基本精神。近年来,在每年举办的全县局乡级干部培训班上,县委都把《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学习,并围绕学习贯彻《条例》展开讨论,谈体会、谈心得、提建议,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二是组工干部深入学习。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县委要求组织政工干部集中一段时间逐章逐条逐款地学习领会,努力把握精神实质,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真正做到精通《条例》。为认真贯彻县委指示精神,我们印发了《条例》单行本,下发到全县每名组工干部手中,作为练好基本功的重要教材,并充分运用各类培训班次加强了对组织政工干部的专题培训。去年,结合“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的开展,我们又在全县组工干部中深入开展了一次学《条例》活动,组织收听收看了中组部部务委员彭清华同志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在此基础上,组织全县组工干部进行了《条例》考试,优秀率达85%以上。
三是党员群众广泛了解。日常工作中,我们狠抓了《条例》的宣传,重点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面,营造了有利于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县委组织部还举办了《条例》知识竞赛,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踊跃参加,电视台进行跟踪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举办新《条例》培训班20多场次,参训人员达3200多人次,撰写各类体会文章200余篇,把整个学习活动引向了深入。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抓好《条例》的落实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把《条例》的精神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严格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德才标准,把好质量关。近年来,县委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认真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东平的实际出发,从事业的需要出发,反复强调要大力选拔干事创业的干部。坚持把那些思想解放、大胆开拓、能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干部用起来,把那些扎实工作、埋头苦干、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树立“努力工作保位子,干不好工作让位子”、“无功就是过,平庸就是错,有作为才能有位置”的观念。坚决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推磨转圈的陈旧观念,不拘一格选人用人。对那些不顾大局、不守纪律、不讲原则的干部,只说不做、守摊子、混日子、不能开创新局面的干部,不仅不予提拔重用,而且还要坚决予以调整。近年来,县委几次调整干部都是按照上述原则进行的,无论是提拔重用的,还是降免职的干部,都调得比较准,调出了活力,调出了积极性,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
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中,都注重坚持了这一原则。县委明确规定,凡是调整干部,都要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凡是民主推荐不列入范围的坚决不用,坚决不列入后备干部队伍。注重把不同层面的领导和群众的意见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组织部门都要对拟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进一步扩大民主,在考察干部时,不仅注意听取现任职单位干部群众的意见,而且还要听取原工作单位、下属单位和分管部门领导同志的意见。同时还注意听取执法执纪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进一步考察了解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由于群众路线坚持得好,普遍认为干部选得准、选得好。
三是立足客观公正,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
干部时,县委按照《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既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又要认真辨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以保证考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近年来,无论是提拔干部还是交流干部,我们都严格依据《条例》的规定,对拟调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严格考察,确保评价准每名干部,适才适位安排好每名干部,让他们各得其所,各展所能。
四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用时,坚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在制定方案时,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常委会,没有酝酿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不上常委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常委会。常委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能讨论干部问题;干部任免必须在县委常委全面听取考察情况的基础上发表明确意见,以应到会人数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去年以来,县委为了选准用好干部,创新方式,全面推行了县委常委任免干部“票决制”,进一步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从县委这几年选拔任用的干部情况来看,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
三、健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
对干部监督工作,县委一直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立足教育防范,大力加强了干部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1、规范干部监督工作,强化制度监督。为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我们重点加强了制度建设。首先,根据《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干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实行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日常考察制、定期考察制、考察责任追究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考察工作,提高了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和使用干部奠定了基础。其次,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年度考察和平时的表现,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分类管理,依次划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次。对“好”的作为表彰奖励和提拔重用的对象,“较好”的鼓励争上游、上台阶,“一般”的进行谈话打招呼,“较差”的给予批评教育,“差”的采取诫勉、降免职等组织措施。去年,根据分类管理的情况,我们对99名在思想、纪律、作风、廉洁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的干部进行了谈话、打招呼。对表现较差的15名领导干部进行重点谈话;对表现较好、但存在明显不足的12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对表现一般或较差的6个单位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这种方式,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了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再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监督。在坚持离任审计的基础上,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和深度,形成了任前、任中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定期审计与集中审计相结合的机制,实现了对领导干部的全程经济责任监督。去年以来,共对92名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
审计,起到了较好的监督警示作用。
2、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纪律监督。《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下发后,我们结合《条例》的实施进行了深入学习,让各级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在此基础上,结合《干部监督办法》的贯彻,把《条例》规定的“十不准”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安排了自查,适当时机,县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干部监督办法》的要求,该纠正的及时纠正,该处理的严肃处理,以真正体现出《条例》的权威性、严肃性。
3、拓宽民主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任中的民主程度,我们进一步拓宽群众的参与面。一是在群众的监督下推荐干部。注意把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方法和程序交给广大群众,提高群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平时,凡是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信访案件,我们都一一登记,分类造册,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给群众明确答复。二是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实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凡是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提拔人选,都采取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主要是拟提拔人选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表现和任职意向,公示期限为7天。在公示过程中,我们一方面召集被公示对象进行个别谈话,要求被公示人员以正确的态度、平常的心态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范围内通报任前公示情况。对公示期限内没有其他反映的,提交县委正式任命,对有反映的,及时将调查结果向县委常委会汇报,由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是否任用。三是推进民主改革,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面。根据《条例》和有关规定,我们推行了公开选拔制、任前公示制、新提拔干部试用期制、干部交流回避制等制度改革。近几年来,选拔任用的干部,一般都实行了异地任职,对在一个乡镇或部门任职时间比较长的干部,都注意适当进行了交流。2000年6月,我们在全县公开招考了16名副局乡级领导干部; 2001年公开选拔了招商局2名副局长和5名工作人员,并实行了公示制和试用期制。今年初,在全县全额事业单位补充干部工作中,我们也采取了公开选拔的办法,考选了19名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也都加大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县教育局公开选拔了7名乡镇教办主任,县卫生局公开选拔了12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在县、乡机构改革中,中层干部普遍实行了竞争上岗,有300多名同志走向中层岗位,优化了我县中层干部结构。
4、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组织监督。组织部门在干部管理中具有重要的监督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了日常监督力度。一是实行经常性考察制度。为及时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从2000年开始,我们建立了年度考察和半年测评制度,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一年一考察,半年一测评,全面掌握班子的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按照上级批示精神,去年我们又实行了经常性考察制度,组织部门及时跟踪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事件、重点工作和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始终处在全方位的监督之中。去年,我们结合抗击非典、园区建设、抗洪抢险和冬季严打等重点工作,专门派出考察组跟踪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与定期考察的情况相互印证,真正把领导干部的表现评价准。二是建立了经常性的干部监督例会制度。县委组织部每月召开一次部务会,专题研究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干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根据平时掌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正职由常委部长谈话,副职一般由副部长谈话,及时给予提醒打招呼。三是派员参加基层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思想、纪律、作风和干部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报县委组织部,由组织部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交流。在干部监督工作中,我们还注重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建立了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计生、信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情况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各职能机关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作,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面掌握领导干部的表现,广泛征求各方面对干部的意见,形成了强有力的监督合力。
近年来,我们在执行《条例》和干部监督工作中,思想上是重视的,态度上是积极的,工作上是严肃认真的,在效果上也是非常明显的。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有些干部在思想上还存有一些模糊认识,把干部监督和贯彻《条例》片面地认为仅是党委和组织部门的事,从思想上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二是个别单位在执行各项监督制度的过程中还有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子迈得还不够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与实际情况还有一段距离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述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的监督管理,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把干部监督工作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具体想法是: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监督意识。借助《条例》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认真抓好《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干部监督办法》的学习,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监督意识,努力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在各级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同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干事创业,取信于民。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定期考察、经常性考察、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是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关键时刻、重要建设项目安排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注重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解决好“一把手”监督的空档问题。
三是抓住根本,落实各项制度。落实各项制度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认真落实考察考核等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形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机制,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各项监督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
四是明确职责,理顺监督职能。注重发挥有关职能部门干部监督的整合作用,明确职责和分工,搞好相互协调和配合,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建立事前监督机制,严把选人用人的“关口”;落实事中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以领导班子为主体的自我监督;逐步完善事后惩戒制度,形成党内监督与人大、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多沟通情况,多通报信息,使干部监督机制整体上协调互动,形成合力,分体上各负其责,不留盲区和死角,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五是发扬民主,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能行使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进一步改进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的工作作风,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有力,将各级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第7篇:干部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干部监督是干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县管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实践,我县干部监督机制逐步完善,监督力度逐渐加大,领导干部民主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了较大增强,为领导干部“自廉”和“抓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主要做法
1、以宣传教育为基础,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监督意识。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一是组织学习。结合“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对干部进行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我们通过自学、集中学、专题讨论等方法,深入学习两条例精神,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监督、悉心保护监督和自觉遵守纪律的浓厚氛围。认真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二是开展警示教育。让在经济活动、组织人事纪律、执法执纪、生活作风等方面出问题的原领导干部,通过座谈会、专题报告会、警示演讲会等形式现身说法,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在新提拔领导干部中实行廉洁自律三项制度。从2002年3月开始,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谈话、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和廉洁自律承诺制。四是建立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对述廉人员进行测评打分,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我们结合实际,积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加大干部监督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不断完善干部“能上”的机制。注重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落实,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坚持做到未经民主推荐,或虽经民主推荐,但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出台了《关于民主推荐领导干部拟任人选的试行办法》,扩大推荐范围,把推荐工作应用到考察人选提出上来。如今年对县安监局局长考察人选实行双轮推荐办法,收到了较好效果。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对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用的干部一律通过报纸和广播电视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扩大竞争上岗范围,把中层竞聘扩大到下属单位。二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的渠道。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实行干部提拔使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在目标考评、行风评比排名处于后三位的实行降免职。三是努力改进考核办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在考察过程中做到“五个必查、五个必访、六个必谈”,全面掌握情况,提高考察质量。四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任职时间较长的县管领导干部进行调整,对中层岗位实施交流和轮岗,在同一岗位任职满6年,或在同一科室担任正副职满9年的,一般实行轮岗或交流;在同一岗位中层连续任职满12年的,进行有计划地交流;在审批岗位、掌管“人、财、物”重要岗位连续满10年的,实行轮岗交流。
3、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手段,加大领导干部监督力度。2000年以来,我们先后对32家单位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13家,离任审计19家,查出违规资金780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人,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成立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联席会议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审计部门认真实施的工作协调指导格局。二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各类实施办法,制定了预告制度、回避制度、承诺制度、结果执行回访制度、被审计领导干部对经济情况说明制度、“ABC”分类管理办法等,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初步做到了有章可循。三是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依据审计结果,对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县委予以重用或提拔;对有经济问题的干部,及时采取谈话、诫勉、降撤职等组织处理措施,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从而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导向。对审计中发现的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实行会计统管制度,由县财政局向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会计委派,具体负责单位的财务工作,委派会计每两年轮换一次,从而彻底解决了会计人员“站得住顶不住,顶得住站不住”、“不听法规听法人”的问题,基本杜绝了截留、挪用、坐支预算外资金现象。通过审计等手段,加强了党政“一把手”、独立负责工程项目的主要领导以及兼任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班子成员的监督。
4、以网络建设为重点,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渠道。把信息工作作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基础性建设来抓,密切与有关部门和工作机构的联系,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初步建立了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一是加强组纪联系。在选拔、任命干部时,对于有问题正在查处或有反映还没有查处的干部,及时向纪委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二是主动征求人大、政协的意见。对应提请人大政协任命的干部,都实事求是地介绍干部的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审议和监督。三是实施干部监督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发催报函、电话督促和对口联系等,使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干部监督信息通报责任,确保干部监督信息渠道畅通,加大督促力度。四是注意发挥干审信息员作用,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五是加强对县级机关干部作风的监督。专门委派一名部务会议成员,到投诉中心参与管理,利用投诉中心,收集干部监督信息。
5、以制度建设为关键,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在对干部监督过程中,既注意制度建设,规范干部的行为,更注重制度的贯彻执行,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形成相对完整的干部监督机制。一是出台党组织议事规则,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县委修订了《县委议事规则》,以自身的行为带动各级班子建设。制定出台了《县级机关党组织议事规则》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议事规则》,规定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规范党内民主。二是出台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等制度,逐步建立对领导干部实施经济活动监督机制。领导干部不仅要申报本人收入,还要申报家庭财产状况,其他成员的收入情况,并要作出说明,使对领导干部的经济监督更彻底。三是出台联系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横向联动机制。由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财政、审计、信访等9家单位组成了干部监督信息通报和联系会议成员,各有关单位共同承担任务,全面、准确地传递有关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问题性信息,把监督关口前移,使监督面得到扩大,监督更深入。四是出台廉政监督卡制度,建立惩处机制。对领导干部的不廉洁和轻微违纪行为进行量化管理,量化管理情况与评选先进、目标管理考核奖、组织处理等挂钩,年度扣分在4分以上,取消该年度评比各类先进,6分以上,扣发该年度50%目标考核奖,一年扣分10分以上或连续两年累计扣分在12分以上或连续三年扣分在14分以上的,给予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
二、存在问题
1、自觉抓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氛围还未真正形成。一方面表现为极少数领导干部认为被别人监督会影响自己的威信,不便于开展工作,因而不太愿意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表现为极少数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认为监督别人是给人小鞋穿,最终影响自己的选票和前途,因而不太敢于开展监督工作;有的职能部门认为自己在同级班子领导下工作,“饭碗”在他人之手,监督会影响自己的“饭碗”,因而不太敢于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监督,造成口头讲监督多,实际抓监督少;表面抓监督多,深入抓监督少;形式上抓监督多,抓实质性问题少。
2、制度还不够完善,贯彻落实还不够到位。一是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还不够完善。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表现情况的了解掌握,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缺乏实质性、操作性的措施和方法。二是制度之间配套性、互补性不强,未形成体系。目前规定这个不准、那个不准的制度比较多,但当出现违反了这些不准后如何处理,还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容易出现违规不究的现象。
3、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一是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还未形成科学机制,“各干各的”现象比较突出。二是一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职责不明确。个别单位没人具体做干部监督工作;个别单位配备了人,但不是做干部监督工作,而是被安排做别的事。
4、一些“一把手”依然难于监督。一是党政“一把手”是班子的核心,手中掌握的权力比较集中,同级班子其他成员和群众不好对其监督。二是党政“一把手”在单位中一般都有一定的权威,班子其他成员和群众对其尊重有加,自然放松了对其监督。三是极少数党政“一把手”决策情况不公开,活动情况比较隐蔽,上级有关部门、同级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难于了解其情况,无从入手对其监督;四是极个别党政“一把手”个人主义严重,独断专行,作风霸道,同级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不敢对其监督。如某单位副职提出工作上的一些不同想法都遭到“一把手”的严厉责难,就更谈不上敢对其监督。
三、对策与建议
1、建立教育引导机制。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建立党政干部培训考核学时学分制度,以考促学,促进各级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实行谈话教育。县委和组织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与下级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脉搏。切实做到“八个必谈”:提拔重用时必谈;取得突出成绩,得到表彰时必谈;接受急难险重任务时必谈;个人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时必谈;群众有举报或有意见时必谈;有错误苗头和错误倾向时必谈;班子不团结时必谈;工作中遇到重大困难时必谈。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县委以及组织部门汇报个人思想情况,要结合年终述职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报告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群众的评议。
2、建立信息处理反馈警示机制。一是建立函询回复制度。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将有关问题进行整理,用公函的形式通知本人,限期向组织作出书面或口头说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是建立党政正职诫勉制度。对主要领导在公务活动和个人生活中所发生的构不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要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等措施,给予告诫和劝勉。三是建立督促整改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错误和问题,要建立督促整改制度,限期纠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备用。
3、建立班子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机制。一是完善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避免和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让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上充分沟通,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要引导和鼓励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和关心爱护同志出发,加强对“班长”的帮助教育,及时指出问题,及时批评提醒。三是规范会议议事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工)委、局长、主任办公会等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有效地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为。
4、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要建立(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daodoc.com查看)起党内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组织、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第一,尝试干部监督进社区。干部监督进社区是当前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尝试把干部考察考核、评先评优和任前公示进社区,同时聘请干部监督信息员,设立干部监督信箱,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监督。第二、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会同纪委、审计等部门,建立审计结果评定体系,规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强化审计在干部提拔使用中的作用。第三、尝试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记实制度真实反映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个过程,记实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规范文书档案,也为责任追究提供最原始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