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法规处工作汇报(精选7篇)_法规处工作总结
省委办公厅法规处工作汇报(精选7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规处工作总结”。
第1篇:法规安全处工作汇报
法规安全处工作汇报本学期开学初,法规安全处展开了安全活动周活动,法规安全处工作汇报。利用学校例会时间,由朱景岳校长组织召开学校下一步安全工作,工作汇报《法规安全处工作汇报》。明确强调每个人心中要紧绷一根弦,安全工作重于泰山,要常抓不懈。李合章主任向各位班主任明确了本阶段具体任务。同时下发了相关文件。具体有班主任安全责任状、学生安全责任状、安全活动周活动记录及教师备课、各班学生台账。强调工作要细致认真,尽可能提前发现安全隐患,以便及时处理。随后明确了各项表格于下周五交法规安全处李合章主任。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处室会留有收交记录,给予各班主任相应积分。磁县二中法规安全处2011-2-25
第2篇:政策法规宣传处工作汇报
政策法规宣传处工作汇报
2018年,政策法规宣传处在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机关各处(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密围绕民政中心任务,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按照市法制局制定的《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一)明确审批职责,认真梳理民政行政职权批项目工作
按照市政府法制局的精神,今年2月份至10月,由分管局长牵头,根据民政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民政行政职权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局。1、行政许可项目为3个大项、6个小项
(3)殡葬管理2项:殡葬设施建设审批1项,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业审批1项。
2、行政处罚项目为33项(1)社会团体管理10项;(2)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10项;(3)殡葬管理11项;(4)区划地名管理2项。3、行政强制项目6项
201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布以后,按照市政府法制局《关于清理涉及行政强制规定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后,我局行政强制权为6项:。
(1)取缔非法社会团体行政强制;(2)取缔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强制;
(3)封存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行政强制;
(4)封存、收缴被限期停止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行政强制;
(5)火化区遗体火化行政强制;(6)制止违法办理丧事活动行政强制。
在民政行政职权的行使中,我局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条例执行。但因没有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具体规定作为行政执强制行为法律支撑,在行政执法中均未施行行政强制权。(二)规范行政处罚标准,制定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制定行政职权流程图
按照市政府法制局的要求,针对相关业务处室行使的行政职权,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行政职权流程图。如: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成立流程图、婚姻登记流程图、殡葬执法流程图和市救助管理站工作流程图。并按时上报市法制局备案。
二、收集整理常用民政法律法规汇编成册
为使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熟悉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方针,掌握民政工作基本政策、基本程序和基本做法,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牵头,机关各处(室)配合,政策法规宣传处拟收集编印《民政部门常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编》。从5月份开始,通过大量的收集、整理、归类、校对工作后,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到第二次校对阶段。今年底完成汇编印制工作。
三、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政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一)制定系列行政执法内部制度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保证依法行使职权,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加强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公开、公正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规范民政信访办理工作、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经5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市民政局信访办理规定》、《市民政局新闻发布制度》等6项规章制度,确保了民政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二)制定群众工作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服务群众的各项民政工作,具体指导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做好群众工作,经8月8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市民政局群众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2、按照《市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办法(审议稿)》的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考核成绩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到全年群众工作目标考核及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成绩。9月,草拟了《市民政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市民政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市民政局群众工作目标绩效体系》。目前已征求局领导和机关各处室,拟上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四、加强执法培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并根据《2018年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市民政局培训计划要点》的安排部署,今年6月,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政策法规宣传处牵头,聘请市法制局有关专家对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殡葬管理所、各区(市、县)民政局分管殡葬、民管、地名的领导及相关执法人员等80余人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参训率为100%。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执法业务水平。五、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办讲座、落实处。(二)进社区,宣法制。
1、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争做学法守法市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法制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安排、宣传内容、工作要求,确实做到了“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
2、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我局再次制定下发了《专项法制宣传方案》,并于9月20日上午,由社会救助、社会事务、救灾救济、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等处(室)和市老龄办、市救助管理站、市儿童福利院、市低保中心、市殡葬管理所等局属单位20余人组成的宣传小组,在家乐福超市前开展了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以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讲解民政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余人次。通过法律进单位、进社区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人民群众和政府部门的联系,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同时,切实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的熟练掌握和运用程度。
(三)办考试、促和谐。
按照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要求,我局于9月22日上午,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共99人进行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参考率为100%。经过改卷评分,合格率100%。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行安排考试。目前,各单位已将考试情况上报,参考率100%,合格率100%,较好的完成了本次考试工作。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七、严格落实责任,继续狠抓信访维稳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全力以赴扎实做好民政信访维稳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处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在机关各处(室)的密切配合下,凡是国家、省、市重大节日、会议及各项政治活动期间,坚持做好民政服务对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着重对信访维稳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认真进行梳理,狠抓工作责任的落实。
1、2月份,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局属单位分管维稳工作领导召开会议,专门部署维稳工作。
2、下发了2期《2018年市民政信访情况通报》,向全市民政系统通报民政信访情况。八、其他工作
1、积极参加“三创一办”工作。按时完成局“三创一办”办公室安排的涉及民政创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及时报相关牵头政府部门。积极参加局机关卫生大扫除活动。
2、协助局办公室草拟并下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确保全局系统“综治宣传月”活动按时、有效的开展。
3、撰写了民政简报。
4、积极参加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冬季铲冰除雪活动;庆“七一”活动;参加局党办组织的绿丝带活动;参加市奥体中心第九届全国民运会彩排活动。
5、7月初,参加人事处组织的对局属单位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
6、10月中旬,参加局民管处组织的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及加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检查工作。九、2018年工作打算
1、继续按照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2、按照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强普法、抓治理、解矛盾、促和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四帮四促”“走基层”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做好依法治市工作。组织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4、做好信访维稳工作。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6、不断深化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对全区申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实行家庭收入诚信申报承诺委托制及农村低保“民主评困团”制。救助工作中,区、乡、村三级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定期对新增、调整、注销对象进行集体审核。
8、加大低保工作人员培训力度。5月11日,我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我局副科以上领导分组联系乡镇、街道,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帮助解决乡镇、街道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
二、救灾救济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工作体制,将区级救灾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2、不断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指导乡镇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结合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4、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充实捐赠工作领导小组。
7、根据救灾工作实际,明确了10个应急避灾场所。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双拥工作。
1、紧紧围绕以“构建和谐双拥理念,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开展工作。2018年5月召开民政及双拥表彰工作,表彰先进个人35人,先进单位18家;结合区“三创一办”工作开展在新天通讯开辟“双拥专栏”,发表文章、图片10张,营造和谐、浓厚的双拥氛围。
2、加强与驻区部队联系,进一步加强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清明节期间,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及各成员单位到区红军烈士陵园进行纪念革命先烈活动,此次祭扫活动共有300余人参加。广泛开展“八一”纪念活动和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在“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之际,共拨付30余万元开展对全区“三属”及立功功臣代表、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重点优抚对象的慰问;召开军地联谊、建军座谈会及军事日等活动,“八一”建军节开展建军84周年庆“八一”军地联谊活动联欢晚会。
3、继续协调区人事劳动等部门做好部队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和随军随调、办理劳动医疗保险等有关的衔接协调工作、解决部队子女入学入托问题,维护随军家属合法权益。
4、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积极预防和协调军民纠纷,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体的合法权益,协调开展拥政爱民工作,联系驻区部队到下坝乡谷坝村进行送水抗灾,有效减轻群众抗旱压力。
5、认真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慰问工作。我区四大班子领导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及“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及部份重点优抚对象,向驻区部队送去节日祝福及慰问金6万元;
6、继续做好“共建精神文明、优化社区环境”等常规工作,在旅游区、大型停车场、窗口服务部门等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优先、军人免费等标识。
7、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文件精神,于3月初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现已完成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及未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4处上报。(二)、优抚安置工作。
2、做好我区革命伤残军人换证、补证、登记、调级、评残、烈士褒扬等相关工作,已完成伤残军人换证登记1人,上报伤残调级1人。4、大力加强和推进和谐军休创建活动,做好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房改政策落实,5月底完成军休干部住房摸底调查并上报相关资料,10月组织军队离退休干部到革命老区重走革命路,落实“两项待遇”,把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老干部的关心厚爱落到实处。
5、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试行)》,全区737人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医疗保障。探索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发挥区级医疗机构服务优抚对象的功能;对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医疗救助36人次,共计28302.64元,有效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8、开展60周岁以上农村退役军人调查,完成资料整理185人。四、民间组织管理。
2、社会办养老机构完成新增床位20张。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
1、第八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完成了我区73个村、19个社区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区只有新堡乡的陇脚村经过区、乡多次做工作,但由于村民厌选和罢选不参加投票,致使该村搭建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不成功。4、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市、区党委的要求,完成了对创新、振新2个社区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的选址、房屋租赁、装修工程的招标、装修及办公设施的购买配置等工作。六、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1、认真贯彻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区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意见》的相关工作。召开全区老龄工作会议,认真贯彻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并作好今年老龄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老龄委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区“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
2、积极宣传老年法规,做好老年证办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加强老年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让更多老年人知法、懂法、用法;进一步推动《省优待老年人试行办法》在本区的贯彻落实;做好办理《老年优待证》的具体工作,全年共办理《老年优待证》923个。
3、努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老有所养”
三是认真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印发了《区民政局、区老龄办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安排意见》。在6月份召开了居家养老工作调研暨培训会,对居家养老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投入资金20万元于居家养老工作,兑现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57人护理补贴。
4、加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力度。我们将老年协会规范建设文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指导各乡镇、街道完善村级老年协会组织机构、章程,各村、社区成立了老年协会。
5、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老有所乐、老有所健”。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各类老人慰问活动。节前我办和区四大班子分别到各乡镇(街道)分别慰问了高龄特困老人、老复退军人、老党员、五保户、残疾老人、敬老院老人等40户送去慰问金8000元、大米80袋、食用油40桶;我办对7名高龄特困老人、2名百岁老人进行了慰问,投入资金2000余元。
6、开展老龄工作和老龄问题的理论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积极开展老龄工作和老龄问题的调研;我们对在农村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开展了问卷调查和座谈走访。年底前将形成《区农村居家养老工作调研报告》。
7、制定《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认真做好编制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征求了老龄委成员单位及乡镇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今后五年的老龄工作作出了展望。
8、进一步加大老年人维权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工作;每个季度与相关部门沟通一次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做好老年信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9、认真抓好“敬老月”各项活动。我办制定了《区2018年“敬老月”活动方案》,并开展了一系列敬老助老爱老活动:
1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办理收养登记5例。17、2018年9月3日,支出6400元对1例流浪精神病人实施了救治,同时,按照区创建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七、区划地名工作
1、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8月起开展了我区地名普查工作,对水田、新堡、下坝、百宜、偏坡五乡镇的地名进行全面调查,收集、校正、更新和补充地名资料。2、按要求及时报送行政区划调整相关资料。
今年5月份根据筑区划办通字[2018]1号文《关于报送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的通知》精神,按要求及时报送了区人大、政协关于同意原区金华镇、朱昌镇、金阳街道办事处调整到金阳新区决定的相关资料,9月份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再次补充完善调整我市部分行政区划报民政部相关申报材料的工作联系函》精神,按要求继续完善了区关于同意原区金华镇、朱昌镇、金阳街道办事处调整到金阳新区的意见材料。
3、做好全区地名标牌维护和管理,保障街路牌清洁、整齐、醒目、完好。今年3-9月份对全区183块街路牌不定期地进行排查,对已设路牌的密度及有名无牌的街、路、巷进行了全面清理,保障全区路牌“应设尽设”,不缺不漏。8月份按市局要求对全区已设置的路牌进行更新,10月底已全部更新完成。
4、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积极开展创平安边界活动,及时解决边界纠纷。根据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宣传创建平安边界活动的通知》,拟定我区创建平安边界实施方案,成立协调领导小组,与接边的龙里县、花溪区联合开展了创平安边界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期间共制作横幅标语3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前来咨询的群众1000余人次。
为预防和妥善处理边界纠纷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边界地区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2018年4月份对全区的边界地段进行一次认真地摸底排查,未发现边界纠纷及矛盾隐患。与此同时,我区建立了边界纠纷的长效机制,要求与其它区(市、县)有边界的乡(镇)各负其责,若有边界矛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八、计划财务工作
九、“数字民政”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政务信息,公布民政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
2、积极开展民政宣传活动,每月发布民政信息四期以上,并及时向区委信息科、区政府值班室及市民政局信息中心上报,目前已上报信息四十期。
3、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明确了具体的管理员和工作人员,有专门的信息化办公设备。制定并不断完善各类制度和措施。全年共收市民政局转办信访件4件,由责任科室在时限内认真给予答复,并向市民政局反馈。
十、明年工作打算 1、按照《市城乡低保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市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不断深化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2、按照《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制定实施细则,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救助金使用率,不断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制度。3、认真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4、进一步营造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
6、是加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创建指导工作,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抓好农村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
7、完成核定组织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各个机构职责、制度建设及服务窗口的设置等;
8、对城乡低保户、三无人员、五保户实施殡葬救助。
9、认真做好水田联建公墓的扩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设施,如果条件允许,在水田公墓建一骨灰堂,满足我区殡葬需求。
10、继续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善“数字地名”信息,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11、巩固边界联检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一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救灾处的指导下,全处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创一办”、“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等目标任务,努力健全全市救灾体系,深化城市减灾社区建设,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全处工作紧张有序开展。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全力做好应对凝冻自然灾害的工作 二、牢记职责,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和总体要求,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结合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职责要求,为做好今年汛期的防汛救灾准备工作,预防和减轻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汛期救灾救济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把汛期的备灾救灾作为近期民政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建立从上到下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做好防汛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信息管理,确保灾情报告发布到位。要求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要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及时通报情况,认真开展核实评估,保证灾害信息快报及时、核报准确。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建立救灾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救灾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在重大灾害发生前后,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严格执行预案各项规定。及时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受灾群众,帮助和指导当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调运救灾应急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在安置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灾情基本稳定后,要积极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抓紧开展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建立救灾储备库,确保救灾应急物资准备到位;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并储备必要的救灾应急物资,联系供货商储备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加强与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紧急调度救灾物资的各项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物资能在第一时间启运,第一时间到达灾区,提前将所需生活物资准备到位,切实保障紧急避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切实做好全市春荒救助工作,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进一步完善备灾、减灾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
五、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为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安排布置抗旱救灾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关于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抗旱意识,重视灾区群众生活安排。二是组织市农委、气象局和水利局召开旱灾灾情会商会议,研判旱情发展趋势,研究旱灾救助工作。三是派出工作组到受灾较为严重的开阳县、清镇市、县、修文县查灾核灾,指导抗旱救灾。四是下发了《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抗旱救灾安排部署上来,积极做好相关救助工作。五是切实加强与农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当前旱情及下一步发展趋势,及时掌握因旱造成群众缺水、缺粮等生活困难情况;六是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措施、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乡、镇、村指导和协助做好相关救助工作,采取调水、送水、买水、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确保解决重点优抚对象、敬老院和“五保户”以及饮水特别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七是严格值班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群策群力,确保抗旱救灾工作取得实效。八是市各级民政部门已投入929万元救灾资金,投入救灾物资折款87.5万元,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饮水和口粮困难问题,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渡过难关。六、全力做好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调查工作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核查和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及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布署,会上认真学习领会了相关文件精神,对核查统计涉及的有关表格进行了培训讲解;二是各区、县(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周密的调查工作方案,对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农作物受灾和绝收情况、家庭现有粮食、家庭收入、缺粮时段及数量、自救能力等情况作了深入调查了解,并组织村级进行了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按户填写了《省2018年旱灾受灾情况和冬春需口粮救助情况入户调查表》并建立健全台帐,做到了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三是市相关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了会商审核和评估。严格政策界限。在调查工作中,特别注意甄别受灾群众的自救能力,把握了缺粮时段,将外出务工半年以上和在冬春救助时段在外务工作员、非受灾人员、有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排斥在统计范围外。各相关部门对上报调查汇总的数据进行了逐项审核并逐级会商分析。严肃工作纪律。在调查工作中,坚持实地进村入户调查,坚决杜绝了自上而下分配指标,要求民主评议负责人、入户调查人员和审核人均在登记表上签字,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返工。
(七)积极参与帮扶工作。今年我局计生三结合帮扶点是修文县乡村,为该村落实帮扶资金3万元,帮扶60户计生户发展生产,局帮扶联系点开阳县城关镇、乡共落实帮扶资30万元,抽水机5台。六、明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全面落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市、县、乡、村四级预案;适时开展救助应急演练;加强涉灾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抗灾救灾协调机制建设,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工作制度。
(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情的核查、统计、上报工作,全面推进全市自然灾害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用。
(三)严格按照《国家综合减灾十二五规划》和《省综合减灾规划》的要求,健全减灾工作机构,完善减灾工作体系,积极推动“社区减灾平安行”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推荐全国第四批“减灾示范社区”的申报工作;建立或明确城乡避灾场所;广泛开展识灾、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组织好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增强全民防灾避险能力。
(四)认真落实全市冬春灾民生活救助政策,督促各区、县(市)加大配套资金的投入,对救灾、捐赠款物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非正常情况。加强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搞好规划,科学选址,提高了防灾避险能力。
(五)加大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进一步完善仓储管理制度,协助推进市级救灾仓库的建设,指导各区、县(市)救灾仓库的建设,确保救灾物资24小时运抵灾区。建立以粮食、商务、药监、质监等部门的会商制度,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救助物资及时到位,满足救灾要求,使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和灾民及时得到救助。
(六)全面落实《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应急预案》,结合灾情适时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加强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和监督、规范捐助行为,严格捐助活动社会公告制度。
(七)积极探索人为灾害、城市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八)建立与筑部队参加抗灾救灾协调机制;(九)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3篇:政策法规宣传处工作汇报
政策法规宣传处工作汇报
2019年,政策法规宣传处在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机关各处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密围绕民政中心任务,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按照市法制局制定的《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明确审批职责,认真梳理民政行政职权批项目工作
按照市政府法制局的精神,今年2月份至10月,由分管局长牵头,根据民政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民政行政职权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局。
1、行政许可项目为3个大项、6个小项
殡葬管理2项:殡葬设施建设审批1项,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业审批1项。
2、行政处罚项目为33项
社会团体管理10项;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10项;
殡葬管理11项;
区划地名管理2项。
3、行政强制项目6项
2019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布以后,按照市政府法制局《关于清理涉及行政强制规定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后,我局行政强制权为6项:。
取缔非法社会团体行政强制;
取缔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强制;
封存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行政强制;
封存、收缴被限期停止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行政强制;
火化区遗体火化行政强制;
制止违法办理丧事活动行政强制。
在民政行政职权的行使中,我局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条例执行。但因没有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具体规定作为行政执强制行为法律支撑,在行政执法中均未施行行政强制权。
规范行政处罚标准,制定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制定行政职权流程图
按照市政府法制局的要求,针对相关业务处室行使的行政职权,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行政职权流程图。如: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成立流程图、婚姻登记流程图、殡葬执法流程图和市救助管理站工作流程图。并按时上报市法制局备
案。
二、收集整理常用民政法律法规汇编成册
为使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熟悉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方针,掌握民政工作基本政策、基本程序和基本做法,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牵头,机关各处配合,政策法规宣传处拟收集编印《民政部门常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编》。从5月份开始,通过大量的收集、整理、归类、校对工作后,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到第二次校对阶段。今年底完成汇编印制工作。
三、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政法规制度建设工作
制定系列行政执法内部制度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保证依法行使职权,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加强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公开、公正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规范民政信访办理工作、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经5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市民政局信访办理规定》、《市民政局新闻发布制度》等6项规章制度,确保了民政执法工
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制定群众工作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服务群众的各项民政工作,具体指导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做好群众工作,经8月8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市民政局群众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2、按照《市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考核成绩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到全年群众工作目标考核及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成绩。9月,草拟了《市民政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市民政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市民政局群众工作目标绩效体系》。目前已征求局领导和机关各处室,拟上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四、加强执法培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并根据《2019年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市民政局培训计划要点》的安排部署,今年6月,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政策法规宣传处牵头,聘请市法制局有关专家对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殡葬管理所、各区民政局分管殡葬、民管、地名的领导及相关执法人员等80余人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参训率为100%。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执法业务水平。
五、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办讲座、落实处。
进社区,宣法制。
1、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争做学法守法市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法制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安排、宣传内容、工作要求,确实做到了“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
2、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我局再次制定下发了《专项法制宣传方案》,并于9月20日上午,由社会救助、社会事务、救灾救济、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等处和市老龄办、市救助管理站、市儿童福利院、市低保中心、市殡葬管理所等局属单位20余人组成的宣传小组,在家乐福超市前开展了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以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讲解民政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余人次。
通过法律进单位、进社区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人民群众和政府部门的联系,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民政法律
法规知识的了解。同时,切实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的熟练掌握和运用程度。
办考试、促和谐。
按照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要求,我局于9月22日上午,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共99人进行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参考率为100%。经过改卷评分,合格率100%。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行安排考试。目前,各单位已将考试情况上报,参考率100%,合格率100%,较好的完成了本次考试工作。
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七、严格落实责任,继续狠抓信访维稳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全力以赴扎实做好民政信访维稳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处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在机关各处的密切配合下,凡是国家、省、市重大节日、会议及各项政治活动期间,坚持做好民政服务对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着重对信访维稳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认真进行梳理,狠抓工作责任的落实。
1、2月份,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局属单位分管维稳工
作领导召开会议,专门部署维稳工作。
2、下发了2期《2019年市民政信访情况通报》,向全市民政系统通报民政信访情况。
八、其他工作
1、积极参加“三创一办”工作。按时完成局“三创一办”办公室安排的涉及民政创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及时报相关牵头政府部门。积极参加局机关卫生大扫除活动。
2、协助局办公室草拟并下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确保全局系统“综治宣传月”活动按时、有效的开展。
3、撰写了民政简报。
4、积极参加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冬季铲冰除雪活动;庆“七一”活动;参加局党办组织的绿丝带活动;参加市奥体中心第九届全国民运会彩排活动。
5、7月初,参加人事处组织的对局属单位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
6、10月中旬,参加局民管处组织的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及加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检查工作。
九、2019年工作打算
1、继续按照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2、按照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强普法、抓治理、解矛盾、促和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四帮四促”“走基层”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做好依法治市工作。组织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4、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4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文件精神工作汇报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文件精神工作汇报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文件精神工作汇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1X]1号)下发后,楚雄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州委书记丁绍祥亲自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按照省委对老干部工作的要求,对全州老干部工作作一次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贯彻意见。201X年4月5日,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长钱德伟主持召开州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贯彻省委办公厅云办发[201X]1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201X年4月13日,州委书记丁绍祥主持召开州委常委 确保由财政负担的资金及时到位,并解决好老干部工作部门接收企业离休干部用于管理服务和开展活动的工作经费。
二是进一步坚持和落实八项制度,明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联系同职级老干部,适时走访慰问他们,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老干部通报情况。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时,要适时看望当地的老干部代表。
三是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合理设置党支部,选好配强支部班子,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的实效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缴纳党费数的60%返还给党支部。
四是明确老干部工作领导体制,实行老干部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制在老干部局,不占组织部门领导职数。规定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征求上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坚持把老干部工作纳入考核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满腔热情和深厚感情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将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纳入组工干部培训计划,.freekan.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能力建设,不断增强老干部工作队伍的活力。五是明确离退休人员超过41人以上的单位,可成立老干部管理机构。不具备成立老干部管理机构的,要落实专兼职老干部工作人员。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同志,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岗位津贴。六是明确各县(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人员编制按原规定落实3至5人。为了进一步整合资源,要求各级要依托老干部活动中心开办老年大学,根据工作需要核定与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编制,并保证所需人员经费和办学经费。七是成立老科技工作者协会,为老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规定州、县(市)每5年召开一次老干部老有所为先进
表彰会,本文来自.gongwen123.表彰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典型。八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三个机制”,规定州、县(市)属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按国家政策规定的离休费、医药费及其它各项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和实报实销。为了切实解决好老干部的特殊困难,州、县(市)两级建立老干部特困金制度。对易地安置的老干部,所在单位要定期走访看望,尽力帮助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州委常委会议还决定,10县(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缺口资金由州级财政再补助一半。《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文件精神工作汇报》
附送: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条例 努力开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新局面
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条例 努力开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新局面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节约资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6年12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全市上下要以此为契机,积极行动起来,密切配合,真抓实干,努力提升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节能工作。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单位GDP能耗降低20%作为“十一五”约束性指标;今年8月,国务院做出《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节能降耗已成为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条例》的颁布实施,对
于我们进一步做好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必然要求。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步入了新的阶段,但是,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等问题依然突出。压滤机滤布随着全市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工业化进程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能源需求必然持续增长,能源消耗过快的问题,将成为影响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全面小康咸阳的瓶颈因素,节能降耗任务艰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这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二)贯彻落实《条例》,是完成全市节能降耗目标的重要保障。我市煤炭、地热、电力等能源比较丰富,能源价格相对较低,许多高耗能企业节能意识比较淡薄,能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2005年,我市万元GDP能源消耗1.38吨标准煤,虽较“十五”前期有较大幅度的降低,比全省平均水平1.48吨标准煤低0.10吨,但比全国平均水平1.22吨标准煤高出0.16吨,与发达地区相比有较大差距。“十一五”期间,我市要完成节能20%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努力,把节能降耗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实现我市“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
二、着眼全局,本文来自.gongwen123.依法抓好节能降耗重点工作“十一五”时期,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一是抓好重点用能企业。全市确定的17户重点用能企业耗能量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耗能量的70%,占全市总耗能量的43%,要将这些企业作为节能管理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节能降耗。
二是抓好水泥、化工、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制定消耗限额,加强节能考核,对超限额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三是抓好能源生产企业的节能工作。煤炭开采要按照矿井设计要求,合理组织生产,达到国家规定的回采率;地热开发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加强作业管理,不断提高利用率。同时,要认真抓好节能技术改造和创新,提高节能技术水平,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确保节能工作取得实效。(二)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在项目审批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产业政策,大力鼓励支持能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发展。淘汰一批高耗能、高污染、.freekan.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生产能力。加大对各类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力度,对报告中缺少节能专题的项目不予受理,对于达不到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对已建成项目用能超标的,不予验收投产。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一是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彬长矿区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发展煤矸石发电。
二是抓好水电开发。充分利用泾河水力资源,投资3.33亿元,加快年清洁发电1.84亿千瓦时的泾阳文泾水电站建设。
三是大力发展地热产业。积极筹划地热发电、供热、养殖综合开发,申报国家地热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
四是加强农业秸秆和农村人畜废物综合利用。抓紧实施2×2.5万千瓦乾县秸秆发电项目,新建农村沼气池6000口。(四)加快新型高效能源项目建设。实施煤炭向电力、煤向载能工业品转换是“十一五”期间彬长矿区发展的重点。滤布近期要重点抓紧大唐彬长发电厂一期4×60万千瓦风冷临界机组项目、大唐渭河发电厂2×30万千瓦热电机组改造等项目,关闭低效小火电和燃煤小锅炉,促进我市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三、强化措施,完善节能降耗工作推进机制
(一)以编制节能降耗专项规划为切入点,加强对节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要根据《条例》精神,修改完善全市“十一五”节能降耗专项规划,抓紧编制节能降耗中长期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和总体工作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我市节能工作,力争在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实现突破。(二)以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为切入点,促进对节能降耗的监管。要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对电力、石化、建材、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制定强制性的能耗限额标准,建立和完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依据标准制定淘汰落后工艺、产品目录。加强能源利用监察工作,提高执法监督能力。
(三)以实施重大节能工程为切入点,不断提高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总体水平。加快我市热电联产技改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能源利用监察?测?能力建设等重大节能工程。全面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抓紧研究制定促进节能的鼓励政策。(四)以建立考核评估体系为切入点,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GDP能
耗指标公报制度,将GDP能耗指标纳入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完善我市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建立能源消耗基础数据库,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市能源消耗状况以及重点耗能企业情况,促进落实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节能降耗工作取得实效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要把节能降耗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各类机关要做好节能降耗的表率,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倡导节约文化,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条例努力开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新局面》
第5篇:法规处工作总结
政策法规处 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在省局党组的领导下,在机关各单位以及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法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政策法规处按照年初省局制定的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为抓手,切实推进地税法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
第一、制定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于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对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是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务求全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结合实际,我处制定下发了《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科学地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共设置考核指标44项,对依法行政考评对象、考评内容和考评方式等进行了细化明确。同时,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机关绩效考评内容,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地税机关进行考核。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吴邦国委员长和马凯国务委员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讲话精神。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吴邦国委员长和马凯国务委员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的通知》,对全省地税机关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要求,并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是抓好2011年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下发了《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地方税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四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贵州省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规划》精神,制定下发了《贵州省地方税务局2011-2015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规划》,对各地加强“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全省各级地税机关也根据要求制定了具体方案,对普法宣传工作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
第二、认真做好地方税收立法工作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立法项目立项申请要求,我处在认真做好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交了2011年我局立法项目申请,改立法为修改规章。经省政府法制办论证,对我们提交的《贵州省契税实施办法》、《贵州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若干规定》、《贵州省房产税施行细
则》等地方规章,作局部修改后重新公布实施。
第三、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审查,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 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确保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公布、备案等程序作了具体规定。
二是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专人对我处历年来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文件清理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仔细梳理,准确掌握需要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底数,力求将所有税收规范性文件都纳入清理范围。各业务部门积极配合,认真核对文件名称、发文时间、发文字号等内容,严格审查文件内容,确保文件的有效、合法和规范。经审定,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61件,部分条款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2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40件。全部清理结果已对外进行了公告,并在贵州省地税局网站上进行公布,以便基层地税机关和纳税人查阅和使用。此外,还对全省各市、州、地地税局历年来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全省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16件、国家基本税收法规56件、政府规章规范性
文件17件汇编成册,免费发给广大地税干部和纳税人。三是进一步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查和事后备案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审查和报备我处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7件,审核会签会办局内其他文件19件,审查各地上报的备查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对省人大、省政府办公厅、政协各专业委员会和省直机关送来的提案和涉税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办法68件,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及时回复。
(二)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第一、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不断推动税务机关效能提高。按照省监察厅2010年贵州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贵州省监察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等执法事项清理公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行政审批事项业务进行认真清理。共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4项。做好简政放权工作,按时向省监察厅报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报告。
第二、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提高素质,规范执法
今年,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在以往梳理税收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我处组织专人对全省地税行政执法依据进一步梳理,正在制定税收行政执法流程和实行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另外,根据《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换发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工
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地方税务人员申领“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工作,我们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了2期全省地税系统执法监督资格培训班,共有211人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了执法监督资格证。
第三、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开展
认真组织指导各地开展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切实履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及时对照法律法规,提出初审意见,为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参考。据统计,今年我处机关共审理重大案件1件,各地地税机关共审理重大案件53件。
第四、认真组织开展税务案卷评查工作
为做好2011年度全省地税系统税务案卷评查工作,我处下发了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2010年度各地评选出的优秀执法案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全省9个市、州、地局进行集中交叉评比,对17卷优秀案卷给予表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认真总结,努力促进全省税务案卷水平的提高。
(三)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化解争议,促进和谐
认真组织指导各地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随时跟踪了解各地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方针,及时调解争议,申请人满意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化解行政争议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据统计,今年省局
已办理2件协调案件,各级地税机关办理复议案件3件,无诉讼案件。及时做好全省地税系统的行政复议诉讼统计上报工作,并对复议诉讼情况进行分析。
(四)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税收政策,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统计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任务分工的安排部署,及时将涉及到我处的任务细化并分解到各相关处室,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贵州省2011年度十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表和2011年50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贯彻具体细化落实方案》,将涉及我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相关处室,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抓好落实。要求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支持和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达到劳动年龄的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再就业,维护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全社会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三是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及
时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并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贯彻落实加快产业园区发展意见的情况报告。同时,还要求各级地税机关要建立相应机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切实将产业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产业园区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对落实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大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主动与财政、国税、劳动保障、民政、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控。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共计减免再就业税收1610.4715万元,其中,营业税 758.491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34.78305万元,个人所得税 718.8868万元。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达400户。
(五)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工作,落实税收法制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认真做好《地税公告》和《贵州地税》的编辑发行 一是及时做好《地税公告》的编辑发行,确保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国家最新的税收政策。二是继续办好《贵州地税》,今年,已编辑出版3期。《贵州地税》在全局的关心支持和我处的努力下,版面设计、栏目设置、文稿质量和编辑
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提高,为宣传贵州地税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再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内刊。
第二、完善税收法制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推进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更好地为我省税收法制工作服务,推动地方税务机关税收法制工作创新,根据《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了《税收法制信息报送管理制度》,要求各地加强对税收法制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截止目前,我处已向省法制办报送税收法制专题信息6期。
(六)积极做好地税调研工作。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税务学会的工作安排,积极开展税收调研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根据全国税收科研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地税工作实际,及时拟定下发全省地税系统2个重点税收研究课题。各相关单位明确课题负责人和研究人员,拟定课题提纲,撰写课题分报告。目前各课题组正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二是按照省委重大问题调查研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省委2011年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课题工作方案的安排,明确由我处承办《贵州省实施工作强省推进新型工业化的税收政策与税源建设
研究》重大调研课题任务,这是我处第一次承担省委交办的重大调研课题任务。为做好此项课题研究,力争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我处作了周密安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同时,按照省委领导要求,派员参与省委政研室组织的关于把马场坪建设成新兴工业城市的课题调研。
三是认真做好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度重点课题《企业集团合并纳税研究》工作。另外,我处撰写的《煤炭税收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研究》和我处参加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课题分别在总局研究报告第8期和第39期刊载,取得了很好的调研成效。
第6篇:法规处工作总结
法规处****年法制工作总结
现将**年度法制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全面完成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工作。
按照部和省里的工作要求,结合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组织市(州)开展自查。召开了动员部署会,下发了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分两组对全省**个市及基层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向部提交了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和“五五”普法情况总结报告及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工作。承办了部在***市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动员部署会。全系统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工作受到好评。
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件,审结**件,全部为涉及土地方面的行政复议。每个行政复议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我们通过对案情进行梳理,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申辩,对于行政有瑕疵的案件主动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作用。经我厅行政复议的案件未引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被维持率达到 1
100%。受理省政府转来的行政复议案件**件,全部予以维持。受理行政诉讼**起,由于领导高度重视,经我们与法院沟通,一审案件**起,二审案件**起,我厅全部胜诉。
三、积极开展省内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立法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秩序,起草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文稿,征求了各处室意见,开展了省内外调研,目前经省法制办通过,正式上报省政府待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经多次调研、修改,已于11月16日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即将发布实施。
四、认真办理、落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今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提出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建议、提案**件,比去年增加**件,其中我厅主办件8件。在议案办理过程中,由于厅领导高度重视,各处室积极配合,我们在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对于我厅主办件,在****的带领下亲自去面复代表委员,并向他们征求了其他方面工作的意见,实现了办结率100%,面复率100%,满意率100%,在省直机关名列前茅。在承办议案过程中,我处新来的同志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同代表委员积极进行沟通,用网络信息系统进行办理,受到省政府办公厅的表扬。
五、严谨细致地做好法规协调件的办理工作。在各业务处室的配合下,办结各部门法规协调件120件,对其中涉及土地利用、耕地保护、矿产勘查开发、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认真核对,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修改意见,积极予以办结。
六、大力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12.4”法制宣传日当天走上街头开展国土资源法规宣传咨询;组织厅机关公务员参加普法知识竞赛;设计、出版了“12.4”宣传活动板报。“12.4”法制宣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