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汇报(精选4篇)_生猪屠宰工作汇报

2021-09-15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汇报(精选4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生猪屠宰工作汇报”。

第1篇:生猪定点屠宰

《生猪定点屠宰规范管理办法》

[点击数:188更新时间:2008-9-18文章录入:本站 ]

项目名称:生猪定点屠宰

项目设定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五条

项目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

项目审批程序:

一、受理

1、条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生产场地土地证或租赁场地协议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证明书;

(4)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检疫设备证明书;

(5)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6)符合国家标准的远离水源、无害化处理设施验收证明。

2、工作标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本岗位责任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人员。

4、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批和制证

1、工作标准:审核受理工作情况;现场调查核实;核实无误时将受理材料上报市定点办审批和制证。

2、本岗位责任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人员。

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三、送达

1、工作标准:按照规定及时将市定点办审批的结果送达相对人。

2、本岗位责任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人员。

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归档

1、本岗位责任人:生猪屠宰定点管理人员。

2、工作标准:按照档案归档要求收集整理归档。

3、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制度要求及时归档。

第2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2010年以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稽查队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2010年三季度工作情况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涉及面广,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规范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加强市场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放心肉”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一至三季度全县共屠宰生猪183924头(其中汇康屠宰生157584头),检出病、死猪260头,无害化处理260头,检出无害化处理占定点屠宰量的比例是1.14‰,净化了全县猪肉市场。总之,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生猪屠宰办公室以全国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为契机,狠抓生猪屠宰基础工作和硬件设施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共建立了1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为屠宰场建立了《值班制度》、《检疫检验制度》、《生猪进场登记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死猪肉销毁无害化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制度,配备了检疫员、检验员,对各屠宰场的检验员进行了培训和发证。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细化到人。检疫人员每天坚持24小时值班。定点屠宰场做到了有办公室、有制度、有明细台帐。

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4、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换证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提供经费保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抽调公安、动检等部门的人员,确保到位,同时通过电视等媒体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肉食品的鉴别、消费等常识,以取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2、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超市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充实执法人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3、加强部门协调和乡镇联动,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4、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卫生差、设备简陋的屠宰场进行治理整顿,对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进行关停。

第3篇:兴隆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情况汇报

兴隆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领导对兴隆镇生猪屠宰工作的重视关心和大力支持。下面,就兴隆镇生猪屠宰工作向各位领导简要做个汇报。

兴隆镇辖区面积51平方公里,总人口3万人,辖9个行政村,年出栏生猪万头。2011年共屠宰生猪头,查处私屠滥宰和销售病死猪等违法行为3起,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我们的做法主要体现为“突出四个强化、实现四个有力”:

一、强化领导,组织有力。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肉品质量安全,把定点屠宰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镇里及时调整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专业稽查队,两次召开由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专题会,出台了《兴隆镇生猪屠宰管理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兴隆镇生猪屠宰管理的通告》。

二、强化宣传,攻心有力。为积极营造肉品质量安全舆论氛围,扎实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去年我们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共出去宣传车120余辆次、悬挂横幅50条、张贴宣传标语200多张、印发相关《通告》3000份,使政府这项民心工程真正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我们还

实行了镇定点办人员分包售肉摊点制度,包政策法规宣传到人,包日常经营监管到位,包经营户主理解支持,使肉产品经营者迫于形势和舆论压力,变被动接受为主动配合,从而形成了经营有序、管理规范的市场环境。

三、强化合作,监管有力。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我们在镇定点办人员每天到各售肉摊点进行巡检的情况下,镇里抽调了派出所、工商所、地税所、动检站、卫生院等职能单位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组建联合稽查队,每月不定期开展1-2次的综合执法;特别在重大节日肉产品销售高峰期,镇里派车辆、拿经费,稽查队天天进市场、下村庄进行巡查,有力的遏制了部分群众私屠滥宰的行为发生。

四、强化机制,保障有力。镇里先后出台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屠宰场质量安全制度》、《屠宰场工作人员职责》、《稽查队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由镇定点办进行监督落实并严格考评,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特别是进一步强化了生猪进场检疫检验、屠宰操作规程、台账管理制度方面的落实,从而确保了我镇肉品质量安全,市场平稳有序,使人民群众真正吃上了放心肉。

总之,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精神为动力,牢记使命,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全力推动兴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

第4篇:生猪定点屠宰实施方案

生猪定点屠宰实施方案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净化我县猪肉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维护生猪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加强联合执法,整顿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猪肉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各宾馆、饭店、集体餐饮等用肉单位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人民群众食肉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8月1日——19日前)。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生猪定点屠宰的通告》,提高人民群众对生猪定点屠宰目的意义的认识,增强科学消费观念和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屠宰企业和经营者座谈,集中学习《条例》,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自觉遵守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定。(二)集中整顿阶段(2016年8月20日至11月30日)。组织县商务、畜牧、质监、卫生、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督促各商场、超市和个体猪肉经营者进入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定点屠宰,集中检疫。1、在实行定点屠宰初期,对于拒不执行定点屠宰规定、坚持非法屠宰生猪的经营者,加强宣传教育,耐心说服引导。对少数经多次教育引导仍然拒绝进入定点屠宰的钉子户,依法实施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私屠乱宰窝点,依法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禁止其进入城区市场扰乱经营秩序。对劝阻无效者,没收生猪产品、屠宰工具以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3、生猪定点屠宰厂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的,依据《条例》的规定,责令其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1日)。县商务、工商、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结合市场旺季供需形势,不定期检查,重点监管城乡结合部流动板车经营者,坚决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经营行为,实行严管重罚,巩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成果,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四、部门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清理取缔私屠滥宰非法经营行为,负责生猪屠宰企业日常监管。

县畜牧局:依照《动物防疫法》和《条例》规定,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生猪实行集中检疫检验,取消非定点屠宰经营者的检疫检验活动,杜绝检疫不合格肉品和私屠滥宰肉品进入市场,确保城镇肉品上市检疫率达到100%。

县工商局:建立流通环节猪肉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取缔无照经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经营户,杜绝章、证不全的肉品上市交易,严厉打击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和有害物质脱毛肉上市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场、商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从严查处购进非定点屠肉品等违法行为。

县卫生局:依照《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法规规定,对生猪屠宰、销售实施卫生检查监督,吊销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卫生许可证。建立加工环节的索证索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宾馆、饭店、集体食堂、加工销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从严查处购进非定点屠宰肉品等违法行为。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建/ 5 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严防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环节。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顿。从县商务局抽调4人,县公安局、畜牧局、工商局各2人,卫生局1人,组成执法工作队,对生猪定点屠宰实施联合执法。整顿流通领域的非定点屠宰的猪肉产品,重点打击和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和以县城及重点乡镇为销售市场的私屠滥宰窝点,彻底摧毁屡禁不止、社会危害大的黑窝点。对暴力抗拒、阻碍行政执法检查的不法行为要立案侦破,快办快结,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三)建立生猪屠宰管理长效机制。通过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整顿联合执法活动,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在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中的职责。县畜牧局对生猪养殖环节依法进行防疫监管,保证进入流通的生猪都有防疫标识。县商务局依照国务院《条例》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监管,督促企业建立生猪来源、生猪产品去向登记台帐,按屠宰操作规程、肉品检验操作规程加工和检验,保证出厂肉品质量合格。县工商局、卫生局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流通环节、加工消费环节进行监管,形成生猪养殖、屠宰、流通、加工各环节监管链条,进一步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从而建立生猪屠宰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四)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县新闻办和电视台要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进行全程宣传,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成效和动向。县商务局、畜牧局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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