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首办工作汇报(精选8篇)_信访稳定工作汇报

2021-09-19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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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富源县信访局首问首办责任制

xx信访局首问首办责任制

第一条为保证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公共服务行为,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机关行政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树立信访部门良好的对外形象,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关于印发†富源县服务承诺制‡、†富源县限时办结制‡、†富源县首问首办责任制‡的通知‣(富发„2008‟16号)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信访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首问责任制是指第一位接待来访、接听来电和处理来信的工作人员、第一个承办公务的室,做到热情接待,不推诿、扯皮,并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把来访(来信、来电)事项和有关公务接到相关室和具体经办人。

第五条首办责任制是指按工作职责、岗位责任、业务分工,具体负责解答、办理该事项的本局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职责划分对接洽事务进行及时、认真、有效办理的责任制度。

按工作职责、岗位责任、业务分工,具体负责解答、办理该事项的人员为首办责任人。

第六条首问责任人责任。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语言文明,耐心听取来访、来电人员陈述,并做好记录,在了解来访、来电人员所问事项后,自己能够解答或办理的应该即时解答或办理,自己不能解答或办理的事项要根据职能,及时负责告知并引荐到首办室和首办人员,待当事人与首办室接洽后方可离开。若首办室、人员不在的情况下要如实告之原因和确切的联系方法,并将所办事项及时交办到首办室。

第八条首问首办责任人,对无论是否属于本岗位范围的事情,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群众或拖延办理时间,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服务。

第九条首问首办责任制实行室负责制,各室要严格执行本办法。各室负责人要带头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并负责检查、督促本室首问首办责任制的执/ 2

行,室受到问责时,首先追究室负责人责任并追究首办人责任。局领导按分管范围负责抓好各室首问首办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条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罚

首问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局领导给予谈话诫勉。首问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群众,并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由局领导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当年公务员评优评先评奖资格,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首问首办责任制的检查督促由局问责办公室具体负责。问责办公室将对各室首问首办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并负责将投诉查处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2

第2篇:富源县信访局首问首办责任制

富源县信访局首问首办责任制

第一条 为保证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公共服务行为,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机关行政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树立信访部门良好的对外形象,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关于印发†富源县服务承诺制‡、†富源县限时办结制‡、†富源县首问首办责任制‡的通知‣(富发„2008‟16号)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信访局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 首问首办责任制是指本局在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行为时,首位接听电话(含咨询、查询、举报、投诉)或直接接收来文、接待咨询办事的工作人员应该以主动热情的态度,对来电、来访人员提出的有关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地予以解答、引荐、办理,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一种责任制度。

第四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第一位接待来访、接听来电和处理来信的工作人员、第一个承办公务的室,做到热情接待,不推诿、扯皮,并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把来访(来信、来电)事项和有关公务接到相关室和具体经办人。

第五条 首办责任制是指按工作职责、岗位责任、业务分工,具体负责解答、办理该事项的本局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职责划分对接洽事务进行及时、认真、有效办理的责任制度。按工作职责、岗位责任、业务分工,具体负责解答、办理该事项的人员为首办责任人。

第六条 首问责任人责任。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语言文明,耐心听取来访、来电人员陈述,并做好记录,在了解来访、来电人员所问事项后,自己能够解答或办理的应该即时解答或办理,自己不能解答或办理的事项要根据职能,及时负责告知并引荐到首办室和首办人员,待当事人与首办室接洽后方可离开。若首办室、人员不在的情况下要如实告之原因和确切的联系方法,并将所办事项及时交办到首办室。

第七条 首办责任人责任。首办责任人和首办责任室应态度谦和,热情接待,主动问其来访事由,要以“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把椅子,一杯清茶待人”,要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处理来信要认真、及时;接听来电要礼貌、周到;处理信访问题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程序进行规范处理。凡接到外来电话咨询公务,不属于本室(本岗位)职责的,应主动告知相应的职能室的电话号码。职能室能当场答复的,应立即给予答复;暂不能答复的应作好记录,事后主动答复来电者。接电话者应督促经办人,直到来电询问的事宜处理完毕。接听来电铃声一般不超过两声,首先应说“您好”,结束时应说“再见”。受理来访人员所要办理事项,对符合办理条件和要求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内能及时办理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说明情况,并负责跟踪办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及时答复办理结果;对不符合办理条件和要求的,要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属手续、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办的手续和补充的材料。

第八条 首问首办责任人,对无论是否属于本岗位范围的事情,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群众或拖延办理时间,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服务。

第九条 首问首办责任制实行室负责制,各室要严格执行本办法。各室负责人要带头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并负责检查、督促本室首问首办责任制的执行,室受到问责时,首先追究室负责人责任并追究首办人责任。局领导按分管范围负责抓好各室首问首办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条 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罚

首问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局领导给予谈话诫勉。首问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群众,并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由局领导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当年公务员评优评先评奖资格,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来电、来文咨询及来访办事人员有权向首问责任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室查询该事项转办、办理情况和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县信访局投诉中心投诉。投诉电话号码为:0874-4613171,并负责认真落实。

第十二条 首问首办责任制的检查督促由局问责办公室具体负责。问责办公室将对各室首问首办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并负责将投诉查处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第3篇:某信访局办信工作汇报

办信工作汇报

xx信访局

(2005年10月12日)

各位领导:

办信工作是信访部门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的悉心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05年1月11日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总体工作思路,以省委主要领导下访为动力,以国务院新修订《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以开展“信访工作规范年”活动为载体,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为重点,强化基础,优化机制,转化职能,硬化考核。在抓好接访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来信的处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就我局办信工作汇报如下:

一、省局转(交)办件的办理情况

今年1—9月份,我局共收到省局转(交)办件139件。其中x信要6件、x信督2件、x信转2件、省长信箱交办7件,均由我局直接办理,全部按时报结,报结率100%,满意率82.4%。

6件x信要,xxx(系黄埔军校生)统战类反映现生活困难问题,xx南路拆迁安置户拆迁类反映“三通”问题,xx镇xx村委历史遗留类反映要求恢复xx问题,xxx乡xxx农业生产类反映竹园受灾救助问题,xx中学环保类学生癔症问题,办理结果满意;xxx村xxx村级财务类反映财务、公章移交问题,办理结果不满意。满意率83.3%。

x信督(2005)169号供销系统原职工要求享受房改政策问题,因我市所有改制企业职工需统一政策,按目前我市财政状况,暂不执行,我市主要领导多次接待,并明确答复,但信访人不满意。x信督(2005)189号xx集团问题,信访人不满意,但我市已经给予信访终结,该问题在一年半载内尚无息访的可能,我市联合工作组仍在工作当中。

x信转(2005)55号关于xxx加工问题与x信转(2005)32号xx街道xx村级财务问题均已办结。

承办省长信箱共7件,重复1件,全部办结。

其他的来信122件,其中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99件,反馈报结率为98.6%;一信多投重复信23件。

二、我局办信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认识到位有高度。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信和访有着密切的内在的联系,信是“唇”,访是“齿”,群众写信可能就是上访的预兆和前奏,若不及时处理,来信就有可能变成来访,联名信就有可能变成集体访。因此来信是信访的第一关,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来信反映的问题,就可减少群众来访。这样就从源头上减少了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上访。抓来信就是抓来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做好办信工作,让群众来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就能有效地引导群众更多地通过来信这一形式反映问题,从而降低了维权成本和行政成本,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制度到位有保障。

依据新《信访条例》和《省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信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的合法、有序,我局制定了《xx市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办法》、《办信工作制度》,规范了信访局办理来信工作程序,明确了责任单位办理来信工作要求以及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了信访事项受理、不予受理告知制度;信访事项转送、交办、督办制度;重要来信情况的分析报告制度;要信报结“三见面”制度;答复群众来信工作制度和回访制度;领导阅信制度、包案制度、排查制度;局周例会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交办件的督查、反馈和报结工作,实行每月通报一次信访事项受理情况,每季通报一次办理情况每季分析信访情况,年中和年终由两办通报办理情况制度。并以信访简报、信访反映、重要信访摘报的形式,深化信访交办、督办功能。同时规范了来信告知单,来信交办单等文本的格式。

通过制度建设,不仅使我市的信访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也有力地维护了信访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工作到位有力度。

1、加强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努力保证信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实现了乡镇(街道)信访、司法调解、综合治理“三位一体”,市属部门信访、人事、监察“三位一体”的格局;规范了信访室建设,做到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台帐、有信息网络;规范并强化了基层单位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初信初访办理和信访信息报送制度。这样,不仅有利于形成信访合力,使群众的问题尽可能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也有利于我局准确掌握全市信访情况。

2、加强来信综合分析工作,尽力提供决策建议。信访工作一肩挑两头,一方面它是老百姓排忧解难的平台。因此,我们要去化解人民的矛盾和问题,理顺群众的怨气和情绪,倾听百姓的建议和呼声。另一方面它更是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因此,我们在每周信访例会上,对10人以上的联名信都要进行分析,对其中反映出严重问题和来访可能性大的,都要以《重要信访摘报》等形式及时向市领导报告。并注意从群众的信访中收集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情绪及群众对各项政策的反映态度,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准问题的症结,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

3、加强来信督查督办工作,全力解决信访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吸取了去年因省委主要领导下访及工作人员少所带来的少部分转(交)办件没有按时报结的深刻教训,在办理群众来信工作上下了大力气,花了苦功夫。强调按时,注重实效(满意率与办结率)。一是表现在所有x信全部先由市领导阅读、批示。二是表现在把要信要访交办件放到市领导信访接待日上来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力度。如在承办省局交办xx南路拆迁户信访件过程中,我局安排了xx书记接访,按照x书记要求主管部门限期一个月解决的指示,督促按时解决。三是把要信要访交办件放到市领导接待信访件回访工作中去。如省局交办的xxx省长批示件——xxx反映竹园受灾救助问题和xx村委等反映xxx院恢复问题,我局就把它们安排在了x月x日xxx市长的回访工作中。信访人对办理结果十分满意。四是我局在承办上级要信要访交办件中,采取了自办为主,交(转)办为辅,自办和交(转)办相结合的办法。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件,按照市领导的批示精神进行督办,按期报结;对市领导明确批示部门单位办理的,及时交(转)办,限期报结。五是我局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上级交(转)办件,不仅要组织督查,还要及时与xx市局沟通,邀请xx市局督查处来我市指导工作。六是严格执行要信报结“三见面”制度,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七是积极参与突出信访问题的协调工作,至今共参与协调要信要访不下数十起,使大量问题在一线基层得到妥善处理,防止问题久拖不决及再次越级上访。

1-9月份,我局的督查督办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我们将再接再厉争取实现今年信访督查督办工作优秀的目标。

4、加强来信复信回访工作,努力促进息访息诉。

要使群众息访息诉,必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此,我们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作为办理来信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

一是按照办信规程对信件及时进行分流和处理,避免了多部门重复办理或互相推诿现象的发生,夯实了信访工作的基础。二是每年开展集中解决处理来信问题活动。把当年发生的“三访”案件和排查出的信访隐患,列表出来,分类排队,逐案分析,针对信访问题的性质,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并由专人负责,限时处结。三是对重点来信实行领导包案。四是对有关单位协调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组织工作组,研究对策,予以解决。由于采取了一些比较过硬的工作措施,绝大部分来信反映的问题都得到了及时解决,有效减少了“三访”案件的发生。

三、办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少数基层领导对办信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因而使一些群众初信问题在基层难以得到解决;二是业务工作人员对来信存在一种应付了事的心理状态或是能力欠缺,因而对初信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重复来信;三是信访者的认识偏差,突出表现为一信多投,重复寄信;四是由于政策变化,部分群体所提要求过高,不达目的就重复寄信,多为来信老户。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1、抓好信访信息化建设,尽快形成网络化信访工作新机制。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方案、共同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抓好信访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市信访局与上级信访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部门系统联网,以方便信访群众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和查询其所提出信访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方便上级机关了解各地有哪些信访事项和及时督促信访事项的处理解决,同时减少各级对同一信访事项重复受理、办理,减少因此造成的大量行政资源浪费,进一步提高信访事项的处理效率和质量,提高信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办信工作要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办理。首先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办理”的原则,市级各部门多办少转,乡镇(街道)只办不转,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其次要按我局制定的《xx市办理来信工作规则》,及时准确地办理群众来信;三要定期不定期地对信访责任部门(单位)办理工作规范进行检查、督查。

3、突出重点,着力办理重复信和联名信。要高度重视群众初信反映的问题,把阅处初信作为重点;要认真处理好来信老户问题;要归口分类,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办好重复信;要督办结合,认真解决好联名信;要重视信件办理反馈工作,提高复信质量。

4、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信干部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办信干部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知识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增强工作能力。

总之,一直以来,我们在办信上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路漫漫而修远,我们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任务也还很重,但我们相信,有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经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市的办信工作一定会上一个更高的台阶。最后也真诚地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仁,继续关心支持xx的信访工作,多到我们xx来走走看看。

第4篇:青原区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施行办法

青原区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根据《信访条例》、《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区各级党委、政府机关、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和信访工作机构以下统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受理或者办理信访事项,实行首办责任制。

前款所称“信访事项”,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来访、来信、来电、来邮(电子邮件,下同)等途径,向区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第三条 负责受理或者办理信访事项的首个机关为首办责任单位,其中按岗位职责或者单位指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

第四条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关的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对确定牵头机关有异议的,由共同办理机关协商确定,或者报共同上一级机关指定。

第五条 首办责任的基本内容:

(一)首办责任人在接待信访人来访时,要热情有礼、语言文明;在办理信访人来信来邮时,要认真审阅、及时处理;在接听信访人来电时,要耐心倾听、周到回答。

(二)有关信访程序、办理期限及要求、所需材料等,要一次性告知信访人。

(三)对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按规定及时受理、办理、答复;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告知信访人有关反映情况的途径。

(四)实事求是,依法依政策处理信访事项。

(五)对信访人查询办理情况的,应公开信访事项办理的进展及结果。

第六条 本区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首办职责:

(一)首办责任人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及时登记并区分情况处理。

(二)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政府或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在15日内转送或交办有权处理的部门;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政府决定。

(三)信访事项涉及下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来信、来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下级机关处理;信访事项涉及下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来访、来电,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有序反映问题,并登记在案。

(四)对转送或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及时向处理单位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登记在案,保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第七条 区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首办职责:

(一)首办责任人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及时登记,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曰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

(二)信访事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受理、办理,并在60日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其中办理信访复查、复核的,在30日内将复查、复核意见书面答复信访人。

(三)信访事项情况复杂,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结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及延期期限,避免信访人重复信访、越级信访。

(四)属上级机关或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应按规定期限书面向交办部门报告办结情况。

(五)对信访人重复信访的,负责做好劝导工作。

(六)对重大信访事项,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及时处理、解决。

第八条 街、镇及其工作人员首办职责:

(一)应当配置适当的专职工作人员处理信访工作,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跟踪、督查和落实。

(二)首办责任人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及时登记,能当场告知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的,应当场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5曰内书面告知。

(三)属于本级职权范围协调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受理、协调、办理,并在60日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不能按期限办结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和延期期限。

(四)信访事项属上级机关处理的,代信访人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并登记在案。由上级有权处理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限答复信访人。

(五)负责做好信访人的劝导、解释工作,防止信访人越级上访。

第九条 信访工作中领导责任制应与首办责任制相结合。对领导接访、阅批或包案处理的信访案件,该领导应指定首办责任单位或首办责任人,督促、检查、指导信访案件的处理,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首办责任单位或首办责任人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及时办结。

第十条 首办责任单位和首办责任人对信访工作失职、渎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依照管理权限对首办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书面检查、责令整改或者取消有关评奖资格等组织处理;对首办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者,除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可同时建议有关机关给予组织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信访人工作态度生硬,工作作风粗暴,或者有意刁难信访人,导致矛盾激化的;

(二)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或者对属于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对信访事项应当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

(四)对信访事项压着不办,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将信访事项处理结果局面答复信访人的;

(五)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导致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办结信访事项的;

(六)自己不能处理,又不向领导或上级请示报告,或者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信息瞒报、谎报、缓报,贻误处置时机的;

(七)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信访事项,引发信访突出问题的;

(八)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第5篇:信访工作汇报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信访工作汇报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摘要:因此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学习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认真抓好法定应受理的信访事项化解矛盾为政府排忧解难,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落实办结时限加强指导跟踪督办推动了信访事项有效解决。以下是的3篇最新信访工作情况汇报范文,欢迎参阅!

信访工作情况汇报xx-11-22 14:06:05 | #1楼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xx年上半年

在xx年上半年在领导和信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来信和来访的接待,保持地税部门同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地税部门工作朝规范化方向发展。

一、领导重视、明确分工。

市局成立了以局长黄荣国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兰海东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两名同志管理信访工作,日常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领导小组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信访工作,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结合实际工作,市局大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强化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行风评议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按照信访工作进行分工,做到谁受理,谁负责,做到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二、真抓实干,力度显著。我局对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答,及时办理,将来访人姓名、性别、单位、申诉内容记录在《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上,及时呈阅分局领导,对反映属实,按政策规定可以解决的问题,由局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来信来访,做好解释工作,尽量使来访人满意。

每月24号前按照区地税局要求,及时报送信访报表。截至目前,我局没有没有因信访工作处理不善而发生上访,保证工作正常秩序。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 xx年6月23日

信访工作情况汇报xx-11-22 14:05:23 | #2楼

认真抓好信访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为政府排忧解难

—— 恩施州经委

各位领导:

认真抓好信访工作,是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妥善处理信访问题是保一方平安,为政府排忧解难的重要工作,特别是大力发展州域经济,构建和谐小康社会,更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州经委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照《湖北省信访条例》的程序和要求认真抓了信访工作。现将xx年州经委开展信访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信访组织机构到位 为抓好信访工作,州经委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杜寿昌同志为组长,州经委纪检组长向孔源为副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保了信访工作组织机构和经费的落实。州经委党组制定了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州经委主任杜寿昌同志在委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反复强调并要求各职能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不重视,从而导致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要按首问负责制的 1 要求追查责任。

二、认真抓好法定应受理的信访事项,化解矛盾,为政府排忧解难

认真受理人民群众信访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途径之一,妥善处理信访问题是保一方平安的重要工作,特别是大力发展州域经济,构建和谐小康社会,更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环境。

州直国有企业改革基本结束,但遗留问题较多,少数企业无资金、无固定资产实物,无法给工人实行经济补偿,问题多,困难多,被安臵人员结构复杂,矛盾突出,搞不好有可能引起群体事件,所以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委党组一班人既慎重,又热情,尽量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原州化工厂100多名职工拿着近200人签名的信件气势汹汹地来到州政府,使政府机关不能正常工作,并放声高唱《国际歌》等过激行为。州政府把这一问题交给经委后,委党组书记杜寿昌亲自接待他们,用政策、法规给他们做过细的解释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切实解决问题为本,使这起群体上访基本息访。还有一劳释人员来经委上访,要求把其母亲的养老金一次性领取,并口口声声讲我坐过牢,不怕二进宫等以此来要挟,经委调研员江华义正严词,按劳动政策法规答复了他,没有被上访者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所吓倒,上访者怏怏离去。2 施恩堂公司因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公司xx年元月停产,涉及300多员工和债权人无法生活,职工先后多次到州政府上访,州经委主动为政府解难为职工维权,成立专班历经三年多努力,争取法院支持,为职工解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截至12月,我委共受理来信12件,其中属企业改制4件,涉及对象100余人,已全部办理完毕;接待来访19起,来访人数500人次以上,其中30人以上 * 3起。在接待来访群众的过程中,经委 * 人参与接待来访群众、阅处信访件。对群众的要求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州政府汇报并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保证了社会和经济建设的稳定局面。

三、认真完成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复核工作,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合法公正

州经委高度重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复核工作,州经委主任杜寿昌同志要求,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复核工作。xx年9月12日,州 * 按照州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要求,以州信函[xx]复核字86号交办由州经委牵头,州劳动局、州 * 参加对巴东县梁忠元信访问题复核的任务。接到任务后,州经委立即与州劳动局、州 * 取得联系,由州经委纪检组长向孔源同志带队于xx年9月25日

至26日与州劳动局、州 * 有关人员一道,实地对梁忠元信访事项进行了复核。复核组成员不辞劳苦,认真查阅有关资料,调查取证,通过细致的复核调查工作,复核组认为巴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梁忠元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巴政信复函[xx]22号)是正确。复核组又认真细致的做信访人员的工作,通过对信访人细致的国家政策解释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切实解决问题为本,使信访人当即表示息访息诉,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州经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州政府法制办提交了信访复核报告和信访复核意见代理函。圆满地完成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复核工作。

四、信访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政府机构改革后,州经委人员编制减少,但经济管理工作的任务仍然很繁重,且没有专职的信访人员编制,信访工作完全由兼职人员来完成,因此,有抓经济管理工作和抓信访工作不能很好的兼顾的现象也再所难免,在以后的信访工作中要认真统筹加以解决。(二)信访工作是一项涉及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性极强的工作,是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因此,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学习,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五、xx年信访工作打算

(二)认真抓好法定应受理的信访事项,化解矛盾,为政府排忧解难

xx年州经委将认真抓好原经贸委经手的国有企业改制所遗留的信访问题和行业管理中出现的信访事项。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认真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在处理信访工作中要做到公平公正,要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认真接待来访人员,做到热情、慎重,尽量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要密切关注信访事项的发展动态,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于重大信访事项要及时向政府报告,研究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做到为政府排忧解难。

(三)要加强对信访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学习,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素质

信访工作是一项涉及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性极强的工作,是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因此,要不断加强对信访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素质,以利于信访工作的正确、有效开展。

(四)认真完成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复核工作,保障信访

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合法公正 州经委将继续高度重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复核工作,积极接受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复核工作任务,并严格按照信访复核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认真按时完成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复核工作任务,做到程序合法,公平公正。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信访工作情况汇报xx-11-22 14:04:35 | #3楼 xxx(年月日)xxx处长:

近年来,我x的信访工作,在x和省委、* 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 《信访条例》和《x访规定》,严格落实全国、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信访责任,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圆满完成了信访工作的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了省联席会议的充分肯定。一、基本情况

年初以来,机关直接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x批、x人次,同比下降5.3%和5.6%。其中来人访x件、x人次,同比下降4.8%和3.8%。反映其它x件x人次、分别占总量的13.5%和5.3%。(受理电子邮箱22件、信访电话363件次)。按照x和省联席会议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要求,全省共排查出x信访突出矛盾纠纷 件,化解件,占 %。其中x问题件、结案件;x问题件、结案件;x争议问题件、结案件;x问题件、结案件;目前,x矛盾纠纷仍比较突出,群众反映x争议仍然是x矛盾纠纷的主体,今年1-5月这三项共占信访总量的97.6%。

二、完成工作情况

按照《x信访调研方案》要求,现就我省x系统贯彻落实部x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及调研提纲所列问题汇报如下:

落实办结时限,加强指导,跟踪督办,推动了信访事项有效解决。

(二)强化制度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有序推进。近年来,依据上级要求,我厅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信访接待办理、转办交办、督查督办等14项《规则》、《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全省x系统依法办理信访事项的程序。中央“三个《意见》”出台后,我们制定并实施了“三个《细则》”,对矛盾纠纷排查、厅领导接访、机关干部下访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年初以来,我们结合敏感时期和专项活动,下发通知、方案,用制度规范和指导了基层信访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积极组织了全省各级x部门机关干部下访工作。结合上级要求制发了《x省x厅机关干部下访工作实施方案》,由厅信访工作处牵头,各相关处(室)组成的下访工作组,对所属单位信访积案实行包片督办,指导基层处理信访问题。下访工作组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依据案件性质、影响和波及面等,主动与各单位共同研究,进行分类排队,依法分析定性,合办化解等方法开展工作。全省各级x部门采取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宣传政策、解决问题等有效措施,充分借助工作组下访与各级信访联席会议工作平台,搞好衔接协调,强化督查督办,有效化解信访案件,机关干部下访工作取得较好效果。二是认真组织敏感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敏感时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一季度x信访稳定工作 * 》、《关于做好全省x系统“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单位对已排查出的信访问题,严格落实“四定”,既:“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对一时解决不了或存在越级上访苗头的问题,做到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x部门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稳控工作,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跟踪指导到位。对已经结案的信访事项进行认真清理,摸清信访突出问题的底数,特别是对案结“事不了”的问题进行分类,从中找出存在群体性和有上访苗头的问题,切实做到“四清”既:“现状清、成因清、动向清、重点清”。经全系统深入排查,共排查出信访积案 件,切实做到了“清仓见底”。三是认真规范“三级终结”程序,积极推进信访积案依法有效化解。制定并下发了《x省x厅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对积案化解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依据案件性质、影响和波及面等因素,主动与各单位共同研究,按照反映x、x、x和x等进行分类排队,依法分析定性,引导进入x、x确权程序依法处理,对于因法律政策等因素暂时难以解决的,主动借助各级信访联席会议工作平台进行协调稳控。严格规范信访“三级终结”机制,对x争议的信访事项,以当地政府的协调意见书进行信访结

案;对x争议的信访事项,以x决定书或调解书进行信访结案;对举报x的信访事项,以告知书进行信访结案。进一步明确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的责任主体,提高办结质量,对应依法解决的x信访问题,严格控制进入信访程序,积极引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对已结案的信访案件,经省联席会议确认后,一律不受理、不交办、不统计。通过创新方法、规范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动了件信访积案的有效化解,实现了信访积案结案率 %的工作目标。

(三)筑牢基础,信访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加强。根据中央、x部和省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把推广应用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和“x”网络建设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按照“纵向打通、横向互联、完善功能、深化应用”的目标,提高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以建立“信访积案数据库”和“三级终结”事项认定为突破口,就统计口径、数据进行对接,积极配合厅信息中心开发全省x信访信息系统,加大力度,尽快实现与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和“x”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全省各级x信访机构按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做好信访数据的建立和报送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起“信访积案数据库”和“终结信访事项数据库”。

三、存在的不足

尽管我厅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很 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从厅机关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看,x 信访问题较为集中,总量所占的比例超过90%,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越级上访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深层次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 * 解决。当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还没有在我省全面开展,省厅信访处也没有参加x工作,这些对于预防和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还存在不同程度 *。“三级终结”制度建立和实行还不很完善,特别是x争议、x矛盾中,还存在终而不结、结而不息案结事不了等现象。产生以上矛盾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背景复杂,问题年代久远,想 * 处理难度比较大。有的是相关法规和政策不配套,x裁决机制不够完善,致使x争议和x矛盾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了一些争议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的是个别x标准要求过高而引发的信访问题,也有的是x调处不够及时、对x信访问题处理不够到位所产生的信访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督办化解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信访条例》、《x信访规定》和《x省x厅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积极借助各级联席会议工作平台,对未办结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与当地政府搞好协调沟通,坚持依法办理,不断推进“三级终结”,合力推动“事要解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中办发[x]x号、x办发[x]x号和x国x发[x]x号文件要求,坚持开门接访与“上门”约访、下访相结合,采取检查指导、带案督办、联合办案、现场办公等形式,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及时解决到位,最大限度的减少越级信访问题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深入排查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原因,努力探索解决办法,为做好全省x信访工作奠定坚实基矗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信息中心开发好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努力推进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在x系统的应用和推广,力争年内完成“信访积案数据库”和“终结信访事项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内容仅供参考

第6篇:信访工作汇报县信访工作汇报

克难,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信访工作目标任务,为我县长治久安营造了良好的信访氛围。现将我县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1-5月,县信访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件××人次。其中:个体访××件××人次,集体访××件××人次。案件同比下降××%,人次减少××%;

越级到地区上访××件××人次。案件同比下降××%,人次减少××%;

越级赴自治区上访××件××人次。案件同比下降××%,人次减少××%;

越级进京上访××件××人次,其中非正常上访××件××人次,同比上升××%,人次增加××%;

群众上访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为:1.土地权属纠纷及土地征用补偿类问题占比较大,主要反映在土地征用补偿、土地买卖纠纷、土地置换纠纷等问题;2、社会保险、生活保障求助类问题呈上升趋势;3、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凸显。

二、开展主要工作

……

做好驻乌驻京劝访劝返工作。对于我县赴乌进京上访群众,严格按照“人要带回、事要解决”的要求,组织精干力量赴乌驻京开展工作,能够及时将上访人安全接回并做好化解稳控工作,杜绝“回流”“倒流”现象发生。1-5月,我县赴乌驻京劝返工作组共劝返上访人员34件89人次。

加大上级转、交办件办理力度。我县把办理上级转交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完成,接到的转交件都能及时登记并按程序报送领导阅批,认真核实调查处理,做到不压办、不拖延,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办结上报工作。1-5月,我县共处理办结上级各类转交办件、督办函31件。

三、落实督导检查内容情况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情况。一是县联席办结合我县信访工作实际,-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积极开展调研,从加强信访工作力量、优化信访队伍结构的角度出发,在全县机构编制总体控制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起草了《增加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报告》,目前该报告正在提请县委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二是认真落实后备干部、中青年干部到县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制度,今年1-5月以来,我县已从各乡镇分批抽调6名后备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全力保障我县信访工作正常运转。

贯彻落实2016年4月30日地区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4月30日地区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一是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着力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着力做好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工作、着力改革创新信访制度、着力推进“事要解决”努力化解-

信访矛盾、着力提高信访工作科学化水平“五个着力”做了具体安排。二是层层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4月30日地区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将加快退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作为工作重点来抓,明确部门职责,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县信访工作不走形式,取得实效。三是根据会议要求,我县相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文福来为组长的群众上访重点案件包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卡地阿吉•阿布力克木为组长的信访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四是由县委书记文福来主持召开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县梳理摸排的93件信访积案和有越级上访苗头案件逐一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确定包案领导、化解时限,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关于交办喀什地区群众越级上访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文件精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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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首问首办工作责任制

潢川县工伤保险所首问首办 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公务行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根据《行政机关首问首办工作责任制试行办法》,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向工伤保险所咨询有关工作事项时,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自己的岗位责任履行告知义务的制度。

第三条

首办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要求工伤保险所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或者办理该项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业务机构应当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处理并回复服务对象(包括告知该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制度。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伤保险所及其工作人员的有关公共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机构指工伤保险所。

本办法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工伤保险所工作人员和聘请人员。本办法所约束的对象或者行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首问首办责任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㈠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热情,礼貌待人。

.㈡谁主管,谁负责,一次告知,不推不拖。㈢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责内必管,办事必结。㈣程序合法,内容合理,方式合情,文明审计。㈤爱岗敬业,注重效率,体察实际,客观公正。

第六条

工作人员应当明确自身岗位职责,熟悉所内业务分工和流程;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服务思想;接待或者接听咨询时,应当遵守规定的礼仪规范。

第七条

接受服务对象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包括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和机构首位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或者办理某项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机构,分别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机构。

第八条

对服务对象的咨询,首问责任人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形履行以下职责:

㈠对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一次性告知其所咨询事项的办理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相关手续等全部内容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的咨询事项,应当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㈡对不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但属于本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负责指引其与经办人员联系;遇到经办人员外出的情况,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尽快给服务对象以答复;

㈢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但岗位职责不明的事项,应当会同.与该职责相关的工作人员一起做好解答工作,相关人员不准推托责任或者敷衍;没有明确的与该职责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当尽已所知予以说明,不准推托责任或者敷衍;遇到双方对政策理解有差异,应当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做好解答工作;对情况复杂,本人无法说明或者解释的应当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尽快给服务对象答复;

㈣对属于县人社局但不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耐心解释,并尽已所知给予指引和帮助;对方提供具体人员姓名或者相关机构名称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告知或者引导到该工作人员办公室或者相关机构;对方不能提供具体人员名字或者机构名称的,应当告知服务对象负责承办的机构、具体工作场所及办公电话,并引导至相关承办机构;相关承办机构无人时应留下对方联系电话,由首问人知会责任机构再复对方。

㈤对不属于本所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已所知给予指引和帮助。

㈥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简单生硬地回绝,不得相互推诿。

第九条

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首办责任人应当按不同情形履行如下岗位责任:

㈠对符合有关规定条件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应当当场办理; ㈡对符合规定条件不能当场办理,但有办结时限规定的事项,应当做好登记,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㈢对提交的手续或者材料不完备、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未按规定程序递交材料而不能受理的事项,应当一次性告知需办理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及受理要求等;一次性告知应当尽可能采取书面形式;

㈣对属于职责但不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告知服务对象负责承办的机构、具体工作场所及办公电话等;

㈤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告知服务对象,耐心解释,并尽已所知给予指引和帮助;

㈥对于涉及多个机构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或按业务办理程序本人不得先行受理的事项,应当及时咨询了解或者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不得以不清楚为由不履行首办责任;

㈦对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对办理、呈批、回复、办结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按时办理,去向分明,责任明确。

第十条

首问责任人按照岗位职责应当同时履行首办责任的,除依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履行首问责任外,还应当履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首办责任。

第十一条

首办责任人办理业务事项,遇到与参保单位或工作事项有法定直接利害关系的,应按规定提出回避。

首问责任人和首办责任人对其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二条

首办责任机构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形履行下列责任:

㈠对本机构承办的事项,应当及时指定首办责任人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办理;

㈡对本机构承办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予以办理并答复服务对象;

㈢对本机构与其他机构共同办理的事项,本机构是首办责任机构的,应当按照规定或者承诺的时限完成自身的职责,同时应当告知和督促相关业务机构按时办理。各相关机构应当按规定的时限履行职责。各相关机构履行相关职责之后,首办责任机构应当负责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服务对象并按职责办理相关手续。因其他机构原因影响到首办责任机构不能按时办理的,首办责任机构应当自行证明履行了告知和督促的责任。

㈣首办责任人经批准因公、因私等原因不在岗时,机构负责人要及时指定替代人员履行其职责,并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

两个以上责任机构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机构或者牵头办理机构是事项的首办责任机构;不能确定首办责任机构的,由共同办理机构协商确定首办责任机构;确实难以确定首办责任机构或者对确定首办责任机构有争议的,报共同上一级领导指定或者协调解决。

责任机构指定的首办事项,首办人认为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可于一个工作日内向机构领导提出,由机构领导负责调整。

第十四条

首办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监察室负责协调、指导和检查各机构首办责任制的落实,首办责任机构负责指导和检查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首问责任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机构,分别依据责任追究和投诉处理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受到人事处理和行政处分的个人、机构对处理、处分结果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在实行过程中遇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6.7.1.

第8篇:首问首办工作责任制

潢川县工伤保险所首问首办 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公务行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根据《行政机关首问首办工作责任制试行办法》,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向工伤保险所咨询有关工作事项时,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自己的岗位责任履行告知义务的制度。

第三条

首办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要求工伤保险所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或者办理该项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业务机构应当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处理并回复服务对象(包括告知该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制度。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伤保险所及其工作人员的有关公共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机构指工伤保险所。

本办法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工伤保险所工作人员和聘请人员。本办法所约束的对象或者行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首问首办责任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㈠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热情,礼貌待人。

㈡谁主管,谁负责,一次告知,不推不拖。㈢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责内必管,办事必结。㈣程序合法,内容合理,方式合情,文明审计。㈤爱岗敬业,注重效率,体察实际,客观公正。

第六条

工作人员应当明确自身岗位职责,熟悉所内业务分工和流程;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服务思想;接待或者接听咨询时,应当遵守规定的礼仪规范。

第七条

接受服务对象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包括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和机构首位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或者办理某项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机构,分别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机构。

第八条

对服务对象的咨询,首问责任人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形履行以下职责:

㈠对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一次性告知其所咨询事项的办理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相关手续等全部内容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的咨询事项,应当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㈡对不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但属于本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负责指引其与经办人员联系;遇到经办人员外出的情况,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尽快给服务对象以答复;

㈢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但岗位职责不明的事项,应当会同-23

第十二条

首办责任机构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形履行下列责任:

㈠对本机构承办的事项,应当及时指定首办责任人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办理;

㈡对本机构承办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予以办理并答复服务对象;

㈢对本机构与其他机构共同办理的事项,本机构是首办责任机构的,应当按照规定或者承诺的时限完成自身的职责,同时应当告知和督促相关业务机构按时办理。各相关机构应当按规定的时限履行职责。各相关机构履行相关职责之后,首办责任机构应当负责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服务对象并按职责办理相关手续。因其他机构原因影响到首办责任机构不能按时办理的,首办责任机构应当自行证明履行了告知和督促的责任。

㈣首办责任人经批准因公、因私等原因不在岗时,机构负责人要及时指定替代人员履行其职责,并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

两个以上责任机构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机构或者牵头办理机构是事项的首办责任机构;不能确定首办责任机构的,由共同办理机构协商确定首办责任机构;确实难以确定首办责任机构或者对确定首办责任机构有争议的,报共同上一级领导指定或者协调解决。

责任机构指定的首办事项,首办人认为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可于一个工作日内向机构领导提出,由机构领导负责调整。

第十四条

首办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监察室负责协调、指导和检查各机构首办责任制的落实,首办责任机构负责指导和检查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首问责任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机构,分别依据责任追究和投诉处理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受到人事处理和行政处分的个人、机构对处理、处分结果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在实行过程中遇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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