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汇报(精选7篇)_精细化管理工作汇报

2021-09-20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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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非政府组织管理

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考试卷

2015-2016年度秋季学期期末(2016.2)《非政府组织管理》

主讲教师:郭道久

学习中心: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专业:__行政管理 ___ 姓 名:___林正聪 __ 学 号:_14092556892452_ 成绩:___________

一、请同学们在下列题目中任选一题,写成期末论文。1.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2.论非政府组织的非营利性 3.非政府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4.非政府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5.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6.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脱钩的措施 7.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 8.制定《中国慈善法》的必要性 9.非政府组织的政策倡导功能

10.政府向非政府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以„„为例 11.非政府组织的监管

12.非政府组织问责的原则和措施 13.志愿者风险管理 14.非政府组织的理事会制度 15.慈善事业可以市场化吗? 16.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改革方向

二、论文写作要求

1.论文题目应为授课教师指定题目,论文要层次清晰、论点清楚、论据准确;

2.论文写作要理论联系实际,同学们应结合课堂讲授内容,广泛收集与论文有关资料,含有一定案例,参考一定文献资料。

三、论文写作格式要求:

1.论文题目要求为宋体三号字,加粗居中;

2.正文部分要求为宋体小四号字,标题加粗,行间距为1.5倍行距; 3.论文字数要控制在2000-2500字; 4.论文标题书写顺序依次为

一、(一)、1.。

四、论文提交注意事项:

1.论文一律以此文件为封面,写明学习中心、专业、姓名、学号等信息。论文保存为word文件,以“课程名+学号+姓名”命名。

2.论文一律采用线上提交方式,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上传到教学教务平台,逾期平台关闭,将不接受补交。3.不接受纸质论文。

4.如有抄袭雷同现象,将按学院规定严肃处理。

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摘要: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有了长足的发展,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为其发展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空间,其数量近年来也在急剧增长。而作为一种展现社会组织公平、效率、民主、责任及公共权威的衡量标志,公信力在维持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关键词:非政府组织;发展;衡量标志;公信力

NGO,全称“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意 为“非政府组织”,指独立于政府之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志愿者组织。在中国NGO的发展被认为是对传统金字塔式社会结构的革新。NGO活动将有助于增进政府与民间的和谐沟通,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NGO可以以‘社会人’而非任何利益集团的身份出现。因此,NGO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润滑剂”。

对非政府组织而言,其组织公信力指的是社会对此组织的认可及信任程度,是公众依托其实现某种公益价值的心理凭借。作为一个为表达民意、实现民意而自发形成的平台,人们往往对非政府组织抱有比政府和企业更高的期望。而这份期望常常决定了非政府组织是否能够延续生命且蓬勃发展。因此,对于非政府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定位,务必把公信力作为首要的考虑步骤和建设重点。

一、非政府组织社会公信力低迷的困境

自2011年“郭美美事件”被曝光后,红十字会便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余波未平,随即被爆出红会在汶川地震中所征集的8000多万善款不知所踪,接着红会自己承认擅自挪用捐款且并未告知捐款人。去年底前又被相继传出违规出租仓库、利用献血获利等事件,致使公众对于红十字会的质疑再起波澜。统计数据表明,“自„郭美美事件‟后,2012年6-8月公众通过慈善组织进行的捐赠总额为84亿元,比3-5月的626亿元下降866%。”据此可见,红十字会在公众中的信任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公信力也在这一系列的社会事件中严重受损,公众对红十字会的质疑不断扩散,导致对整个社会慈善救济组织出现信任危机。如果不能进行妥善处理,将会导致公众对社会慈善救济组织信任度严重下降,影响到非政府组织的公信力。

公众的信任是非政府组织得以存续和发展的根本,公众的信任度高低是一个非政府组织公信力高低的表现,也是公众对非政府组织的有效监督。NGO发展资金的重要来源也是公众的无偿捐赠,但是红会目前却面临着严重的慈善不足的问题,在遭遇一系列负面事件曝光的影响之后,红会募得善款的能力急剧下降,给其慈善救助活动的展开带来了巨大影响。无形中又加强了其对于政府体制内拨款的依赖性。可见,红会的公信力下滑,也不光是政府对于非政府组织管理体制上的原因,红会自身也是难逃其咎。作为一个慈善救助组织,考量的唯一标准应是公益性。其所作所为,若是忽略了此点,转而追求个人或组织利益的最大化,变得与市场并无二致。公众凭什么会去再相信你不是打着公益慈善的幌子,心里盘算的却不是自己的小算盘。红十字会事件虽然是个案,但是其造成的影响对社会慈善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来说却是非常巨大的,直接导致非政府组织的公信力下降,融资更加困难。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不光在资金上需要群众的支持,其人力资源的一个重要来源也是群众的志愿性参与。这需要较高的社会配合度,只有公众真正从心理上认同产生信赖感后,才能全身投入与非政府组织进行合作。非政府组织如果做出缺乏公众信任的事情之后,公众的信赖感会极度下降,非政府组织非常重要的号召力,也会不复存在。之前建立的社会信任体系也将会直接被瓦解,想要重新取得公众的信赖舅并非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二、非政府组织社会公信力的提升

首先要明确并认同非政府组织肩负着非营利性和公益性,以“使命为先”,通过使命导向更好的服务于公益目标。并且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有效激励引导,加强组织的能力建构,保持组织的相对独立想,以及多方的竞争与合作。通过立法解决只能,通过政府和评估机构加强管理和领导,理顺各种关系,经过组织自身加强管理,提升号召力,发挥其更好的作用。非政府组织要认真确立自己的工作宗旨,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认真着力于公益事业,通过自身工作表现,获得公众的认可,从而提高非政府组织的公信力。

非政府组织的命脉在于其公信力。保障公信力依赖自律和他律的结合。一方面组织内要设立明确和具体的组织信念和使命,在组织章程中设定准确的自律标准,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建立一套约束组织行为的伦理规范、自我评估及社会交代机制,而其中保障公信力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财务管理的规范与公开透明性。公开透明的财务账目,在公众共同监督下,将所有的财务的去处都写得清清楚楚,让公众看得到非政府组织的真正工作,这才能取得公众的信任。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外部监督来提供保障。这就涉及政府引入评估和诚信制度,形成间接管理机制,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财务管理监督,针对不同非政府组织不同的性质,建立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独立的财务和审计制度。同时,完善社会监督,通过媒体甚至建立独立的第三方来进行监督。从而全方位的保障公信力的落实,实现社会多元合作的相互监督功能,从而彰显真正意义上的多元公共理性价值观。只有真正的建立社会信任体系,才能让更多的公众认识到社会公益是确实可行的,只有构建于公众之间的信任,才能让非政府组织更好的为人民服务,非政府组织的公信力在于民,也必须用实事反馈于民。

第2篇:非政府组织管理1

题目:谈谈你对非营利组织的理解。

非盈利组织是指那些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是旨在通过努力,完成某项事业或使命的组织。在我国,非盈利组织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群众团体组织,如专业学术团体、业余爱好者协会、消费者协会、个体经济协会、工会、妇女权益保护协会、退休人员协会、退休人员协会、退伍军人协会、宗教协会、校友会、同乡会等,这类团体数量多、分布广、社会影响大;

另一类是事业性组织,包括学校、医院、图书馆、新闻媒体、出版社、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机构等。在国外,非盈利组织是一支很重要的社会力量。在美国,有超过750 000个服务于公众的非盈利组织,还有近400 000个服务于会员的非盈利性组织,每年盈利部门预算超过3 500亿美元(相当于美国GNP的6.3%)。单在华盛顿特区,就有2 500个行业和专业协会设立了总部,使协会成为美国首都继政府、旅游业之后第三大产业。尽管非盈利组织种类繁多,性质各异,但他们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1)独立性(自治性)。非盈利组织一般是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自我管理和控制自身活动的组织,不是政府的下属机构,一般不受政府控制,有自己的董事会,独立地完成组织的使命。

(2)自愿性。这种组织使命的完成通常是团体成员(会员)自愿参与的结果,特别是一些公益服务组织,其会员、成员从事服务时,通常是义务的、无偿的、自觉的。

(3)不分配利润。非盈利组织并不意味着组织不能靠自己的经营行为创造收入、创造利润,而是不能把利润分配给那些管理和经营这个行业的成员或会员。事实上,在很多国家,从提供服务获得的收入是非盈利组织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这个收入占总资金来源比例在美国是52%,英国是48%,意大利是53%,也就是说,非盈利意味着不为业主或管理者个人谋利,而是把多余的收人也用在完成组织的使命上。

非盈利组织的上述特点,决定非盈利组织十分需要公共关系。因为对于非盈利组织来说,通过有效的公共关系,可以达到下列目的:

(1)使组织的使命得到认可,如学术团体旨在促进学术交流,工会旨在维护工人利益,消费者组织就是为保护消费者利益而组建的;

(2)建立起与组织公众沟通的渠道;

(3)创造和保持筹集组织活动经费的有利环境;

(4)推动有利于组织使命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施行;

(5)告知和动员组织的关键成员(如雇员、志愿者、委托人)。

第3篇:非政府组织管理调研报告

非政府组织管理调研报告

袁磊

摘要:作为一种新兴的组织类型,非政府组织是社会公共部门的一部分,其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正扮演着越来重要的角色。为了更好的落实我国的和谐社会发展和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就必须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本文基于对非政府组织的社会作用以及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进行分析,对我国非政府组织在管理和发展上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作用、发展

一非政府组织

1.概念

非政府组织是指依法建立的、相对独立于国家政府系统,以社会成员的自愿参与、自我组织、自我管理为基础,以社会公益活动或者互益活动为主旨的非营利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的一类组织。相关称谓有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志愿组织、公民社会组织、第三部门、社会经济。组织追求的目的是促进公共利益,鼓励赋权和参与,或寻求解决贫困和不堪的结构性根源问题。

2.非政府组织的特征

(1)非政府组织具有非营利性

非政府组织存在非营利的分配与收入约束机制,要求民间组织的捐赠人、理事会成员和实际管理者不得从其财产及运作中获得利益。

非政府组织存在非营利组织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机制,要求民间组织在其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各个环节都要具备有效规避较高风险与较高回报的自我控制机制,以及避免用利润和收益作为激励手段的管理规则。

非政府组织存在非营利的财产保全机制,不得以捐赠以外的其他方式变更财产及其产权结构。

(2)非政府组织具有非政府性

非政府组织在管理上是自主决策,民主治理,其结果公开透明,其发展而在经济

市场中呈现优胜劣汰现象。

(3)非政府组织具有社会性

非政府组织的社会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源社会性,非政府组织的资源主要来自社会,如捐赠、会费等。二是,产出社会性,产品利他性,非政府组织的服务主要是针对公共事业这一块,以公共利益为主。三是,问责社会性,非政府组织接受社会及公共部门的问责与监督。

二非政府组织的社会作用

1.非政府组织是社会多元化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一员

社会治理的主体需要多元化,既需要社会管理中主导地位的政府,也需要现在作为政府重要补充力量的非营利组织、市场化的组织、公民社会,等等。社会治理的手段需要多元化,既需要政府通过行政或者市场手段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也需要市场化组织通过市场化手段和非营利组织通过市场化手段或者社会动员手段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非政府组织主要理论基础是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主要提供政府做不了或做不好、企业不愿意做的物品。

2.非政府组织是吸引和整合各种资源的途径

欧盟的能力促进型国家:政府提供到民间提供;直接提供到购买服务,间接提供。我国自从恢复社团管理登记制度后,我国各类正式登记的非政府组织每年能够吸纳大约40亿元人民币资金用于政府无暇顾及的社会管理领域。

3.化非政府组织是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机制

在面对政府与社会利益纠纷时,政府可以直接在非政府组织这个平台上通过对话达成和解,化解激烈的冲突;在面对利益群体之间矛盾时,政府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居间凯旋解调;而在资源配置和政策制定中,代表各自利益的非政府组织可以成为本群体的代言人,表达利益愿望,影响决策意向。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只见这个对话、和解、协商、参与的沟通平台,是缓和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缓冲装置。

4.非政府组织是政府职能转变中一些公共职能的承接者

政府的职能和功能是有限的,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政府和社会分工合作与共同治理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

政府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不能提供所有的服务,就必须依靠社会的其他领域,贡献各自的力量,使政府逐步从越位和错位的尬尴中解脱出来。显然,各类非政府组织应当是责无旁贷的主要接触者之一。

5.非政府组织是增加社会凝聚力的粘结剂

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结社现象,它体现了人的社会性本质。发展非政府组织为满足人们结社交往偏好提供了条件。人们通过非政府组织,得到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分担困难和痛苦,分享成功和喜悦,实现单个人不能做到的事情和得到的感觉。在自愿结合的组织中,人们得到关心、爱、尊重和承认,也能够有机会关心别人、爱别人和帮助别人,认同集体,形成共识,感到温暖,实现自己做人的权利。结社还创造条件使人们摆脱孤独和恐惧,战胜生活的重压,超越隔阂、冷漠、麻木和贫乏,使生活变得富有意义和生机。

6.非政府组织是参与国际事物的重要使者

在全球化的今天,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动作也越来越受到一个国家的重视,当然一些诸如联合国、WTO等组织是主权国家的游戏区域,但更多的更加精细的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的东西,需要像NGO组织这样的渗入到社会各领域的民间团体的参与,我国的NGO组织可以非常真实地代表我国的问题,因而在国际舞台上容形成为一股力量。当然这也是国际诸多NGO的共性。在联合国的会议场所、特别是会议的准备过程中,各国政府可以从非政府组织那里得到有关特定专业的、技术的、法律的以及政治等发面的专门知识。

7.培育公民精神和自治能力的重要场所

我们知道,在我国,公民的主体意识还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的若干年间逐步建立起来的,在建国后的一段很长的时间,也包括建国前的几千年间,我国人民的主体性一直被压抑,因而这种对社会有巨大推动力的能力也就亟待被发掘,非政府组织正是在突破这一政府的制障过程中发挥着急先锋的作用,因而公民意志的表达也就需要这样的组织的参与,当然,它也是作为一个载体的功能而存在的。

三我国非政府组织

1.我国非政府组织的现状

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尚处于发展阶段,社会对其地位和作用的认知程度还比较

低,有利于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形成完善、系统的体系。它们在获取和运用资源、协调关系、发挥作用等方面都不存在明显的优势。大多数非政府组织在政府规制和市场挤压下艰难寻求生存和发展之路,难以展现像我们在国外非政府组织身上看到的勃勃生机。

2.我国非政府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非政府组织在发展和运行的过程中不能够充分发挥其本身的作用;对自身的角色认识较模糊,在社会的发展中未能合理的发挥其功能;其运行的机制和行为都存在不规范的操作,存在营利问题,产权不清和和被迫登记,而组织本身的能力也相当的欠缺,结构不够合理,不能够正常的运作。同时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发展存在着四强四弱的现象:一是与政府有联系的组织强,纯粹的民间组织弱。二是城市的非政府组织强,而农村的弱。三是东部的民间组织强,中西部的民间组织弱。四是行业协会性质的组织强,而基金会、公益性以及学术性组织弱。

四完善非政府组织是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

当前社会管理正面临新的问题,比如人口老龄化、教育体系危机、社会服务业成为主体、保健系统的需要等等是对社会管理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也表现了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迫切性。非政府组织不但具有社会组织上的优势,更具有其他公共组织没有的伦理道德优势,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就必须发挥非政府组织承担多样化责任和使命的优势,形成社会管理的控制力和稳定力,这也决定了非营利组织在提升社会管理水平过程中不仅仅是有益的补充,更是不可或缺的主角。为了更好地管理社会,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的好坏是关键。

五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的对策

(1)在原先的基础上要为各种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平等的市场体制平台,同时积极鼓励非政府组织的自发性成长与发展,且实行非政府组织进入规制与税法规制相关联。

(2)规范非政府组织的结构、运行机制以及行为。明确组织的职能以及承担的角色,让其功能充分发挥。

(3)退出非政府组织里的政府管理,由其自主管理,自主运行,充分发挥其

主观能动性。

(4)加强弱势地区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从而更好地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5)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使其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6)要进行管理观念变革,做到思维理念的调整、开放合作的务实;

(7)管理制度要创新,实行科学分类,改进登记方法,排除准入障碍,创新管理体制,建立激励机制。

第4篇:行政管理论文(非政府组织)

《行政管理学》课程论文

(2009-2010 学年第2学期)论文成绩:

简述中国的非政府组织

所在院系: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

所在班级:

学生学号:

学生姓名:、指导教师:任维德

完成日期:2010 年 6月 15日

简述中国的非政府组织

[内容摘要]:非政府组织(NGO)是泛指除政府、市场之外的各种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双重的意义。其正常存在和健康发展所发挥出来的积极作用对中国和谐社会发展的意义和价值是无可估量;但其非正常存在和无序发展又会给社会和民众造成不少危害。因此,重视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和功能,将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列入国家的社会发展规划勉励和健全非政府组织发展体系在我国目前非政府组织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中国 非政府组织 NGO 发展

在当今中国,“NGO”还不是一个被很多人知晓的名词。它的全称是“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意为“非政府组织”,指独立于政府之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愿者的组织。它们对社会运行和发展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和作用,特别是在现代社会更显重要和突出,在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中,更有特定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西方社会学理论认为,当国家体系中的政府不能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市场体系中的企业又囿于利润动机不愿提供公共物品时,NGO作为一种新的资源配置体制,弥补了政府和企业这两种主要的资源配置体制的不足。

“中国NGO才刚刚起步,它们是在经济体制转轨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前提下发展起来的,在确立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之后,中国NGO才有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说。在我们国家“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下,NGO已经成为调节社会关系不可或缺的社会自治组织,政府部门和企业之外的大量空间,正是NGO的用武之地。

举个例子来说,孟加拉国政府曾经计划让95%以上的儿童都能接种牛痘,但依靠政府的力量,很多年仅完成了5%~10%,于是意识到政府既没有这个动力也缺乏基础设施来做这件事,因此求助于非政府组织,由它们来执行计划,最后达到了80%。虽然中国的NGO却远没有这么神通广大,但是当前,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也越来越显得重要和突出。特别是

在诸如扶贫、支教、支卫(特别是在艾滋病防治方面)、支农,环境保护,慈善捐助以及妇女儿童、下岗职工、民工以及流动人口权益保护等方面和领域,都显现出了非政府组织的优势和能量。很多情况和信息都表明,非政府组织已登上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日程,这是有其深刻的必然性的。因为随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深化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就必然要求彻底改变以往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和政治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从而一方面,使政府退出那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领域,加强宏观调控,集中精力从事自己应该管、管得了也管得好的事情,实行“小政府、大社会”,另一方面,还权于社会,强化基层民主和社会民主,培育和发展市民社会的自治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和地位。这才能为发展、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以及宪政奠定最主要的社会根基。

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之所以越来越显得重要和突出,是因为它体现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和时代使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是社会组织程度提高,自律能力增强的客观反映,是社会走向成熟的一种标志。

中国对非政府组织的关注,是与近些年来发展市场经济,转变政府职能,出现了国家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的社会化趋势,要求将传统又行政机关行使的一些职能交由有关社会组织来行使。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转型的进一步展开,中国社会中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各种形式的NGO,它们将逐渐走向成熟,它们的作用将日益彰显,从而大大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但就目前而言,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一方面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显得重要和突出,他们的种类、规模都有了很大的扩展。他们是经过深化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实行“小政府、大社会”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由于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是一个新的概念,涉及许多新的社会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和法律问题,它们对人们传统的观念、制度和行为方式不免都会有所影响和冲击;而且人们它的认识也不清楚。

目前,中国非政府组织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定位不准,官办活半官办色彩,容易导致政社不分,使非政府组织失去独立性、公正性。不少非政府组织隶属于或依附于政府部门,有的甚至实行两套牌子,一套班子。正因为如此,有的专家学者依据目前中国许多非政府组织与政 2

府有着密切的联系以及公共行政职权等情况和特征,把许多非政府组织干脆界定为“准政府组织”。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从一个权力大于法、习惯大于法的人治社会逐步转向法治社会,在这个过程中法治本身也在谋求社会的合法性认同。但是民间组织的上述法规通过严格的门槛设定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自身的社会合法性,而使得大量的NGO只好在“民间组织”这个范畴之外寻求自身的社会合法性。

2、发育不良,功能不足,缺乏发展的条件和推动力。这是众所周知的众多原因,包括我们体制上、观念上的缺陷以及带来的这些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局限。相较于西方成熟的公民社会,目前中国绝大多数NGO尚处于“婴儿期”,其生存和发展受到来自体制内外的多重制约,尤其需要社会各个层面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在中国,NGO还不被大多数人知晓。许多人仅仅从“非政府”这三个字,就会产生很多莫名的联想——而这正隐喻了当下中国NGO的生存状态。

3、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一直目前一些非政府组织呈现“乱办、乱管、乱执业”的混乱局面。中国的NGO虽然数量巨大,但是还不能构成一个整体的第三部门,它们像一盘散砂,支离破碎地散落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中。

4、体制不顺,非政府组织的地区、部门、行业分割比较严重,多头辖属,多方影响和制约,难以协调运作,竞争机制扭曲。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NGO在中国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在发展的环境又受到很大的限制,而NGO不发展可能与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有关系。NGO组织既可以弥补市场的失效,也可以弥补政府的失效,而且作为一个对政府监督的很重要的方面,作为一种利益表达和利益保护的机制,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只是现在这些作用都很难起到。

5、法制建设滞后,规章制度不完善自律机制不健全。现有法律只是对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的行政程序作了规定,缺乏一个与宪法相衔接的民间组织的基本法,民间组织在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地位和作用都还没有得到明确。从现在的政治状况来看,是不希望NGO发展的,但是既然已经利益多元化了,NGO的发展又是必然的东西,所以我国的一系列法规不是立足于发展,而是立足于不发展。随着法制建设的进展,中国NGO的立法和政策环境将有较大的改善,各种 3

类型的民间组织将能够逐渐浮出水面来,接受统一的监管机关的监管;民间组织的准入门槛有可能会大大降低,某种形式的备案制将给予大多数民间组织以一定的合法空间;分类管理将明确政府的政策导向,一方面从财政和税收上支持公益型民间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将大大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

总之,在不久的将来,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是必然的,法律法规的健全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出版第1版。2.文正邦 陆伟明:《非政府组织视角下的社会中介组织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

3.王建芹:《非政府组织的理论阐释》,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

第5篇:公共事业管理中的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所谓非政府组织,就是依靠社会权力,以增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组织目标的非官方的非营利的社会组织,显然,社会自多管理层中的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的非营利的社会中介组织,就是非政府组织。

在当代,仅从公共事业管理的角度看,非政府组织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合理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非政府组织是微观的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能的主要承担者,也就是公共事业管理的必然主体。公共事业作为涉及公众基本生活质量和公共利益的事务,本身就是产生于社会,这些事务的解决或公众需求的满足,也最终必然通过为公众提高服务,落实到社会,这在现代社会表现得十分突出。而在现实中,面对广大公众的丰富多样的需求,不仅诸多的具体服务,如社区服务等等应该交由非政府组织向公众提供,而且在许多公共领域或对许多社会公共事务,如艺术院团、出版物、影视节目及各类体育活动等,如果根据政策法规与行业标准,交由社会中介组织办理,实现行业自律,管理效果往往要好于政府组织。因此,在现代社会,公共事业管理的最终实现离不开非政府组织。

第二,非政府组织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主体,能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从政府社会管理的角度看,政府管理公共事业一个基本目的,就是提高关系公众基本生活质量的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但在现代社会,由于政府往往受到各种势力的制约,以及政府庞大的科层机构所带来的的对新的社会需求和发展机会反应不够灵敏,以及提供公共服务成本过高等不足,因而在现实中,许多国家不得不进行了公共物品的供给向民间转移的改革,诸多过去由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物品,变成了由政府资助的非政府组织提供。

第三,非政府组织作为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能较好地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求。因为,在公共事业的范畴内,主要分为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两大方面,因此,从整个社会管理的角度看,非政府组织作为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正能使社会自己组织起来,生产一定社区内的公众所需要的产品或提供所要求的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多元化的需求,从而缓解社会不同群体对政府不同要求的压力,使政府可以专心于提供纯公共物品。这种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有机配合,为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和保障。

第四,非政府组织作为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是当代社会包括公共事业在内的整个公共管理社会化和市场化的必然要求。所谓公共管理的社会化和市场化:一是明确政府的核心职能就是公共政策和相当法律的制定,将政府原有的执行性和服务性的职能分离出去,相应的,改变政府直接办公共服务机构的做法,参照经济领域中“政企分离”的做法,重构政府与下属服务机关的关系,扩大服务机构的经营自主权;二是将公共服务尽可能交由社会组织,以扩大公共服务的总供给量,满足人们的需求;三是将能够进行经营性投资、开展市场竞争的领域,如煤气、供电、铁路、电讯、城市交通等,通过相关法律并建立“使用者付费”制度,交给私营部门经营。概言之,公共管理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就是发挥社会力量在公共服务和管理中的作用,社会事业社会办。

此外,如从整个现代社会运行来看,非政府组织作为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还具有扩大就业渠道,增强社会保障制度能力,以及提高公民民主意识,增加社会公民化程度等作用。总之,在现代社会,非政府组织作为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是公共事业本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非政府组组织在与政府一起致力于公共事业服务和管理,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也与其他社会中介组织一起,促进社会本身即公民社会的发育和发展,形成良好的国家与社会的互动,提高整个社会的运行质量和水平。

第6篇:非政府组织管理课程考试题库专题

非政府组织管理课程考试

一、名词解释:

1、萨拉蒙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授,他的五个特征被引用最多,即非政府组织具有五个特征:组织性、私有性、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

2、民办非企业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3、公民社会

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

4、志愿者

指那些具有志愿精神、能够不计报酬、主动帮助他人、承担社会责任的人。

5、我国非政府组织的“组织法”

1998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6、国际小母牛组织

是一家非营利慈善机构,致力于救助全球饥饿与贫困,他向全球范围内的贫困家庭提供家畜、农作物以及可持续农业教育等。

7、APC理论

我国学者邓国胜构建了一个涉及非政府组织问责(accountabity)、绩效(performance)和组织能力(capacity)的全方位评估理论,简称为“APC”评估理论。

8、苏世民

美国黑石集团共同创始人、全球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苏世民项目由清华大学与美国黑石集团主席合作设立,旨在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在全球范围内选聘优秀师资,为世界各国优秀大学生提供各项教育培训。

9、非政府组织的平衡计分法

采用使命、战略、财务维度、顾客维度、内部业务流程维度、学习与成长维度的综合绩效系统来评估非政府组织的绩效。

10、公益事业捐赠法

1999年制定,是专门规范慈善捐赠和受赠行为的法律。其中,有对作为受赠人的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进行了规定。该法所规定的信息公开包括向社会公开和向特定人员公开。

11、公共信息公开的方式

以公开的方式为标准,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可以分为主动信息公开和被动信息公开。公益慈善组织可采取多种方式披露信息,包括机构出版物及其官方网站、大众媒体、现场披露、定期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公益慈善项目报告、专项基金的年度报告,以及其他可行方式。

12、筹款理念的发展阶段

产品导向阶段、推销导向阶段、顾客导向阶段

13、Pest分析方法

是非政府组织进行战略管理、分析外部环境的工具,主要涉及政治(politics)、经济(economy)、社会(society)和技术(technology)四个变量的分析。

14、非政府组织

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自治特点,不属于政府行政组织体系的独立组织。

15、志愿者管理

指的是在具体的志愿服务过程中,对志愿者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协调和监督,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保证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的顺利推进和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志愿者管理包括志愿者的注册管理、志愿者的督导和志愿者的风险管理。

16、ERG理论

生存需要(existence)、关系需要(relatedne)、成长需要(growth)

17、NGO的人力资源管理

指非政府组织运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手段,通过招聘、甄选、培训、评估、激励等方式,对组织的人力资源进行有效使用,最大程度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更好地实现组织宗旨。

18、绩效管理

指利用绩效信息协助设定统一的绩效目标,通过激励和帮助员工取得优异绩效,以实现既定目标计划的管理过程。

二、简答题:

1、非政府组织主要类别

(1)有四种类型:①是政府发起成立的②是民间自发组成或者由企业发起设立的③是挂靠于特定类型单位进行非营利活动的④是国际非政府组织驻华机构

(2)从政府组织的角度来看: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有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

(3)几类特殊的非政府组织:政党和宗教团体、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事业单位、工商登记的非政府组织、未登记的非政府组织

2、列举非政府组织主要活动领域 ①慈善救助: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

②公益服务: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华志愿者协会 ③行业协会:中国足球协会、中国乒乓球协会 ④权益保护: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中国消费者协会 ⑤环境保护: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自然之友

⑥扶贫发展:中国扶贫发展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 ⑦社区发展:中国社区卫生协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3、双重管理原则

NGO需要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审核、双重许可、双重监管

登记管理机关对于NGO履行登记监督、执法检查和对违法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业务主管单位:NGO在报请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申请、年度检查时,必须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4、为什么非政府组织需要进行绩效管理 ①有利于提高NGO的绩效(个人绩效+组织绩效)②有利于开发NGO内部员工的能力

③有利于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 ④有利于增强NGO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5、平衡计分法在非政府组织绩效管理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1)问题:

①绩效评估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指标难以分解和构建(NGO的工作无法精确量化,即使做出绩效指标的分解,但因理解角度不同,其指标也很难统一)

②组织与协调上的障碍(NGO内部结构不尽合理,与政府的关系过于紧密)③平衡计分卡的实施成本较高

④平衡计分卡自身也不是全能的管理评估系统(只有六个维度,还有很多指标未被囊括,需要与时俱进)⑤应用技术和人员技能上的约束⑥缺乏物质激励

(2)对策:

①积极宣传平衡计分卡的知识

②不断完善平衡计分卡的绩效评估系统③更新绩效管理的观念

④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开发利用新技术和提高人员素质⑤健全激励制度

6、非政府组织筹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对策(1)问题:

①制度环境尚待完善,筹款过程需要机制 ②筹款观念有待更新,筹款误区需要改变 ③筹款结构不尽合理,社会公信力还需提高 ④筹款能力尚有欠缺,筹款数量仍可增加(2)对策:

①加强筹款制度化建设,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②更新筹款观念,改变筹款误区

③提升筹款专业化水平,实现筹款结构多元化

三、论述题:

1、谈谈对非政府组织的理解(1)定义:

非政府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自治特点,不属于政府行政组织体系的独立组织。(2)特征:

非营利性①不以营利为目的②不能进行剩余利润的分红③不能将组织的资产和利润以任何形式转变为私人财产 非政府性①独立自主、自上而下的自治组织②属于竞争性的公共部门 自治性①活动不受政府、营利组织干预②活动经费独立

组织性①有正式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具有一定的正式组织形式②有成长的章程制度以及固定的人员 志愿性①组织的志愿性②活动的志愿性失③服务的志愿性

(3)类别、活动领域:(案例分析:我国非政府组织的主要活动领域与功能 11页13页)①慈善救助: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

②公益服务: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华志愿者协会 ③行业协会:中国足球协会、中国乒乓球协会 ④权益保护: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中国消费者协会 ⑤环境保护: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自然之友

⑥扶贫发展:中国扶贫发展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 ⑦社区发展:中国社区卫生协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4)功能:

①有助于推动我国经济发展②有助于推动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③有助于创建良好的文化环境与氛围④有助于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 ⑤有助于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5)问题:

①行政化特点突出,自治性不足②组织能力不足 ③监管不足,行为失范现象时有发生④发展不平衡 ⑤管理缺乏统一的原则和规范(6)建议:

①尽快制定非政府组织基本法并完善配套法律

②推动非政府组织实现经济独立③落实税收减免政策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2、完善非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特别是志愿者管理的想法(1)问题:

人力资源评估意识淡薄、制度不完善(2)志愿者管理流程:

①人力资源规划(可能性、服务项目分析)②招募与甄选(计划、最适合的人)③培训与指导(知识与文化、留住人力)④绩效评估(长期发展、控制)评估的标准

⑤激励(福利和奖励)强调内在的助人动机及志愿服务的体验对其帮助(3)方法:

①独立于政府的组织架构为志愿者组织提供灵活的自主处理事务的权利 ②要有顺畅的人才流通机制

③经费来源应多元化、法律保障体系、将志愿服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 ④对志愿者进行多元化的素质培训

⑤精神奖励为主、增强对自己行为的认同感、对组织的归属感与责任感

3、简要介绍非政府组织筹款的主要市场,并分析其优缺点(1)个人市场:

①个人市场有时也被称为大众市场,被认为是非政府组织筹款的最好渠道,是非政府组织进行筹款的主要市场之一。②优点:成本较低;运用个性化的筹款策略进行个人市场筹资时,其成功概率是非常高的③缺点:在竞争激烈的筹款市场上,非政府组织的筹款请求经常会得不到公众的回应;个人市场所提供的资金可能会较少(2)企业市场:

①企业市场是非政府组织筹款的重要渠道。非政府组织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可以充分利用两方的优势,实现双赢。

②优点:基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形象的需要,非政府组织对企业市场的筹款比较容易得到企业的青睐;企业对其关注的领域可能提供比较充分的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支持

③缺点:能否坚持组织宗旨和使命;能否维护好非政府组织的公信力(3)基金会市场:

①与个人市场和企业市场不同,基金会市场一般都只关注特定的领域,大部分基金会都不进行普惠式资助。

②优点:可以充分利用基金会丰富而易于获取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筹款请求,获得资助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而达到成本效益的最佳状态

③缺点:由于其只关注特定领域,故不是所有的非政府组织都可以从基金会市场上得到所需的资助。(4)政府市场:

①是我国非政府组织的主要筹款渠道,筹款的方式有两种:直接拨款方式;间接资助方式。②优点:政府有能力提供稳定且可靠的经费来源

③缺点:政府程序多,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政府的支持主要是实力较强的非政府组织,难以全覆盖

4、论述我国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发展中的发展趋势(1)直接规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不区分主体

(2)对信息披露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①捐赠款物接受信息的披露时限②捐赠款物拨付和使用信息应采取动态方式及时披露③公益慈善组织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时限,次年4个月

(3)对信息公开内容具体列举:①接受捐赠机构信息②接受捐赠信息③机构财务信息④募捐活动信息⑤捐赠款物使用信息(4)对信息公开方式进行列举:机构出版物及其官方网站、大众媒体、现场披露、定期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公益慈善项目报告、专项基金的年度报告,以及其他可行方式。

5、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问题:

①核心问题在于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 ②缺乏信息公开责任规定和责任追究程序 ③缺乏信息公开程序规定④缺乏多元化监督机制(2)建议:

①信息公开主体方面:制度上应对非政府组织的范围加以界定,将所有合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及事业单位都纳入范围(主体)

②信息公开对象方面:必须考虑NGO的差异及其信息的层次性(对象)

③信息公开内容方面:NGO的一般信息,尤其是组织内部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予以公开(内容)④信息公开的申请主体、申请程序、争议处理等,都应有所体现(程序)⑤在信息公开形式方面,推动信息化建议(形式)

⑥信息公开的监督:加强法律责任设定、完善责任追究程序设计、健全社会公众监督机制

6、信息公开的必要性(P142)

(1)NGO的经费来源决定NGO必须信息公开 政府财政、社会捐赠和成员会费、公共性特点(2)NGO的活动性质要求NGO应当信息公开 公益性或互益性特点、涉及不特定的多数人(3)NGO的制度完善需要NGO信息公开 避免自利和腐败,增强公信力

7、非政府组织与企业组织人力资源激励的联系与区别(1)联系:

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论,NGO和企业组织都有相同的需要(2)区别:

①目标导向不同(NGO:社会公益;企业:利润)

②分配形式不同(NGO:受制于法律、政策、规定;企业:根据自身量身制定的薪酬体系)③绩效评价不同(NGO:采用间接性指标;企业:相对直接的指标,贡献看业绩)④约束机制不同(NGO:对失职采用行政性处分;企业:对失职采用经济性处分)

8、我国NGO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问题:

①政府监督体系以点带面,缺乏整体设计 重视登记监督,忽视日常运行的监督 ②社会监督体系尚显薄弱,缺少制度保障

公众监督缺少监督意识与监督路径;我国多元监督体系尚未形成,公众监督、媒体监督与第三方组织监督尚未与政府监督形成有效合力

③非政府组织自律约束体系尚待完善,内部机制不尽合理 行政化倾向(表现在管理理念、模式、机制等方面)(2)对策:

①完善非政府组织立法,确立多元主体共同监督制度 ②强化日常运行监督,健全非政府组织评估制度

③完善公众监督路径,规范媒体监督和第三方组织监督机制 ④强化非政府组织自律约束,完善其运行透明化机制 ⑤严格对非政府组织的财务监督

第7篇:关于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的现状及管理

毕业论文

题 目 关于非政府组织以及非营利组织的现

状及管理

专业

学生姓名张莎 准考证号 指导教师

二○一一年十月

目 录

内容摘要

关键词

一、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基本内容

(一)概念

(二)非政府组织的特点与职能

(三)非营利组织的特点与职能

二、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的现状

(一)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的发展

(二)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的现实问题研究

二、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的管理

(一)非政府组织的管理

(二)非营利组织的管理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本文对非政府组织以及非盈利组织的现状和管理进行了简单研究,在不同方向上区别对待非政府组织和非盈利组织的异同,有针对性的对现今两个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的探讨,以期促进对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的学术研究。关键词: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职能现状管理

关于非政府组织以及非营利组织的现

状及管理

一、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基本内容

非政府组织以及非营利组织尽管在一定范围内有着极其相似的职能和特点,但严格上在侧重点不同情况下,二者又有略微区别,尤其在我国这种社会主义国家里区别更为明显。在进一步深层次研究这两种组织之前,我们先要明确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基本情况。

(一)概念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简称NGO)在国际上通常由《非政府组织法的立法原则》一书中对其有以下解释:“非政府组织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一部分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燕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且其不以盈利为目的。即使如有赚取任何利润,也不可以将此利润分配。工会、商会、政党、利润共享额合作社或教会均不属于非政府组织。

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简称NPO)这一概念最早源自于西方的语境,但目前即使在西方它也并非是一个具有明确内涵与外延的术语,从而导致其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如果严格按照目前最受认同的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组织比较研究中心推荐的“结构运作定义”,认为只有符合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五个特性的组织,才可被视为非营利组织。

相对于国际上主流的定义,基于我国独特的社会主义和政治制度,对NGO和NPO的对待上也与国际有区别。在中国,官方一般将非政府组织称其为“民

间组织”,相对应于国际上的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这一称呼是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之所以称其为民间组织,是因为我国的这类组织不同于西方国家的非政府组织,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非政府组织。例如,很多这类组织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有的组织实际上在从事着一些营利活动。可以说“民间组织”一词是与中国的文化和制度向适应的概念。对于这一类组织的范围,学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国内学者王名将其定义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公益性或互益性活动、独立于政党体系之外的正式的社会组织。同样,中国并不存在典型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但是鉴于在我国现实中确实存在为数众多的在行为和运作机制上不同于政府又不同于企业的社会组织,这些组织虽不完全具备非营利组织上述的五个特性,但它们在性质、功能、组织特性等方而与非营利组织极为相近,或者其发展逐渐趋向于非营利组织。因此学者们大多更倾向于从中国实际以及推动和促进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角度出发,不将非营利组织的范围限定得过于严格。比如康晓光主张,只要是依法注册的正式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满足志愿性和公益性要求,具有不同程度的独立性和自治性,就可被称为非营利组织。王名等人认为非营利组织是指在政府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市场部门)之外的一切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

总而言之,在我国,非政府组织并非严格无政府色彩,非营利组织并非严格不能有任何形式的营利,在我国,这两种组织界限并不很明确,只是各自主要侧重点偏向不同,因而会在社会不同情况下灵活地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非政府组织的特点与职能

从上面已阐述的概念,我们知道在我国,NGO与NPO既然在概念上只是

侧重点不同,那同样,二者在特点与职能上肯定也有一定的相似性。

非政府组织可以认为它是指那些非政府的、非赢利的、自愿组成的致力于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是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互动的产物。它的主要特点可以总结为:

1、志愿性 非政府组织的组成和成员往往是基于有着共同的志趣、信念和目标的人们之间的联系和结合之上的,并为这些共同的志趣、信念和目标而自觉自愿地开展活动和行为。

2、自组织性 非政府组织的组织程度一般来说虽然不及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那样严密,其活动和行为也相对比较自由,但仍然有其自组织性,而且其组成和成立往往也都要经过一定程序,有自己的活动规则(准则)、行为规范或章程。

3、独立性 既然是非政府组织,那么其运转肯定不能由权力机构主导,不是宗教、政党、宗族组织。虽然可以有政府民政部的共同协调管理,但其核心是强调无政府性、无宗教性的。正因如此,非政府组织才能不易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和长官意志的支配,便于解决一些特定的社会问题。

4、自治性 非政府组织具有平等、自治和自主地开展活动的特点,是在法律法规以及自身的规则和品行约束范围内自立、自助和自主地存在和发展,这就尤其要求其行为的自律性,从而在本组织、本行业内充分地发挥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和功能。

5、公益性 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宗旨是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主要体现为所从事事业和服务的社会价值或社会效益,所致力于解决的往往是被主流社会组织体制(企业-市场体制和政府-国家体制)所罔顾或所顾不及的一些重大或重要的社会问题。但是我们认为,这并不排除某些非政府组织可以兼具有偿服务性,即一些非政府组织在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前提下,可以收取一定费用,依照政策、法律、法规和价值规律得到合理的报酬,以体现服务的社会需求性并便于自我发展。

6、专业性或专门性 非政府组织以自己特有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智力(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条件来为社会或特定领域的人们提供服务,其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主要凭借这种专业或专门优势来获得社会和民众的支持和信任。

基于以上特点,结合我国社会现状及政治制度,我国非政府组织的职能大体可有以下六点:

1、非政府组织可以代表民众直接参与公共管理,推动政治民主化,促进行政伦理建设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表示民意,其公开宣称的使命和价值观,是公益性的,代表人民的利益。非政府组织的存在可以推动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完善行政伦理的发展。

2、非政府组织可以弥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不足,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促进社会伦理的发展。

3、国家和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总是以主流民众、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出发点,覆盖面有限。事实上,任何政策都不可能代表所有人的利益,覆盖社会的各个层面,有时某项政策的出台会损害到少数人的利益,特别是某些弱势群体和社会边缘性群体的利益。非政府组织就是关注这些群体,为他们的利益服务,从而促进社会公平。

4、非政府组织可以弥补市场的不足,促进经济伦理的发展。市场的利润原则、功利原则,又极易诱发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导致的经济腐败、贫富不均、社会不公、经济秩序混乱等社会问题,一方面要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来调整和治理,另一方面也需要依靠非政府组织在经济生活中的特殊功能和作用来解决。非政府组织可以利用其多样化的手段和灵活的机制,以市场为向导,合理利用人才、技术、信息等各种资源,为民众和市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以弥补市场的不足,促进经济伦理的发展。

非政府组织的公益性、志愿性和非营利性,可以培养其成员良好的个体美德,促进公民道德的发展和提高。

5、公益性、志愿性和非营利性是非政府组织的重要伦理基础。这些伦理属性决定了非政府组织成员的活动是以公共利益为宗旨的,是一种高尚的道德行为。非政府组织的这种道德优先性,在组织内部形成了良好的道德关系和浓厚的道德氛围。这种良好的组织环境和道德氛围可以培养人们的社会责任感、人道主义、关爱他人和牺牲奉献的美德,有助于道德人格的发展和完善。

6、在社会结构并不十分完善的今天,社会各个团体的相互交流有时单方面依靠政府是完全不行的。在处理各个团体的交集点处,非政府组织担任着不可替代的角色。一方面可以成为政府的最佳搭档,一官一民,共同应付某些复杂事件;另一方面,非政府组织也可以成为政府与民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缓冲地段,用通俗语言形容,就是充当“和事佬”的角色。

(三)非营利组织的特点与职能

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较为流行的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 · 萨拉蒙(Lester Salamon)教授提出的所谓五特征法,即将具有以下5个特

征的组织界定为非营利组织:(1)组织性;(2)非政府性;(3)非营利性;(4)自治性;(5)志愿性。这一定义被用于萨拉蒙教授主持的对全球42个国家非营利组织开展的国际比较研究项目,后来常为人们所引用。在这一定义的5个特性中,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被公认为是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组织性被视为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但对非营利组织的其他特征,有人针对不同国家、地区的情况提出了修正。日本的重富真一提出结合亚洲国家的国情,可将上述定义修正为如下6个条件:(1)非政府性;(2)非营利性;(3)自发性;(4)持续性/形式性;(5)利他性;(6)慈善性。综上所述,可见非营利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特点在很大程度上相一致,上述的非政府组织特点是可以直接来描述非营利组织的。区别就在于在非政府性和慈善性(非营利性)这一特点上,二者各有不同程度上的偏重,在职能上,非营利组织也有着上述非政府组织第2~5等同样职能,这里要介绍的是非营利组织不同于非政府组织的另外功能:

1、非营利组织有一个重要的社会功能就是动员社会资源。它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各种慈善性、公益性的募款活动筹集善款和吸纳各种社会捐赠,从而动员社会的慈善捐赠资源;另一方面,发动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志愿者参与到各种慈善公益活动或互助共益活动中,从而动员社会的志愿服务资源。

2、非营利组织可以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非营利组织提供公益服务的功能主要有三:首先,非营利组织将其动员的社会资源,按照组织的公益宗旨和理念并遵循对社会所作出的承诺,用于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性的社会服务。其次,非营利组织应对各种社会问题,通过提供服务拓展公共空间,维护并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再次,非营利组织通过接受政府委托或参与政府采购,加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拓展公共服务的空间并提高其效率,同时形成与政府公共服务之间助力互补、合作互动、共同发展的关系。

二、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的现状

正规非政府组织与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到现阶段已愈发成熟和多样化,已逐渐成为不可忽视的组织形式。针对NGO和NPO的现状,我们就其发展过程以及现今遇到的困难两个角度进行研究。

(一)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的发展

 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发展

在我国,最早出现纯民间组织的地方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农村,第一批NGO是由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自上而下的技术服务型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包括技术研究会)。例如: 1980年四川省郫县成立的养蜂协会、1980年广东省恩平县牛江镇成立的杂优稻研究会。到了80年代中后期以后,在政府和中国科协的扶持和推动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得到了迅速发展,在城市,中国NGO的发展始于1984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的时候。据统计,从1984年开始,中国城市的NGO进入快速发展期。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对浙江萧山市的一项调查表明:“1984年起社团发展进入高峰,到1987年四年间共成立新社团44个,比前5年的15个大大增加。它开始突破科技领域,向经济、文艺和体育方面发展”。可见,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单位制度的弱化为中国城市NGO的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与良好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到了1989年全国性非政府组织剧增至1 600个,地方性非政府组织达到20多万个;1997年,全国县级以上的非政府组织已达到18万多个,其中县级非政府组织21 404个,全国性非政府组织1 848个;1999年,全国各种形式的民间非企业单位总数已达到70多万个。在活动领域方面,他们已遍及各行各业,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学术性门类齐全;在作用和影响力方面,它们在参与社会微观管理、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扩大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减轻政府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的压力、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效缓解了政府的巨大工作压力,弥补了政府作为单一公共产品提供者的不足,对改善政府的运行机制、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已成为社会生活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

我国非营利组织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包括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未登记的民间组织。截至2001年底,民政部登记的全国各类社会团体12.9万个,重新登记确认的民办非企业单位8.2万家。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活跃在转型时期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其发展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数量大大增加。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政府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市

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政治民主建设和公众参与程度加快,同时伴随着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等的突飞猛进极大地增加了公众对社会服务的需求,我国非营利组织在此背景下呈现日渐活跃和强劲的发展势头。

2、组织类型多样化。80年代以前,我国主要只有高度行政化的工青妇、文联、工商联、科协等九大团体。而目前根据国家统计数据我国的全国性社会团体覆盖了以下14个领域工商服务、科技研究、教育、卫生、社会服务、文化、体育、生态环境、法律、宗教、农业及农业发展、职业及从业组织、国际及其他涉外组织。其中以教育、社会服务、农业及农村发展居多。

(二)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的现实问题研究

不难看出,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在经济改革的大背景下发展十分迅速,在为社会服务上作出的贡献十分巨大,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现今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  非政府组织存在的问题

中国非政府组织得到的发展是不容否定的,但是要想让他们更好地发展,适应当代国内国际形势,我们还要看到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1、政策法律支持不够。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中国非政府组织是改革开放的 产物,而中国经济改革的速度是明显快于政治改革的。这就导致中国目前非政府组织快速发展,但是政策法规却不完善的情况,这样的情况必然限制非政府组织的正常发展。我国虽然颁布实施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但是这些法律规范对非政府组织的限制太多,现行法规注重对非政府组织的登记管理,而登记注册的门槛又很高,这就使很多组织长期处于“非法”游离状态,得不到相应的待遇。由于门槛过高,一部分组织难以在民政部门注册,只能在工商部门登记成民办非企业单位,而这种注册方式使得组织在纳税方面不能享受优惠,很多相关工作也难以开展。

2、非政府组织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者,人员老化、人才不足、人员流动太快严重制约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二者,组织结构制度不完善,组织的资金管理不透明,这一方面大大降低了非政府组织的运作效率,一方面也大大降低了社会对非政府组织的支持,容易引发社会对非政府组织能力的怀疑。三者,组织之间缺乏竞争与必要的合作,这也不利于非政府组织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3、社会支持力度不够。每个组织都会与社会力量去的合作,但是多数组织 得到的社会力量援助不够。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社会捐助不足、志愿者招募不足、社会认可度不足等方面。从社会捐助的角度看,大多数组织的项目开支除了基金会支持外,社会力量的援助显得较为薄弱。而社会上的捐赠者大多为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公民,普通市民对于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4、宣传力度不够。众多非政府组织开展了许多相关项目,但是社会公众知 道的却很少,宣传的不足也限制了社会对非政府组织的了解。可以说在信息化时代,宣传是NGO生存的一条重要途径,合理利用媒体舆论的力量对NGO 的发展是相当重要的。

 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

调查显示,41.4%的非营利组织认为资金缺乏是他们面临的首要问题,其他 相关的重要问题依次是:缺乏活动场所和办公设施(11.7%),缺乏人才(9.9%),政府支持力度不够(8.5%),组织内部管理问题(7.5%)等。

具体来说,当前中国非营利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资源不足。相当一部分非营利组织资金严重不足,无法开展正常的活动,其中有不少组织处在名存实亡的“休眠状态”;也有一些组织为了维持生存发展,在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与其自身业务不相干的经营性活动或者违法活动。在人力资源方面,绝大多数受到政府支持的自上而下的非营利组织中,基本的工作人员几乎都来自政府机构,其中有许多是从第一线退下来的离退休人员;很多自下而上的非营利组织则没有或几乎没有固定的人才渠道,定员和编制极为有限,主要依靠志愿者开展活动,这导致了普遍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科学、家长制等问题。

2,能力不足。资金、人才等资源不足之所以制约组织的发展,除了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度环境与社会文化方面的限制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非营利组织自身的能力不足。这里所说的能力是综合来看的,包括一个组织的活动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扩张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中国内外无数成功的经验表明,优秀的领导人是非营利组织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个条件,但我国现行组织人事制度限制了优秀人才进入非营利组织,使得其中难以产生具有企业家精

神的优秀的领导人。

3、缺乏自治。从前述非营利组织的特征属性看,无论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还是自治性、志愿性或组织性,在中国的非营利组织身上都表现得不鲜明。究其原因,最根本的还在于缺乏自治。中国有相当一部分非营利组织是通过获取自上而下的资源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它们或者由各级党政机构所直接创办,或者本身就从党政机构转变过来,或者由原党政官员及与党政关系密切的知名人士所创办。这些组织,不仅其主要的资源来源于党政机关,且在观念上、组织上、职能上、活动方式上、管理体制上等各个方面,都严重依赖于政府,甚至依然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发挥作用。即使民间自发建立的非营利组织,由于要挂靠在业务主管单位上,也会受到政府各方面的限制和干涉。这种状态随着政府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不仅束缚了自身的手脚,也严重束缚了政府的手脚。

4、发展不平衡。这表现在: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不同领域之间,呈现巨大的差距。就区域不平衡来说,不仅东西相比西部发展严重不足,沿海和内地相比内地发展严重不足,而且同为东部和沿海,区域之间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也有很大差距;就城乡不平衡来说,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非营利组织发展得较快,开展的活动较为集中,社会对非营利组织的认知和公信度也较高,但是在中小城镇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地区,除了扶贫开发的少数外来的非营利组织之外,真正当地的非营利组织很少,社会对这些组织的关注和支持也很少;就不同领域之间的不平衡来说,非营利组织在那些相对说来政策宽松、易于得到资源而进入门槛较低的领域已经开始出现低水平重复的现象,但那些存在大量社会问题、迫切需要公民参与的领域,包括一些重要的公共政策领域,如失业与就业、社会保障、劳工权益保护、国际区域冲突和外交等领域,却因种种原因极少有非营利组织进入。这对于非营利组织整体部门的发展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欠缺。

以上简要概括了中国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并不是孤立的,在这些问题的背后,是处在转型时期的整个中国社会。可以说,中国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实际上是社会结构变迁和体制改革未成熟的结果,反映了整个社会在转型过程中价值观念、治理模式与体制的根本转变,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改善,将为社会服务做的尽善尽美。

三、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的管理

“一旦在某种自然环境中出现了人,出现了人类活动,出现了人类与外界的关系,也就随之而产生了反映这种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的范畴。”任何体制的运行都需要明确地管理主体,管理主体在管理体制中间居于核心的地位。管理主体最重要的特征是其具有能动性。管理主体一方面根据社会状况的变化,发挥自主性能力,改善运作机制,保证其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另外一方面,管理主体本身也可能置于更宏观的结构中,因而从这个方向来看,管理主体本身的变化又存在消极被动的一面。下面我们就非政府组织以及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进行简单研究探讨。

(一)非政府组织的管理

我国现行的非政府组织管理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即由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分别行使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能。在这种体制下,各级民政系统的登记管理机关在法律上是统一归口对非政府组织进行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其相应的职能通过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各级政府授权加以明确。但是在统一归口的同时,相关法规还规定:与非政府组织业务范围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授权的单位,作为非政府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双重管理体制从其所创立的角度而言,主要是强化有关部门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管力度;同时,在非政府组织的准入上,又多了层限制。总体来看,这样一种管理体制应该说是符合当时社会发展情况的,而这样的双重管理从非政府组织的外部监督机制而言,应该说更具有监督力度。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尤其是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社会对非政府组织的诉求也在增加,双重管理体制不仅渐渐的丧失了其监督的功效,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非政府组织的独立性发展。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在发展中遇到许多困难与阻力,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转型中旧的管理体制还不容易摆脱,只有大胆改革管理体制,才能从根本上改善目前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状况。

一、以非政府组织的科学分类为前提,实施非政府组织的分类监管。由于 现行的登记管理体制,现行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有效范围只限于合法登记的非政府组织。事实上还有大量未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此类组织由于不能纳入现有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而都被视为非法组织,换句话说,对于此类组织缺乏有效的法律法

规和管理政策。然而,要使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覆盖这类社会组织并进行有效的监管,就必须对社会组织进行科学分类,改革原来的“双重管理”为分类管理。

二、完善非政府组织的立法。针对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制定不同的法规和相应的制度框架,从而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这首先需要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的立法。首先,在宪法层面,我国公民具有结社自由等多项权利,因此,关于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等都要从宪法提出的这一根本原则出发,尊重并体现宪法。另外,关于非营利组织立法的国际经验也表明,一般来说,只要不关涉税收优惠和筹款等事项,不登记注册的非营利组织也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从我国现实情况和国际角度来说,改革双重管理体制为“准一元管理体制”,降低准入标准,简化登记程序,实行备案、登记“双轨制”,保护公民结社的基本权利,将更多社会组织纳入法律范围进行监管,是可行选择。

三、完善非政府组织的行政监管体制。现行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是控制取向型管理。随着社会组织法律框架的完善,社会组织的行政监管体制也要逐步完善。首先,在对社会组织的认识和定位上,政府要改变目前消极型的行政控制体制,在承认并肯定社会组织的存在及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分类监管和行为控制的新型管理体制。其次,在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批上,逐步确立“备案登记、法人登记和公益法人登记”三级准入制度;再次,在社会组织的监管和自律上,建立统一协调、相对集权的行政监管体制,取消非政府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将非政府组织统一归口于民政部门管理,建立起全国性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

四、发展公益服务类非政府组织,建立新型公共服务体系。政府应努力将非政府组织发展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整体目标中,努力构建一种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激励、合作互补的公共服务运作机制。由政府依法划定空间,政府公平选择对象,政府主动提供资源,政府有效引导方向。政府主动确立可以由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空间,把非政府组织推向前台并为其创造各种合作条件,使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形成有效的功能互补机制,构建起新型公共服务体系。

 非营利组织的管理

非营利组织所取得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良好的管理。在人们对非 营利组织是否需要管理这个问题还存有疑虑之时,德鲁克的著作就像迷雾中的 灯塔,为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者指明了方向。1978年德鲁克在《非营利组织的管 理工作》一文中提出:“非营利组织还仅仅是一个新近出现的现象,但我们确实 认为,非营利组织需要管理。”其中,志愿者是非营利组织最主要的一个表现,因为志愿者是非营利组织重要的人力资源,在和平年代,志愿服务在帮助弱者、消除贫困、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秩序和世界和平等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在沟通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弥补政府和市场的缺失等方面等也发挥了重要的“第三只手”的作用。因此,这里以具象化的志愿者管理的研究来代表抽象化的非营利组织的研究。

我国志愿者管理现状我国志愿者管理现状我国志愿者管理现状我国志愿者管理现状。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最早的志愿者来自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当时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派遣了包括地理、环境、卫生、计算机和语言等领域的志愿者来中国工作。后来国外的其他组织也陆续派遣志愿者到中国来。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最早的志愿者产生于社区服务的层次上,并逐步建立起社区志愿者组织,90年代初期,另一支志愿者队伍在共青团系统中形成,并出现了全国性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其中,广东是我国内地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发源地之一,较早地将“学雷锋、做好事”与志愿者组织“自由、灵活、人性化、国际化”的理念相结合,创造了我国志愿者组织发展史上四个“全国第一”。即全国第一条志愿服务热线电话、第一个正式登记注册的志愿服务团体、第一个地方性法规《广东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一个地方性公募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当前,在中央精神的指引和2008年奥运会的推动下。我国的志愿服务事业迅猛发展。首先是打造了一批如西部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扶贫接力、环境保护、海外志愿者、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志愿者、亚运志愿者、奥运志愿者等精品项目,既发挥传统志愿服务项目的优势,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志愿服务项目的新领域。其次,为适应志愿服务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已有商务部、团中央和中国红十字会以及山东、福建、河南、黑龙江、吉林、宁夏、湖北、浙江、北京、天津等18个省市制定了志愿服务的条例、规定、办法,还有多个省市正准备对志愿服务进行立法或将志愿服务立法纳入2008年立法计划。再次,对志愿者组织的研究也如火

如荼地开展。

(四)结束语

在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社会结构日益成熟,社会团体日益增多,社会事件日益复杂,这也就预示着NGO和NPO在社会和谐运行中将会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对这种公益组织的研究力度,同时也要以一个公民的身份支持它们的发展,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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