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工作汇报(精选7篇)_镇级扶贫站工作总结

2021-10-03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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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讲话稿

强化监督执纪严厉追责问责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同志们: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为庆祝党的96周岁的生日,县委统一部署,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系列纪念活动,回顾党的历史,讴歌党的功绩,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下面,按照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安排,结合昨天中央纪委召开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讲几点意见。既是作为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的党课,也是贯彻昨天的会议精神、特别是王岐山同志的讲话精神作进一步动员和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意识

一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予以推进。2015年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延安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同来自陕西、甘肃、宁夏的24位市县委书记一起,共商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大计。习总书记提出提出要夯实管党治党基础,特别要有一个覆盖全面、功能健全的基层党组织体系,有一支素质较好、作用突出的党员、干部队伍,有一套便利管用、约束力强的制度机制,有一个正气弘扬、歪风邪气没有市场的政治生态。2015年6月18日,在贵州召开的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总书记指出,在扶贫攻坚上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责任,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措施,特别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2015 年 12 月 2 日,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2016年7月20日在银川召开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总书记再次强调,要用严格的制度来要求和监督,抓紧制定考核评价指标。2017年6月23日,在山西太原市召开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对挪用、贪污扶贫款项的严肃处理。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脱贫计划不能脱离实际随意提前,扶贫标准不能随意降低,决不能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二要深刻领会中央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决策,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016年1月,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2016年2月,中央纪委启动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把压力传到末梢、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同时开展第一批重点督办,覆盖20个省区市,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0多件。2016年3月,王岐山同志在全国“两会”期间强调,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要求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2016年4月,中央纪委召开工作座谈会,赵洪祝同志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开展第二批重点督办,覆盖18个省区市,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0多件。2016年9月,中央纪委召开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部署会,要求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016年10月,中央纪委开展第三批重点督办,覆盖21个省区市,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0多件。2017年1月,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要求,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2017年3月,中央纪委开展第四批重点督办,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0多件。2017年7月3日,也就是昨天,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王岐山指出,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树立起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使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三要深刻领会省市纪委关于运用大数据监督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5月份以来,我省全面启动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立山同志在全省动员会上指出,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保障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效手段,是我省推进科技监督的成功探索。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的任务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组织、向扶贫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王立山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谋划,点面结合、有序推进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要聚焦扶贫政策精准落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推进实施等重点内容,真实、全面、准确采集数据信息。要抓好问题线索核查,严格程序,规范方式,突出重点,强化责任,保证质量。要严格把握问题处置政策,在对核查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严肃问责的同时,还要注意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保护和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并举一反三,源头控管,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他还要求,要强化巡查督导,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的,要约谈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核查不力、执纪不严的,要坚决查处,并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立兵就贯彻落实全省动员会精神,做好我市的大数据监督检查精准扶贫工作多次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紧跟赶趟,对标看齐,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将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对通过大数据比对出来的问题,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

这些重要论述和做法,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和中央、省、市纪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我们党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最高位置的坚定立场,同时也向全社会释放了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强烈信号。我们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清醒认识中央和省、市、县委惩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监督,严格执纪,严厉问责,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找准工作定位,进一步提高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效

当前,全县脱贫攻坚战已进入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从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近年查处的典型问题看,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大多发生在基层,违纪人员既有村干部,也有乡镇、站所干部,还有有关职能部门干部;腐败问题涉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低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易地搬迁、扶贫贷款、养老保险、涉农补贴等各项资金。个别乡村和基层干部违规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在退耕还林、危房改造中虚报冒领;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政策落实中暗箱操作、损公肥私、贪污挪用;在办理低保、精准扶贫贷款等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甚至欺压群众;个别乡村想方设法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胡支乱花,“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还有的甚至从残疾人、重症病人、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口中夺食,把“雪中送炭”变成“雪上加霜”,等等。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对此务必要高度警醒,切实提高认识,找准职责定位,突出工作重点,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从严从细发现问题线索,依纪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切实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真正让群众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得到实惠。具体做到几个严肃查处:

一是严肃查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对中央、省、市、县重大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在落实扶贫政策时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未落实公开制度等问题,以及在开展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的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确定不精准,扶贫内容、扶贫措施不精准,工作中玩忽职守,履职不到位、不作为引发严重后果等问题。

二是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在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处中“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者对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走过场以及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是严肃查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项目管理费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四是严肃查处其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在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易地搬迁、扶贫贷款、贫困地区涉农补贴等各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贪污侵占问题,私存私放、挥霍浪费、长期滞留等违规违纪问题。

五是严肃查处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建设施工、检查验收、结算报账等环节中贪污贿赂、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及其他乱摊派、乱收费等问题。

六是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吃拿卡要、办事不公等问题。重点查处扶贫工作中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办事不公、态度恶劣、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雁过拔毛”等问题。

七是严肃查处在扶贫工作中各级主管部门对包保单位、包保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监管不力等问题。重点查处各级主管部门对包保单位履行督促、指导、协调等职责监管不力,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情况、落实帮扶措施情况监管不力,对包保干部包保贫困户情况监管不力等问题。通过严厉的监督执纪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严抓细抓实,督促各地各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履职尽责、敢于担当。

三、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5月2日,在全省市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开班式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立山寄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本领、勇于担当,把执纪执法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成为执纪执法的行家里手,做到打铁先要自身硬,出色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任务。

一要提高学习和运用党章党纪的能力。党章党纪是我们监督执纪问责的尺度,标准、手段和方法,每名纪检干部都必须全面掌握,用足用好。具体来讲,党章是我们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法;《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是我们监督执纪问责的实体法;中央纪委关于监督执法工作规划等就是我们监督执纪问责的程序法。我们要不断提高学习和运用党章党纪的能力,用严格的执纪审查程序,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善于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调动各方面资源,运用各种手段和方式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有序推进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统筹谋划,点面结合、要聚焦扶贫政策精准落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推进实施等重点内容,真实、全面、准确采集数据信息。要抓好问题线索核查,严格程序,规范方式,突出重点,强化责任,保证质量。要严格把握问题处置政策,在对核查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严肃问责的同时,还要注意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保护和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并举一反三,源头控管,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三要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过程监督,开门收集排查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巡察、专项检查、大数据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善于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积极关注媒体反映曝光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到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严明精准扶贫工作纪律的通知》《浠水县精准扶贫工作问责办法》等文件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尤其是对群众反映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有多少件就办多少件,持续开展多软次、滚动式重点督办,强化跟踪问效,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要坚持严厉追责问责。要严格实施“一案双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对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分配上搞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的责任。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移送、不报告的,也要严肃问责。尤其是对在审计、专项检查、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及时移送、报告,甚至推诿扯皮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注重运用好“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问题。

同志们,脱贫攻坚是各级党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责任感的检验。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集中考验,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迅速行动,主动作为,主动融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2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XX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工作的情况汇报

省脱贫攻坚专项治理成效评估组:

根据工作要求,现就XX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章立制工作方面。一是制定下发《关于扎实推进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X纪〔2018〕5号)、《XX市XX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脱贫攻坚领域“七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钟扶领发〔2018〕7号)、《XX扶贫领域腐败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X纪办〔2018〕13号)等文件,明确目标责任,找准工作方向,围绕重心扎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一线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区办通字〔2018〕47号)、《XX区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区组通〔2018〕33号)、《XX区决胜脱贫攻坚强化驻村轮战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管理的实施办法》(区办通字〔2018〕33号)、《区委组织部关于建立领导干部驻村轮战及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长效督查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长效预防机制,以“五个一律”(一律待岗、一律扣减工资、一律

行政策情况,是否严格按照中央“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对脱贫对象严格把关,保证贫困退出的真实性。二是“高悬戒尺”盯死看牢重点领域。聚力扶贫领域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常打招呼常提醒,划好“责任田”、打好“预防针”、绷紧“高压线”,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实施、驻村干部及轮战干部履职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核查对象识别是否精准,杜绝“擦边户”“关系户”“浑水摸鱼”等情况。三是多措并举创新提升监督执纪。抽调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人员组成脱贫攻坚监督问责组,常驻XX区脱贫攻坚指挥部,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严厉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发挥173名村级专职民生监督员“触角”作用,走村串户了解村情民意,宣传惠民政策,化解矛盾纠纷,着力发现各种违规违纪问题;依托“魅力XX”门户网站、“清风XX”微信公众平台,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并利用大数据平台及网络新技术新媒介方便群众进行日常监督,有效提高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督。对深度贫困村的驻村干部和轮战干部履职情况开展三次暗访督查,发现问题50余个,有效推动驻村干部和轮战干部的工作实效;开展“组组通”专项监察,严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建设、验收、管养、招投标、资金拨付等环节

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反映情况不属实的有4件,诉求不合理,不予支持,反映情况属实的有6件,已全部办结。

二、存在问题

(一)主观努力不到位,缺乏担当意识。少数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担当不足、碰硬不够,查找问题不足、揭示不足,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和勇气。

(二)查处力度不够大,未形成强烈震慑效果。对存在问题的处理仍然有“宽松软”、“蜻蜓点水”等情况,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效果不明显。

三、下步打算

围绕脱贫攻坚这个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以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为目标,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继续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问责问效力度,助推脱贫攻坚任务全面落实。一是强化检查压实政治责任。督促乡镇党委履行好主管责任、选派单位履行好协管责任,压实驻村干部的扶贫责任,督促驻村干部真蹲实驻、融入群众、干出效果,增强群众获得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严查乡镇领导及驻村干部对脱贫攻坚的认识和理解,压实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区重要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问题严重的要开展责任倒查,做到“一案三查”,既要倒查主体责

第3篇:柳州市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柳州市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有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6年8月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为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和“十大行动”的总体部署,强化对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扎实有力的措施,推动专项工作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我市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主要任务

本次专项工作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通过重点整治和查处“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十个一批”工作,以“精准定责、精准监督、精准问责”护航“精准扶贫”。

(一)重点整治和查处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党委(党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二是重点整治和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劳民伤财等突出问题;

三是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工作人员在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美丽柳州”乡村建设项目以及事关群众利益的重点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

四是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工作人员在扶贫资金申报、审批、下发等环节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贪污索贿、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二、工作内容

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落实扶贫政策不实问题。重点整治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党委和县委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中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甚至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

(二)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中以权谋私、执法不公或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在扶贫工程项目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扶贫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小官巨贪等问题。

(三)扶贫领域中存在的“四风”问题。重点整治扶贫工作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懒政怠政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在扶贫资金申请审批过程中生冷硬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以及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脱贫任务的问题。

(四)扶贫领域中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重点整治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失职渎职问题。)

(二)集中开展“十个一批”工作

各县区在专项工作中,要通过开展排查一批线索、督办一批问题、巡察一批单位、问责一批人员、查处一批案件、通报一批案例、解决一批矛盾、清退一批款物、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制度的“十个一批”措施,夯实筑牢专项工作基础,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脱贫攻坚。

全市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符合本单位、本系统的具体措施,落实专项工作各项任务。

三、责任单位

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职,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均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内容、方法、步骤,开展具体工作。

为突出专项工作整治重点,将承担脱贫攻坚任务,以及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分配使用的单位和部门,作为此次专项工作的重点责任单位,名单如下:

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新广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旅发委、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办、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市农机化管理局、市粮食局、市残联。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工作,从2016年8月份起,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同步推进,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长效治理五个环节。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对各环节工作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动员部署环节

1.建立领导机构。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

2.层层动员部署。市纪委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确保专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在党委(党组)会上专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层层组织发动,确保工作部署到位。各重点责任单位要全面厘清本单位(系统)承担的扶贫领域相关政策、资金、项目等的管理、监督责任,明确工作流程、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制定的具体措施必须落实到人,使措施项目化、具体化、明晰化。各责任单位要对本单位、本系统脱贫攻坚任务、职责及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有关工作措施和承诺书应及时上报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

3.全面宣传发动。各县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重点责任单位要通过宣传栏、网络及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本次专项工作的宣传,及时全面公开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发放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等情况,确保资金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公开透明、不留死角,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明确公开形式、程序、内容、范围、时限,实现扶贫政策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让基层群众、扶贫对象“懂政策、知情况”。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在柳州日报、柳州电视台、柳州纪检监察网等媒体上开设专栏,宣传报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关情况。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多途径开展宣传报道,提升群众和党员干部对专项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摸底排查环节

1.组织专题视察。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巡察(视察)制度,市纪委、各县区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巡察,通过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深入项目,多角度全方位听取意见,摸清找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和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专项工作整治的重点及存在问题,为全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提出意见建议。

2.开展专项巡察。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巡察制度,市巡察办组织巡察组,对脱贫攻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巡察,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开展巡察,围绕自治区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和“十大行动”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自治区1+20扶贫文件执行情况、扶贫惠农资金到位情况、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审批、发放、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巡察。各县区参照组织巡察组对本辖区内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巡察。巡察方案另行下发。(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

3.深挖案源线索。要强化问题线索意识,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及有关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积极关注网络媒体曝光的问题,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学信息技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途经。要主动出击查找线索,开展市、县、乡纪委书记三级大接访活动,要下沉一级,深入村屯一线,深入到群众身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全面了解情况,仔细查找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报备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对收到或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要按月向市纪委报备。要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坚持动态管理,明确线索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时限,办理进度,逐条对账销号。要严格按“五种方式”规范线索处置,确保件件有处理。要建立健全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扶贫、财政等部门单位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自查自纠环节

1.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要坚持抓系统、系统抓,抓部门、部门抓,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本次专项工作主要任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特别要针对历年来扶贫领域发生的突出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死角和薄弱环节,主动对号入座,逐一对照检查,注重自查实效。

2.坚持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即知即改,从干部思想、政策执行、工作效率、制度规范、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研究对策,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坚持以真抓实改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3.坚持纠建结合。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既立足于解决问题本身,又要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着力推动制度建设,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机制,以自查自纠的实际成效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总结请及时上报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0月15日前完成)

(四)集中整治环节

1.强化纪律审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约谈通报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不设底线、上不封顶。

2.强化督查督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与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灵活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联合检查、“回马枪”式复查等方式,检查扶贫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时整改,坚决纠正脱贫攻坚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现象。要加大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线索以及上级纪委督办、转办问题线索,要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重要的、典型的问题线索,必要时将直接查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上级纪委督办、转办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或直办,建立问题线索和重点督办件核查情况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和跟踪办理情况,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处置。

3.强化通报曝光。要在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各县区每月应以党内文件通报不少于1次典型案例,通过增加通报曝光频率和数量,扩大执纪审查震慑效果,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以案明纪”,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促使那些仍抱有“侥幸”心理和“闯关”思想的干部自觉终止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及早纠正错误,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4.强化追缴退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将纪律审查、案件查办、专项检查中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款直接清退给群众,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

5.严肃责任追究。对扶贫领域发生典型案件,或违纪问题频发、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地方、部门、单位,要坚持“一案三查”,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倒查有关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同时上查一级,追究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履职、是否监管到位,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倒逼各级党委、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扛起责任、落实责任。

(五)长效治理环节

1.建立廉政风险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围绕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认真梳理风险点,分析岗位风险级别,有效防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

2.规范权力运行。各单位结合各自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权力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实现监督执纪问责闭环运行。

3.筑牢制度笼子。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对在专项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研判,查找漏洞,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把权力关进“笼子”,做到源头防控。建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委和扶贫领域相关部门党组是专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勇于担当,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一线总指挥”,要时刻牢记责任,主动担起责任,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将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落实到基层。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自觉将专项工作融入到分管工作之中,防止“两张皮”,走过场。要把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压实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县乡党委的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

(二)强化警示宣传。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和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成效,宣传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鼓舞士气、增强信心。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增强广大基层干部遵规守纪意识,筑牢“不敢腐”的防线。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经常性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专项工作成果,结合身边案例、经验、做法,编印教育教材,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三)强化协调合作。要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检察、财政、审计、扶贫、农业、住建、民政、林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要创新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全市民生惠农资金电子动态监管系统建设,把紧项目资金的申报、分配、管理、划拨、使用等环节和关口,减少资金沉淀,防范资金流失,实现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各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柳州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郑俊康 市委书记

吴 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友谊 市委副书记

杨 义 市委常委、副市长

钟 山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黄丽娟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建国 副市长

成 员:

鲍 建曾和平覃应霜韦冠武苏学常马克兵阳永乐吴永辉仲 军罗品文黄毅强覃 勋

市委副秘书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市纪委副书记

市纪委副书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王 昕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主任由钟山同志兼任。

第4篇: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

况汇报

今年以来,xx市纪委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跟中央、省纪委部署安排,紧盯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注重从制度层面规范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落细落实、持续推进。一是坚持警示教育在先。经常性运用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多种方式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上廉政党课制度,贯彻落实“三会一书两公开”制度等。

一、层层传导压力,夯实扶贫政治责任。突出明责、督责、问责,构建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细化责任、凝聚合力。印发《xx市精准扶贫干部考核办法》、《xx市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强化督查问责的通知》,实行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制,明确市级挂点领导、乡镇党委书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村支部书记的“一岗双责”,用硬指标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协作责任,做到履责有依,问责有据。二是常态约谈、常态督导。市委建立改作风、提效率、促发展常态化约谈制度,对领导干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作风不实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约谈。今年以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已分4批次,共对17名乡镇、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市纪委共对17个单位24名干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约谈并通报。由市纪委领导带队,深入镇村一线,通过查看资料、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各乡镇纪检机关履职、职能部门协作、镇村落。

(一)XX镇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严防底数不清行为。组成 3 个互查互检工作小组,围绕致贫原因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一户一档要求,一方面进行互看互学,开展好纪检监察干部联系贫困户脱贫工作;另一方面开展互查互检,确保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到户到人,严防底数不清影响脱贫对象不明和措施不到位而产生信访问题。二是严防公开不实行为。镇纪委围绕推动落实“六个精准”,联合镇扶贫办、效能办、财政所等部门组成 3 个督查组,先后 4 次深入各村(居)对扶贫对象识别、扶贫重点确定、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成效考核等环节进行联合督查。针对检查出的重视力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到位、识别力度不准、帮扶力度不实等 16 个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进行“点对点”整改,严防在精准扶贫中庸懒浮拖、工作不实行为。三是严防扶贫不公行为。张贴《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受理信访举报公告》200 余份,受理反映党 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和干预扶贫资金、项目等 8 项内容公告。同时公示信访举报电话,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贫困户“四项清单”,严防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腐败行为。四是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镇纪委集体巡察范畴,建立集量化、考核、问责于一体的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违规违纪行为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两个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持续震慑。同时,对镇村干部进行党性、理想信念、廉洁自律教育,发放廉政漫画 100 余册,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 3 次。

(二)为持续推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近来,崔家乡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加强领导,层层动员。根据《XX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崔家乡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组织各村委、乡直单位、后盾单位等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会,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单位进行层层动员。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该乡积极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 署,一是通过专项会议、走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LED 滚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部门和重点事项等,以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据统计,崔家乡共发放宣传资料 1400 多份、悬挂宣传横幅 30 余条;二是公开举报投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该乡由纪委副书记负责接待群众日常来信来电来访,并做好登记及汇报,以鼓励群众与政府形成监督合力,营造良好的扶贫工作氛围。三是召开警示教育会,既宣传先进典型,起到引领作用,又曝光反面典型,起到警示作用。严守纪律,精准监督。崔家乡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查阅账目等方式,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扶贫项目资金流向情况,开展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共计 18 次,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群众反映集中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进行实地督办,坚持对扶贫领域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确保扶贫项目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户。

(三)我省贫困面大,近年来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扶贫领域,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和直接。“蝇贪”如虎,损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对党的信任,动摇的是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为了给精准扶贫攻坚创造清正廉洁的环境,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省纪委强化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6年,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645 件,处理人数 117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 1087 人、组织处理 148 人、移送司法机关 76 人。今年自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举报线索 1609 件(次),查处违纪问题 686 件,处理人数 1516 人,其中党政纪处分 572 人、组织处理 846 人、移送司法机关 16 人。开展“两查两保”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省纪委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保障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进一步聚焦重点、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在扶贫领域开展了以“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在“两查两保”行动中,各纪检监察单位紧盯我省“六个精准(对象精准、目标精准、内容精准、方式精准、考评精准、保障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对存在于数据采录、项目审核、筹资筹劳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以及扶贫工作中庸懒散慢、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各纪检监察单位重点对贪污侵占、挤占挪用、套骗扶贫资金、行贿受贿、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方面的腐败 问题进行了查处,保证了每笔扶贫资金都能精准有效地投放到最需要的地方。为明确责任,省纪委通过靠实扶贫开发重点县县委书记的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县长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管理责任,各级扶贫、发改、财政、农牧、水利、教育、卫生、人社、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扶贫资金监管使用、项目建设的监管责任,以及县(市、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主管扶贫资金使用安全的主体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责任,使扶贫资金监管有力、使用有序、主体明确、责任清晰。长期以来,纪委掌握线索渠道不畅,群众举报无门是阻碍违纪监督网形成的瓶颈。为此,省纪委对十八大以来信访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引导群众通过“12388”、“12317”、“一键通”、“人人拍”等举报平台,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形成了无处不在的监督网。“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1609 件,查处违纪问题 686 件,处理人数 1516 人,其中党政纪处分 572 人,组织处理 846人,移送司法机关 16 人。处理人员中,县处级 7 人,占%;乡科级 457 人,占%;村干部 1052 人,占%。进村入户巡察推动扶贫领域监督震慑全覆盖 脱贫攻坚的领域在农村,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责任和压力传导的链条长、环节多。巡察作为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创新。从去年 6 月开始,省纪委积极督促各市州探索开展巡察工作。各市州紧盯扶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拉网式巡察与“点穴式”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相关单位、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全方位巡察。横向上,巡察覆盖所有市县部门,纵向上,由巡察所有乡镇、街道,逐渐延伸到村,并尽可能扩大走访入户范围,有力推动扶贫领域监督的全覆盖。各市州普遍将财务核查作为巡察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大量查阅财务凭证、上下核对资金流向等方式,深入查找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天水市依据巡察移送的线索,查处了秦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政局局长任发祥贪污贿赂问题、甘谷县农业局两任局长蒋绪益和马定子、单位报账员和下属单位站长等 8 名党员干部截留、贪污惠农项目资金问题等一批重大腐败案件,推动了扶贫领域震慑的全覆盖。各市州巡察组变坐等群众上访为积极下访,深入村组走访农户,面对面询问惠农政策落实、各项资金发放、干部作风等事项,变被动接访应访为主动查访寻访,使进村入户深入巡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为常态。通过灵活 运用“查”、“核”、“访”、“谈”、“评”、“问”等方式,去年,全省 14 个市州和 25 个省直部门已巡察市县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 500 多个,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 1362 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118 人、组织处理 27 人,诫勉谈话 99 人;今年一季度,14个市州共派出106个巡察组,对527个基层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 7220 个,移交线索 1859 件。形成高压态势持续增强震慑效应 督办、转办问题线索是省纪委向基层传导责任压力的有效经验。

今年,省纪委从 8179 件反映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中筛选出 411 件,转交相关市州和县区纪委查处,做到督办问题线索全覆盖。去年以来省纪委三次移交督办问题线索 599 件,目前已办结 188 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100人,组织处理 37 人,移送司法机关 8 人。通过督办、转办问题线索,有效提高了基层纪委办案能力,在基层形成了震慑、打开了局面,较好地解决了“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问题。2016 年全省乡镇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 1486件、立案 652 件、党政纪处分 822 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用好问责这一利器,紧盯 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17 个插花型贫困县县乡党政“一把手”在资金规范运行、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的工作情况,各县有关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的监管情况,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本村 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情况,只要脱贫攻坚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和发生腐败问题,就对有关领导干部严格实施问责。

近年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审计移送的陇南市西和县、武威市古浪县、临夏州广河县套取、挪用扶贫资金有关问题,严肃追究了相关地方政府、主责部门及有关责任人员共 159 人的责任。“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纪委先后 4 次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21 件 32 人,全省 14 个市州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189 件 829 人,形成了强大震慑。

通过在扶贫领域严肃监督执纪,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优化了基层政治生态,进一步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有效加强了基层党的领导,广大党员党的观念和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在扶贫领域有效做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始终在纪律的激励约束下健康有序扎实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最重要的就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党的十九大的灵魂,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使之成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 器和行动指南。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每个党组织、每名共产党员 的必修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主题鲜明、逻辑严谨、系 统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要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全面地 而不是局部地理解学习。必须坚持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当前和未来、国际 和国内相结合,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联系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联系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联系 “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联系习近平同志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融会贯通、学思践 悟,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守纪律讲规矩上树立更高标准。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 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 作生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 的明白人。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全面落实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 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切实在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上严起来,自觉同违反党章、破 坏党的纪律、危害党中央集中领导和团结统一的言行作斗争。在加强道德修养上树立更高标准。自觉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 统美德,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努力成为道德标杆。加强道德修养必须从小事小节做起,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 好,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时刻检视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慎独、慎微、慎初,涵 养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在保持清正廉洁上树立更高标准。

坚守法纪红线和道德底线,以时代楷模和 先进分子为标杆,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腐败 分子为戒,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常温入党誓词,拒腐蚀、不染尘,坚决 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更要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 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习近平同志告诫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 实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 力。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维护习近平同志的核心 地位、领袖权威,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成为 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第5篇: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调研报告

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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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调研报告今年以来,区纪委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了坚强保障。

下面,根据这次调研情况,从三个方面进行简要阐述。

一、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主要做法区是济南市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年初共有贫困村个、贫困户户、贫困人口人。

今年以来,区纪委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通过严明纪律为脱贫攻坚有力保障。

(一)突出传导压力,把责任层层压紧压实。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情况,制定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区委、区政府与相关部门、街镇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街镇与贫困村签订脱贫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区纪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区和街镇纪工委职责。

同时,按照常委+审查组+街镇纪委+扶贫办模式成立四个工作组,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重点督查督办,定期约谈扶贫办和街镇主要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督促落实责任。

(二)突出精准监督,深挖细查扶贫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紧盯重点资金项目、重点地区和重点人员,梳理汇总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切实摸清底数、找准问题。

开展扶贫领域精准监督,四个工作组不打招呼、不下通知,一竿子插到底,进村入户核查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和扶贫资金管理分配情况,工作总结查找隐藏在背后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进村个、入户家。

各巡察组结合首轮巡察,重点查找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不坚决、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查找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

街镇纪工委结合信访情况,划定扶贫项目实施、扶贫搬迁、危房改造、低保申领等个重点,深入排查问题线索。

截至目前,累计发现问题线索件,处置件。

(三)突出执纪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问题高压态势。

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坚持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实行常委包案,坚持一套班子、一案一策、一查到底;对案情重大、影响面广、疑难复杂的案件,由区纪委直接查处;对线索清晰、案情简单的案件,交街镇纪工委办理。

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件件,办结件,立案件,处理人。

(四)突出问责曝光,营造失责必问的震慑效应。

坚持用好问责利器,对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百度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累计问责起,其中通报批评起,诫勉谈话起、人,党纪处分人。

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领导责任又追究党组织的责任,以强力问责推动履职尽责。

强化通报曝光,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在全区通报,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营造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浓厚氛围。

强化新闻宣传,及时将创新实践和经验做法转化为新闻稿件,《大众日报》在县域版刊发头条稿件《区执纪审查基层微腐败从细从严》,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齐鲁晚报》在版以文配图形式刊发重头稿件《区纪委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一封举报信竟牵出十万不翼而飞扶贫款》,在社会引发广泛反响,两篇报道在《齐鲁壹点》浏览量超过万,留言达余条。

发挥反面教材警示作用,月日启动了区警示教育图文展,展出典型案例件,其中扶贫领域案例件,组织区直部门、街镇余名干部观看展出,以案为鉴,以案说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扶贫领域存在的违纪问题及其成因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主要出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扶贫项目领域。

部分扶贫项目中标人与村干部存在利益往来,不按合同进行施工,通过弄虚作假、缩减工程量等方式侵占国家资金。

以西营镇西岭角村支书违纪案为例,—年百度范文排行,该村实施了价值万元的扶贫树苗种植项目。

村支书王长强收受中标人元礼金,对项目施工疏于监管,导致本应由施工方栽植的树苗改由贫困户栽植,王长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扶贫物资发放领域。

部分基层干部在扶贫物资发放中优亲厚友、截留私分、任意处置,侵害贫困户应得利益。

以柳埠街道绰沟村支书刘延安违纪案为例,刘延安在该村发放棵扶贫大樱桃树苗时,违规向非贫困户发放棵,本人领取棵,区纪委在查实后,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扶贫政策执行领域。

部分基层干部不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扶贫政策,对困难群众合理诉求敷衍塞责、迟迟不办,或者将政策资金转作他用,导致国家扶贫政策落不了地。

以锦绣川董崖村原支书李某违纪案为例,该村一贫困户通过阳光安居工程申领万元危房改造资金,但村委却将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侵害了群众利益。

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

基层党员干部长期从事农村事务性工作,对扶贫政策、纪律法规学习不够、最全面的范文写作网站掌握较少,出现不遵规不守纪现象。

二是村务公开不够。

村级对扶贫项目资金运行情况公开不够,群众难以及时监督。

村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委员工作体制还不够理顺,对村干部缺乏有效监督。

三是基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还不够大。

部分街镇纪委受制于人员力量、人情关系等多种因素,监督方式方法单一,执纪审查力度不够大,一案双查执行不到位,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

三、对策及建议、深化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基层干部系统学习党规党纪和扶贫政策,划清纪律底线,认清法律红线,引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国家扶贫政策。

结合区警示教育图文展,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参观展览,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增强遵规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深化精准监督,查找发现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按照监督全覆盖的要求,组织纪检干部进村入户核查扶贫项目资金运行情况,及时查找发现问题线索。

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盯钱。

监督好资金审批、资金流向、使用效益等关键环节,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是盯人。

盯住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经常咬耳扯袖谈话提醒,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是盯事。

重点检查三务公开落实情况,促进村级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公开公示,严格工作程序,预防腐败发生。

四是盯责。

针对扶贫政策、资金、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着力检查有关党组织履行扶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发现突出问题。

发挥利剑作用。、深化执纪问责,发挥警示震慑效果。

个人简历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巩固反腐高压态势。

重点查处贯彻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严肃查处各类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对擅动扶贫资金财物的痛下杀手。

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不履行职责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领导责任。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剖析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明纪,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以上就是《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调研报告》的范文全部内容,涉及到扶贫、问题、领域、监督、资金、项目、干部、脱贫等范文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用。

第6篇:“四举措”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郸城县宜路镇纪委

“四举措”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今年以来,郸城县宜路镇纪委紧紧围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要求,精准发力,采取多种举措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全镇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积极拓宽线索收集渠道,以来电、来访、来信、网络举报“四位一体”平台为抓手,编制无死角监督网。抓住问题导向,主动下访,自加压力,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专项督查,变被动处置为主动出击,积极寻找案源线索,加大问责力度。

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利用以案说纪、以案促改的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从思想上筑牢防腐根基,通报曝光了我镇井路口行政村扶贫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在全镇干部中起到很好的警示震慑作用。

公开公示阳光用权。将涉农惠农资金政策落实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扶贫领域焦点热点列为公开公示重要内容,采用张榜公示、村民会议公示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实行结果和过程一起公开,确保阳光用权。加大扶贫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问题查处严肃问责。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危房改造、低保、扶贫资金落实等方面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全镇共查处不符合危房改造15户,违规享受低保12户,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

作者及单位:刘合义,宜路镇纪委书记

第7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照检查与反思

2018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照检查与反思材料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

(二)发现问题少。

(三)基层监督作用难发挥。

(四)监督执纪宽松软。

(五)上报材料过多。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治站位不高。

(二)学习不够,检查不深入。

(三)指导培训不到位。

(四)不敢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

(五)过分注重数据统计,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及对策建议

(一)加强学习,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二)改进方式方法,解决发现问题少的问题。.(三)强化培训指导,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四)动真碰硬,解决执纪不严的问题。

(五)建立长效机制,解决上报材料过多的问题。

让贫困人口脱贫,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路线方针政策,是习近平总书记情之所系、心之所惦记,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实践。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牢牢将此项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尤其是镇办不能因为是基层就放松要求,务必层层务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强化线索起底排查,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问题,特别是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伸“黑手”的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要强化案件治本,推进“以案促改”,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源头治理、完善机制体制,迗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目的,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各级纪委要把握职责定位,敢于担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可当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扶贫领域监督执行问责工

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与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还是存在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还不够高,认识还不到位,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只是嘴上说重要,说服从,但总认为是小题大做,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不需要花大力气去落实。学习不积极,工作不主动,遇见问题不思考、不统筹,没有把扶贫领域相关工作同自身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

(二)发现问题少。

检查方式方法不科学,巡察、专项纪律检查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少,抓不住工作重点,浪费人力物力。工作连续性差,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督促不到位,检查月月搞,问题回回在,有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

(三)基层监督作用难发挥。

基层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发挥不了,有的根本不清楚在扶贫领域如何监督,监督什么,工作天天干,胡子头发一把抓,却没有一项抓住了重点。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四)监督执纪宽松软。

有片面群众观点,总认为群众工作难做,扶贫工作难做,对基层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在扶贫资金项目上以个人不侵占、不挪用为标准,甚至还多方为违纪违规者开脱,执纪不严。

(五)上报材料过多。

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来,各级要求上报总结、调研报告和表册太多,基层纪委忙于完成上报任务都要加班加点,根本没有更多的时间具体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治站位不高。

没有认识到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总认为脱贫攻坚工作与自身关系不

大,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信访举报问题处理处理就行,将自己的业务工作与当前的重点工作剥离开,没有将脱贫攻坚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总的来说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了问题,没有急群众之所急,苦群众之所苦。

(二)学习不够,检查不深入。

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各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向不明。对各种扶贫政策规定、文件指标掌握不到位、不深入,监督检查重点不明确,业务不熟悉,发现不了问题。监督检查只停留在表面,深入不够,不会监督,别人怎么汇报就怎么总结,深入村组、农户不够,在群众一线停留时间太少,听不到真实情况,没有“一竿子插到底”。同时,为了检查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整改督促不到位,认为走走形式,上级考核时说检查过就行。

(三)指导培训不到位。

各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怎么开展、围绕的重点是什么培训指导不够,视频会议虽然开到了村一级,但热一热就过了,大多基层纪委只是普遍跟风,报报总结、填填表,根本不具体开展工作。特别是有的乡镇纪委业务不精,指导不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分不清轻重缓急,有的被村上支书主任牵着鼻子走,不敢监督、不会监督。

(四)不敢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

没有重新认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职能,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

过得硬。特别是在纪律审查时执纪不严,不敢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认为现在每个人工作都不容易,都是一个地方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害怕自己什么时候还会有求于别人,对于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在纪律处分上能从轻就从轻。同时对存在问题不深刻分析原因,提不出有效的对策建议,没有从建立长效机制上进行预防和治理。

(五)过分注重数据统计,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

脱贫攻坚工作各级重视,变成了层层加码,然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上边千条线,可对于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来说就只有“一颗针”。每一项工作都压在基层纪委,而各种材料和数据的上报时间一般都比较紧急,有的数据甚至多头上报,多个部门要求统计,让基层疲于应付。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及对策建议

(一)加强学习,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学习,学好各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文件精神,从中央纪委及各级纪委的文件、信息通报中学方法、受警示。通过学习,让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紧迫性和政治性,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的高度认真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从政治的高度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最大的政治任务,决不允许消极懈怠、讨价还价,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改进方式方法,解决发现问题少的问题。

检查就是要奔着问题去,发现不了问题或发现问题少就

证明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还是有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各级的脱贫攻坚政策,熟悉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文件规定,出门前一定要做足功课。在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前,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方式方法,找准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监督检查的重点,不能面面俱到。对原来掌握的问题重点看是否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明确责任和交办处理,整改不到位要严肃追责,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用好各项工作机制,畅通线索渠道,多方发现和收集问题线索,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办理结果。

(三)强化培训指导,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

要把工作重点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将压力传导到基层。各级纪委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让基层纪委明确自身在扶贫领域工作中的职责,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让工作有目标、有方法、有措施、有成效,解决“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要进一步理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保障和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对村“两委”组织实施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政策落实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乡镇纪委,让基层纪委敢监督、会监督。

(四)动真碰硬,解决执纪不严的问题。

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大纪律”为尺子,全面、认真、严肃、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守纪律讲规矩贯彻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在扶贫领域“微腐败”、“不担当”、“慵懒散”等问题,把工作作风正起来、严起来。同时,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凡是涉及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只要触碰了扶贫“高压线”,不管涉及多少钱,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务“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并及时公开通报曝光。

(五)建立长效机制,解决上报材料过多的问题。

脱贫攻坚工作是一个长期必须坚持的工作,不是说到2020年以后贫困就不存在。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探索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长效机制,工作开展和材料数据上报要形成制度和规则,让各级有章可循。同时上级纪委要加强对基层纪委的检查和指导,统筹安排工作,不能以撰写调研报告、收集各种统计数据的形式代替监督检查,更不能以转发上级文件和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代替工作指导,应该本级纪委开展的工作不能要求下级纪委帮助

落实和上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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