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汇报(精选5篇)_软件验收工作汇报

2021-11-18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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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乡镇移民安置工作汇报

区,辖23个行政村,144个村民小组,33559人,耕地4.9万亩,素有“郧阳粮仓”美誉。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建成了万亩西瓜基地和三万亩柑桔基地,初步形成了以西瓜、柑桔、牲畜业为主的三大支柱产业,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是郧县两个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之一。安阳镇被市、县确定为移民试点乡镇

以来,镇党委、政府将这次移民试点工作作为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群策群力,已经做好了试点的前期各项工作,为顺利完成移民外迁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试点前期基础性工作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实施,让安阳镇再次面临移民动迁。全镇淹没和影响涉及17个村82个组1111户,淹没房屋面积106186平方米,耕园面积11269亩,安置人口10867人,其中内迁2814人,外迁8053人。首次试点移民3507人。再一次的背井离乡,再一次的远离故土,使得我镇的移民试点工作尤为重要。如何实现前期的“搬得走”目标,镇党委政府采取了“统一思想、优先保障、精心组织”等措施,确保实现数据准确、方案科学、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的前期目标。

一是统一思想,广泛动员,积极营造大移民氛围。镇党委首先从党员干部做起,召开多次会议,进行动员宣传,号召党员干部以国家重大建设为大局,主动带头,主动服务;其次是组织移民代表召开多次座谈会,讲述移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号召他们带头配合移民工作。对老年人及特殊对象,组织人员上门逐一宣传动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解除其思想顾虑。同时组织移民代表分两批次前往黄湖农场安置点进行考察,对移民提出的各项问题收集整理,认真答复。在去年底国家移民政策出台后,我们又迅速进行宣传,引导移民认识到移民政策的优越性,认识到党和国家对移民的关心关爱,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配合好搬迁工程。在此基础上,对移民工作实行“三优先“措施,即遇到问题优先解决;遇到服务事项优先安排;遇到经费和人员不足优先考虑。一年多来,镇主要领导深入试点村征求意见30余次,集体讨论部署工作10余次,亲赴对接点考察规划6次,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15次,接待答复移民提出的各类问题120余起。正是由于统一了思想认识,强化了大局意识,在开展两次大规模的移民试点人口和实物调查登记工作中,全镇干部主动放弃双休日和节假日,积极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走访核实,广大试点移民积极配合,形成了全员上阵抓调查,相互联动摸底细,齐心合力抓移民的良好格局。

二是精心组织,深入调查,全面核准移民试点村基础性数据。掌握移民试点村各项基本情况和数据,是我们开展移民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年多来,我们按照人口调核登记、实物指标登记、公开公示、汇总制表四个步骤,逐步落实到位。10月,我们组织21名干部分成三个专班,由党委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村组,历时一个多月对确定的三个移民试点村进行了人口和实物指标核查登记。12月,我们按照上级新的移民政策和相关要求,再次组织人员对三个试点村移民人口、村级财务、干部配置等情况进行了重新调查核对。目前我镇移民试点前期基础性数据已全部按要求掌握清楚,并把数据结果进行了系统处理,绘制成册后呈报上级部门。

三是积极联络,增进安置点和试点村的了解。让广大移民充分了解安置点情况,对于稳定移民情绪,调动移民积极性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在11月29日和12月15日期间,分两批次组织三个试点村移民代表70人赴黄湖农场开展了实地考察,让广大移民充分了解安置点情况,组织移民代表提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移民思想动态,进行反馈,以便有针对性地作好动员。同时在元月期间,联系团风县和团风镇相关领导到我镇三个试点村进行了实地考察,双方县镇领导和移民村干部进行了交流意见,共同探讨了如何安置等问题。通过对接活动,极大地增进了双方了解,使移民对象对安置点情况有了初步认识,为稳定移民情绪,保障移民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冷静分析、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外迁前的稳控工作

当前,移民政策已经出台,试点方案已经制定,时间限制已经明确,移民攻坚战已经拉开了序幕。作为试点乡镇,要全面完成移民试点安置任务,首要是做好移民心理、情绪、思想、认识的稳控。我们感到,目前我镇的移民乃至干部,仍然存在有“五怕”和“三担心”:怕现有的村级债务不能化解,干部走不利索;怕迁去后难以融入,不能适应迁入地的生产生活;怕迁入后无支柱产业,难以致富;怕后扶政策及惠农政策迁移后难以兑现;怕安置点用水用电等生产成本过高、生活不习惯、亲戚走动难。担心现存的经济林、房屋财产如何处理;担心安置点房屋建设质量和购房能力;担心在迁入地办事难。从而导致移民村群众当前生产积极性不够高,思想不够稳定。对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一是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大力宣传新出台的移民

政策,让广大移民充分掌握了解,切实感受党和国家对移民的关爱,全面解除后顾之忧,安下心来,积极配合搬迁工作;二是加强引导,组织移民积极投入春季生产,确保走之前的生产稳定发展、生活安全无忧;三是加强移民信访工作,做好热情接待,做好登记汇报,搞好妥善处理,同时及时掌握移民动态,排查移民矛盾,认真予以消化,确保移民工作大局稳定;四是超前介

入,抓好稳控。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如空挂户、房屋财产分割、身份核实等问题纠纷,我们都主动介入,逐一核实,调查处理;对不能明确解决的问题积极向上级反映,征求答复后快速、高效地予以处理。通过强化上述措施,目前我镇试点村移民情绪稳定,生产积极性高。

三、坚定信心、昂扬斗志,坚决完成移民外迁任务

我们被上级确定为移民试点乡镇,可以说这既是各级党委政府交给我们的政治使命,也是对我们工作执行力的综合考察。我们一是坚决服从大局,不等不靠。坚持按照一手抓移民、一手抓发展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一切工作移民先行的原则,坚持把第一时间、第一责任、第一重心、第一精力放在移民工作上,充分认识移民工作的艰巨性、困难性,充分认识移民工作量大,工作必须周密细致,必须深入群众,必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这一现实,充分考虑到我们可能面临的群体、个人矛盾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不断自我加压,增强责任感、增强使命感,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全,坚定不移地完成移民动迁安置目标;二是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充分相信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相信我们自身的工作能力,充满必胜的信心,满怀激情,迎难而上。同时善于分析,善于把握,找准突破口,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各个攻克,保质保量完成这一光荣任务;三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集中一切力量,动员全镇所有干部,采取包村、包组、包户、包人的方式,大力宣传移民政策,认真做好移民的思想动员工作,使移民对象解除后顾之忧,同时对移民事情优先办理,人员优先安排,经费优先保障,确保以优质服务推进移民搬迁;四是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整合各方力量,做好移民安置点房屋建设、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期搬迁到位;五是落实责任,强化奖惩,建立考核考评机制。今年,镇党委、政府已对移民工作进行了目标责任分工,制定了责任包包方案,把移民工作纳入各村各单位目标任务进行重点考核。同时将加大督办力度,每阶段定期进行通报考核。对责任不强、工作不力、落实不够、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相应处罚;六是进一步做好移民稳控工作,认真解决移民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及时掌握移民群众的新动态、新情况,超前介入予以化解,确保营造稳定和谐的移民环境。

我们坚信,有国家对移民的关心关爱,有各级领导对移民工作的大力支持,有安阳干群的共同努力,我们决不会辜负上级的重托,一定能不折不扣地圆满完成移民外迁这一光荣神圣使命。

第2篇:移民安置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移民安置工作情况汇报

鹿角坪组地处连云山脉深处,与平江县卢头镇交界,距达浒镇中心地带约60华里,中途30多里没有人烟。全组14户,47个人口,亩水田,20XX年人均纯收入1000多元。该组地形险恶,至今未通公路与电,生活在极度闭塞的环境中。在计划经济时代,全组一直靠救济粮和返销粮解决饥饿,后来主要靠出售林木来换取粮食解决吃饭问题。随着山林资源逐步枯竭,加上20XX年特大冰雪灾害影响,森林资源遭受毁灭性破坏,村民生活无法得到保障,几乎家家户户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面对鹿角坪组生活困境,达浒镇镇村两级都非常关心他们,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吃饭问题,市里也给予他们政策上的倾斜。但这些都只能治标,无法使鹿角坪组脱贫致富。也曾计划帮他们修路、架电,但都因条件险恶、投资巨大而搁浅。今年,通过反复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上下一致认为最有效的措施和正确选择就是实施整体移民安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已经成立了鹿角坪组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文兵任顾问,镇长李建任组长,人大主席徐怀标任副组长,汤世谟、周英亮、马明贤、黎曙光、刘从辉、陶长征、高拥军、陈庆发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办主任汤

世谟兼任办公室主任。

鹿角坪组村民对于移民搬迁具有非常强烈的要求,召开了全组户主会议,会议就移民具体事项进行讨论,并向村委会提出了申请。丰田村为移民安置鹿角坪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就移民事项形成了决议。

达浒镇党委、政府经调查研究,并报市委、政府有关领导同意,作出了帮助鹿角坪组整体移民的决定。移民安置方案如下:

1、按照村级规划要求,在丰田村竹山组建设集中安置点。

2、集中安置点由丰田村村委会负责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建设,实施整体安置。

3、宅基地实施统一整理后,合理分配到户,不收村民费用。建房费用,采取村民自付、政府补助、重点救济相结合的办法。即以自力更生为主,每户补助不超过2万元,但对特殊困难户除享受补助政策外,还给予重点救济。

4、改造粮田14亩,新开粮田8亩,共计22亩分配给鹿角坪组村民。

5、鹿角坪组移民后,原承包山岭不变,原宅基地和田土一律实行退耕还林。

6、村级设鹿角坪组移民安置专帐,所有项目资金一律实施专帐管理,单独核算,不向村民集资摊派费用。

1、田土调整补偿费47万元。调整47亩土地给鹿角坪组村民建房、种菜、种水稻和出入交通道路。平均每亩地补偿当地村民1万元。

2、公共道路建设费12万元。移民的公共道路部分预计需建设费用12万元。

3、公共饮用水工程和农田灌溉工程22万元。其中饮用水井和公共管道13万元,新开水田水利工程9万元。

4、田土开垦费用8万元。土地调整后,将其荒坡荒地开垦为耕种的田土预计需要8万元。

5、其他费用3万元。

1、市政府通过财政拨付和召开现场办公费由部门扶助的形式解决资金50万元

2、达浒镇政府解决资金10万元。

3、鹿角坪组村民自筹和采用邻里帮扶形式解决110万元。

4、寻求其他援助解决64万元。

为使鹿角坪组村民不忘他人恩德,对捐赠的爱心人士和单位刻碑铭记。

移民安置工作已于20XX年6月启动,目前宅基地即将整理成形。

第3篇:移民安置工作情况汇报

鹿角坪组地处连云山脉深处,与平江县卢头镇交界,距达浒镇中心地带约60华里,中途30多里没有人烟。全组14户,47个人口,3.5亩水田,2010年人均纯收入1000多元。该组地形险恶,至今未通公路与电,生活在极度闭塞的环境中。在计划经济时代,全组一直靠救济粮和返销粮解决饥饿,后来主要靠出售林木来换取粮食解决吃饭问题。随着山林资源逐步枯竭,加上2010年特大冰雪灾害影响,森林资源遭受毁灭性破坏,村民生活无法得到保障,几乎家家户户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面对鹿角坪组生活困境,达浒镇镇村两级都非常关心他们,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吃饭问题,市里也给予他们政策上的倾斜。但这些都只能治标,无法使鹿角坪组脱贫致富。也曾计划帮他们修路、架电,但都因条件险恶、投资巨大而搁浅。今年,通过反复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上下一致认为最有效的措施和正确选择就是实施整体移民安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已经成立了鹿角坪组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文兵任顾问,镇长李建任组长,人大主席徐怀标任副组长,汤世谟、周英亮、马明贤、黎曙光、刘从辉、陶长征、高拥军、陈庆发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办主任汤世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置方案

鹿角坪组村民对于移民搬迁具有非常强烈的要求,召开了全组户主会议,会议就移民具体事项进行讨论,并向村委会提出了申请。丰田村为移民安置鹿角坪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就移民事项形成了决议。

达浒镇党委、政府经调查研究,并报市委、政府有关领导同意,作出了帮助鹿角坪组整体移民的决定。移民安置方案如下:

1、按照村级规划要求,在丰田村竹山组建设集中安置点。

2、集中安置点由丰田村村委会负责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建设,实施整体安置。

3、宅基地实施统一整理后,合理分配到户,不收村民费用。建房费用,采取村民自付、政府补助、重点救济相结合的办法。即以自力更生为主,每户补助不超过2万元,但对特殊困难户除享受补助政策外,还给予重点救济。

4、改造粮田14亩,新开粮田8亩,共计22亩分配给鹿角坪组村民。

5、鹿角坪组移民后,原承包山岭不变,原宅基地和田土一律实行退耕还林。

6、村级设鹿角坪组移民安置专帐,所有项目资金一律实施专帐管理,单独核算,不向村民集资摊派费用。

三、移民资金预算:243万元

1、田土调整补偿费47万元。调整47亩土地给鹿角坪组村民建房、种菜、种水稻和出入交通道路。平均每亩地补偿当地村民1万元。

2、公共道路建设费12万元。移民的公共道路部分预计需建设费用12万元。

3、公共饮用水工程和农田灌溉工程22万元。其中饮用水井和公共管道13万元,新开水田水利工程9万元。

4、田土开垦费用8万元。土地调整后,将其荒坡荒地开垦为耕种的田土预计需要8万元。

5、其他费用3万元。

四、筹资渠道

1、市政府通过财政拨付和召开现场办公费由部门扶助的形式解决资金50万元

2、达浒镇政府解决资金10万元。

3、鹿角坪组村民自筹和采用邻里帮扶形式解决110万元。

4、寻求其他援助解决64万元。

为使鹿角坪组村民不忘他人恩德,对捐赠的爱心人士和单位刻碑铭记。

移民安置工作已于2010年6月启动,目前宅基地即将整理成形。

第4篇:乡移民安置工作情况汇报

乡移民安置工作情况汇报

一直以来,我乡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移民局的要求,始终把小湾移民安置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以对历史负责、对移民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各项移民安置工作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移民安置的各项工作。

一、基本情况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移民安置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为了切实做好我乡的移民安置工作,我们始终把移民安置工作当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协助移民局做好移民安置工作。

1、土地配置。为了能稳定移民的情绪,解决他们的生产问题,通过积极协调,移民迁入后,按照移民局的要求,以人均1亩旱地5分水田的标准用移民地借予分配,于2008年7月中旬分配结束,移民林地善未配置。

2、移民管理。根据移出地的情况并结合××实际,将172户,690移民分为两个村民小组并入××乡大城村民委员会,从珠街迁入的为大城三组,大田坝迁入的为大城四组,并及时发放了户口本。在移民迁入安置妥当后,结合农业中心分层次及时组织开展了生活习惯、农业技术生产、香料烟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使其尽快适应本地生产生活。

3、移民子女入学。随移民搬迁的71名学生已全部就近上学,其中学前儿童进幼儿园19名、小学生43名、中学生9名。

二、存在的问题

在移民安置工作中,我们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切实作到“移得来,稳得住”,充分配合移民局做好移民安置工作,但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仍存有有一些问题。

1、在落实移民安置点饮用水在大田坝取水的问题时,大田坝村民对移民的重要意义不理解,对在大田坝取水方案持反对意见的较多,通过召开户长会,宣传移民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最终取水问题得到初步落实,但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群众持反对态度,将矛头指向产业发展,在发展各项产业上不予以配合。

2、大城农业生产灌溉用水量较大,加之移民安置户数较多,在进行农业生产过程中出现了灌溉用水不足的情况,影响到整体居民的农业生产。

3、由于乡人民政府没有国有林和其它林地,上甸村的林地属于公益林,小街子村林地以前流转量过大,导致移民林地配置未得以落实,现在我乡正在努力开展工作,积极与鸡飞、更戛周边乡镇协调进行流转,请相关林业部门予以支持。

4、移民安置入住后,未有围墙、大门等建设,加之移民来自珠街、大田坝不同地域,生产生活方式不同、文化差异等给我乡维稳等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5、安置区部分通道现为土质路面,雨水季节烂、滑,旱季灰尘四溅,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

6、移民安置涉及到移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移民的生活、社会事业完善等都有待扶持和加强。

三、几点建议

1、在移民进住后,大城村人口增多,应尽快完善村集镇街道的硬化和村委会扩建,规范集镇建设。

2、为充分实现“移得来,稳得住”的目标,请相关林业部门支持,按原计划尽快解决移民林地的配置。

3、××乡承担着大量的安置工作,任务繁重,许多具体实际的工作都由乡镇来做,请给予承担工作相应经费的考虑。

第5篇:贵州省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材料)

贵州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工作的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以下简称移民安置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达到阶段目标和移民安置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移民安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进行阶段性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 移民安置验收分为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包括导(截)流阶段验收和蓄水验收(含分期蓄水、下闸蓄水)。移民安置工作全部完毕后,应进行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在阶段验收之前,应按验收条件进行分类验收。

第五条 移民安置阶段性验收和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均应在移民安置自验和移民安置初验通过的基础上进行。

第六条 移民安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省有关政策规定;

(二)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规划实施设计文件、规划设计变更或概算调整文件;

(三)项目法人与地方人民政府签订的移民安置协议;

(四)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移民资金财务审计报告、稽查报告等。

第七条 移民安置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农村移民安置、移民安置手续办理、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建或者复建、防护工程建设、库底清理、环境保护、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措施、库岸失稳处理、库区社会稳定情况、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移民档案管理等。

第八条 省级移民机构负责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的管理和监督。市(州、地)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验收组织

第九条 大型及跨市(州、地)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阶段性验收,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其下闸蓄水和竣工移民安置验收经省政府授权,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组织验收;大型及跨市(州、地)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的自验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初验由有关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负责。跨市(州、地)外的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阶段性验收,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自验,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组织验收。

第十条 移民安置验收组织单位应组织成立验收委员会,负责移民安置验收工作。

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移民安置验收组织单位代表担任。验收委员会成员应包括项目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移民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项目法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单位、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

验收委员会可根据需要成立专家组。专家组组成人员由移民安置验收组织单位根据验收需要确定。

第三章 验收条件

第十一条 导(截)流阶段验收的基本条件:

(一)导(截)流期内壅高水位淹没影响范围内的移民已经完成搬迁,安置地的生活条件基本具备;

(二)工矿企业搬迁工作已经完成;

(三)对专项设施的影响已经得到妥善处理;

(四)相应水位淹没影响范围内的库底清理工作已经完成。第十二条 蓄水验收(含分期蓄水、下闸蓄水)的基本条件:

(一)规定运行水位线淹没影响范围内移民已经完成搬迁,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措施已基本落实;

(二)城(集)镇迁建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工矿企业搬迁工作已经完成;

(四)专项设施的迁建或复建工作基本完成;

(五)库底清理工作已经完成,有关部门已出具验收意见;

(六)移民搬迁安置中有关突出问题已有具体解决方案,有关单位已出具承诺意见。

第十三条 移民安置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

(一)移民已经完成搬迁安置,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完成,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措施已经落实;

(二)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建或复建已经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三)因避险等特殊情况紧急搬迁的移民已得到妥善安置;

(四)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已经按规定兑现完毕;

(五)移民资金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并通过政府审计;

(六)移民稽查和阶段验收提出的主要问题已基本解决;

(七)移民手续办理基本完成,移民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已经完成;

(八)库岸稳定问题已得到处理或已制定处置预案。

第四章 验收程序

第十四条 移民安置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权限向移民安置验收组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第十五条 验收组织单位同意组织验收后,应会同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计划,对移民安置验收工作作出安排,有关单位应按照验收工作计划做好移民安置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 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人民政府自验通过后,按权限向初验或验收组织单位提出初验或验收申请。

移民安置初验或验收组织单位自接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组织验收的决定。

第十七条 移民安置初验通过后,由初验组织单位按权限向验收组织单位提出移民安置验收申请。

移民安置验收组织单位自接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组织验收的决定。

第十八条 移民安置验收组织单位在移民安置验收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预验收。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移民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项目法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单位、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代表应参加技术预验收,报告移民安置工作情况。

第十九条 移民安置验收委员会应对移民安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形成移民安置验收报告。

第二十条 移民安置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并签署意见。验收委员会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报告上明确记载。

第二十一条 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由验收委员会协商确定。验收委员会内部存在争议的,主任委员有裁决权。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验收委员会应当报请移民安置验收组织单位决定。

第二十二条 验收委员会通过移民安置验收的,移民安置验收组织单位应当在移民安置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移民安置验收报告印发有关单位,作为工程验收成果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 验收委员会不予通过移民安置验收的,移民安置验收组织单位应当将不予通过的理由以及整改意见书面通知验收申请单位。

验收申请单位应当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验收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二十四条 对移民安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验收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按期妥善办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验收组织单位。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应当及时监督、检查、评估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或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一)不按本验收管理办法组织移民安置验收的;

(二)不具备验收条件组织验收的;

(三)对移民安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未按照移民安置验收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按期妥善处理的。

第二十六条 与移民安置任务相关的单位提交验收资料不真实导致验收结论有误的,移民安置验收组织单位应当撤销验收报告,对责任单位作出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 参加验收的专家在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验收组织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验收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构不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移民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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