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级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汇报(精选7篇)_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汇报
股级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汇报(精选7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汇报”。
第1篇:干部公开选拨任用制度
临济镇干部公开选拨任用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制定中层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制度。
一、选拨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应坚持的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必须符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协调决策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竟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年轻化、知识化的原则。
二、选拨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
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选拨任用中层领导干部的程序
(一)采取民主推荐和竞争上岗的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同志可以报名参加竟争,提供本人简历。
(二)镇党委组成评审组,对参加竟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审查结果要公开。
(三)竟聘人员要参加考试,合格后做竟职演讲,展现自己的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
(四)进行民主测评,对民主测评同意票不超过半数的不能选拨为中层领导。
(五)通过上述程序拟任中层领导的人选,镇党委要组成考察组,对本人进行认真考察,考察采取调查、查阅资料、谈话等方式,形成考察报告,报镇党委讨论通过。
(六)镇党委讨论通过后,决定任命,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七)干部任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对新任中层领导干部要跟踪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免职处理。
(八)对在任的中层领导干部要实行严格的年度考核制度,对在考核中群众意见大、工作成绩不突出、推萎扯皮、没有全局观念、作风飘浮,以及群众满意票不超过30%的,要建议镇党委给予免职;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免职的同时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2篇:学习干部选拨任用心得体会
学习干部选拨任用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干部队伍普遍关注,也是社会的焦点,关系到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监督制度,是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本人对照学习,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领会制度内涵
中央办公厅、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监督制度的出台,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根据省局政治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干部选拨任用有关监督制度的要求,让我们学习这些制度的精神,对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有着现实意义。把学习作为党性教育的基本教材。通过活动不断增强贯彻实施有关监督制度的责任意识,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准确把握学习宣传活动的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使监督制度入心入脑,真正的熟知。
二、宣传营造氛围
严格执行干部有关监督制度,将对干部选拨任用公信度和满意度起到持续的推动作用。我认为认真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关键是要抓住核心和关键点。推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突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倒查”机制;推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是要加强事前防范
和监督指导,前移监督关口;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重点是全面覆盖;推行离任检查制度,要重点是离任必须检查,检查必须动真格不搞例外。作为纪检部门更应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干部选拨任用监督制度,不断提高对干部选拨任用监督制度的知晓度,大力宣传干部工作宗旨、标准和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坚定决心,为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营造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提高制度贯彻执行力
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全面推进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是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作为纪检部门要主去参与,积极配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奠定了基础。也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也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第3篇:市商务局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以科学发现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完善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党组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20xx年xx月,市商务局组建后,按照“三定”方案,商务局设置5个股室,根据工作需要,全局共调整任用5名股级干部,分别是局办公室主任1名、市场股股长1名、规财股股长1名、外经贸股股长1名、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1名。新组建的商务局调整任用的股级干部都是原市商业协会及市经贸委所辖商务局担任相关股室的股级干部,按规定程序进行,执行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备案报告制度,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调整任用的干部都满意。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党组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省委等法规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出台的相关规定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精通《条例》、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健全完善干部任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干部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组讨论决定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全局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局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今后,要增进干部交流,建立沟通平台。结合本局情况实际,通过考察、民主生活会、领导与干部交心谈心等多种形式,及时听取干部汇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加强干部与干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行业互补和专业互助,不断提高商务系统和谐奋进、科学发展水平。要在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提高上多下功夫,加大机关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第4篇: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模板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县直部门和镇(街道)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实施。
第二条 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主要采取民主推荐考察方式。如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配。
第三条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六条 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马列主义、*****、*****、****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知识,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二)理想信念坚定,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自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优良,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
(六)大局意识强,能自觉维护和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第七条 提拔担任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一)应当具备2年以上工龄;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拔担任党内职务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应具有一定的党内工作经历;
(五)具备岗位对应的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
第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股级干部选拔:
(一)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三)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第九条 股级干部选拔以年轻干部为主,同时注意合理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选拔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第三章 动 议
第十条 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一条 初步建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 民主推荐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确定选拔职位后,要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民主推荐的职位、推荐方式、拟任人选任职资格、推荐时间、考察组成员等。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一般实行定向推荐,即针对具体的职位推荐人选。推荐时由单位党委(党组)及其政工部门主持。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三条 民主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
(二)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一般由与推荐职位关联度、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第十四条 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进行会议推荐。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向参会人员提供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推荐意见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推荐时,对推荐人选的姓名、推荐的理由要记录清楚。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同参会人员范围一致,可以适当调整。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民主推荐情况报告。
(四)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五条 民主推荐一般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推荐情况,经党委(党组)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十六条 确定考察对象。单位党委(党组)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职位特点、干部结构等,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后,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 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进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数量和范围。
第十八条 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履行任职手续。
第十九条 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方案确定后,应将主要内容在本部门及所属有关单位公布。方案设置的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
第二十条 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竞争上岗职位设置既可以设置到具体的职位名称,也可以只设置竞争上岗的职位数量。竞争上岗职位设置到具体职位名称的,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必须达3人及以上,方能开展竞争上岗。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填报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竞争上岗只设置职位数量的,报名人数必须多于竞争上岗职位数量,方能开展竞争上岗,根据竞争上岗能力测试、测评、考察情况和干部的个人特点,确定具体拟任职位。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
第二十一条 报名结束后,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第二十二条 能力和素质测试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者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和素质测试结果按百分制计算,一般占综合成绩80%左右。
第二十三条 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进行评价。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每项设置评价要点及参考分值,由参会人员填写评价分数,最后汇总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民主测评按百分制计算,一般占综合成绩20%左右。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可参照本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经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多于该职位所需人数。确定考察对象后,应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六章考 察
第二十五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情况或竞争上岗测试结果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五)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七条 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要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1)考察对象姓名及职务;(2)考察内容。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等情况;(3)考察方法和步骤。主要采取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4)提出有关要求。提出考察工作的纪律,明确考察工作的责任以及其他注意事项。(5)考察组成员组成及时间安排等。
第二十八条 组织考察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发布考察预告。
(二)召开会议,进行书面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项,征求意见分为同意任职、不同意任职两项。
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与考察对象关联度、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参加书面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会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参会人数80%以上。
(三)个别谈话。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以及征求谈话对象是否同意考察对象提拔任职的意见。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同参会人员范围一致。
(四)查阅干部档案和有关工作资料,核实考察对象有关信息。
(五)考察组汇总书记面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情况,形成考察情况报告和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包括下列内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与不足;竞争上岗综合成绩、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考察组成员(签名)、形成时间。
(六)将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研究提出考察对象是否任用的初步意见,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
(七)考察材料立卷归档。考察中形成的材料,除原始的民主推荐和测评表妥善保存一定期限后集中销毁外,其余材料要及时清理归档。归档材料包括:《考察情况报告》、《民主推荐情况报告》、《个人考察材料》、《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及谈话情况汇总表》、《民主推荐汇总表》、谈话记录、《考察方案》、《民主推荐方案》或《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等。
第二十九条 股级干部拟任人选,应当听取单位纪(工)委(纪检组、党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条 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组长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第七章 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单位党委(党组)对股级干部任用进行集体讨论,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二条 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政工负责人,逐个介绍股级干部拟任人选的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测试、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三十三条 县直部门派驻镇(街道)站所的股级干部拟任人选的酝酿,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要书面征求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协管方收到主管方征求意见函后15日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意见不一致时,由组织、人社部门协调解决。
第三十四条 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须到县编委办填写《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
第三十五条 呈报和审批权限:
(一)县六大机关股级职务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再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文任免。
(二)县政府直属部门股级职务、卫生系统股级职务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文任免。
(三)单位党委(党组)自行任免的股级职务范围:各镇(街道)股级职务任免由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于行文后15日内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公务员报县委组织部,事业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股级职务由县公安局党委任免,县国土资源系统股级职务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任免,于行文后15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教育系统股级职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县教育局党组行文任免,各村级完小校长、镇(街道)幼儿园园长及各学校不定级别的相关机构人员任免由县教育局党组自行任免,于行文后15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教育系统学校级别按县组通(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不符合资格条件任免、任免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将撤销该任免,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政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六)需要呈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的股级干部任免职的材料包括:《党委(党组)的任免职请示》(县直部门没有党组的以单位的名义上报)、《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或《民主推荐及考察方案》、《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干部基本情况及简历材料,其中《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一式三份,其它材料一式两份。
(七)需要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的股级干部任免职的材料包括:《任免职文件》、《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一式两份。
第八章 任 职
第三十六条 实行股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调查核实不影响任职的方能报批或办理任职手续。
第三十七条 股级干部的任免职时间按下列时间计算:
(一)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二)经选举产生的,自当选之日起计算;
(三)呈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复任职的,自组织、人社部门批复之日起计算。
(四)需由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武部任免的,自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武部决定任免的时间计算。
第九章 免 职
第三十八条 股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三)辞职或者调出的。
(四)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五)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三十九条 免去股级干部职务,一般应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后提出,按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干部因违法违纪或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也可由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由任免机关免去其职务。
第十章 轮岗交流与回避
第四十条 股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第四十一条 对拟进行轮岗交流的股级干部一般要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其德才表现进行全面了解,并形成现实表现材料。
第四十二条 根据干部管理规定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轮岗交流具体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或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能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审计、财务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 在干部考察或讨论干部议题时,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及其亲属必须回避。
第十一章 纪律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以任代调,各单位在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调整中,其人事关系涉及跨单位的,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再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二)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三)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四)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五)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六)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撤销,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建议。
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关的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向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年*月*日起施行。原规定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按有关文件规定协商解决。
股级干部任免所需材料:
1.《党委(党组)的任免职请示》(县直部门没有党组的以单位的名义上报);
2.《党委(党组)会议记录》;
3.《干部任免审批表》;
4.《考察材料》;
5.《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或《民主推荐及考察方案》;
6.公示、公示结果证明(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7.《股级岗位使用审批表》;
8.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干部基本情况及简历材料。
第5篇: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根据《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围绕选拔和任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风好、口碑好的优秀人员担任股级干部的总体目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为用人导向,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民主集中制;(六)依法依规办事。
— 1 — 三、组织领导
为充分保证此次选拔任用严密、公正,成立“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局党政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日常工作。
四、选拔岗位
根据我局股级干部职数空缺和人员配备情况,此次选拔任用职位为:经济信息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学技术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主任1名。
五、选拔任用条件
股级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 2 —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弘扬“团结
— 3 — 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提拔担任股级干部,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职工;(二)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工龄;(三)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特殊岗位的股级干部,还应符合相应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程序和方法
局机关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研判与动议
召开党委会议,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实际提出启动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就选拔任用的职位、人选意向提出初步建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党政办公室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方案,提交局党委研究。
(二)民主推荐
— 4 —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1.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推荐人员范围为全体干部职工。2.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党委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
3.召开推荐会议,参会人员为全体干部职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考察组说明有关政策,介绍参考人选产生情况,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4.综合民主推荐情况,党委班子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三)考察
1.考察预告。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2.考察。谈话人员范围为涉及科室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以及主要缺点和不足。
3.同考察对象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
4.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核实了解有关信息。5.征求纪检监察机构对考察对象的廉政意见。
6.考察组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深入考察谈话情况,并结合廉政意见和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撰写考察
— 5 — 材料,形成考察报告。
(四)讨论决定。召开党位会议,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党为根据考察情况讨论决定人员,形成会议纪要。
(五)公示。实行股级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简历、拟任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决定任命。在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或虽有反映经组织调查核实不影响任职的,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予以发文任命。
(八)备案。根据《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对相关岗位干部的任免按照要求向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完成有关手续办理工作。
七、纪律监督
选拔任用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本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行,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确保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二)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
(三)考察组人员要客观公正,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四)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察情况和组织讨论情况。
(五)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在民主推 — 6 — 荐、组织考察等过程中,涉及有姻亲及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7 —
第6篇:干部选拨任用四项制度实施情况总结
****干部选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情况
总结
去年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干部工作有关事宜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拨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监督制度,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保障、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现将一年来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
把四项监督制度纳入团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自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团党委中心组学习共有14次,其中专门针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有3次,从而保证了四项监督制度研究部署。
二、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一年来,通过以会代培的形式,共举办各类干部培训30次,其中专门针对四项监督制度的教育培训有3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以四项监督制度为重点内容的干部选拨任用
工作政策法规学习活动。
三、执行四项监督制度情况
四项监督制度颁布试行以来,我团对照四项监督制度事项,严格执行“三报告两评议”制度,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报批青年干部破格提拔事项1件。
四、干部群众反映情况
四项监督制度维护和保证了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密切联系干部群众,进一步拉近了干部群众之间的距离。
第7篇:镇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的简要汇报
根据《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文件精神,XX年换届以来,我镇积极稳妥地抓好干部培养考察任用工作,现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含企业服务中心)116人,镇属部门30个,其中股级干部23个,为交叉任职或多岗兼职,股级干部事业心、责任感较强,能团结和带领身边的同志一道,较出色地完成党委政府部署各项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镇党委高度重视股级干部任用工作,能积极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干部教育管理工作上来,统一到推进大局发展工作上来,贯穿于各项决策部署和督查落实之中,提高新时期干部任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制定并出台了《干部管理及效能建设规定》文件,每位领导成员都负有所分管部门股级干部培养考察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干部思想动态,积极发掘干部的潜质水平,努力推动干部管理工作迈上正常化、规范化轨道。
(二)、坚持原则,审慎任用。依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在使用股级干部上,我们本着“量才适用,稳步提升”的原则,结合本镇实际和干部的思想、能力、阅历、实绩等方面,通过征求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多方意见,综合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加强干部的跟踪培养、教育和考察,经每年年终综合考评和全体干部民主测评确实优秀的股级干部,党政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予以研究,以交叉任职的方式多岗锤炼,提升干部能力水平,促进干部健康茁壮成长。
(三)、加强管理,提高效能。股级干部是机关单位的中层领导,担负着本部门工作落实的具体责任。为此,我镇强化股级干部管理,严格按照《镇干部管理规定》,从股级干部考勤、评先评优、奖罚措施、年终总评等方面,以民主测评方式科学合理地评定股级干部思想政治、履职情况、农村工作、纪律作风的表现,触动干部的主动性,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股级干部自身的素质能力和水平,影响和带动全体干部积极向上、主动作为,推进和提升部署工作的扎实、有效落实。
三、存在的不足:主要是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今后,我们将以此次检查指导为契机,结合本镇实际,加强学习研究,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手续,努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为“建设新型工业县、打造朱子文化城、构建和谐新农村”战略实施,提供不竭的人才梯队和强大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