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殡葬综合改革工作汇报(精选8篇)_殡葬改革工作汇报

2021-12-10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社区殡葬综合改革工作汇报(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殡葬改革工作汇报”。

第1篇: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抓好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乡党委委、乡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殡葬改革的通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促进了我乡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云龙乡党委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殡葬改革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把该项工作例入驻村目标责任制,并把该工作作为“攻坚克难,破解难题”大会战主要任务来抓,责任明确,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分工协同、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管理。乡党委、政府把殡改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乡村两级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的三级管理网络。

二、宣传到位,群众支持

切实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召开党委会、动员会、驻村会、党员会等各种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有关政策,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置挂固定布标5幅,在11个村委会书写石灰标语、通告35份。各村召开群众会议和坟主座谈会,说明殡葬改革意义及好处,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三、重点突出,整改彻底

坟墓乱埋乱建,四处零落,“青山挂白”,有碍观瞻,浪费土地。今年以来,按照乡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乡下大力气于3至11月集中开展了辖区“三沿五区”范围内坟墓的清理整治工作。清坟工作坚持见树不见墓的目标,对老坟地视条件种植速生丰产观赏阔叶林或铺种草皮,提高绿化档次。主要措施有:(1)落实责任制。确定村委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包宣传,包做坟主亲属的思想工作。(2)大造舆论。广播、简报、板报、传单、通告等多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入户到坟。(3)依靠网络。组建清坟信息工作网络,各行政村均配有信息员,全乡配备殡改信息员11名,逐步建立了动态反馈机制。通过攻坚克难,不断扩大了殡改工作影响面,表明了政府抓殡改工作的决心,取得了移风易俗的阶段性成果。

四、狠下功夫,掌握信息

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逐步规范的原则,组织乡民政、城建、林业、公安等力量对乡政府驻地附近现有的墓穴进行清理登记;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台账管理,准确掌握老年人底数;设立举报电话、殡改信息员等,跟踪监管人口变化和殡改活动动态。

五、加强教育,改革陋俗

把文明节俭办丧事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与“八荣八耻”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搞好教育引导。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党员、干部带头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对丧葬中出现的封建迷信活动、大操大办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对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乱设灵堂、抛撒冥纸、随意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以及丧事违法演出等要严肃处置。大力提倡和推广骨灰撒散和骨灰树葬、花葬或草坪葬等安葬形式,土葬区公墓倡导以不留坟头、植树植草绿化的生态墓葬为主要安葬形式。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使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的新风尚。

六、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全面倡导推行生态文明葬法。将殡葬改革的各项工作纳入乡目标考核责任制中来,做到奖罚分明。总结近年来的殡葬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殡葬活动事前告知、当场制止、事后追究等措施,完善殡葬改革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突出经常性管理。

总之,我乡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创新思维,主动工作,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努力使我乡的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第2篇: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抓好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乡党委委、乡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殡葬改革的通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促进了我乡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云龙乡党委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殡葬改革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把该项工作例入驻村目标责任制,并把该工作作为“攻坚克难,破解难题”大会战主要任务来抓,责任明确,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分工协同、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管理。乡党委、政府把殡改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乡村两级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的三级管理网络。

二、宣传到位,群众支持

切实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召开党委会、动员会、驻村会、党员会等各种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有关政策,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置挂固定布标5幅,在11个村委会书写石灰标语、通告35份。各村召开群众会议和坟主座谈会,说明殡葬改革意义及好处,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三、重点突出,整改彻底

坟墓乱埋乱建,四处零落,“青山挂白”,有碍观瞻,浪费土地。今年以来,按照乡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乡下大力气于3至11月集中开展了辖区“三沿五区”范围内坟墓的清理整治工作。清坟工作坚持见树不见墓的目标,对老坟地视条件种植速生丰产观赏阔叶林或铺种草皮,提高绿化档次。主要措施有:(1)落实责任制。确定村委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包宣传,包做坟主亲属的思想工作。(2)大造舆论。广播、简报、板报、传单、通告等多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入户到坟。(3)依靠网络。组建清坟信息工作网络,各行政村均配有信息员,全乡配备殡改信息员11名,逐步建立了动态反馈机制。通过攻坚克难,不断扩大了殡改工作影响面,表明了政府抓殡改工作的决心,取得了移风易俗的阶段性成果。

四、狠下功夫,掌握信息

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逐步规范的原则,组织乡民政、城建、林业、公安等力量对乡政府驻地附近现有的墓穴进行清理登记;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台账管理,准确掌握老年人底数;设立举报电话、殡改信息员等,跟踪监管人口变化和殡改活动动态。

五、加强教育,改革陋俗 把文明节俭办丧事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与“八荣八耻”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搞好教育引导。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党员、干部带头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对丧葬中出现的封建迷信活动、大操大办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对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乱设灵堂、抛撒冥纸、随意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以及丧事违法演出等要严肃处置。大力提倡和推广骨灰撒散和骨灰树葬、花葬或草坪葬等安葬形式,土葬区公墓倡导以不留坟头、植树植草绿化的生态墓葬为主要安葬形式。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使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的新风尚。

六、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全面倡导推行生态文明葬法。将殡葬改革的各项工作纳入乡目标考核责任制中来,做到奖罚分明。总结近年来的殡葬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殡葬活动事前告知、当场制止、事后追究等措施,完善殡葬改革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突出经常性管理。

总之,我乡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创新思维,主动工作,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努力使我乡的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第3篇: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汇报

xxx殡葬管理所

关于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汇报

xxx殡葬管理所自2011年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县民政局的悉心指导下,不断加强殡葬管理,逐步推进殡葬改革,认真贯彻《殡葬管理条例》,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使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多措并举,加强完善殡葬管理。

一是不断完善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我所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完善殡仪馆基础设施,先后购置两台冰棺、一台尸体存储柜和一台殡葬专用车;完善礼宾房、祭奠厅、礼乐房、餐厅、客房等内部设施;改造院内外水路、电路,绿化院内外及公墓周边环境,使殡仪馆面貌焕然一新,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称赞。

二是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行风建设。我所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以“形象统一、服务高效、管理精细、公开透明、便民利民”为目标,加强干部员工日常管理和纪律约束。通过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对内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了队伍素质,对外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有效地推动了内部管理和行风建设。

三是不断提高丧事活动管理和服务水平。我所紧抓干部员工学习,提高干部员工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尤其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完善了殡葬服务流程,提高了工作积极性,改进了工作作风,满足了社会不同群体和阶层的丧葬需求,为丧葬家属提供了优质的丧葬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殡葬改革步伐。

推行殡葬改革,是破除千年陋习,树立文明祭祀的新风尚,是促进丧葬文明,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更是保护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也是我县推进全域旅游、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我所每年在清明、冬至等祭祀活动集中的传统节日中,积极组织干部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同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进行宣传。连续两年在清明节期间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在《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意见》的专项宣传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全县党员干部基本人手一份,真正做到了使殡葬改革的新理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提高殡葬执法水平。我县属于土葬改革区,群众思想观念较为保守落后,殡葬执法难度较大,我所以全县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和文明县城为契机,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有效治理乱埋乱葬,严禁在龙山公园景区、210国道两侧和可耕地内私自建坟建墓,基本杜绝了城区、景区乱埋乱葬行为。同时对殡葬用品市场秩序进行了专项整治,规范了县城内8家殡葬用品商店,对迷信用品进行了清理,规范了殡葬用品市场,改善了县城环境,收到了良好成效。同时注重殡葬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所人员不足,大都身兼数职,已有三人办理了行政执法证,随后要统一配备执法制服,加强殡葬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和干部素质,使殡葬执法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年来,我所从无到有,不断完善,全所上下团结一致,锐意进取,取得了许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今后我们要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努力工作,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满足群众治丧需求,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4篇: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按照xx市、xx市各级政府关于开展实施殡葬改革的一系列工作布署要求,近年来,我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抓好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程,在开展“青山挂白”、乱建坟墓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进程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工作汇报

一、抓加强领导,促殡葬改革有

序进展

为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我镇专门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民政、边防、司法、综治、国土所、村建站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xx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分工协同、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管理。同时,全镇还配备了6名兼职监督员(由各村护林员兼任),镇、村每月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监督员坚持每天轮流上山巡查,发现偷建、新建坟墓的,及时向镇、村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坚决把偷建、新建坟墓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抓宣传教育,提高干群殡葬改革意识

全市殡葬改革会议后,我镇及时组织镇、村干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利用墙报、标语、跨街横幅、宣传栏、宣传车等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在全镇范围开展“倡导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普遍提高了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同时为使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早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还制订出台了《xx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xx万寿山公墓管理办法》和《骨灰有序流动管理规定》等文件,使殡葬改革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抓专项整治,确保殡葬改革措施到位

1、持续开展打击与防范工作。开展坟墓专项治理,绝大多数群众赞同和拥护,但也有个别的群众思想不通,虽经我们多次上门发放书面通知书和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仍拒不执行治理,针对这些情况我们果断采取了强制性治理措施,2005年9月,在时任xx镇政府xx镇长亲自带领和指挥下,组织镇、村干部边防所干警聘请市执法清理队,对镇域内的火焰山,大王山,王厝山等一重山山头的18座坟墓实施了强制性平毁。同时加大对山头巡查,对群众举报和监督员发现的3起违法偷修建坟墓行为予以及时制止;对修建的坟墓予以平毁,对墓主实行经济处罚;严厉打击行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使群众看到了政府推行殡葬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每年“清明”、“重阳”前夕组织宣传车在全镇主干道绕街宣传,镇、村干部在“清明”、“重阳”期间还组织人员,分关把口,在重要路口、山口对上山群众进行宣传、劝导,加强防范和监管,严禁和防止个别群众利用“清明”和“重阳”机会,上山违法修改建和偷建坟墓。

2、依法审批合葬手续。按照调整后的《xx市骨灰有序流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件要求,为防止个别群众利用合葬标准调整的机会,采取各种投机取巧的办法骗取合法的合葬手续,对此,我们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调查合葬情况,严格核实合葬审批程序,专门指定民政助理员组织相关村分管殡葬改革工作的干部,在村委会开具合葬证明、监督员现场勘查的基础上,负责对每一宗合葬对象的墓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现场拍照,并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在认定情况属实后,再予以审批。并坚持跟踪督查,防止事后偷修建永久性坟墓等破坏生态的形为。截止目前,累计审批了35家符合条件的合葬手续。

3、加快殡改服务设施建设。近年来,为解决群众骨灰安放和寄存问题,我们在镇域内火焰山南侧山头开辟了一个占地面积约10亩的地块作为“xx山公墓陵园管理处”,规划分三个片区对全镇骨灰实施集中安放。目前,第一期已投资450万人民币,建设了三个片区和一幢管理房、一座小规模骨灰寄存楼,建筑面积达4亩。公墓三个片区规划1200个墓穴。现已安放600多个(其中:外镇乡流入安放的约200个),骨灰楼规划寄存400个,现已寄存50多个。管理处按照公益性公墓管理的标准要求,积极做好各方面服务工作,对本镇经济困难户和“五保户”对象给予免费安放,对免费对象亲属确需树立墓碑标志的,仅象征性收取工料费500元,这样做既方便了群众,又推进了殡葬改革,得到了群众和社会的拥护。下一步,我们将帮助和督促公墓管理处做好改进服务质量、优化设施建设、健全规章制度促其调整收费标准,使收费更加合理,在此基础上继续帮助管理处向民政、林业、土地等有关部门协调办理健全有关手续,并筹划第二期投资方案规划。

4、抓住机遇,深化殡葬改革。今年2月xx决定在xx路实施国防战备道路扩建施工,该工程建设将涉及xx、xx路等一重山两侧路旁近300多座坟墓搬迁,镇党委、政府将它视为既支持国防建设又深化xx地区殡葬改革的一次良机,在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1)

第5篇:桐庐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桐庐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增强殡葬改革动力,激发殡葬事业发展活力,根据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殡改〔2018〕1号)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针,践行新的发展理念,以推动殡葬综合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要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围绕建设惠民、绿色、节地、文明殡葬,解决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健全殡葬服务体系,着力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我县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

-1-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机制创新、合力推动。建立健全县委、县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积极推进殡葬服务供给侧改革,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的需求,完善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关系、创新办法、完善体制、规范服务,全面推动我县殡葬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2.坚持群众受益、公平公正。把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推进殡葬综合改革与完善殡葬服务供给相结合,优化殡葬资源配置,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提升殡葬惠民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殡葬综合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3.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推行殡葬综合改革,把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理念始终贯穿于殡葬综合改革的全过程,把节地生态殡葬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通过探索和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改革人民群众丧葬习俗,推动殡葬方式从资源消耗向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变,使绿色、生态、文明的殡葬成为主流,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处。

4.坚持示范带头、有序推进。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自己的家属、朋友和周边群众共同参与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要以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为方向,逐步形成全面深化殡葬综合改革

-2- 的新气象。鼓励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条件和特点,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在殡葬改革、殡葬服务、殡葬管理等方面培育健康发展的新样本、新机制。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径,形成具有特点的发展模式。

二、预期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形成部门协同、全民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坚持生态发展理念,围绕乡村振兴建设,着力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加大节地生态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行树葬、花坛葬、壁葬、骨灰寄存室等节地生态葬式葬法示范点,逐年提升节地生态安葬率,力争到2020年覆盖率达到50%;坚持文明殡葬理念,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着力推进殡葬移风易俗,以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优化现有惠民殡葬政策。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在新时代实现农村全面升级进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村中坟墓迁移、拆除工作,彻底改善村容村貌,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大城乡一体公益性(生态)墓地的建设力度,因地制宜推行骨灰存放室建设;进一步推进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对现有的殡葬惠民政策进行提标扩面;进一步加强生态墓地建设、运行等监督管理。

围绕尊重生命、节地环保、移风易俗、群众受益的改革目标,努力为杭州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一条可复

-3- 制、可推广的桐庐经验。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成立桐庐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全力解决殡葬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的协调和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生态殡葬工作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二)强化殡葬公共服务,推动殡葬供给侧改革 1.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为目标,深化殡葬供给侧改革,探索和规范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依法完善直接接触遗体类殡仪服务事项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完善市场准入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殡葬综合改革和服务。建立以政府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市场化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多种资本主体参与,竞争充分、服务优质、良性循环的殡葬服务新格局。

2.按照杭州市殡葬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桐庐县殡葬设施规划》编制工作,做到超前意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标准建设。桐庐县排门山公墓二期扩建工程和桐庐县城乡骨灰存放室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预计到2020年全面建成,正式投入使用。

(三)加强殡葬监管执法,治理农村散埋乱葬 1.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殡葬

-4- 管理工作负总责。乡镇(街道)、行政村要加强基层殡葬管理力量,安排专人负责殡葬事务,完善“网格化”管理格局,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2.加强对殡葬管理机构、殡葬行业、治丧安葬行为的监管。建立由县政府牵头,民政、国土、农林、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商店、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不规范生产(制作)、销售墓碑墓料的生产(制作)企业。

3.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加强乱建坟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力度,加大“三沿五区”“青山白化”整治力度,切实解决我县“青山白化”的现象。

(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1.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行不占地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多使用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强生态殡葬设施用地保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新建生态殡葬项目用地,在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价格等方面加快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加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每个乡镇(街道)都要新建或改建提升节地生态集中安葬点,较大的乡镇(街道)或较分散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建设骨灰存放室。

2.强化政策引导,出台海葬、林间散撒、深埋、树葬、花坛葬、壁葬、骨灰存放室等不占地或少占地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节地安葬的奖补政策,全面推行我县节地生态殡葬新模式。

-5-

(五)坚持党员干部带头,深化殡葬移风易俗 1.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生态安葬,严禁滥葬乱埋、严禁建造超规格、超标准墓穴;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不在林区、墓区焚烧香烛纸钱;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自觉抵制陈规陋习。通过言教身传,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边的群众共同参与殡葬综合改革,推进移风易俗,进而形成全面深化殡葬综合改革的新气象。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移风易俗的宣传,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厚养薄葬的殡葬新风尚,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乡村振兴建设之中。

(六)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殡葬信息服务网络,加强殡葬信息化管理,做好与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的联网,强化数据运用,切实发挥“互联网+”的创新力和引导力,提升殡葬行业的服务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完善机制、制定方案(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

成立生态殡葬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落实部门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殡葬综合改革文件,细化改革内容,明确任务目标,完善考核标准和措施。

-6-

(二)宣传发动、全面启动(2018年7 月至2018年8月)

召开全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部署会。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举措和方案。以树葬、花坛葬、壁葬、骨灰存放室等为切入口,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以“三沿五区”坟墓整治为契机,全面开展毁林占地、散埋乱葬、村中坟墓、违建墓地等治理工作;以移风易俗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殡葬综合改革宣传工作,全面推进我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

(三)组织实施、强力推进(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

着力解决殡葬综合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通过互比互学、互评互查、简报通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送方式,及时推广有效做法,有序推进我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县财政部门在优化现有的农村公墓建设奖补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提标扩面制定相应的节地生态殡葬设施建设,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四)查漏补缺、巩固提升(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

组织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展交流学习,对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相对滞后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通报。通过座谈会、实地指导、互查互评等方式,总结成功经验,巩固工作成果,形成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殡葬综合改革成果。

(五)总结评估、上报成果(2019年7月至2019年8

-7- 月)

梳理成功案例,总结成功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形成殡葬综合改革的桐庐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及其他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解决殡葬综合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负责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殡领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协同联动

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动互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见附件),根据实施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和措施,切实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由相关单位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经费保障

县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将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惠民殡葬政策经费、生态殡葬奖补资金列入预算,支持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确保完成殡葬综合改革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督导评估

-8- 领导小组加强对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的督导评估,建立健全督导、评估、问责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工作进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工作,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将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各乡镇(街道)相应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牵头责任单位:县考评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积极宣传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先进典型,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和节地生态安葬,向公众展示改革成果和行业形象,树立殡葬为民的良好形象,使殡葬综合改革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营造人人支持殡葬改革、全社会关心殡葬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责任单位:县殡领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附件:桐庐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9- 附件

桐庐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办、县政府办

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研究解决殡葬综合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县殡葬综合改革和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

2.县纪委、监委

加强殡葬综合改革督导工作,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的进行约谈、问责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3.县委组织部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引领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其在殡葬综合改革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4.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做好殡葬综合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将殡葬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活动内容,宣传国家殡葬管理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科学文明的殡葬新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殡葬综合改革的意义和成果,及时报道殡葬综合改革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开展文明殡葬与文明祭祀进村、进社区宣传活动。

-10- 5.县农办

加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农村散埋乱葬和“青山白化”治理工作。

6.县民政局

负责制定全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阶段性工作任务,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殡葬设施审批监管工作,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管,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整合资源、深化改革,推动殡葬综合改革和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7.县发改局(物价局)

将殡葬事业发展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强殡葬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审批。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开展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价格专项检查,加大对乱收费的治理和查处力度。

8.县住建局

依法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做好殡葬服务设施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加强对建设期间的建设规范、施工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按照相关要求,会同民政部门科学制定殡葬设施专项规划。

9.县民宗局

-11- 执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殡葬管理政策,积极宣传殡葬综合改革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宗教人士配合民政部门依法做好殡葬管理工作;指导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依法规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严禁将寺院内的用于存放僧尼骨灰的存放室以任何形式对外租售。

10.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

维护殡葬综合改革执法秩序,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对破坏殡仪设施,阻碍执行公务、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给与处罚;依法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加强对本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的管理,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和无名尸及时作出死亡鉴定,并通知殡仪馆火化。督促殡葬服务单位落实防火责任,指导开展消防技能培训和演练,确保防火安全。

11.县财政局

保障落实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所需的资金,将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惠民殡葬政策经费、生态殡葬奖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督促乡镇(街道)做好相关保障经费落实工作。

12.县人社局

完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的发放政策,依法做好离退休、退职、在职人员(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死亡后凭火化证明和骨灰安葬墓穴证领取丧葬费用的工作。

-12- 13.县国土局

依法加强殡葬设施用地管理,保障纳入规划的基本殡葬设施用地需求;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不含林地)建设殡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建坟等违法行为;配合民政部门依法取缔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等违法行为。

14.县农林局

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保障纳入规划的基本殡葬设施用地需求,规范公墓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严厉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占用林地毁林建墓、乱埋乱葬的行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指导殡葬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在林区公墓(陵园)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林区火源管理,做好山林防火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在各墓区重要路口安排专人收缴火种、火源、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15.县卫计局

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判断书)的开具和太平间的管理,严禁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做好烈性传染病死亡遗体的卫生处理并指导做好火化工作;根据要求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殡仪车辆、设备和服务场所的卫生防疫;配合殡葬管理部门做好在医疗机构内遗体的管理和接运工作,防止尸体流入社会乱埋乱葬。

16.县环保局

依法监督殡葬设施、公墓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情况;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指导、支持火化设备

-13- 的环保改造。

17.县市监局

加强殡葬行业市场管理。加强对殡葬行业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管理,联合民政部门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经营销售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丧葬用品的行为;依法打击、取缔擅自经营、生产(制作)超规格、超标准的墓料墓碑企业、丧葬用品商店以及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杜绝不规范的殡葬用品流入市场。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周边室内经营摊点的管理,从严查处无证销售香烛、纸钱等用品的无照经营行为。通过约谈、提醒、警示等方式,引导他们不销售影响安全的物品。

18.县城管局

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管理,依法查处城区违法占道进行丧事活动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在城区鸣放电子礼炮、燃放烟花爆竹、抛撒纸钱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配合做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四边三化”工作;从严查处占道经营香烛、纸钱等用品的行为。

19.县法制办

为殡葬综合改革工作提供政策支持,指导制定关于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受理殡葬执法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殡葬管理部门依法行政。

-14- 20.县交运局

严格整治城区占用车道治丧等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做好扫墓高峰期间的交通出行方案和交通管控工作。加强车辆管理检查力度,对利用或提供交通工具、帮助他人运载遗体的,会同公安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2个月或没收非机动车。

21.县信访局

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群体性信访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22.县旅委

加强风景旅游区的环境管理,及时制止风景旅游区内的乱葬乱埋行为;负责旅游项目中坟墓迁移的相关管理工作。

23.县司法局

加强殡葬综合改革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确保殡葬综合改革顺利开展。

2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的殡葬综合改革、殡葬管理工作负总责。在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殡葬执法、殡葬改革、殡葬宣传工作。

-15-

第6篇: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汇报

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汇报

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汇报

为倡导移风易俗,减少殡葬用地,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2018年3月8日***副市长带领我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县代表在赣州市大余县进行考察学习,又于3月11日赴浙江衢州进行考察学习。综合两次学习经验我局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文件)、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民发〔2016〕25号),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4月2日—3日,市委、市政府在**召开了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暨绿色殡葬现场推进会,并下发了《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办发〔2018〕6号)。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为进一步掌握全市绿色殡葬工作进展情况,现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6

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汇报

1、各县高度重视,及时贯彻会议精神,提出方案。自4月2日至3日,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暨绿色殡葬现场推进会召开以来。各县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绿色殡葬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对各自辖区殡葬改革工作做出了部署,均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殡改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形成了县级领导包片区、部门领导包单位、单位领导包干部职工、干部职工包家属、乡镇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村(居)民的包保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且相继出台了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坚决依法依规推进殡葬改革,明确了绿色殡葬建设“五个100%”的总目标,即行政村建有公益性墓地达到100%;入葬公墓率达到100%;遗体火化率达到100%;“三沿六区”范围内乱埋乱葬整治达到100%;村(居)红白理事会覆盖率达到100%。

2、规划引领,加快公益性墓地建设。各县(市、区)坚持“合理布局,城乡统筹、科学规划、服务大局”的原则,以集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制定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殡葬基础设施的布局、规模和数量。截至2018年4月26日全市规划建设公益性墓地2710个,占地面积24071.2亩,墓穴个数3098499个,其中完成选址的有2497个。全市建成公益性墓地398/ 6

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汇报

个,占地面积2687亩,墓穴个数196400个。全市规划建设骨灰堂217个,格位数216223个,占地面积34758平方米.3、疏堵结合,巩固提高火化率,重点整治乱埋乱葬。我局督促各县(市、区)紧紧抓住清明传统祭祀节日这一有利时间节点,在全市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活动,着力抓好县域“三沿六区”内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在各县(市、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下,协调各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开展了“三沿六区”内乱埋乱葬专项整治活动。一方面,对各县(市、区)县域“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私建活人墓、豪华墓等现象及时予以了制止和拆除,堵住源头;另一方面,全面摸清了“三沿六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内坟墓底数,对各县(市、区)县城周边岑山国家森林公园内乱埋乱葬现象较为严重等历史遗留问题重点予以了整治,逐步减少存量。近一个月来,我市已累计迁移坟墓9565座,对迁移坟墓一律要求迁葬到乡村公益性墓地,且一律采用卧式墓碑,单个墓不得超过0.8平米。同时,并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封建迷信用品和销售大型墓碑等行为,并对现存棺木进行收缴,截止4月26日全市棺木收缴共20551副。

4、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保障。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对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按实际情况给予补助,对每个墓穴的补助标准,公益性/ 6

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汇报

墓地建成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每个墓穴拨付奖补标准,骨灰堂每平方米的补助标准予以规定和乡镇“三沿六区”的坟墓搬迁中,有主坟墓每穴的补助标准、无主坟墓每穴的补助标准,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迁移到位的每座奖励标准等。截至2018年4月26日全市财政预拨付资金中合计,县财政预拨付25595.3万元,乡镇预拨付5567万元,市场运作资金2850万元。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资金问题,资金缺口大,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的建设、棺木回收、火化、安葬全免费、殡仪馆升级改造执法队伍建设及其人员设备配套等需大量资金投入,财政压力非常大。

2、土地问题,公益性公墓征用土地时,有部分乡镇山场是公益林,需要几个部门的协调解决,给公墓选址带来了一定难度。

3、舆论问题,殡改工作社会影响较大,一些老年人思想僵化对殡改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且经常上访造成不好的影响,社会媒体报道多为负面,为殡改工作的持续推进造成极大阻力。/ 6

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汇报

4、执法权问题,殡葬改革条例法规不够完善,新形势下产生的很多新问题处理缺乏执行依据,没有执法证。下一步殡葬改革的工作重点是“三沿六区”的坟墓整治、棺木市场清理、“零点行动”等工作会遇到执法问题,如何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掌握执法的力度和分寸,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三、下步打算

2018年,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大美上饶、倡导绿色殡葬”主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继续为倡导移风易俗,减少殡葬用地,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努力

1、全面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市、县(市、区)、乡(镇)、村都要将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布局。2018年底,100%的行政村建有公益性墓地(骨灰安放设施),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有示范效应的公益性节地生态公墓(骨灰堂)。/ 6

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汇报

2、巩固提高火化率。坚决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批复》(*府字〔2015〕30号)文件,火化率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2020年以前全市火化率达到100%。

3、整治乱埋乱葬。重点实施“三沿六区”(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可视面、河流主干道两侧可视面,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内坟墓的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耕地上新葬坟墓。到2018年底,上述重点区域视线范围内无乱埋乱葬坟墓。

4、进一步完善殡葬改革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优化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制定指标,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精准落实殡葬改革的政策和资金。/ 6

第7篇:殡葬改革工作方案

殡葬改革工作方案

殡葬改革工作方案

为强力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建立科学文明的丧葬方式,提升城乡文明水平,根据《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县至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状》、《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省、市、县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绿色殡葬,构建和谐”为主题,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加大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法律、行政等手段,破除丧葬陋习,大力推行火灾,改革土葬,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改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41个村委员会主任及镇联系点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由李秀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制定全镇全面实行遗体火化总体思路,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全面实行遗体火化中有关问题。

三、范围、时间及对象

实行火化的区域范围。遵循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汉营、月山、前卫等37个村委员会为今年遗体火化范围,海龙、青龙、宝峰、酸水塘4个村委会不在火化区域范围内。

实行火化的时间。从2月1日零时起实施。

实行火化的对象。火化区域范围内37个村委员会的农业人口死亡后的遗

体,国家政策允许土葬的除外。

四、工作方法及步骤

涉及的各村委员会要及时召开遗体火化工作动员会,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统一实行火化工作的认识,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深入宣传和发动。各村委员会采取广播、黑板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遗体火化的通告》等相关政策法规及殡葬改革的各项措施,要让群众的知晓率达100。

各村委员会在往年的基础上要完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村委员会要设立1名殡葬改革联络员,具体负责殡葬改革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

各村委员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全面实行火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火化工作实施后,凡属火化区域内的对象死亡后一律实行火葬,禁止土葬。死亡人员的亲属或亲友应及时向村委员

会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殡葬改革联络员报告,再由殡葬改革联络员在12小时内向镇联系点通报情况,以便在规定时限内由镇联系点负责联系殡仪馆对尸体进行火化。死亡火化后骨灰必须进入公墓安葬。

切实做好丧属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坚决制止土葬、改革丧葬习俗。对违反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个别反复做工作教育仍不执行政策的,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遗体火化的通告》第四条执行,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相关政策列入村规民约中,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委员会工作措施和殡葬联络员要落实到位,做到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那一世范文网

补助奖励措施。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对镇辖区内的人口,亡故后遗体依照殡葬法规实行火化的,给予丧属一次性600元的补助;对火化后骨灰进入公墓内安葬的,再给予丧属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每具遗体火化进入公墓安葬后,我镇再次给予丧属200元的补助。各村委员会可结合实际制定补助措施。补助金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发放,由死者家属提供死者《火化证》、火化委托书、骨灰安葬证明、死者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统一到镇民政办领取。

加大奖惩激励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从文件印发之日起,殡葬改革工作以联系点负责为主,列入我镇一月一考核中,各村每死亡一人,村及镇联系点干部不及时上报情况到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镇村干部从一月一考核中扣除奖金50元/人.月,不入户做工作的扣除100元/人.月。每死亡

一起村及镇联系点干部及时上报信息并做通工作火化的,奖励该村100元,联系站所奖励100元。

各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党团员和领导干部在实行火化、简办丧事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殡葬改革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发挥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民间组织在教育引导群众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力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

加强督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为保障此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镇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差别化考核》中,同时,镇纪委将对此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8篇:工作简报(殡葬改革)

工作简报

第6期

罗妥中心校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 签发人:刘定军

倡导文明节俭 推进殡葬改革

--纪学习罗殡改﹝2016﹞8号文件纪实

我校为了顺利推进罗甸县殡葬改革工作,根据罗甸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根据县教育局殡葬改革宣传动员会议要求。我校于2016年2月29日,下午16:10在学校多媒体教室召开殡葬改革动员大会,我校在职31名教师参加。

会议由刘定军校长主持,由刘校长组织学习罗殡改〔2016〕

1号文件、《罗甸县殡葬惠民实施办法》及和《罗甸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

刘定军校长在动员大会中指出:一深刻认识殡葬改革的重要性的和紧迫性;二强化示范引领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最后,刘定军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及深入到退休老教师家中签定《罗甸县单位职工殡葬改革遗体火化阶段工作责任书》。

《社区殡葬综合改革工作汇报(精选8篇).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社区殡葬综合改革工作汇报(精选8篇)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殡葬改革工作汇报 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汇报 殡葬改革工作汇报 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汇报
[工作汇报]相关推荐
    [工作汇报]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