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汇报(精选6篇)_政策宣传工作汇报

2021-12-29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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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上半年国家重大政策解读

2015年上半年国家重大政策解读

2015年上半年迄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共主持召开20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对各项工作做出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半年以来,哪些重大政策提速发力并落地生根,给百姓生活带来了怎样的变化?人民网记者为您梳理盘点。

简政放权 破解证明你妈是你妈尴尬

部署

我看到有家媒体报道,一个公民要出国旅游,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他写了他母亲的名字,结果有关部门要求他提供材料,证明‘你妈是你妈’!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的话音刚落,会场顿时笑声一片。

这怎么证明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人家本来是想出去旅游,放松放松,结果呢?李克强说,这些办事机构到底是出于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还是在故意给老百姓设置障碍?

简政放权一直是李克强总理力推的改革,今年全国两会上,他亲自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入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这句表述。上半年召开的20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李克强总理有8次都在主持讨论简政放权的相关话题。从斥责你妈是你妈等奇葩证明,到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再到要求严防部门利益法制化,简政放权可以称得上半年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关键词。

落实

目前,国务院机构改革已经涉及十几个部门,减少了4个正部级机构,共批准取消和下放了13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国务院还身先示范加快文件运转流程,新规定要求,国务院常务会通过的文件如无特别重大修改意见或其他特殊原因,7天之内下发,需要协调修改的10天之内下发。

而针对如何证明你妈是你妈等奇葩证明,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也召集外交部、公安部及国家旅游局等相关部门,研究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破解奇葩证明的尴尬。有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提高证件的审批效率,坚决纠正和杜绝基层单位擅自增加一些证明材料的做法,坚决避免让群众多跑腿。

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老百姓得实惠

部署

公开敦促提网速、降网费一个月后,李克强总理5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建设高速宽带网络促进提速降费措施,助力创业创新和民生改善。

我们去年一亿多人次出国旅游,结果出国漫游的增长速度却是下降的,因为漫游费太贵了!我听说,很多导游都随身带一个WiFi信号发射器,既方便组织游客,又为他们省了钱。在研究讨论降低网费、流量费时,李克强说,一亿游客出国,这是多大的市场啊!老百姓很清楚,你的网费、流量费太高,他就不用了!

落实

5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其中不仅提出要推动电信企业降低网费,更强调要提高电信企业运营效率、有序开放电信市场、加强电信市场监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截至6月上旬,中国电信集团下调100Mbps和50Mbps的宽带资费,向部分符合条件的用户免费提供百兆宽带,上海、江苏、安徽、广东等发达省份已经开始实施免费提速方案。中国联通已有超过200万用户办理了15元6G的视频流量包。

根据相关政策规划,从6月下旬到年底,三大运营商还将推出一系列宽带、移动网络优惠方案,并继续推进宽带提速有关工作。

在5月举行的媒体吹风会上,工信部负责人曾承诺:到今年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等主要城市的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提至20Mbps,其他城市提至10Mbps。同时,要力争年底前手机流量平均资费水平和固定宽带单位带宽平均资费水平同比下降30%左右。

三证变一证 创业者办证不再跑断腿

部署

4月1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2015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在上会文件原有表述之外,李克强特意要求加上两项内容,其中一项就是年内实现‘一照一号’。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将原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本证件,合并成一张执照、三个代码。而总理要求的一照一号,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将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统一为一个商事登记证号,登记主体对外使用单一号码,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

6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方便创业创新。会议强调,推行三证合一是商事登记制度的重大改革,在今年底前确保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在全国推开。

落实

根据工商总局披露的信息,截至今年4月底,中国已有29个省份开展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4月15日,江苏省宿迁市市长王天琦为一互联网企业颁出了全国首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除了宿迁,北京市、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浙江省义乌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等地都已率先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新引擎开足马力 大众创业时代来临

部署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被李克强总理称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也是他上半年多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的重点。1月14日的常务会议决定设立400亿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2月25日的常务会议又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6月10日的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增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动能。

落实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这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系统性、普惠性政策文件。各地也纷纷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关政策,如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河北省设1亿元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大众创业。

乡村医生群体壮大 精准帮扶困难群众

部署

要千方百计提高他们的待遇,让有能力的村医乐意留在乡村。1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强调。当天会议部署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更好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

一个月后,李克强又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强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一定要依托医保和大病保险展开,精准帮扶那些依托现有医保标准无法保障基本生活的困难群众。

落实

3月6日,《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经国务院印发实施,其中要求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作出部署。

经过前期试点,各地正在探索大病医保的不同模式,为医保全覆盖提供了保障。例如,北京的政策规定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根据上海的新政策,则规定了四大病种——重症尿毒症、肾移植、恶性肿瘤、部分精神病,可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自费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50%。

医师多点执业 医保卡在民营医院也能刷

部署

部署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是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重要内容。会议要求一要简化医疗机构设立审批,取消床位规模等前置条件。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医疗资源规划,取消数量和地点限制。二要支持通过股权、项目融资等筹集社会办医开办费和发展资金。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三要探索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试点区域注册和备案管理,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四要落实社会办医各项税收优惠,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在职称评定、课题招标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五要完善监管,建立退出机制,严打非法行医、过度医疗等。真心实意扶持社会办医。部署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以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

落实

破解看病难的方向之一便是让医生流动起来,以此更好地实现医生价值,这也是我国医改的目标之一。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16项有力举措为社会办医松绑,而其中与百姓最有关联的无疑是鼓励医师在不同医疗机构间流动,并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措施》中明确加快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和规范医师在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之间流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山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措施》还要求,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不得将医疗机构所有制性质作为医保定点的前置性条件,不得以医保定点机构数量已满等非医疗服务能力方面的因素为由,拒绝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税率下调

部署

4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一项议程即是部署完善消费品进出口相关政策,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在汇报中听到准备开展此项试点时,李克强随即追问。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说,这一问题需要多部门沟通,8月或可出台。

太慢了!总理当即摇头否决。他要求各部门统一思想,加快研究,6月底之前必须出台。

而在6月1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决定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至全国,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力。当天的会议还出台四项措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有利于扩大消费、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落实

从2015年6月起,我国部分服装、鞋靴、护肤品、纸尿裤等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下调,平均降幅超过50%。

在本次调整中,西装、毛皮服装等的进口关税将由 14%-23%降低到7%-10%,短统靴、运动鞋等的进口关税由22%-24%降低到12%,纸尿裤的进口关税由7.5%降低到2%,护肤品的进口关税由 5%降低到2%。

加上之前几年为了促进消费和改善民生已经实施低关税的产品,我国已经降低了服装、鞋靴、护肤品、婴儿食品和用品、厨房炊具、餐具、眼镜片等多类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

第2篇: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汇报

***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汇报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营造了人人关心脱贫、人人重视脱贫、人人支持脱贫、人人参与脱贫的良好氛围。

一是召开会议,层层传达。按照县委县政府扶贫政策宣传工作的要求,***分别组织召开了镇村两级干部会、驻村第一书记、扶贫责任组长、帮扶责任人会议,各村组织召开贫困户、群众代表会议,层层传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精准扶贫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培训广大党员干部成为政策的宣传员,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形成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党委书记负总责,干部全员上阵,镇村两级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扶贫责任组长对本村扶贫宣传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全部分包到区,一般人员全部分包到村,村干部分包到组,镇村两级干部入村入户,全力做好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抽调扶贫、卫生、教育、民政、劳保、文化等口线12名工作人员,成立***扶贫政策专业宣讲队,组织无职位党员、退休教师、民间文艺队成立3-5人的村级政策宣传队。对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实行日安排、日汇报制度,扎实推进扶贫政策宣传工作。三是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多形式迅速掀起热潮,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村级广播、农民夜校、设置扶贫专栏等形式,宣传扶贫相关政策,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录制高标准扶贫政策录音,出动宣传车2辆,全天候进行政策宣传;镇脱贫攻坚责任组人员、驻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张贴政策宣传页,现场接受群众咨询,面对面进行政策讲解,把扶贫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落实到千家万户,真正让群众了解、掌握、运用扶贫政策,实现扶贫政策宣传的全覆盖;专业宣讲队深入各村,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开展扶贫政策集中宣讲活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组织村级宣传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快板、三句半、顺口溜、戏曲等接地气的文艺表演形式进行政策宣传。

四是强化督导,注重实绩。镇党委坚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常态化,由镇纪委、党风政风监督中心到村到户督导精准扶贫宣传工作进展情况,挖掘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把督查结果记入各行政区、各行政村年底考核成绩。

截止目前,共悬挂横幅180余条,张贴政策宣传页10000余份,镇村两级召开专题会议64场次,开展集中宣讲57场次,组织开展村级文艺宣传汇演29场次,设置扶贫宣传专栏32处,群众政策知晓率、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3篇:国家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解读

国家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解读

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推进医改的不断深入,国家启动了重大妇幼卫生项目。我国相继开展了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等项目。

项目一 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国开始实施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对准备怀孕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1、项目目标

以重大出生缺陷——神经管缺陷为首要干预目标,对目标人群采取有效干预措施,达到降低神经管缺陷等发生的目的。对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的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2、项目对象和内容

所有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妇女均可免费领取叶酸,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的发生。

项目二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为全面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引导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分娩,保持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使全镇孕产妇均能享有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1.本镇的农村孕产妇;

2.补助标准400元/人。

项目三 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

为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农村妇女死亡率,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实施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检查项目,为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

1.服务对象

本镇户籍35~59岁妇女。

2.检查内容

宫颈癌检查内容:妇科常规检查、阴道/宫颈分泌物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

乳腺癌检查内容:乳腺临床检查。临床检查结果可疑或有其他高危因素,进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提示需要做钼靶的,则进行乳腺钼靶检查。

第4篇:以来重大房地产调控政策清单及其解读

2005年以来重大房地产调控政策清单及其解读

(2008-09-25 22:29:07)

2005年以来重大房地产调控政策清单及其解读 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业内将其称之为“国八条”。其将稳定房价提高到了政治高度,要求建立政府负责制,省政府负总责,并第一次明确提出“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2005年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着重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研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点措施”,即“新八条”。2005年5月11日,继“国八条”、“新八条”之后,国务院转发了由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这是目前中央政府在进行房地产宏观调控过程中由政策层面向操作层面的细化措施。中央这一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措施,被业内形象的称之为“组合拳”。2005年“国八条”、“新八条”一系列宏观调控组合拳“打”得大家都是应接不暇。虽然通过2005年“急风骤雨”式的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虚火”消退了不少,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同比明显回落,但许多地区的房价仍快速上涨。所以,总的说来,2005年的房地产调控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不仅没有解决需求的问题,反倒一定程度上让供给受到了抑制。这与政策无法有效操作,房价调控幅度、户型调控指标、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比例不具体以及房价统计缺乏统一口径都有很大的关系。因此,经过了2005年近一年指向“调控房价”的“房地产新政”之后,国内房价依旧高烧不退,住房问题逐渐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因为,每当新政策出台后,购房者都期望政策出台会拉低房价,所以延缓了购房计划。但当政策效应过后,房价并没有如预期中那样降低,这时就会有更多消费者加入购房大军中,造成因为延缓积压后的“井喷”现象,进一步抬高了房价。

2006年4月28日

房贷基准利率涨至6.39%,固定利率将走俏: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4月2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仍保持不变。个人住房贷款(商贷)利率也包含在本次调整之中。从4月28日起,5年期以上个人自营性住房贷款的基准利率将由6.12%提高到6.39%,个人能享受到的最优惠的下限利率由5.508%提高到5.751%。去年3月,个人从银行获得的最优惠房贷利率上涨了0.2个百分点,使许多人的住房按揭月供上涨数

十、上百元,而这次利率上涨的幅度更大,月供负担又有增加 2006年5月17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措施,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住房开发、销售有关政策,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2006年5月29日——9部委“十五条”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指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落实和完善政策,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加强法治,规范秩序;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各地区、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2005年以来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拆迁问题较多的城市,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2006年5月31日——二手房营业税征收

5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强调,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时,如果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的证明,一律要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方面透露,该《通知》首次对个人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等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也就是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如果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但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的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一律要执行销售非普通住房的政策。届时,税务部门要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2006年7月6日

据中国建设部消息,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通知》要求,加大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具体包括: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收取预定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非法预售或变相预售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开发企业资质。

2006年7月12日——165号文件

盛传已久的“住房结构”调控细则悄然出台。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正式签发,并下发至地方政府。165号文件核心精神有三:

一、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

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这个70%的比例要求适用于“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

三、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年度结构比例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需要调整的情况。2006年7月24日——外资限炒令 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国房地产领域外商投资增长较快,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购买房地产也比较活跃。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市场准入

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三、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

四、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

2006年7月24日——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 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1名,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兼任;兼职副总督察1名,由国土资源部1名副部长兼任;专职副总督察(副部长级)1名。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

2006年7月26日——108号文 2006年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突然现身,明令8月1日起对二手房买卖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

“108号文”规定,二手房交易过户前必须完税。主管税务机关要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与转让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等税收一并办理;税务机关暂无条件设置征收窗口的,应委托契税征收部门一并征收。2006年8月1日——土地出让 国有土地出让目前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土地出让信息披露不充分;二是有的地方在招拍挂特别是挂牌出让中设定条件限制竞买人,操作不规范;三是协议出让公开程度不够。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统一出让程序和标准。旨在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的两条新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将于8月1日起施行。国土资源部某内部人土表示,新规核心为扩大招拍挂范围到六类土地,同时做到充分披露出让信息,给更多市场竞争主体以平等机会。

2006年9月4日——外资购房

近年来部分境外热钱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被视为是境内热点城市房价上涨的一个因素。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近日出台规定强化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

这份《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境外主体办理购房结汇时,应提交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文件等相关材料,结汇资金直接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民币账户,所购房产转让取得的人民币资金须经审核后方可购汇汇出。2006年9月5日——土地调控

新华社5日受权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

《通知》指出,当前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问题,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严把土地“闸门”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2006年11月20日——土地有偿使用费 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同时继续实行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体制,相关收入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为保护耕地,强化土地经济调控手段,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关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

2006年11月30日 ——落实楼市调控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发了《关于各地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下发以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9月下旬,按照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认真进行了自查,建设部等十部门对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等11个省(区、市)进行了集中检查。从自查、集中检查情况看,当前全国房地产市场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并且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

2006年以来国家对土地的调控政策之多为近年少有。不仅是在2006年5月出台的国十五条中对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进行具体标准制定,2006年9月初,国务院更是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针对当前各地区在土地审批、用地集约管理、土地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治理及严格调控。此后,国土资源部又下发了《关于做好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这些都显示了中央对土地管理改革的决心和深意,是对04年国务院28号文(《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05年国八条、144号文(《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和06年国六条的延续。这些政策指向将使得土地增量供应受到更严格的控制,从而抑制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过快增长,并对快速增长的国内固定资产投资起到降温的效果。从近期陆续报道的地方土地违规违法事件以及不断从严的政策措施来看,土地总体规划的调整审批权限以及土地出让金的管理权限可能会上收,建设项目用地地管理将更加严格。

第5篇:政策法规宣传处工作汇报

政策法规宣传处工作汇报

2018年,政策法规宣传处在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机关各处(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密围绕民政中心任务,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按照市法制局制定的《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一)明确审批职责,认真梳理民政行政职权批项目工作

按照市政府法制局的精神,今年2月份至10月,由分管局长牵头,根据民政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民政行政职权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局。1、行政许可项目为3个大项、6个小项

(3)殡葬管理2项:殡葬设施建设审批1项,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业审批1项。

2、行政处罚项目为33项(1)社会团体管理10项;(2)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10项;(3)殡葬管理11项;(4)区划地名管理2项。3、行政强制项目6项

201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布以后,按照市政府法制局《关于清理涉及行政强制规定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后,我局行政强制权为6项:。

(1)取缔非法社会团体行政强制;(2)取缔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强制;

(3)封存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行政强制;

(4)封存、收缴被限期停止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行政强制;

(5)火化区遗体火化行政强制;(6)制止违法办理丧事活动行政强制。

在民政行政职权的行使中,我局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条例执行。但因没有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具体规定作为行政执强制行为法律支撑,在行政执法中均未施行行政强制权。(二)规范行政处罚标准,制定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制定行政职权流程图

按照市政府法制局的要求,针对相关业务处室行使的行政职权,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行政职权流程图。如: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成立流程图、婚姻登记流程图、殡葬执法流程图和市救助管理站工作流程图。并按时上报市法制局备案。

二、收集整理常用民政法律法规汇编成册

为使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熟悉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方针,掌握民政工作基本政策、基本程序和基本做法,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牵头,机关各处(室)配合,政策法规宣传处拟收集编印《民政部门常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编》。从5月份开始,通过大量的收集、整理、归类、校对工作后,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到第二次校对阶段。今年底完成汇编印制工作。

三、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政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一)制定系列行政执法内部制度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保证依法行使职权,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加强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公开、公正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规范民政信访办理工作、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经5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市民政局信访办理规定》、《市民政局新闻发布制度》等6项规章制度,确保了民政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二)制定群众工作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服务群众的各项民政工作,具体指导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做好群众工作,经8月8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市民政局群众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2、按照《市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办法(审议稿)》的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考核成绩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到全年群众工作目标考核及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成绩。9月,草拟了《市民政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市民政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市民政局群众工作目标绩效体系》。目前已征求局领导和机关各处室,拟上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四、加强执法培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并根据《2018年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市民政局培训计划要点》的安排部署,今年6月,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政策法规宣传处牵头,聘请市法制局有关专家对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殡葬管理所、各区(市、县)民政局分管殡葬、民管、地名的领导及相关执法人员等80余人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参训率为100%。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执法业务水平。五、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办讲座、落实处。(二)进社区,宣法制。

1、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争做学法守法市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法制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安排、宣传内容、工作要求,确实做到了“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

2、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我局再次制定下发了《专项法制宣传方案》,并于9月20日上午,由社会救助、社会事务、救灾救济、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等处(室)和市老龄办、市救助管理站、市儿童福利院、市低保中心、市殡葬管理所等局属单位20余人组成的宣传小组,在家乐福超市前开展了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以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讲解民政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余人次。通过法律进单位、进社区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人民群众和政府部门的联系,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同时,切实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的熟练掌握和运用程度。

(三)办考试、促和谐。

按照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要求,我局于9月22日上午,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共99人进行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参考率为100%。经过改卷评分,合格率100%。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行安排考试。目前,各单位已将考试情况上报,参考率100%,合格率100%,较好的完成了本次考试工作。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七、严格落实责任,继续狠抓信访维稳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全力以赴扎实做好民政信访维稳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处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在机关各处(室)的密切配合下,凡是国家、省、市重大节日、会议及各项政治活动期间,坚持做好民政服务对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着重对信访维稳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认真进行梳理,狠抓工作责任的落实。

1、2月份,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局属单位分管维稳工作领导召开会议,专门部署维稳工作。

2、下发了2期《2018年市民政信访情况通报》,向全市民政系统通报民政信访情况。八、其他工作

1、积极参加“三创一办”工作。按时完成局“三创一办”办公室安排的涉及民政创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及时报相关牵头政府部门。积极参加局机关卫生大扫除活动。

2、协助局办公室草拟并下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确保全局系统“综治宣传月”活动按时、有效的开展。

3、撰写了民政简报。

4、积极参加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冬季铲冰除雪活动;庆“七一”活动;参加局党办组织的绿丝带活动;参加市奥体中心第九届全国民运会彩排活动。

5、7月初,参加人事处组织的对局属单位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

6、10月中旬,参加局民管处组织的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及加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检查工作。九、2018年工作打算

1、继续按照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2、按照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强普法、抓治理、解矛盾、促和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四帮四促”“走基层”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做好依法治市工作。组织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4、做好信访维稳工作。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6、不断深化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对全区申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实行家庭收入诚信申报承诺委托制及农村低保“民主评困团”制。救助工作中,区、乡、村三级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定期对新增、调整、注销对象进行集体审核。

8、加大低保工作人员培训力度。5月11日,我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我局副科以上领导分组联系乡镇、街道,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帮助解决乡镇、街道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

二、救灾救济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工作体制,将区级救灾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2、不断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指导乡镇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结合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4、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充实捐赠工作领导小组。

7、根据救灾工作实际,明确了10个应急避灾场所。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双拥工作。

1、紧紧围绕以“构建和谐双拥理念,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开展工作。2018年5月召开民政及双拥表彰工作,表彰先进个人35人,先进单位18家;结合区“三创一办”工作开展在新天通讯开辟“双拥专栏”,发表文章、图片10张,营造和谐、浓厚的双拥氛围。

2、加强与驻区部队联系,进一步加强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清明节期间,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及各成员单位到区红军烈士陵园进行纪念革命先烈活动,此次祭扫活动共有300余人参加。广泛开展“八一”纪念活动和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在“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之际,共拨付30余万元开展对全区“三属”及立功功臣代表、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重点优抚对象的慰问;召开军地联谊、建军座谈会及军事日等活动,“八一”建军节开展建军84周年庆“八一”军地联谊活动联欢晚会。

3、继续协调区人事劳动等部门做好部队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和随军随调、办理劳动医疗保险等有关的衔接协调工作、解决部队子女入学入托问题,维护随军家属合法权益。

4、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积极预防和协调军民纠纷,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体的合法权益,协调开展拥政爱民工作,联系驻区部队到下坝乡谷坝村进行送水抗灾,有效减轻群众抗旱压力。

5、认真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慰问工作。我区四大班子领导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及“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及部份重点优抚对象,向驻区部队送去节日祝福及慰问金6万元;

6、继续做好“共建精神文明、优化社区环境”等常规工作,在旅游区、大型停车场、窗口服务部门等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优先、军人免费等标识。

7、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文件精神,于3月初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现已完成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及未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4处上报。(二)、优抚安置工作。

2、做好我区革命伤残军人换证、补证、登记、调级、评残、烈士褒扬等相关工作,已完成伤残军人换证登记1人,上报伤残调级1人。4、大力加强和推进和谐军休创建活动,做好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房改政策落实,5月底完成军休干部住房摸底调查并上报相关资料,10月组织军队离退休干部到革命老区重走革命路,落实“两项待遇”,把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老干部的关心厚爱落到实处。

5、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试行)》,全区737人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医疗保障。探索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发挥区级医疗机构服务优抚对象的功能;对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医疗救助36人次,共计28302.64元,有效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8、开展60周岁以上农村退役军人调查,完成资料整理185人。四、民间组织管理。

2、社会办养老机构完成新增床位20张。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

1、第八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完成了我区73个村、19个社区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区只有新堡乡的陇脚村经过区、乡多次做工作,但由于村民厌选和罢选不参加投票,致使该村搭建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不成功。4、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市、区党委的要求,完成了对创新、振新2个社区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的选址、房屋租赁、装修工程的招标、装修及办公设施的购买配置等工作。六、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1、认真贯彻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区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意见》的相关工作。召开全区老龄工作会议,认真贯彻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并作好今年老龄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老龄委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区“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

2、积极宣传老年法规,做好老年证办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加强老年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让更多老年人知法、懂法、用法;进一步推动《省优待老年人试行办法》在本区的贯彻落实;做好办理《老年优待证》的具体工作,全年共办理《老年优待证》923个。

3、努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老有所养”

三是认真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印发了《区民政局、区老龄办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安排意见》。在6月份召开了居家养老工作调研暨培训会,对居家养老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投入资金20万元于居家养老工作,兑现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57人护理补贴。

4、加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力度。我们将老年协会规范建设文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指导各乡镇、街道完善村级老年协会组织机构、章程,各村、社区成立了老年协会。

5、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老有所乐、老有所健”。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各类老人慰问活动。节前我办和区四大班子分别到各乡镇(街道)分别慰问了高龄特困老人、老复退军人、老党员、五保户、残疾老人、敬老院老人等40户送去慰问金8000元、大米80袋、食用油40桶;我办对7名高龄特困老人、2名百岁老人进行了慰问,投入资金2000余元。

6、开展老龄工作和老龄问题的理论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积极开展老龄工作和老龄问题的调研;我们对在农村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开展了问卷调查和座谈走访。年底前将形成《区农村居家养老工作调研报告》。

7、制定《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认真做好编制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征求了老龄委成员单位及乡镇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今后五年的老龄工作作出了展望。

8、进一步加大老年人维权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工作;每个季度与相关部门沟通一次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做好老年信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9、认真抓好“敬老月”各项活动。我办制定了《区2018年“敬老月”活动方案》,并开展了一系列敬老助老爱老活动:

1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办理收养登记5例。17、2018年9月3日,支出6400元对1例流浪精神病人实施了救治,同时,按照区创建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七、区划地名工作

1、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8月起开展了我区地名普查工作,对水田、新堡、下坝、百宜、偏坡五乡镇的地名进行全面调查,收集、校正、更新和补充地名资料。2、按要求及时报送行政区划调整相关资料。

今年5月份根据筑区划办通字[2018]1号文《关于报送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的通知》精神,按要求及时报送了区人大、政协关于同意原区金华镇、朱昌镇、金阳街道办事处调整到金阳新区决定的相关资料,9月份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再次补充完善调整我市部分行政区划报民政部相关申报材料的工作联系函》精神,按要求继续完善了区关于同意原区金华镇、朱昌镇、金阳街道办事处调整到金阳新区的意见材料。

3、做好全区地名标牌维护和管理,保障街路牌清洁、整齐、醒目、完好。今年3-9月份对全区183块街路牌不定期地进行排查,对已设路牌的密度及有名无牌的街、路、巷进行了全面清理,保障全区路牌“应设尽设”,不缺不漏。8月份按市局要求对全区已设置的路牌进行更新,10月底已全部更新完成。

4、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积极开展创平安边界活动,及时解决边界纠纷。根据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宣传创建平安边界活动的通知》,拟定我区创建平安边界实施方案,成立协调领导小组,与接边的龙里县、花溪区联合开展了创平安边界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期间共制作横幅标语3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前来咨询的群众1000余人次。

为预防和妥善处理边界纠纷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边界地区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2018年4月份对全区的边界地段进行一次认真地摸底排查,未发现边界纠纷及矛盾隐患。与此同时,我区建立了边界纠纷的长效机制,要求与其它区(市、县)有边界的乡(镇)各负其责,若有边界矛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八、计划财务工作

九、“数字民政”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政务信息,公布民政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

2、积极开展民政宣传活动,每月发布民政信息四期以上,并及时向区委信息科、区政府值班室及市民政局信息中心上报,目前已上报信息四十期。

3、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明确了具体的管理员和工作人员,有专门的信息化办公设备。制定并不断完善各类制度和措施。全年共收市民政局转办信访件4件,由责任科室在时限内认真给予答复,并向市民政局反馈。

十、明年工作打算 1、按照《市城乡低保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市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不断深化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2、按照《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制定实施细则,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救助金使用率,不断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制度。3、认真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4、进一步营造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

6、是加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创建指导工作,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抓好农村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

7、完成核定组织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各个机构职责、制度建设及服务窗口的设置等;

8、对城乡低保户、三无人员、五保户实施殡葬救助。

9、认真做好水田联建公墓的扩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设施,如果条件允许,在水田公墓建一骨灰堂,满足我区殡葬需求。

10、继续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善“数字地名”信息,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11、巩固边界联检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一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救灾处的指导下,全处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创一办”、“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等目标任务,努力健全全市救灾体系,深化城市减灾社区建设,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全处工作紧张有序开展。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全力做好应对凝冻自然灾害的工作 二、牢记职责,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和总体要求,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结合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职责要求,为做好今年汛期的防汛救灾准备工作,预防和减轻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汛期救灾救济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把汛期的备灾救灾作为近期民政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建立从上到下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做好防汛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信息管理,确保灾情报告发布到位。要求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要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及时通报情况,认真开展核实评估,保证灾害信息快报及时、核报准确。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建立救灾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救灾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在重大灾害发生前后,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严格执行预案各项规定。及时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受灾群众,帮助和指导当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调运救灾应急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在安置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灾情基本稳定后,要积极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抓紧开展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建立救灾储备库,确保救灾应急物资准备到位;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并储备必要的救灾应急物资,联系供货商储备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加强与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紧急调度救灾物资的各项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物资能在第一时间启运,第一时间到达灾区,提前将所需生活物资准备到位,切实保障紧急避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切实做好全市春荒救助工作,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进一步完善备灾、减灾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

五、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为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安排布置抗旱救灾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关于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抗旱意识,重视灾区群众生活安排。二是组织市农委、气象局和水利局召开旱灾灾情会商会议,研判旱情发展趋势,研究旱灾救助工作。三是派出工作组到受灾较为严重的开阳县、清镇市、县、修文县查灾核灾,指导抗旱救灾。四是下发了《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抗旱救灾安排部署上来,积极做好相关救助工作。五是切实加强与农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当前旱情及下一步发展趋势,及时掌握因旱造成群众缺水、缺粮等生活困难情况;六是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措施、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乡、镇、村指导和协助做好相关救助工作,采取调水、送水、买水、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确保解决重点优抚对象、敬老院和“五保户”以及饮水特别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七是严格值班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群策群力,确保抗旱救灾工作取得实效。八是市各级民政部门已投入929万元救灾资金,投入救灾物资折款87.5万元,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饮水和口粮困难问题,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渡过难关。六、全力做好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调查工作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核查和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及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布署,会上认真学习领会了相关文件精神,对核查统计涉及的有关表格进行了培训讲解;二是各区、县(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周密的调查工作方案,对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农作物受灾和绝收情况、家庭现有粮食、家庭收入、缺粮时段及数量、自救能力等情况作了深入调查了解,并组织村级进行了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按户填写了《省2018年旱灾受灾情况和冬春需口粮救助情况入户调查表》并建立健全台帐,做到了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三是市相关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了会商审核和评估。严格政策界限。在调查工作中,特别注意甄别受灾群众的自救能力,把握了缺粮时段,将外出务工半年以上和在冬春救助时段在外务工作员、非受灾人员、有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排斥在统计范围外。各相关部门对上报调查汇总的数据进行了逐项审核并逐级会商分析。严肃工作纪律。在调查工作中,坚持实地进村入户调查,坚决杜绝了自上而下分配指标,要求民主评议负责人、入户调查人员和审核人均在登记表上签字,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返工。

(七)积极参与帮扶工作。今年我局计生三结合帮扶点是修文县乡村,为该村落实帮扶资金3万元,帮扶60户计生户发展生产,局帮扶联系点开阳县城关镇、乡共落实帮扶资30万元,抽水机5台。六、明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全面落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市、县、乡、村四级预案;适时开展救助应急演练;加强涉灾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抗灾救灾协调机制建设,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工作制度。

(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情的核查、统计、上报工作,全面推进全市自然灾害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用。

(三)严格按照《国家综合减灾十二五规划》和《省综合减灾规划》的要求,健全减灾工作机构,完善减灾工作体系,积极推动“社区减灾平安行”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推荐全国第四批“减灾示范社区”的申报工作;建立或明确城乡避灾场所;广泛开展识灾、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组织好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增强全民防灾避险能力。

(四)认真落实全市冬春灾民生活救助政策,督促各区、县(市)加大配套资金的投入,对救灾、捐赠款物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非正常情况。加强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搞好规划,科学选址,提高了防灾避险能力。

(五)加大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进一步完善仓储管理制度,协助推进市级救灾仓库的建设,指导各区、县(市)救灾仓库的建设,确保救灾物资24小时运抵灾区。建立以粮食、商务、药监、质监等部门的会商制度,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救助物资及时到位,满足救灾要求,使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和灾民及时得到救助。

(六)全面落实《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应急预案》,结合灾情适时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加强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和监督、规范捐助行为,严格捐助活动社会公告制度。

(七)积极探索人为灾害、城市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八)建立与筑部队参加抗灾救灾协调机制;(九)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6篇:政策法规宣传处工作汇报

政策法规宣传处工作汇报

2019年,政策法规宣传处在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机关各处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密围绕民政中心任务,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按照市法制局制定的《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明确审批职责,认真梳理民政行政职权批项目工作

按照市政府法制局的精神,今年2月份至10月,由分管局长牵头,根据民政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民政行政职权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局。

1、行政许可项目为3个大项、6个小项

殡葬管理2项:殡葬设施建设审批1项,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业审批1项。

2、行政处罚项目为33项

社会团体管理10项;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10项;

殡葬管理11项;

区划地名管理2项。

3、行政强制项目6项

2019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布以后,按照市政府法制局《关于清理涉及行政强制规定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后,我局行政强制权为6项:。

取缔非法社会团体行政强制;

取缔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强制;

封存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行政强制;

封存、收缴被限期停止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行政强制;

火化区遗体火化行政强制;

制止违法办理丧事活动行政强制。

在民政行政职权的行使中,我局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条例执行。但因没有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具体规定作为行政执强制行为法律支撑,在行政执法中均未施行行政强制权。

规范行政处罚标准,制定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制定行政职权流程图

按照市政府法制局的要求,针对相关业务处室行使的行政职权,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行政职权流程图。如: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成立流程图、婚姻登记流程图、殡葬执法流程图和市救助管理站工作流程图。并按时上报市法制局备

案。

二、收集整理常用民政法律法规汇编成册

为使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熟悉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方针,掌握民政工作基本政策、基本程序和基本做法,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牵头,机关各处配合,政策法规宣传处拟收集编印《民政部门常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编》。从5月份开始,通过大量的收集、整理、归类、校对工作后,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到第二次校对阶段。今年底完成汇编印制工作。

三、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政法规制度建设工作

制定系列行政执法内部制度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保证依法行使职权,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加强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公开、公正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规范民政信访办理工作、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经5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市民政局信访办理规定》、《市民政局新闻发布制度》等6项规章制度,确保了民政执法工

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制定群众工作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服务群众的各项民政工作,具体指导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做好群众工作,经8月8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市民政局群众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2、按照《市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考核成绩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到全年群众工作目标考核及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成绩。9月,草拟了《市民政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市民政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市民政局群众工作目标绩效体系》。目前已征求局领导和机关各处室,拟上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四、加强执法培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并根据《2019年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市民政局培训计划要点》的安排部署,今年6月,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政策法规宣传处牵头,聘请市法制局有关专家对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殡葬管理所、各区民政局分管殡葬、民管、地名的领导及相关执法人员等80余人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参训率为100%。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执法业务水平。

五、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办讲座、落实处。

进社区,宣法制。

1、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争做学法守法市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法制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安排、宣传内容、工作要求,确实做到了“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

2、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我局再次制定下发了《专项法制宣传方案》,并于9月20日上午,由社会救助、社会事务、救灾救济、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等处和市老龄办、市救助管理站、市儿童福利院、市低保中心、市殡葬管理所等局属单位20余人组成的宣传小组,在家乐福超市前开展了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以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讲解民政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余人次。

通过法律进单位、进社区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人民群众和政府部门的联系,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民政法律

法规知识的了解。同时,切实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的熟练掌握和运用程度。

办考试、促和谐。

按照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要求,我局于9月22日上午,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共99人进行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参考率为100%。经过改卷评分,合格率100%。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行安排考试。目前,各单位已将考试情况上报,参考率100%,合格率100%,较好的完成了本次考试工作。

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七、严格落实责任,继续狠抓信访维稳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全力以赴扎实做好民政信访维稳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处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在机关各处的密切配合下,凡是国家、省、市重大节日、会议及各项政治活动期间,坚持做好民政服务对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着重对信访维稳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认真进行梳理,狠抓工作责任的落实。

1、2月份,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局属单位分管维稳工

作领导召开会议,专门部署维稳工作。

2、下发了2期《2019年市民政信访情况通报》,向全市民政系统通报民政信访情况。

八、其他工作

1、积极参加“三创一办”工作。按时完成局“三创一办”办公室安排的涉及民政创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及时报相关牵头政府部门。积极参加局机关卫生大扫除活动。

2、协助局办公室草拟并下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确保全局系统“综治宣传月”活动按时、有效的开展。

3、撰写了民政简报。

4、积极参加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冬季铲冰除雪活动;庆“七一”活动;参加局党办组织的绿丝带活动;参加市奥体中心第九届全国民运会彩排活动。

5、7月初,参加人事处组织的对局属单位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

6、10月中旬,参加局民管处组织的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及加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检查工作。

九、2019年工作打算

1、继续按照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2、按照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强普法、抓治理、解矛盾、促和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四帮四促”“走基层”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做好依法治市工作。组织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4、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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