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精选8篇)_民爆公司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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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民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创新
浅谈民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创新前言
由于其生产和产品的特殊性,民爆行业属于易燃易爆的高度危险行业,其产品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较大。直接决定了民爆企业在其生产、销售、贮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为此,民爆企业在实践中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转变工作思路,搞好管理观念与方式的创新,逐步形成以风险预控为核心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管理观念创新
2.1 从安全部门管安全到“业务保安、属地管理”
业务保安既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执行谁负责。各级负责人对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全面负责,做到一级对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都要对分管领域和职能范围内的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负责;每名员工都要对自己工作、任务、活动过程中的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负责。属地管理是指每名员工都是属地主管,要对属地内的健康、安全与环境负责,包括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工作人员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通过业务保安、属地管理的落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模式,使每位员工建立“我要管安全”的先进意识。
2.2 从静态管理转变为PDCA动态闭环管理
安全工作的动态管理就是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进行安全检查、危害因素辨识、制定预防措施、管理目标或管理方案,使安全生产在每日、每时、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角落都得到保证。对现场巡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并上报,使安全信息逐级传递,上下预防,层层查隐患,找对策,堵漏洞,将危险源作为重点控制,发现问题隐患按照PDCA动态闭环的管理模式及时整改验证,从而使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在生产过程中,了解生产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因素,如:天气变化、设备状态等可能对生产造成的影响,及时了解这些因素造成影响的形式,及时改变管理重点、管理思路,以解决动态出现的事故隐患。安全工作的动态管理就是要随着生产的动态变化而采取动态的安全管理措施,达到本质安全的目标。
2.3 从重视生产安全到健康、安全与环境全面管理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和劳工标准等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民爆企业建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势在必行,企业单纯的安全管理是不全面的,抛弃职业健康与环境的管理是不完善的管理,只有员工没有职业危害,工作生活环境不受到破坏,做到以人为本与环境和谐,把安全向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安全全方位的转变,将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统一纳入日常安全管理,保证员工不发生职业危害,保证环境不受到污染与破坏,形成真正意义的安全。从而实现民爆行业生产经营领域的本质安全。
2.4 从领导管安全到践行有感领导
各级领导通过以身作则的个人安全行为,使员工真正感知领导的重要性,感受到领导做好安全工作的示范性,从而感悟到自己做好安全工作的必要性。践行有感领导必须要求领导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要求领导从自身做起,必须要求领导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领导力。践行有感领导还要求各级领导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宣贯安全理念;带头学习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带头讲授安全课;带头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带头开展安全经验分享活动。领导通过省体力行的安全行为不断感染员工,员工逐渐提升安全素养,逐渐形成独特的企业安全文化。安全管理方式创新
3.1 以预控为核心,引入“一规一表一卡”
“一规一表一卡”是指: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检查表和作业指导卡。要求员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允许“跳跃式”操作或违章操作;要求员工按照作业指导卡进行危害因素辨识与提前预防;要求员工按照检查表的标准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整改。“一规一表一卡”以预控未核心,超前预防,杜绝违章违规和作业无序,使基层班组日常作业规范化和制度化。
3.2 规范生产现场,推行安全目视化管理
通过制定安全目视化管理制度,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目视化的设计,从人员、工器具、工艺、设备、现场等方面进行规范。人员目视化方面,主要是对安全帽、着装、胸卡进行规范;工器具目视化方面,对使用的工器具张贴标识,以区分工器具的安全状态;工艺目视化方面,主要采用颜色、标牌、箭头标明管线内的介质名称、工艺流向,对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等指示仪表采用颜色标识出限值范围;设备目视化管理方面,主要采用铭牌的方式对设备的名称、编号、状态等进行标识;现场目视化方面,主要是通过标线、安全色、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提示牌等方式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安全目视化工具的应用使人员着装统一、设备清洁、工器具管理井然有序、工艺流程清晰可辨、作业现场规范有序、生产生活环境舒适,使安全管理便捷化、清晰化。
3.3 丰富培训方式,重视员工安全意识提升
员工安全意识的提升必须得到最高管理者的重视,最高管理者的重视不仅仅是口头上对人、财、物的支持,更多的要体现在定期组织安全例会和季度会议;组织开展健康、安全与环境等综合或专项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等。岗位员工能从危害因素辨识和环境因素辨识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通过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培训;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全员参与“安康杯”竞赛、“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以及“安全活动月”等活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安全生产建言献策等,不断提高员工自身的安全意识。
3.4 全面识别危害因素,扩大非常规作业许可的范围
在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的基础上,增加临时用电作业许可、挖掘作业许可和高处作业许可,完善作业许可证的内容,对非常规作业的申请、批准、实施、监督、关闭等全过程严格管控。非常规作业许可证中对作业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执行,确保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通过扩大非常规作业许可的范围有效地、最大范围地控制生产活动中非常规作业产生的风险。
3.5 扩大管理范围,将相关方纳入日常安全管理
对承包方与供应方进行资质审查、业绩考核、档案记录等,将其纳入常态化安全管理中。针对供应方,把好其产品的质量关,把化工原料、设备配件、民用爆破器材等原材料进行检查、检验,确认合格后入库待用,保证“料”在储存与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针对承包方,在施工前由安监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培训、与其签订《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协议》、对每一位施工人员以《安全告知书》的形式进行安全告知、要求缴纳安全保证金(施工期间若无违反本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结束后全部返还)。施工过程中,由主管部门和属地单位共同对其工程质量、遵守本企业规章制度情况及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非常规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企业的人员、设备、环境安全的同时,也保障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自身的健康安全。结束语
以上管理创新实现了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管理的重大转变,是传统管理经验与现代系统管理模式的有机结合。企业通过建立起系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实现了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提升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我改进能力。使安全管理成为先进的、现代的、科学的、系统化、程序化,具有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科学管理体系,使安全管理产生一个质的飞越,使控制和杜绝事故成为现实。
第2篇:民爆安全管理歌谣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提示语(歌谣形式)
2011-09-26 责任编辑:朱亮亮
一、民爆“四员”安全自律五字歌
1、爆破员五字歌
我是爆破员,安全记心间;操作按规程,认真是关键。提前布警戒,现场要管严;装填要小心,炮数细心点。使用电雷管,谨防杂散电;煤矿井下炮,一定要“三检”。炮前查环境,防护要从严;发现有哑炮,谨慎去排险。爆破记录簿,实事求是填;严禁私存放,防止流民间。
(注:煤矿井下放炮,一定要遵循一炮三检制,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要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1%必须停止作业。)
2、安全员五字歌
我是安全员,责任记心间;教育要耐心,安全紧绷弦。进入爆破场,我握监督权;作业一条龙,环环要管严。陪同领炸药,手续要齐全;装填当助手,划严警戒线。进出作业场,人物要清点;监督爆破员,规程不能变。
3、保管员五字歌
我是保管员,责任重如山;工作严要求,“十防”要完善。爆品不混放,分库来保管;摆放按规程,不高也不宽。通风又散热,严把储量关;发货凭证卡,台帐记完善。杂草常清除,消防水常满;犬防要落实,监控不能关。避雷针完好,雨季防雷患;昼夜要巡逻,时时保平安。
(注:
1、民爆仓库十防,即: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
2、民爆仓库避雷针每年必须由气象部门检测。)
4、押运员五字歌
我是押运员,运输我监管;运输许可证,随车带齐全。运输用专车,标志要明显;时间和路线,切勿去改变。车距和车速,严格把好关;中途慎停留,谨防出事端。人员接近车,严禁带火源;交接要清楚,双方把字签。
二、民爆仓库安全防范提示语
1、双人昼夜值好班,擅自脱岗丢饭碗。
2、安全时时不能忘,节假领导须在岗。
3、人防犬防加技防,安全措施无空档。
4、不管高低与贵贱,进库必须凭证件。
5、避雷设施常检验,雨季切记防雷电。
6、通风降温要牢记,危品受热会自爆。
7、库房常备防身器,严防坏人来袭扰。
8、库区常放灭鼠药,雷管最怕蛇鼠咬。
9、库外沟渠要修好,山洪下来不得了。
10、库区夜间要巡逻,贪睡可能酿大祸。
11、搬运工人要培训,装卸危品要谨慎; 拖抛滚砸惹事端,小心轻放保平安。
12、村库联防要抓牢,警报一响有人到; 发现问题及时报,通讯设施要完好。
三、车辆运输民爆物品安全提示语
1、危品运输要牢靠,切记车厢要锁好; 禁用敞车装危品,既防丢失又防盗。
2、运输爆炸物,严格控车速; 不超四十码,车距要关注。
3、人货不混运,闹市不能停; 暂停要守护,指定路线行。
四、人工背运民爆物品安全提示语 双人领取不能忘,雷管炸药分开扛; 当班领取当班量,背运途中莫停放。
五、爆破作业现场安全防范提示语
1、炸药雷管分开放,下班退库不能忘。
2、电管用前验通断,还须仔细查外观; 不同厂批忌联网,手机对讲必须关; 切记避开高压线,化纤衣服不能穿; 非煤矿洞避免用,非电雷管更安全。
(注:由于非煤矿洞和隧道里面电器电压高,杂散电流一般大于30毫安,使用电雷管极不安全。)
3、遇到盲炮莫惊慌,继续警戒保现场; 观察等待一刻钟,关机短路不能忘; 只能一人去排险,两种排法记心间。(注:按规程一般浅孔盲炮用水湿法和殉爆法两种方法排除。)
六、民爆单位领导安全提示语 民爆安全事为大,单位法人亲自抓; 安全责任定到位,关键环节有人把; 装备人员全配齐,教育培训不能差; 节假领导要带班,四员探亲要检查; 炮损处理要到位,企地和谐效益大。
审批:闫正斌核稿:亓希国 编校:张国亮
第3篇:某民爆企业安全制度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六严禁
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
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
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 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监察检查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单位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附表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三、公司安全生产部对查出的问题要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形式以三联单的形式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人员、各施工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核,最后报财务部执行。
四、公司安全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互检,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目的在于互相监督,互相借鉴,取长补短,防患于未然,届时由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五、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排除,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到位的,按重大事故隐患处理。
六、安全生产部随时对各施工单位安全员的工作情况及安全档案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现场管理。
七、安全生产部每月要将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上报分管领导,并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实现安全监察工作例会制度规范化、程序化。
八、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质量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发现类似现象要严肃处理。
九、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本制度制定出本标段内部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并上报公司,按要求严格实施,同时将执行情况列入公司日常安全检查范畴之内。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加强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晋济高速公路安全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晋济高速公路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站在对党和国家负责的高度,站在对全线筑路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把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全面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切 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切不可有任何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公司部署,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预案范围和事权划分
㈠本预案用于在晋济高速公路施工范围之内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巨大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包括: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2、交通车辆、机械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4、消防、防汛安全事故;
5、重大危险源(锅炉、压力容器、油库、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其他安全事故。
㈡事权划分
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即如实报告业主代表处和公司安全生产部,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挥和组织实施,同时公司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具体方案
㈠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公司成立了安全事故救援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协助各施工单位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办公室同时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实施本预案,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
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业主代表处、项目经理、监理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一名领导具体分工负责,同时成立应急抢险队(不少于20人、车辆、挖掘机、装载机、洒水车、发电机各二台件)(名单附后)。
2、各代表处、监理部主要职责
⑴指导协调有关施工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⑵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
⑶根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指挥人员和物资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⑷指导有关施工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⑸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和事故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3、各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⑴及时上报受灾情况,同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⑵根据灾害情况,了解周边人员、物资及时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
⑶协助公司各代表处搞好善后各项工作。
⑷协助公司、代表处准确统计人员伤亡和情况。
㈡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公司值班电话:(白天)(夜间)
㈢安全、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给项目代表处和有关部门,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应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作出标记和详细记录。
㈣应急抢险措施
1、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代表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同时上报各级安全生产部门。
2、现场指挥由公司领导组有关领导负责,协调安排有关部门,具体实施事故的专业抢险、通讯联络、医疗救护、维护交通秩序等后勤保障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各有关部门及施工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组和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险和处理工作。
四、其它事项
本预案适应于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的应急救援,具体各类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办法由各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制定,并报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 5 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进行模拟演练。各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对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
在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追究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与奖励。
万一发生事故,公司救援领导组有事统一调动各单位抢险队、抢险车辆、物资全力以赴进行抢险救援。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保障筑路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部主任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火灾、特大火灾事故;
㈡交通事故、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㈢施工质量安全事故;
㈣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㈤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㈦其他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本施工区域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本施工地段范围内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人要迅速妥善处理。
四、各标段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标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及业主代表处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施工地段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业主代表处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施工地段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六、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项目代表处签署后,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七、业主代表处、各标段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对不具有安全生产施工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强行组织施工,造成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对本制度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代表处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工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报公司领导,组织查处。
十、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业主代表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援救,有关单位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十一、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调查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为因组织配合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法律按责任权限追究其责任。
十二、各施工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报告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接到报告或举报后,安全生产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晋济高速的所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二、本办法所指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是指各施工、监理单位在否决期内,取消其参加劳动竞赛评选资格,以及年度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总工、优秀总监、优秀总监代表的评选资格。
三、本办法确定的否决期为施工每阶段检查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其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㈠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的。
㈡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消极对待、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严重扩大或导致上访,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严重破坏工程施工质量的。
㈢使用报废或存在隐患的机械、车辆、施工设备,未提供安全防护用品,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㈣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各项安全制度、办法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
㈤对本施工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五、考核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按签订的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同时结合日常每次检查的实际情况,拿出被一票否决的施工、监理单位名单。
六、公司安全生产部研究决定下达一票否决书。
七、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制度
为切实搞好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本着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时间要求
公司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培训,各标段必须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培训。
二、培训方式
㈠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培训内容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㈡培训期间的师资采取内派与外聘相结合的途径解决。培训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功底和授课经验,必须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与业务技能知识。
三、培训经费
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经费,要单项提取专款专用,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费用需要。
四、培训工作任务
㈠负责一般工种及新职工的上岗培训、转岗培训、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的培训等;
㈡负责办好安全教育展览馆,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
㈢讲授安全技术知识,演示安全设施的实际操作;
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㈤负责停工整改期间的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证件到期换发;
㈥负责各种培训记录、台帐的管理和培训建档工作。
五、其它要求
㈠各单位首先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纳入安全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等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季度培训计划,每季初报到公司安全生产部。
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各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进行业务领导,并对所属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㈢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要求实施教学,要针对培训对象,编制有明确目的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培训结束后,要统一安排考试考核,考核情况要存档备查。
六、考评与奖罚 公司安全生产部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培训进行检查,并纳入劳动竞赛方案进行考核奖罚。
第4篇:某民爆企业安全制度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六严禁
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
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
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 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监察检查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单位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附表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三、公司安全生产部对查出的问题要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形式以三联单的形式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人员、各施工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核,最后报财务部执行。
四、公司安全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互检,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目的在于互相监督,互相借鉴,取长补短,防患于未然,届时由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五、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排除,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到位的,按重大事故隐患处理。
六、安全生产部随时对各施工单位安全员的工作情况及安全档案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现场管理。
七、安全生产部每月要将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上报分管领导,并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实现安全监察工作例会制度规范化、程序化。
八、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质量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发现类似现象要严肃处理。
九、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本制度制定出本标段内部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并上报公司,按要求严格实施,同时将执行情况列入公司日常安全检查范畴之内。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加强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晋济高速公路安全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晋济高速公路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站在对党和国家负责的高度,站在对全线筑路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把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全面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切 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切不可有任何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公司部署,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预案范围和事权划分
㈠本预案用于在晋济高速公路施工范围之内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巨大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包括:
1、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2、交通车辆、机械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4、消防、防汛安全事故;
5、重大危险源(锅炉、压力容器、油库、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其他安全事故。
㈡事权划分
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即如实报告业主代表处和公司安全生产部,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挥和组织实施,同时公司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具体方案
㈠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
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公司成立了安全事故救援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协助各施工单位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办公室同时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实施本预案,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
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业主代表处、项目经理、监理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一名领导具体分工负责,同时成立应急抢险队(不少于20人、车辆、挖掘机、装载机、洒水车、发电机各二台件)(名单附后)。
2、各代表处、监理部主要职责
⑴指导协调有关施工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⑵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
⑶根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指挥人员和物资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⑷指导有关施工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⑸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和事故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3、各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⑴及时上报受灾情况,同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⑵根据灾害情况,了解周边人员、物资及时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
⑶协助公司各代表处搞好善后各项工作。
⑷协助公司、代表处准确统计人员伤亡和情况。
㈡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公司值班电话:(白天)(夜间)
㈢安全、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给项目代表处和有关部门,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应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作出标记和详细记录。
㈣应急抢险措施
1、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代表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同时上报各级安全生产部门。
2、现场指挥由公司领导组有关领导负责,协调安排有关部门,具体实施事故的专业抢险、通讯联络、医疗救护、维护交通秩序等后勤保障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各有关部门及施工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组和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险和处理工作。
四、其它事项
本预案适应于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的应急救援,具体各类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办法由各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制定,并报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 5 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进行模拟演练。各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对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
在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追究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与奖励。
万一发生事故,公司救援领导组有事统一调动各单位抢险队、抢险车辆、物资全力以赴进行抢险救援。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保障筑路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部主任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火灾、特大火灾事故;
㈡交通事故、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㈢施工质量安全事故;
㈣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㈤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㈦其他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本施工区域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本施工地段范围内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人要迅速妥善处理。
四、各标段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标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及业主代表处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施工地段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业主代表处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施工地段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六、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标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项目代表处签署后,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七、业主代表处、各标段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对不具有安全生产施工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强行组织施工,造成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对本制度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代表处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工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报公司领导,组织查处。
十、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业主代表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援救,有关单位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十一、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调查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为因组织配合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法律按责任权限追究其责任。
十二、各施工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报告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接到报告或举报后,安全生产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晋济高速的所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二、本办法所指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是指各施工、监理单位在否决期内,取消其参加劳动竞赛评选资格,以及年度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总工、优秀总监、优秀总监代表的评选资格。
三、本办法确定的否决期为施工每阶段检查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其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㈠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的。
㈡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消极对待、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严重扩大或导致上访,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严重破坏工程施工质量的。
㈢使用报废或存在隐患的机械、车辆、施工设备,未提供安全防护用品,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㈣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各项安全制度、办法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
㈤对本施工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五、考核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按签订的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同时结合日常每次检查的实际情况,拿出被一票否决的施工、监理单位名单。
六、公司安全生产部研究决定下达一票否决书。
七、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制度
为切实搞好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本着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时间要求
公司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培训,各标段必须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培训。
二、培训方式
㈠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培训内容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㈡培训期间的师资采取内派与外聘相结合的途径解决。培训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功底和授课经验,必须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与业务技能知识。
三、培训经费
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经费,要单项提取专款专用,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费用需要。
四、培训工作任务
㈠负责一般工种及新职工的上岗培训、转岗培训、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的培训等;
㈡负责办好安全教育展览馆,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
㈢讲授安全技术知识,演示安全设施的实际操作;
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㈤负责停工整改期间的全员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证件到期换发;
㈥负责各种培训记录、台帐的管理和培训建档工作。
五、其它要求
㈠各单位首先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纳入安全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等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季度培训计划,每季初报到公司安全生产部。
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各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进行业务领导,并对所属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㈢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要求实施教学,要针对培训对象,编制有明确目的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培训结束后,要统一安排考试考核,考核情况要存档备查。
六、考评与奖罚 公司安全生产部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培训进行检查,并纳入劳动竞赛方案进行考核奖罚。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出、入库管理,保证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
三、职责
1、安全主管副经理指导出入库的管理。
2、库管员全面负责出入库的管理。
四、程序
1、民爆器材的出入库。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科负责人的领导下,公司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入库、出库,必须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民用爆炸物品产品库存及出入库的产品品种、规格和数量准确无误。
2、收存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入:即
(1)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或没有其它规定的手续不入库;
(2)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不清不入库;
(3)库内混存、超量不入库;
(4)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入库。
3、发放爆炸物品要坚持四不发:即
(1)没有本单位发货单据不发;
(2)运输爆炸物品的工具不当和没有押运人员的不发;
(3)品种、数量与单据不符不发;
(4)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不发。
4、产品出入库之前,安全管理人员、库管员,认真检查专用运输车辆是否合乎安全要求(是否带防火罩、静电接地是否完好等),保证安全可靠后方可进入库区。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出入库区车辆的记录。
5、产品出库时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按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出库。
6、出入库时必须有专业的安全人员在现场监督,装卸人员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按装卸规程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
7、库管员必须定期清点库存量、入库数、出库数,应详细准确,做到帐物相符。收、发爆炸物品要有登记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8、库管员负责监督核对非电导爆管雷管出入库编码登记工作。
9、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实物、数量、规格和货单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处理。
10、危险品库房的各种管理帐目记录清晰、准确无误(危险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合格证、危险品运输证等),详细认真填写。
五、记录
来客登记表(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库区日志)。
民爆物品库管员岗位职责
一、目的为了明确库管员的岗位职责,提高公司的安全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库管员的岗位职责。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库管员岗位的管理。
三、内容
1、在公司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民用爆炸器材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出入库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准确无误。
2、库存产品要做到帐货、帐票、帐卡相符,出入库的产品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库内产品摆放严格按照WJ9049-2005《民爆规程》要求。
3、每天要及时做好一切进出入库的准备工作,保持库房清洁,做到“十防”“十二无”,认真观察库房的干湿温度计,并做好记录。对于出入库的雷管、炸药清点准确,出现过期失效的产品绝不出库。
4、严格验证公安部门签发的运输证件和相关手续,严禁炸药与雷管混装运输现象发生。
5、经常检查库区消防设施,警报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必须对库内物品精心保管,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否则个人负责。
7、出库要做到先入先出原则,防止危险品积压时间过长,造成经济损失。
8、严格执行危险品堆放、储存、保管规程。
9、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熟悉、懂得爆炸物品的性能、防火、防爆知识和爆炸物品管理的安全常识、安全存放等业务知识,做到安全保管。
民爆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了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安全和防止民用爆炸物品的丢失、被盗,确保公司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包括出入库制度,搬运装卸制度、民爆器材储存管理规定、堆放管理规定、交接班管理规定、警卫值班制度、三个明白四个严禁及各类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及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职责
3.1民用爆炸物品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3.2公司(分公司)安全股指导仓库负责人做好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3.3库区警卫人员积极配合仓库负责人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程序
4.1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贮存许可证。
4.2民用爆炸物品的仓库设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的岗哨和流动岗哨,门卫设立严格的爆炸物品进出库检查制度。
4.3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4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却因需要进入库内,应经本单位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
4.5仓库保管员应对出入库产品严格检查验收产品合格证,确认准确无误方可入库,坚决杜绝无合格证产品出入库。
4.6各类民用爆炸物品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炸物品时,应按WJ9049执行,包装完整无损的同库存放。
4.7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存放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产品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分垛堆放。
(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3m,堆垛之间距离不应小于0.1m。
(3)堆放炸药类成品箱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1.8m,雷管不应大于1.6m。
(4)库房应按规程要求执行定置定位标准,按不得超过最大定量的规定定出合理的摆放位置及定出高度线。
4.8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雷、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锈蚀、无霉烂、无鼠咬、无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区周围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设置干湿温度计表。
4.9严禁在民爆物品仓库内开箱取产品,如需开箱取货,移至防护屏障处指定地点进行,用不产生火花的安全工具开启。
4.10维修库房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小修移至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后方可进行。
4.11严格按照库房的安全定量贮存民用爆炸物品,存贮量不得超过最大临界贮量。
4.12入库人员严格在定员标准以内,特殊工作需要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库。
4.13要做到库存产品账物相符、帐票相符、帐卡相符、出入库产品必须做到日清月结。
4.14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出入库记录,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
4.15每栋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入可处明显位置应有警示牌。
4.16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记录
5.1仓库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记录;
5.2来客登记表(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库区日志)。
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定期教育。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工具和手段进行深入持久的安全教育。
2、安全培训班。包括一般安全培训学习班、安全知识专业讲座。
3、安全技术学术讨论会、座谈会、事故分析会、案例讨论会。
4、与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步进行现场教育。
5、集团公司和基层单位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2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2.1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2、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单一库房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贮存量。
3、严格按危爆物品规定执行收发和多余返回制度、并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4、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5、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民用爆炸物品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民用爆炸物品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民用爆炸物品时,严禁挤压、撞击、摩擦、抛掷及混装。
6、炸药、雷管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
7、对新购进的民用爆炸物品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按规定作性能检查,变质和性能不详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发放使用。
8、经常检查库区并做好库内通风、防潮工作。室内温度不稳超过35℃,相对湿度不得超过75%,存放黑火药、硝酸胺、硝胺炸药的室内,相对湿度不宜超过65%。
9、对失效、过期、有质量问题的爆炸物品,应另行堆放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10、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入内。
11、严禁穿铁钉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进行。
1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2.2仓库值守人员岗位职责
1、值班员要忠于职守。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民爆物品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严禁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及易燃易爆物品。
2、出入库的民用爆炸物品实物、数量、规格和货单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处理。
3、值班员应定时或不定时的巡回检查,应注意仓库门窗、消防设施、防雷装置等设施和仓库区域有无异常情况。
4、做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
1.3安全检查和安全办公会制度
1.3.1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对事故进行预防,全方位、多角度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处理。
2、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库区实施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库区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库区主管每周检查一次库区的消防设施、防雷装置、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装置,并督促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各种装置、设施可靠有效的使用。
4、对各种检查中发现“三违”要立即制止,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做好安全检查的各项记录,并按“四定”(定资金来源、定措施、定项目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整改期间要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1.3.2安全办公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当月安全经营工作。
2、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安全办公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意见,研究处理有关安全工作的突发性问题和事件。
3、每年年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邀请公安等部门参加,表彰奖励安全生产经营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4、做好会议记录,以备督办检查。
1.4定员定量制度或规定
1、爆炸物品储存库实行定员定量管理,在库房醒目位置设置标牌,标明定员定量,不得超员超量。
2、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责任。
3、进入库区正常人数不能超过6人,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库人数时,要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入库。
4、库存爆炸物品定量管理,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存量规定。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制定定员的管理规定。
6、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的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安全保卫人员陪同并做好现场监督。
7、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位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8、三班制工作人员,不准顶班、替班、换班。严禁岗位无人,做好各种原始记录。
9、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好交接手续,由双方班长签字或盖章。
1.5消防和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1.5.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工作,要做到人防、犬防、技防、消防工作全面到位。库区设管理人员2名,属于单位正式员工,且需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证;库区喂养大型警卫犬2只,加强戒备;炸药库和雷管库库房门口挂设报警器,当有异动时,报警器自行报警;库区设置各类消防器材,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水、灭火器一应齐全。并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按单位《消防保卫部门安全责任制》履行职责。
2、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管专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撤除、移动和改装,并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和更新。
3、库内保持整洁干净,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及废品。
4、禁止使用电炉,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
5、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区内禁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并加强巡视。
6、建立管理责任承包制,确保防雷、消防设施完整,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定位、定期,“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
7、发现火患按属地原则立即处理;发现火警报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处理;发现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根据火势情况组织报警,重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险情应请示上级领导,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2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1、爆炸物品储存库区内为禁火区,火源必须严格管制。
2、禁火区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明火、电焊、电炉,严禁携带打火机及其他引火物品进入。
3、禁火区内若发生仓库设施损坏(金属部分)需使用焊接维修时,必须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再报县消防部门审批。
4、动火动焊审批手续完整后,必须有消防部门人员现场监督指导,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方可动火动焊。
5、仓库设施维修好后,焊接设备及其他引火物及时撤离现场,做好清理打扫工作后,报消防部门注销。
1.6安全保卫制度
1、炸药爆炸是快速的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气体,具有强烈的破坏作用,炸药库是炸药集中的地方,因此对保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严格要求,特别是政治上应进行严格审查,应选用忠诚、老实、可靠人员,并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做思想、工作和调离,以防发生意外。
2、严格管理制度,制定爆炸物品管理人员、保管、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3、储存库要严格按规定配置各种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库区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四防”、“四把关”。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和“储存关、审批关、使用关、退库关”。做到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
4、储存库周围的围墙设置警报系统和通讯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报告。
5、保持储存库周围环境的清洁干净,及时清扫周围的垃圾及清除四周的杂草。
6、严禁外人和无关人员进入储存库禁区。对领取爆炸物品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发放爆炸物品,确保储存库安全。
1.7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制度
1、经过检验,确认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或国家标准的民用爆炸物品,都应销毁。
2、销毁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民用爆炸物品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和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告一式五份,分送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和当地县(市)公安局,销毁工作应根据单位总工程师或爆破领导人的书面批示进行。
3、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准许采用爆炸法、焚烧法和溶解法,其适用范围及有关规定参照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执行。
4、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清除销毁场地四周的易燃物、杂草和碎石。
5、用爆炸法和焚烧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时,应有坚固的掩避体。掩避体至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场地的距离,由设计确定。在没有人工或自然掩避体的情况下,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起爆前或点燃后,参加销毁的人员应远离危险区,此距离由设计确定。
6、禁止在夜间、雨天、雾天和三级风以上的天气里销毁民用爆 炸物品。
7、不能继续使用的剩余包装材料(箱、袋、盒和纸张)经过仔细检查,确认没有雷管不口残药时,可用焚烧法销毁。包装过硝化甘油类炸药有渗油痕迹的药箱(袋、盒),应予销毁。
8、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后,应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如果发现有残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收集起来,进行销毁。
1.8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1.8.1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应有专人在场监督。
2、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3、禁止民用爆炸物品与其它货物混装。
4、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
5、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民用爆炸物品。
6、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其它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载重量。
7、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8、分层装载民用爆炸物品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装载另一层。
9、用吊车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 能力的50%。
10、遇雷雨或暴雨时,禁止装卸民用爆炸物品。
11、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
1.8.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不涉及运输的企业可不考虑此项)
1、运载车、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的安全要求。
2、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船舱内。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厢、船舱内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它物品。
3、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在远离城市中心区和人烟稠密地区的车站、码头装卸。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车站、码头,由当地公安机关会同铁路、交通部门协商确定。
214、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领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常识;不懂安全常识的人,必须事先经过培训教育。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在公路上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经过人烟稠密的城镇,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过。
6、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民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和用火。1.8.3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药制度,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业务主管。
2、库房内民用爆炸物品的堆放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民用爆炸物品应码放整齐、稳当,不得倾斜;
(2)民用爆炸物品包装箱下,应垫有大于O.lm高度的垫木;(3)民用爆炸物品的码放,宜有O.6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民用爆炸物品包装箱与墙距宜大于O.2m;
(4)民用爆炸物品的码放,不宜超过1.6m;
(5)存放消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箱和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宜超过1.6m,架上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和各种雷管箱不应叠放。
(6)库房里贮存民用爆炸物品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总容量。(7)民用爆炸物品的保管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遗漏和失盗,必须要严格验收、发放、领用和返回手续,帐目要清楚。
(8)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3、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温度15℃-30℃为宜,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65%),民用爆炸物品是否受热、受潮和受阳光直射;各门锁是否正常,账物是否相符;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和有效;避雷设施是否完好;电源和照明是否安全,库房内是否有老鼠进入等痕迹,尤其是雷管库更应提防。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处理。
4、收货进库应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位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应拒收货进库。
5、严格领发于续。无主管工程师签字或涂改领药单,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不发,严格按先入库、先到期先发放,后入库后到期后发放的原则执行。
6、在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只允许原包装发放,拆散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在发放间内发放。
7、对散落在库地面的炸药粉末,要及时清扫处理。
8、保持库(室)内外的整沽,库区范围内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不得杂草丛生。库区四周要有防火隔离带。
9、主管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对民用爆炸物品库的安全和消防设施与管理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问题及时解决。
10、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5篇: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水电集团路桥工程有限项目部 渝广高速公路土建第三分部
民 爆 器 材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中国水电集团路桥工程有限项目部
渝广高速公路土建第三分部
目录
出入库区人员须知..3 安全办公会制度...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6 定员定量管理制度..7 民爆器材仓库管理制度...8 安全检查制度.....10 安全保卫制度.....11 民爆物品领用、清退管理制度 12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3 报废民爆物品销毁制度 18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8 危险源巡查管理制度.....20 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21 库房定置定位管理制度 22 爆破器材运输管理制度 22 爆破器材装卸管理制度 23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24
出入库区人员须知
1、库区管理人员必须保持高度安全防范意识,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2、因工作需要进入库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登记。
3、进入库区的人员必须遵守库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库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到无关场所随意走动。
4、进入库区的人员和车辆,严禁将火种、火具、易燃易火爆等危险品带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从事对库区构成安全威胁的一切活动。
5、发现可疑人员靠近或强行进入库区,应劝阻、劝离,严格监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安全办公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当月安全经营工作。
2、每季召开一次项目部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经营综合会议,分析本企业当季的安全生产经营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成效,寻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报各部门和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工作重点和任务,根据需要聘请公安、民爆行业的专家开办安全讲座。
3、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安全办公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意见,研究处理有关安全工作的突发性问题和事件。
4、仓储、运输、内保等部门每二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部门安全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就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5、每年年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邀请公安等部门参加,表彰奖励安全生产经营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6、做好会议记录,以备督办检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主管和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证书,获得安全管理资格。积极参加行业和主管部门组织各项专业对口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不断补充吸收新的安全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员工安全意识。
2、培训对象
2.1主要危险岗位的从业员工必须经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
2.2对新上岗和变换工种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工作。
2.3每季度对从事危险岗位作业的一线员工进行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合格的继续上岗工作,不合格采取待岗再教育直至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4项目部负责人参加国家举办的上岗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项目部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由项目部积极选派参加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
2.5每年开展一至二次全员安全教育。
3、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和项目部各种规章制度学习,从而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素质,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4、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培训内容和组织考试。
5、各部门的各项培训要有详细的记录和考核结果,并备案存档。6、培训内容
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安全防范救援常识、岗位技能专业知识、安全设施的维护及正确使用方法、行业和主管部门的安全规定,本企业的安全要求和规章制度。
7、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一季度:培训内容:民爆管理法规,培训形式:集中培训。第二季度:培训内容: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形式:课堂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
第三季度: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培训形式:集中培训。第四季度:培训内容:消防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形式:聘请消防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按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职责。
2、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管专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撤除、移动和改装,并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和更新。
3、库内保持整洁干净,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及废品。4、禁止使用电炉,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
5、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禁火区内禁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并加强巡视。
6、建立管理责任承包制,确保避雷、消防设施完整,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定位、定期(管理、挂置、换药),“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
7、发现火患按属地原则立即处理;发现火警报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处理;发现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并根据火势情况组织报警,重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险情应请示上级领导,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健全项目部防火档案,关键危险点和重点部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预案,并进行演练。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1、民爆器材库区内为禁火区,火源必须严格管制。
2、禁火区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明火、电焊、电炉,严禁携带打火机及其他引火物品进入。
3、禁火区内若发生仓库设施损坏(金属部分)需使用焊接维修时,必须先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再报县消防部门审批。
4、动火动焊审批手续完整后,必须有安全部门人员现场监督指导,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方可动火动焊。
5、仓库设施维修好后,焊接设备及其他引火物及时撤离现场,做好清理打扫工作后,报安全部门注销。
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1、危险场所实行定员定量管理,不得超员超量。
2、民爆器材库房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责任。
3、各库房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管理,在危险品库房醒目位置设置标牌,标明定员定量。
4、进入库区正常人数不能超过2人,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库人数时,要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入库。
5、库存危险品定量管理,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存量规定。
6、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定员的管理规定。
7、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的人员,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后,由项目部安全保卫人员陪同并做好现场监督。
民爆器材仓库管理制度
1、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仓储设计安全规范。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设仓库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的岗哨和流动岗哨,门卫设立严格的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
3、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产品安全性能,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按规定办理出入库登记。
5、民爆器材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账本、双锁”的“五双”管理规定。对出入库产品严格检查验收产品合格证,坚决杜绝付印合格证产品出入库。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破器材时,应按WJ9049规范要求执行,包装完整无损进行存放。
7、民用爆破器材存放应遵守下列规定:
7.1产品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7.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0.8米,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6米,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离墙体不应小于0.2米,堆垛之间距离不应小于0.6米。
7.3堆放炸药成品箱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1.8米,雷管不应大于1.6米。
7.4库房应按规程要求执行定置定位标准,按不得超过最大定量的规定,定出合理的摆放位置及定出高度线。
8、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雷、防洪、防火、防鼠、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渗水、无事故差划、无锈蚀、无霉烂、无鼠咬、无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区周围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设置干湿温度计表。
9、严禁在民用器材仓库内开箱取产品,如需开箱取货,移至发放间进行,用不产生火花的安全工具开启。
10、维修库房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小修移至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后方可进行。
11、严格按照库房的安全定量储存民用爆破器材,存储量不得超过最大临界储量。
12、入库人员严格在定员标准以内(2人),特殊工作需要请示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库。
13、要做到库存产品账物相符、账票相符、账卡相符,出入库产品必须进行登记并做到日清月结。
14、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出入库记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民爆器材产品。
15、对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定期检查、保养、防护犬要定期体检。
16、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发现民爆器材丢失、被盗,必须立即向项目部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保护好现场。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对事故进行预防,全方位、多角度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处理。
2、项目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组织机构成员及其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及作业场所实施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部门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等贯彻落实情况,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项目部安全总监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可随时实施对项目部有关安全经营、劳动保护、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4、仓库主管每周检查一次库区的消防设施、防雷设施、报警系统、防盗等安全装置、并督促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各种装置、设施可靠有效的使用。
5、项目部在“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为民爆器材储存库房、运输、防火、防盗情况等;安全员、保管员、警卫人员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防范设施、危险场所、违章违纪等,确保节假日和重大会议期间的安全。
6、对各种检查中发现“三违”要立即制止,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做好安全检查的各项记录,并按“四定”(定资金来源、定措施、定项目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整改期间要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保卫制度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2、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爆炸物品的购进、运输、储存、销售应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配养防护犬和配备电子报警设施,有条件 可与110联网。
5、民爆器材仓库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发现情况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告项目部领导。
6、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和进入库区人员登记制度。7、做到安全用电、用火,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8、严格执行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
民爆物品领用、清退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2、认真把好领用关,管理人员必须按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的使用数量进行发放,领用时超过当天当班使用量,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发放爆破器材。
3、认真做好领用和清退登记工作,做到领用、清退帐目清楚,货物相符。
4、爆破器材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5、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个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对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残药按数量交仓库做册登记,并交仓库保管,同时认真做好收缴工作。
6、严禁不按规定多领少用,严禁转借、转卖、赠送和私藏火工产品。
7、严禁单人领取雷管、炸药,严禁未经培训人员领取爆破器材,领用人员必须在领用单上签字。8、对违章违法的行为人和事,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查处。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尽快开展事故调查,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3、定义
3.1事故是指科研、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引发的人身伤害和较大的经济损失的事故。分类如下:
3.1.1一般事故是指受伤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事故。
3.1.2严重事故是指死亡1-2人,或受伤10-1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100万元的事故。
3.1.3重大事故是指死亡3-9人,或受伤20-4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事故。
3.1.4特大事故是指死亡10-29人,或受伤50—9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事故。
3.1.5特别重大事故是指死亡30人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或受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4、职责
4.1安全部门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并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确保该程序的有效运行。负责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2物资及综合部门负责设备以及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5、工作程序 5.1事故报告
5.1.1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安全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发生微伤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安全员、单位负责人、安全部门;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安全部门、分管本单位的领导、安全总监;发生重伤、工亡事故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告外,安全部门对发生严重事故级以上的,2小时内报省民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及安监部门。
5.1.2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5.1.3发生设备和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5.1.4安全部门按规定每月对企业人员伤亡事故情况进行统计,月初按要求向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报出事故月报表,年初报出上年事故年报表。
5.1.5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及时、有序、正确地处置,保护人的生命,减少伤痛和死亡,保护事故现场,防止发和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
5.1.6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B、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E、事故报告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5.2事故调查
5.2.1轻、微伤事故或一般非伤亡事故由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于三日内将调查报告、事故登记表(微伤事故仅报事故登记表)报安全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
5.2.2重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总监或其指定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2.3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1991年2月22日发布)进行调查。
5.3事故调查组应符合下列条件:组长由企业分管安全的领导或其指定人员担任,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范围应尽可能满足事故调查需要。
5.3.1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A、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B、确定事故责任者。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建议。D、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2事故单位应尽可能为事故调查组提供方便,不得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5.3.3事故原因划分:
A、安全防护装置(包括防护、保险、连锁、信号)缺少或有缺陷。
B、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C、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D、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E、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F、劳动组织不合理。
G、对现场工作检查或指导错误。H、技术和设计不合理。
I、教育培训不够,未经训练,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知识。J、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K、违章指挥或违反操作规程、劳动纪律。L、其他。5.4事故处理
5.4.1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5.4.2轻伤事故的事故报告经安全部门审查,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事故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并把处理意见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5.4.3重伤事故的事故报告经企业领导批准后,事故报告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企业分管安全领导或其指定部门负责处理。
5.4.4死亡事故调查处理和防范措施,由企业领导或其指定部门人员负责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处理。
5.5职工因工作事故的认定
5.5.1工作事故的认定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5.6事故档案。安全管理部门应进行事故登记,建立事故档案。5.7事故归档材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处分决定和爱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参加调查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5.8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9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00天,结案后,应公开宣布调查处理结果。
报废民爆物品销毁制度 1、收、支、存、帐、卡、物必须相符,做到日清日结,坚持先进先发的原则。
2、变质失效的火工品要单独存放,妥善保管。
3、每班退回的残管、瞎管,按管号认真登记入帐,分开存放管理。
4、对失效的火工品不得乱丢乱扔,不得私自处理,要认真登记,集中统一后上交公安机关销毁。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职工个人要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防护要求,认真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部分公用劳保用品可由班组统一保管。
2、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由安全环保部统一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保管发放由专人负责。
3、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4安全环保部对发放标准具有解释权,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和技术要求进行监督,并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信息反馈。
5、各施工队(班组)应免费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6、长期(6个月以上)因病休息的员工,相应延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间。
7、对因工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安全环保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8、对安全性能高、正常工作时容易损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镜、面罩、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强制检验或报废。
9、特种防护用品中的安全帽、护耳器等应发放到个人,由个人专管专用,其余可发放至各施工队,集体保管,集体使用,保证应急情况方便使用。
10、员工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11、各施工队对特种型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要建立台帐,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定点定人专管,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等损坏;
12、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进行使用前学习培训,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二、应急药品柜管理
1、各施工队均应配备应急药品柜以放置应急药品。
2、建立应急药品台帐、检查记录及收发放记录(要有领取人、管理人员签字)。
3、各岗位应急药品设专人管理,并保证二十四小时随时能取出药品。
4、应急药品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5、药品柜就应为常锁状态,每班设一名药品管理人员,非药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打开取药。
6、发放药品限一次用量。
7、过期药品及时返回安全环保科,由安全环保科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危险源巡查管理制度
1、项目部所属的炸药库、雷管库为重点危险源巡查部位,用电、用火、避雷、装卸作业场所为常规巡查部位。
2、制定炸药库、雷管库的巡查路线,重点部位必须巡查到位。3、夜间必须坚持巡查,巡查的路线、时间、方法,采取不定期变更形式,并要严格保密。
4、守卫人员交接班时,双班人员逐位、逐点进行交接,并详细做好交接班记录。
5、守卫人员和保管员必须每天仔细检查库房的门窗是否固守,墙体有无异常。
6、充分利用先进的远红外线报警监测系统和守卫人员流动巡逻,对危险点重点看护。
7、增加足够的看护犬,利用技防等措施,设置在危险点部位,保证危险点附近周围无死角,确保重点危险部位的巡查到位。
8、守卫人员和各级部门在巡查中对发现的隐患或疏漏必须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汇报,进行整改,并认真做好记录。
民爆器材仓库交接班制度 1、目的保证交接班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民爆器材仓库交接班管理。3、工作规定:
3.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位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2三班制工作人员不准顶班、替班、换班。严禁岗位无人,做好各种原始记录。
3.3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好交接手续,由双方班长签字或盖章。
3.4交接班内容:
3.4.1传达领导交代的事项和工作内容。3.4.2操作中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3.4.3供水、供电、供气情况。3.4.4设备运转情况。
3.4.5有无检修项目、注意事项、安全措施。3.4.6交接保管的工具与物品。
库房定置定位管理制度
1、民爆器材库房储存的爆破器材必须严格按照《民爆安全规程》的定置定位标准划出定置限位,以便装卸搬运工作有序进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忙乱,出现安全隐患。2、在规定好的位置摆放何种爆破器材不得随意改变摆放位置。如有特殊工作要求时,保管员要请示批准后,才能进行。
3、爆破器材的存放要按不同的品种、生产日期、数量等分类,定置定位、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4、民爆器材的储存不得超过设施储存量的规定。
爆破器材运输管理制度
1、运输民用时,应严格执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有关交通安全规则。
2、运输民爆器材产品的车辆应定期接受车辆安全检验,逾期未经检查的车辆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承运民爆器材产品。
3、采用厢式专用运输车,专用运输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各项设施和手续合格、齐全。
4、运输民爆器材应配备押运人员,承运司机、押运员应随身携带符合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有关证件,掌握押运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批次和装载等情况,了解所载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和安全防护知识。押运员在接收民爆器材时应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运至接收地点应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
5、运输民爆器材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车。
6、运输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内,宜在距离建筑物不少于2.5米处进行装卸作业。民爆器材装载应符合危险货物配装、码放要求、中途卸货后应及时调整货物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的撞击,装载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起动和急刹车。
7、在暴雨和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得装卸、运输民爆器材。
爆破器材装卸管理制度
1、危险品装卸须有专门的装卸队负责,老、弱、病、残和儿童不得从事民爆器材装卸作业,配备装卸人员须经企业保卫部门同意。
2、装卸作业前要对装卸工进行安全教育,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衣物或带钉子的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
3、装卸人员应服从仓库保管人员指挥,按指定的仓库、产品的品种、生产日期、数量装卸作业。
4、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不论危险品的包装形式如何,一律双手抱件进行,严禁手抓捆扎带和对危险品翻滚、拖拉、撞击、抛掷、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5、装运雷管时,装车高度应低于车箱栏板10厘米,包装箱放置平稳,不得倒置或侧放。其他类危险品载重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运输时严禁装卸工站或坐在包装箱上。
6、装卸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同车不得装载性能相抵触的危险品,其他车辆不准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
7、雨天装卸时要做好危险品的防湿工作,盖好篷布,严禁暴风雨或雷雨天进行危险品装卸作业。
8、包装箱破损,数量不清的危险品不准出、入库。
9、工作人员作业前认真检查运输车辆的完好状况,清除车厢内的一切杂物,装卸结束后,作业场所须清理干净,不得遗留危险品,清理的药粉等危险品须送至指定地点,定期销毁。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企业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防止雷、电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民爆器材储存场所。
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门为企业的防雷、防静电归口管理部门。3.2企业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检测。
3.3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4、工作规定 4.1防雷措施;
4.1.1与架空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采取防雷措施。
4.1.2建筑物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一类防雷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防止雷电波浸入的措施,接地电阻均不应大于10Ω;二类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防直接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且宜与防雷电电感应的接地、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三类建筑物应防直接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且宜与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4.1.3严禁在独立避雷针(塔)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4.2接地保护
4.2.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
4.2.2接地装置的设计应符合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4.2.3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要求,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分另焊金属跨接线。
4.2.4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以下规定:
A、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5.2Ω; B、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C、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Ω,总容量在100KVA以下的变压器、低压电力网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
D、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次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
4.3静电防护: 4.3.1在易燃易爆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电击危险的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其他事故的场所采取静电防护措施,对各种静电装置应定期维修保养和检测。
4.3.2在起爆药(干燥后包括干燥)、工业雷管(装起爆药、装延期药、雷管装配)、导火索、黑火药、导爆药、延期药等生产工序工房的入口处应挂导出静电的门帘、扶手及静电检测仪,工房地面、工作台面、椅子、肱、脚踏等应铺设防静电材料。
4.3.3进入4.3.2规定的生产工房内作业的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或纯棉)工作服、防静电鞋袜或棉布鞋袜,应戴手套或防静电手套和棉工作帽,并应经静电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人体对地电阻值为1.0×104--1.0×108Ω。严禁在生产现场脱换工作服、鞋、和帽。静电危险场所不应存在电容大于3PF的孤立导体。
4.3.4对4.3.2规定的生产工房内的空气相对湿度不应低于60%(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规定)。
4.3.5防静电用品及器材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导静电胶板其对地电阻值应为5.0×104--1.0×108Ω。B、人体静电测试仪检测范围0—∞Ω,测量值误差不大于±10%。C、工作服的摩擦带电量应小于0.5UC/件,服装布料的摩擦电位应小于1UC/M2,摩擦起电电位应小于500V。
4.4检测:
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检测一次,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检测一次,防静电地面一年检测两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第6篇:4民爆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4.1安全办公会制度.........................................................................................................................2 4.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4.3防火和消防管理制度................................................................................................................5 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6 4.4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10 4.5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11 危险品库房定置定位管理制度.............................................................................................13 出入库区人员须知.................................................................................................................14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15 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17 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18 危险品装卸管理制度.............................................................................................................19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20 危险源巡查制度.....................................................................................................................23 4.7安全保卫制度..........................................................................................................................24 4.8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25 4.9安全事故管理制度..................................................................................................................26 4.11劳保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31
4.1安全办公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当月安全经营工作。
2、每季召开一次公司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经营综合会议,分析本企业当季的安全生产经营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成效,寻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报各部门和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工作重点和任务,根据需要聘请公安、民爆行业的专家开办安全讲座。
3、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安全办公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意见,研究处理有关安全工作的突发性问题和事件。
4、仓储、运输、内保等部门每二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部门安全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就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5、每年年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邀请公安等部门参加,表彰奖励安全生产经营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6、做好会议记录,以备督办检查。
4.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主管和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证书,获得安全管理资格。积极参加行业和主管部门组织各项专业对口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不断补充吸收新的安全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员工安全意识。
2、培训对象
2.1主要危险岗位的从业员工必须经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
2.2对新上岗和变换工种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工作。
2.3每季度对从事危险岗位作业的一线员工进行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合格的继续上岗工作,不合格采取待岗再教育直至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4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国家举办的上岗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公司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由公司积极选派参加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
2.5每年开展一至二次全员安全教育。
3、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和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学习,从而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素质,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4、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培训内容和组织考试。
5、各部门的各项培训要有详细的记录和考核结果,并备案存档。
6、培训内容
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安全防范救援常识、岗位技能专业知识、安全设施的维护及正确使用方法、行业和主管部门的安全规定,本企业的安全要求和规章制度。
7、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一季度:培训内容:民爆管理法规,培训形式:集中培训。第二季度:培训内容: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形式:课堂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第三季度: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培训形式:集中培训。
第四季度:培训内容:消防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形式:聘请消防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4.3防火和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按公司《消防保卫部门安全责任制》履行职责。
2、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管专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撤除、移动和改装,并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和更新。
3、库内保持整洁干净,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及废品。
4、禁止使用电炉,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
5、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禁火区内禁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并加强巡视。
6、建立管理责任承包制,确保避雷、消防设施完整,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定位、定期(管理、挂置、换药),“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
7、发现火患按属地原则立即处理;发现火警报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处理;发现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根据火势情况组织报警,重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险情应请示上级领导,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健全公司防火档案,关键危险点和重点部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预案,并进行演练。
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可靠状态,确保消防工作顺利进行,并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对消防设施的管理、使用、配置和变更作了统一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
3、消防设施的管理 消防设施是防火、救灾的重要物质保障,必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用谁管的原则。3.1各部门的职责
3.1.1保卫(消防)部门职责
保卫部门是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归口主管部门。职责是: A、制定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B、制定消防设施技改规划,实现计划和维修工作计划。
C、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和维护保养、使用等有关专业知识教育和培训及消防演练工作。
D、组织消防设施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督促实施。
E、绘制消防设施分布图,建立消防设施台账和档案,并进行管理。
3.1.2消防设施所在单位是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使用单位,其职责是:
A、负责本部门辖区内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或向消防保卫部门汇报,及时解决问题。
B、负责本辖区内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C、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有关消防设施使用的知识教育。D、负责建立本部门台账,维护保养检查记录等档案资料,并定期向消防部门汇报。3.2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3.2.1消防保卫部门对企业的消防设施必须绘制出详细的分布图,并注意设施、器材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防护范围、使用方法等,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信息。
3.2.2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台账、档案,并定期检查、核对。对变更或增减的设施要及时调整台账、档案,并定期检查。3.2.3应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设施有关专业知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3.3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立健全消防设施逐级检查制度,进行经常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资金,限期解决。
消防设施的检查分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二类。
3.3.1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由消防设施所在单位实施,按工作要求随时进行。
3.3.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分下列三种:
A、企业消防设施大检查,由消防保卫部门组织,企业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主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或人员参加,一般在重大节假日前或火灾易发季节前进行,但每季不得少于一次。
B、部门级检查由部门安全员组织,部门主管领导和班组长参加,每月进行一次。
C、班组级检查由部门安全员组织,班组长参加,每周不少于一次。
3.3.3对各种灭火器具要根据要求制定出检查周期和检查方法。3.3.4各类检查都要作出详细的记录,定期整理归档。3.3.5检查的内容
A、消防设施的完好程度、有效性能。
B、消防器材、零配件、工器具的配备是否充分、合理利用。C、转动、传动装置是否灵活,压力、药剂是否符合要求。D、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4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3.4.1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由设施的所在单位负责,并落实专人进行,其任务主要是外观的维护保养,如防冻、防腐、防损等。
3.4.2消防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由消防部门负责进行,其任务除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外,还要更换或修理损坏和失灵的零部件,更换到期或失效的药剂等。
3.4.3消防用高位水池由消防保卫部门管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每月检查一次水池中的水位,达不到要求应及时补充。
4、消防设施的使用
4.1消防保卫部门进行消防设施检查抽查其有效、可靠时可进行试用。
4.1.2发生火灾时可启用。
4.1.3消防训练、培训时可以试用。4.2消防设施未经批准,除火灾外,其他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启用,更不得作为它用。
4.3消防设施性能不同,可视火灾种类选用。
4.3.1炸药、爆破器材类着火,应用大量水扑救,禁止用其他消防器材。
4.3.2易燃易爆液体、油类着火应用泡沫灭火器扑救,禁止用水。4.3.3电气设备类、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类着火应用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四氯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4.3.4贵重的仪器、设备着火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4.3.5木柴、纸张、棉花类着火可采用水或酸碱灭火器扑救。4.3.6各种灭火器的用途、作用应列入安全、消防知识学习内容,广泛教育职工。
5消防设施的配置与变更
5.1消防设施的设备与建立:
5.1.1必须按有关安全、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必要、足够的消防设施,并由消防保卫部门审查同意后备案。
5.1.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按有关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其方案论证必须吸收消防保卫部门人员参加,并接受其审查,征得同意后方能实施。
5.1.3危险品生产区、库区的改、扩建工程及临时工程施工必须视实际情况设置消防设施,留足消防车进出口通道,并不得影响其相邻设施的消防防火工作。5.2消防设施的购置和变更 5.2.1消防设施的购置
A、新建工程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由施工单位或施工主管单位提出清单,报销防保卫部门审查后,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地点购置。B、正常损坏或失效的消防设施、器材由消防保卫部门造册直接
或委托其他部门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地点购买。5.2.2消防设施的变更
A、消防设施按其性能、作用分使对象设置,且有一定的防护范围,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移动或变更。
B、确需变更的消防设施,必须征得消防保卫部门的批准同意,并办理准予变更的手续后,方可变更,消防设施变更后,要同时变更布置图和台账,建立新的档案和信息。
4.4危险场所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1、危险场所实行定员定量管理,不得超员超量。
2、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责任。
3、各库房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管理,在危险品库房醒目位置设置标牌,标明定员定量。
4、进入库区正常人数不能超过6人,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库人数时,要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入库。
5、库存危险品定量管理,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存量规定。
6、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奠定安全定员的管理规定。
7、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的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安全保卫人员陪同并做好现场监督。
4.5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
1、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仓储设计安全规范。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设仓库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的岗哨和流动岗哨,门卫设立严格的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
3、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产品安全性能,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单位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按规定办理出入库登记。
5、民爆器材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账本、双锁”的“五双”管理规定。对出入库产品严格检查验收产品合格证,坚决杜绝付印合格证产品出入库。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破器材时,应按WJ9049规范要求执行,包装完整无损进行存放。
7、民用爆破器材存放应遵守下列规定:
7.1产品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7.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米,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离墙体不应小于0.3米,堆垛之间距离不应小于0.1米。
7.3堆放炸药成品箱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1.8米,雷管不应大于1.6米。
7.4库房应按规程要求执行定置定位标准,按不得超过最大定量的规定,定出合理的摆放位置及定出高度线。
8、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雷、防洪、防火、防鼠、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渗水、无事故差划、无锈蚀、无霉烂、无鼠咬、无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区周围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设置干湿温度计表。
9、严禁在民用器材仓库内开箱取产品,如需开箱取货,移至防
护屏障处指定地点进行,用不产生火花的安全工具开启。
10、维修库房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小修移至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后方可进行。
11、严格按照库房的安全定量储存民用爆破器材,存储量不得超过最大临界储量。
12、入库人员严格在定员标准以内(6人),特殊工作需要请示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库。
13、要做到库存产品账物相符、账票相符、账卡相符,出入库产品必须进行登记并做到日清月结。
14、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出入库记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民爆器材产品。
15、对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定期检查、保养、防护犬要定期体检。
16、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发现民爆器材丢失、被盗,必须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保护好现场。
危险品库房定置定位管理制度
1、在危险品库房储存的爆破器材必须严格按照《民爆安全规程》的定置定位标准划出定置限位,以便装卸搬运工作有序进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忙乱,出现安全隐患。
2、在规定好的位置摆放何种爆破器材不得随意改变摆放位置。如有特殊工作要求时,保管员要请示批准后,才能进行。
3、爆破器材的存放要按不同的品种、生产日期、数量等分类,定置定位、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4、民爆器材的储存不得超过设施储存量的规定。
出入库区人员须知
1、库区管理人员必须保持高度安全防范意识,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2、因工作需要进入库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登记。
3、进入库区的人员必须遵守库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库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到无关场所随意走动。
4、进入库区的人员和车辆,严禁将火种、火具、易燃易火爆等危险品带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从事对库区构成安全威胁的一切活动。
5、发现可疑人员靠近或强行进入库区,应劝阻、劝离,严格监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企业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防止雷、电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民爆企业危险品场所。
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门为企业的防雷、防静电归口管理部门。
3.2企业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检测。3.3企业下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4、工作规定 4.1防雷措施;
4.1.1与架空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采取防雷措施。
4.1.2建筑行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一类防雷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防止雷电波浸入的措施,接地电阻均不应大于10Ω;二类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防直接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且宜与防雷电电感应的接地、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三类建筑物应防直接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且宜与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4.1.3严禁在独立避雷针(塔)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4.2接地保护
4.2.1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加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4.2.2接地装置的设计应符合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4.2.3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要求,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分另焊金属跨接线。
4.2.4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以下规定:
A、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5.2Ω; B、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C、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Ω,总容量在100KVA以下的变压器、低压电力网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
D、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次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
4.3静电防护:
4.3.1在易燃易爆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电击危险的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其他事故的场所采取静电防护措施,对各种静电装置应定期维修保养和检测。
4.3.2在起爆药(干燥后包括干燥)、工业雷管(装起爆药、装延期药、雷管装配)、导火索、黑火药、导爆药、延期药等生产工序工房的入口处应高导出静电的门帘、扶手及静电检测仪,工房地面、工作台面、椅子、肱、脚踏等应铺设防静电材料。4.3.3进入4.3.2规定的生产工房内作业的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或纯棉)工作服、防静电鞋袜或棉布鞋袜,应戴手套或防静电手套和棉工作帽,并应经静电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人体对地电阻值为1.0×104--1.0×108Ω。严禁在生产现场脱换工作服、鞋、和帽。静电危险场所不应存在电容大于3PF的孤立导体。4.3.4对4.3.2规定的生产工房内的空气相对湿度不应低于60%(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规定)。
4.3.5防静电用品及器材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导静电胶板其对地电阻值应为5.0×104--1.0×108Ω。B、人体静电测试仪检测范围0—∞Ω,测量值误差不大于±10%。C、工作服的摩擦带电量应小于0.5UC/件,服装布料的摩擦电位2应小于1UC/M,摩擦起电电位应小于500V。4.4检测:
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检测一次,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检测一次,防静电地面一年检测两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交接班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民爆企业交接班管理。
3、工作规定:
3.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位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2三班制工作人员(门卫、警卫、水泵、变电所、干燥房、锅炉房等)不准顶班、替班、换班。严禁岗位无人,做好各种原始记录。
3.3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好交接手续,由双方班长签字或盖章。3.4交接班内容:
3.4.1传达领导交代的事项和工作内容。3.4.2操作中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3.4.3供水、供电、供气情况。3.4.4设备运转情况。
3.4.5有无检修项目、注意事项、安全措施。3.4.6交接保管的工具与物品。
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
1、运输民用爆破器材时,应严格执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有关交通安全规则。
2、运输民爆器材产品的车辆应定期接受车辆安全检验,逾期未经检查的车辆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承运民爆器材产品。
3、采用厢式专用运输车,专用运输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各项设施和手续合格、齐全。
4、运输民爆器材应配备押运人员,承运司机、押运员应随身携带符合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有关证件,掌握押运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批次和装载等情况,了解所载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和安全防护知识。押运员在接收民爆器材时应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运至接收地点应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
5、运输民爆器材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车。
6、运输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内,宜在距离建筑物不少于2.5米处进行装卸作业。民爆器材装载应符合危险货物配装、码放要求、中途卸货后应及时调整货物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的撞击,装载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起动和急刹车。
7、在暴雨和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得装卸、运输民爆器材。
危险品装卸管理制度
1、危险品装卸须有专门的装卸队负责,老、弱、病、残和儿童不得从事民爆器材装卸作业,配备装卸人员须经企业保卫部门同意。
2、装卸作业前要对装卸工进行安全教育,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时不应穿戴纤维衣物或带钉子的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
3、装卸人员应服从仓库保管人员指挥,按指定的仓库、产品的品种、生产日期、数量装卸作业。
4、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不论危险品的包装形式如何,一律双手抱件进行,严禁手抓捆扎带和对危险品翻液、拖拉、撞击、抛掷、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5、装运雷管时,装车高度应低于车箱栏板10厘米,包装箱放置平稳,不得倒置或侧放。其他类危险品载重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运输时严禁装卸工站或坐在包装箱上。
6、装卸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同车不得装载性能相抵触的危险品,其他车辆不准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
7、雨天装卸时要做好危险品的防湿工作,盖好篷布,严禁暴风雨或雷雨天进行危险品装卸作业。
8、包装箱破损,数量不清的危险品不准出、入库。
9、工作人员作业前认真检查运输车辆的完好状况,清除车厢内的一切杂物,装卸结束后,作业场所须清理干净,不得遗留危险品,清理的药粉等危险品须送至指定地点,定期销毁。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确保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的完好,促使员工对威胁安全和健康的物体和环境尽快做出反应,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库)房、内部交通运输以及有必要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的其他场所。
3、定义
3.1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边框和以图像为主要性图形符号及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3.2补充标志:是安全标志的文字说明,必须与安全标志同时使用。
4、职责
4.1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各类安全标志的归口管理。
4.2使用单位负责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和日常的维护、检修。
5、工作规定
5.1安全标志的类型:
5.1.1标准标志: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命令标志、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5.1.2禁止标志是禁止或制止人们想要做的某种动作,警告标志是促使人们提防可能发生的危险,命令标志是必须遵守的规定,提示标志是提供目标所在位置与方向性的信息。5.1.3工(库)房的安全技术参数标志:
工库房的安全技术参数标志对安全技术参数进行说明。5.1.4安全标志的购置:
由各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报企业统一购置,购置安全标志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5.1.5安全标志的设置:
危险源点、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运药走廊的出入口及需要作禁止、警告、提示的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标准安全标志。
5.1.6危险品生产储存工库房应设置安全技术参数标志,对危险品生产工(库)房的总定员、总定量、危险等级、防雷等级等安
全技术参数进行标明。5.2安全标志的维修
安全标志牌应定期检查,如发现有变形、破损或变色、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时,企业应及时修整或统一更换。21
4.6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对事故进行预防,全方位、多角度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处理。
2、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组织机构成员及其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及作业场所实施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部门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等贯彻落实情况,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公司主管副经理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可随时实施对公司有关安全经营、劳动保护、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4、仓库主管每周检查一次库区的消防设施、防雷设施、报警系统、防盗等安全装置、并督促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各种装置、设施可靠有效的使用。
5、公司在“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为民爆器材储存库房、运输、防火、防盗情况等;安全员、保管员、警卫人员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防范设施、危险场所、违章违纪等,确保节假日和重大会议期间的安全。
6、对各种检查中发现“三违”要立即制止,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做好安全检查的各项记录,并按“四定”(定资金来源、定措施、定项目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整改期间要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危险源巡查制度
1、公司所属的炸药库、雷管库为重点危险源巡查部位,用电、用火、避雷、装卸作业场所为常规巡查部位。
2、制定炸药库、雷管库的巡查路线,重点部位必须巡查到位。
3、夜间必须坚持巡查,巡查的路线、时间、方法,采取不定期变更形式,并要严格保密。
4、守卫人员交接班时,双班人员逐位、逐点进行交接,并详细做好交接班记录。
5、守卫人员和保管员必须每天仔细检查库房的门窗是否固守,墙体有无异常。
6、充分利用先进的远红外线报警监测系统和守卫人员流运巡逻,对危险点重点看护。
7、增加足够的看护犬,利用技防等措施,设置在危险点部位,保证危险点附近周围无死角,确保重点危险部位的巡查到位。
8、守卫人员和各级部门在巡查中对发现的隐患或疏漏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进行整改,并认真做好记录。
4.7安全保卫制度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2、成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爆炸物品的购进、运输、储存、销售应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配养防护犬和配备电子报警设施,有条件 可与110联网。
5、民爆器材仓库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发现情况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6、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和进入库区人员登记制度。
7、做到安全用电、用火,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8、严格奠定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
4.8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1、民爆器材库区内为禁火区,火源必须严格管制。
2、禁火区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明火、电焊、电炉,严禁携带打火机及其他引火物品进入。
3、禁火区内若发生仓库设施损坏(金属部分)需使用焊接 维修时,必须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再报县消防部门审批。
4、动火动焊审批手续完整后,必须有消防部门人员现场监督指导,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方可动火动焊。
5、仓库设施维修好后,焊接设备及其他引火物及时撤离现场,做好清理打扫工作后,报销防部门注销。
4.9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尽快开展事故调查,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3、定义
3.1事故是指科研、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引发的人身伤害和较大的经济损失的事故。分类如下:
3.1.1一般事故是指受伤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事故。
3.1.2严重事故是指死亡1-2人,或受伤10-1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100万元的事故。
3.1.3重大事故是指死亡3-9人,或受伤20-4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事故。
3.1.4特大事故是指死亡10-29人,或受伤50—9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事故。
3.1.5特别重大事故是指死亡30人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或受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职责
4.1安全部门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并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确保该程序的有效运行。
4.2消防部门负责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3供销、运输部门负责设备以及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工作程序 5.1事故报告
5.1.1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发生微伤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安全员、单位负责人、安全部门;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安全部门、分管本单位的领导、分管安全的企业领导;发生重伤、工亡事故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告外,安全部门对发生严重事故级以上的,2小时内报省民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及安监部门。
5.1.2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
5.1.3发生设备和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供销运输部门报告。5.1.4安全部门按规定每月对企业人员伤亡事故情况进行统计,月初按要求向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报出事故月报表,年初报出上年事故年报表。
5.1.5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及时、有序、正确地处置,保护人的生命,减少伤痛和死亡,保护事故现场,防止发和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
5.1.6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B、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事故报告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5.2事故调查
5.2.1轻、微伤事故或一般非伤亡事故由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于三日内将调查报告、事故登记表(微伤事故仅报事故登记表)报安全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
5.2.2重伤事故由企业安全分管领导或其指定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2.3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1991年2月22日发布)进行调查。
5.3事故调查组应符合下列条件:组长由企业分管安全的领导或其指定人员担任,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范围应尽可能满足事故调查需要。5.3.1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A、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B、确定事故责任者。
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建议。D、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2事故单位应尽可能为事故调查组提供方便,不得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5.3.3事故原因划分:
A、安全防护装置(包括防护、保险、连锁、信号)缺少或有缺陷。
B、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C、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D、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E、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F、劳动组织不合理。
G、对现场工作检查或指导错误。H、技术和设计不合理。
I、教育培训不够,未经训练,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知识。J、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K、违章指挥或违反操作规程、劳动纪律。L、其他。5.4事故处理
5.4.1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5.4.2轻伤事故的事故报告经安全部门审查,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事故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并把处理意见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5.4.3重伤事故的事故报告经企业领导批准后,事故报告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企业分管安全领导或其指定部门负责处理。
5.4.4死亡事故调查处理和防范措施,由企业领导或其指定部门人员负责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处理。
5.5职工因工作事故的认定
5.5.1工作事故的认定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5.6事故档案。安全管理部门应进行事故登记,建立事故档案。5.7事故归档材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处分决定和爱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参加调查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5.8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9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00天,结案后,应公开宣布调查处理结果。
4.10危险品销毁制度
1、收、支、存、帐、卡、物必须相符,做到日清日结,坚持先进先发的原则。
2、变质失效的火工品要单独存放,妥善保管。
3、每班退回的残管、瞎管,按管号认真登记入帐,分开存放管理。
4、对失效的火工品不得乱丢乱扔,不得私自处理,要认真登记,集中统一后上交公安机关销毁。
4.11劳保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工种,对各种工种必须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发放,同时必须要求职工按各工种劳保用品必须穿戴、使用好,如未使用劳保用品,一经发现对其进行处罚。
二、各工种发放劳保用品清单:
1、洗衣粉;
2、卫生口罩;
3、防尘口罩;
4、手套;
5、安全服(顶车班、爆破班、原料班);
6、安全绳;
7、安全背带。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时间
劳保用品定期在每月的二十一日发放。(除安全帽和安全绳以旧换新外)
四、发放记录
每班的班长领取劳保用品后,并在劳保用品发放记录上签字。
五、处罚
在上班时间,如发现未使用劳保用品或使用不规范,按各工种的危险程度进行处罚。
铜梁县涪鑫矿业有限公司
第7篇: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业务操作规程..........................................................................第三章流向管理.................................................................................第四章定员定量与劳动防护..............................................................第五章设施建设与检测、维护..........................................................第六章销毁与处理...........................................................................第七章消防和动火管理....................................................................第八章安全保卫管理........................................................................第九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章安全办公会制度................................................................第十二章井下爆破管理制度............................................................第十三章预案演练与事故处置救援................................................第十四章考核办法...........................................................................第十五章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范操作行为,避免事故发生,根据《民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民用爆破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民用民爆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区队。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第四条储存、使用民爆物品,必须按第一条中的有关规定,建设符合安全标准和设计要求的专用库房,并安装全部配套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
第二章业务操作规程
第三条民爆物品是安全生产中的主要危险源和重点管控物品。民爆物品在装卸、运输、储存、发放等业务操作过程中稍有不慎或操作不当就可能引发事故。因此,必须加强涉爆作业环境安全操作管理。第四条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民爆物品必须由有经验和细心的人员进行。提取民爆物品必须严格检查包装是否完好,产品质量是
第8篇: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云南清龙山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
安全管理责任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认真履行安全法定职责,全面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组织制订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经费,投入落实单位。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及消除安全隐患。
五、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事故。
七、严格遵守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管理规定,严防丢失、被盗、被抢和爆破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九、民用爆破物品限用于合法的安全建设、生产活动,绝不非法使用、转让、转借,绝不购买、储存、使用非法爆破物品。
十、确保爆破从业人员如实记录民用爆破流向,并使用信息化管理。
十一、加强民用爆破物品使用领退管理,严禁把民用爆炸物品存放在住所、工业广场、厂房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履行法律法规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违反上述承诺,未履行安全生产和民爆物品管理职责,虽未发生事故,接受《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处罚。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涉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