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汇报(精选8篇)_公司保密工作汇报

2022-01-11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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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做好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和“业务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做好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和公司的根本利益,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熟知本职工作中涉及秘密的具体事项和密级划分的标准、范围,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

第四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并根据工作实际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地保密教育和保密工作检查,认真落实各项保密措施。

第二章 保密工作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总部设保密委员会,在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

— 1 — 的法律、法规和中央保密委员会的重大工作部署;制定公司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监督保密制度的实施;审定公司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和变更、解密;审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加强保密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各单位完善保密工作制度,落实防范措施。

第六条

公司总部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办公厅,负责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保密工作文件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研究提出公司工作中产生的涉及国家秘密、公司秘密的事项及上述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以及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意见;对总部和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和对保密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协同有关单位做好计算机系统网络和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失、泄密事件等。

第七条

各单位应参照总部保密工作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设立各单位的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八条

各部门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部门日常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组组长原则上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落实本单位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组织本部门保密工作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与考核工作;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监督管理;发现保密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并及时整改;负责本部门信息安全工作;确定本部门保 — 2 — 密重点部位和人员;负责本部门对外提供资料的保密审查工作;提出本部门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和其它秘密事项的密级及范围;负责制定和落实本部门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的保密方案和措施;及时报告本部门失泄密事件,并配合本单位保密委员会、保密办进行查处。

第九条 各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部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部门)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由党委、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政绩考核内容。

第十条

各单位(部门)应确定政治可靠、综合素质好、保密观念强、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保密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保密工作。

第三章

密级的确定和调整

第十一条

各单位(部门)在工作中产生的文件、简报、纪要、电报、报表、会议记录、录音带、录像带等均应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保护商业秘密若干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并按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同一个载体上含有两个以上密级的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其最高密级确定。

— 3 — 第十二条

涉密文件应当由承办人员先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报本部门领导审核批准。

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保密部门发现有不符合保密范围规定的,应当及时通知确定密级的单位,并立即纠正。

第十三条

属于国家秘密、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内部使用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标明“内部使用”、“内部资料”等字样。

第十四条

密级文件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需要变更保密期限的,由原密级确定单位负责办理。变更密级、保密期限和范围或决定解密的,应有文字记载,并通知知密范围内的人员。

第四章 国家秘密、公司秘密的管理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其批准权限是:接触绝密级事项的由本单位领导确定;接触机密级事项的由部门主任确定;接触秘密级事项的由处长(含主持工作的副处长)确定。中央文件和外单位发给本单位的文件、资料,标有接触范围的应遵照执行。需扩大知悉范围的,必须征得发文单位的同意。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总部和各单位办公、发展策划、财务、外 — 4 — 事、人事、人资、调度、通讯、信息、招投标等管理部门为重点保密部门;工作中经常产生、处理大量机密级及以上国家和公司秘密的部位,集中制作、存放机密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的专用、固定场所,应当确定为重点保密部位。各单位要加强对上述重点保密部门、部位的管理。

第十七条

凡是记载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介质等秘密载体,均要存放在保险柜内,与普通载体分开管理。

第十八条

对涉密的会议文件、资料应进行编号登记,发放时履行签收手续;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收回。

第十九条

加强对工作用计算机上互联网的保密管理,严禁通过互联网传输涉密信息。不得在没有相应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存储和传输国家秘密、企业秘密, 具体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严禁在普通电话、无绳电话和手机中谈论涉密事项,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时应予以制止。

第二十一条

不得在普通传真机上发送涉及国家秘密、企业秘密的文件。

第二十二条

加密机及其密钥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管理,严格履行登记与签收手续,由专人负责送阅,阅后及时退回机要部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总部绝密级秘密载体由办公厅文档处

— 5 — 负责传送,各单位绝密级秘密载体由本单位机要部门负责传送。

第二十五条

通过机要交换或机要通信传递机密级、秘密级载体时,封装秘密载体的信封上应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第二十六条

严禁委托公司外无《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印刷、复印单位印制、复制涉密文件。复制件视同原件管理,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销毁复制件,应按正式秘密载体的方式处理。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需经密级确定单位批准。

第二十七条

定期对所存涉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登记,按照规定需清退的涉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留存和销毁。

第二十八条

对无保存价值的机密级(含机密级)以下涉密载体,经清点登记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本单位负责文件销毁的部门派专人负责集中并到国家保密局(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保密局)指定的地点监督销毁。

第二十九条

处理废旧报纸、杂志及可对外公开的废旧资料时,要认真清理,防止夹带秘密载体。

第五章

宣传报道、对外交流中的保密管理

第三十条

公开宣传报道、发布信息、展览展示以及组织或参加国内外交流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企业秘密。— 6 — 凡属秘密事项,不得公开宣传报道。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对外网站、自办媒体应认真履行保密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公司保密规定审定各类稿件或信息,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十二条

各信息化工作和信息、网络服务部门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非涉密网必须与涉密网实行物理隔离;建立完善信息安全保障相关制度。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在执行公务、接待来访人员时应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在公共场所议论党和国家及公司秘密事项;不得提供和透露涉密文件、资料、内部刊物等。

第三十四条

出国团组出境前,组团部门要对出国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第三十五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携带国家秘密文件及记有国家秘密内容的载体出国的,公司秘密,秘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需经本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核,报本单位领导审批;绝密级国家秘密由本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核,经本单位领导同意,报国家保密局(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保密局)审批。

第六章

保密教育

第三十六条

以保密法律和法规为重点,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方面的知识,特别是保密、窃密和保密检查的技术和知

— 7 — 识,保密与窃密形势,相关领域的基本知识等对全体员工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

第三十七条

加强对领导干部、专(兼)职保密人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将领导干部的保密教育纳入到干部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对专、兼职保密人员进行一次岗位教育,通过专题教育、会议教育、专题讲座、进出涉密岗位培训等使专、兼职保密人员真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通过重要节假日前教育、出国出境前教育、重大活动前保密教育、保密知识问答等形式,使各项保密措施切实落在实处。

第七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八条

出现失泄密事件,应及时向本单位(部门)领导汇报,并向保密委员会报告;对发生失、泄密事件隐匿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所在单位直接责任人、保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的有关人员,情节轻微的,由保密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消除泄密隐患。对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的,按照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对在保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 — 8 — 予表彰。

第八章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9 —

第2篇:国家电网公司工作

           国家电网公司工作“关键词”

一强三优:电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两个转变:转变电网发展方式,转变公司发展方式。

四化工作: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

三集五大:人力资源,财务,物资集约化管理: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生产,大营销体系。

三个建设: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队伍建设。

四项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

一特四大:特高压电网,大水电,大煤电,大核电,大型可再生能源发电。两头薄弱:特高压骨干网架薄弱,配网薄弱。

“三个不发生”目标: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不发生人身伤亡和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重特大设备损坏事故。

“一流四大”科技发展战略:建设一流人才队伍,实施大科研,创造大成果,培育大产业,实施大推广。

财务集约化“六统一,五集中”管理:统一会计政策,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信息标准,统一成本标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组织体系;会计集中核算,资金集中管理,资本集中运作,预算集约调控,风险在线监控。三电:增加售电,争取电价,回收电费。

三资:资金归集,资金融通,资本金筹措。

三节约:节约一分钱,节约一张纸,节约一寸导线。

三化三有:企业化、责任化、业务化,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治有力。三严一常:建立严密规章、发扬严细作风、实施严格管理、做到常抓不懈。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执行。多经企业“五分开”:管理分开、资产分开、人员分开、业务分开、利益分开。电动汽车发展思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安全可靠、速度超前。

四统一:统一的价值观,统一的发展目标,统一的品牌战略、统一的管理标准。“五个好、五带头”: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党员同志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四好”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

“四强”党组织: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四优”共产党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三表”:表面、表层、表演。“三实”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吃一担”吃苦,吃亏,吃气,担责任。         

     

河南省电力公司工作“关键词”

战略方针:夯实基础、提升质量、驱动创新、和合奋进。培育“两态”:良好的组织生态、健康的员工心态(自尊自信、理性科学、务实进取、开放宽容)三个注重:注重传承、注重借鉴、注重创新。三个集向:价值取向、资源投向、激励导向。三条防线:安全生产、廉政建设、队伍稳定。三规:规划、规则、规范。三基:基层、基础、基本功。

三集:项目集群、管理集约、流程集成。三个“长期处于”:“十二五”时期河南经济发展程度和市场环境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长期处于低信任度、长期处于低增长率。三个“需要时间”:河南公司历史的积淀,需要用时间去化解:河南公司发展的空间,需要用时间去挖掘:河南公司文化的传承,需要用时间去转型。三个早:想的早,醒得早、起得早。三简:简单、简洁、简约。

三戒三宜:戒急躁、戒浮躁、戒烦躁;宜精细、宜精益、宜精密。

管理运营

两全管控:全面计划管理、全面预算管理。

两个一切:一切专项任务项目化、一切项目实施团队化。

“五统一”工作准则:统一设计,统一决策,统一标准,统一过程,统一验交。市供电公司两个“三责”:供电直管职责、农电代管职责和集体企业管理职责;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同业对标工作原则:从长计议、诚信对标、传递压力、统筹协调。

农电工作“四个接轨”:规划接轨、管控接轨、考核接轨、服务接轨。产业发展“四个结构”:产权结构、组织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产业发展“两类资源”:人才与资金、市场对客户。三项基础性普查:储配电网基础资料查核建库及隐患排查;公司各级各类法人、机构、用人、分配基础资料查核建库机问题分析;公司各级各类投资以及各类收费合法合规基础性查核及风险防范分析。

三项专治:小金库自查自纠、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两防两改:防舞动、防污闪、抗冰改造以及南水北调迁移改造工程项目。三项联动:秋检度冬、规划规范、创先争优。

队伍建设

三个建设:机关建设、班子建设和班组建设。

班组建设方针:稳固一线、提升一线、关爱一线。四型团队:学习型、创新型、自律型、和合型。四比争优:比学习、比创新、比业绩、比效能。

四个到位:领导到位、落实到位、协调到位、考核到位。

四个坚持:坚持激发员工创新活力、坚持培育班组团队文化、坚持先进班组典型引路、坚持班组建设常抓不懈。

四个提升:在创建形式上提升、在团队素质上提升、在文化传承上提升、在品牌推广上提升。四个关爱:关爱老人、关爱新人、关爱弱者、关爱一线。

“五好”电网先锋党支部:建设一个好班子、造就一支好队伍、健全一套好制度、形成一种好作风、争创一流好

第3篇:国家电网公司

附件2: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和收入分配管理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

(2010年6月3日)

按照公司二季度工作会议部署,决定在下半年就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工资收入分配管理和领导干部股权清退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为做好督导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督导检查内容

1.落实公司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措施情况,包括劳动计划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贯彻劳动定员标准、解决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问题、推行培训规范、实训基地建设和员工队伍建设等方面措施的落实情况。

2.工资收入分配管理情况,包括工资总额、企业负责人(含所属单位负责人)薪酬、收入分配制度建设、管理机关工资收入、企业年金管理等情况。

3.贯彻落实公司59号文件、四部委28号文件和国资委139号文件,清退有关人员股权工作情况,包括股权清退的操作方式、操作程序、股金兑现等,以及规范主业与多经企业的管理、业务关系等情况。

督导检查提纲见附件。

二、督导检查的时间和范围 督导检查时间:2010年7月—10月

督导检查范围:各网省公司,公司各直属单位。

三、督导检查组人员组成督导检查工作分两组进行,分别由人资部部门负责人带队,人资部2-3人、财务部1人、审计部1人、监察局1人参加。

四、督导检查工作总体安排

两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统筹安排各自的督导检查工作,原则上每月检查2次,每次检查2-4个单位,用4个月时间完成督导检查工作。其中,第一组负责督导检查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各网省公司及部分直属单位,第二组负责督导检查华东和华中地区各网省公司及部分直属单位。

五、督导检查方式

督导检查工作本着“严格、严肃、严细”的原则,采取上下结合、听查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座谈讨论、实地查阅相关资料,力争全面、客观、详实地掌握了解列入检查内容的情况。

1.督导检查组制订详细的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督导检查的内容、督导检查的标准以及需被检查单位提供的材料清单,提前一周连同督导检查的通知发至被检查单位。

2.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汇报材料,并按清单整理相关基础材料待查。

3.督导检查组听取被检查单位专题汇报,座谈讨论,实地查阅相关基础资料,向被检查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附件2-1:

督导检查提纲

一、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方面

(一)检查内容

1.劳动计划管理。劳动计划、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毕业生录用计划、落实情况及岗位安排情况,公开招聘方案和人选的落实情况,系统外调动人员情况,接收安置复转军人情况,成建制划转单位的人员情况。

2.机构编制管理。职能部门设置情况,人员编制和实际配置人数,助理、副总师、部门负责人情况,各职级职员人数情况。

3.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纪律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劳务派遣工、短期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使用情况。

4.培训教育体系建设。“十一五”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规划、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其落实情况,培训教育方面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二)检查标准

劳动计划管理。劳动计划、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整、配套,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系统外调动、复转军人接收严格执行公司批复的计划或方案。

机构编制管理。职能部门、业务部/专业机构严格按公司批复设置,职能部门、处级干部人数控制在公司批复的数-45 的工资总额计划,“五项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不存在从职工薪酬中列支非工资性项目或从成本中列支其他工资性项目情况;企业负责人薪酬严格执行核定的薪酬标准和支付规定,并建立单独的负责人薪酬台账;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公平合理、激励约束作用明显,管理机关工资水平合理,确定水平的依据充分、合理;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统一、管理过程规范。

2.违规行为得到彻底纠正。按照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入分配管理的意见》(国家电网人资[2010]524号)要求,对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及时、有效、彻底的整改和纠正。

(三)需被检查单位提供的材料清单 1.内部收入分配管理制度; 2.劳动统计报表;

3.机关本部工资发放明细;

4.有关工资发放的会计账簿和会计表单; 5.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台账; 6.企业负责人纳税凭证; 7.企业年金管理台账;

8.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入分配管理工作的自查方案; 9.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入分配管理工作的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第4篇: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

服务工作的意见

一、总则

1.分布式电源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积极支持分布式电源加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程规定,按照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原则,制订本意见。

二、适用范围

2.本意见所称分布式电源,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发电项目。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类型。

3.以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或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但需升压送出的发电项目,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常规电源相关管理规定。小水电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一般原则

4.公司积极为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其接入系统工程(含通讯专网)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公司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其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公司

— 1 — 投资建设(西部地区接入系统工程仍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5.分布式电源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6.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提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公司免费提供关口计量装置和发电量计量用电能表。

7.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其他分布式电源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8.公司为享受国家电价补助的分布式电源项目提供补助计量和结算服务,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后,及时支付项目业主。

四、并网服务程序

9.公司地市或县级客户服务中心为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申请受理服务,协助项目业主填写接入申请表,接收相关支持性文件。

10.公司为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和咨询服务。接入申请受理后40个工作日内(光伏发电项目25个工作日内),公司负责将10千伏接入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接入电网意见函,或380伏接入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告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确认后,根据接入电网意见函开展项目核准和工程设计等工作。380伏接入项目,双方确认的接入系统方案等同于接入电网意见函。

11.建于用户内部场所且以10千伏接入的分布式电源,项目— 2 —

业主在项目核准后、在接入系统工程施工前,将接入系统工程设计相关材料提交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答复意见并告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根据答复意见开展工程建设等后续工作。

12.分布式电源项目主体工程和接入系统工程竣工后,客户服务中心受理项目业主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接收相关材料。

13.公司在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或电力用户)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和协议内容执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规定。

五、咨询服务

14.国家电网公司为分布式电源并网提供客户服务中心、95598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等多种咨询渠道,向项目业主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规定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等服务,接受项目业主投诉。

— 3 —

第5篇:国家电网公司大事记

国家电网公司2009年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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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12月25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选举刘振亚为理事长,孙玉才为常务副理事长,魏昭峰为副理事长,王志轩为秘书长。

2.2009年1月8日-9日,2009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3.2009年1月17-19日,国家电网公司一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暨2009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4.2009年1月16日-17日,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工作会议暨一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在广东珠海召开

5.2009年1月14-15日,中国华能蒋团2009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6.2009年1月15日-16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09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7.2009年1月9-10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09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8.2009年2月23-24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一届一次职工大会暨2009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9.200年1月15-16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09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10.2009年5月21日,2009特高压输电技术国际会议在北京召开。

11.2009年5月27日,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举办的电力安全监管报告和电力可靠性指标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12.2009年7月8日,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举办的“第七届上海国际电力设备及技术展览会暨第六届上海国际电机工程及电力装备展览会”在伤害国际展览中心开展。

13.2009年11月3日,2009中国电力论坛在天津滨海新区国际会展中心开幕。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清洁能源,绿色电力。”

14.200年2月,国家电网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呼伦贝市、兴安盟电网整体化转协议上签字,并举行了国家电网公司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揭牌仪式。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鱼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出席签字仪式并揭牌。

15.2009年5月18日,中电投黄河拉西瓦水电站首批2台70万KW机组正式投产发电,其6号机组成为中国电力装机突破8亿KW的标志性机组。

16.2009年6月8日,中国南风电网公司在广州市鱼亚运会签署2010年高级合作伙伴协议。17:2009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运会独立供电系统竣工送电仪式在山东济南奥体中心举行。

18.2009年9月19日,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首次焰火试演前夕,北京市电力公司发挥带电作业车装备优势,在**广场为56个民族团结柱安装试演烟花。

19.美国东部时间2009年9月21日,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应邀出席在华盛顿里根会议中心举行的美国智能电网周开幕式,并作《坚强智能电网,能源创新发展鱼变革的引擎》主旨演讲。

20.2009年12月10日,国电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正式上市,募集资金大约港币175亿元,成为募集资金额最大的中国新能源公司。

21.2009年12月30日 甘肃大唐景泰发电厂2号机组投产暨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装机规模突破一亿KW庆典仪式在北京举行。

第6篇: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政工〔2008〕23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公司一届三次职代会暨2008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为推进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更加坚实的文化支撑,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

— 1 — 业,肩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深化企业文化建设,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实施集团化运作、推进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客观需要。实施集团化运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大做强企业的必由之路。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变革创新和攻坚克难的过程,需要广大员工承担更繁重的任务,进行更艰辛的探索,付出更大的努力。深化企业文化建设有利于员工更清醒地认识公司定位,提升集团化运作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创业热情,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贡献聪明才智。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公司企业文化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企业文化建设有它自身的规律,企业理念由认知到认同再到实践,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提升的过程。三年多来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需要通过深化来巩固已有成果,进一步提升企业文化水平,使其在推进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员工全面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目标与总任务

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党组决策、服务公司发展战略、推动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为目的,以培育公司核心价值观为中心,以转变员

— 2 — 工观念和规范员工行为为着力点,统筹规划,密切协同,上下联动,重在建设,持之以恒,努力构建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公司企业文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在“十一五”期末初步建成“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提供文化支撑。

5.基本原则。坚持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坚持融合于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坚持集团化运作;坚持以人为本,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坚持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坚持领导率先垂范与全员广泛参与相结合。

6.总目标与总任务。用三年时间,在基本建立公司企业文化体系的基础之上,加大公司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力度,全方位塑造以公司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全体员工共同信奉并遵守的价值观念、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建立起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国家电网特色的优秀的统一的企业文化,使其成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三、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

7.牢固树立“集团化运作”的意识和价值取向。

增强集团公司控制力,既是企业集中资源做大做强集团的基本职责,也是企业发展规律所决定的。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与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骨干企业与大型企业集团,只有推进集团化运作,强化公司总部的领导力、调控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总部战略决策中心、资源调配中心、管理调控中心和电网调度中心的功能,做大做强企业,才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 3 — 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和每一位员工都要自觉打破一切不适应、不符合集团化运作的观念,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精神相符合、与公司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集团意识、创新意识、开放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以党和国家利益为重,以集团整体利益为重,坚持全局一盘棋思想,局部服从整体,小局服从大局,保证公司上下目标一致、行动协调,形成发展的巨大合力。

8.全面履行“四个服务”的企业宗旨。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即“四个服务”)的企业宗旨,体现了公司使命与价值追求的统一,体现了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统一,是公司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这是公司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经营上万亿资产、具有重大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承担着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要责任。公司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把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和企业业绩的根本标准。

服务电力客户,这是公司肩负的基本使命。公司作为经营范围遍及全国大部分城乡、提供普遍服务的供电企业,承担着为电力客户提供安全可靠充足的电力供应和服务的基本职责。公司坚持服务至上,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深化优质服务,提高优质服务

— 4 — 水平,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服务发电企业,这是公司实现共赢的战略选择。公司作为电力行业中落实国家能源政策、联系发电企业和客户、发挥桥梁作用的经营性企业,承担着开放透明依法经营的责任。公司遵循电力工业发展规律,科学规划建设电网,推动建立完善三级电力市场,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与合作伙伴共同创造广阔发展空间。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公司光荣的社会责任。公司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实施主体,承担着保证能源资源实现优化配置,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增长对电力需求的责任。公司坚持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相统一,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推进节能降耗,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9.大力弘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

“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是公司先进企业文化的集中反映,是对公司及其员工勇于超越过去、超越自我、超越他人,永不停步,最大限度地追求并实现企业价值精神风貌的高度概括。

“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本质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科学发展。从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服务”的企业宗旨出发,立足于发展壮大国家电网事业,奋勇拼搏,不停顿地向新的更高的目标攀登,实现创新、跨越和突破。它表明公司及员工以党和国家利益为重,以企业整体利益为重,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向更高标

— 5 — 准看齐,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勇气和信心。

10.坚持树立“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理念。“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理念,是公司在处理企业对待员工、员工对待企业、企业对社会关系时确定的基本信条和行动准则,是指导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总准则。

以人为本,即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尊重人、关心人、依靠人和为了人。忠诚企业,即热爱企业、关心企业、为企业尽心尽力,忠实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奉献社会,即关爱社会、服务社会、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

在坚持树立“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理念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树立“相互关爱、共保平安”的安全理念,打牢公司安全稳定工作的思想基础;树立“真诚服务、共谋发展”的服务理念,努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树立“集团化、集约化、精益化、标准化”的管理理念,推动公司发展方式的转变;树立“干事、干净”的廉洁理念,建立企业廉洁从业的良好环境;树立“发展公司、服务社会、以人为本、共同成长”的责任理念,充分履行企业社会公民的责任。

11.始终坚定“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建设国际一流企业”的奋斗方向。

“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建设国际一流企业”的奋斗方向,是公司的远大理想,这是实现“四个服务”的客观要求,公司“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前进方向。

— 6 — 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就是从我国国情、能源资源状况和电网发展规律的实际出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主创新,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按照“规划科学、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运行灵活、标准统一、经济高效”的要求,建设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国家电网。

建设国际一流企业,就是坚持以国际先进水平为导向,以同业对标为手段,推进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把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科学发展理念、持续创新活力、优秀企业文化、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国际一流竞争力的现代企业。

12.规范应用标识,塑造“国家电网”统一品牌。

企业标识是企业文化的重要体现,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由特定的要素组成并具有特定的内涵。

国家电网公司绿色的球形标识其基本内涵是:

标识的球形设计,显示国家电网公司作为特大型国有企业无限发展的美好前景,表达了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无限宽广的国际视野,和“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建设国际一流企业”的坚强信心。

标识的圆形图案,是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内部、公司内外互动、协调、团结、和谐的象征,寓意在新的市场格局中,坚持“四个服务”的宗旨,公司与客户、员工、社会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标识中纵横交错的经纬线条,代表了国家电网公司“经营电网”

— 7 — 的核心业务,表示国家电网公司认准公司的社会定位,努力超越、追求卓越,为全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经济的电能及其优质服务。

标识的标准色为绿色,代表国家电网公司为社会提供洁净能源,寓意国家电网公司持续发展,生机勃勃,基业长青。

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品牌推广应用手册》,在规定场合规范使用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塑造“国家电网”统一品牌形象。

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方法与途径

13.强化渗透。公司核心价值观是公司企业文化最核心的部分,支配着整个企业文化的根本方向。公司核心价值所包含的“四个服务”企业宗旨等四项内容,充分体现公司个性特点,对企业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统摄性与导向性。各单位要把公司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贯彻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长期地、经常地、反复地抓好核心价值观的灌输或渗透,使核心价值观不仅成为广大员工的习惯语言,而且成为自觉意识,成为考虑问题决定行为取舍的根本指南。在公司开始实施发展再上新台阶重大战略部署的2008年,各单位各部门更要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引导广大员工在增强集团意识、创新意识、开放意识和责任意识上下功夫。

14.融入实践。企业文化重在实践。企业文化是企业倡导、企业及其全体员工信奉并在实践中真正实行的价值理念。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认真领会把握公司核心价值观精神内核的基础上,结合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实际,精心策划设计

— 8 — 各项相关活动,吸引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引导大家在加快实现“两个转变”、推进“四化”建设的各项经营管理实践中生动体现核心价值观,深入践行核心价值观。要不断将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规范,并在实践中予以落实。

15.典型引导。企业的先进典型,是企业文化的生动体现与象征,具有很强的示范、辐射与传承作用,在企业文化建设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大力发现、培养、总结、表彰、宣传体现公司文化的各类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员工向他们学习,不断地壮大典型群体,从而强化扩大以至完全实现倡导的企业文化。公司每年都要命名表彰一批体现公司文化的劳动模范等。各级领导干部是公司企业文化的主要体现者,要以自己的模范行为为广大员工做表率,成为公司企业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身体力行者。

16.载体运用。公司核心价值观属于意识的范畴,需要通过适宜的氛围来培育,也需要借助一定的形式来体现。要善于运用演讲、征文、报告、论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现代传媒手段;规范会议、庆典、营销、接待、表彰等礼仪;通过标识推广,组织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等来传播公司核心价值观,塑造和展示公司良好形象。

五、切实加强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领导

17.建立领导机构。企业文化建设领导机构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公司及各单位均要建立并健全由企业主要领导挂帅

— 9 — 的企业文化领导机构,负起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决策、规划、指导等责任,协调好党政工团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建设专业部门和各业务部门的作用,形成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18.健全运行机制。要建立并完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实现企业文化建设的长期有序有效运行。要落实国资委《中央企业文化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各单位依此进行自检自查,公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19.建设统一文化。国家电网公司对公司核心价值观、企业标识等做出统一规定,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各区域、各省电力公司、各直属单位则要根据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宣贯公司核心价值观、执行企业标识的统一规定,在本单位落实好企业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

20.加强队伍培训。要切实加强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品位高、观念新、能力强的企业文化建设队伍。各单位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氛围,激励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干,围绕大局,真抓实干,不断地创新企业文化建设成果,更好地服务公司发展战略。

各单位可据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保证本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

— 10 —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文化

企业

建设

意见 抄送:中宣部宣教局,国资委宣传局。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08年3月13日印发

— 11 —

第7篇:国家电网公司个人工作总结

国家电网公司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自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和内蒙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方案下发以来,至4月16日,已有1个多月的时间,赤峰市松山区农电局群策群力,多方入手,从细从实开展“三个不发生”安全活动,现已初见成效。

召开动员大会,宣贯上级指示,确保“三个不发生”活动统筹开展。该局于3月31日召开“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暨春季安全大检查动员大会,在局内设置了主会场,在15个供电所设立了视频会议分会场,共有620人参加了动员大会。在会上,宣贯了上级指示精神,提出了要在讲政治的高度开展好此项工作,提出了“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车谁负责、谁带车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具体要求。并号召各单位将本单位具体工作同标准化作业、“春检”、创建无违章活动密切联系起来,统筹开展。在会上,还举行了宣誓仪式,将广大员工参与“三个不发生”活动、做个遵章守纪农电人的热情充分调动起来。

健全组织机构,提供领导保障,确保“三个不发生”活动有序进行。活动开始就成立了松山区农电局“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书记亲自挂帅,制定了方案和措施,- 1 -

着力抓好此项活动。在安监科设立了办公室,协调安排各项工作,确保全局上下一盘棋。并且在召开完动员大会后,各包片负责人分别下基层供电所进行督导,确保各供电所将此项活动的开展落入实处。

开展各项活动,深化安全意识,确保“三个不发生”活动深入人心。一是在4月1日向广大驾驶员发出“珍爱生命,杜绝酒驾”的倡议书并进行签字。二是继续按年初计划开展各项安全培训。三是在生产现场检查时,除了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外,也侧重于对现场人员进行“三个不发生”活动有关内容的宣贯和引导。四是计划在5月初进行一次“三个不发生”演讲比赛,现正在筹备中。五是计划在5月上旬左右按分片承包规定负责组织承包组长深入基层所部开展职工家属座谈活动。六是结合春检检修、预试和农村电网改造施工作业,检查监督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加大处罚力度。七是在6月初举办输、配电线路标准化施工作业大武。八是由办公室、政工科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具体要求,确保“三个不发生”活动收到实效。一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和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以及市局有关要求,制订了《赤峰市松山区农电局生产现场领导及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规定》,明确了生产现场到岗到位的工作标准、工作内容和承担责任。二是对调度所、生技科及各供电营业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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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体要求,要求他们在做出停电计划的时候要综合考虑作业风险、班组的承载能力和可靠性指标,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三是加强作业现场标准化管理。各作业班组要根据春检作业计划认真梳理和编制作业指导书(卡),做到“写我所做,做我所写”。要求变电班、集控站及操作队加强防误操作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严禁擅自解锁,严格解锁操作的管理、批准和监控,建立“谁批准解锁,谁到现场监督”制度。四是深入推进反违章工作,把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作为“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监督的一项重点内容并列入创建无违章活动进行考核,形成自上而下的反违章氛围。五是利用春检机会,进一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自“三个不发生”活动开展以来,松山区农电局上下团结一心,时刻将“安全工作”这个核心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工作当中,通过自查自改的方式整顿了安全隐患,通过学习教育的方式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通过细化工作内容的方式明确规范了职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在接下来的工作和活动中,该局将会继续从细从实入手,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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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国家电网公司审计工作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审计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我约束和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以及其他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及子公司(单位)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状况与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与评价。

第四条 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做好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通过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检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 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性和客观性原则。第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接受审计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审计管理体制

第七条

按照管理体制和产权关系,公司各单位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层负责。

公司各单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按照“谁任命、谁审计”、“谁考核、谁审计”、“谁投资、谁审计”、“谁管理、谁审计”、“谁控制、谁审计”的原则分级组织实施。

第八条 公司总部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审计,指导公司各单位审计工作。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延伸审计。公司总部负责审计资源统一配置,制定重要审计制度和培训标准,培训审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对重要事项和临时审计任务,统一调配公司系统审计力量。

公司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配置管理范围内的审计资源,上级单位负责对下级单位审计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第九条 公司设审计部和审计派出机构。审计派出机构协助审计部工作,业务上接受公司审计部的指导。

第十条

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单位以及地市级供电单位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县级供电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 公司各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审计工作,做好审计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 审计部门直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依法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十三条 公司各单位应配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可聘用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担任兼职审计员。

专职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应取得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及公司规定的执业资格。

公司各单位应合理利用审计资源,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外部人员担任审计顾问,聘请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部分审计项目。

审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聘任和后续教育,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第十四条 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或审计工作经验。

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及备案管理按人事部门规定办理。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应实行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公司各单位除建立审计人员在不同审计岗位之间的交流轮岗外,还应加强审计岗位与其他部门和专业岗位的交流。审计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一般不超过八年。

第三章 审计部门主要职责

第十六条 审计部门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拟订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按本单位内部分工组织或参与组织本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对本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或者未规定,须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有关内容组织进行审计;

(四)对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五)组织对本单位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对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

(七)对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的电力营销、物资(劳务)采购、工程招投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耍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八)对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对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意见反馈;

(九)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所属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十)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十一)对内部审计人员开展绩效考核或评价;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培养;(十二)负责本单位外派监事业务的联系与指导:

(十三)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七条 根据单位内部职责分工,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保障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八条 为保证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和完整,审计部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下列特殊情形的所属单位定期组织进行审计:

(一)依据所在国家及地区法律规定,在境外进行审计所属境外单位;(二)国家法律、法规未规定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内部有关单位。第十九条 对公司各单位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的评价工作,应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 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业务活动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做好社会中介机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应当加强与公司内部各业务部门及外部审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审计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内部审计部门拥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一)参加有关经营和管理决策会议,参与协助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查阅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等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软件等相关资料;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部门和个人,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和可能被转移、隐匿的财产,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有关权力机构授权可暂予封存;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可授予审计部门必要的处理权或者处罚权。

第四章 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并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审计部门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和内部管理需要,组成审计组,制定具体项目审计计划,做好审前准备,并在实施审计前通知被审计单位。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并就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重要情况做出书面承诺。

第二十六条 审计组通过现场审计或非现场审计等形式,通过审核、观察、询问、函证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审计部门应当建立审计项目的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复核的要求和责任。第二十八条 审计组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当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到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审计组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前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

第二十九条 审计部门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对审计事项做出评价,提出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下同),经批准后,下达给被审计单位。

第三十条 审计部门对已办结的内部审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和单位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审计档案。

第三十一条 审计部门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审计工作,提交重要审计信息和审计专题报告。

第三十二条 审计部门对审计项目应当进行后续审计,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情况。

第五章 审计工作要求

第三十三条 公司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有效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纠正违规行为,规避经营风险。

第三十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下列工作事项应当报公司备案:(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

(二)所属重要单位负责人及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三)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大资产损失情况、重大经济案件及重大经营风险等的专项报告;

(四)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发生重大财务异常等情况组织进行专项审计的审计报告。(五)公司要求报送的其他重大审计事项。第三十五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合理、有效调配审计资源,保证审计部门所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第三十六条 公司各单位应及时对审计结果做出反映,认真执行审计意见,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增强审计时效。

第三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审计需要的资料,协助、配合开展各项审计调查,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十八条 公司各单位应当保护和支持审计人员依照法规和授权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十九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宣传及表彰。

第四十条 审计部门应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对审计情况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四十一条 审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性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十二条 审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依法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国资委以及上级审计部门对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并对所属单位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督导。

第四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四十四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或者被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十五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充分利用计算机等科学技术手段进行审计,改进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章 罚 则

第四十六条 对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落实审计意见,造成损失浪费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单位及时反映情况。

第四十七条 对于出现重大违反国家财经法纪行为和内部控制程序出现严重缺陷,除按规定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者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有关责任外,同时还相应追究主管审计工作负责人及审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 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审计人员,各单位应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九条 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问题,本单位应及时予以纠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 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不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的,各单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审计工作办法。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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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保密工作汇报(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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