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干部监督工作汇报(精选8篇)_干部监督工作汇报

2022-01-13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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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干部监督工作汇报

在全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上的发言

中共灵台县纪委灵台县监察局

(2008年9月25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干部监督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灵台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多管齐下,干部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县纪委制定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及考核办法,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提出了量化标准,明确了责任领导,同时把干部监督工作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形成了 “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体系。组织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了半年集中督查和年终检查考核,开展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工作,并将述职述廉报告和测评情况记入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2007年,被考核的66个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被评为好等次的20个,占30.3%,中等次的46个,占69.7%;科级干部667名,评为优秀的194名,占29.1%,称职的464名,占69.6%,基本称职的9名,占1.3%。

二是坚持把落实廉洁自律规定作为监督工作的“关键点”。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全县13个乡镇70个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在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及时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围绕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了整改责任,存在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全县700多名科级干部公开进行了述职述廉,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评议。

三是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进一步扩大干部监督工作领域,监督关口前移,重要环节跟踪,把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制度的规范约束之下。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对什字塬优质苹果示范园区建设、抗震救灾工作任务落实和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重点监督检查了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抓建了皇甫谧文化园扩建和新灵蒲通乡油路两个廉政示范工程。继续督促落实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国有土地出让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重点对招标、出让、采购程序、过程、资质等实施了实地审查和监督,促进了三项制度的经常化。继续落实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定向公开、重点工作实地公开、热点问题专项公开、全局工作媒体公开、常规工作网上公开的立体公开模式,落实了公开公告制度和点题公开制度。

四是坚持把严肃党纪政纪作为监督工作的“推动点”。县纪委充分发挥《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能,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

和领导干部实施纪律监督,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2007年县纪委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件,转立案16件,县纪委直查7件,结案16件16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严重警告处分7 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1人,行政警告1人,记过处分1人,行政降级3人,共挽回经济损失5.24万元。今年上半年,全县各级纪委、纪检组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5件,办结178件,办结率达到91%。其中县纪委、监察局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件,办结20件。全县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6件,结案6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人。

二、存在问题

一是监督机制还不尽完善;二是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监督的方式方法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需要。

三、意见建议

1.加强教育,切实提高监督意识。要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断增强自觉性,提高主动性,坚持经常性,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2.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教育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

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

3.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县委委员、纪委委员、党代表质询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和新提拔干部廉政谈话、有轻微问题诫勉谈话、责任制考核等次靠后警示谈话的“三必谈”制度,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4.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多沟通情况,多通报信息,使干部监督机制整体上协调互动,形成合力,不留盲区和死角,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5.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各级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第2篇:干部监督汇报

关于干部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自2000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2002年7月新的《干部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我们以深入贯彻执行《条例》为抓手,以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了干部监督工作,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目前,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尺度,以工作实绩定升迁,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已初步形成。

一、深入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多年来,我县一向十分重视对《条例》的学习宣传。特别是2002年7月新《条例》正式颁布后,县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组织工作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在手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在全县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努力达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政工干部掌握《条例》,党员群众了解《条例》的目标要求,在全县形成了深入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新《条例》颁布以后,县委十分重视领导干部的学习,先后召开了常委会议,研究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下发了《关于在全县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条例〉用〈条例〉活动的通知》,决定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一次《条例》学习月活动。县委领导同志带头学习,利用县委中心组集中进行学习,要求每名县委常委都要写出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同时要求局乡级干部采取多种方式学习掌握好《条例》,全面把握其内容和要求,深刻领会其基本精神。近年来,在每年举办的全县局乡级干部培训班上,县委都把《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学习,并围绕学习贯彻《条例》展开讨论,谈体会、谈心得、提建议,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二是组工干部深入学习。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县委要求组织政工干部集中一段时间逐章逐条逐款地学习领会,努力把握精神实质,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真正做到精通《条例》。为认真贯彻县委指示精神,我们印发了《条例》单行本,下发到全县每名组工干部手中,作为练好基本功的重要教材,并充分运用各类培训班次加强了对组织政工干部的专题培训。去年,结合“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的开展,我们又在全县组工干部中深入开展了一次学《条例》活动,组织收听收看了中组部部务委员彭清华同志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在此基础上,组织全县组工干部进行了《条例》考试,优秀率达85%以上。

三是党员群众广泛了解。日常工作中,我们狠抓了《条例》的宣传,重点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面,营造了有利于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县委组织部还举办了《条例》知识竞赛,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踊跃参加,电视台进行跟踪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举办新《条例》培训班20多场次,参训人员达3200多人次,撰写各类体会文章200余篇,把整个学习活动引向了深入。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抓好《条例》的落实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把《条例》的精神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严格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德才标准,把好质量关。近年来,县委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认真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东平的实际出发,从事业的需要出发,反复强调要大力选拔干事创业的干部。坚持把那些思想解放、大胆开拓、能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干部用起来,把那些扎实工作、埋头苦干、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树立“努力工作保位子,干不好工作让位子”、“无功就是过,平庸就是错,有作为才能有位置”的观念。坚决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推磨转圈的陈旧观念,不拘一格选人用人。对那些不顾大局、不守纪律、不讲原则的干部,只说不做、守摊子、混日子、不能开创新局面的干部,不仅不予提拔重用,而且还要坚决予以调整。近年来,县委几次调整干部都是按照上述原则进行的,无论是提拔重用的,还是降免职的干部,都调得比较准,调出了活力,调出了积极性,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

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中,都注重坚持了这一原则。县委明确规定,凡是调整干部,都要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凡是民主推荐不列入范围的坚决不用,坚决不列入后备干部队伍。注重把不同层面的领导和群众的意见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组织部门都要对拟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进一步扩大民主,在考察干部时,不仅注意听取现任职单位干部群众的意见,而且还要听取原工作单位、下属单位和分管部门领导同志的意见。同时还注意听取执法执纪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进一步考察了解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由于群众路线坚持得好,普遍认为干部选得准、选得好。

三是立足客观公正,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

干部时,县委按照《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既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又要认真辨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以保证考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近年来,无论是提拔干部还是交流干部,我们都严格依据《条例》的规定,对拟调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严格考察,确保评价准每名干部,适才适位安排好每名干部,让他们各得其所,各展所能。

四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用时,坚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在制定方案时,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常委会,没有酝酿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不上常委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常委会。常委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能讨论干部问题;干部任免必须在县委常委全面听取考察情况的基础上发表明确意见,以应到会人数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去年以来,县委为了选准用好干部,创新方式,全面推行了县委常委任免干部“票决制”,进一步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从县委这几年选拔任用的干部情况来看,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

三、健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

对干部监督工作,县委一直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立足教育防范,大力加强了干部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1、规范干部监督工作,强化制度监督。为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我们重点加强了制度建设。首先,根据《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干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实行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日常考察制、定期考察制、考察责任追究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考察工作,提高了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和使用干部奠定了基础。其次,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年度考察和平时的表现,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分类管理,依次划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次。对“好”的作为表彰奖励和提拔重用的对象,“较好”的鼓励争上游、上台阶,“一般”的进行谈话打招呼,“较差”的给予批评教育,“差”的采取诫勉、降免职等组织措施。去年,根据分类管理的情况,我们对99名在思想、纪律、作风、廉洁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的干部进行了谈话、打招呼。对表现较差的15名领导干部进行重点谈话;对表现较好、但存在明显不足的12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对表现一般或较差的6个单位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这种方式,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了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再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监督。在坚持离任审计的基础上,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和深度,形成了任前、任中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定期审计与集中审计相结合的机制,实现了对领导干部的全程经济责任监督。去年以来,共对92名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

审计,起到了较好的监督警示作用。

2、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纪律监督。《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下发后,我们结合《条例》的实施进行了深入学习,让各级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在此基础上,结合《干部监督办法》的贯彻,把《条例》规定的“十不准”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安排了自查,适当时机,县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干部监督办法》的要求,该纠正的及时纠正,该处理的严肃处理,以真正体现出《条例》的权威性、严肃性。

3、拓宽民主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任中的民主程度,我们进一步拓宽群众的参与面。一是在群众的监督下推荐干部。注意把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方法和程序交给广大群众,提高群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平时,凡是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信访案件,我们都一一登记,分类造册,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给群众明确答复。二是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实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凡是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提拔人选,都采取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主要是拟提拔人选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表现和任职意向,公示期限为7天。在公示过程中,我们一方面召集被公示对象进行个别谈话,要求被公示人员以正确的态度、平常的心态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范围内通报任前公示情况。对公示期限内没有其他反映的,提交县委正式任命,对有反映的,及时将调查结果向县委常委会汇报,由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是否任用。三是推进民主改革,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面。根据《条例》和有关规定,我们推行了公开选拔制、任前公示制、新提拔干部试用期制、干部交流回避制等制度改革。近几年来,选拔任用的干部,一般都实行了异地任职,对在一个乡镇或部门任职时间比较长的干部,都注意适当进行了交流。2000年6月,我们在全县公开招考了16名副局乡级领导干部; 2001年公开选拔了招商局2名副局长和5名工作人员,并实行了公示制和试用期制。今年初,在全县全额事业单位补充干部工作中,我们也采取了公开选拔的办法,考选了19名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也都加大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县教育局公开选拔了7名乡镇教办主任,县卫生局公开选拔了12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在县、乡机构改革中,中层干部普遍实行了竞争上岗,有300多名同志走向中层岗位,优化了我县中层干部结构。

4、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组织监督。组织部门在干部管理中具有重要的监督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了日常监督力度。一是实行经常性考察制度。为及时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从2000年开始,我们建立了年度考察和半年测评制度,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一年一考察,半年一测评,全面掌握班子的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按照上级批示精神,去年我们又实行了经常性考察制度,组织部门及时跟踪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事件、重点工作和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始终处在全方位的监督之中。去年,我们结合抗击非典、园区建设、抗洪抢险和冬季严打等重点工作,专门派出考察组跟踪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与定期考察的情况相互印证,真正把领导干部的表现评价准。二是建立了经常性的干部监督例会制度。县委组织部每月召开一次部务会,专题研究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干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根据平时掌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正职由常委部长谈话,副职一般由副部长谈话,及时给予提醒打招呼。三是派员参加基层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思想、纪律、作风和干部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报县委组织部,由组织部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交流。在干部监督工作中,我们还注重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建立了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计生、信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情况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各职能机关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作,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面掌握领导干部的表现,广泛征求各方面对干部的意见,形成了强有力的监督合力。

近年来,我们在执行《条例》和干部监督工作中,思想上是重视的,态度上是积极的,工作上是严肃认真的,在效果上也是非常明显的。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有些干部在思想上还存有一些模糊认识,把干部监督和贯彻《条例》片面地认为仅是党委和组织部门的事,从思想上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二是个别单位在执行各项监督制度的过程中还有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子迈得还不够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与实际情况还有一段距离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述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的监督管理,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把干部监督工作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具体想法是: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监督意识。借助《条例》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认真抓好《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干部监督办法》的学习,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监督意识,努力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在各级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同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干事创业,取信于民。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定期考察、经常性考察、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是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关键时刻、重要建设项目安排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注重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解决好“一把手”监督的空档问题。

三是抓住根本,落实各项制度。落实各项制度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认真落实考察考核等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形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机制,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各项监督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

四是明确职责,理顺监督职能。注重发挥有关职能部门干部监督的整合作用,明确职责和分工,搞好相互协调和配合,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建立事前监督机制,严把选人用人的“关口”;落实事中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以领导班子为主体的自我监督;逐步完善事后惩戒制度,形成党内监督与人大、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多沟通情况,多通报信息,使干部监督机制整体上协调互动,形成合力,分体上各负其责,不留盲区和死角,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五是发扬民主,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能行使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进一步改进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的工作作风,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有力,将各级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第3篇:干部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干部监督是干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县管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实践,我县干部监督机制逐步完善,监督力度逐渐加大,领导干部民主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了较大增强,为领导干部“自廉”和“抓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主要做法

1、以宣传教育为基础,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监督意识。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一是组织学习。结合“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对干部进行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我们通过自学、集中学、专题讨论等方法,深入学习两条例精神,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监督、悉心保护监督和自觉遵守纪律的浓厚氛围。认真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二是开展警示教育。让在经济活动、组织人事纪律、执法执纪、生活作风等方面出问题的原领导干部,通过座谈会、专题报告会、警示演讲会等形式现身说法,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在新提拔领导干部中实行廉洁自律三项制度。从2002年3月开始,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谈话、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和廉洁自律承诺制。四是建立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对述廉人员进行测评打分,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我们结合实际,积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加大干部监督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不断完善干部“能上”的机制。注重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落实,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坚持做到未经民主推荐,或虽经民主推荐,但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出台了《关于民主推荐领导干部拟任人选的试行办法》,扩大推荐范围,把推荐工作应用到考察人选提出上来。如今年对县安监局局长考察人选实行双轮推荐办法,收到了较好效果。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对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用的干部一律通过报纸和广播电视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扩大竞争上岗范围,把中层竞聘扩大到下属单位。二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的渠道。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实行干部提拔使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在目标考评、行风评比排名处于后三位的实行降免职。三是努力改进考核办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在考察过程中做到“五个必查、五个必访、六个必谈”,全面掌握情况,提高考察质量。四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任职时间较长的县管领导干部进行调整,对中层岗位实施交流和轮岗,在同一岗位任职满6年,或在同一科室担任正副职满9年的,一般实行轮岗或交流;在同一岗位中层连续任职满12年的,进行有计划地交流;在审批岗位、掌管“人、财、物”重要岗位连续满10年的,实行轮岗交流。

3、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手段,加大领导干部监督力度。2000年以来,我们先后对32家单位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13家,离任审计19家,查出违规资金780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人,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成立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联席会议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审计部门认真实施的工作协调指导格局。二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各类实施办法,制定了预告制度、回避制度、承诺制度、结果执行回访制度、被审计领导干部对经济情况说明制度、“ABC”分类管理办法等,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初步做到了有章可循。三是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依据审计结果,对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县委予以重用或提拔;对有经济问题的干部,及时采取谈话、诫勉、降撤职等组织处理措施,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从而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导向。对审计中发现的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实行会计统管制度,由县财政局向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会计委派,具体负责单位的财务工作,委派会计每两年轮换一次,从而彻底解决了会计人员“站得住顶不住,顶得住站不住”、“不听法规听法人”的问题,基本杜绝了截留、挪用、坐支预算外资金现象。通过审计等手段,加强了党政“一把手”、独立负责工程项目的主要领导以及兼任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班子成员的监督。

4、以网络建设为重点,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渠道。把信息工作作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基础性建设来抓,密切与有关部门和工作机构的联系,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初步建立了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一是加强组纪联系。在选拔、任命干部时,对于有问题正在查处或有反映还没有查处的干部,及时向纪委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二是主动征求人大、政协的意见。对应提请人大政协任命的干部,都实事求是地介绍干部的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审议和监督。三是实施干部监督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发催报函、电话督促和对口联系等,使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干部监督信息通报责任,确保干部监督信息渠道畅通,加大督促力度。四是注意发挥干审信息员作用,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五是加强对县级机关干部作风的监督。专门委派一名部务会议成员,到投诉中心参与管理,利用投诉中心,收集干部监督信息。

5、以制度建设为关键,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在对干部监督过程中,既注意制度建设,规范干部的行为,更注重制度的贯彻执行,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形成相对完整的干部监督机制。一是出台党组织议事规则,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县委修订了《县委议事规则》,以自身的行为带动各级班子建设。制定出台了《县级机关党组织议事规则》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议事规则》,规定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规范党内民主。二是出台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等制度,逐步建立对领导干部实施经济活动监督机制。领导干部不仅要申报本人收入,还要申报家庭财产状况,其他成员的收入情况,并要作出说明,使对领导干部的经济监督更彻底。三是出台联系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横向联动机制。由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财政、审计、信访等9家单位组成了干部监督信息通报和联系会议成员,各有关单位共同承担任务,全面、准确地传递有关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问题性信息,把监督关口前移,使监督面得到扩大,监督更深入。四是出台廉政监督卡制度,建立惩处机制。对领导干部的不廉洁和轻微违纪行为进行量化管理,量化管理情况与评选先进、目标管理考核奖、组织处理等挂钩,年度扣分在4分以上,取消该年度评比各类先进,6分以上,扣发该年度50%目标考核奖,一年扣分10分以上或连续两年累计扣分在12分以上或连续三年扣分在14分以上的,给予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

二、存在问题

1、自觉抓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氛围还未真正形成。一方面表现为极少数领导干部认为被别人监督会影响自己的威信,不便于开展工作,因而不太愿意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表现为极少数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认为监督别人是给人小鞋穿,最终影响自己的选票和前途,因而不太敢于开展监督工作;有的职能部门认为自己在同级班子领导下工作,“饭碗”在他人之手,监督会影响自己的“饭碗”,因而不太敢于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监督,造成口头讲监督多,实际抓监督少;表面抓监督多,深入抓监督少;形式上抓监督多,抓实质性问题少。

2、制度还不够完善,贯彻落实还不够到位。一是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还不够完善。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表现情况的了解掌握,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缺乏实质性、操作性的措施和方法。二是制度之间配套性、互补性不强,未形成体系。目前规定这个不准、那个不准的制度比较多,但当出现违反了这些不准后如何处理,还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容易出现违规不究的现象。

3、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一是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还未形成科学机制,“各干各的”现象比较突出。二是一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职责不明确。个别单位没人具体做干部监督工作;个别单位配备了人,但不是做干部监督工作,而是被安排做别的事。

4、一些“一把手”依然难于监督。一是党政“一把手”是班子的核心,手中掌握的权力比较集中,同级班子其他成员和群众不好对其监督。二是党政“一把手”在单位中一般都有一定的权威,班子其他成员和群众对其尊重有加,自然放松了对其监督。三是极少数党政“一把手”决策情况不公开,活动情况比较隐蔽,上级有关部门、同级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难于了解其情况,无从入手对其监督;四是极个别党政“一把手”个人主义严重,独断专行,作风霸道,同级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不敢对其监督。如某单位副职提出工作上的一些不同想法都遭到“一把手”的严厉责难,就更谈不上敢对其监督。

三、对策与建议

1、建立教育引导机制。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建立党政干部培训考核学时学分制度,以考促学,促进各级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实行谈话教育。县委和组织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与下级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脉搏。切实做到“八个必谈”:提拔重用时必谈;取得突出成绩,得到表彰时必谈;接受急难险重任务时必谈;个人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时必谈;群众有举报或有意见时必谈;有错误苗头和错误倾向时必谈;班子不团结时必谈;工作中遇到重大困难时必谈。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县委以及组织部门汇报个人思想情况,要结合年终述职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报告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群众的评议。

2、建立信息处理反馈警示机制。一是建立函询回复制度。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将有关问题进行整理,用公函的形式通知本人,限期向组织作出书面或口头说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是建立党政正职诫勉制度。对主要领导在公务活动和个人生活中所发生的构不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要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等措施,给予告诫和劝勉。三是建立督促整改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错误和问题,要建立督促整改制度,限期纠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备用。

3、建立班子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机制。一是完善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避免和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让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上充分沟通,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要引导和鼓励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和关心爱护同志出发,加强对“班长”的帮助教育,及时指出问题,及时批评提醒。三是规范会议议事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工)委、局长、主任办公会等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有效地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为。

4、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要建立(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daodoc.com查看)起党内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组织、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第一,尝试干部监督进社区。干部监督进社区是当前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尝试把干部考察考核、评先评优和任前公示进社区,同时聘请干部监督信息员,设立干部监督信箱,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监督。第二、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会同纪委、审计等部门,建立审计结果评定体系,规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强化审计在干部提拔使用中的作用。第三、尝试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记实制度真实反映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个过程,记实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规范文书档案,也为责任追究提供最原始的依据。

第4篇:干部监督工作汇报材料

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当前中央对干部工作的一项重大部署。近年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着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努力营造良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氛围。

一、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着力构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制度体系。

近年来,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制度文件,在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了制度保证。在提名阶段,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必经程序,制定出台了《组织和个人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办法(试行)》。在考察阶段,建立了考察预告、差额考察等制度,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扩大考察范围,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去年,我市出台了《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办法(试行)》,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通过适当的形式和方法,对领导干部的生活和社交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进一步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干部,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干部考察和监督管理。在讨论阶段,《市委全体会议对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试行)》、《市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办法(试行)》,对干部任免事项的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作出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在任用阶段,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步骤(试行)》,对拟提拔干部必须实行任前公示;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试行)》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细则(试行)》,对新提拔干部实行一年的任职试用期。

(二)强化对基层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力度。

为落实制度成效,进一步规范我市基层单位干部任用工作,我市下发了《关于实行派员旁听镇局级单位干部任免会议的意见》,《意见》规定:镇局级单位召开干部任免会议,必须提前2天向市委组织部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应到会人员、讨论干部数量以及讨论人选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规定程序的实施情况,市委组织部视情会同市纪委派员进行派听。旁听员要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监督,会前要与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沟通,了解讨论干部数量,讨论人选的民主推荐、考察、酝酿情况以及班子成员到会情况。参加会议时,旁听员监督会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同时负责监督会议实行集中讨论、民主决策的情况,认真审查会议记录是否全面真实。会后要与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对会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旁听纪要》。今年,我市重新修订下发了《镇局级单位干部任用工作规程》,修订后的《规程》对镇局级单位选拔任用干部,在民主推荐环节、集体讨论酝酿环节以及实行票决制等方面都作出了硬性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少数人说了算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日常工作中,我们还对镇局级单位干部任用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和指导。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检查近年来相关台帐资料,抽查部分干部档案,重点审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环节操作是否规范,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指出纠正,使存在的不足解决在平时的工作中,确保镇局级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趋规范、科学。

(三)把竞争机制引入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努力推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落实广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把竞争机制引入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和分别组织实施了24名镇长助理和6名副局(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工作。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在市级机关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我市又首次尝试开展市级机关中层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选出5个市级机关办公室主任职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竞争上岗,打破了部门内部竞争的传统做法,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今年,我市首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名专业性较强的副科职岗位;在部分市级机关试行中层正职岗位的跨身份公开竞聘工作。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聘)上岗,建立起公平公开公正的干部选任机制,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了我市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网络

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阵地作用,加强组织部门与有关执纪执法、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把对干部的党内监督同司法监督、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及时掌握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科室互相保持定期联系,及时沟通信息,每季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召开市干部监督工

第5篇:干部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干部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干部监督是干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县管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实践,我县干部监督机制逐步完善,监督力度逐渐加大,领导干部民主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了较大增强,为领导干部“自廉”和“抓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主要做法

1、以宣传教育为基础,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监督意识。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一是组织学习。结合“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对干部进行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我们通过自学、集中学、专题讨论等方法,深入学习两条例精神,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监督、悉心保护监督和自觉遵守纪律的浓厚氛围。认真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二是开展警示教育。让在经济活动、组织人事纪律、执法执纪、生活作风等方面出问题的原领导干部,通过座谈会、专题报告会、警示演讲会等形式现身说法,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在新提拔领导干部中实行廉洁自律三项制度。从2002年3月开始,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谈话、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和廉洁自律承诺制。四是建立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对述廉人员进行测评打分,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我们结合实际,积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加大干部监督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不断完善干部“能上”的机制。注重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落实,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坚持做到未经民主推荐,或虽经民主推荐,但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出台了《关于民主推荐领导干部拟任人选的试行办法》,扩大推荐范围,把推荐工作应用到考察人选提出上。如今年对县安监局局长考察人选实行双轮推荐办法,收到了较好效果。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对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用的干部一律通过报纸和广播电视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扩大竞争上岗范围,把中层竞聘扩大到下属单位。二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的渠道。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实行干部提拔使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在目标考评、行风评比排名处于后三位的实行降免职。三是努力改进考核办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在考察过程中做到“五个必查、五个必访、六个必谈”,全面掌握情况,提高考察质量。四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任职时间较长的县管领导干部进行调整,对中层岗位实施交流和轮岗,在同一岗位任职满6年,或在同一科室担任正副职满9年的,一般实行轮岗或交流;在同一岗位中层连续任职满12年的,进行有计划地交流;在审批岗位、掌管“人、财、物”重要岗位连续满10年的,实行轮岗交流。

3、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手段,加大领导干部监督力度。2000年以,我们先后对32家单位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13家,离任审计19家,查出违规资金780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人,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成立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联席会议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审计部门认真实施的工作协调指导格局。二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各类实施办法,制定了预告制度、回避制度、承诺制度、结果执行回访制度、被审计领导干部对经济情况说明制度、“AB”分类管理办法等,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初步做到了有可循。三是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依据审计结果,对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县委予以重用或提拔;对有经济问题的干部,及时采取谈话、诫勉、降撤职等组织处理措施,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从而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导向。对审计中发现的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实行会计统管制度,由县财政局向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会计委派,具体负责单位的财务工作,委派会计每两年轮换一次,从而彻底解决了会计人员“站得住顶不住,顶得住站不住”、“不听法规听法人”的问题,基本杜绝了截留、挪用、坐支预算外资金现象。通过审计等手段,加强了党政“一把手”、独立负责工程项目的主要领导以及兼任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班子成员的监督。

4、以网络建设为重点,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渠道。把信息工作作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基础性建设抓,密切与有关部门和工作机构的联系,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初步建立了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一是加强组纪联系。在选拔、任命干部时,对于有问题正在查处或有反映还没有查处的干部,及时向纪委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二是主动征求人大、政协的意见。对应提请人大政协任命的干部,都实事求是地介绍干部的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审议和监督。三是实施干部监督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发催报函、电话督促和对口联系等,使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干部监督信息通报责任,确保干部监督信息渠道畅通,加大督促力度。四是注意发挥干审信息员作用,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五是加强对县级机关干部作风的监督。专门委派一名部务会议成员,到投诉中心参与管理,利用投诉中心,收集干部监督信息。、以制度建设为关键,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在对干部监督过程中,既注意制度建设,规范干部的行为,更注重制度的贯彻执行,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形成相对完整的干部监督机制。一是出台党组织议事规则,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县委修订了《县委议事规则》,以自身的行为带动各级班子建设。制定出台了《县级机关党组织议事规则》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议事规则》,规定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规范党内民主。二是出台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等制度,逐步建立对领导干部实施经济活动监督机制。领导干部不仅要申报本人收入,还要申报家庭财产状况,其他成员的收入情况,并要作出说明,使对领导干部的经济监督更彻底。三是出台联系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横向联动机制。由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财政、审计、信访等9家单位组成了干部监督信息通报和联系会议成员,各有关单位共同承担任务,全面、准确地传递有关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问题性信息,把监督关口前移,使监督面得到扩大,监督更深入。四是出台廉政监督卡制度,建立惩处机制。对领导干部的不廉洁和轻微违纪行为进行量化管理,量化管理情况与评选先进、目标管理考核奖、组织处理等挂钩,年度扣分在4分以上,取消该年度评比各类先进,6分以上,扣发该年度0%目标考核奖,一年扣分10分以上或连续两年累计扣分在12分以上或连续三年扣分在14分以上的,给予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二、存在问题

1、自觉抓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氛围还未真正形成。一方面表现为极少数领导干部认为被别人监督会影响自己的威信,不便于开展工作,因而不太愿意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表现为极少数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认为监督别人是给人小鞋穿,最终影响自己的选票和前途,因而不太敢于开展监督工作;有的职能部门认为自己在同级班子领导下工作,“饭碗”在他人之手,监督会影响自己的”饭碗”,因而不太敢于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监督,造成口头讲监督多,实际抓监督少;表面抓监督多,深入抓监督少;形式上抓监督多,抓实质性问题少。

2、制度还不够完善,贯彻落实还不够到位。一是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还不够完善。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表现情况的了解掌握,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缺乏实质性、操作性的措施和方法。二是制度之间配套性、互补性不强,未形成体系。目前规定这个不准、那个不准的制度比较多,但当出现违反了这些不准后如何处理,还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容易出现违规不究的现象。

3、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一是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还未形成科学机制,“各干各的”现象比较突出。二是一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职责不明确。个别单位没人具体做干部监督工作;个别单位配备了人,但不是做干部监督工作,而是被安排做别的事。

4、一些“一把手”依然难于监督。一是党政“一把手”是班子的核心,手中掌握的权力比较集中,同级班子其他成员和群众不好对其监督。二是党政“一把手”在单位中一般都有一定的权威,班子其他成员和群众对其尊重有加,自然放松了对其监督。三是极少数党政“一把手”决策情况不公开,活动情况比较隐蔽,上级有关部门、同级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难于了解其情况,无从入手对其监督;四是极个别党政“一把手”个人主义严重,独断专行,作风霸道,同级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不敢对其监督。如某单位副职提出工作上的一些不同想法都遭到“一把手”的严厉责难,就更谈不上敢对其监督。

三、对策与建议

1、建立教育引导机制。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建立党政干部培训考核学时学分制度,以考促学,促进各级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实行谈话教育。县委和组织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与下级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脉搏。切实做到“八个必谈”:提拔重用时必谈;取得突出成绩,得到表彰时必谈;接受急难险重任务时必谈;个人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时必谈;群众有举报或有意见时必谈;有错误苗头和错误倾向时必谈;班子不团结时必谈;工作中遇到重大困难时必谈。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县委以及组织部门汇报个人思想情况,要结合年终述职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报告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群众的评议。

2、建立信息处理反馈警示机制。一是建立函询回复制度。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将有关问题进行整理,用公函的形式通知本人,限期向组织作出书面或口头说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是建立党政正职诫勉制度。对主要领导在公务活动和个人生活中所发生的构不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要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等措施,给予告诫和劝勉。三是建立督促整改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错误和问题,要建立督促整改制度,限期纠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备用。

3、建立班子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机制。一是完善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避免和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让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上充分沟通,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要引导和鼓励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和关心爱护同志出发,加强对“班长”的帮助教育,及时指出问题,及时批评提醒。三是规范会议议事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工)委、局长、主任办公会等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有效地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为。

4、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要建立(本权属秘之音所有,更多请登陆网络查看)起党内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组织、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第一,尝试干部监督进社区。干部监督进社区是当前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的新题,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尝试把干部考察考核、评先评优和任前公示进社区,同时聘请干部监督信息员,设立干部监督信箱,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监督。第二、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会同纪委、审计等部门,建立审计结果评定体系,规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强化审计在干部提拔使用中的作用。第三、尝试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记实制度真实反映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个过程,记实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规范书档案,也为责任追究提供最原始的依据。

第6篇:干部监督工作汇报1

干部监督工作汇报材料(1)

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当前中央对干部工作的一项重大部署。近年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着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努力营造良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氛围。

一、主要做法和措施

着力构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制度体系。

近年来,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制度文件,在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了制度保证。在提名阶段,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必经程序,制定出台了《组织和个人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办法》。在考察阶段,建立了考察预告、差额考察等制度,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扩大考察范围,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去年,我市出台了《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办法》,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通过适当的形式和方法,对领导干部的生活和社交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进一步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干部,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干部考察和监督管理。在讨论

阶段,《市委全体会议对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市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办法》,对干部任免事项的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作出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在任用阶段,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步骤》,对拟提拔干部必须实行任前公示;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细则》,对新提拔干部实行一年的任职试用期。

强化对基层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力度。

为落实制度成效,进一步规范我市基层单位干部任用工作,我市下发了《关于实行派员旁听镇局级单位干部任免会议的意见》,《意见》规定:镇局级单位召开干部任免会议,必须提前2天向市委组织部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应到会人员、讨论干部数量以及讨论人选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规定程序的实施情况,市委组织部视情会同市纪委派员进行派听。旁听员要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监督,会前要与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沟通,了解讨论干部数量,讨论人选的民主推荐、考察、酝酿情况以及班子成员到会情况。参加会议时,旁听员监督会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同时负责监督会议实行集中讨论、民主决策的情况,认真审查会议记录是否全面真实。会后要与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对会上存在的问

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旁听纪要》。今年,我市重新修订下发了《镇局级单位干部任用工作规程》,修订后的《规程》对镇局级单位选拔任用干部,在民主推荐环节、集体讨论酝酿环节以及实行票决制等方面都作出了硬性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少数人说了算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日常工作中,我们还对镇局级单位干部任用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和指导。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检查近年来相关台帐资料,抽查部分干部档案,重点审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环节操作是否规范,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指出纠正,使存在的不足解决在平时的工作中,确保镇局级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趋规范、科学。

把竞争机制引入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努力推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落实广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把竞争机制引入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和分别组织实施了24名镇长助理和6名副局级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工作。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在市级机关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我市又首次尝试开展市级机关中层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选出5个市级机关办公室主任职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竞争上岗,打破了部门内部竞争的传统做法,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今年,我市首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名专业性较强的副科职岗位;在部分市级机关试行中层正职岗位的跨身份公开竞聘工作。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建立起公平公开公正的干部选任机制,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了我市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网络

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阵地作用,加强组织部门与有关执纪执法、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把对干部的党内监督同司法监督、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及时掌握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科室互相保持定期联系,及时沟通信息,每季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召开市干部监督工

作联席会议职能科室座谈会,成员单位分别结合部门实际交流领导干部信息和干部监督工作情况,并就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和领导作风、廉政建设、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作深入客观的分析。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中信访举报核查工作机机制,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我市自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制度以来,按照两年一聘的制度规定,先后有三批具有较好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组织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同志,被聘任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我们通过邀请监督员参加干部任免

会议旁听,参加组织工作会议,召开座谈会,向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表》,组织课题研讨等形式,充分发挥各位监督员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理论优势及社交优势,为我市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提供重要信息和宝贵建议。不断健全我市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监督工作网络,进一步提高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度。

去年,按照省委组织部将10月作为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专项查纠月”工作部署,我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在深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日常监督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人事政策法规检查和组织工作征求意见两项工作。

1、今年下半年,我市纪委、组织部、人事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检查采用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职务任免、交流、考核等重点环节,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规范管理、纠正偏差、严肃纪律,全面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通过全面检查,切实改进和完善以公务员法为依托的公务员管理和以人员聘用制为框架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好制度对干部队伍的激励和保障作用,进一步促进和改善我市干部队伍的选拔和培养。

2、今年,作为组织部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通过开通征求意见热线电话、开

设征求意见电子信箱、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听取党员、干部、人才和人民群众对组织工作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共征得有关我市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等意见建议142条和相关调查统计数据。对照意见建议,组织部各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立足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评议,确定整改提高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为进一步提高组织部门工作水平夯实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对照中央对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

1、在干部选任上视野还不够宽阔。由于受到现有国家公务员考录制度的限制,县一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的党政机关,公务员补充难、适用人才选拔难,党政领导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人才“三支队伍”因“身份”不同而无法流动。造成干部选任视野难以拓宽,难以达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2、干部考察难度增大,考核淘汰机制不够健全。组织部门在日常干部考察过程中,由于当前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认知度还不高,在考察谈话中思想顾虑较多,送人情讲好话的较多,致使组织上对干部考察难度增大,干部情况掌握不

全面,难以准确遴选、识别干部,影响了选人用人的质量。另外,由于目前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公正性和操作性还不强,干部的淘汰机制难以真正落实,“出口”堵塞,很多党政机关“将”多“兵”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对组织上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3、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相关制度应该说已经比较齐全,问题是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弱化、淡化和虚化的情况。有的制度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实际无法操作,监督成效难以体现。比如,在日常干部考察和任前公示期间,针对一些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组织部门由于职能的限制很难在短时间内核查清楚,要准确判定干部“带病”情况难度较大,容易造成工作的被动。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组织部门作为党委主管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选人用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所以我们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的各项措施的同时,要注重不断改进和完善现有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为市委选贤任能、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齐抓共管、增强合力、进一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成效。

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的阵地作用,进一步强化与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的沟通和联络工作,拓宽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密切关注各自职责范围内新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通气,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真正做到监督关口前移,监督防线牢固,着力规范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行为。强化干部监督前移工作,以关心爱护广大领导干部为出发点,积极收集和整理在干部考察、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来信来访等多方面、多渠道所反映的领导干部相关信息,逐步探索和建立起干部监督预警机制,有效克服和防止领导干部“带病提拔”的问题。继续强化对镇局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督查力度,建立开展《镇局单位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同时,通过邀请监督员参与对镇局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督查和旁听部务会及镇局单位干部任免会议,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性,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会同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开展对镇局单位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考察人选征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等方面。会同审计局拟定《吴江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信访举报核实工作实施办法》。

第7篇:纪委干部监督工作汇报

纪委干部监督工作汇报

【篇1:2014纪检监察工作履职履责情况汇报】

2014纪检监察履职履责情况汇报

(安全乡 罗国利)

2014年,在县纪委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并结合我乡实际,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抓好安全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现将我乡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履职履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为此,我乡党委高度重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领导和组织。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结合与县委签订的《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要求,我乡于2014年3月10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乡党委书记王志明与各村、各部门党总支签订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照分工责任配合抓,责任到村、到部门的分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认真开展党风党性党纪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

第一,坚持学习制度,开展经常性理论教育。2014年,我乡充分利用班子会、中心组学习、支部活动、远程教育等载体,认真组织学习。

第二,结合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设教育,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安乡县关于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安乡县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按照“照镜子、正

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心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打造一支务实、创新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同时,关注和做好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特别是公众舆论网络信息的收集工作,按管理归属做好及时上报工作。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第一,认真贯彻中央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实施细则,制定《安全乡机关制度之公务接待标准》并严格执行,纠正了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肃整治公车私用的行为,自 2014年5月起,我乡实行机关干部量化考核制度。强化对机关干部日常上下班考勤、本职工作以及驻村开展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有效依据。从而提高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有效改进了工作作风,机关效能进一步提高。

第二,加强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对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乡党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工作不深入、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加大农村党务、财务、村务、事务公开力度,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抓好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持“畅通、便捷、有序、务实、高效”的原则,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遏制不正之风蔓延

继续抓好案件查办,对影响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查到底,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采取组织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罚并举。今年上半年,重点查处党员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以反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失职,渎职等职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审批违纪违法案件,对违反刑法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我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不断加强乡纪检监察办案能力,努力提高基层办案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大胆工作,迎难而进,敢于与腐败分子、歪风邪气作斗争。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协同机制。加强案件剖析,发挥查办案

件的治本功能。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组织谈话提醒、诫勉、函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2014年工作中的不足

2014年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形势,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思想认识不足。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机制、体制和制度不断完善,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认识不断的提高,但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的时候缺乏创新精神,在实际工作中难免感到吃力。

第二,机制体制不完善。随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无论是思想建设还是机制体制建立工作都逐渐步入正轨。但乡镇实际工作比较复杂,科学的工作机制体制还不完善,科学的工作方法也未形成,所以导致各项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

第三,专职不专现象。由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所以出现了专职不专的现象,导致精力难以集中,工作难以开展等问题。

【篇2: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工作总结】

2014年个人工作总结

2014年,本人因休产假原因,5月底才回单位上班。工作以来,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根据委局领导和室主任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将一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树立正确认识,保持良好形象。自2013年调至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以来,我一直在案件检查岗位工作,一年多的办案工作使我深感,只有自身素质过硬,才能有资格去规范、约束和检查别人。所以,我始终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坚持高标准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的精神境界。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光明磊落,胸怀坦荡,时刻保持纪检干部的应有形象。二、注重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素质。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能认真学习钻研纪检监察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自觉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在工作中,能脚踏实地,坚持原则,服从和服务大局。

三、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一是坚持参与案件查办和信访调查,其中,主动参与委局案件查办15件16人,信访调查5件5人。

二是督促和指导乡镇纪委办案。2014年,我按照分管领导和室主任的工作安排,对部分乡镇纪委发现的调查难度较大违纪线索及时进行协助调查;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进行指导,对乡镇纪委案件查办资料进行详细的审查。一年来,先后指导、协助、督促、督办26个乡镇纪委办案30件,有力地促进了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

三是坚持做好案件管理工作。坚持收集、管理案件线索来源,并每季度撰写案管统计分析报告,就案件发生的原因、范围、涉及人员等因素进行分析,为接下来的案件查办工作提供方向;坚持每月22号之前全面、准确、及时的收集、录入和上报信访统计数、案件初核数、立案数及审理数据;坚持每季度撰写四风案件典型案例,其中撰写的xxxxxx三职干部失职渎职和职务侵占违纪案例被市纪委选中入围。

四是坚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存在不足: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过去的一年,我对政治理论知识和案件查办专业知识的学习都还停留在“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的程度上,学习不够深入。

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够,思想解放不够,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撰写工作信息少。

在新的一年,我将结合目前办公室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努力进行,切实抓好自身思想素质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努力提高工作实效。

【篇3:2015年田心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

任情况的报告】

2015年田心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监督责任情况的报告 县纪委:

2015年,田心镇纪委在县纪委及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以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推动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就一年来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协助镇党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一是抓好学习,分别以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镇村干部会议和每周一镇干部学习例会的形式,组织镇村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有关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学原文,谈体会;二是明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计划,同下属各村级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每位镇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三是建立健

全信访、举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各村建立网格化管理、关爱式服务,确保田心的和谐稳定。

(二)健章立制强化监督。一年来,镇党委先后研究制定了班子成员2015年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田心镇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镇机关干部内部管理制度、镇村干部会议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等三项制度和田心镇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等各项制度,完善了镇干部值班制度,深入实施以“增强责任意识、提升行政效能”为主题,以“勤政、廉政、善政”为目标的“廉洁田心”活动,以制度促进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认真参与组织镇、村两级各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与中标承建单位鉴定工程廉洁协议书,并主动介入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结算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对镇村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和管理。

(三)积极监督和管理好村级财务。实行村级财务“镇代理”制度。2015年认真组织开展了各村上任干部的财务清理检查和公开工作,重点是对村干部的工资、补贴及各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超标现象,严格执行村级招待费限额控制制度,定期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交流对村务监督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改进的措施。(四)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关口前移。实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修订完善了田心镇党员干部

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全体镇干部根据本人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性质,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认真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然后郑重作出承诺,很好地起到了预警和防范败的效果。

(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2015年,镇纪委共查处了5起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一起为三元村党员周知林故意伤害案;另一起为凌云村原支部书记李郴顺、李儒生、李儒珍、李兴红4名党员被法院判决破坏农用地罪,单处罚金。该5起案件正在办理当中。严肃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队伍,教育警示了其他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

二、以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为核心,加强对村级基层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1、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全镇有关村级重大事项工作(包括项目招投标工作)都要求经过“四议两公开”之后再落实。

2、招待等非生产性开支实行定额管理。在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上,经过班子会议研究,给每个村下达了在前三年非生

产性开支平均数基础上下降10%的限额指标,要求各村严格执行、不得突破。

3、加强公共资源管理。根据县纪委工作要求,调整充实了田心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田心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心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等机构,并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嘉禾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4、加强村务监督,强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按照“八有”标准,认真做好村监会的规范化建设,使在村务监督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除按规定正常进行党务、村务公开外,在财务方面要求每月按现金流水帐的形式逐笔公开,以消除村民群众的疑虑。

5、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十个一”的标准要求对全镇14个村进行了规范,同时要求各村做到“一日一值班、一周一集中、一月一沟通,镇里实行季度例会,汇报交流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情况,提出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积极创建示范点。

三、充分发挥纪委监督职能,狠刹不正之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半年来,镇纪委在上级纪检部门的支持下,对农村社会存在的各类不正之风进行了认真的查纠,从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上下功夫,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使全镇政府机关各站、所部门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农贷资金、学校“一费制”、计划生育、土地管理、民政救济、招待费用等指标进行张榜公开,狠刹不正之风,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监督,取得良好实效,不断优化全镇经济发展环境,有效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共田心镇纪委 2015年6月15日

第8篇:干部监督调研汇报

干部监督工作调研汇报

加强干部监督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漕河镇党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逐步建立完善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干部监督机制,其中,组织部门的监督是干部监督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总的说来,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实践,我镇干部监督机制逐步完善,监督力度逐渐加大,成效十分明显,全镇政风为之一新,领导干部民主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大增强,为领导干部“自廉”和“抓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具体做法和体会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看政治纪律的执行情况。主要监督干部在政治上是否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能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立场坚定,令行禁止。二看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监督领导干部是否

1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开拓进取,努力学习,勤奋敬业,创造工作实绩。三看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情况。主要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依法办事,做到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四看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主要监督领导干部是否有全局观念、整体观念,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并注意主动与其他同志搞好配合协作。五看实践党的宗旨情况。主要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相信和依靠群众,做到扎实工作,求真务实。六看廉洁自律情况。主要监督领导干部能否保持清正廉洁,自觉拒腐防变,坚决反对消极腐败现象,正确看待名利、权力和地位,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二、多管齐下,逐步加大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力度

(一)着眼于领导干部权力授予环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在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方面负有重要责任。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实行管理监督,主要是通过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等形式和途径来实现的,因此,我们首先通过扩大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的民主程度来逐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一方面在干部工作中普遍实行民主评议制度。镇党委考察了解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每年对班子的考核,都认真组织各系统、部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以此作为考核干部是否胜任现职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镇党委对镇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律实行公示,对拟选拔任用的干部采取公示榜、公示通知等形式,在公开场合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并配备公共意见箱,专门收集基层干群对拟选用干部的意见和反映,然后由组织部门对公示期间的来信来访予以调查核实和整理,并向镇党委提交调查核实汇总材料。公示制是加强干部选任监督的一个有力举措,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任的民主程度,增强了透明度和公开性,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着眼于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之前,突出干部监督的提醒防范功能。

一是关口前移,采取“打招呼”,事先进行预防。主要是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新调整干部

廉政谈话”和考察反馈、谈话制度。镇党委领导定期、不定期与干部谈话。对考察对象存在的苗头性的问题,谈话者都明确指出,督促其及时纠正;对比较严重但又够不上法纪处分的问题,对其进行诫勉,限期改正;对严重的、本人又说不清的问题,及时向纪委通报。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掌握干部的动态。实行了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特别注意把监督触角向干部的身边人以及干部的八小时之外延伸。

(三)着眼于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之中,加大干部监督的警示督促力度。

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把教育当作治本工程来抓,几年来,广泛开展了“树形象,做表率,创新风”、“高举旗帜,增强党性,艰苦创业”等主题教育。普遍开展了以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法律法规教育。

普遍推行了述职述廉制。我们在全镇深入开展了“向全镇人民汇报”的述职活动和“阳光举措”的述廉工作,采用镇管领导干部自己述、群众评、班子议、上级管的方式,深入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激励

和监督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四)着眼于发挥组织部门监督的优势,加强干部交流力度。

健全完善干部交流换岗制度,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环境条件,是组织部门实行干部监督的重要手段。一名干部在一个部门、地方工作时问越久,各种关系就越多,各种非正常化的社会关系的延伸和辐射就成为滋生蔓延腐败现象的条件。“三个公章不如一个老乡”。“公章像碗大,不如亲朋好友一句话”,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干部交流可以使干部在多种环境和岗位上经受锻炼,开阔视野,也有利于防止和克服各种不正之风。我镇在干部交流方面工作力度比较大,而且得到了长期坚持,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干部交流方面,我们注意抓了这样几点:一是加强执纪执法和掌管人、财、物等关键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交流;二是打破部门、岗位界限,体现干部交流的多层次性。实现了党务工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不同工作岗位间的交流;三是把部门党政一把手的交流作为干部交流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领导班子结构的优化,实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优势互补,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四是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加大人才的培养交流工作,有计划地把青年后备干部放在多个基层部门轮换任职,考察锻炼,增长才干,对经过多个部门、岗位交流任职的年轻干部,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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