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清查工作汇报(精选8篇)_低保清查工作总结

2022-01-17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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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低保清查工作方案

---三是手续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3、按程序切实做好新纳入低保对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二、清理范围

对以下人员坚决予以清退:

1、低保人员死亡的;

2、户籍迁出本县的(大中专在校生除外);

3、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如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现子女毕业已就业的;单亲家庭子女成年已就业的;孤儿成年已就业的;因病致贫现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等);

4、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

5、低保家庭成员有经商、开店、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有商业门面或住房进行出租,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6、低保人员法定赡养、抚养人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具有赡养、抚养能力而没有尽到赡养、抚养义务的;

7、在外居住半年以上,不能由现居---

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部分村民代表、镇包村干部组成联合调查组,逐户对每个低保家庭的财产、住房、成员收入、劳动力状况等情况逐项登记,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签字,要有低保人员及居住情况的影像资料。调查人员和低保户本人要签署诚信承诺书。

各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结合入户调查情况,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有文字记录,参加人员有签字。

将核查与评议结果在公示栏公示5日,同时公布县乡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结束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并通知其本人;对符合条件但手续不齐全的必须补齐。

对以后新申请低保人员按先入户调查,再党员、代表评议,再公示的程序办理。

3、镇政府抽查阶段(3月26—3月31日)---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相关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我镇低保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XX人民政府

2012年X月X日

低保家庭诚信承诺书

本人及家庭成员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愿自觉接受民政部门和村民民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并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没有隐瞒、伪造、虚报,若提供的材料不实,无条件接受低保管理部门给予的取消享受低保待遇的处罚。

2.愿意接受民政或者村委会低保工作人员按时进行入户调查,愿意积极参加村委会低保评议会并如实反映情况。

3.家庭在享受低保期间,如收入、人员、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事宜发生变化,一个月内到村委会报告,如没有及时报告造成的后果,我愿按规定接受---

承诺人签字(村干部):

承诺人签字(镇干部)

****年**月**日

低保清退范围

对以下人员坚决予以清退:

1、低保人员死亡的;

2、户籍迁出本县的(大中专在校生除外);

3、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如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现子女毕业已就业的;单亲家庭子女成年已就业的;孤儿成年已就业的;因病致贫现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等);

4、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

5、低保家庭成员有经商、开店、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有商业门面或住房进行出租,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6、低保人员法定赡养、抚养人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具有赡养、抚养能力而没有尽到赡养、抚养义务的;

7、在外居住半年以上,不能由现居---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市民政局、低保局于今年起利用一年的时间,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救助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省市社会救助工作的部署,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全面清理和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为目标,以清查低保资金情况、清查低保对象资格、清查审核审批程序、清理低保提标政策为主要内容,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强化资金监管力度,加强业务规范力度,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社会化进程。

二、任务标准

(一)清查低保资金情况。要对近三年省拨城乡低保资金、地方财政匹配低保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通过财政历年结余帐与民政资金总帐、明细帐及支出传票核对,彻底查清低保---(市、区)、街道办(乡镇)、社区居(村)委会低保职责,明确并公开受理时限,对无故拖延或拒报的要追究责任;对典型的疑难低保纠纷争议案件实行社区听证制度。

(四)清理低保提标政策。要结合低保清查全面落实低保政策,保证按省市确定的新标准和人均补差额落实到位。要通过低保提标政策的全面清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低保管理机制,实行分类施保,全面提高低保优质服务水平,形成低保人员有进有出,低保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保即保,应退尽退”。同时做好向争取资金工作,落实好城乡贫困群众物价补贴、取暖补贴等项救助政策。

三、方法步骤

本次清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至5月10日):各县(市、区)民政局要与相关部门做好配合,要根据检查内容认真细致地做好自查工作,并于5月10日---组。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四清”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确定方案,认真组织领导,抓好落实,要成立“四清”工作领

导小组,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此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检查程序,务求抓出实效。各县(市、区)民政、低保部门要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自查工作。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针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部位,严格审查,务求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查处,限期整改。对严重违纪和违法犯罪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在全市通报。

绥化市低保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篇3:低保核查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通过组织开展农村低保核查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实现“政策把握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批准确”的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全县农村低保工作环境,全面提升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核查清理整顿的基本原则

(一)依据农村低保有关法规政策核查的原则。

(二)分级负责、分级落实的原则。

(三)重新申报审核审批、逐户核查、全面清理的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核查的原则。

三、核查清理整顿的范围与重点

— 2 —---娼等违法行为或依法判决服刑的低保对象;

6、家庭主要成员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因好吃懒做或无正当理由不就业,或两次以上拒绝接受劳动就业部门提供的就业机会的;

7、有多名法定赡养人,且法定赡养人中有一户有赡养能力的;有法定抚(扶)养人且法定抚(扶)养人有抚(扶)— 3 —

养能力的;

8、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进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9、外出经商、务工或离开本行政区域或城区超过1年以上,不能准确掌握其家庭经济收入的;

10、持有或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及其他投资行为和收藏高价值物品的;

11、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老年福利低保,如领取遗属补助的人员;

12、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轮流“坐庄”---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开辟设立农村低保核查清理整顿规范活动宣传栏和公示专栏,深入宣传低保救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开展低保核查清理整顿的目的和意义,获得理解和支持,避免因简单从事、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群众误解,出现不稳定因素。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28日—5月6日)。

1、重新认定。凡正在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对象(审计指出的低保问题家庭除外)必须全部按程序重新申请、重新登记、重新审批,初审由村委会。低保对象必须由户主本人持低保申请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有关资料到村(居)委会、基层单位参加初审,并做好信息录入和档案整理工作。

2、入户调查。对每个村的复核,由各村民情民生代办员,各社区主要负责----

第2篇:城乡低保低保清查方案

绥化市低保局“四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市民政局、低保局于今年起利用一年的时间,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救助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省市社会救助工作的部署,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全面清理和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为目标,以清查低保资金情况、清查低保对象资格、清查审核审批程序、清理低保提标政策为主要内容,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强化资金监管力度,加强业务规范力度,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社会化进程。

二、任务标准

(一)清查低保资金情况。要对近三年省拨城乡低保资金、地方财政匹配低保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通过财政历年结余帐与民政资金总帐、明细帐及支出传票核对,彻底查清低保资金结余数额,核准地方财政真正匹配列支资金数额,同时对金融机构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情况(包括及时拨入和打入低保存折、领取资金结余沉淀情况等)进行认真清理,严肃纠正低保资金大量结余、滞留甚至被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

(二)清查低保对象资格。要集中力量对城乡低保家庭进行拉网式排查,查清、核准享受低保人员死亡、迁移、变动数量,准确认定低保资格,对原本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清除,对家庭收入已超出低保标准的,要在家庭收入基本稳定后予以退保;对已符合条件尚未纳入的要立即纳入。

(三)清查审核审批程序。市县两级低保管理机构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发放低保工作特约监督证,聘请有资历的离退休老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监察审计人员等为低保工作特约监督员;严格划分市、县(市、区)、街道办(乡镇)、社区居(村)委会低保职责,明确并公开受理时限,对无故拖延或拒报的要追究责任;对典型的疑难低保纠纷争议案件实行社区听证制度。

(四)清理低保提标政策。要结合低保清查全面落实低保政策,保证按省市确定的新标准和人均补差额落实到位。要通过低保提标政策的全面清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低保管理机制,实行分类施保,全面提高低保优质服务水平,形成低保人员有进有出,低保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保即保,应退尽退”。同时做好向争取资金工作,落实好城乡贫困群众物价补贴、取暖补贴等项救助政策。

三、方法步骤

本次清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至5月10日):各县(市、区)民政局要与相关部门做好配合,要根据检查内容认真细致地做好自查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分别上报市低保局,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

(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阶段(5月11日至8月30日):市民政局、低保局将会同市监察局、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检查采取听汇报、看帐目、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低保户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对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1个乡镇、1个社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四清”工作中的成效和不足,提出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于9月15日前将“四清”检查工作总结分别上报市民政局、财政局、低保局。9月末,市民政局、财政局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定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四清”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确定方案,认真组织领导,抓好落实,要成立“四清”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此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检查程序,务求抓出实效。各县(市、区)民政、低保部门要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自查工作。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针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部位,严格审查,务求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查处,限期整改。对严重违纪和违法犯罪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在全市通报。

绥化市低保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3篇:低保工作汇报

低保工作汇报

【篇1:低保工作情况个人工作总结】

低保工作情况个人工作总结

低保工作情况个人工作总结

xx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我局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我们认真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及时足额发放到了困难户手中。一年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是存在一定不足。现将xx年我的低保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摸清底子,确保低保资金不流失

今年,为了进一步搞好低保工作,确保低保资金能够发放到确实有困难的群众手中,使“人情保”“骗保”等情况能够不发生或者少发生,在我局领导的安排下,组成几个外出工作调查组,分别奔赴外县、区属各乡镇、各社区进行了一次认真细致的摸排工作,查处不符合低保领取资格的共计 x人,核实领取资格人数共计 x 人。严格按照规定做到了能进能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困难居民家中,保证了低保资金不流失。

二、靠实责任,确保审批程序把关严

为了能够使低保工作搞的更细致,责任划分更明确,我局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靠实了工作责任,实行“一人一乡镇”、“一人一社区”的工作职责划分,让工作中来事有人办,出了问题责任有人负;制定了统一的低保表格,明确了统一的装订规范,更新了原来的低保录入系统,使经后的低保对象资料查阅、办理更为方便快捷,审批程序更加严密。

三、认真履职,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的发放程序

作为一个低保工作者,我时刻对自己的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因为我们所服务的对象都是弱势群体,在办理申请、审查、审批、核定的过程中,更应该严谨以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的发放程序。

四、自查自纠,确保来年工作有一个新突破

自xx年以来,我们的工作已经即将接近尾声,也需要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作出一个小结,给领导交付一份满意的答卷,让来年的工作能够取得一个更好的成绩,我对自己今年开展的工作做了一个详细的自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范围,服务对象的数量,对我所服务的低保对象进行了一定调整,按照“应保则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了停发和退保。

五、存在问题和来年工作打算

1.对个别低保户对象的家庭详细情况了解不够详细。

2.对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致使部分弱势群体不能及时了解到低保政策。

3.自己的业务水平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加强。2014年工作打算:

1.增加下乡入户进社区次数,进一步了解低保户的家庭详细情况,严把审批程序,使低保对象能够及时领取低保资金。

2.加强对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发放宣传彩页,每次入户调查时宣讲的形式,使低保政策能够为更多人所知。

3.加强业务及党的有关政策理论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篇2:做好低保工作】

城市低保工作汇报材料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是解决民生、保障民生的基础。低保工作的重点是动态管理,在确保应保尽保的同时,怎样把国家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使低保对象该进的进,该出的出,对城乡低保能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关系到低保这项“阳光工程”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影响。为此,近年来,我区把加强城市低保工作,完善低保审批程序作为解决群众生活困难的“民心工程”来落实,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已逐步建立了严格的低保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按时足额发放的目标,对于保障城市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切实提高群众对低保工作的满意度。

一、全区城市低保的状况

截止目前,我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6397户14506人,占全区非农业人口的4.6%,截止到今年5月份共发放低保金1743万元。执行标准由2011年的月210元增加到30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由2011年的160元提高到195元。低保制度在我区全面实施以来,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低保制度日益规

范。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的长效机制,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和谐,为维护我区政治稳定与构建和谐华龙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经验和做法

坚持在规范准入、收入核查、强化监督、档案管理上下功夫,准确核查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使城市低保动态管理得到了真正的落实,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1、规范程序,严格准入。严格执行“户主申请、村(居)配合乡镇、办初审、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办排查审核、会议研究、张榜公示;低保办抽查、研究审批”的申请、审核、审批的工作程序,做到严把“四关”,保证“四到位”(即:严把申请关、保证调查摸底到位,严把审核关、保证审查审核到位,严把签字关、保证责任落实到位,严把督促检查关、保证政策执行到位);实行“四不报”、“七不批”制度(“四不报”即:对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者不上报,不愿接受核查者不上报,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家庭者不上报,群众反映强烈有异议者不上报;“七不批”即:未见户口本原件的不批,不能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者不批,为享受低保变相分户或转户者不批,涂改相关证明和开具虚假证明者不批,表格填写不规范者不批,拒不接受核查者不批,申报材料不齐全者不批),严格执行“三级承诺”制度

(即:申请人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家庭基本情况和家庭收入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村(居)调查人和负责人对所调查、审核的各种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且符合低保条件作出承诺,乡(镇)办调查人、民政所长和主管领导对所调查审核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符合低保条件和程序的合法性分别作出承诺),确保了纳入低保的人员符合政策的要求。

2.严格审查,及时调整。城市低保坚持动态化管理,实行定期核查。城市低保实行“分类施保,按月发放、动态管理、半年调整”的办法,坚持每年的期核查,通过定期核查,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低保金发放做到随家庭人员、收入变化及时调整,做到了“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实现了动态管理。

3.走村入户,核查收入。入户调查核实不仅是整个低保审批过程的重要环节,而且是对已保对象进行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对申请人自报情况和提供证明的验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审批结果。核查中真正做到“两查、三清、四核实”。“两查”即核查低保户详细住址和家庭基本情况。“三清”即清理低保户死亡人数、弄虚作假户、不符合低保政策户。“四核实”即核实低保户家庭享受人口是否准确、家庭收入变化情况、低保户家庭是否有特殊困难、低保户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核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时,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保留,不符合条件的清出,需调整的及时调整,对家庭 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

4.张榜公布,接受监督。低保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财政每年拿出大量资金服务民生,目的是要保障需救助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低保工作要让人民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就必须坚持公开、公示的原则。坚持公开低保政策和申报程序,让群众了解,掌握政策;公开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对每次新增或调整对象的审批结果公布于众,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低保,让群众放心;公示举报电话和设臵举报箱,群众要反映,要举报,要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打什么电话,做到有报必查,县低保办、乡(镇)、办和各村(居)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及时、合理的处理和反馈意见,杜绝了因处理不及时、不公正、政策不明而群体上访,有效地维护低保的公正和社会的稳定。在资金管理和发放中,采取了“民政管事不管钱、财政局管钱不发钱、信用社发钱不管钱”的资金运行体制,城乡低保资金全面实现了“民政审批(对象)、财政拨付、信用社发放”的工作程序,确保了低保资金安全、封闭运行,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华龙区城市低保实现了“阳光操作”,有效地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多年来,区民政局连续几次被市民政局评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5、信息管理,保存完整。健全并完善了各项信息,数据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数据准确及时汇总上传市局。新增的低

保家庭以及退保的低保家庭,及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了更改,将系统中的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了300元,做到了电脑系统与实际管理的统一化,实现了对低保对象的信息管理,方便了低保对象的各项信息的查询,有效避免了异地重保和双重骗保现象的发生,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规范管理、阳光操作、便捷高效提供了新的平台。

6、医疗救助,逐步完善。积极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行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对因患重大疾病并经城镇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家庭生活仍然较为困难的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及时实施救助。同时,积极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不断拓宽救助范围,逐步向低保边缘群体延伸。2015年截至目前,城乡医疗救助累计139人次,共发放医疗救助金54余万元;

三、城市低保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乡低保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保障范围、低保标准、补差水平的逐步提高,低保工作在实现“应保尽保”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1、动态管理难。低保动态管理困难。“进低保易,出低保难”的现象较普遍,有的村(居)民认为享受低保就象工作人员领工资一样是终身的,经济条件好转后也不会主动

【篇3:社区低保工作总结】

2014年低保工作总结

2014年一年的工作即将结束,这一年低保工作中,我在市、区民政局及街民政办的关怀和指导下,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民政工作、廉租住房等各项救助任务。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困难居民家中,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文件精神,遵循社会救助与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户手中,为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社区规范了低保操作程序。现将2014年低保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政下发的低保各项政策条例、培训文件为准绳,以切实保障城市贫困居民基本生活为目的,深入辖区广泛了解实情,宣传低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凡是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同时,通过学习实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以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二、开展低保工作的具体做法

1、材料整理:低保申请需要上交许多相关材料,而且因个人情况不一样,所需材料有略有不同,对每位申请居民,我都亲切、热情、主动地一遍遍告诉其所需材料。2、社区成立了流动性较强低保工作评议小组,负责低保的初审评议。对社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对申请人员进行评议,无异议公示之后上报街道,如评议小组成员有异议或公示期间有居民举报其他情况,我们将继续核实。通过这一成员流动性的评议,改善了原来因评议小组成员不了解申请对象家庭条件,而有随声附和签字的情况。使社区低保工作的初审关更切实、透明。

3、经街道、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员审批后,进行张榜公示。

4、通过各种渠道对已保低保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有变动人员及时调整、撤消。

5、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对社区居民宣传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少数居民对政府的一些好的政策知晓不够。我将通过工作中的多种形式加大各种宣传政策的力度

2、在低保中鼓励低保户积极再就业。今后,将加大鼓励低保户再就业,帮助低保对象通过劳动致富走出困境。

截至目前,2014年低保共累计有49户,79人。以上是这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还有不足之处,在来年吸取精华,剔除其糟粕,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

花和佳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4年12月31日

第4篇:低保工作汇报

低保工作汇报材料

一、××乡农村特困户基本现状

××乡辖14个村委会112个村民小组,共有8820户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占总人口的95%,少数民族人口万人,占总人口的48%。现有特困户1893户3684人,特殊特困户208户253人(其中水头果园12户24人,疏峰果园33户66人,五保113户113人,孤儿50户50人),其他农村特困户3431人。特困户人数占全乡人口数的%。

二、强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情况。我乡积极探索农村低保推行办法,把保障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高度重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领导包村,不定期检查”使我乡农村低保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初步实现了在全乡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方位宣传《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农村低保政策法规,广泛宣传实施低保制度的目的意义、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和目标要求,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扩大群众的知晓范围,使广大群众悉知低保的政策。二是明确责任。为确保这项政策能真正落到实处,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乡党委、政府和各村党总支书记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狠抓落实。严格根据农村低保的审批程序,经过个人申请,村级初审评议、乡级审核、民政部门审批,层层审批层层把关做好低保对象的确定。坚持按原则办事,不让一个应该领低保的人员领不到低保,也不让一个不应该领低保的人领导农村低保,2016年共新办农村低保48人,全部经核实符合低保领取要求。及时做好农村低保领取人员的调整工作,根据低保领取人员的收入变化,对于致富脱贫的及时取消低保领取资格,对于因病、因灾返贫的及时补发农村低保,2016年,共调整农村低保户361人。及时做好农村低保金的发放工作,保证农村低保金及时足额的发放到低保户的手中,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四是加强对农村低保的管理与督查。定期不定期到各村督查农村低保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存在漏保、不符合保、人情保等不规范的现象及时核查和整改,对存在平均分配名额问题,进行全面重新核实,确保低保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目前,××乡农村普通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942人,每人60元/月。每月共发放万元,全年发放万元;农村弱势群体享受低保人员163人,其中五保113人,男87人,女26人,孤儿50人,男30人,女20人,每人80元/月,每月共发放13040元,全年发放万元。以上享受低保人员共计3105人,占特困人数的%,全年共发放万元。实现了农村弱势群体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切实做到让弱势群体生活得到基本保证。

(二)低保名单的张榜公示情况。为确保低保领取人员的真实性合法性,杜绝骗保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我乡积极做好农村低保的公示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做到新增低保人员名单公示、撤销低保领取资格人员公示、每年低保发放领取情况公示,保证公示内容全、公示范围广、公示时间合理,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874-5058092、96128),全方位、多角度地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我乡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平。

(三)台帐管理情况。为保障农村低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积极做好农村低保台帐的建立、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台帐资料适时更新,并将资料及时的进行存档,确保低保发放有据有案。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标准难。××乡农村居民的收入普遍较低,对农村困难家庭的实际收入无法全面、准确地进行统计,这给低保障对象确定带来了一定困难。二是资金、人员配备缺乏。××乡贫困面大,农村低保覆盖面不全,还需增加农村低保人员;民政所由于人员少且日常事务多,在短时间内完成低保发放的各项工作难度较大。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4

一是继续加大低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村、组干部及群众转变观念,让他们明白低保并不是永久福利,适时根据收入变化调整领取低保人员。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使低保发放更加公平合理。三是加强低保工作人员人员配备与业务培训。四是切实做好今年低保发放的各项工作。

第5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农村低保工作汇报,我镇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政策,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为维护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东北部。镇域面积68平方公里,辖13个村委会,139个自然村,247个村民组,总人口56793人,低保对象1038户(ab类673户、c类365户),共2575人(ab类1753人、c类822人)。

二、工作成效

我镇农村低保全年审批金额为元,实际发放元。在低保年审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退出74户共239人死亡及不符合条件人员,新增了182户共361名低保户,实现了应保尽保。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将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作为全镇稳定大事来抓。镇分管领导亲自抓,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低保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民政办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帮助各村理顺思路,完善管理,为我镇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狠抓政策宣传。我镇始终把政策宣传作为低保工作的主线来抓。在认真组织学习市、县有关低保文件的基础上,还经常利用镇村公开栏进行宣传。结合“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等,积极开展就业技能知识培训,提供就业信息,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三)狠抓政策执行。严格执行政

策,控制增长因素,确保低保金不出现大的反弹。进一步加大低保审核力度,对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虚报或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以及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坚决取消。但对家庭生活确实有困难者又不能纳入低保的,及时关心救助。由于我们采取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灵活救助政策,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全镇稳定。

(四)狠抓制度执行。我镇制定落实了《××镇低保工作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重点抓住材料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在执行制度上做到“有章必行,违规必究”。由于我们加大了低保制度管理,全年农村低保停止户,停止金额为元。

(五)狠抓信访处理。我镇特别重视低保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明确有专人负责信访处理工作,建立有专门的信件登记和调查处理记载,对调查处理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避免反复举报。对上级部门转下来的信访材料,做到来信必查,查必落实。

(六)狠抓责任考核。年初,镇与各村及有关单位签订了《农村低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不仅调动了镇村干部抓好低保工作的积极性,也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执行政策与社会稳定的相互关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病人员,作出切合实际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低保工作的审查力度,确保“应保尽保,不该保坚决不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做好民政队伍政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镇低保工作管理水平。

第6篇:城乡低保工作汇报

织金县民政局

关于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工作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常委:

为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力打造和谐织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城乡低保工作这项“民心工程”做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均有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权利。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的基本宗旨的体现,是政府基本责任的体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全县城乡低保基本情况

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始于1998年,通过努力,各项制度建设已日趋完善,低保标准经过四次提标,已从1998年的7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元,低保对象从1998年的213户273人增至2010年的4367户,8562人。2010年一月至3月发放低保金360.5万元。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织金的建设。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于2007年开始实施,几年来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资金管理逐步规范,法规和制度日趋健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管理体制初步确立,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初步落实,救助体系逐步形成。为了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强力打造“阳光低保”,充分发挥 “最后一道安全网”的兜底作用。我县2009年12月12日组织召开2010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全面铺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物价、统计等部门测算并请示县政府,我县农低保标准暂定为1100元,既是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110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均可纳入保障范围。现在,农村低保对象由2009年的57234户118000人增加到现在的84399户174769人,2010年第一季

度已按照2009年保障人数发放农村低保金1711万元,第二季度将按照调整规范后重新录入的台帐实行差额补助发放低保金。

三、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县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城乡低保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度,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民政局下属副科级二级局社会救助局,全面负责城乡低保工作,并新增了7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招聘2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全县32个乡(镇)共招聘64人。为解决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入户调查交通不便的困难,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全县32个乡(镇)配备了低保专用摩托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为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狠抓宣传工作、监督工作,确保实现“阳光低保”。为了切实保障民生,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低保,我县高度重视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工作。2009年初,县民政局投入资金在县主要交通干道制作了2块大型低保宣传标语,全县各乡(镇)也制作了相应的宣传标语,同时县民政局还将低保政

策印制成低保知识宣传手册发放给群众。在刚刚结束的2010年农村低保调整规范工作中,全县各村通过召开群众会、印发宣传单、公开信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当前的低保政策。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低保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对申请低保的程序进一步了解,加强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到新政策家喻户晓。

(三)健全制度、强化培训、规范操作程序

制度健全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为规范操作,专门制订了《织金县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织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织金县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等,规范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为确保低保工作操作更加规范。继县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培训抽调工作人员后,各乡(镇)再次组织试点工作中抽调的业务人员对本乡(镇)参加农村低保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为低保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四)督促到位、确保公正

督促到位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确保公正的首要条件,为此,县政府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专门成立了五个农村低保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对当前各乡(镇)

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3次以上跟踪督查。通过督查将各乡(镇)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及时将督查结果上报县政府进行通报。对做得好的乡镇,推广其好方法和好经验,对做得不好的部分乡(镇),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查其整改情况。

(五)强化资金管理

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确定的保障对象家庭贫困程度,以货币形式由乡(镇)财政、社会事务办公室按月(城低保)、按季度(农低保)组织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信用社存折(卡)兑付。对部分老弱病残等无法自行领取低保金和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特殊低保对象,可经本人委托由他人代领,但必须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委托证明。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迟拨、缓拨、截留、挤占和挪用。低保资金设置城乡低保资金支出专户,实行单独核算和管理。及时将已发放的低保资金向当地纪检、审计机关通报,积极配合他们对低保资金的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六)实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对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我们将视为特殊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为加强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每年的调整工作坚持民主评议,各乡(镇)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推荐低保对象的方式,将原保障对象或新增对象列上推荐票。组织全村(社区、居委会)群众召开评选大会,与会村民人手一张选票,根据与会居民的意愿评选出继续享受低保、取消低保的对象名单,从而达到民主公平、公正、公开,使城乡低保工作更加趋于合理,使“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方针政策更完善,确保广大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近年来,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低保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的广度与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基层领导和干部对低保工作重视和理解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三是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计算难,难以查证。城乡困难群众相互间攀比心强,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四是信访维稳工作纳入低保范畴的越来越多,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五是低保工作经费缺乏。

城乡低保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凝聚力工程”,我县将继续恪守“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工作宗旨,在城乡低保工作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优社会氛围;二是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到点

上突破、面上拓展,单项突破、系统完善;三是要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要加大低保资金投入,不断提高补助水平;五是要加强对低保对象择业观的教育,积极帮扶低保对象走出困境;六是要进一步提高干部依法服务水平,努力强化自身建设。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在全县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许多方面的工作仍需不断完善,还需要不断探索,不断总结创新经验,把城乡低保工作做得更好、更实,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织金”作出积极贡献。

第7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我镇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政策,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为维护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东北部。镇域面积68平方公里,辖13个村委会,139个自然村,247个村民组,总人口56793人,低保对象1038户(ab类673户、c类365户),共2575人(ab类1753人、c类822人)。

二、工作成效

我镇农村低保全年审批金额为130.92元,实际发放130.92元。在低保年审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退出74户共239人死亡及不符合条件人员,新增了182户共361名低保户,实现了应保尽保。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将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作为全镇稳定大事来抓。镇分管领导亲自抓,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低保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民政办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帮助各村理顺思路,完善管理,为我镇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狠抓政策宣传。我镇始终把政策宣传作为低保工作的主线来抓。在认真组织学习市、县有关低保文件的基础上,还经常利用镇村公开栏进行宣传。结合“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等,积极开展就业技能知识培训,提供就业信息,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三)狠抓政策执行。严格执行政策,控制增长因素,确保低保金不出现大的反弹。进一步加大低保审核力度,对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虚报或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以及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坚决取消。但对家庭生活确实有困难者又不能纳入低保的,及时关心救助。由于我们采取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来源:好范文 http://www.daodoc.com/)”的灵活救助政策,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全镇稳定。

(四)狠抓制度执行。我镇制定落实了《××镇低保工作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重点抓住材料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在执行制度上做到“有章必行,违规必究”。由于我们加大了低保制度管理,全年农村低保停止户,停止金额为元。

(五)狠抓信访处理。我镇特别重视低保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明确有专人负责信访处理工作,建立有专门的信件登记和调查处理记载,对调查处理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避免反复举报。对上级部门转下来的信访材料,做到来信必查,查必落实。

(六)狠抓责任考核。年初,镇与各村及有关单位签订了《农村低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不仅调动了镇村干部抓好低保工作的积极性,也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执行政策与社会稳定的相互关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病人员,作出切合实际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低保工作的审查力度,确保“应保尽保,不该保坚决不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做好民政队伍政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镇低保工作管理水平。

第8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我市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相关政策,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人口47.1万,其中农业户口38.9万,城市户口8.2万人。目前,农村低保保障对象9393户17678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4.5%,月发放保障金183万元,人均补差103元,截止第三季度,共发放低保金1795万元,根据***市刚刚下发的文件要求,农村低保从4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人均月补差将达到112元以上。我们正在积极与财政局结合,尽快将低保金补发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定期审核制度,将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条件好转的及时退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进得去,出得来,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搞好专项治理。

1、严格审批程序,把好“入口”。严格按照本人申请,乡镇(办事处)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一是乡镇认真受理群众申请。今年来各乡镇(办事处)共受理群众申请4100户,组织了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对乡镇审核通过的及时进行公示上报。二是民政局加大抽查力度。上级文件要求县一级入户抽查率30%,为使得认定更准确,我们力争入户达到100%。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予纳入,确保低保资金用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人身上。今年局低保科从2月21日(农历正月廿一日)开始对全市范围内的新申报对象进行了逐户审查,每周五天至少有四天在走村入户调查,面对面与群众沟通,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反映较好。三是利用现有的信息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比对。与财政、公安、税务、住建、人社局和***公积金中心等有关单位结合,建立信息比对平台,及时核对财政开支人员、公积金缴纳、企业退休、地税、国税、住房、残疾等信息,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

2、认真复查,敞开“出口”。一是认真进行复查。每年4月到6月份,开展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由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的所有低保户进行重新入户复查认定,要求乡镇100%入户调查,对审查不过关的家庭要求乡镇及时上报取消低保资格。目前这项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进行。二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进行重点排查。低保科在完成对新增对象入户调查的同时,根据平时对群众的接访,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排查。目前共对紫陵镇西紫陵村、王召乡尚香村、覃怀办事处东关村和太行办事处东***村等8个乡镇(办事处)15个行政村进行了全村逐户排查,取消城乡低保户90余户。三是利用信息比对系统平台,核对出低保家庭是否有财政开支、经商、领取退休金、多套住房等信息。在确认该家庭条件好转后及时停保。

3、坚持公开,接受监督。一是在全市所有行政村(街)设臵了固定公示栏,对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长期公示,公示栏有政策宣传、低保家庭情况、举报电话(市、县和乡)、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建立举报查处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举报,局统一印制了《困难群众来访登记本》和《群众举报登记本》,印发到各乡(镇)办事处民政所,对群众来访事项、来访人情况等及时进行登记,做到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建立工作台账,跟踪调查,通过进村入户了解情况后限时办结,妥善解决。

(二)严格低保资金管理。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实行按月发放,农村低保金实行按季度发放,及时将低保金及时划拨到市信用联社,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二是实行社会化发放。全市低保金由财政转入农村信用社后,由银行直接将资金打入低保对象存折,全部社会化发发放。三是定期检查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分别深入低保金代发金融机构及低保户家中,检查了解低保金发放情况。通过严格的检查监督,保证保障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当前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随着 “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另外在家庭财产的界定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二是少数单位和村(居)对城乡低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如在入户调查方面,认为钱是国家的钱,发给群众的,我又不装自己腰包,搞不搞入户调查都行,不管条件好坏只管向上报,所以不入户或不能做到100%入户。在民主评议方面,个别乡镇不能认真组织,有的仅仅流于形式;在民政所长的任用上,有的所长身兼多职;村(居)干部对条件好转的家庭不及时上报,认为上报了得罪人,工作人员经常听到的一话就是,要取你们取,花公家的钱,我们不得罪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对低保的排查力度。

三是存在政策“搭车”现象,将低保作为信访稳定、拆迁安置等的激励手段。目前涉军的有****部队等,拆迁安臵有**镇的***、***等,这些对象按照有关要求和政府文件规定统一办理了低保,这些群体当中有的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但有的生活条件好并不符合低保条件,在群众中造成不好的影响,以致于群众在上访、拆迁、纠纷等时候仿效,要求享受低保待遇。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农村低保金从52元,提高到100多元,另外低保的附价值太高,可享受大病救助、教育救助、水电费补贴等,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向各级提好建议,把好入口,将确实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是现有的民政所人员编制与目前的民政工作量不太适。近年来,各级对民生工作都非常重视,投入较大,民政工作业务量逐年增大、工作任务繁重,基层民政所长负责包村任务,还承担乡镇中心工作,影响低保政策贯彻执行力度。新的政策要求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由乡镇组织,村多的乡镇如**、**、**,只有一个民政所长在跳“独角舞”,信访、农忙和计生及包村等乡镇中心工作还必须参加。建议为基层配备充实必需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人员落实,有人做事,有钱办事。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举报查处力度。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群众举报情况的查处力度,做到举报必查,查必有果。

二是建立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下一步根据出台的《***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方案》,实现各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低保信息查询平台,完善低保进入退出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投入。基层工作人员少,已影响了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3950人,近年来,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民政工作头绪越来越多,但每个乡镇(办事处)民政所只有2个人,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同时,除担负现有的低保、救灾、五保、优抚、基层政权和老龄等民政工作外,还承担着乡镇其它工作,人员队伍与日渐加大的工作量严重不相协调。在经费的投入上,希望对加大低保工作经费投入,更好地保障低保工作日常运转,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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