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作风专项督察工作汇报(精选7篇)_干部作风督查总结

2022-03-02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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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法院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方案

2018年法院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

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提升我院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推动我院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树立我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根据全国法院和全省法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我院实施方案如下:

一、督察内容和重点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力、学习研讨不深入、贯彻落实走过场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并严肃处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学习不贯彻不落实或者学习贯彻落实消极应付、流于形式,学习没有记录或编造记录。(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经营性娱乐场所、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并严肃处理以办公用品采购费、加油费、住宿费等名义套取资金问题,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旅游安排等问题,借道旅游、公车私养等问题。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在服务群众方面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蛮横、推诿扯皮,以明示、暗示、拿捏、刁难等方式向案件当事人索要吃请、财物等问题;在履行职责方面慵懒散松、消极懈怠,办事拖沓,不负责任,该立案的不立案、拖延立案,该执行的不执行、消极执行,办理的案件严重超审限,裁判文书出现低级错误等问题。

(四)庭审、诉讼服务不规范问题。针对庭审中存在的庭前准备不充分、庭审程序有瑕疵、不按规定录音录像、开庭迟到、酒后开庭、庭上睡觉、庭上接打电话、不按规定着装、粗暴对待当事人等问题,以及诉讼服务中存在的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抽烟、睡觉、闲聊、玩手机、训斥嘲讽来访群众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被当事人、律师或媒体举报曝光,对法院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五)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针对办公秩序混乱、日常考勤不严格、安保工作不负责、财务管理不规范、公车警车管理不严格等日常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安保工作不负责、财务管理不规范和公车警车管理不严格问题。

二、督察方法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督察采取自查自纠与督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四个时间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院机关各工作部门、人民法庭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督察内容,全面查纠本部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于2018年4月28日前报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监察室认真梳理后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在4月30日前上报中院监察室。

(二)督察检查((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督察组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院机关各工作部门和人民法庭开展专项督察。要认真梳理督察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列出督察发现问题清单。对于专项督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重要情况,应及时向院党组报告。

(三)反馈整改(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督察组对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督察对象反馈并督促整改,对于自查自纠、本院督察组和上级法院督察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全面整改,整改情况于8月25日前报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监察室汇总整改情况后,于8月31日前形成整改报告上报中院监察室。

(四)总结通报(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监察室根据院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自查自纠、督察组督察成果以及上级法院督察反馈的情况,全面梳理本院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司法作风专项督察工作报告,提交院党组研究部署下一步作风建设工作。

三、督察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现实需要,也是解决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的现实需要。为了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清醒认识司法作风问题对我们党和人民法院形象带来的严重损害,院党组决定成立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禄智华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人民法庭庭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聂宗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徐逸杰、黎景春、彭纪、王小岚、吴亮、张杨和陈明颖。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确保本次活动胜利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开展工作。院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务实工作作风,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人员组成督察组,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督察内容和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督察工作。院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主动整改,对督察组监督检查中发现反馈的问题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

(三)创新拓展工作方法。督察组要综合运用查阅信访举报、财务账目等相关资料,调阅庭审、诉讼服务录音录像,走访案件当事人、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督察方法,充分运用我院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督察工作。

(四)做好材料收集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收集好开展本次活动的资料,认真梳理我院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自查自纠和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度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形成专项督察工作报告、问题整改报告和督察发现问题清单及时报送中院监察室。

第2篇:基层法院督察工作汇报

基层法院督察工作汇报

监察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树立法院形象,维护群众权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监察机制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然而当前,在现行的司法监督体制下,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督管理力度不强、协调机制不完善等诸种因素影响,基层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如何改变这一现状,笔者认为,应建立健全多方协调机制,从而有效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笔者拟从现状、原因和构想三方面谈点粗浅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目前,大多基层法院监察室只有2人甚而1人,有不少还和政工部门合署办公,加之有的无审判实践经验,在查处违法审判工作中力不从心,工作开展困难很大。其次,由同级监察部门查处,被查处人满不在乎,设置关系网,阻力很大,顾虑和压力迫使办案人员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再者,办案人员私心杂念,怕得罪人,院领导怕出问题,怕影响单位政绩和荣誉,使得监察的工作力度不够,查处执行不严,查出来的问题在处理上往往避重就轻等。在此不赘述,笔者侧重谈谈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与上级法院及当地纪委监察机关的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一)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从目前实践来看,基层法院的信访室、监察室、办公室等是日常接触当事人举报较多的部门。在实践中,这三个部门往往分别由不同的院领导分管,致使在处理当事人举报等问题上存在脱节情况,这就容易导致举报线索中断、举报问题查处不及时、包庇被举报人等情况发生。

其二,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监督职能划分不清。可以说基层法院各部门都有一定的监督职能,有的发挥审判工作自身的监督制约功能,有的则是用行政手段监督审判活动,如立案、审监部门对审判、执行流程的监控,政工部门对人的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对审判对执行对人和事的监督等,因部门与部门相互缺乏协调配合,监督职能混淆导致监督功能弱化。

其三,基层法院监察部门机构设置不科学。编制中基层法院政工部门、执行局是正科机构,法庭是副科机构,监察室与其他内设部门是股级机构,行政级别上监察室就低了一档,增加了在沟通协调工作中的难度。

(二)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上级法院监察部门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在举报等监督上,老百姓通常朴素地认为往上级法院举报肯定比向基层法院举报好,所以,上级法院往往掌握着基层法院较多的举报线索。可现有的四级法院共同处理机制并不畅通,彼此间沟通配合存有较大问题,一封举报信级级批转时长几个月可以说是正常的,致使当事人举报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极大影响法院的形象。虽说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受院长和上级法院双重领导,但实践中基层法院更多的仅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还对本院人员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竭力掩盖,不予上报。更谈不上主动向上级法院汇报、请求指导监察业务。上级法院直接参与基层法院查办案件的亦少之甚少。经统计笔者所在法院近三年的信访举报情况,上级法院批转信访8件,都仅要求上报查处情况,有的连核查情况都不需上报,仅仅只“阅处”两字的批办意见。

(三)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地方纪委监察机关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地方纪委监察机关通常的做法也是将涉及反映法院审理、执行案件有关问题的信访件转交法院处理,但双方之间并没有建立一套协调配合的机制。纪委监察机关认为把举报材料移交法院就算完成转了工作,并不关心问题的处理结果,他们也许认为,法院的问题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法律法规,业务性强,一方面有上级法院领导并把关,另一方面法院自身就是司法的部门,自行查处,应该不成问题;而法院对此重视并不够,仅简单撰写汇报材料应付交差了事。

二、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完善之构想

(一)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部各部门协调处理机制

监察室和其他庭室虽均属于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但监察室作为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其站立的高度和其他部门却是不一样的,它放眼的是整个法院的工作。因此,在机构设置上,监察室的级别应略高于其他部门。应配齐配强监察人员,监察室主任应进法院班子,并可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日常工作中,监察室应多加强与法院内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使所有举报线索归口监察部门处理。要协助、会同法院党组和政工部门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与审判监督部门配合,认真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要与执行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和加强执行款物管理;要与刑事审判部门配合,进一步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要与民商事审判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等。各业务部门的领导或廉政监察员要与监察部门经常保持沟通,在工作中发现的疑点和违纪违法线索,应及时向监察部门通报,实现监督信息共享。应废除廉政“一票否决制”,解除法院领导查处案件的后顾之忧。

(二)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上级法院协调处理机制

建立上下级法院监察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渠道,避免责任追究案源的流失。一是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在老百姓心中,级别高的就能管住级别低的,上级法院往往受理许多涉基层的举报案件。因此,基层法院应及时与其沟通,了解举报情况,研究问题解决方案。二是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在监督落实各项措施及制度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部门,建立起信息通报、备案制度。三是要增强办案合力。法院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业务性强,监察室在查个过程中,应多请示,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人员参与办案,团结协作,形成办案合力。上级法院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办案工作的协调、指导,重要案件上级法院要派人参加或督促下级法院调查。这样,便于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有利于提高监察效果。

(三)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地方纪委监察机关协调处理机制

在法院还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体制下,法院监察部门仍归属于地方监察机关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法院指导和监督,避免内部监控不利、惩治不严、处理不及时、处分落实脱节等问题。法院监察部门应当经常地向当地纪委监察机关、纪工委积极反映情况,请示汇报工作。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时,可请求与地方监察机关的同志组成联合调查组,协同办案。对于“一信多投、一访多走”的老大难问题,应当主动加强与各受理部门之间的联系,定期召开协调会,互通情况,共同研究,相互协作,避免多头受理和办理,从而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同时,法院应认真对待纪委监察机关转交的举报案件的办理,核查情况应及时反馈。

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是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完善好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与上级法院、与同级纪委监察机关的协调处理机制,建立起上下协调、左右协调、内外协调的矩阵式工作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

第3篇: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洪洞县人民法院司法调解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高院“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的总体安排和市中院三大重点工作、五项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市中院《关于全市法院执法办案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市法院司法调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本院深入推进司法调解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慧为组长,立案庭庭长张晓萍为副组长,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的司法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调解中心,其职能职责是:领导全院司法调解工作,联络、协调、指导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组织、制定司法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和操作规范;通报调解成果,并对调解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组织研究调解技巧和经验交流等。

二、指导思想

切实转变司法观念,树立“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调解是最高质量的司法服务”的审判理念,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6个部(委、1

院、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健全大调解体系,完善调解工作激励奖惩机制,积极探索司法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和执行和解等方式,加大司法调解力度,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工作目标

通过司法调解专项工作,使我院的调解工作在全市法院的排名中勇争第一。立案调解率达到20%以上;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80%以上,力争达到85%以上,人民法庭调撤率达到90%以上;行政案件协调率达到50%以上;再审案件调解率达到4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刑事自诉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率达到90%以上;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60%以上。

四、工作措施

在司法调解中,要讲究调解艺术,增强调解技能,既要加大司法调解力度,提高案件调撤率,又要有效防止强行调解、违法调解,保证调解工作的规范性。重点推动一般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通过调解等方式实现案结事了。同时,拓展司法调解工作范围,由诉中向诉前、判后、执行延伸,由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向行政案件协调、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及执行案件和解延伸,从案件审理过程向立案、执行、信访等环节延伸。建立完善法院与职能部门在调

解、仲裁、执行等工作环节中的联动机制。重点强化劝导分流、诉前调解等职能,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各类工作机制的发展与完善。

(一)抓好立案调解,提供和平解决纠纷的平台。在立案时,大调解中心与立案庭紧密联系,2012年力争将院机关的立案调解率达到10%以上,同时,各派出法庭的立案调解率也应达到10%以上。2013年立案调解率达15%以上,2014年立案调解率达20%以上,对调解不成的案件,要及时转到业务庭进行审理。

(二)抓好庭前、庭中及庭后调解。坚持三个必调、一个答疑:即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必调,促成当事人自觉履行;开庭时必调,促成当事人互谅互让;宣判前必调,给当事人最后和解的机会;宣判后答疑,教育当事人自觉履行判决。一是在庭中调解时,本着“模糊”原则,淡化责任划分,找准双方利益契合点、共赢点,适时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是在判前调解时,本着“法理”原则,及时、全面归纳争议的焦点,避免当事人在案外因素上的无谓的争执,使当事人在认清形势、权衡利弊下进行调解。三是宣判后,本着“和谐”原则,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和说法释理,做到胜败皆明,尽可能促成当事人互作让步,缓解执行的压力。

(三)抓好执行和解,提高执行和解率。一是坚持执行案件以和解为主的原则。认真分析每一件执行案件的特点、被执行人未履行的原因及其履行能力,注重在情、理、法上下功夫,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消除被执行人的对抗心理,根据法律规定适时提出和解方案,促使双方和解。二是加强与银行、公安、国土、房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第一时间掌握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掌握主动权。三是大胆运用搜查、拘留、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移送司法机关侦查等有效手段加大执行威慑力度,用不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来警示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促成执行和解。四是加强和申请人的沟通,随时告知执行进展情况和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引导申请人理性诉求,取得申请人理解,创造和解的心理条件。

(四)整合调解资源,发挥司法调解工作在大调解体系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协调与沟通,充分整合各种调解资源,实现调解工作的整体联动,构建无缝化、网络化、社会化的调解体系。

1、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与行政调解的沟通协调,设立联络员,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调解业务培训会,定期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提高人民调解员运用法律做好调解工作的能力。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对于涉及面较广、比较敏感或者有信访、稳定风险的案件,取得当事人同意后,由法院委托或者当事人自行申请由人民调解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先行调解。

2.注重利用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力量。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经验丰富和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与法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思维形成良性互补。

3.发挥代理人的沟通协调能力。诉讼代理人一般具有较全面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诉讼比较理性。定期召开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座谈会,加强与诉讼代理人的沟通和交流,利用他们对当事人的影响力和诉讼理性,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4.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村社、行业组织、社会团体、邻里、家族等调解群体力量。对涉及邻里、婚姻、赡养、继承等案件,主动邀请选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干部、邻居、有威信的长辈参与调解,发挥他们更了解情况,更理解当事人心理需求,说话空间更大,更能贴近群众心理的优势,缩短双方诉求差距,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

五、工作要求

(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关调解机构和调解工作的联席会议。要及时总结、研究调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联系和沟通。

(二)建章立制,构建司法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调解工作科学发展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准确反映调解工作量和社会效果的量化考核体系和考评办法,深化三大调解无缝对接的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的协调配合机制,从源头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源头防范机

制,以及其他加强司法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机制。

(三)逗硬奖惩,确保工作目标实现。要将司法调解专项工作纳入本院业绩考评和目标管理体系,实行司法调解目标考核。要把调解的任务目标量化,落实到庭、到人,实行目标考核制。要把案件调解数量、调解率和调解效果纳入院、庭和个人审判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兑现奖惩。本院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结;每年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兑现。奖惩办法见本院岗位目标考核。

(四)总结推广,营造司法调解工作良好氛围。全院要总结司法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表彰司法调解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适时组织外出学习观摩,召开工作交流会,开展调解竞赛活动。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第4篇:工作汇报之法院司法巡查汇报

法院司法巡查汇报材料【篇1:法院司法巡查报告】

在市中院司法巡查组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汇报会上的发言 ++区人民法院

2009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市中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三年来,我院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创安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法治++建设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区人民满意机关”、“++区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等23项荣誉称号,六个庭室被上级机关记功授奖13次,25名干警53次受到上级机关表彰。

一、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司法工作必须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我院坚持能动司法,按照区委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时刻做到围绕大局筹划工作、立足大局做好工作、融入大局推进工作,在事关经

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发挥好人民法院的作用。

全力保障经济发展。主动调整工作重心,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工作,先后成立宏观经济形势司法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司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加快建设“++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执行工作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转型升级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针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软环境、应对金融危机等工作重点,坚持提前介入,采取分期履行、“活查封”等灵活的司法方式,妥处金融信贷、公司清算、股权纠纷、企业破产等案件,先后化解影响经济发展的重点案件21件,既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积极挽救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积极开展“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法企共建”活 动,组织法官深入++等重点企业开展经营风险排查,进行座谈40余次,指导培训500余人次,解决法律问题60余个。

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推进。及时了解全区重点工程项目的整体运作状况、建设进度和法律需求,对涉及征地拆迁、建筑工程、道路施工等案件,加强疏导协调,确保重大工程项目按时顺利实施。在总结))南路拆迁案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立交桥以南区域拆迁工程司法应对工作,迅速成立由院长亲自挂帅的城建案件审理领导小组,从审判、执行等部门抽调多人深入拆迁户家中做法律说服工作,力求

钝化矛盾;对诉至法院的拆迁案件进行即时立案、即时受理,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审理周期,做到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确保重点工程顺利推进。三年来审结城市建设重点案件88件,没有一件矛盾激化,确保了一大批重大项目的准时实施、有序推进,为改善港城形象提供了优质司法保障。

全力保障社会稳定。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我院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加大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成立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四定一包”制度,充分发挥“信访接待室”、“院领导接待日”的作用,与群众面对面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帮助解决信访老户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国重大活动期间无进京上访。妥善处理党委关心、群众关注的案件15件,化解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影响稳定的案件19件,2010年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全市法院综合排名第二,立案庭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先进集体。慎重处理影响稳定的热点案件。对房产交易、房屋拆迁、重大交通事故赔偿等涉及群体诉讼的案件,做到超前预防,做好案件风险评估,防止民事诉求转化为刑事案件,紧紧依靠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宜调则调,宜诉则诉,部门协同,合力解决。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社会综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功能,针对案件审理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或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社会问题,及 时提出司法建议,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1次。

二、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面对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敏感性案件、群体性纠纷明显增多,审判压力逐步加大的新形势,我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高快好省”地审判执行好各类案件。截至今年7月,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8530件,结案标的额8.34亿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加强对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刑事案件的审判,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三年来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72件,判处有期徒刑374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过失犯、未成年犯依法适用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对476名犯罪分子适用非监禁刑。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集中宣判、送法进校、模拟法庭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和社会管理,扩大办案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2011年酒驾入罪后,判处危险驾驶罪25人,为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提供司法支撑。积极参与“平安++”、“法治++”建设,开展社区矫正回访,组织非监禁刑少年犯接受释法教育,努力降低未成年犯的再犯罪率。

妥善处理民事纠纷。积极发挥民商事审判疏导职能,快速、有效地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尽最大努力消除社会不和

谐因素。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各类民事案件4841件,审结一般买卖、租赁、保险等各类商事案件887件。坚持全程全员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司法鉴定、信访等各个环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近年来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不断上升,去年已达71.18%。三年来,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641件,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39件,防范化解劳资和群体性纠纷,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全力调处权属、侵权、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357件,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审结此类案件39件。2010年,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我院“关于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多次进行视察、督察,对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强化行政协调工作。依法审理城市化过程中引发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加强与重大项目建设有关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工作,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195件。不断深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向所有被诉行政机关发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告知书,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100 %。大力推行“诉前疏导、诉中协调、判前通报、判后释明”的行政审判工作模式,坚持思想工作在先,引导行政相对人以理

【篇2:关于对区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区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3月)

院党组:

根据党组安排,巡查组于2012年3月份,对**区法院和*县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其中,巡查组对**区法院的班子、队伍以及审判执行工作作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巡查采取的形式主要有:召开动员会广泛发动;组织民主测评;与部门以上干部、离退休干部代表及约见人个别谈话;走访区有关领导;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律师、当事人、廉政监督员等各界代表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巡查过程中,**区法院党组态度端正,积极配合,巡查工作开展顺利,现将情况向党组报告如下:

一、**区法院工作的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评价。从测评和个别谈话情况看,对**区法院班子以及班子个人评价较高,认为班子成员能够讲党性、讲原则、顾大局,平等互谅、优势互补、奉献精神较强。党组书记、院长***同志政治意识强,模范带头作用好,工作思路清晰,驾驭全局能力强,能够带领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市法院、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完成上级法院交办的任务,把法院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下,能动司法,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区委、政府的认可。2008年7月以来,**区法院先后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全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分行业“五好”党组织、“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文化建设示范法院”、“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全省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省级荣誉称号;2010年,成功再创省级文明单位,2011年,在省法院对基层人民法院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区法院在161个基层法院中排名13,同时还获得**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全市法院“诉讼调解竞赛优胜基层法院”等多项市级荣誉。

在队伍建设以及审判执行工作方面,**区法院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强化政治责任,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加强业务培训,各项管理不断规范,审判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三年来,修订完善各类制度90多项,形成了决策、审判、队伍、行政四大管理体系,2008年7月份以来,一名干警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一名干警受到记过处分。初步形成了以制度建院、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案的管理运行机制。三年来共审执结各类案件3219件,判决510件,调解、撤诉2673件,调撤率达83.1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干警司法理念、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法官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仍然存在特权思想,一定程度的存在现象,对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措施不够到位。

二是人少案多矛盾突出,一线审判力量薄弱。**区法院编制41人,在岗36人,具有审判职称的干警共29人(含8名党组成员),内设部门13个,派出法庭2个,工作在业务部门的法官仅16人,各业务庭均组不成合议庭。近三年来审执结案件3219件,平均每年审执结案件达1070余件。

三是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与软的问题。在内部管理上有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与软的现象。对2名因病长期不上班、2名无法正常工作的干警,采取措施不力,长期得不到解决。

四是案问题。巡查期间,抽查检查案件17件。交办案件10件,其中,信访案件3件,办结1件;当事人来访4件,办结1件;发回案件3件,办结1件。反映执行问题占30%;不立案情况占30%;个别案件处理考虑不全面,归档材料不全,占10%。

二、意见和建议

(一)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五除”活动。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作风教育,不断提升为民司法能力,努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二)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

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个别干警长期不正常上班的问题,对于因思想原因,不正常参加法院工作人员,建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适应法院工作的人员,协调有关部门调离法院。

(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审判部门组不成合议庭的问题。对于组不成合议庭的庭室,建议在分管院长分管范围内,相对稳定合议庭人员,便于提高审判质量、便于管理。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

【篇3:司法巡查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中院司法巡查组来到我们**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司法巡查工作,对下级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进行巡视检查和监督指导,在这里,这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对进一步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我代表院党组,对司法巡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对巡查组对我院工作的指导、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院近年来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三个至上”、落实“八项司法”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司法职能,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我们也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因此,法院要以此次市中院司法巡查为契机,理清思路、创新举措、提升审判质效,全面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确保司法巡查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下面,我就配合好市中院的司法巡查工作,做个表态: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司法巡查工作是上级法院加强和改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是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的客观需要,是加强法院班子及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市中院到我院巡查,既是对我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也是对我院工作的极大激励和鞭策。我们要把这次司法巡查工作看作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会,解决突出问题的机会和学习提高的机会,也是对我院近几年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帮助我们回顾和总结工作情况,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要努力把此次巡查作为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积极主动地配合市中院司法巡查工作,听从指挥、全力配合,不断加强审执工作和自身建设,确保巡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以司法巡查为契机,努力开创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将此次司法巡查与当前正在进行的创先争优 “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年”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采取有力措施减轻群众诉累,真正达到“办好一案,叫好一片;审判一案,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同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继续探索工作中的新路子,研究制定出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切实解决办法,争取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司法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法院要借助此次巡查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活动。要自觉接受巡查组的监督,客观公正地向巡查组如实反映情况。我院要坦诚面对巡查中发现的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虚心听取巡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相应改进措施,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讳疾忌医,要诚恳接受批评指导,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要严格按照市中院司法巡查工作方案的要求,重点解决好司法理念不端正、群众满意度不高、涉诉信访以及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务求实效。

三、全力保障司法巡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

我院党组对司法巡查的后勤保障工作非常重视,针对司法巡查的具体安排,做了细致、具体部署,同时准备应急预案,确保服务到位。对于巡查组所需的材料和办公设备,也已准备就绪,并且确定了具体巡查联络人员,认真做好巡查保障工作,为司法巡查组的领导同志营造舒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司法巡查工作取得满意的效果。

同志们,市中院司法巡查组的到来,既是对我院全体干警的鼓舞,又是对我院做好全面工作的鞭策,大家要全力配合好巡查组的工作,促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后,我们将以此次巡查为契机,按照巡查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法院其他工作,为**时代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并祝市中院司法巡查组工作开展顺利!

第5篇: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汇报

建立有效运作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落到实处各位领导、同志们现在我把***法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一些做法向大家作一汇报。今年“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实际,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容易侵犯当事人权利等岗位和环节,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先后五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次专项整改活动,成立了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院党组要求领导班子在活动中要坚持“五个带头”:即带头贯彻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专项整改活动的部署,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扎实整改,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在多次召开的全院干警大会上,重点要求全体干警要在思想上做到“三项统一”:即统一认识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认识专项整改的范围、重点及环节;统一认识专项整改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由于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干警积极参与,在我院迅速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为开展好本次专项整改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我院在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的角度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执限,不作为或乱作为,故意拖案、压案,裁判不公、办案作风是否文明等问题,派出调查组以问卷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公布纪检监察室办公电话,设立举报箱。召开由社会各界参加的多种座谈会,面对面了解民情,先后发放问卷材料1000多份,征求意见卡500余张,走访有关单位40多个,召开各类座谈会4次,查摆到少数案件裁判不公、个别法官办案效率低下、委托评估不规范、随意延长审执期限、调解过于简单化等方面近30个问题。

三、针对问题,扎实整改我院针对刑事、民事、立案、审监、执行五个岗位和环节,队伍建设、审判质量、司法行为等存在的问题列为整改重点。并针对重点问题,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扎实整改。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我院先后建立和健全了《廉政制度》、《法官考评制度》、《上下班制度》、《保密制度》、《请销假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捆绑。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类整顿整改措施150余条,结合我院实际,共修订完善立案、审判、执行流程管理、信访等方面29个规范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凡不按制度办理,踏雷触电者,将受到严隶处理。执行人员王某在多次实施执行无果的情况下,让申请人补交实际费用100元,违反了我院不得重复收取实际费用的规定。接到举报信件后,院长***亲自审批,当即指派监察室负责人追查此事。第二天,执行员便接到停职反省,通报批评、深刻检查的处理决定。

2、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于7月1日,研究制定了6项立案便民措施,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予以公布实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采取当天送达一站式服务;二是对身体不适、行走不便、身患疾病者等专门设立一处当事人留守地,解答法律咨询,尽可能提供生活、休息等方面的服务;三是建立诉讼指导与风险提示制度,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诉讼风险;四是设立特殊立案窗口,优先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立案;五是对于地方偏远,交通不便,或当事人身患疾病,提供电话、信件、传真预约立案服务;六是实行“巡回立案”制度,每月安排一天时间前往辖区乡镇,就地为需要起诉的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并向社会承诺,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在资料完备的情况下,1个小时内为当事人办妥手续。

3、抓审理执行,规范全程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先后3次邀请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到审判庭参加庭审观摩。虚心接受到场人员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做好整改计划。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对审判执行全程进行认真规范。

第6篇:县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汇报

县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汇报

县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情况汇报

近两年来,县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市中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几年来,连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多项工作位列省市法院前列,全院获得市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30余项。

一、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我院共有班子成员8名,年龄最大的49岁,最小的33岁,平均年龄44.7岁,学历均为大学,年龄和学历结构比较合理。三年来,我院立足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做到“四个讲”,有效带动了法院队伍建设。即讲团结,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始终做到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台,遇事多谈心,多交流,多协调,坦诚相待;讲学习,坚持党组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制度,并积极开展自学,把学习的知识用于实践,转化为指导工作、开拓创新的能力;讲廉洁,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做到利益面前慎微,厚礼面前慎贪,洁身自好,一尘不染;讲敬业,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摒弃浮华虚空的做派,做到以勤为乐,以实为本。具体而言,是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素质水平。院班子将理论学习作为开展工作的先导,及时学习、领会上级的最新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定得到准确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在学习方式上,以上党课、集中学习、分组调研等多种学习形式,深入剖析,整改到位,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自觉认真学习司法理论和最新法律法规,深化对审判业务的研究和理解,掌握司法改革最新动态,努力提高对审判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水平。

2、加强民主建设,促进团结和谐。院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集体领导功效,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制度,对涉及全院重大事项、全局性问题以及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过好组织生活,努力加强党 性修养。认真开展谈心活动,零距离倾听干警的要求和呼声,加强与干警的思想交流。同时,班子成员注重团结,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班子内部始终充满融洽健康的民主气氛。

3、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管理优化。先后制定完善了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制度和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班子工作、学习、权力行使有章可循。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等干部任用原则,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后慎重向县委和组织部门推荐干部。不存在违反组织原则和程序的“一言堂”或“小圈子”等现象。三年来,我院选拔任用的15名干部都是在各自岗位上做出了成绩,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同志,任用以后也都取得了很好的工作业绩。

4、加强廉政建设,推进形象提升。领导班子坚持带头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述职述廉、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五条禁令”,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做反腐倡廉的模范,做严肃执法的表率;办案中不徇私情,生活中不搞特殊,切实做到了“一身正气做人,两袖清风为官”,以实际行动为全院干警做表率。

二、司法业务建设情况

三年来,我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审理各类案件2674件,审结标的2.34亿元,执行案件837件,执行标的9948.2万元,审限内结案率在99%以上,为辖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积极能动司法,坚持服务大局。一是先后扎实开展了“创业服务年”、“发展提升年”等主题实践活动,并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部署,制定实施《关于优化创业环境为“以创新服务促创业、推进项目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结合法院职能,提出了具体工作举措,切实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服务。二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平台。在审判工作中贯彻服务理念,坚持“三快速、三灵活、三上门”的做法。同时主动拓宽服务渠道,延伸司法服务。班子成员主动到园区和企业走访调研,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努力打造“重商、安商、亲商、富商”的法治环境。三是紧紧围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地方中心工作,主动为县委政府分忧。如组织干警深入全县各乡镇社区,开展“百警进百村”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推动有关部门的工作更加规范、完善。四是大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健 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案件信访评估预防”和“涉诉信访案件约期接谈”制度,坚持信访预防和排查,定期编发《信访摘要》,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争取县领导重视,化解疑难信访案件。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和司法救助机制的积极作用,促进信访难案解决。三年来,我院信访工作取得了“三无” 的良好效果,即“无非正常进京进省访、无集体访、无上访引发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受到县委和市中院的表彰。

2、注重案结事了,做到调解优先。一直以来,我院都将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首要手段,力争以和谐手段化解纠纷,追求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我院设定的目标考核和干警绩效考核指标中,案件调解率都是一项重要的指标。特别是今年以来,我院建立起“大调解”工作格局,案件调解率比上年又有较大提高,达到了81.3%。我们的做法,一是大联动调解,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即主动对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横向与工商、国土、税务、妇联、卫生、教育等部门横向联动,纵向与乡镇、社区、企业、学校联动,凝聚各方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共同拟定调解方案,分头做调解工作,促进纠纷化解。二是大巡回调解,扩大调解辐射范围。在全县建立以法庭为中心、乡镇司法所为联络点,村综治主任为联络员的“三级调解网络”。同时突出重点,在人口集中的乡镇设立固定审判点,每逢乡镇圩日定点接待调解。点面结合,把调解的效应最大限度地进行辐射。三是全程全员调解,提高调解工作成效。针对法律规定的立案、审判、执行的案件流程,该院系统地设计了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执行和解一整套调解机制,立案法官、承办法官、审判长、庭长、院长在案件的不同阶段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梯次调解模式,不放弃任何调解机会,有效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3、关注百姓民生,突出司法为民。一是坚持司法公开制度,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100%公开开庭。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扎实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做到“六个统一”,建立“八项制度”,并配置了复印机、饮水机、桌椅和POS机缴费系统,做到“一站式”服务,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越的条件和优质的服务。将立案、信访的功能进行整合,监察室主任每个工作日到信访接待室,负责接待反映审判、执行不公、违法办案、乱收费等违法违纪的信访。三是大力推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和巡回审判。八成以上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成立巡回法庭和青年志愿者、党员志愿者服务小分队,深入乡镇村组、社区、工业园区,就地审理案件250余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开展 法律咨询服务40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万余份,赢得群众好评。四是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聋、哑、盲等残疾人、孤寡老人、特困户、低保户等弱势群体积极实行司法救助。三年来,共缓、减、免交诉讼费20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60余户,并为困难群众捐款3万余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五是积极参与城区社会综合管理和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做实事、做好事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审判管理。近年来,我院对审判管理一直十分重视,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立案管辖、三项评查、案件回访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审判管理机制。今年,我院结合“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斟酌研究,围绕立案、审判、执行三个关键环节,全面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建立实施“大立案、大执行、大调解”审判管理格局,并分别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和办法。经过大半年的实践,证明我院这几项审判管理改革措施是很有效的,对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案件质量呈现“发回改判率下降,案件调解率上升,信访案件下降,群众满意度上升”的良好态势。一是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力度,并全面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两评查”工作,推动审判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二是有效整 合全院的审判、执行力量,优化了人员配置,做到人尽其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特别是实行大执行以后,执行局的力量得到极大增强,案件的执行力度明显加大;三是进一步调动干警进行调解的积极性,想方设法做工作促成当事人和解的多了,简简单单一判了之的少了,案件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提高,“后遗症”进一步减少。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调解率提高7.8%;四是通过实行大立案,将立案审查全部收归立案庭,提高立案审查质量和效率。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诉权,又依法将一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不适宜由法院处理的争议进行了分流,为后面的审判、执行环节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

5、清理执行积案,化解涉诉信访。一是面对执行积案是信访案件主要来源的客观事实,把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通过构建“大执行”格局,有效提高案件执行率。在执行方式方法中大胆创新,经过与公安机关协调,将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纳入网上追逃,极大增强了执行威慑力。对难度高、阻力大的案件,及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在县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有效执结了一批骨头案。二是围绕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个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和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实现“四个不发生、三个杜绝”的总体目标,即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不发生集体越级进京赴省上访事件,杜绝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杜绝进京群体性上访、杜绝上访人员在京发生极端事件。目前,我院前阶段排查出的9件案件我们已经顺利化解5件,其余4件也都稳控在当地。

三、司法队伍建设情况

以法院文化建设为主导,坚持从严治院,加强教育,规范管理,强化培训,创先争优,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和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扎实的工作举措落实上级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干警队伍。

1、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理想信念和法官职业道德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了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法院的要求,采取集中上党课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突出法院队伍的党性观念和理想信念,自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

2、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坚持每月集中学习制度,深入 开展业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岗位练兵活动举行岗位练兵活动和“优秀法庭、优秀法官、优秀案件、优秀案卷、优秀法律文书”评选。进一步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积极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和党校的学习教育和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深造,邀请上级法院的专家到我院进行授课,全面提高干警业务水平。根据上级法院和组织部门的统一安排,扎实做好干警上岗、晋级、续职培训教育。目前,我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63.1%。

3、突出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要求,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法办案现象。二是成立审务督察小组,全面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对全院审判纪律作风、上下班考勤、案件审理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将结果记入干警执法档案。三是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整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款物管理规定》、《干警绩效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项制度真正成为管人、管事、管权、管财的重要手段,起到“从严治警”的督促检查作用。四是积极开展干部作风整治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坚持用先进典型引路、用反面典型示警,引导干警时时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抓好廉政预防制度建设,综合运用案件 质量评查、审限管理、违法违纪动态预警等举措,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充分发挥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大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几年来,我院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四是以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议》精神,干警作风进一步转变,亲民、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4、创新法院文化建设。加大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力度,举办审判理论研讨会,调动干警读书、思考、调研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大法院文化建设力度,在办公区悬挂张贴格言警句、廉政标语等书画作品,倡导健康向上的人生理念,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设立干警文体活动室,添置健身器材,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陶冶情操,增强队伍的凝聚力。设立电子网络阅览室,为干警读书和查阅资料提供专用场所。

第7篇: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汇报

建立有效运作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努力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落到实处

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在我把***法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一些做法向大家作一汇报。

今年“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实际,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容易侵犯当事人权利等岗位和环节,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院党组先后五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次专项整改活动,成立了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院党组要求领导班子在活动中要坚持“五个带头”:即带头贯彻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专项整改活动的部署,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扎实整改,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在多次召开的全院干警大会上,重点要求全体干警要在思想上做到“三项统一”:即统一认识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认识专项整改的范围、重点及环节;统一认识专项整改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由于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干警积极参与,在我院迅速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为开展好本次专项整改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征求意见,查摆问题

我院在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的角度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执限,不作为或乱作为,故意拖案、压案,裁判不公、办案作风是否文明等问题,派出调查组以问卷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公布纪检监察室办公电话,设立举报箱。召开由社会各界参加的多种座谈会,面对面了解民情,先后发放问卷材料1000多份,征求意见卡500余张,走访有关单位40多个,召开各类座谈会4次,查摆到少数案件裁判不公、个别法官办案效率低下、委托评估不规范、随意延长审执期限、调解过于简单化等方面近30个问题。

三、针对问题,扎实整改

我院针对刑事、民事、立案、审监、执行五个岗位和环节,队伍建设、审判质量、司法行为等存在的问题列为整改重点。并针对重点问题,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扎实整改。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

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我院先后建立和健全了《廉政制度》、《法官考评制度》、《上下班制度》、《保密制度》、《请销假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捆绑。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类整顿整改措施150余条,结合我院实际,共修订完善立案、审判、执行流程管理、信访等方面29个规范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凡不按制度办理,踏雷触电者,将受到严隶处理。执行人员王某在多次实施执行无果的情况下,让申请人补交实际费用100元,违反了我院不得重复收取实际费用的规定。接到举报信件后,院长***亲自审批,当即指派监察室负责人追查此事。第二天,执行员便接到停职反省,通报批评、深刻检查的处理决定。

2、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

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于7月1日,研究制定了6项立案便民措施,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予以公布实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采取当天送达一站式服务;二是对身体不适、行走不便、身患疾病者等专门设立一处当事人留守地,解答法律咨询,尽可能提供生活、休息等方面的服务;三是建立诉讼指导与风险提示制度,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诉讼风险;四是设立特殊立案窗口,优先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立案;五是对于地方偏远,交通不便,或当事人身患疾病,提供电话、信件、传真预约立案服务;六是实行“巡回立案”制度,每月安排一天时间前往辖区乡镇,就地为需要起诉的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并向社会承诺,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在资料完备的情况下,1个小时内为当事人办妥手续。

3、抓审理执行,规范全程

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先后3次邀请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到审判庭参加庭审观摩。虚心接受到场人员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做好整改计划。

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对审判执行全程进行认真规范。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增设流程管理图,设立案件查询栏目,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为使庭审工作规范化,我院还两次组织全体法官对北京海淀区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典型案件的开庭实况录像进行听审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和庭审驾驭能力,对规范庭审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

4、建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党组研究决定,对全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实行重点帮助,确保对那些确有冤情又因经济困难的老百

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今年来,我院先后为22名老弱病残和特困当事人减免诉讼费、执行费5.4万元。依法对10起案件13名当事人指定律师代理诉讼。

五、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

我院党组要求干警更新司法理念,增强质量和效率意识,并强调把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作为检验专项整改活动的尺度,从建立和完善审判质量保障体系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审判质量。

1、开展质量评查,促进司法公正

我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比和最佳审判员、执行员及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以评查促整改,考核情况记入各人的业绩档案,作为年度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今年7月份,我院抽出36名中层正、副职对2005年上半年审结、执行的1326起案件进行为期2天的卷宗评查工作。在对12起三类卷进行纠正整改的基础上,18名法官受到通报表扬,5名法官受到通报批评。

2、加大改进工作作风力度,努力提高司法效率

我院党组在专项整改活动中一手抓审判质量,一手抓审判效率,采取一系列措施,增强诉讼效益,简化诉讼程序,强化流程管理,保障当事人用最少的诉讼成本,实现自己的权利,尽快从诉累中解脱出来。

(1)抓文明建设,增强思想品位。我院以提高对外服务质量为切入点,要求法官在工作中要彻底摒弃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办事作风,提倡微笑服务。公开向社会做出8项承诺,受到广大群众的青睐。办事不力、态度恶劣现象基本上得到杜绝。为提高法官思想品位,增进文明意识,我院以整顿会风为起点,对不遵守会议纪律的典型予以严厉批评,从不如姑息迁就。开会迟到、吸烟、中途退场、衣着不整现象基本杜绝,与会人员的态度有了根本改善。我院还以法文明、法文化作为专项活动的重要载体,通过演讲比赛、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等文体活动,干警的精神风貌有了很大转变。通过远学李其宏,近学李和鹏活动,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情感氛围。

(2)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今年来,我院进一步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警牌”,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群众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3)强化调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院针对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对立情绪大、矛盾激化、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民事审判诉讼调解制度,最大程度地体现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及进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审结的民商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62.5%。

通过此次专项整改活动,我院的整体面貌为之一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社会公信度明显增强。如今,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明显感受到服务意识增强了,审判作风转变了,案件质量提高了,办案速度提升了。有困难找法院已在社会上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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