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一河一策工作汇报(精选6篇)_发展献一策活动总结

2022-05-01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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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河一策

关于印发《何田溪“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做好何田溪水域管理及生态保护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何田溪“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9日

何田溪“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何田溪为马金溪的一级支流,何田溪总长34.069km,其中何田溪何田段长度23.893km,起点为田畈际岭脚,终点为何田长征自然村和马金横岭底自然村交界处,流经何田乡田畈、陆联、卫枫、丘畈、禾丰、晴村、长池7个行政村。主要支流为池坑溪,黄土窟,柴家溪,连坑底,高升溪,丰坑溪,盘坑,龙坑,黄柿坑(大源头),存坑(方家),鲍坑等。为进一步加大何田溪流域水环境治理保护,改善流域水质,根据《关于做好“河长制”、“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工作的通知》(开生态办[2014]4号)精神,结合流域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以治水为突破口,以持续改善全县水环境为核心,以深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和乡村“八个一”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深化“河长制”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城乡大河小溪治理,重点整治何田溪流域农业污染、生活污染,不断改善沿河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共建生态家园打造国家公园夯实基础。

二、污染现状

(一)工业污染

何田乡境内没有工业,所以不存在工业污染。

(二)生活污染

何田溪流经何田乡7个行政村,目前存在少量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是何田溪流域的主要污染源;经过2014年的努力,目前村庄生活、建筑垃圾倾倒入河现象明显改善,但因少数村民垃圾分类等意识淡薄,仍存在零星生活垃圾,生活废水入河的现象。

(三)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

主要来自流域内农业生产施用化肥、农药也给何田溪带来了污染。

三、工作目标

——春节前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3月底前流域河道垃圾治理初见成效;

——7月底前全流域农户垃圾分类启动;

——9月底全流域农户垃圾分类到位;

——10月底前完成沿河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12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015年底,“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实现全覆盖,何田溪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鱼欢、人和”的总体要求。

四、工作内容

1、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清理非法围网养殖;对内源污染严重的河道进行重点清淤和整治,全面落实“四位一体”河道长效保洁机制。

2、按照“治旧控新”的原则,对农业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染、河道采砂等进行重点整治。到2015 年底,完成何田溪主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及其它农村集中(独立)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200米沿溪河两侧500米以内的所有生猪养殖(有能繁母猪或存栏生猪3头及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关停转迁任务;

3、完成何田溪主河道沿岸重点村庄及集镇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实行全境全年禁渔制度,各村制定禁渔村规民约,将禁渔制度执行到位。到2015年底,区域内山塘水库生态洁水养殖比例达到100%。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明显提高。

4、到2015年底,完成何田溪集雨范围内其它禁养区的养殖场(户)关停转迁任务和限养区范围内养殖整治提升工作,推进规模养殖“出村移栏上山”;完成何田溪主河道沿岸其它村庄及其主要支流沿岸村庄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双治工作任务和渔业养殖整治任务;完成何田溪流域内所有垃圾河整治;确保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五、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12月)。

按照“乡镇为主、部门配合”的原则,沿河各行政村要根据工作目标和内容,集中组织力量特别是社会公众力量,对辖区何田溪流域范围内的污染源开展“地毯式”排查,调查的内容是何田溪集雨范围内所有农业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染及河道采砂、渔业养殖和垃圾入河等情况。

乡镇应于2014年12月底前将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报县生态办,要细化行动目标,提出工作措施,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月~12月)。

启动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治理方案,认真组织、真抓实干,2015年3月底前河道垃圾治理初见成效,7月底前全流域农户垃圾分类启动,9月底全流域农户垃圾分类到位,10月底前完成沿河畜禽养殖污染整治,12月底前完成沿河机制砂企业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15年底,“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实现全覆盖,何田溪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鱼欢、人和”的总体要求

1、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

以深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县农村卫生环境明显好转,村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其中河道十天一清理,河岸边无垃圾、堆积物和明显的违章建筑物,河岸两侧树木无附着物,保持河道生态、自然、清洁,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

牵头单位:县农办,责任单位:何田乡

2、开展河道绿化彩化行动

利用今冬明春和3 月绿化月对何田溪和沿河行政村绕村河道、公路沿线可视范围的河道水岸实施绿化彩化,计划绿化美化彩化河道。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绿化委

3、开展“大河小溪”大清洗行动

组织各村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清理非法采制砂;对内源污染严重的河道进行重点清淤和整治,全面落实“四位一体”河道长效保洁机制。结合防汛大检查开展河道设障专项清理行动,开展河道设障专项清理行动。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何田乡

4、开展“五禁”专项行动

全面推行“五禁”制度(禁养、禁渔、禁采、禁倒、禁排),全县河道禁止采砂、4月底完善机制砂场布局方案,6月底完成拆除;何田乡全年禁渔,根据县采砂制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关停拆除相应砂场,全流域禁止垃圾入河,全流域禁止污水直排。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环保局,责任单位:何田乡

5、农村水电责任包干区专项行动

对何田溪上6座电站开展农村水电卫生责任包干区专项行动,要求各电站应保持引水坝上下、前池的水面清洁,打捞起的垃圾(包括本电站可能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应临时存放在专门地点,进行适当的方式处理或转运至政府规定的地点,决不允许将垃圾重新排入河道,造成下游电站的二次污染。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何田乡

6、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争取“两年所有行政村全覆盖”的基本目标要求,2015年计划在何田溪沿河实施10个行政村污水处理工程全部完成,主要针对农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杂排水,包括厕所水、厨房炊事水、沐浴水、洗涤水、畜禽养殖水等五大类污水进行有效治理。工程建设基本按照“生态敏感区为先、重点风景区周边村为先、主河道沿线村为先、污染排放重点村为先、治理积极性高的村为先”的时序,兼顾面上平衡,有序推进。要将农户三格式化粪池改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家乐污水排放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重中之重进行实施,同时对厨房炊事水、沐浴水、洗涤水造成的污染要进行规范有效地治理,确保绝大多数行政村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要强化农药化肥使用、病死畜禽等污染的监控和管理,减少面源污染产生。

牵头单位:县农办,责任单位:何田乡

7、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以“双清”、“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行动为载体,以《开化县畜禽禁养区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依据,对在禁养区内未经审批的生猪养殖生产设施用房及附属设施予以拆除,对农民利用自有合法住宅养殖生猪的,要求以户为单位,将生猪存栏数量削减到2头以下,且不饲养能繁母猪,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何田乡

8、开展何田溪综合治理大巡查行动

以何田溪为主线,每周开展高密度、全覆盖巡查,对督查情况、现场图片、相关河长、联系部门在县水利网上通报,接受公众监督。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何田乡

12、开展整改情况督查行动

实施“临时突击查、一季一督查”、“每季算小账、年底算大帐”的督查考评机制,强化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查出的综合治理动作不快、问题不改的利用电视台、新闻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并在全县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县河长办、配合单位:县广电局、县新闻中心

13、抓示范、样板工程

对何田溪综合治理活动开展示范、样板评选,每村至少排出一条样板河道,对“清三河”工作开展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通报。

牵头单位:县河长办,配合单位:何田乡

(三)督查考核阶段(2015年1月)。

1、自查自评阶段。各村对本辖区内的整治工作情况组织自查自评,将整治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乡“河长制”办公室。

2、考核验收阶段。乡“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制订整治考核方案,组织现场验收,作为新农村建设、五水共治等相关工作考核依据,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村两级要高度重视,把何田溪综合治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治理资金,制订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治理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何田溪综合治理是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涉及广、难度大。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张贴横幅、发送短信和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河道整治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保护清洁河道的意识。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何田溪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宣传报道河道整治的重大举措和先进典型,对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和不积极进行污染整治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在全乡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河道整治各项工作的完成。

(三)密切配合,强化考核。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强化属地管理,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同步推进各项治理工作。责任单位要牵头做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和条线督查工作,协助单位要积极配合。

(四)长效管理,确保实效。何田溪综合治理后的长效管理是巩固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办法,定期组织自查,建立工作台账,要完善和强化“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换水调水方案、排污口出水水质动态监测、水生动植物定期打捞、河岸绿化养护等长效管理措施,确保管理到位。

第2篇: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汇报

**县环保局“龙河**段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汇报各位领导、同仁们:5月初,根据重庆市“碧水行动”实施方案和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县编制了**县“碧水行动”实施方案,将龙河**段“一河一策”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纳入“碧水行动”,市委市政府也把龙河“一河一策”纳入党政一把手环保实际考核,县委县政府将该方案任务分解到县环保局组织实施,县将该方案编制工作汇报如下:1、龙河**段基本情况龙河干流由**、**交界处湖海场经**流入**,在**县境内流经**江池镇、龙河镇、三建乡、双路镇、三合街道等5个乡镇,在三合街道汇入长江,龙河**县境内干流长59.4km,流域面积约1425km2,县环境监测站设置江池镇湖海场、双路安宁、三合街道金竹滩三个常年龙河水环境监测点位,近年来坚持了每月采样分析一次,及时了解掌握龙河**段水环境质量,目前除个别时间、个别指标外,基本达Ⅲ类水质要求。今年4月,市局组织开展次级河流专项调查和我局的调查,通过实地走访和调查梳理出对龙河流域**段水质有直接影响的城镇有江池镇、龙河镇、包鸾镇、南天湖镇、栗子乡、三建乡、太**乡、双路镇、**镇、暨龙镇、都督乡、仙女湖镇、三合街道等13个乡镇的场镇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水(规模以上养殖场仅有一家),主要水环境影响因素为沿河居民点生活污水。

第3篇:某市“一河一策”方案

某市“一河一策”方案

近日已经完成“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这将打破过去行政区划治理的模式,对河湖进行全流域系统治理。

跨界河流污染一直是制约水环境治理的瓶颈问题。推行河长制有利于这个难点问题的解决,河长制考核中也明确,跨界河流出问题,两边都要受到处罚,问题双向考核,责任双向落实。

现在通过编制“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将对每条河流明确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推进河湖治理的时间阶段、方法措施等。下一阶段,将结合每条河流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流域性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尽最大努力防止发生上游污染影响下游治理成果的问题。

当前,影响本市水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向河道内偷倒垃圾渣土以及违法建设等问题,且多发生在行政区划交界处。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1号总河长令签署,决定在全市开展“清河行动”,7月中旬至11月底是清河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将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护范围内的垃圾渣土、违法建设及非法入河排污口治理等危害水生态问题。

针对行政区划河湖治理中的难点问题,本市还实施了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在全市境内区与区交界处河段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当断面水污染物超过考核标准时,上游区政府应缴纳补偿金。按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根据水质达标情况,核算跨界断面补偿金。上游区政府缴纳的补偿金将用于下游区政府和全市的水源保护及水环境治理工作。截至2017年年底,已跨区整合资金约32亿元。

此外,今年本市计划安排8000万元奖补资金,按照考核得分情况,采取加权平均分配的原则对各区河长制工作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将专款用于各区开展河长制工作,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管理、执法监督管理等方面。

第4篇:某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附件 3

××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2017- 2020 年)现状调查

河道现状调查

××河道位于浙江省 ××市,流经 ×市 ×县××乡镇。起止点为

××

2至××,其集水面积 ××km,河道全长 ××km。河道的主要支流为××、××等,分别长 ××、××km。河道流经 ××市(或县)2016 年GDP××亿元,常住人口 ××万人,主导产业为 ××等。

污染源调查

(1)涉河工矿企业概况。周边与河道相关的企业共有 ×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 ××家,化工类 ××家,印染类(分类分规模进行简要介绍)

(2)农林牧渔业概况。河道两岸周边共有耕地 ××亩,主要 种植 ××,林地 ××亩,养殖业规模 ××,渔业规模 ××。

(3)涉水第三产业概况。区域内共有餐饮业 ××家,排用水 情况;洗车业 ××家,排用水情况;其它涉水三产情况。

(4)污水处理概况。区域内共有污水处理厂 ××家,规模××,处理率 ××,污水处理后排向 ××河;农村污水处理设

— 12—

施××处,处理率 ××,覆盖人口 ××,处理后排向 ××河。

(5)农业用水概况。区域内有灌区 ××处,规模 ××,农

作物种类 ××,灌溉面积 ××,渠系利用系数 ××,农水工程(分类)规模。

涉河(沿河)构筑物调查

主要包括水库、水闸、堤防、水电站、水文测站、管理站

房、取排水口及设施、道桥、码头等,其中水闸 ×座,堤防 × ×km,水电站××座,水文测站 ×座(各类工程的数量及规模)。

饮用水源及供水概况

区域内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处,位于 ××,规模 ××; 农村

饮用水源地 ××处,供水人口 ××;自来水厂 ××处,规模 ××,企业自备水源 ××处。

水环境质量调查

××河道共有 ×个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断面为 ×类水,水功能

区达标率为 ××%,污染较严重的河段为 ××,主要超标因子是 ××。

流域内饮用水源地的达标率为

××%,主要超标因子是 ××。问题分析

根据现状调查结果,分析河道(湖泊)在水环境污染、水

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环境行政执法(监管)等方

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的总结与梳理应与目标和任务相结合。

— 13—

水环境污染仍然较为严重

水质虽然总体较好,但仍有部分河段污染严重,如

××,水质类别为 ×,主要污染物是 ××。水功能区达标率不能满足要求,现状为 ××%,要求为 ××%。饮用水源地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具体情况为 ××。

污染源仍需整治

沿河两岸仍有工矿企业污水直排入河或不达标排放,重点为 ××类型的企业;农业面源污染面广量大(具体情况),农药使用等仍然超标,畜禽养殖污染较重,沿线 ×km 内养殖场 × ×家,污水粪便未经处理排放;沿线城镇生活污水虽然已经采

用纳管处理,但还存在着雨污未分流、管道老化失修等问题;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不能满足要求,排放标准不高。

岸线管理与保护仍需加强

目前已划定管理范围的河道 ××km,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水利工程 ××处,仍有 ××km 河道未进行管理范围划界。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还需要加强。

水资源保护工作需进一步深入

××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能力有待加强; ××饮用水源地存在着

面源污染,水质有富营养化趋势; ××河段生态需水满足程度不够,在干枯季节容易出现断流现象。

水生态修复工作需要重视

区域内部分区域存在着水土流失问题,如

××河的 ××段

— 14—

水土流失严重; ××河段淤积严重,淤积量大约为 ××万m(根

据实际情况表述); ××河段现状防洪能力不达标; ××河段岸坡

不稳定。

执法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河道管理范围内仍存在违法违章搭建,有

××处违法建筑;

仍存在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 线等现象,如 ××河道。河道巡查力度仍不够,执法能力有待增

强,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总体目标

到 2017 年底,全面剿灭劣Ⅴ类水体。到

2020 年,重要江

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

××%以上,地表水省控断面

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

××%以上;县级及以上河道管理

区域 范围划界 ××km,完成重要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内 ××%以上水利工程达到标准化管理,新增水域面积

×

×km;全面清除河湖库塘污泥,有效清除存量淤泥,建立轮疏

2工作机制,新增河湖岸边绿化

××km,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km;严厉打击侵占水域、非法采砂、乱弃渣土等违法行为,加

2大涉水违建拆除力度,实现省级、市级河道管理范围内基本无违建,县级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新增违建,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

理机制,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

— 15—主要任务

水污染防治

工业污染治理

一是大力开展铅酸蓄电池、电镀、制革、印染、造纸、化工等六大行业的整治,提出防止水污染的治理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二是着力解决辖区内沿河两岸的酸洗、砂洗、氮肥、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污染问题。三是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标注污染隐患等级,引导转型升级,实施重点监控。四是开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五是切实做好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建立危险废物和污泥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六是开展河湖库塘清淤(污)工程。

具体目标可表述为: ×月 ×日前完成整治各类污染企业 ×家; ×月×日前制订《 ××河工业污染防控应急方案》。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对沿岸的各类工业集聚区开展专项污染治理。一是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二是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等

污染治理设施。三是 2020 年底前,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出路的工业

集聚区应按要求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安装监控设备,实现集聚区危险废物的 “自产自消 ”。具体目标可表述为: ×

— 16—

月×日前 ××园区内企业必须达到治理目标要求; ×月 ×日前制订出台《 ××工业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

实施重点水污染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对沿岸的重点水污染行业制订废水处理及排放规定,各厂制订一厂一策,行业主管部门在深度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管理台账,实施高密度检查,明确各项治理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管重罚,杜绝重污染行业

废水未经处理或未达标排放河道。具体目标可表述为:

×月 ×

日前出台《 ××企业重点水污染行业废水处理规定》。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制订实施沿岸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改建、配套管网建设、污

水泵站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等设

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全面封堵沿河违法排

污口。积极创造条件,排污企业尽可能实现纳管。对未纳管直

接排河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提出纳管或达标的整改计划。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改建工作。一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

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以城镇一级 水厂建设和老厂技术改造提升。二是到

A 标准排放要求做好新建污

2020 年,县级以上城市

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对照目标,按河 道范围和年度目标分解任务,制订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及出水

水质目标,并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三是做好进出水监管,有效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出厂水达标率。做好城镇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工作,提高养护技术

— 17—

装备水平。四是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做好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五是工业企业等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并符合排水许可证要求,否则不得将污水排入城

镇污水管网。具体目标可表述为: ××市完成 ×个乡镇(街道)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 ××个城市居住小区生活污水零直排整

治。×月×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 ×家,完成提升改造×家; ×月 ×日前制订方案印发实施。

做好配套管网建设。一是开展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二是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纳管。三是提高管网建设效率,推进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对在建或拟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配套管网,严格做到配套管网长度与处理能力要求相适应。具体目

标可表述为: ××年底,新增城镇污水管网 ××km 以上。××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提高至 ××%以上。×月 ×日前完成污水收集管网 ×m,其中支线管网 ×m; ×月 ×日前完成旧城区污水纳管×m; ×月 ×日前完成雨污合流管网分流改造 ×m。

2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建立污泥的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具体目标可表述为: ××年底前,建成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污泥处

— 18—

置设施。×月 ×日前制订《 ××河道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方案》。

加大河道两岸污染物入河管控措施。重点做好河道两岸地

表 100 米范围内的保洁工作:一是加强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等的清运和清理;二是对该范围内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进行清理整顿;三是定期清理河道、水域水面垃圾、河道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四是加强船舶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处理;五是在发生突发性污染物如病死动物入河或发生病疫、重大水污染事件等,及时上报农业畜牧水产、卫生防疫和环保等主管部门;五是受山洪、暴雨影响的地区,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清理河道中的垃圾、杂草、枯枝败叶、障碍物等,确保河道整洁。具体目标可表述为: ×月×日前制订《××河道保洁工作方案》。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一是根据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

总量 “双控制 ”制度以及禁养区、限养区制度划定两岸周边区域

畜禽养殖规模。二是有计划、有步骤发展农牧紧密结合的生态

养殖业,减少养殖业单位排放量。三是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场废

弃物综合利用、生态消纳,做好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四是以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

造,对中等规模养殖场进行设施修复以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再提

升。具体目标可表述为:

×月 ×日前完成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

×家。造×家,完成中等规模养殖场技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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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一是以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和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目标,切实提高农田的相关环保要求,减少农业种植面源污染;二是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在政策上鼓励施用有机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三是推广商品有机肥,逐年降低化肥使用量。四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实现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五是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

防治水产养殖污染。一是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格控制水库、湖泊、滩涂和近岸小网箱养殖规模。二是持续开展对甲鱼温室、开放型水域投饲性网箱、高密度牛蛙和黑鱼等养殖的整治。三是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循环水、工业化循环水和稻鱼共生轮作等循环养殖模式。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是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制订建制村环境整治计划,明确河岸周边环境整治阶段目标。二是因地制宜选择经济实用、维护简便、循环利用的生活污水治理工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村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农户受益率达到 70% 以上的要求,提出治理目标。三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体系全覆盖,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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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一是所有机动船舶要按有关标准配备防污染设备。二是港口和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要按有关规范配置船舶含油污水、垃圾的接收存储设施,建立健全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做到含油污水、垃圾上岸处理。三是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泥浆船舶运输工作,禁止运输船舶泥浆非法乱排。

水环境治理

入河排污(水)口监管

开展河道沿岸入河排污(水)口规范整治,统一标识,实

行“身份证 ”管理,公开排放口名称、编号、汇入主要污染源、整治措施和时限、监督电话等,并将入河排放口日常监管列入基层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依法开展新建、改建或扩建入河排污

(水)口设置审核,对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水)口进行登记,并公布名单信息。

水系连通工程

按照 “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 ”的要求,逐步恢复水体自

然连通性,实施 ××河段等处的水系连通工程,打通 “断头河 ”,实施引配水工程,引水线路为

××,引水流量 ××m/s,通过增加

3闸泵配套设施,整体推进区域干支流、大小微水体系统治理,增强水体流动性。

“清三河 ”巩固措施

巩固 “清三河 ”成效,加强对已整治好河道的监管,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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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每隔 ×个月开展复查和评估;推进 “清三河 ”工作向小沟、小渠、小溪、小池塘等小微水体延伸,参照

“清三河 ”标准开展

全面整治,按月制定工作计划,以乡镇(社区)为主体,做到

无盲区、全覆盖。

水资源保护

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水质达标考核,定期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水功能区水质状况。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标的,应及时报告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保部门通报。

饮用水源保护

推进区域内 ××河段等 ×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同

时采取水资源调度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达到饮用水水源地水量和水质要求。实施 ××等××处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能力建设。

河湖生态流量保障

完善水量调度方案,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研究确定 ××河道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态基流。生态用水短缺的地区(如××县)积极实施中水回用,增加河道生态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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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

完成县级河道 ××河道 ××km 河道的管理范围,××处涉河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并设立界桩等标志,明确管理界线,严格涉河湖活动的社会管理。

水域岸线保护

开展 ××河道 ××km 的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严格河湖生态空间管控。

标准化创建

加快推进河湖及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完成河道沿线××个水利工程的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

水生态修复

生态河道建设

××河段等开展生态河道建设,实施 ××河段绿道建设 × ×km,景观绿带建设 ××km,闸坝改造 ×处,堤防景观改造 × ×处,××等有条件的河段积极创建以河湖或水利工程为依托的水利风景区。

水土流失治理

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域(如 ××区域)、重点治理区(如 ××区域)的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提出封育治理、坡耕地治理、沟壑治理以及水土保持林种植等综合治理措施,其中,封育治理 ××、坡耕地治理 ××、沟壑治理 ××、— 23—

水土保持林种植 ××;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维护河湖源头生态环境,新增水体流失治理面积 ××km。

2河湖库塘清淤

完成河湖库塘清淤 ××万 m,制定分年度清淤方案。重点做

3好劣Ⅴ类水体所在河段(如 ××河段)的清淤工作,鼓励选用生

态环保的清淤方式;妥善处置河道淤泥,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探索建立清淤轮疏长效机制,实现河

湖库塘淤疏动态平衡。

4.6 执法监督

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查处,打击河湖管理范围内

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

用无人机、人工巡查、建立监督平台等方式,实行河道动态监

管。保障措施

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强化资金保障、强化

技术保障、强化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明确河道的河长和联系部门,河道流经区域范

围内有关乡镇、村(社区)要设置河段长并确定联系部门。明

确河长、下级河长以及牵头部门的具体职责,其他相关部门做

好具体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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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考核:由 “河长办 ”考核 “一河(湖)一策 ”的工作实施

情况。涉及县(区)、乡镇和村按行政辖区范围建立

“部门明

确、责任到人 ”的 “河长制 ”工作体系,强化层级考核。“河长制 ” 办公室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同时组织成员单位人员定期或不定

期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资金保障:进一步强化各项涉水资金的统筹与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向上对接争取力度,依托重大项目,从发改、水利、环保、建设、农业等线上争取资金。同时,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治水。

技术保障:加大对河道清淤、轮疏机制、淤泥资源化利用

以及生态修复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研究,解决 “一河(湖)一策 ”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同时,加强对水域岸线保护利用、排污口监测审核等方面的培训交流。

大众参与: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

“河长制 ”的宣传,让水资源、水环境

保护的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与推广,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形成全社会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附 件

1、××河 “一河(湖)一策 ”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汇总表,见

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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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汇总表(示例)

序号

分类 项目数 投资(万元)

一 水污染防治2 3 4 5 6 7 8 9

工业污染治理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入河排污(水)口监管 水系连通工程 “清三河 ”巩固措施 节水型社会创建 饮用水源保护 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 清理整治侵占水域岸线、非法 采砂等

河湖生态修复 防洪和排涝工程建设 河湖库塘清淤 二 水环境治理

三 水资源保护

四 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11

五 水生态修复13 14

六 执法监管

监管能力建设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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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 “一河(湖)一策 ”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表,见附表 2。

附表 2

××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表(示例)

大类

分类

序号 市 县(市、区)牵头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完成年限 投资(万元)责任单位

(一)工业污染治理

一、水污染防治(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四)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五)入河排污(水)口

二、水环境治理 监管

(六)水系连通工程

(七)“清三河 ”行动

(八)落实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

三、水资

(九)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源保护

(十)节水型社会创建(十一)饮用水源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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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

分类

(十二)河湖管理范围划

序号 市 县(市、区)牵头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完成年限 投资(万元)责任单位

四、水域

岸线保护(十三)水域岸线保护

(十四)标准化管理

(十五)生态河道建设

(十六)防洪和排涝工程

五、水生

建设

态修复

(十七)水土流失治理

(十八)河湖库塘清淤

六、执法

(十九)监管能力建设

监管

第5篇:宝兴灯笼沟河一河一策

宝兴县灯笼沟河一河一策 管

编制单位:宝兴县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方案编制背景

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雅安市市委、市政府印发《雅安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宝兴县委、县政府印发《宝兴县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为背景。编制范围、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1编制范围

本方案编制范围:青衣江流域支流灯笼沟河范围。

2.2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修复水生态为重点,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工作方案和推进实效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2.3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2.4编制依据

2.4.1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4)《清洁生产促进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8)《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9)《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10)《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1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2.4.2 相关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HJ/T92-2002)(5)《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6)《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8)《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2015〕1232号)(9)《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2015〕1711号)(10)《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技术指南》(环办〔2014〕111号)(11)《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1/2311-2016)

2.4.3 地方相关规划

(1)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

(2)雅安市委、市政府印发《雅安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

(3)宝兴县委、县政府印发《宝兴县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

(4)宝兴县委、县政府印发《宝兴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5)《四川省水功能区划》

(6)《宝兴县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7)《宝兴县城总体规划》(编制中)

(8)《宝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9)宝兴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10)宝兴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11)雅安市2015年水资源公报(12)宝兴县2016年统计年鉴(13)《宝兴县河流名录河长信息表》

(14)《宝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送审)(15)《全方位绿美宝兴规划(2016-2020年)》

(16)《宝兴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17年-2022年)》(送审)(17)《宝兴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送审)

(18)《宝兴县环境保护局宝兴河流域地表水监测(2014-2017年)》河流管理保护目标

3.1规划期

本方案编制基准年为2016年,规划期4年,至2020年止。

3.2总体目标

以全面改善河湖水环境,恢复河湖自然生态,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总目标。

3.2.1水资源保护

量化“三条红线指标”,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流域水质水量监测系统;完成灯笼沟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建设;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完善监督考核体系。

3.2.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启动灯笼沟河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开展灯笼沟河管理范围划定宣传动员和人员培训,落实责任分工。同时,做好划界工作勘察、测绘等器具准备和标志界桩等物质准备工作,落实工作经费。规范采矿开采等行为,清理岸线垃圾,提高岸

线植被覆盖率,确保水域岸线河势稳定。加强宣传管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建立预警应急预案。

3.2.3水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宝兴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青衣江流域支流灯笼沟河综合整治。科学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以改善河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项目的环评管理和排污监管,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对涉水项目实施区域限批。强化城镇生产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环境监管,排放达到灯笼沟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3.2.4水环境治理

联合相关单位加强水环境质量通报,每月定期发布灯笼沟河水环境质量及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并通报县河长制办公室;加大环境生态保护资金和人力投入,以流域为单位,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为支撑,加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流治理及良好水体保护;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每年2次,主要就水资源重要性、节约用水、保护植被、涵养水源、依法治水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水环境保护的意识。

3.2.5水生态修复

联合相关单位加强水土保持建设:加大财政对水土保持防治投入力度,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建设,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河流生态保护:实施良好水体保护工程,涉鱼生态补偿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强化水工程建设对生态的保护,加强河流流域内水土流失高发易发区水土流失治理。

3.2.6执法监督

完善地方工作制度,健全河道管理机构,配备适宜的人员、资金、装配。加强河流管理保护联合执法。建立多部门、常态化、严格的水环境联合执法体系和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河流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坚决清理整治非法建设、排污、设障、捕捞、养殖、围垦、乱弃乱倒、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加强监督考核体系建设。

3.3 具体指标

3.3.1水资源保护目标

(1)量化“三条红线”。根据《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量化“三条红线指标”,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2)建立灯笼沟河两岸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到2017年末,完成灯笼沟河两岸入河入河排污口普查及信息台账建设,加强排污监督。

(3)加强水源地保护。协助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3.3.2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联合相关单位2020年底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确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明确河道岸线管理目标;完成河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工作,建立流域基本信息数据库。

(2)确保流域常年无漂浮物;防洪建设进一步完善;岸线垃圾完成清理,岸线绿化率达80%以上;规范灯笼沟河岸线采砂等行为,确保水域岸线河势稳定。

(3)落实库区岸线防治责任主体,加强管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建立预警应急预案。

3.3.3水污染防治

(1)落实水污染行动计划,实施严格污染河流综合整治。(2)工企业防治:全面开展工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3)城镇生活防治: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4)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治理全覆盖化;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快农业高效节水体系建设,加强畜禽污染防治。

(5)环境监管能力: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落实断面水质改善目标,制定水质改善考核奖励制度;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3.3.4加强水环境治理

(1)加强水环境质量通报。每月定期发布灯笼沟河水环境质量及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并通报县河长制办公室。

(2)加大环境生态保护资金和人力投入,以流域为单位,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为支撑,加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流治理及良好水体保护。

(3)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每年2次,主要就水资源重要性、节约用水、保护植被、涵养水源、依法治水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群众水环境保护的意识。

3.3.5加强水生态修复

(1)加强水土保持建设,①加大财政对水土保持防治投入力度;②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③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建设;④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河流生态保护。①实施良好水体保护工程;②涉鱼生态补偿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3)推进河流生态修复。①强化水工程建设对生态的保护;②加强河流流域内水土流失高发易发区水土流失治理。

3.3.6加强执法监督

2017年底,完善地方工作制度,健全河道管理机构,配备适宜的人员、资金、装配。加强河流管理保护联合执法,常规联合执法每月至少1次。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坚决清理整治非法建设、排污、设障、捕捞、养殖、围垦、乱弃乱倒、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加强监督考核体系建设。灯笼沟河现状调查评价及问题分析

4.1流域概况

4.1.1地理位置

灯笼沟河位于宝兴县永富乡中岗村,离县城46公里,河道总长约30多公里,流域面积约68.3平方公里,河口流量约2.53立方米/秒,宝康公路穿越此地,现情况良好,无黑臭现象,无污染直排现象,水质清澈见底。

4.2基础资料收集整理

按照“村镇为主,部门配合”的原则,沿河各镇、村根据工作目标和内容,集中组织力量特别是社会公众力量,完成对辖区流域范围内的污染源开展“地毯式”排查,调查的内容是集雨范围内所有工企业排污口、城市生活污染、农业畜禽养

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染、河道采砂、渔业养殖和垃圾入河、水域行洪障碍、堤岸损毁、河底淤积情况、河面垃圾、绿化破坏、沿岸违建、滩涂用占地情况、其它有关问题等情况。镇村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各自职能职责,针对问题提出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四张清单”要根据本条河流实际问题编制,不能闭门造车。

灯笼沟河主要是流经明礼乡村民聚居区,河道功能主要是泄洪、发电、和解决人民群众生活。通过从灯笼沟河沿线的调查走访及查看资料,灯笼沟河的基本情况有:①河道生态流量不足,存在断流情况。河流管理保护的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

5.1 水资源保护措施

5.1.1最严格水资源保护制度

(1)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谁最远管理制度的意见》(川府发【2014】31号)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管控,加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及监测预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

(2)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1】39号),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加强节水型社会重点县、节水型城市建设考核,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整体推进。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切实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加快推进工业节水。积极推进城镇生活节水,在城区推广生活污水再生水。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全面提高用水效率。

(3)完善水功能区划分,加强水功能水质监测,确定区域水域纳污能力。严格水功能区划,依法划定水功能区,明确水质保护目标,实行分级分类,并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依据。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逐年提高监测覆盖率,开展重要水功能区达标评价;科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意见,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

(4)按照《宝兴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虑办法》严格落实好水资源管理责任制,5.1.2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

(1)开展入河排污口普查及信息台账建设,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意见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要依据。

(2)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强化排污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加强入河排污口和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

5.2 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5.2.1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与防治

(1)明确打捞流域漂浮物责任主体,加大打捞力度。建立河段漂浮物管理制度,各乡镇分段负责,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定期打捞,还流域一片青山绿水。

(2)加强岸线防洪建设。根据《雅安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拟建项目表》规划,针对锅巴岩段加强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提高锅巴岩段两岸防洪条件,严格涉河和临河项目规划审批,高效配置岸线资源。

(3)岸线垃圾种类多。全面清除岸线垃圾,加强岸线绿化建设和水土保持保持建设。

(4)严禁非法采砂、电鱼活动。开展河岸定期巡视,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生态保护意识。

(5)落实河道干流已建码头、桥梁责任范围、责任主体,加强管理。(7)依法对侵占河道建筑物监督排查,对重点突出问题处进行依法拆除。

5.2.2加强库区岸线防治

落实库区岸线防治责任主体,加强管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建立预警应急预案。

5.3 加强水污染防治

本方案从梅里川段流域综合整治、工企业防治、水环境监管防治等方面进行水污染防治。

5.3.1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严格落实宝兴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梅里川流域综合整治。科学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以改善河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项目的环评管理和排污监管,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对涉水项目实施区域限批。

5.3.2工企业污染防治

(1)全面开展工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完善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实施“阳光排污口工程”,2018年底前工业企业完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工业企业建立污染源环境管理台账,编制年度排污状况报告,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排污状况。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逐步实现工业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统一釆集、公开发布,不断加强社会监督。

(2)实施不达标企业“红黄牌”管理。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企业守法承诺履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抽查排放情况,实施环境信用红、黄牌分类管理,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2017年起,制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定年度达标率并逐年提高、落实到位。2020年底,工业固废处置与综合利用率达到95%。

(3)加快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无治理能力且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标无望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依法予以关闭。

5.3.3加强环境监管能力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完善镇环保机构能力建设,加强镇基层环保执法力量,逐步提升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对污染源现场检查的技能和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的能力。

(2)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结合水生态环境功能区经济发展和污染排放状况,围绕区域排污限值确定、监管、效果评估等关键内容,开展和推进区域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核定区域排放限值,制定污染源减排方案。

(3)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重点打击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

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提高环评等行政审批效率,严肃查处相关领域的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 加强水环境治理

5.4.1加强水环境治理通报

加强水环境质量通报。

5.4.2加大流域综合治理强度

加大环境生态保护资金和人力投入,确保河流良好水体保护。

5.4.3做好宣传工作

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每年2次,主要就水资源重要性、节约用水、保护植被、涵养水源、依法治水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水环境保护的意识。

5.5 加强水生态修复

5.5.1 加强水土保持建设

(1)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对违反《水土保持法》的违法行为和不按《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水土保持设施的行为坚决查处。

(2)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建设,加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4)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

5.5.2 加强河流生态保护

(1)实施良好水体保护工程。开展河流生态安全调查和评估,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维持河流自然生态环境现状,实施河道绿化工程和河流滨岸生态拦截工程。

5.5.3 推进河流生态修复

(1)加强河流流域内水土流失高发易发区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防护林,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河流森林生态系统,构建生态屏障。

5.5.4 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

按照《雅安市水务局、雅安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雅水发[2017]88号)通知要求,完善水电站下泄流量措施和监督。

(1)采取工程措施确保生态流量下泄

灯笼沟河流域上共有电站2个(不包括在建和废弃电站),开展了环评的水电站按照环评批复方案确定下泄生态流量,对于未开展环评的电站,因各电站取水方式不同,对各电站采取的工程措施有所差别。针对闸坝式取水电站,按不低于各电站河道多年平均流量10%下泄生态流量的标准计算孔口开度,并在闸门槽内按计算出的孔口开度加门槽垫块,确保生态流量的下泄;针对其他方式取水的电站,按不低于各电站河道多年平均流量10%下泄生态流量的标准,采取大坝开孔或降低沉砂池侧溢堰高度等型式,确保电站生态流量的下泄。

(2)完善整改措施确保生态流量接受监督

全乡所有电站除采取工程措施确保生态流量下泄外,还需采取以下整改措施,确保生态流量下泄实行规范化管理:

1、竖立标识标牌,公开电站取水信息

各电站在厂房内、取水口分别设立公示牌,对电站取用水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包括电站名称、取水来源、取水流量、装机规模、下泄生态流量数据、责任人、举报监督电话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完成生态流量下泄实时监控设备的安装

对已安装生态流量视频监控设备的电站加装水位仪或者流量仪,并连接到水务局监控平台。其余电站按照《雅安市水务局、雅安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雅水发[2017]88号文)要求,必须完善下泄生态流量监控设施(水位仪、流量计、视频监控选一)建设,按要求有效接入监控系统,并确保监控设施的长期可靠运行。对联网难度大,不能将监控资料上传的电站,必须自行保留监控资料一个月备查。

3、按规定完善取水许可资料

2002年5月1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实施之前建设的水电站须填写《取水许可证登记表》进行登记。办法实施之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水电站应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通过审查。对于部分水电站存在“一证两站”的情况,须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证,做到“一证一站”。

(3)对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管理措施

1、进一步明确监管对象。除拦河建筑物所在河段外,还造成了其它脱减水河段的电站,列入监管范围。

2、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各电站所在乡(镇)、村、组需指定监控人员,及时向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反应各电站生态流量下泄违规情况,以便于对违规电站及时进行查处。

3、进一步明确监控措施。由于监管技术条件的限制,根据水电站所在的河流、电站装机、取水方式和下泄流量的工程措施,结合取水河段重要性,各电站必须按照(雅水发[2017]88号文)要求拟定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取水口改造、视频监测设施安装、公示牌竖立),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书面报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取水口整改、视频监测设备的安装、取水资料的公示等工作,并形成书面整改工作报告(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资料)报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

4、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由于河流管理的复杂性,在运用科技监管手段的同时,要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加强取水对象的取用水管理,检查各电站坝址处下泄流量的工程措施、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发生异常变化。对生态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整改措施不力的水电站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电站,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5.6 加强执法监督

5.6.1 完善地方工作制度

完善地方工作制度,健全河道管理机构,配备适宜的人员、资金、装配。

5.6.2 健全监督执法机制

(1)加强河流管理保护联合执法。建立多部门、常态化、严格的水环境联合执法体系和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河流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常规联合执法每月至少1次

(2)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坚决清理整治非法建设、排污、设障、捕捞、养殖、围垦、乱弃乱倒、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3)将河道管理目标纳入年终考核计划。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监督考核

6.1加强水资源保护

6.1.1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三条红线”管理:(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注:列第一位的责任单位同时承担牵头联络责任,下同)

(2)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考核:(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城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文新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6.1.2入江排污口管理

(1)入江排污口信息台账建立:(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沿河乡镇)

(2)排污许可证核发,入河排污口整治:(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沿河乡镇)

6.1.3水源地保护

(1)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化建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沿河乡镇)

(2)完善水源地名录表,加强在线水质监测:(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沿河乡镇)

6.2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6.2.1加强水域岸线划定工作

(1)河道管理范围划定:(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2)水土保持防治范围划定:(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6.2.2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与防治

(1)漂浮物清理:(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沿河乡镇)。

(2)防洪减灾工程:(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沿河乡镇)。

(3)岸线垃圾清理:(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沿河乡镇)

(4)非法采砂电鱼活动监管:(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沿河乡镇)。

(5)河道干流已建码头、桥梁管理机构制度:(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6)侵占河道建筑物监督排查拆除:(责任单位:河长办、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沿河乡镇)。

6.2.3加强库区岸线防治

库区岸线防治:(责任单位:河长办、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沿河乡镇)

6.3加强水污染防治

本方案从河流综合整治、工企业防治、城镇生活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管防治五方面进行水污染防治。

6.3.1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严格污染河流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6.3.2工企业污染防治

(1)工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2)实施不达标企业“红黄牌”管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3)加快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4)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限期达标排放改造:(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6.3.4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1)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规划和建设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沿河乡镇)

(2)加强畜禽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沿河乡镇)

(3)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沿河乡镇)

6.3.5加强环境监管能力

(1)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城管局、沿河乡镇)。

(3)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

(4)加大环境执法监管:(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城管局、沿河乡镇)。

6.4加强水环境治理

6.4.1加强水环境质量通报

(1)加强水环境质量通报:(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6.4.2加大环境生态保护资金和人力投入

加大环境生态保护资金和人力投入:(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

6.4.3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

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文新广局)

6.5加强水生态修复

6.5.1 加强水土保持建设

(1)财政投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2)预防监督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政府督查室、沿河乡镇)

(3)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4)水保宣传:(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

6.5.2 加强河流生态保护

(1)实施良好水体保护工程:(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涉河乡镇)

(2)生态补偿:(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

6.5.3 推进河流生态修复

(1)强化涉水工程建设对生态的保护:(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

(2)构建生态屏障:(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

6.6加强监督执法

6.6.1 完善地方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县委法规室、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政府法制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河长制领导小组、总河长办、河长制办公室)

6.6.2 健全监督执法机制

(1)联合执法:(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沿河乡镇)

(2)打击涉河违法:(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沿河乡镇)。

6.6.3监督考核

(1)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县委目标督查室、县政府目督办、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沿河乡镇)

(2)监督体系:(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沿河乡镇)保障措施

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出征”,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保护技术和管理规范体系;落实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建立健全多部门、常态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体系;促进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密切配合。

牵头单位:宝兴县河长制办公室;责任单位:水务局、环保局、发改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住建局、城管局、宝兴县9个乡镇。

7.1 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以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河长的领导体系,落实各级河长制工作机构、编制、人员。按照“先构建、后完善;先实施、后规范”的工作思路,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县、镇、村三级同步开展河长制各项推进工作,做到工作重心下沉、力量下移,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前沿作用,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地生根”。

7.2 建立工作制度

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巡查督导督办制度、验收制度、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机制、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流管理情况。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7.3 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多层次投入,广泛利用社会各界资源,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股份制、BOT等不同形式参与灯笼沟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融资机制。县财政加大对灯笼沟河流域综合治理的投入,按照灯笼沟河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年度计划表,安排地方自筹专项资金。农业、林业、水务、住建、卫生、环保等县级相关部门应及时跟踪研究国家的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积极向国家、省、市申报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7.4 加强项目监管

实行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标责任制、招标制、审计核查制以及项目和资金全程监督考核制度。县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是项目实施主体,确定业主负责制。严格项目招投标工作,保证施工质量,项目建成后及时竣工验收投入运行,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加强资金管理,规范相关文件、资料和有效票据的管理。

健全水污染防治“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监管体系,持续推进河道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审批关,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

7.5 注重宣传引导

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权威解读和信息发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宣传部门要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加强宣传引导;要抓好组织河流管理进学校、进课堂宣传教育活动。在灯笼沟河出入口,设置固定的水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传栏、警示标语;开展环境保护知识进乡镇入住户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流域内乡镇居民和沿河村民保护水环境的自觉性和意识;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境、自觉保护环境、共同参与灯笼沟河流域治理的良好氛围。

7.6 强化社会监督

为企业、公众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全程参与重要环境保护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多渠道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接受群众举报投诉、限期办理、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建立举报人奖励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团组织、非政府组织参与河库管理保护。加强门户网站投诉信箱、环保投诉热线、阳光政务热线、来信来访等受理工作,认真办理群众对河库管理保护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办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鼓励、引导民间环保组织有序参与,聘请相关专家学者、生态文明志愿者、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对河库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适时开展河流管理保护第三方评估。

7.7 严格考核问责

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等专项考核,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相关规定,完善河长制问责机制,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通报,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岸线管护、水生态修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的,严格追责。

第6篇:幸福水库一河一策方案

新建区幸福水库河长制一河一策

(2017年-2020年)

实施方案

新建区河长办公室

南昌市乌沙河新建区段河长办公室 南昌新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

河流概况 2 1.1 水库基本情况-2 1.2 水库流域情况 1.3 水库水文气象--------------------------3--------------------------4

1.4 水库存在问题-5 1.4 水库水质环保监测数据

--------------5

第二章 水库污染情况治理原则与目标--10 2.1 指导思想 10

2.2 下一步计划 11 2.3 基本原则11 2.3.3 坚持远近结合、注重实效--------------------------------12 2.3.4 坚持事权明晰、措施落地----12 第三章

幸福水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12 3.1 设立河长及河长办 3.2 制定管理制度

-------------------12

--------------------------12

3.2.1 河长会议制度------------------13 3.2.2 信息报送制度--------------------13 3.2.3 工作督查制度--------------------15 3.2.4考核问责制度--------------------16 3.2.5 激励机制--------------------------17 3.3 加强水污染防治----------------------------17

3.3.1 排查入河污染源----------------17 3.3.2 对幸福水库水排污口采取措施---------------------------18 3.4 推进水生态修复----------------------------19

3.4.1加大水生态修复力度----------19 3.4.2 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19

3.5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20

-------------20 3.6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有序管控

第四章

保障措施21 4.1 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21

4.2 健全工作机制21 4.3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4.4 推广生态养殖模式 4.5 加强考核问责

------------------21-------------------22

--------------------------22

4.6 加强社会监督.--------------------------2

前 言

“一河一策”是河长制精准施策关键,为了规范和推进“河长制”工作,保障河流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湖管理“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河湖管理“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布置,以“河长制”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原则,落实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要求,针对各地河湖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各级河湖及河段治理保护与管控的行动路线图。

第一章 水库概况

1.1水库基本情况

幸福水库位于新建区望城镇幸福村,坐落在干将直流铜源河,距新建城区15km,距南昌市20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30.2km²,水库总库容2069×10m³,水库正常蓄水位55m(黄海高程,下同),水库设计灌溉面积5.0×10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幸福水库始建于1958年8月,1959年基本建成,后经1973、1985等多年对大坝进行了加固。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有:均质土坝、溢洪道、东、西坝下涵管。

大坝为均质土坝,现有坝顶高程58.2~58.6m,顶宽5.5~6m,最大坝高19.8m,坝顶长667m。大坝上游坝坡为块石护坡,坝坡为1:3左右,下游坝坡为草皮护坡,在高程约50m处设有一级5.0m宽马道,马道以上坝坡为1:2.5左右,以下坝坡为1:3.0左右。西游坝脚处设有500m长的排水棱体,棱体顶高程为42.5~43.0m,距棱体下游5m处设有340m长的排渗减压沟。

溢洪道布置在距大坝左侧200m处,为宽顶堰型,全长468m,由进水渠,陡槽段和消能防冲设施组成。进水渠长155m,底板高程53.0m,宽70-50m,陡槽Ⅰ段长65m,底坡i=0.125,宽度由50m渐变为33m,一级消力池长25m,池深2.1m,采用厚1.0m的100#砼掺30%的块石砼衬砌;陡槽Ⅱ段长153m,4

4宽33m,底坡i=0.02;二级消力池目前已冲毁。陡槽及消力池段两侧采用浆砌块石挡墙,墙高1.6~6.5m。溢洪道进水渠段设有拦鱼栅。

东涵管位于大坝左端坝体内,为钢筋混凝土圆管,内径0.7m。壁厚0.25m,全长139.0m,进口底板高程42.0m,出口底板高程41.7m,进口处设有竖井,平板钢闸门控制。

西涵管位于大坝有段坝体内,钢筋混凝土方涵,断面尺寸为1.2×1.2m,壁厚0.25m,全长93.0m,进口底板高程46.0m,出口底板高程45.8m,进口处设有竖井,平板钢闸门控制。

1.2水库流域概况

幸福水库位于新建区望城镇幸福村境内,距新建区15.0km,距南昌市20.0km,坝址坐落在赣江西支支流铜源港上游。

铜源港是赣江西支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新建区西南,西山山脉中部牛头岭山麓,由西北向东流经青城、招贤、望城、长堎等地,在双港汇入赣江西支。流域面积176km²,主河长29km,主河道平均比降5.86‰。

铜源港流域属低山丘陵区,流域窄长,在水库坝址上游河道比降较大,属山丘性河流,坝址下游河槽逐渐扩大,河道坡降平缓,属平原性河流,水库坝址以上流域森林稠密,草木丛生,植被良好,无水利工程,人类社会活动较小,水

土流失较轻。

幸福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30.2km²,原设计正常蓄水位55m,相应库容1555万m³,设计洪水位56.46m(即百年一遇),相应库容1947万m³,校核洪水位57.14m(千年一遇),总库容2069万m³,有效库容1533.4万m³。汛末蓄水1140万m³,主河长11.3km,主河道平均比降41.4‰。幸福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发电、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设计灌溉农田面积5万亩,实际灌溉面积2.2万亩。

1.3水库水文气象

幸福水库坝址流域内无气象观测资料,采用位于水库东面且距坝址15.0km的新建区城长堎站作为铜源港流域降水量统计分析代表站,经统计分析:本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1578.7mm,降水量年内年际分配不均,汛期4-6月降水量占全年的48.3%,枯水期10月至次年1月降水量仅占全年的13.8%,最大年降水量2212.5mm是最小年降水量1060.8mm的2.09倍;本区域的多年平均气温17.6℃,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6%,多年平均风速3.3m/s,最大风速34m/s,多年平均日照小时数1893h,多年平均无霜期226d。1.4水库存在问题

1、望城镇铜源村、幸福村尚有三户养殖户仍在养猪,建筑面积约5500m2 ,粪便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库区。

2、上游湾里区招贤镇猪栏拆迁尚未启动。

3、夏季游泳人员较多,平均每天400-500人次,存在人身安全隐患,影响水库水质。1.5水库水质环保监测数据

依据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昌监测站,监测数据分析得出2016年幸福水库水质除总氮超标外,其他项目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第二章 水库污染情况治理原则与目标

2.1指导思想

(一)明确方向。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全面改善河道水质和水环境,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水库管理保护机制,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二)把握原则

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为基本理念,以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以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基本途径。以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机制革新为基本动力,协同推荐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努力使我区成为全省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资源节约、绿色崛起的新标杆。

(三)切实责任

切实担当历史责任,我省正在全区域,全领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新建作为全省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在加快建成“实力新建,人文新建、绿色新建、活力新建、幸福新建”,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的发展进程中,面临的机遇难得,肩负的使命重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正当其时,恰逢其时”,应抢占发展升级制高点,努力探索具有新建特殊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子。

2.2下一步计划

1、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把水库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水库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健全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有力工作格局,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配合, 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针对剩余的几户养殖户,积极配合区水利、环保、农业等部门对水库污染源进行联合执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拆除,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3、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水库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报道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情况,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水库水环境整治发挥異论监督作用,构建良好的执法氛围。2.3基本原则

2.3.1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从水库自身特点、现状、问题出发,抓住水库管护的主要矛盾,重点解决严重影响水库健康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水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水库休养生息、维护水库生态功能。

2.3.2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协调。

以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充分利

用已有规划和治理方案成果,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统筹六大任务要求。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2.3.3坚持远近结合、注重实效。

按照轻重缓急,以近期为重点,兼顾远期目标,对于提升河湖健康水平最为显著的措施,应重点部署、优先安排。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2.3.4坚持事权明晰、措施落地。

明确属地责任,按照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要求,落实河段责任、部门责任,明晰责任人与责任单位,做到可监测、可监督、可考核。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第三章 幸福水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3.1设立河长及河长办

建立了市、区、镇三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分别由市政协副主席熊小武、区长陈吉炜、镇长邹平勇任河长,设立了河长公示牌及投诉电话, 明确了责任人员和水库的整治目标;水库管理所工作人员负责库区日常巡査,巡查员:邬文革、肖秉腾负责铜源村库区周边,肖润贵、戴小将负责幸福村库区周边。同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清理,配合市区环保

等相关部门进行水位的监测,水库水质长年保持在III类以上。

3.2制定管理制度

为推动“河长制”工作进程,完善“河长制”实施体制,幸福水库拟起草相关制度方案。

3.2.1河长会议制度

 “河长”会议由“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河流所经有关的乡镇村“河长”,乡镇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等。

会议原则上每年三月下旬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区级“总河湖长”或“副总河湖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会议按程序报请镇级“河长”确定,由河长制办公室筹备。

 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河长”会议工作部署;专题研究所辖河湖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研究部署所辖河湖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 会议议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协调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督导水库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由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有关责任单位及相关级“河长”承办。

3.2.2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相关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高效。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进“河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第二条 建立信息专报制度。

(一)专报信息报送方式。各责任单位和各乡镇将重要、紧急的“河长制”相关政务信息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区河长制办公室。

(二)专报信息处理。各责任单位和乡镇责任人或联络人事先将上报信息梳理清楚,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区河长制办公室对上报信息进行校对及审核。

(三)专报信息内容。包括需立即呈报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总河长”、“河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区委、区政府的政务信息。主要事项: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 2.区级“总河长”、“河长”批办事项; 3.河湖保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4.反映地方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议性等重要政务信息;

3.2.3工作督查制度

(一)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河长制”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河长制”工作镇级督办。

(三)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实施督办工作。

(四)督办主体及对象。督办分为责任单位督办、河长制办公室督办、“河长”督办。

1)责任单位督办。镇级责任单位负责对职责范围内需要督办事项进行督办;督办对象为对口下级责任单位。2)河长制办公室督办。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河长”批办事项,涉及责任单位、乡镇需要督办的事项,或责任单位不能有效督办的事项进行督办。督办对象为镇级责任单位、下级河长制办公室。

3)“河长”督办。“河长”对 河长制办公室不能有效督办的重大事项进行督办。督办对象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

(四)督办分类

1)日常督办。“河长制”日常工作需要督办的事项,主要采取“定期询查”、“工作通报”等形式督办。

2)专项督办。“河长制”工作会议要求督办落实的重大事项,或者县级“总河长”、“河长”批办事项,采取有关县级责任单位抽调专门力量专项督办。

3)重点督办。对河湖保护管理中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主要采取会议调度、现场调度等形式重点督办。

3.2.4考核问责制度

为推动单位履行职责,促进“河长制”工作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协调性原则。“河长制”考核与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相衔接、同部署。

(二)动态性原则。按照“河长”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确定考核内容和重点。

(三)权责相应原则。考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由责任单位分别负责。涉及“河长制”工作综合考核,由河长制办公室组织考核。

二、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根据“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上级河长会议研究

确定。方案主要包括:考核指标、考核评价标准及分值、计分方法及时间安排、表彰奖励等。

(二)开展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方案,责任单位根据分工开展考核。

(三)公布考核结果。计算单个指标的分值和综合得分,公布考核结果。

三、考核分工

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公布考核结果。考评办负责将“河长制”考核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指导“河长制”工作考核,开展“群众满意度”等有关指标统计调查。责任单位根据考核方案承担相应工作考核。

3.2.5激励机制

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3.3加强水污染防治

3.3.1 排查入河污染源

开展入河排污口等污染源调查,摸清入河、入湖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水污染,以河道断面整治为抓手,倒逼流域内各地截污控源、促进污染减排,倒逼沿岸企业提高排污标准,倒逼各地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

3.3.2 对幸福水库水排污口采取措施

幸福水库周边主要为养殖业污染,沿河排污口规模小、范围广,排查整治工作难度大。对于排污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巡查员对幸福水库周边定期进行实地排查,对流入水库内的沟渠进行观察,发现有污水排入河流的沟渠进行登记,且排查其污水源头。

2、调查了解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物集中处理情况,督促养殖企业开展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有效利用,排放污水需达到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乙级标准B级,对不达标排放企业限期整改,对影响大、累教不改者进行处罚,直至强制关停。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需要进行搬迁、关闭或转产。

3、制定长期有效的监管措施、稳定高效的治理方案、进一步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综合运用经济处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行政约谈等手段,从严从重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环保意识;增加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处理设施,有效避免生活垃圾污染扩散;减少生活污水直排,设置集中净化设施。3.4 推进水生态修复

3.4.1加大水生态修复力度

(一)以水环境治理“2211”试点工作为重点,深入推

进农村水生态修复。对幸福水库自然村庄、养殖场以及休闲农业企业的污水进行集中治理,配套相关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集中整治污染源、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周边农村水环境治理达标。

(二)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三区”规划,积极引导畜禽养殖场开展以畜禽粪污处理与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改造,以新农村、特色小镇和“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建设为依托,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和户用沼气推广力度,切实做到水环境治理工程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3.4.2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

(一)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工作,尽快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积极推进污水管网建设,要按照厂网配套,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最高效率的原则,合理安排污水管网建设计划。加强住宅小区排水直接排入雨水管,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二)健全管护责任

开展疏浚清淤,每2年为一周期,保持水库“三个不减”即:水域面积不减、蓄水能力不减、排涝功能不减。建立和健全水库环境管护责任机制。日常堤岸(至背水坡坡脚止)养护、水面保洁、堤顶公路管护、清除违章搭建及违章开垦等,由区城市防洪管理局负责;河岸(水面以上)两侧绿化

及景观设施等管护由区城管委负责。加强河流污染监管。建立健全环保日常巡查机制,加强区域分界段面的水质监测。

(三)加大水污染防治执法力度,对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建立水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快速反应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水库水体清洁无黑臭、无蓝藻暴发。

3.5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一是要着力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二是加强稻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广泛应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在政策上要鼓励农民施用有机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

三是大力推广应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从源头上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促进带动全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的实施。

3.6 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有序管控

加强垃圾收集和处理。建立健全城乡垃圾日常收集机制,采取科学方法,切实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城乡(尤其是沿河小区、村庄)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排放。对城乡(尤其是沿河小区、村庄)生活污水排放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第四章 保障措施 4.1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建立市、区、镇三级”河长制″管理体系,设立了河长公示牌及投诉电话, 明确了责任人员和水库的整治目标;水库管理所工作人员负责库区日常巡査,巡查员,同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清理,配合市区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水位的监测,水库水质长年保持在III类以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4.2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水库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水库管理保护情况,对实施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4.3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持续的开展水库保护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禁养区,限养区,适度养殖区划定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4.4推广生态养殖模式。

大力推广农牧结合、果牧结合、渔牧结合、林牧结合生

态养殖模式,重点扶持发展畜禽粪便加工利用企业,鼓励畜禽粪便加工成生物有机肥还田和沼气发电。4.5强化考核问责。

根据水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4.6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水库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水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水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水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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