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军队退役人员工作汇报(精选5篇)_军队人员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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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军队退役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注意事项
军队退役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注意事项
(一)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政策依据。
一、2011年11月1日《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修订后,以下四种人员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
1.服役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 4.烈士子女。
二、2011年11月1日《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修订前,以下人员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
1.服现役满10年以上转业志愿兵和12年以上转业士官;
2.城镇义务兵和一期(服役满5年)、二期(服役满8年)复员士官;
3.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补评定为二等、三等残疾等级的(5-8级残疾军人);
5.服役期间由计委审批的农转非指标卡的退役士兵; 6.根据甘肃省政府、甘肃省军区(甘政发[1986]160号)文件精神,七九年以来,在参加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二)身份类别说明 转业志愿兵:指2000年以前转业的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退役人员。
转业士官:指2000年以后转业的服现役满12年以上的退役人员。
初级士官:指服现役满5年或8年的退役人员。复员士官:指服现役满12年以上的,从部队选择复员的士官。
如果是城镇5至8年的退伍军人,在选“身份类别”时,请同时选“初级士官”和“城镇退役士兵”两项;
如果是农村5至8年的退伍军人,在选“身份类别”时,请同时选“初级士官”和“农村退役士兵”两项。
如果是从城镇入伍的义务兵(服役2至3年)的,在选“身份类别”时只选“城镇退役士兵”选项。
如果是从农村入伍的义务兵(服役2至3年)的,在选“身份类别”时只选“农退役士兵”选项。
符合政策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后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身份类别”按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类别选择。
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在选“身份类别”时参照每季度发放优抚资金花名册中的“优抚对象类别”选择,其中“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指“参试人员”,“用数字表示的所服役年限的人员”是指“农村籍60岁老年退役士兵”
第2篇:请求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工作的报告
关于请求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工作的申请
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
我们是2002年前后分期入伍的**籍退役军人,入伍后我们都能够遵守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刻苦训练,吃苦耐劳。积极参加了部队所在驻地的各项建设。我们中间有曾立功受奖的,也有参加过抗洪抢险、抗震救灾、赴疆维稳执行国家重大军事任务的。我们在部队服役期间圆满的完成了的祖国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在退役后,我们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发扬中国军人的优良传统,服从安排和调遣,遵纪守法,竭尽全力,任劳任怨、认真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奋斗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由于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的局限,我们这些退役军人中目前有的下岗、失业、在农村、在牧业、有的甚至衣食无着落,处境极为艰难。在现在的社会中,我们这些人除了能多忍点,能多吃点苦,别的什么优势都没有,刚退伍回家时只有退伍证一张、军服一套、被子一张。
所以为保证我们这些为共和国的旗帜曾经添过光辉的退伍军人的基本权益,让我们在为国防事业献出青春后能够享受国家和地方给予我们的优抚政策和待遇,保障我们的基本生活,为此,请求县委、县政府能够尽快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解决我们的工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发布的《复退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民政部、劳动部、总参谋部《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
随用工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意见的通知》中应给予我们的权益有如下:
一、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二、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三、在签订合同、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待。分配到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事业单位的退伍义务兵,与用工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退伍义务兵自愿签订有期限合同,则应当允许。在合同期内,用工单位不得随意辞退。鉴于义务兵在部队服役几年,退伍后转换职业需要有一个适应过程,因此应给予一年以上熟悉业务、技术的时间。在此期间内,接收单位不得以优化劳动组合为由使其离岗,应组织他们进
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退伍义务兵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他们入伍时参加工作的同工龄、同工种职工的平均水平;退伍义务兵自愿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后需要再就业时,劳动部门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介绍就业。
四、妥善解决养老、待业保险、住房等待遇。退伍义务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应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投保年限,并在工资、住房和其他方面享受同工龄、同工种职工待遇。
五、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是法律赋予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拒收退役士兵都是错误的,是违犯《兵役法》的。对于拒收问题,当地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协调,并责令改正。还可以依据《兵役法》的规定,对拒收单位处以罚款,对拒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有以下请求:
特此请求!此致
军礼
部分**籍退伍士兵 2011年8月6日
第3篇:怀集县贯彻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怀集县贯彻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
相关政策的情况汇报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关系到国防稳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历年来,我县都把这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上下重视、部门协作、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确保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我县贯彻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相关政策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011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县退役士兵基本得到了妥善安置,全年共安置退役士兵14人,转业士官1人,已全部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并按照规定、标准发放了自谋职业补助金,今年共发放自谋职业金46.2923万元。为巩固国防、促进部队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政部门从政治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二)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好城镇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坚决执行上级文件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
照“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的要求,精心部署,采取扎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克服困难,解决矛盾。逐项工作落实到人,保证政策落实不漏一项,不丢一人。
(三)主动协调,搞好服务。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兵安置的各项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情况,积极主动做工作,争取政府加大投入,解决好退役士兵安置问题。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大力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履行好主管部门的职责。
(四)加强教育、维护稳定。在着力落实相关法规政策、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退役士兵的思想动向,针对安置工作的现状和安置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结合退役士兵的思想实际,引导退役士兵正确理解党和政府的各项改革举措,自觉服从改革和当地建设的需要,树立自强精神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观念,正确对待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等问题。
(五)进一步加大对城镇退役士兵的就业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构,为广大退役士兵提供多形式、多种类的培训,致力提高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水平,强化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竞争能力。
二、待安置期间发放生活补助费的情况
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我县均按照有关规定,按照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今年我县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费230元。
三、维护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情况
为鼓励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国家、省、市都先后制定下发了有关的优惠政策,民政部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认真贯彻落实,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各项优惠政策百分之百落实到位,通过政策激励,推动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不断提高。
四、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拟采取的措施和建议(一)主要问题。一是由于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企业破产改制兼并,致使退伍军人就业安置难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安置经费需求逐年加大,政府承受能力有限。随着自谋职业人数不断增加,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公共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对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的投入需要逐年加大,但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薄弱,需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人数多,县级财政对安置经费比较吃紧。
(二)建议。建议上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安排经费方面有所倾斜。
怀集县民政局 二0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第4篇:人社局工作汇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 作 汇 报
(2011年8月19日)
书记、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对乔书记和各位领导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 街和路交叉口东侧,占地面积2000余平方米,近年来,通过实施大规模的拆墙透绿、退硬还绿工程,机关面貌焕然一新,2010年被评为“市级园林式单位”。我局共有干部职工58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9人,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劳动科、专业技术科、工资科、社保科和劳动监察大队等七个科室,下属社会保障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就业服务局、新农保中心等四个部门,主要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劳动关系、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2010年,我局分别荣获邯郸市人民政府授予的“邯郸市园林式单位”,县委、县政府授予的“优秀领导班子”、“民生工作先进单位”、“三年大变样先进集体”、“拆迁工作突出贡献单位”、“优秀执法单位”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职业技能鉴定、技能培训和小额贷款等三项工作指标在全市均位于第一名。今年,我县再次被省人社厅确定为农村劳动力就业示范县。下面,就我局承担的部分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一简要汇报:
一、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我县辖 镇 乡、个行政村,全县人口 万,其中农业人口 万,城镇人口万。农业人口中,16—59周岁应参保人口11.9万,60周岁以上人口2.09万。城镇人口中,符合参保条件人口0.12万。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年为我县补贴总额为1379.4万元;省级财政为我县参保居民补贴缴费178.5万元,为我县重度残疾人补贴缴费4.3万元。中央、省级财政每年为我县补贴总额达到1562.2万元。
为确保我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我局将其列入2011年的首要工程、必保工程,倾全局之力实施了试点县申报工作,通过开展大量的基础工作和积极争取,我县于今年7月成功列入国家第三批试点县。2011年5月,我县成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隶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科级规格,全额事业单位,编制8人,专门负责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组织实施;各乡镇组建了劳动保障工作站,股级规格,全额事业单位,每个乡镇编制3人;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明确了1名协办人员。县农保中心专门成立了服务大厅,配备办公桌椅6套、微机6台、打印机1台、空调1台,安装了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各乡镇均按照有关要求落实了办公场所和设施。今年7月,我县召开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了政策宣传和保费征缴工作,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合作,仅用12天时间就完成了参保既定任务目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人,参保率达到了93.8%,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人,提前完成市定目标。今年8月,我县举行了首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仪式,共为8个行政村的位参保居民发放了每人55元的养老金,在全市第三批试点县中处于领先水平,目前正在实施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同时谋划实施剩余行政村养老金发放工作。
8月17日,省人社厅农保处副调研员等一行3人,在市人社局
副局长等人的陪同下,对我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对我县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扎实推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今年以来,深入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以实施“扩面征缴”为重点,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现参加省级统筹企业养老保险 人,其中已退休人员 人,年发放养老金需 万元,今年我县计划征缴社保基金 万元,已完成征缴收入 万元;省厅为我县下拨调剂金 万元,已到帐万元,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100%。
2011年,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共参保 人,完成市定任务的101%。其中,成年居民 人,18周岁以下居民及学生 人,低保对象和重残人员 人,收缴居民医疗保险费 万元。截止7月底,报销住院费 人次,基金支出 万元,普通门诊费 人次,基金支出 万元,基金累计结余 万元。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我局在城镇居民医保网络尚未正式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对业务人员进行了待遇支付培训,统一采取手工操作等方式进行报销工作,实现了“出院即报”的目标。
三、就业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以品牌促培训、以培训促就业”工作思路,倾力打造“X县巧剪子缝纫工”全国优秀劳务品牌和X县“锦绣织女”河北省知名劳务品牌,大力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统筹城乡就业,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一是开发就业岗位。县人社局组织闲散劳动力进行现场招聘,为县工业园区项目企业搞好服务,做好职业供求、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为求职者提供就业平台,实现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二是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围绕县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有针对性开展企业实用的技术培训,开设手工编织、服装、计算机等8
个专业,累计完成培训 人,并为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免费进行职业技能鉴定,从而更好地解决企业的用工需求。三是开发大学生见习岗位。按照市局的文件精神,我县开发大学生见习岗位个,在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见习,见习期一年。四是小额贷款贴息资金。为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累计为龙兴纺织有限公司,付东纺织有限公司,东方纺织有限公司,三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和 名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办理贷款贴息万元。五是加强劳务输出。通过举办劳务输出交流会,邀请北京、天津等省外多家知名企业进行现场招聘活动,实行免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帮助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让农村劳动力实现外出务工就业。
截至目前,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岗位 人,占年任务的60%;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 人,分别占年任务的60%、67.5%;培训各类人员4794人,占年任务的73%;城镇登记失业率0.18%;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人,其中,劳务输出 人,分别占年任务的58%、64%。
四、人事人才工作卓有成效。
紧紧围绕“构建优秀人才队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这个主题,突出抓好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引进。目前,我县共有各级专业技术人才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 人。一是严格按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配合县有关部门抓好医疗改革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在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工作上,高标准、全透明进行资格审查、聘请专业评委现场测评,确保了我县医改工作顺利实施。二是认真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2011年,共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 人次,其中研究生 名。三是优化人才引进结构。
坚持按照“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原则,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人才招聘会,累计引进各类人才 余名,其中高层次人才 余名,选拔培训乡土人才 名,有力的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总之,我局承担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精心安排、强化措施、再鼓干劲,确保今年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第5篇:人社工作汇报材料
营山县抓“四强”、创“四新”
扎实推进人社工作
营山县地处四川盆地东北部,北连朱德故里仪陇县、东南与小平故里广安市相邻,全县面积1632.9平方公里,下辖53个乡镇,总人口约94万。营山县素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是川陕革命根据地之一,亦是四川省确定的35个全部老区县之一。
2011年1月我县原人事局、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成立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我县受自然条件和地理位置的制约,经济发展水平还相对落后的实际情况,我局把民生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着力通过大力促进就业、加大社会保障、强化平台建设、加强自身建设等措施,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以强化就业促进为核心,创(就)业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加大宣传引导就业。一是编印并发放了《2011年就业服务指南》政策宣传手册5万册。同时,通过电视、手机短信、营山就业信息网站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就业扶持政策10万条。二是利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等系列活动,深入县城社区、中心镇、工业集中区等地搭台
宣传就业扶持政策60余次。三是增设政策咨询宣讲窗口,选派政策熟悉的工作人员为城乡劳动者解读政策2万余人次。做到了“人人知晓政策,人人对接政策,人人执行政策”。
(二)落实政策扶持就业。今年上半年,我们一是按政策规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对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711.9万元,财政贴息40.69万元,落实创业补贴、门市补贴等各类补贴50万元。二是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季度申报。共受理了3809名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三是将困难群体援助范围扩大至高校毕业生,认真核实“零就业”家庭申报情况,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制定一人一份援助计划,帮助4050等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46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三)强化培训提高就业。我们创新培训方式,探索出了 “SYB+X”(创业能力+项目)创业培训模式。为提升SYB+X培训质量,我局先后选派9名干部职工参加师资培训,并聘请36名成功创业的企业家和劳动、财政、工商、税务、农牧等17家单位的专业人士担任授课教师。同时,在我县12家省市龙头企业建立了校企联合培训实训基地,使培训后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都有所提升。截至目前,我县在乡镇开展“SYB+种养殖业”,在社区开展“SYB+特色项目”培训16期,培训学员488人,帮助344人实现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创业成功率提升至70%。
(四)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我县积极开展绿色创业型示范乡镇(社区)建设,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作为创业促就业的龙头手段,“造就千名小老板,带动万人大就业”。目前,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8254户,民营企业730家,民办非企业1567家,累计带动15.5万人就业。我们采取大胆探索,层层推进的方法,到22个单位摸清了各行业产业规划,把就业扶持政策及资金重点倾斜到创业成功的城乡劳动者身上;将80余名创业典型吸收进创业指导团队,审核论证认定绿色创业项目110个,将40余项创业服务送到田间地头;按三个层次建立了绿色创业认证机制,从生产、消费、流通三个领域把握住了绿色创业关键。今年上半年,全县创业者新建各类经营场所2061处,吸纳30000余人就业,其中有农村劳动力约18000余人实现了就地就近转移就业。8个绿色创业型示范乡镇、社区投资30万以上的创业典型达到571人,带动就业3821人,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达到1:6。
二、以强化社会保障为支撑,新农保试点创造新业绩
(一)扎实开展新农保摸底工作。为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局组织了全县范围的调查摸底工作。基本情况为:我县农业人口近80万人,适龄参保群众近50万人,60周岁农村居民近13万人,其中60岁以上农村低保人数近22000人。全县年满60周岁以上未参 3
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有19000多人,适龄参保对象8200人。
(二)积极推动新农保试点工作。为切实做好新农保工作,我局及时向县委、政府请示,在东升镇先行老年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保试点,为在全县全面启动该项工作探索并积累了宝贵经验。通过试点,我县出台了《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营府办发„2011‟72号)文件,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完善的业务工作流程。
(三)大力推进新农保扩面工作。一是加大对适龄参保人群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把新型农保政策的好处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加大宣传促扩面、用足政策促扩面、服务到位促扩面。二是引导种养业大户、务工回乡人员、乡村医生等特殊人群参保,采取政策驱动、激励推动、典型带动的办法,抓好了扩面工作。
三、以强化基层平台为依托,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我县在全县53个乡镇和县城10个社区成立了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并结合我县实际,采用“五统一”(机构名称、基础台账、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和“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夯实平台建设基础。上连省市、下接乡镇(社区)的金保网络已经建成,我县人社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确保了我县人社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和便利性。同时,我局积极培训基层人社工作人员并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了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以强化机关建设为抓手,新人社部门彰显新形象
(一)大力推进改革促进机构融合。我局新组建以后,在县上“三定”方案发文第三天就迅速明确了领导分工,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对各股室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三天之内人员就全部到岗到位。全局干部职工形成了人合、事合、心合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制度建设提升服务效能。我局高度重视内部管理,狠抓制度建设,出台了《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规则、管理规程、问责规定、机关建设等方面对我局内部管理进行了规范,对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服务效能,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全面推进效能建设提档升级,大力推进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三)狠抓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我局持续深入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活动,并于今年7月,扎实开展了“廉洁从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主题教育。通过集中学习、对照检查、交心谈心、完善制度、整改提高等措施办法,确保主题教育取得了实效。全体人社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树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两局整合后,为让全体干部职工能更快、更好地胜任新单位、新岗位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并出台了《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的意见》,营造了局机关良好的学习和求实氛围,提高了学习实效。
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将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跟上级部署,密切联系实际,努力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创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为营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