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康复服务工作汇报(精选5篇)_残疾人康复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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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香港残疾人士康复服务
残疾人士康复服务
香港的康复服务,旨在协助残疾人士在其残疾程度容许的范围内,充分发挥个人体能、智力及融入社会的能力。
1995年发表的《康复政策及服务白皮书》全面列出本港康复服务在未来10年及以后的发展政策。政府亦于1996年12月全面实施《残疾歧视条例》
(香港法例第487章)。该条 例为残疾人士提供法律依据,协助他们争取平等机会和解决受歧视和骚扰的问题。
根据政府统计处在2006年至2007年期间进行的一项综合住户统计调查,当时全港有约361 300人身体活动能力受限制、视觉有困难、听觉有困难、言语有困难、患上精神病、患上自闭症、有特殊学习困难及/或有注意力不足/过度活跃症。由该处进行的另一项统计评估显示,本港的智障人士总数介乎67 000至87 000人左右。
政策制定及各项服务的协调:康复专员向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负责,职责是制定各项康复服务政策,并统筹所有政府部门与非政府机构在这方面的策划及执行事宜。
康复咨询委员会就一切重要的康复政策及服务事宜向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供意见,并协助政府监察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在香港实行的情况。委员会与其辖下三小组委员会,包括无障碍、就业及康复服务公众教育委员会,均由非官方人士出任主席。
劳工及福利局已于2007年年底发布《香港康复计划方案》,主要日的是为未来的康复政策和服务订定策略性的方针和优先次序。
各非政府机构提供的多元化康复服务,主要由政府资助。在2009/10年度,政府用于康复服务的开支(包括给予个别人士的财政资助)估计为195.8亿元,较2008/09年度的 开支增加4.8%。
预防与及早发现:政府采取多项措施预防疾病及残疾的形成,其中包括通过健康教育加强市民的认知、及早发现儿童的健康或发展问题和推行免疫接种计划。
卫生署辖下的母婴健康院透过幼儿健康及发展综合计划,为初生婴儿至五岁儿童提供儿童健康及发展监察服务,并为家长和儿童照顾者预早提供适切的指导。另外,健康院亦会为那些没有在医院接受听力普查测验的新生婴儿提供该项服务及为四岁的儿童提供由视光师/视觉矫正师进行的学前视力普查测验。专业的医护人员会有系统地监察儿童的健康及发展状况。于2008年12月起,母婴健康院与全港学前机构建立转介及回复制度,让学前机构老师可及早发现并转介有健康、发展或行为问题的儿童到母婴 健康院接受初步讦仙。至于卫生署辖下的学生健康服务则为小一及中二:学生提供听力筛查及为所有小学及中学学生提供视力筛查、而所有就读日校的中、小学生会安排进行每年的健康评估。这些服务是为配合学生在各个成长阶段的健康需要而设计,其中包括体格检验,与生长、营养、血压、脊柱、心理健康及行为等有关的普查;个别辅导及健康教育。教育局则推行『及早识别和辅导有学习困难的小一学生』计划及『及早识别和辅导有言语问题的学生』计划,帮助学校识别有学习困难及/或有言语问题的小一学生;并及早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
若发现儿童发展或健康问题,儿童会被转介至卫生署或医院管理局辖下的儿童体能智力测验中心、教育局的特殊教育服务中心或专科医生作详细评估、治疗及跟进。特殊教育和训练:在教育、护理和训练残疾儿童方面,政府的方针是尽可能安排他们在普通学校和幼儿园接受教育。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共设有2613个名额,为两岁以下以及符合特定要求的两岁至六岁的残疾儿童提供早期训练课程。另外,幼儿园暨幼儿中心共设有1860个兼收弱能儿
童计划名额,以容纳轻度残疾的两岁至六岁儿童;而特殊幼儿中心共提供1757个名额,以收容中度及严重残疾的两岁至六岁儿童。这些为残疾儿童提供的学前服务由社会福利署津助,并山非政府机构营办。
对于残疾程度较轻微的学龄儿童,教育局会尽量安排他们在普通学校就读。他们会攫提供校本支持服务及特殊教育服务中心的跟进服务。而残疾程度严重的学童,则会安排在特殊学校就读。在2007/08学年,全港有53所为残疾儿童而设的特殊学校,包括两所视障儿童学校、两所听障儿童学校、—所肢体伤残儿童学校、41所智障儿童学校,以及一所医院学校。在这些特殊学校当中,有19所设有寄宿学额。
职业康复:职业训练局(职训局)辖下有三间由政府资助服务残疾人士的展亮技能训练中心,另外两所分别由两间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综合职业训练中心提供453个名额。这些中心共设有1 013个(660个由职训局局提供)全日制训练学位其中266个是寄宿学位(包括120个由职训局局提供)。
展亮技能训练中心亦有提供采用弹性上课模式的短期课程,以配合各类残疾成年人士的就业需要。至于能进入香港专业教育学院、香港知专设计学院,青年学院及卓越培训发展中心就读的残疾人士,职业训练局会在他们学习期间提供特别的支持服务。
职业训练局亦通过展亮职业评估组和展亮辅助器材及 资源中心提供其它辅助服务。职业评估组负责评估个别残疾人士的能力倾向、潜质和能力,以便为他们拟定就业计
划。展亮辅助器材及资源中心就因应残疾人十的需要设计和改装辅助器材,提供技术意见。
职业培训:雇员再培训局是一个独立法定机构,负责提供培训课程和就业跟进服务,以提升本地劳动人口(学历于副学位程度或以下者)的技能、质素、可就业性、及竞争力。局方特别为残疾及工伤康复人士开办再培训课程,协助他们投入劳动力市场,贡献社会。于局方约115间委任培训机构网络中,有14间专门为这个组群提供训练课程。局方开办的课程分三大类别:旨在帮助失业人士透过适切的技能训练及就业跟进服务投入劳动市场之就业挂钩课程、协助失业及在职人十提升职业技能的『新技能提升计划』课程、以及旨在提升整体劳动人口质素的通用技能培训课程,包括语文(英语、中文、普通话)、商业运算、信息科 技应用、及个人素养等。
为了让导师能有效地跟进个别学员的学习进度,为残疾及工伤及职业病康复人士而设的就业挂钩课程之课时一般较长,每班人数亦会较少。培训机构因应个别学员不同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学习能力,进行深入的工作能力评估,为未来就业提供技术训练,以及工作适应、心态调整及就业方面之辅导。在技能训练方面,为确保学员能掌握相关行业之所需技能,在实操训练方面会安排较多课时。
于2012—13年度内,局方为这个组群提供54项课程,涵盖的范畴包括中医保健业、饮食业、家居服务业、社会服务业、零售业、商业、环境服务业、印刷及出版业、信息及通讯科技业、物业管理及保安业、保险业、物流以及职业语文和信息科技应用等通用技能课程。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期间,共有1578名学员完成培训课程,约有七成就业挂钩课程学员于完成课程后成功重投劳动力市场。为扩阔残疾人士报读课程的选择,该局设有『培训设施资助金』及『学习支持服务资助金』,欢迎其委任培训机构申请以购置有关设施或提供支持服务,达致伤健共融的教学环境。
政府亦协助残疾人士找寻工作。劳工处展能就业科专责为适合公开就业的残疾人士提供就业服务。
在2012年,共有2686名残疾人士到展能就业科登记,该科共记录得2 512宗就业个案。同时,展能就业科推行名为“就业展才能计划”的就业计划,该计划为残疾求职者提供职前培训,以加强他们的获聘机会,并透过向雇主发放津贴,鼓励雇主聘用残疾人士。此外,社会福利署又透过『创业展才能』计划,拨款1.5亿元支持非政府机构创办小 型企业,条件是获资助的业务所中聘用的员工,最少须有50%为残疾人士。
至于那些不能或暂时未能于公开市场就业的残疾人士政府为他们开设了5051个庇护工场名额、4257个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名额、1 633个辅助就业名额、432个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名额及311个“阳光路上”培训计划名额。此外,还设有4801个中度及严重智障人士展能中心名额。另外,自2010年10月起,政府在全港各区亦没有新成立的精神健康综合小区中心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日间训练活动。医疗康复: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为受伤或发病导致机能受损的病人(例如中风)提供医疗康复。康复服务需在疾病的急性期病人医疗情况稳定后开始,以便在医院环境下,由跨专科医疗人员协助病人及早恢复活动及接受功能再培训。自2002年开始,医管局于急症医院内逐步设立了 14个中风病房,以加强中风服务,为须接受及早介入的病人提供护理。目前,所有联网内共有急性中风病床约250张。
医管局同时亦于其延续护理医院、日间及门诊诊所,为需要中期功能及心理社交培训的病人,捉供专科主导的康复计划,例如肺康复、骨科、老人科及心脏康复。此外,并于港岛、九龙及大埔设立三间脊索受伤中心,为因脊索受伤导致截瘫或四肢瘫痪的病人提供专门康复服务。随着康复服务的持续规划发展,截至2013年6月,医管局提供超过4000张康复科病床。医管局有计划在未来几年于北大屿山以及明爱医院增设康复科病床。另外,截至2013年8月,医管局提供约860个老人日间医院名额。
康复病人即将完成疗程准备出院时,家居物理治疗师及职业治疗师会为他们进行出院前规划,确保残疾病人于出院后,家庭环境适合及有助持续居住及活动。视乎情况需要,并会进行家居装修及设置辅助设施。在这方面,非政府机构主办的小区支持服务,对病人的长期支持及协助病人重新融入小区,至为重要。医管局一直和福利机构的日间小区康复中心及其它康复服务紧密合作,确保病人从医院返回小区的过渡期间,仍可得到连贯的护理。
医管局辖下公立医院共设有39个病人资源中心,为长期病患者及其照顾者提供疾病信息,以及有关的支持服务。医管局的『健康信息天地』更藉着超过200个病友互助组织的强大网络,透过小区参与及自助互助概念,为小区中的长期病患者及其照顾者提供支持及教育,促进病者在小区中康复。此外,政府亦资助了小区复康网络的服务,该机构的六间小区中心,以提高器官残障人士及其家人的生活质素为目标。
医管局按普通科医院的联网安排,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全面精神科护理服务。直至2013年3月31日计算,医管局共有3067张精神科病床,分设于10间医院内,为病患者提供住院服务。其它精神科服务设施包括精神科日间医院、专科门诊和小区精神科服务。另外,亦设有七个专责队伍小组为患上精神病的青少年提供及早诊断和治疗、七队预防长者自杀小组,以及在精神科医院为长期病患者设立特别的密集康复计划。医院的职业治疗师、社工和临床心理学
家亦提供康复服务,以协助离院病人更容易融入社会。
自2010年4月起,医管局在三个地区(葵青、观塘及元朗)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推行个案管理计划。个案管理计划下的病人会由一个指定的个案经理跟进其护理。个案经理会与病人建立紧密的服务关系,按病人的需要和风险状况制订个别的护理计划。个案经理亦会在病人康复过程中一直与病人保持联系,并统筹和安排为病人提供适切服务。个案经理同时会评估监察病人的康复进展,当病人有精神病复发的迹象,会迅速安排病人接受治疗。此外,个案经理会与各个服务提供者紧密合作,特别是精神健康综合小区中心。在2012—13年度,医管局已把该计划扩展至共12个地区(东区、湾仔、中西区、南区、离岛区、九龙城、观塘、深水砂、葵青、沙山、屯门及元朗),使更多病人受惠。
目前为极度严重和严重智障人士提供护养服务的医院病床共有660张。医管局亦设有紧急临时收容服务,向那些面对紧急生活难题的严重智障人士提供临时护养服务,这项服务旨在减轻照顾者的乐力。此外,医管局亦提供外展医疗服务,与服务严重智障人士的各机构紧密合作,向其提供支持。
医务社会服务:社会福利署有431位医务社工驻于公立医院 和专科诊所,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及时的心理辅导和援 助,协助他们处理或解决因疾病、创伤或残疾而引起的情绪及生活上的问题。作为临床小组的成员之一,医务社工担当联系医务和社会服务的重要角色,协助病人康复和融入社会。为了尽力协助病人于家居环境康复,医务社工为其家人提供辅导以协助他们接受病人的残疾,以及处理因此而带来的照顾/关系/复康等问题。
社会康复服务:本港现有的社会康复服务种类繁多,包括辅导服务、房屋编配、训练、日间护理及住院照顾、交通安排、出入通道及设施、康乐与体育活动,以及发放福利津贴等。现时,普通伤残津贴额为每月1,450元,受惠的严重残疾人士约有103500人。至于需要家人不断照顾的严重残疾人士,则可获发高额伤残津贴,津贴额为每月2,900元,受惠人士约有18 800人。这两项津贴的申请人无须接受经济状况调查。残疾人士亦可申请综合社会保障援助。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没有不同的标准金额,以应付不同类别受助人的基本需要;此外,亦设有多项特别津贴,以应付受助人的特别需要。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申请人须接受经济状况调查。凡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人士,均不获发任何伤残津贴。
政府鼓励残疾人士在社会上独立生活。假如住所设施不能照顾因残疾而带来的特殊需要,残疾人士可根据房屋 委员会的“体恤安置计划”,申请入住公共房屋。
在残疾人士的院舍服务方面,社会福利署为残疾成年人士提供共8797个宿位,又为康复精神病人提供36间中途宿舍,共1 509个宿位,以及为长期精神病人提供6间长期护理院,共1 507个宿位。此外,该署透过『私营残疾人士院舍买位先导计划』,提供额外245个资助宿位。
该署已采用计算机化的『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处理服务申请,并推行暂顾服务、紧急安置服务、收容所、日间小区康复中心、四肢瘫痪病人过渡期护理支持中心、残疾人士地区支持中心、租赁商州车辆接送服务、残疾儿童暂托服务、家长/亲属资源中心及一系列小区支持服务。此外,该署亦在2010年10月起,在全港各区成立精神健康综合小区中心,为有需要的精神病康复者、怀疑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士、他们的家人/照顾者及居住当区的居民,提供由及早预防以至危机管理的一站式、地区为本和便捷的小区支持及康复服务。
《残疾人士院舍条例》(香港法例第613章)于2011年11月18日起实施,旨在透过由社会福利署署长管理的发牌制度,管制残疾人士院舍。政府会在有需要时为残疾人士提供免费或资助特殊交通服务。现时,一间非政府机构接受政府的资助营办129辆复康巴士,提供固定路线、穿梭巴士及电话预约服务,为使用一般公共交通工具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士提供点对点的特别交通服务。此外,残疾驾驶人士可享用多种优惠措施。
《设计手册:畅通无阻的通道2008》列出建筑物设计方面的强制性规定和建议,确保建筑物设有适当的出入通道和设施,方便残疾人士使用。
第2篇:残疾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
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
一、机构岗位设置如下:
主任
中心机构社区培训用品用具
专管员 康复康复指导员配发残车
指导员
指导员专员
二、岗位职责:
主任
参与本区(县)残疾人康复配套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承担对社区康复站(点)、街道(乡镇)残疾人服务社、居(村)委会残协的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本区(县)残疾人康复训练和康复服务的实施工作,参与各类指标任务的汇总和统计。
对中心成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负责向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拟制订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除本机构的成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工作。
指导本区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综合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评估。
建立残疾人康复档案,管理残疾人康复信息,掌握本区康复资源,制定康复工作管理制度等工作。
负责康复项目的业务经费和康复训练与服务补贴经费的申报和使用工作。承担本区(县)各类残疾人康复工作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本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质量验收的组织协调,承担对本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考核评估的具体实施。
在本区县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承担对残疾人及其家属、志愿者的康复教育工作,组织本区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组专家提供康
复技术支持、开展康复咨询服务工作。
组织与同行的交流。
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残康办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心专管员
负责各种资料与文件的收发、整理及保管、存档。
申请、下拨各项康复专项经费。
组织、筹备会议,并负责会议签到、考勤。
组织中心内部联谊活动,增进内部团结。
对新成员进行培训。
与基层各残联组织、各康复机构进行联系与交流。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康复指导员
联系召开残康办、专家技术指导组会议。
下达本区年度机构康复任务指标数,下发、收集、整理康复训练档案,交中心专管员存档。
对机构康复训练的质量进行跟踪,及时反馈信息。
利用各专门节日,组织机构进行各种形式的残疾预防、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向各康复机构征集课题,关注我区主要康复机构的课题研究动向。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社区康复专管员
下达本区社区康复任务指标数,收集、整理各种社区康复服务档案,交中心专管员存档。
组织召开社区康复员工作例会,布置各项康复任务。
负责进行相关的调研工作和各类社区康复主题活动的组织和开展,订阅相关期刊,整理各项社区康复服务资料,参与社区康复的科研课题。
兼任社区康复服务信息员,广泛收集各类社区康复服务动态信息,负责策划、编辑、印制社区康复服务导报。
参与对社区康复工作的考核。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人物。
培训指导员
承担中心的各项培训业务,收集、整理各项培训资料,交中心专管员存档。
指导各社区康复管理、技术培训工作,配合各社区进行必要的康复保健知识的宣传。
与区残疾人康复专家技术组建立长期友好关系,为中心的基层康复培训工作争取外部支持。
维护、管理O-15岁残障儿童数据库,做好信息采集、输入、统计工作。
负责中心的宣传及对外联络工作,树立中心形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用品用具配发、残车专管员
下达残疾人用品用具、残车更新、年检任务指标。
组织做好残车更新、年检工作,按时完成市交办任务。
做好用品用具的配发、统计和汇总工作。
组织联系区用品用具个性化配发评估专家进行个性化评估,做好用品用具个性化配发工作。
负责区用品用具供应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会议制度
本中心会议分理事会议、全体会议、社区康复联席会议和工作例会。
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开。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方向。
全体会议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中心主任及全体成员参加,每月定期召开,贯彻理事会议精神,汇报中心近期工作情况及自查各自工作。
社区康复联席会议由主任、中心社区康复专管员、中心培训指导员、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社区康复指导员和各街(镇)社区康复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总结近期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布置工作任务。工作例会由中心主任主持召开,每周召开一次,安排近期工作。各项会议必须贯彻严肃、认真、高效、有序的原则。
各项会议做好考勤和会议记录,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事前请假。
四、日常工作制度
(一)上下班
工作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由中心专管员负责日常考勤工作。
工作时间内注意个人形象,不迟到,不早退。
事假:请假半天的,须征得中心主任同意,请假半天以上至三天以内的,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残联分管理事长同意;请假三天及以上的,须征得院长同意,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一年中累计事假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按矿工处理。(二)接待
对有事询问的残疾人、同行及其他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妥善安排,维护中心形象,营造良好声誉。接待残疾人时,做好接待记录,对符合政策的要求,在规定办结时间内办理完毕,遇到重大事件不能解决时,应尽快与主任联系,将详细情况上报,不与残疾人发生争执、争吵。接听电话要有礼貌,文明用语,电话不作私用,办公室不作私人会客场所。对不在接待时间内来访的残疾人也应做好接待工作,并告知其接待时间。
(三)其他
各种证明、请示、报告、介绍信、经费申请及协议书的盖章必须经主任同意,并做好登记,做到有据可查。
工作人员应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五、财务管理制度
本中心经费来源为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区残疾人保障金及其它合法收入。所有经费收支须以财务报告的形式,在理事会上公布,由主任监督、查阅。
使用经费时,都必须先作好经费预算,报主任审核,经上级主管单位——区残联理事长同意后才给予报帐,对犯有财务错误的成员应从严处理。
大型会议、活动的高额经费应由主任制定相应的收支细节,写出书面报告,交区残联理事长审批。
会议、活动结束后,对相关财务进行严格审核,由活动责任人收集整理本次活动的发票、收据,检查是否有效。
六、人事档案制度
(一)录用
本中心录用的成员,采用公开招聘、严格考核的办法,在编制限额内按照所需职位择优录用。本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各成员须德才兼备,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策划能力和协调能力。
(二)考核
总体要求:工作热情高、工作能力强。对每个干部、成员进行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任期考核,平时考核作为任期考核的基础,任期考核作为本中心决定奖惩、续聘以及辞退的依据。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分四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考核周期为每一年一次,考核结果经理事会讨论通过,若中心成员两次被评为较差,将予以辞退。奖励:本中心对忠于职守,积极工作,表现突出的成员进行奖励。
(三)档案
档案分为文件类、会议记录类,工作计划类、工作总结类、策划书类、个人档案类、特色工作类等。
本中心专管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各种文件、会议记录报告及其它形式的材料进行管理分类、归档,由中心专管员负责管理中心业务档案。并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总结。个人档案建立中心成员档案,由上级主管单位区残联办公室负责管理个人档案,做到每个中心成员都有个人档案。
工作档案中心各成员每年初须向中心专管员递交详细的工作计划,每次大型活动后应递交工作总结,作为工作档案。
七、中心各项工作都必须按照此工作制度执行。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在康复中心。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3篇:残疾康复工作计划
2013年残疾康复工作计划
为积极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基础,今年我院将进一步抓好基层残疾人康复工作,使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就近、就地得到康复,现将今年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精心组织,强化管理,全面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和服务面。
二、目标和任务
1、进一步优化本社区康复服务体制,突出本院康复指导的作用。
2、进一步创新社区康复服务机制,建立日常康复门诊,全面康复普查和康复训练指导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康复服务新机制。
3、进一步加强康复服务的队伍建设,强化康复医生的技术服务水平。
4、组织好“爱耳日”、“爱眼日”、“助残日”、“精神卫生日”等宣教活动,普及康复知识。
三、主要措施
1、本院制定残疾人优惠政策,对持有残疾证人士免挂
号费、诊疗费及检查费。、2、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士,结合实际情况,对他们 进行指导康复,转借康复,心理康复。
3、协助社区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积极帮助残疾人士 的康复并完善康复台账。
4、对重症精神残疾的残疾人士进行一年至少四次的随 访,进行一次免费的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血压、血糖、血常规、肝功能、心电图等。
总之,残疾人的康复工作是一项伟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一定要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本着“创新”“巩固”“提高”“完善”的方针积极的做好和完成2013年的全年工作计划。
挹江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3.1
第4篇: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案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案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一项重点工程。为了康复训练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有效的改善残疾人功能状况,特定此方案。本方案服务对象为高密市有康复需求的9岁(含)以下智力残疾儿童,针对其运动、感知、认知、精神、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康复治疗。
一、服务要求
(一)每名儿童在医院内训练时间至少6个月,每日至少2个小时,每周至少一次对家长进行家庭康复指导,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科目的讲解培训与康复的认知程度的提高,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家长培训和社会融合活动,提高患儿家长对康复训练的认知。
(二)康复训练内容包括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精神、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能力训练,并通过创立主题、音乐游戏、体感活动、多屏互动等活动方式组织展开训练。
(三)康复训练形式包括个别教学、小组教学、集体教学与训练和家庭社区融合活动等。
①个别教学与训练:要求康复人员与儿童1:1或1:2,进行针对性训练。
②小组教学与训练:要求一名康复人员,3-6名儿童,儿童融入小组。
注:如果是外出小组课或是能力低下/小年龄段儿童则需2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
③集体教学与训练:要求两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6-12名儿童。
④家庭社区融合活动:根据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提供社区和家庭康复指导和跟踪随访,帮助家长完成在家庭和社区的康复目标。
以上个别教学、小组教学、集体教学与训练活动和家庭社区融合活动均要求对儿童的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康复方案规范,有互动评价表,康复教学与训练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每名儿童康复训练目标实现75%以上。
(四)智力残疾儿童初入院评定及制定详细康复训练计划。
(五)训练每个月时进行阶段性功能评估(包括儿童的运动、感知、认知、精神、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总结康复效果和现状,对比前测做出阶段性康复效果报告,提出进一步干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下个月康复治疗计划。
(6)儿童结束治疗时进行总结性评估(包括儿童的智力和适应行为评估、功能评估),对比前测,分析现状,总结结果。
二、服务内容
(一)康复咨询与评估,包括入院咨询和入院康复评定。
针对新入院智力残疾儿童进行全面、细致康复评定工作,并针对评定结果科室讨论,制订最合理有效的康复治疗方案。
(二)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的制定,包括汇集儿童基本信息、诊断报告、康复需求评估和相关资料、召开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分析会,制订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
(三)康复计划的实施,包括安排康复教育课程表(一日活动安排),制定康复教学计划,设计康复教学与训练活动、实施康复教学与训练活动。
(四)训练记录的建立
建立康复记录,由康复人员将训练内容、训练次数、训练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情况进行记录,填写“训练记录表”。
(五)效果评估,包括智力和适应行为评测、功能评估。
每月评估,针对智力残疾儿童运动、感知、认知、精神、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做出各方面详细评估。针对患儿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障碍提出针对性意见。
(六)转介跟踪跟随访,包括早期康复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衔接,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评估延伸。
(七)跟踪关注
建立出院智力残疾儿童联络方式记录,针对出院智力残疾儿童保留监护人联系方式,定期了解康复治疗效果,以及日常生活中患儿障碍以及后续恢复效果。
三、康复训练期限
每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不少于6个月。
四、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
(一)日常检查:每日对智力残疾儿童做出自行判断,针对接受科目的程度、进度、理解能力做出自行判断。
(二)效果评估:定期进行整合评估,由残疾人评定委员会工作人员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评定。
五、康复质量监控
康复机构玩为每位残疾儿童制定切实可行的康复训练方案,建立一人一档的康复训练档案,定期进行康复训练效果评估,及时调整训练方案,确保康复质量。儿童康复评估与训练建档率100%,儿童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儿童既定康复训练目标实现75%以上为有效),儿童家长培训率100%,儿童家长对儿童康复训练的满意率≥90%,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率≥85%,组织儿童参加社会融合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
第5篇: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指定机构名单
附件3:
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指定机构名单
一、医疗卫生系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同仁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安定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宣武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友谊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协和医院
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解放军总医院
北京博爱医院
北京回龙观医院
北京妇幼保健院
东城区妇幼保健院
西城区妇幼保健院
崇文区妇幼保健院
宣武区妇幼保健院
石景山区妇幼保健院
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
朝阳区妇幼保健院
海淀区妇幼保健院
丰台区妇幼保健院
昌平区妇幼保健院
通州区妇幼保健院
怀柔区妇幼保健院
平谷区妇幼保健院
顺义区妇幼保健院
大兴区妇幼保健院
房山区妇幼保健院
密云县妇幼保健院
延庆县妇幼保健院
二、教育系统
北京市盲人学校
东城区特殊教育学校
东城区西总布小学
西城区培智中心学校
北京市第二聋人学校
北京市第四聋人学校
崇文区培智中心学校
宣武区培智中心学校
宣武区上斜街小学
朝阳区安华学校
朝阳区新源西里小学
海淀区培智中心学校
北京市第三聋人学校
丰台区培智中心学校
丰台区第二培智学校
石景山区培智中心学校
门头沟区培智中心学校
通州区培智学校
顺义区特殊教育学校
房山区特教中心
大兴区特教中心
平谷区特教中心
燕山羊耳峪小学
怀柔区培智学校
延庆县特教中心
密云县聋人学校
东城区分司厅幼儿园
海淀区北京大学幼教中心
朝阳区新源里幼儿园
丰台区方庄第三幼儿园
北京市第六幼儿园
崇文区第三幼儿园
宣武区小百合幼儿园
通州新城东里幼儿园
房山良乡幼儿园
昌平区机关幼儿园
大兴区第五幼儿园
延庆县第二幼儿园
石景山区幼儿园
平谷区第三幼儿园
怀柔区第一幼儿园
顺义区石园北区幼儿园
门头沟区幼儿园
密云县第四幼儿园
三、康复系统
北京工人疗养院(北京市康复中心)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北京市假肢矫形技术中心
德林义肢矫形器(北京)有限公司 房山区国爱康复中心
海淀尔康医院
西城区人工耳蜗培训学校
五彩鹿儿童康复训练研究中心
星星雨教育研究所
北京协和方通量子共振检测技术咨询中心 北京新运弱智儿童养育院
北京智光特殊教育培训学校
丰台区利智康复中心
北京启蕊康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