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奖助学金工作汇报(精选4篇)_高校助学金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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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高校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 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 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2篇:高校奖助学金工作总结
2012年经管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总结
2012年9月底到十月上旬,经管系按照学院《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2〕63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共完成国家奖学金2人,国家励志奖学金60人,区政府奖学金6人,国家助学金582人的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本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评选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并在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尽量完成本系的材料报送工作,使得此次工作较圆满的完成。之所以能使工作顺利的开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开展专门会议进行相关工作培训 此次工作得到了经管系领导的高度重视,无论是从系部文件的发放还是具体工作的布置,我系领导都专门开展专项工作会议对各班级班主任进行专门的培训,确保各班级领悟文件要求,规范各班级评审流程,保证了我系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程序严格规范,评审工作公开透明
一年一次的国家奖助学金评比工作不仅涉及学生的重大利益而且还是国家高度重视的“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辍学”的重要国家政策,因此我系在评审过程中严格要求各班级在以班主任为组长的评审小组的带领下,认真学习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民主评选班级推荐获奖人员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然后上报系部评审小组。系评审小组在指定时间内在系内公示,经过三天的公示时间后无人提出异议才将名单上报学院资助中心。整个评审过程公开透明,不允许存在任何弄虚作假或者暗箱操作的行为,认真完成把国家的资助政策,使其更好的帮助学生、服务学生。
三、评审过程公平公正,确实保障学生权益
今年我系的国家奖助学金评比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班级公示和系内公示两道公示关卡,使得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再加上各班级班主任,各年级辅导员、年级副主任、年级主任做的大量政策解释与学生思想工作,目前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尚未接到任何一名学生的举报或投诉信息,系内学生对今年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保持赞成与支持的良好态度。
在此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过程中我系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例如纸质版的学生个人申请表未能按时上交,对文件领会不够深刻造成对学生材料把关不够严格等多方面的问题,造成了此次材料报送的一些迟延和错误。现将此次工作的不足之处总结如下,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尽量避免,以便更好更高效的完成学院交办的任务。
一、一些班级未认真领会文件要求,造成材料上报的错误和迟延。尽管我系在召开的专门工作会议上已经尽量强调了一些奖助学金评比的重要要求和原则,但有些班级可能在工作的传达上没有落实到位,造成各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在推荐参评人选时存在错误和违背政策的情况。如营销1131班的莫型雪同学在第一次班级上报名单中就被发现同时推荐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两个奖项,这在我们的专项工作培训会议上与系部下发文件上已明确规定是禁止的,存在这种情况我系又需要进行全系获奖学生名单的调整和公示工作,同时还有请示院资助中心是否同意名单调整。这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系按时完成材料的报送工作。
另一个方面是对各班级未能按照文件要求按时上交材料。文件中明确规定在10月11日之前各班将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上交到系部。但在11日系部在对材料进行整理时发现,只有不到一半的班级上交了材料,有部分班级是只上交了电子版材料,未上交纸质版材料;有的班级只上交了部分奖项材料,缺少一部分奖项材料;有的班级上交材料填写不合格。根据当时与各个班级班主任联系催交的情况,总结起来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某些班级在评审过程中有学生对班级推荐的获奖名单存在较大的异议,导致班级推荐名单迟迟未能确定。如工商1034班和工商1234班直到10月14日晚上九点才上交了本班的电子版推荐名单给我。
2、2010级的学生大部分在校外实习,有的甚至在区外实习,他们个人的纸质版申请表只能通过快递或其他方式送来,造成了材料报送的迟延。
3、2010级的一部分班主任没有认真阅读文件,在告知学生填写纸质版材料时未告知学生必须手填申请表,造成有些学生的材料好不容易从外地快递过来,却又因为是打印的或者没贴照片而需要重新填写。再加上事后学工处要求申请表必须正反两面打印在同一页,也造成许多学生的材料需要重新填写、寄送,造成了材料未能按时上交。
4、2012级的一些新班主任由于以前没有做过或者很久没有做过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再加上此次工作要求上报的材料种类多、信息量大,许多班主任没有仔细阅读院里及系部下发的文件,需要一次次反复与郑靖老师核对沟通才明白要上交的材料,对材料的报送存在一点小小的迟延。
5、2012级的一部分班主任由于主要在校本部上课工作,而所有材料要求交到东校区,一些班主任在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无法将材料上交到东校区。
以上多种原因造成了今年经管系国家奖助学金纸质材料上报工作的延误,希望以此为鉴,今后尽量改正避免。
二、系部对学生材料把关不够严格,造成上报材料不符合文件要求。
此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在上交院级资助中心后曾有一部分材料被返回,原因是由于我系上报的部分学生不符合文件要求。经过系评审工作小组的整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材料填写不符合要求,另一种是上报的学生本身参评的条件不符合要求。对于材料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系评审工作组立即通知学生重新填写材料上交。对不符合文件要求参评条件的学生,系评审工作组立即通知各班级重新评审,重新报送获奖名单,并在系内对调整后的获奖名单重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照院级资助中心要求按时上交了材料。
造成这次系部上报名单错误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首先是由于上文提到的各班级材料上交迟延的情况普遍存在,系部好不容易才将所有材料收齐时已经超过了院级要求上交材料的期限,急急忙忙上交了材料,未能认真、严格的审理各班级上报的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评选条件。
其次,系部分管资助工作的郑靖老师没有很好的领会文件要求,按照以往的经验,误以为一些条件稍微不符合的同学也上报到院资助中心,希望能够为学生争取利益。因为往年的奖学金类评选条件存在或多或少的一些争议,所以往年一些条件稍微不符合的学生也能获得奖学金,今年郑靖老师正是抱着这种心态上报材料才造成了个别班级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也上报到到院资助中心,对此郑靖老师作出深刻的检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上报材料,保证不按个人感情和个人经验做事,努力在今后更好更高效的完成工作。
三、个别班级在材料上报过程中存在粗心大意的小错误,造成材料上报工作反复。
通过院系两级对材料的复查,发现在许多班级存在着学生名字上报错误的情况,例如营销1131班的曾秀文上报为“郑秀文”;酒店1031班的易思思同学上报的名字写上“易丝丝”;报关1031班的骆丽良上报名字写上“罗丽良”;国家1234班的周慧写成了“周惠”等等这些班级的小错误,虽然读起来不伤大雅,班级也知道是哪位同学,但是一但上报的院里,这些名字错误的同学最终会因为名单上的名字与银行卡上的名字不符,无法获得所获奖项的钱,又成为后面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阻碍。而在发现这些名字错误后,系资助工作组又需要重新公示,重新上报获奖学生名单,重复做工浪费系部的相关资源。期望各班主任在今后的材料上报工作中能够更加细心认真,使得工作开展更加顺利。
第3篇:奖助学金使用情况汇报
关于大学以来所获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作为文学院2010级汉语言文学(师范)2班一名贫困学生,本人于入学的2010年9月至今,在学校的助学政策及学院的奖励机制下,先后获得的多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的获得情况及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获得情况及金额
在入学的2010年9月,本人通过学校绿色通道成功申请困难生资格的认定,并获得困难生爱心补助200元;并在同年度通过学校的贫困生助学金申请程序,获得2010-2011年度国家助学金,金额3000元;2011-2012年度由于综合测评列于班级第一,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由于学习成绩列班级第一获得陈熹奖学金,金额200元;文学院阳光奖学金,金额1000元;2012-2013年度由于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此外,本人通过学校勤工助学体系申请,在教育技术与师范学院办公室任助理一职,由于工作表现优秀,于2011-2012年度,2012-2013年度连续获得优秀勤工助学奖学金,金额560元。以上三年所获奖学金共计金额14960元。
二,奖学金的使用情况
由于各种原因,我的奖学金使用情况比较简单,大致分为几类:
(一)缓解家庭负担
由于成长于单亲家庭,母亲身体多病且脚带有残疾,姐姐贫血体弱,弟弟正就读高中,家中又无其他收入,子女多且负担重,每月单就医疗支出就难以承担,因此入学三年,自己始终未依靠家里经济支持,并连续两年寄钱给母亲共计8000元,希望能用自己勤奋所得使母亲得到些许安慰。
(二)生活支出
由于学校的助学体系较为完善,本人也通过勤工助学渠道得到助学机会,以补助生活,此外还通过每年的三好学生奖学金及优秀勤工助学奖学金解决基本生活。
(三)其他支出
除以上主要支出外,我的剩余资金基本用于购买书籍及班级活动方面。由于自己是文学院中文系学生,平日又酷爱看书,再者出于专业考虑,几乎每个月都会买书,在这方面似乎支出相对大些。此外,班级组织的旅游活动也会参加,但只占小部分。
以上就是我对自己三年来所获得的各项奖助学金的基本使用情况,在汇报的同时,自己也心生感慨,三年的路说长不长,白驹过隙,但反观现在的自己,十分感谢学校及学院设置的各项奖助学管理体系,不可否认,我是它的直接受益人,并在它的帮助下学会自立与自强。正是由于它的存在,我能不因家庭的压力而静心的学习,并且欣喜地用自己的勤奋为家庭而有所承担,这让我在感受学校及学院的关怀下,也感受着自己的独立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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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高校学生奖助学金育人功能
高校学生奖助学金育人功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就业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完善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社会资助等奖助项目在内的高校“奖助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各高等院校也根据国家的政策,结合本校的实际构建了自身的学生资助机制。
高校学生奖助学金是政府,高校自身,社会团体或个人给予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及经济困难学生的奖金。高校各类奖助学金出发点为了奖励大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和提高,同时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接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后顾之忧,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安心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近年来,由于高校扩招政策的影响,各学校的学生人数迅速增加,而负责奖励的工作人员则相对不足。工作人员疲于应付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等日常工作,而无暇顾及教育问题,有重奖助,轻教育倾向。另外,各高校对奖助学金的发放对象和认定标准把握存在一定的差距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办法中规定可以申请的基本条件是属于一种特性的描述,缺乏具体操作的依据,没有给出可量化的指标,工作人员难以把握,很多学生没有很好认识国家设立奖助学金的初衷,认为反正都是国家的钱,不拿白不拿。奖助学金评审机制存在的问题和学生的错误认识诱发了奖助过程中的诚信缺失现象。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实现高校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正确利用奖助学金,发挥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助学金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作用。
一、奖助学金评定的育人功能
现行奖助学金评定具有奖励资助和育人两大功能,奖励资助功能具有激励性和救济性,目标是实现教育优化和教育公平,育人功能具有教育性,目标促进学生成才。具体来说,育人功能是指奖助学金对学习优异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有导向,激励,教育等重要作用。那么,高校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我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思想观念现代化
社会现代化的关键是人的现代化,人现代化的核心在于人的思想观念的现代化,我们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就必须有现代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大学生要适应社会就必须实现个人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并建立一整套与人的思想观念现代化相适应的新理念新的精神信仰,新的价值取向高校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比的过程出现的竞争精神,公平精神,诚信精神,感恩精神都是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基本精神。大学生在参与争取的实践中接受思想的洗礼,破除与现在社会相脱节的旧思想和旧观念。
2促进个体人格完善化
人格是一个人品格,品质,思想境界,情操格调,道德水平等等。人格完善就是一个人不断认识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现实的结果。大学生处于成年初期,心理走向日趋成熟,人格趋于完善和稳定但是大学生的自我意识有矛盾性:“理想的自我”与“现实的自我”会出现碰撞,“主体的自我”与“社会的自我”也会产生冲突正是因为这样,大学生往往会出现“知行不一”的情况,出现诚信缺失的状况。奖学金的管理办法中规定可以申请的条件都有“城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的规定,助学金还有生活简朴的要求。奖助学金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可以使获奖获助的学生获得自我成功的体验,树立自信心,可以激励已经获助的同学再接再厉,保持先进,同时还能激励未获奖获助的同学向榜样学习,奋勇争先。
3.促进个体能力的开发
一般来讲,大学生要具备基本能力包括“认知能力,操作能力和社交能力”。但是,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高知识份子的群众应该首先突出的是智力开发能力。奖助学金通过充分的整车宣传,科学的平比标准,规范的评审程序,可以引导学习成绩优异家庭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朝着争取和获奖和获助的方向努力,以获奖获助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做到严于律己,刻苦努力,奋发进取,追求进步。
二、奖助学金评定是育人的有效载体
教育要通过一定的载体进行,载体承载和传递教育信息是联系教育主体与客体的一种物质存在方式和外在表现形式大千世界的运动变化发展都可以成为教育的教材,社会上的瞬息万变和高校的一草一木,一动一静都可以成为教育大学生的素材,一切与大学生相关的活动,制度都可以成为发展大学生教育的有效载体,而实现的关键就在于角度的把握和操作的技巧,高校的教师,特别是大学生思想教育专职人员,要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开展育人工作而奖助学金评定对全体全体学生形成激励机制,促进优良学风的建设;可以通过奖助学金评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一步自强自立,成才成长,更好的发挥资助金的社会效益。
三、奖助学金评定的育人功能实现路径
为了清除目前奖助学金评定方法的弊端,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能通过评选过程确定,让获奖者和参评者都能受到一次教育,让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奖励,让家境困难的学生感受到社会和学校的温暖。
1.教育管理常规化
针对奖助学金管理的问题,应建立发放奖学金使用监督机制和放后学生教育管理长效机制。要对获奖助学金的学生使用奖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如发现学生铺张浪费或用于其他非正常渠道,可采取给予批评教育或停止发放奖助学金等措施,情况严重的还可以对已发放的奖助款予以追缴。要对放后获奖助学生的心理状态,思想和学习行为动向进行动态把握,可采取要求学生每月递交心得体会,辅导老师及时进行交流和教育,不定期举办主题活动等形式,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使优秀学生榜样化
奖助学金评定后,要采用隆重的彰颁奖仪式,突出获奖学生的荣誉感,号召其他学生向先进学习,广播宣传,“自强之星学习会”,“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学习工作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强化先锋模范作用,使优秀的学生更优秀,在学校范围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达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
4.评选过程规范化
奖助学金的评选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前充分利用广播,海报,网络,QQ,飞信,班级等手段,结合书面下发至各班传阅,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宣传,在宣传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的过程中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评选时充分发挥班级民主评选作用,以院系奖助学金评定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推荐获奖获助名单,代替辅导员“一锤定音”的做法;评选后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引全体师生的共同监督,使评出的结果真正让学生心服口服。
5.评选标准明确化
高校应在相关管理的框架下积极完善各类奖助学金制度建设,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化。对于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等难以量化的指标,可以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向标准看齐,以标准为导向完善自我,标准制定发布后,应进行广泛宣传,将标准内化为自我行为导向奠定基础,实现奖助学金的导向作用。
5.回报社会自觉化 现在各高校都陆续成立了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体的各种学生助学组织,如助学协会,自强协会等。要充分发扬学业助学组织的应用,广泛宣传爱心接力,助人为乐,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等理念。培养学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学生 牢牢记住树立自助,助人意识,引导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力所能及的助人行动。要建立志愿服务以及保障机制,引导学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志愿服务活动;要教育学生积极提高自我综合素质,努力完善自我,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对他人有用的人,尽自己之所能回报社会。通过奖助学金的评定来勉励大学生为中华崛起而勤奋读书,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集体观念和社会责任感,让学生勇于面对困难,勤奋学习,自强自立,勤奋节约,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回报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