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汇报(精选8篇)_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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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年度工作汇报
在过去的一年,项目部中参加安全生产管理的各有关人员在工作中积极认真、兢兢业业,能够按照有关行业标准、规范及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并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平时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能严格地贯切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以及我司与国电肇庆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能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实施“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管理方法,誉造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品牌。下面将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汇报。
一、2010年主要安全工作
(一)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
系,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部对各级各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
2、目标管理
项目部对安全工作制定了工作目标,包括:杜绝重大事故、避免
重伤、一般事故控制在千分之五内。对制定的目标,根据责任分担落
实到责任人,对承担责任目标的责任人的执行情况与绩效挂钩。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了专项安全技
术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安全技术措施能
结合本工程的特点与现场实际生产情况相符。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在工人正式作业前,对工人进行了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和召开现场
安全技术交底会。
5、安全检查
(1)、施工现场建立了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对上级检查中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能对其中所列整改项目如期整
改,并且逐一记录。
(3)加强了对锤击桩机和冲孔桩机的管理,实施有效监控。
6、安全教育
(1)、建立了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
(2)、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7、班前活动
制定了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定期召开班组班前安全会议,并做
好会议记录。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按照规定属于特殊作业的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已按照有关规定参加
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获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才能上岗。
(2)、对特种作业人员,项目部有专人管理并进行汇总登记,记录合格证
号码、年限,以便到期组织复试和相关的组织管理。
9、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针对各种作业条件悬挂了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安全色标。
(2)、绘制了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
(3)、安全标志安排有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安全标志损坏时,及时
进行维修、更换。
(二)文明施工
1、现场围挡
现场围挡按施工现场区域进行划分,围挡材料采用坚固、平稳、整洁、美观的硬质彩光板。
2、封闭管理
(1)、施工工地有固定的出入口,设置大门、专职门卫员和门卫管理制度。
(2)、工地大门设置了五牌二图。
3、施工现场
(1)、工地的主干道路正在作硬底化处理,道路两旁的堆土已按要求平整
并作修坡处理。
(2)、已采取临时的排水措施,保证排水的申通,正在抓紧修建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
(3)、施工现场冲孔桩的泥浆池作统一管理,产生的废水,泥浆集中处理,统一运走,禁止将泥浆直接排入下水道。
4、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的料具及构件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的规格、品
种、名称标牌。
(2)、施工现场设有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统一按要求集中堆放,除现场设
有集中存放处外,桩机班组使用的油桶等零散易燃易爆物品,已按
有关规定存放,并放有相应的灭火器材。
5、现场住宿
(1)、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有明确的划分,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
施。
(2)、办公区和生活区周围环境卫生保持良好,设有垃圾池和封闭的垃圾
箱,周围道路平整,排水通畅。
6、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了消防制度和冬季安全防火措施。
(2)、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按位置、数量、设置合理有效的灭火器材
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3)、对于禁止明火作业的区域建立明火审批制度,尤其是现场的油棚位
置。
(4)、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了吸烟区。
7、治安综合治理
(1)、建立了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在相应的施工区域安排了相应的保安人员,尤其是在现场的仓库位置,设置了临时保安亭。
(2)、结合本工程特点,项目部修订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8、施工现场标牌
(1)、施工现场进口处有整齐明显,符合本地区、本工程特点、有针对性
内容的五牌二图。
(2)、办公区设置读报栏、等宣传园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制知识,丰富学习内容,表扬好人好事等。
9、生活设施
(1)、生活区设置了符合卫生要求的职工食堂和厕所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
制度。
(2)、炊事员有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食堂有明确的卫生责任制和
责任人,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
(3)、生活区和办公区设有封闭的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到垃圾箱后再作
统一处理。
10、保健急救
(1)、项目部有保健药箱及一般常用药品。
(2)、为了应对紧急意外造成伤害的情况,项目部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安全目标完成情况
在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员及项目各领导经常深入工地现场,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施工生产的稳步进行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截至目前,项目部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文明施工方面,各项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能有效地贯彻落实,经费投入到位。有这样的可喜成绩,除了项目各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的努力及项目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外,业主和监理单位也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安全形势分析
目前,根据本项目工程的特点,施工区域大、现场机械多、车流量大、人
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大、分布广、不确定因素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这还需要我们继续共同努力,把接下来的工作继续做好,必须把前面工作中做得好的部分继续发扬光大,做得不好的地方要找出问题所在并及时改正,积累经验,为以后的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四、存在的不足
1、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是责任落实还不是很到位。
2、安全与生产未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统一体。
3、文明施工方面还有待改善。
五、2011年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避免重伤,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五内。
2、认真听取、采纳业主、监理和各参建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全理化建议,全面保障现场的安全生产,落实文明施工措施,营造一个安全、文明、高效、低碳的生产环境。
3、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和生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各主管施工员兼职现场安全监督员,各班组设置安全防护员,使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六、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1、有效组织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每天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
4、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现场生产与安全管理资料归档同步进行,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
6、加强对各种施工机械的管理,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7、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材料、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确保文
明施工。
七、2011年安全工作重点及对策
1、冲孔桩机的管理,尤其是泥浆池部分。必须修好泥浆池的围堰,对不符合使用
要求的泥浆必须储存起来并及时转运。
2、锤击桩机的管理。
(1):每天在开机前检查一次电器设备及各机组运行情况。
(2):工人要按要求配戴安全帽,攀爬机架时必须戴好安全带。
(3):检查钢丝绳各组磨损情况。
(4):拉桩或吊桩时,工人必须离桩机10米至15米外;
(5):高空修理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并停止桩机的其他操作。
(6):打完每一根桩必须及时下盖。
(7)定期对桩机进行维修检查。
3、施工用电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现场各机械多为流动作业,电缆多且长,必须做好电缆的检查工作,尤其是电缆的搭接处。
4、在生产任务和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八、安全工作建议
施工现场区域大,有些安全隐患可能未能及时发现,这就需要各单位之间进行相互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所属单位提出,为大家营造一个共同的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
最后,从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等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抓起、做起,持之以恒,心中时刻要铭记“安全无小事”。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真正拥有这样的境界,那么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必能做得更好。一线工人是安全生产的主力军,没有工人参与配合和相互监督,安全生产很难搞好。作为安全生产管理者,就更应该用一颗赤诚的心,去维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学会用有关安全管理知识和周到的服务为工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国电肇庆大旺热电联产
(2×300MW级)工程
日期:2011年1月13日
第2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国电肇庆大旺热电联产(2×300MW)级工程B标段
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您们好!
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亲临我们项目工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工作!也感谢国电项目公司在过去的工作中对我们项目的关心和支持。
下面我代表项目部向各位领导、专家汇报一下我们项目部(国电肇庆大旺热电联产(2×300MW)级工程B标段工程)在开工以来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等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和落实相关管理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控制、实施等方面的相关情况。
一、工程管理概述
我们公司所承建的项目为主厂区地基处理B标段和厂区道路以及排水管工程。
本项目自开工以来,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标准对现
场的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能严格地贯切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以及我司与国电肇庆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能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杜绝负主
责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
故; 一般事故控制在千分之三内; 不发生垮(坍)塌事故。
2、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杜绝持续严重超标排放的环境污染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污染。不新增职业病;不发生较
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对制定的目标,根据责任分担落实到责任人,对承担责任目标的责任人的执行情况与绩效挂钩。
三、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本工程自开工以来,为了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公司编制总施工组织
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核批准实施。项目部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的有关要求,在编制本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又进行了
安全生产管理二次策划,项目部遵照上述策划方案分别组织相关作业和实施。
2、切实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安全操作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自工程开工以来,项目部对各阶段施工按工种不同进行有针对性内容的分部(分项)
施工的安全操作技术交底。至今为止,项目部已先后对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气焊工、土方挖掘机司机等不同作业人员分别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和三级安全教育。
3、在施工的过程中,坚持项目部每周一次安全专项检查,每周召开班组安全生
产例会,安全员实行日常巡检制度。此外国电项目公司、中南电力监理公司也对本
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对每次检查中所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项目部遵照
“定人、定时、定措施”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后由项目部安全员进行
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对上级部门组织安全检查中所开具的书面整改单,项目
部按整改要求在落实整改的同时,均予以书面反馈,所有检查的情况及整改,项目
部均做好记录(台帐)。
4、项目部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电工、焊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等特殊人员的上岗
操作资格证进行验证。验证主要检查证件与人是否吻合,操作证有否失效,经考核
合格后,才可上岗作业,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复印后,并由项目部作为有关资料统一存
档。
5、施工用电管理,本项目施工采用TN-S系统,项目部结合现场施工用电实际
所需要进行布线、配电。项目部编制的《施工安全用电专项方案》包括了各阶段用
电量负荷计算,配电线路的埋设、总配电箱及分配电箱设置,照明用电、现场用电
安全保护措施及现场施工人员施工用电交底等内容。项目施工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大小配电箱、开关箱均铁质标准,开关箱设置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要求设置,电箱均有防雨措施,电箱维修及时做好电工维修记录。
6、施工机具管理,本工程施工用机械较多,现场配备22台冲孔桩机,8台锤
击桩机以及各中小型用电设备等。在施工机械和机具的管理方面,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备案制度、安装验收制度、巡检、周检和月检制度等相关的规章制度。
打桩机械进场必须先进行验收,安装或就位后,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合格的机
械方能投入使用,各种施工机具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做到定人定机,勤维修、勤保养;使用前在机械边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标牌。
7、为保证公司、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指令在施工全过程
中得以有效实施,项目部分别与各施工班组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在明确施工工
作班组责任的同时,并辅以奖罚、考核措施来制约,由此,项目部从组织、人员上
形成一个从上而下,各司其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这一组织机制的建立、形成,为项目部实现安全管理总目标奠定了组织基础。到目前为止,本工程未发生安全责
任事故。
四、文明施工管理情况
文明施工是促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也是企业员工综合素质的又一体
现。
1、工地办公室、宿舍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并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
办公室采用标准活动板房、办公室清洁整齐。办公区和生活区面积大约800㎡,设
置有16个灭火器。宿舍为活动板房,宿舍四周道路进行了硬底化处理,空地进行了
绿化,室内设置铁质高低床,在宿舍门口设置宿舍管理制度并在走道处悬挂灭火器,便于检查,宿舍内卫生、防火、治安制度,设室长一位,便于卫生、治安管理;宿
舍每天定人搞好室内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整洁。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打扫,垃圾及
时外运。
2、施工现场,项目部对施工区域进行了区域化管理,现场采用采光围栏进行围
护,大门口设置了五牌二图。冲孔桩的泥浆池作统一管理,产生的废水,泥浆
集中处理,统一运走,禁止将泥浆直接排入下水道。施工现场的料具及构
件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的规格、品种、名称标牌。现场的钢筋
加工场围挡按施工现场区域进行划分,围挡材料采用坚固、平稳、整洁、美观的硬质彩光板,场地进行平整并进行硬底化。为增强全体施工人员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意识,项目部设置了宣传栏,宣传各安全生产法规条文,现场悬挂宣
传标牌、安全警示牌等,营造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氛围。
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情况。为了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为保证公司、项
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在施工全过程中得以有效实施,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制订了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方面。目前安全专项资金已使用了数十万元。主要是使用在区域化管理、安全
防范、安全宣传和警示、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场地硬化和各种设施的投入等方面。
五、存在的不足
1、施工用电,现场有个别配电箱未能做到标准化。
2、班组下面的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技术交底不及时、不全面,对现场
作业人员未能实施有效管理。
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管理工作出现脱节现象。
4、习惯违章时有发生,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抽烟、未正确佩
戴安全帽等现象累禁不绝。
六、工程安全措施控制
1.整个项目部自始至终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常抓不懈,建立了以项目经
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定期集中班组长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解各分部分项阶段
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目标,将责任落实到各班组。
2.以安全管理为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
术交底工作,对工程的关键部位、特殊节点施工前做到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坚持周检查制度,实行奖罚制度,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班组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提高班组的安全意识。
4.积极配合业主、监理的监督和检查,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项目部积极接
受和整改,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不留隐患。
5.及时记录、整理以及汇总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台帐资料,逐步完善了工程
安全台帐资料的分类、收集和归档工作,力求做到安全台帐资料的真实完整,与工
程施工进度同步。
七、结束语
随着建筑业管理的日趋规范和完善,社会对建筑施工管理的要求和工人的素质也不断提高。我们项目部虽然经过不懈努力,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离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检查标准”(即:JGJ59-99)仍有差距,也尚有许多工作等待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去不断提高、不断完善。今天能迎来国电集团领导和专家莅临现场进行检查和指导,我们深感荣幸,并表示感谢。感谢与会的各位领导及专家对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关心、支持及帮助。
今天,各位领导及专家对我们项目进行检查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了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一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不足之处,我们真诚地恳请各位专家留下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以使我们能在今后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上有进一步的提高,并能在今后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不断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在确保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建设精品工程,誉造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品牌。
谢谢大家!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肇庆大旺热电联产工程项目部
汇报日期:2011年2月27日
第3篇: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一、原来工程建设和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2007年以前我单位建筑市场管理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1、专业管理人员缺乏,前期设计漏洞多,造成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多,造价难以控制;
2、未形成招标投标管理机制,行业廉政风气差,私包、违法分包等现象多,施工队伍素质层次不齐,管理混乱;
3、监管缺位,工程存在偷工减料、施工质量差等,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多,进度缓慢,工期拖延较长;
4、缺乏相应预(结)算、造价专业人员,工程量认定工作不严谨,决算过程失控,造成大量工程造价普遍升高。
三、具体(特色)作法及对策
我单位严格按照《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3年修正)对我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建筑活动实行从业单位资质认定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制度、报建制度、招标投标制度、施工许可制度、质量监督制度和安全监督制度等制度。结合本单位建筑行业性质,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法:
1、严格控制前期设计、勘察,减少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通过前期介入,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对其进行质量控制,在设计部门方案的基础上,我单位聘用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对项目前期方案、施工设计进行预审及监督,多级把关,层层筛选,同时将使用单位的意见切实落实到设计中,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更正,严格控制设计源头,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产生及超预算范围内的造价上升。
2、招标投标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上海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特点:一是管办分离:招标办、建设单位、中介、评标专家各司其职;二是发挥市场机制、注重实效:招标范围广覆盖、高资质;三是注重企业动态跟踪:建立优劣企业数据库,与兄弟乡单位形成区域资源共享。
3、项目监理、施工监督管理
为深刻吸取“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和监管缺失等问题,加强各类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根据市、区两级政府要求,我单位制定了具体措施:
“点对点”项目监管模式:自主招聘专业项目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监管制度,进一步对项目施工监理起到了监督作用,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又一坚实的保障。
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通过自我检查、交叉检查的形式,每月联合单位安全办、卫生等部门开展全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地毯式排查,进一步提升了项目的安全、质量。
4、竣工验收和决算
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市、级各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竣工决算采用预审、初审、外审三级审查模式,由各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预审后,交由我单位相关专业造价咨询人员进行内审,最后报送具有国家审价、审计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审核,从而确定最终造价。
四、工作成效
通过这几年的努力,我单位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上获得了成功:
1、促进提高质量、安全、进度:择优选择了一批施工企业;如市建七公司等公司在动迁安置房的建设中,不仅保证质量,还大大缩短了建设工期。聘用相关专业项目管理人员,形成内部监管机制,在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中确保质量、安全事故为零,工程进度按预期、提前完成。提高了项目建设与管理水平,如我单位来沪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工程被评为市文明工地和市优质结构工程。
2、有效控制造价:初期充分发挥招投标优势,通过不同企业在同一平台内的充分竞争,我单位招标项目的中标价较概算价平均降低了近12%。将总体造价控制在预期的范围以下;在竣工结算过程中,通过内部初审制度进一步控制并降低造价,为我单位民生与社会事业项目、产业项目、市政等建设节约了资金投入,切实把公共资金用到实处。
3、有力推动廉政工作:端正了行业风气,我单位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模式,不仅得到了投标企业的良好评价,同时也对建设领域同志起到了保护作用,确保工程上去、人员不倒。通过区、单位、下级部门三级廉政教育,在全单位建筑项目实施过程未发生一起举报、投诉违法违规事件;区、单位两级招投标平台为建设项目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第4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年度工作汇报
在过去的一年,项目部中参加安全生产管理的各有关人员在工作中积极认真、兢兢业业,能够按照有关行业标准、规范及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并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平时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能严格地贯切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以及我司与国电肇庆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能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实施“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管理方法,誉造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品牌。下面将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汇报。一、2010年主要安全工作
(一)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部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2、目标管理
项目部对安全工作制定了工作目标,包括:杜绝重大事故、避免重伤、一般事故控制在千分之五内。对制定的目标,根据责任分担落实到责任人,对承担责任目标的责任人的执行情况与绩效挂钩。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了专项安全技术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安全技术措施能结合本工程的特点与现场实际生产情况相符。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在工人正式作业前,对工人进行了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和召开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会。5、安全检查
(1)、施工现场建立了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对上级检查中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能对其中所列整改项目如期整改,并且逐一记录。
(3)加强了对锤击桩机和冲孔桩机的管理,实施有效监控。6、安全教育
(1)、建立了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
(2)、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7、班前活动
制定了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定期召开班组班前安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按照规定属于特殊作业的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已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获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才能上岗。(2)、对特种作业人员,项目部有专人管理并进行汇总登记,记录合格证号码、年限,以便到期组织复试和相关的组织管理。9、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针对各种作业条件悬挂了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安全色标。(2)、绘制了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
(3)、安全标志安排有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安全标志损坏时,及时进行维修、更换。(二)文明施工 1、现场围挡
现场围挡按施工现场区域进行划分,围挡材料采用坚固、平稳、整洁、美观的硬质彩光板。2、封闭管理
(1)、施工工地有固定的出入口,设置大门、专职门卫员和门卫管理制度。(2)、工地大门设置了五牌二图。3、施工现场
(1)、工地的主干道路正在作硬底化处理,道路两旁的堆土已按要求平整并作修坡处理。
(2)、已采取临时的排水措施,保证排水的申通,正在抓紧修建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
(3)、施工现场冲孔桩的泥浆池作统一管理,产生的废水,泥浆集中处理,统一运走,禁止将泥浆直接排入下水道。4、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的料具及构件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的规格、品种、名称标牌。
(2)、施工现场设有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统一按要求集中堆放,除现场设有集中存放处外,桩机班组使用的油桶等零散易燃易爆物品,已按有关规定存放,并放有相应的灭火器材。5、现场住宿
(1)、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有明确的划分,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
(2)、办公区和生活区周围环境卫生保持良好,设有垃圾池和封闭的垃圾箱,周围道路平整,排水通畅。6、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了消防制度和冬季安全防火措施。(2)、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按位置、数量、设置合理有效的灭火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3)、对于禁止明火作业的区域建立明火审批制度,尤其是现场的油棚位置。
(4)、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了吸烟区。7、治安综合治理
(1)、建立了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在相应的施工区域安排了相应的保安人员,尤其是在现场的仓库位置,设置了临时保安亭。(2)、结合本工程特点,项目部修订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8、施工现场标牌
(1)、施工现场进口处有整齐明显,符合本地区、本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内容的五牌二图。
(2)、办公区设置读报栏、等宣传园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制知识,丰富学习内容,表扬好人好事等。9、生活设施
(1)、生活区设置了符合卫生要求的职工食堂和厕所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2)、炊事员有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食堂有明确的卫生责任制和责任人,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
(3)、生活区和办公区设有封闭的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到垃圾箱后再作统一处理。10、保健急救
(1)、项目部有保健药箱及一般常用药品。
(2)、为了应对紧急意外造成伤害的情况,项目部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二、安全目标完成情况
在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员及项目各领导经常深入工地现场,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施工生产的稳步进行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截至目前,项目部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文明施工方面,各项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能有效地贯彻落实,经费投入到位。有这样的可喜成绩,除了项目各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的努力及项目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外,业主和监理单位也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三、安全形势分析
目前,根据本项目工程的特点,施工区域大、现场机械多、车流量大、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大、分布广、不确定因素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这还需要我们继续共同努力,把接下来的工作继续做好,必须把前面工作中做得好的部分继续发扬光大,做得不好的地方要找出问题所在并及时改正,积累经验,为以后的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四、存在的不足
1、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是责任落实还不是很到位。2、安全与生产未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统一体。3、文明施工方面还有待改善。五、2011年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避免重伤,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五内。
2、认真听取、采纳业主、监理和各参建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全理化建议,全面保障现场的安全生产,落实文明施工措施,营造一个安全、文明、高效、低碳的生产环境。
3、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和生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各主管施工员兼职现场安全监督员,各班组设置安全防护员,使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六、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1、有效组织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每天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3、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
4、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现场生产与安全管理资料归档同步进行,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6、加强对各种施工机械的管理,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7、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材料、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确保文明施工。
七、2011年安全工作重点及对策
1、冲孔桩机的管理,尤其是泥浆池部分。必须修好泥浆池的围堰,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泥浆必须储存起来并及时转运。2、锤击桩机的管理。
(1):每天在开机前检查一次电器设备及各机组运行情况。(2):工人要按要求配戴安全帽,攀爬机架时必须戴好安全带。(3):检查钢丝绳各组磨损情况。
(4):拉桩或吊桩时,工人必须离桩机10米至15米外;(5):高空修理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并停止桩机的其他操作。(6):打完每一根桩必须及时下盖。(7)定期对桩机进行维修检查。
3、施工用电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现场各机械多为流动作业,电缆多且长,必须做好电缆的检查工作,尤其是电缆的搭接处。
4、在生产任务和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八、安全工作建议
施工现场区域大,有些安全隐患可能未能及时发现,这就需要各单位之间进行相互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所属单位提出,为大家营造一个共同的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
最后,从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等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抓起、做起,持之以恒,心中时刻要铭记“安全无小事”。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真正拥有这样的境界,那么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必能做得更好。一线工人是安全生产的主力军,没有工人参与配合和相互监督,安全生产很难搞好。作为安全生产管理者,就更应该用一颗赤诚的心,去维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学会用有关安全管理知识和周到的服务为工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国电肇庆大旺热电联产(2
×300MW级)工程
日期:2011年1月13日
第5篇: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堆场规范管理制度
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场规范管理制度及巡
查情况
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场规范管理制度
一、工作任务
对国道沿线和各处村镇违规堆放的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堆场进行摸排,并取缔、迁移,不能取缔、迁移的,中间设置绿化带或围挡,通过整治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巡查内容
(一)各土地所对辖区内国道沿线和各处村镇违规堆放的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堆场进行认真摸排,填报调查统计表。
(二)由各土地所会同有关乡镇对违规堆放的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堆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自行整改。
(三)对限期未自行整改的,视为无主料场,由所在乡镇组织有关单位执法人员,调集设备,进行集中强制清除。
(四)建立健全国道沿线和各地村镇违规堆放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堆场管理机制,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加强动态巡查,发现新的物料堆场立即制止,并报告所在乡镇政府,由乡镇组织立即予以清除,坚决杜绝违规物料堆场反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违规堆放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堆场整治工作领导组,镇国土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执法大队、各中心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治日常工作。
(二)认真落实整治
各土地所要会同当地政府对辖区内的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堆场做到一宗一策,逐宗清理,实行预安销号,切实承担整改责任,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的各违规堆放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堆场,在组织力量强制清除的同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既查事、又查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巡查情况:
巡查人员每天不少于二次对所管辖区内的主次干道、村街巷进行巡查,并做好日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
今年以来发现违规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堆场较少且规模小,经过宣传普法和宣传教育后已及时进行了整改。
2017年6月18日
第6篇:建筑市场管理汇报
建筑市场管理汇报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市城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全面落实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核心、以强力推进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建设系统“三项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严肃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我市建筑业没有发生死亡事故,安全生产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一、前一阶段主要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强力推进标准化工地创建
一是在5月中上旬,召开全市建筑业推进标准化工地创建,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动员大会。对创建标准化工地工作进行再动员,强力推进。二是按省建设厅的要求,实现“三扩展、一提高”即创建标准化工地范围从市扩展到县,从大中工程扩展到全部符合条件的工程,扩展到全部三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三是转发了省厅《创建标准化工地指导意见》。重点对架体搭设、临边防护、设备管理、用电设施、暂设工程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进行检查
2、开展“三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力度 一是制定了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印发《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和《2009年鸡西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三是根据不同阶段施工特点,组织开展全市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活动,重点是标准化工地创建情况、“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及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等。四是在3月下旬、4月上旬,针对“两会”召开及工程多处于开工准备期的特点,转发了省厅《关于做好春季解冻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开展春季大检查,针对高坠、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多发类型及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拆除、脚手架搭设等重点工程、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活动。五是在5、6月份,结合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工程项目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治理。六是在7月份针对今年雨水多的特点,加强雨期施工的安全检查,重点是临时设施安全、高坠和坍塌。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一是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将在施工现场作业的全部特种作业人员纳入管理范围,无证不得上岗作业,特别是对于首次取得证书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上岗前进行3个月实习操作的规定。二是认真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对新进场人员、转场、转岗人员及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三是加强检查,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作为现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发现有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上岗的,责令改正,并依法严肃处理。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5月26日,我们印发了《市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作了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板,宣传展出,印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小册子千余份,发放到施工现场、各工地,结合宣传教育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班前教育和岗前教育。
二、下步主要措施
下一步,我们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促进安全工作上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没有死角的责任网络体系,最主要的是落实施工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预防,注重抓细节,堵塞漏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深,从根本上提高我市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2、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按照《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继续督促企业做好自查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我局根据下半年工程建设处于高峰期、高温雨期、抢工期、收尾期的特点,将结合日常检查,开展二次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我局安全目标的实现。
一是突出重点时段监管,根据施工旺季、收尾期、节假日、重要会议期等不同特点预先提示,重点检查。二是突出特殊气候季节时段监管,针对今年我市高温期雨量大,有可能发生洪涝灾害的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周密的雨期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提前预警。三是加强对基坑边坡、脚手架、模板支撑、大型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做好观测、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四是继续重点抓好高坠、物体打击、坍塌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找出深层次的原因和规律性,争取彻底整治到位。五是加大对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复杂工程、大型工程的监管力度,根据工程性质、危险度制定严密预案,消除事故隐患。六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限期整改、停止施工的,确定专人跟踪问效,明确责任,要在整改期限前、开工前及时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标准化工地创建的推进力度,提高指导水平,保证创建质量,特别要提高县级工程标准化工地创建水平。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置标准图集》,进一步规范临时用电设施管理。二是充分发挥施工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引导其在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前提下,不断创新,推进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日臻完善。
4、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将监理企业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提高监理单位安全意识,规范监理程序,提高人员安全管理业务素质入手,提升监理单位履行职责能力;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理监理工程师,审查方案不认真,安全检查敷衍了事的,依法严肃处理。
5、开展安全培训,促进企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在11、12月份,组织开展对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素质,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奠定坚实基础。
第7篇:烟台建筑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烟台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筑市场信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中,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
-1-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评价,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定量的分析方法,依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类行为信息,做出信用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对其实施综合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科学、及时的原则,实行标准统一、信息共享、合理奖惩、社会监督的评价方式。
第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烟台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市一体化平台”),并向省一体化平台推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有关信用信息。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使用市一体化平台开展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 信用评价内容
第六条 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和信用档案构成。
第七条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等。
第八条 优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的市级及市级以上行政机关或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等-2-
信息(详见各行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九条 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受到县级及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的信息,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详见各行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具体情形包括:
(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受到县级及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长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并发生农民工上访讨薪事件、工地扬尘治理达不到“六个百分百”标准;
(三)建筑业企业长期拒报或迟报统计数据、经营业绩为“0”或多次报送数据不实;
(四)国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第十条 除县级及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外,其他不良信用信息应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认定部门应事先书面告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信用事实和处理措施,并告知其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建筑市场主体陈述申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认定部门应予采纳。
-3-第十一条 不良信用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意见)、列入部门、管理期限等。
第十二条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汇总形成信用档案。
第三章 信用信息采集与交换
第十三条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市一体化平台,认定、采集、审核、更新、变更和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基本信息一般通过与市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关联采集。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由作出表彰、奖励、处罚、处理、认定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录入市一体化平台。
第十四条 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作出表彰、奖励、处罚、处理、认定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信用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表彰、奖励、处罚、处理决定或认定不良信用信息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录入市一体化平台,并通过市一体化平台依法对社会公开。
第十六条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推送机制,完善市一体化平台信用信息自动推送功能,将相关信用信息自动逐级推送至省级一体化平台,实现省、市、县信用信息实时互联共享。
第四章 信用信息公开与应用
第十七条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市一体化平台,及时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
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八条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为:
(一)基本信息长期公开;
(二)优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3年;
(三)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1年,并不得低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具体公开期限由不良信用信息的认定部门确定。
(二)、(三)项信息公开期限届满后,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档案长期保存。
第十九条 行政处罚、处理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
-5-执法监督被变更或被撤销,作出处罚、处理、认定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变更或删除不良信用信息、严重不良信用信息,并及时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充分运用市一体化平台,建立完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一)对优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内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行政许可、资格管理、招标投标、工程担保与保险、政策扶持、评优评奖等方面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措施。
(二)对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内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依法依规采取约束和惩戒措施,并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对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列为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执法检查的必查对象。
(三)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内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
第二十一条 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使用信用信息,不得使用超过公开期限的不良信用信息、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进行失信惩戒,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信用评价
第二十二条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
第二十三条 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标准不得设置歧视外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评价指标,不得对外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设置信用壁垒。
第二十四条 对首次进入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承揽业务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我市新申请资质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承揽到业务后纳入我市当年年度信用管理考核;未承揽到业务前,其信用评价得分为信用评价基本分。
第二十五条 信用管理评价结果包括信用评价得分和信用评价等级,具体评价方式详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确认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将被直接认定为B级: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被暂扣、吊销从业资质(资格)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影响恶劣的;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报虚假信息,影响信用评价结果客观真实性的;
(四)拒不执行预储金管理规定和农民工工资直接实名制
-7-且未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
(五)因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造成大规模群体上访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影响恶劣的;
(六)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不到“六个百分百”标准,未及时按要求整改或被上级有关部门点名通报的;
(七)被法院依法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建筑业企业;
(八)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六章 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第二十七条 按照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评先树优、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劳务工资保证金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中作为重要指标予以应用。
第二十八条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的信用评价对象,表示在行业中信用评价指标优异,信用度高,实行激励机制。
(一)建立绿色通道,减少检查频次;
(二)在评先树优时优先考虑;
(三)优先拨付企业养老保障金、劳务工资保证金适当减免;-8-
(四)列入烟台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红名单”企业名单;
(五)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表扬。
第二十九条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信用评价对象,表示在行业中信用评价指标较好,信用度较高,实行扶持机制。
(一)减少检查频次;
(二)在评先树优时优先考虑。
第三十条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信用评价对象,表示在行业中信用评价指标一般,信用度一般,实行常规监管,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第三十一条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信用评价对象,表示在行业中信用评价指标低,信用度差,实行惩戒机制。
(一)增加检查频次;
(二)年度内限制评先树优;
(三)按现行缴费标准加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列入烟台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黑名单”企业名单;
(五)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进行诫勉约谈;
(六)本地企业建议相关部门依法重新审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内限制受理资质资格升级申请。外地企业通报企业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七)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第三十二条 存在单项扣分20分及以上不良行为的,将通
-9-过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在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内停止为其出具无不良信用信息证明。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指定专门科室(单位)、专人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公开和推送工作。
第三十四条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信用信息安全。
第三十五条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推送情况抽查和通报制度。定期核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信息推送情况。对于应推送而未推送或未及时推送信用信息的,以及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中设置信用壁垒的,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三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应当依法履职,保证信用信息真实、完整。对于录入、推送、公布虚假信用信息,故意瞒报信用信息,篡改信用评价结果的,应当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十七条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异议信息申诉与复核制度,公开异议信息处理部门和联系方式。-10-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对信用信息存在异议的,可以向认定该信用信息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异议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作出处理。
第三十八条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对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的行为,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第三十九条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烟台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政工科、法规科、建筑节能与科教设计科、工程科、城建科、行业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质安科、清欠办、市质监站、开发办、招标办、安监站、劳保办、造价办、装饰办、综合信息中心等科室、单位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和标准,督导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建设和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科,主要负责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相关文件拟定、信息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以及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做好信息录入及信用管理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
第四十条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行业主管科室(部
-11-门)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各行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筑行业发展科负责制定《烟台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与科教设计科负责制定《烟台市勘察设计及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工程建设管理科负责制定《烟台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城市建设科负责制定《烟台市市政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市建筑节能与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烟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管理办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和《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烟台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市建筑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烟台市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具体研究制定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市烟台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具体研究制定信用评价结果在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业务中应用。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 5 月 1日起施行。原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1.烟台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烟台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优良信用信息申报表 3.烟台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不良信用信息审批表
4.烟台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5.烟台市勘察设计及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 6.烟台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7.烟台市市政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8.烟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管理办法 9.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10.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11.烟台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12.烟台市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8篇:揭阳建筑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揭阳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管理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揭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企业,是指从事建筑活动的下列单位或机构:
(一)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二)建筑业企业;
(三)商品混凝土含砂浆生产企业;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
(五)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房屋安全鉴定及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服务机构;
(六)其他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与该企业有合法的人事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技术人员和 管理人员。
第三条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依法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诚信管理,并可以授权有关机构对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诚信信息管理。
市住建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逐步建立诚信奖惩制度,充分利用已公布的建设工程企业的诚信信息,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现场监管、表彰评优等工作中,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并逐步实现建筑市场与工程现场的联动管理。
第四条
市住建局在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采集、公布、评价和使用过程中,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或机构)、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由市住建局制定统一的诚信管理标准,通过揭阳市建筑业诚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归集企业诚信信息,并通过“揭阳市建筑业诚信管理平台”网站(http://www.daodoc.com/)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诚信信息建立与录入
第六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建设工程企业,必须按《揭阳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办事指南》的要求在诚信平台自行申办信息登记,按企业提交的材料建立《揭阳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以下简称“诚信档案”),由诚信平台系统长期保存,企业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办理信息登记的建设工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准予进入当地建筑市场依法开展建筑活动。
第七条 《诚信档案》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情况、变更情况、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信用等级等。
(一)基本情况: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等,外市企业在揭如设立分支机构的,还应明确办公场所和技术管理人员等情况。
(二)业绩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建设规模、承包范围、开竣工时间,业绩评定等。
(三)变更情况:变更事项、变更内容、变更时间等;
(四)良好行为:企业所承接的建筑工程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有关表彰或机构评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项等。
(五)不良行为: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六)欠薪企业:欠薪事项、欠薪内容、欠薪时间等;
(七)信用等级:通过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具体规定量化为相应分值,编制成记分标准,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予以记分,并由诚信平台系统自动形成信用等级。
(八)企业黑名单:对恶意欠薪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以下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诚信企业等;
第八条 《诚信档案》信息的采集,由企业自行申报及工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监管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性负责。
(一)基本情况:企业初次办理信息登记时,登陆“诚信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建立《诚信档案》基本情况数据库。
(二)业绩情况:在工程项目办理竣工备案后30日内,由企业自行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工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采用。未出具建设工程完成情况评价意见的,不得作为其业绩进行加分。
(三)变更情况:由企业登陆“诚信平台”,自行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予以修改。
(四)良好行为:良好行为信息录入,由企业凭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表彰、奖励等)到市住建局办理,经审核后作为其良好行为加分的依据。
涉及奖励加分的良好行为记分,仅限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相关协会颁发的荣誉。
涉及业绩加分的良好行为记分,仅限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
(五)不良行为:由工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予以录入,并将不良行为情况上报市住建局。
(六)信用等级:通过市住建局审核后录入的行为信息量化为相应分值,由诚信平台系统自动形成信用等级。
第三章 诚信信息管理与使用
第九条
实行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制度。诚信信息是指用于标识企业身份,反映企业状况、履约能力、商业信誉及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依法对建设工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与诚信有关的数据、资料。
诚信评价及动态管理是指利用信息技术,采集建设工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数据后形成企业诚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企业诚信信息动态评价仅作为评价、判断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优劣状况、实施企业差异化管理的重要依据,其不改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现有的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处罚、处理的程序。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不得将对企业的扣分代替其对企业、人员的处罚。
第十条 《信用管理手册》是参与工程招投标、承接工程业务和办理有关事项的信用凭证,其作为企业诚信档案内容长
期保存。企业办理业务时,如有需要可登陆“诚信平台”自行打印。
第十一条
市住建局结合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规定及我市实际,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制定并公布《揭阳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加分标准》和《揭阳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通过诚信平台对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行为进行信用分值动态计算,并由诚信平台系统自动形成企业信用等级类别。
市住建局结合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工作实际,可以修改、删除或增加建设工程企业行为记分标准,并在修订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企业良好行为是指建设工程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和从事建筑工程活动中,获得正面评价,对照《揭阳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加分标准(试行)》获得信用加分的激励行为。分值使用期限依获奖级别确定:市级的1年、省级的2年、国家级的3年。分值使用期限以发证时间为起始计算周期。
第十三条
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建设工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日常经营管理和从事建筑活动中,产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对照《揭阳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试行)》处予信用扣分的惩戒行为。分值使用期限为1年,若企业在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使用期限将加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认定依据:
(一)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裁决书;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
(四)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查证属实的材料;
(五)不履行合同义务,经主管部门认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
(六)其他具有法律法规约束力的文件等。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应及时整理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决定、扣分文书、通报等,形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信息录入诚信平台,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在申办信息登记时,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建立“诚信档案”:
(一)资质证书或者《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二)资质证书未在有效期的;
(三)在揭阳市有行政处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数据)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的。
属于上述
(一)、(二)、(三)情形的,相关情形恢复后可申请建立“诚信档案”;属于上述
(四)情形的,自行为被查处之日起1年后方可申请建立“诚信档案”;属于上述
(五)情形的,需由市住建局批准后方可申请建立“诚信档案”。
第十六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使用“诚信档案”:
(一)存在强行施工等违法行为的;
(二)存在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逾期未整改(或停工)且情节严重的;
(三)监理企业对其所监理的项目,存在转让监理业务的,未督促施工单位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情况,或未向有关机构报告的;
(四)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录入等存在虚假行为的;
(五)在揭阳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建筑工程发生一般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六)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业务的;
(七)施工企业未履行施工合同或恶意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发生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不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八)企业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行政执法检查或经两次以上书面催告,不配合、不协助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的;
(十)在日常业务办理或行政执法检查中,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伪造的材料(数据)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诚信档案”暂停使用的期限根据以上情形,由市住建局确定,但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多于12个月(含12个月),具体期限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文书为准。
暂停期限届满且企业确已对上述行为进行整改并通过复查的,经企业申请后可重新恢复使用。
第十七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住建局撤销已建立的“诚信档案”,并由诚信平台系统自动锁定《信用管理手册》:
(一)隐瞒真实情况,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建立“诚信档案”的;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驻揭分支机构负责人)在建筑工程经营活动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企业出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四)企业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五)企业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挂靠行为的;
(六)企业被司法部门认定有行贿行为并构成犯罪的;
(七)在建项目因企业原因导致发生群体性上访等社会公共事件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八)伪造、买卖、出租出借等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证书或者印章的;
(九)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或1年内发生2宗或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十)其他应当予以撤销的情形。
“诚信档案”被撤销的,处理文书有规定撤销期限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自被撤销之日起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建立。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等级类别依据信用分值设定,分A、B、C、D四个级别。110分及以上的为A级,表示信用优秀;85-109分的为B级,表示信用良好;60-84分(含60分)的为C级,表示信用一般;60分以下为D级,表示信用缺失。
建设工程企业初次办理《揭阳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时,初始分值为100分。
第十九条 根据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等级类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具体如下:
(一)对A级类别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
(二)对B级类别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
(三)对C级类别企业实行防范与监管并重机制,实施强化监管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并实行以下信用限制机制:
1.列入各项专项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
2.对法定代表人或其驻揭分支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人员等进行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3.其他方面的防范性措施。
(四)对D级类别企业实行重点防范机制,实施警告、重点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并实行以下信用惩戒机制:
1.列入“黑名单”,暂停其1年时间不得在揭开展或承接建筑经营活动;
2.列入各项专项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
3.对法定代表人或其驻揭分支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人员等进行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4.其他方面的重点防范性措施。
同时,为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格局,建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等级类别还将运用到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的录入、更改、增加、删除,必须以具有法律法规效力的文书或文件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企业的诚信信息。诚信信息录入、更改、增加、删除所依据的纸质材料,必须妥善存档保管,以备查验。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含不良行为记录等),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被变更、撤销的,由市住建局及时进行变更或删除。
第四章
诚信信息公布
第二十一条
实行企业诚信信息公布制度。公布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变更情况、业绩情况及信用等级等。
第二十二条
企业对不良行为已整改,并经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核查,其整改结果确有实效且通过批准的,企业可提出申请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同时将整改结果列入相应不良行为记录备注栏,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企业对下列内容有异议的,可在相关文书送达(含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一)“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或诚信平台)记录和公布的信用信息;
(二)市住建局作出的不予建立、暂停使用、撤销“诚信档案”的决定;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发出的不良行为扣分文书、通报或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等。
相关处理文书未送达的,建设工程企业可自相关处理文件
在“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或诚信平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诉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复查工作需进行技术检测鉴定或向第三方调查取证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复查回复期限内,复查结果应书面回复申诉人及上报市住建局。
如建设工程企业提出申诉的,其申诉事项可参照相关投诉处理办法执行。对在申诉期间产生影响建设工程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经营活动相关事项(如工程招投标影响其投标行为的),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结论或出现特殊情况的,受理部门可作出暂停或延期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企业提出申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超过申诉期限的;
(二)未按要求提交申诉材料,经告知后仍不提供的;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作出书面回复的同一事项,以同样理由为依据再次提出申诉的。
以不同依据和理由,反复申诉3次及以上的,不再受理,已经受理的,作出终止处理的回复。
第五章
企业经营行为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在从事建筑工程活动,接受监督交底时,应进行信息采集和录入手续,由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指纹考勤,并将考勤情况录入诚信平台,实行动态联动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发布)。
第二十六条
实行建筑工程外市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人员到位确认管理。因此,上述外市企业驻揭分支机构信息登记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定期到市住建局进行确认及录入记录。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