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汇报(精选7篇)_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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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2020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简报
2020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简报
20xx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简报一:
区住建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居住质量为宗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目前,已投资1300万元完成竹云山庄、紫云阁等4个老旧小区的2万米供暖管网与排水管网改造,成立并审查备案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29个。列入201x年度省级改造计划的轿顶山生活区和汾水教育小区已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岚山头街道教育小区正在进行道路修复、安全防护门安装等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情况沟通,搞好联络衔接,由区住建局牵头,成立了以区住建局局长任组长,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文体旅游局等部门及各专业经营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考核。始终坚持深入一线,现场办公、现场督导,解决问题,做到调度有序、协同有力。
完善工作措施,突出整治重点,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制定了《岚山区创建文明城市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配套出台了《岚山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标准》《岚山区创建文明城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考评办法》,明确工作标准、责任分工、完成时限、考评办法、整治重点。重点整治老旧小区内治安防控、环境卫生、消防设施及修补破损道路、绿化、修缮屋面防水等小区环境设施;改造小区内供电、供水、排水、供暖、供气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纳入社区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严格整治标准,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在《岚山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标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日照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日照市城市建成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日照市201x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开展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坚持将整治标准贯穿融入到整治全过程,确保全面达标,经得起时间检验。坚持与时俱进,对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及时研究制定标准要求,出台“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报送制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老旧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分解的任务实施目标管理,按照制定的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实行定期督促检查,并及时对验收结果进行通报。同时要求各街道及专业经营单位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周工作打算及时上报整治办公室,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0xx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简报二:
今年7月,我市按照省政府“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统一部署,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分批对主城区鼓楼、云龙、泉山区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要让化粪池彻底不再扰民
住在老旧小区或曾经住过老旧小区的居民,对化粪池外溢问题或多或少都有切肤之痛,那肆意横流的污水、臭不可闻的气味以及难以通行的羊肠小道,都让大家感到无奈、无助。
在此次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云龙区30个老旧小区榜上有名,这些楼龄二三十年的小区有一个共性的问题,那就是地下管网排污能力严重不足,化粪池经常外溢。
对于这一共性问题,云龙区城管局作为整治牵头单位,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果断作出决定,不管地下管网如何改动,首先要把30个老旧小区的1683处化粪池疏通一遍。
云龙区城管局经过调查,发现1683处化粪池约有40%存在问题,其中有60处是因管线问题造成的,每一处至少需要解决40米的地下管线问题。
“在没有经过最后的评定之前,我们首先要保证百姓身边的化粪池不再外溢。另外,通过全部的疏通,就能发现有哪些管线存在需要更换的问题。”云龙区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楼龄达到二三十年,底线管线的质量以及规格已经不能满足当下排水、排污的需要。
拆违后空地使用听居民的在老旧小区整治工程中,违法建筑的整治一直是难点问题。原因何在?原因就是拆除违建动了个别人的利益蛋糕。
“拆除违建是动了个别人的利益蛋糕,但违建的出现何尝不是动了大多数百姓的利益蛋糕?你把地圈了,盖违建了,难道不知道那是公共用地吗?难道不知道你的行为侵犯了大多数居民的权益吗?”该负责人一串反问句表明了云龙区整治违建的态度。
但是,整治违建光有态度还不行,还必须有策略,有行动。
8月23日上午,新沙后巷小区,彭城街道人大主任李孝明、党工委副书记薛峰带队拆除该小区内5处约295平方米违建。以往拆违总是遇到一定程度阻挠,但这次拆违比较顺利,违建房内已经清理干净,工人只要负责安全拆除就行了。
“拆除这个小区违建之前,我们在宣传整治的同时,还根据小区百姓的意见要求,将违建拆除后的空地用于停车使用,以缓解小区停车难题。”李孝明告诉记者。
新沙后巷小区拆除违建后的空地施划成停车位,艺波小区拆除违建后的空地打造成休闲小品。云龙区30个老旧小区计划拆除11500平方米违建,拆除后空地的使用正在征求民意。
改造具体事宜上会不盲目
对于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进展,云龙区坚持“不盲目,改造具体事宜上会,小区怎么改?百姓说了算”原则。云龙区这一原则是有根据的。
7月31日上午,云龙区城管局组织钟鼓楼小区居民代表和施工单位工程师进行一场面对面的议事论证。对于施工方“3号楼一段排水管线有问题”的说法,居民代表予以“排水管线全部有问题”的反驳。
“经过论证,百姓说法正确,钟鼓楼小区地处市中心,周围经市政建设都已比原地面高度抬高不少,小区成了凹地,遇到雨天不能顺利向外排水还会倒灌。”云龙区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后施工单位重新调查摸底,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订小区改造方案。
关于老旧小区如何改造的议事论证会,云龙区已经组织百姓代表、施工单位、市城管办老旧小区整治项目组专家及街道和社区负责人开了三轮,主要议题就是小区怎么改。
“老旧小区怎么改?居民最有发言权。所以,此次云龙区老旧小区整治,区委、区政府要求要最大程度听取和尊重百姓意见,要最大限度的征求和满足百姓需求。”
该负责人介绍,云龙区诸如化粪池疏通、违建拆除、杂物清理等老旧小区的整治工作已经全面实施,像排水管网改造、道路整修、监控安装等工作在充分征求百姓意见的基础上即将按照整治节点开始实施。
第2篇:老旧物业服务工作汇报材料
物业服务求卓越长效管理铸品牌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房管局的领导下,我局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创新思路,破解难题,圆满完成了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
凝聚工作“向心力”,铺就物业管理规范化之路。一是领导重视抓得牢。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纪检组长蹲点抓,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现场研究解决物业服务长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专班工作人员定期定点深入一线调研和指导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有力地推进了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长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完善到位抓得实。把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全局整体工作规划,使该项工作与全局工作同步推进,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制度、有措施;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使该项工作与局重点目标同步考核,做到有指标、有责任、有检查、有督促。三是完善制度抓成效。作为区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局负责牵头主导该项工作,我们建立制度,加强联系,按照职能下移、强化基层的要求,畅通沟通协作渠道,形成有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三方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畅通物业服务投诉渠道,及时反馈信息,加强分类指导,不断完善物业服务长效管理的监督协调机制。
搬走观念“挡路石”,开启物业管理市场化之门。一是破误区,引导居民群众树立有偿服务理念。组织社区群干和热心居民以顺口溜、快板、打油诗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 1
式在各小区广泛宣传物业服务工作的意义、内容、形式、方法及好人好事、工作进展;印发宣传标语、知识问答、问卷调查、宣传单;举行听证会、专业培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使广大居民群众充分感受到自己是物业服务工作中的最大受益者。有效解开了居民群众的“心结”,促使“有偿服务”观念渐入人心。二是算好帐,引导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增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紧迫感。帮助算好经济帐,把参与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作为宣传企业的良机,作为对物业服务企业文明程度、服务水平、等级资质的一次“大考”。帮助算好和谐帐,把参与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作为改善社会关系的良机。通过算好“两笔帐”,极大激发了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全区70个老旧社区均与辖区内的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帮扶协议。三是树形象,内强素质打造一流专业队伍。教育引导物业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把“服务第一、住户至上”当作物业管理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在全市率先成立了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培训中心,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和《物业服务培训计划》,采取培训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指导等多种方式做好培训指导工作。上年度共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和培训班7期,受训人数700余人次,极大地提高了社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定期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综合考评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排名,极大地激发了社区物业服务工作创先争优的热情。
紧跟时代“风向标”,号准物业管理科学化之脉。一是整合部门资源,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作为牵头部门,我2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沟通,紧密联系,整合区财政、民政、建设、城管、公安、水务、园林、物价、地税、邮政、房管等职能部门和街道的力量,形成了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新格局。同时,建立大事联席商议、信息例会反馈、督导分工包干的工作机制,改变以往多部门多头管理、被动工作的局面,促使各成员单位主动介入、科学推进,有效保障物业服务长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还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各职能部门深入到社区现场解决问题,受到社区干部群众的好评。二是整合人力资源,变零散服务为集约服务。对原有的保洁、保绿、保安等队伍进行重新整合,吸纳低保户、社区志愿者进入“三保”队伍,并对服务项目、服务责任、服务模式进行再细化、再分工,构筑良性运转的服务体系,切实为广大业主提供多种形式的高质量物业服务。如洲头街长新社区对门栋长实行了星级评比制度。三是整合技术资源,变传统服务为数字服务。如江汉二桥街桥西社区尝试物业服务数字化管理,打造“三维可视物业管理数字社区”。
求索破题“金钥匙”,打开物业管理长效化之锁。一是求解经费“无着落”难题,让物业管理工作“活起来”。我们按照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长效管理工作人人有责、共建共享的原则,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七个一点资金筹措新模式,即通过积极向上争取一点、区级财政挤出一点、街道社区投入一点、辖区单位赞助一点、部门协作承担一点、结对企业帮扶一点、社会个人支持一点等办法,积极调动和运用全社会力量,参与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长效管理工作,在3不加大居民群众负担的基础上,较好地解决了物业服务长效管理工作的资金瓶颈。二是求解物业服务“无用房”难题,让物业管理工作“转起来”。针对长期以来老旧住宅区无正规正常物业管理、没有专门物业服务用房的现状,积极协助各社区采取申请、腾挪、修缮、租借等形式,有效解决所有物业服务区域的物业用房问题。目前我区70个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用房全部落实,平均面积达到30平方米。三是求解群众“少信任”难题,让物业管理工作“动起来”。组织动员各职能部门、街道、社区按照克服困难、先行服务,以人为本、创新服务的指导思想,着力解决一批困扰居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赢得他们的信任。采取逐步推进的形式,让楼房、楼道的电灯“亮起来”,让小区的院墙“围起来”,让道路管网“通起来”,使广大业主真正感受到推行物业服务的好处;以服务业主为宗旨,以公益性服务为发展方向,制订较为低廉的收费标准,以保证业主们能够承担、愿意缴纳,同时能保证物业服务正常运转,赢得了广大居民群众的好评。
唱响服务“主旋律”,高擎物业管理人性化之旗。一是搭建民心“桥”,建立房屋应急维修服务中心。在钟家村和王家湾分别设立两个房屋应急维修中心,对老旧社区内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因素出现的社区无法解决的房屋应急维修服务问题,进行应急抢修、维修,打造了房屋应急维修15分钟服务圈,使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应急维修工作再提速。目前,全区初步形成了区、街、社区三级房屋应急维修服务网络体系,做到了有人监管、有人报修、有人维修、有人付款,层层负责、逐级联动,确保无漏洞、无死角。对此,省市等
4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报导。二是倡导文明“风”,营造温馨家园。在小区内设置宣传栏,宣传社会公德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每逢节庆活动,组织居民开展木兰扇、太极拳、太极剑、老年迪斯科、武术等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居民文化娱乐生活,不仅满足了居民不同层次的要求,达到了陶冶居民情操的目的,也促进了邻里和谐。三是唱响和谐“音”,实现物业服务优质化。针对社区设施不足,居民生活不便,全区统一设计安装了晒衣架、休闲桌椅等便民设施;针对社区房屋陈旧,立面破损等情况,进行楼房立面及楼道墙面粉刷和楼梯护栏油漆;针对社区车辆停放无序的情况,划好停车位,引导车辆有序停放;针对夏季降雨量大、低洼地区容易渍水的特点,联系疏捞队提前对下水管网进行疏通;针对老社区环境较差的情况,采取学、听、看、查、改五字工作法,增补绿化、粉刷房屋、安装楼道灯、设置健身器材、安装监控摄像头、增添垃圾容器,使老社区面貌焕然一新;针对物业服务工程中出现的因服务质量、收费、邻里矛盾等纠纷,于2011年8月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功调解7起纠纷,其中司法确认3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解决物业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各位领导、同志们,尽管我区物业服务长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辖区人民的希望和期盼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老旧住宅区底子薄、基础差,基层力量薄弱,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整体物业服务的行业水平还有待提升,老旧社区物业服务长
5效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本着便民、利民、为民、爱民的原则,积极学习借鉴各种好做法、好模式,发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探索市场运作的道路,进一步贴近民生的需求,进一步优化长效管理的机制,切实推动全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再开新局面、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为推动实现汉阳全面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3篇:《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1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为完善城市功能,切实改善民生,市政府决定“十二五”时期对全市老旧小区开展综合整治。为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着眼于加快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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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整治范围
1990年(含)以前建成的、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落后、功能配套不全、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为此次综合整治范围。
1990年以后建成、存在上述问题的老旧小区,由各区县政府另行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并加快组织实施。
三、整治内容
(一)房屋建筑本体。1990年(含)以前建成的,须进行节能改造、热计量改造和平改坡;对水、电、气、热、通信、防水等老化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对楼体进行清洗粉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设电梯、空调规整、楼体外面线缆规整、屋顶绿化、太阳能应用、普通地下室治理等内容的改造。对1980年(含)以前建成的老旧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达标的老旧房屋进行结构抗震加固改造。
(二)小区公共部分。进行水、电、气、热、通信等线路、管网和设备改造;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进行消防设施改造;进行绿化、景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更新补建信报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雨水收集系统应用、补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建设休闲娱乐设施、完善安防系统、补建警卫室、修建围墙等内容的改造。
四、工作目标
“十二五”时期,完成1582个、建筑面积5850万平方米老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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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
(一)2012年年底前实施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其中2012年9月15日前,按照首都环境整治规划,完成影响市容环境的主要环线、重点地区周边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通过改造实现小区的安全、整洁、美观,做到绿起来、亮起来、畅通起来、和谐起来。
(三)对综合整治后达到引入社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实施社会化的物业管理;暂不具备社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社区介入管理。
五、职责分工
此次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制定统一的基本要求,由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基本要求。各区县政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按照不低于基本要求的原则分类组织实施。
(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制定房屋建筑抗震加固、节能改造、附属设施改造、平改坡标准,会同市质监局、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制定增设电梯的基本要求,会同市规划委、市残联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基本要求。
(二)由市市政市容委组织制定供热计量与温控改造、环境整治的基本要求,会同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市自来水集团、市排水集团组织制定通信、气、热、水等线路、管网及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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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由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制定绿化、美化、亮化和道路改造的基本要求。
(四)由市交通委会同市规划委组织制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改造的基本要求。
(五)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制定配电设施改造的基本要求。
(六)由市公安局组织制定安防设施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七)由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制定消防设施改造的基本要求。
六、工作机制
建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推动工作计划的落实,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市重大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为联席会召集单位。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为联席会成员单位。
为保证联席会制度的有效运转,满足综合协调、分工落实需要,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和资金统筹、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小区公共设施综合整治3个工作组。
(一)办公室。
由市重大办牵头,承担联席会的日常组织工作,对外以“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的名义开展工作。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全面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组织汇总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制定多渠道筹集资金的相关措施;依据综合整治工作需要,研究提出制订或修订本市相关地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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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建议;组织汇总各单项技术标准,组织汇总施工流程和技术指南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参与相关工作;指导、协助、督查各区县开展工作,协调中直管理局、国管局、驻京部队同步展开整治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资金统筹组。
由市财政局牵头,在既定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负责研究确定财政资金来源,明确市财政补助的比例、规模、方式及对应项目,落实综合整治年度市级补助资金计划。
(三)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组。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房屋建筑本体部分工程的组织管理,负责编制老旧小区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总体计划、年度计划以及简易住宅楼拆改工作计划,组织制定房屋建筑抗震加固、节能改造、附属设施改造、平改坡标准,会同市质监局、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制定增设电梯标准,会同市规划委、市残联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标准。
(四)小区公共设施综合整治组。
由市市政市容委牵头,负责老旧小区公共部分工程的组织管理,组织供热计量与温控改造,开展环境整治,组织绿化、美化、亮化和道路改造,组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改造,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配电设施、安防系统、消防设施的改造。
各区县政府可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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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规范程序
(一)进行全面排查。
由各区县政府按照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整治内容,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并依据排查结果,按项目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设计方案,应当符合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要求。综合整治方案需公众参与。
(二)编制年度综合整治计划。
各区县政府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本区县2012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上报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以后每年9月15日前上报下一年度的综合整治计划。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负责组织联席会成员单位对各区县政府上报的年度计划进行审核确认,并据此汇总编制全市年度整治计划。
(三)下达年度综合整治任务书。
2012年3月10日前,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向各区县政府明确下达2012年综合整治任务书。以后每年年底前,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向各区县政府明确下一年度综合整治任务。各区县政府按照年度综合整治任务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报市政府批准。
(四)确定综合整治设计施工图。
被确定为当年整治的老旧小区,各区县政府应当及时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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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具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应当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定。
(五)实施综合整治。
各区县政府按照既定的建设程序组织施工,并做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管工作。
中直管理局、国管局、驻京部队参照上述程序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依据整治内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分别利用财政投资、售房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公积金、责任企业资金和社会投资。
1.房屋建筑抗震加固、节能改造、供热计量与温控改造、通燃气和通暖气、配电设施改造、补建信报箱、供热管网等改造项目,按本市既定的补助标准延续执行相关政策。无障碍设施改造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环境整治、绿化、道路、照明设施、空调规整等改造费用,按照现行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由区县负责。
2.房屋建筑本体的水、电、气、热、通信、防水等附属设施设备改造费用,可以按规定使用房改售房款、专项维修资金和个人公积金。
3.小区公共部分内的水、电、气、热、通信等线路、管网和设备改造费用,由相关专业公司承担,市区两级予以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政策,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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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区雨水收集系统应用改造、消防设施改造、补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安防系统改造费用,可以按规定使用房改售房款、专项维修资金。
5.普通地下室改造、增设电梯、太阳能技术应用、屋顶绿化等项目所需费用,可采取单位投入、社会募集、合同能源管理、业主自筹等方式解决。
(二)政策保障。
1.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各区县政府要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综合整治的途径,探索利用增层、增建商业设施、增建保障性住房等途径融资的政策措施。
2.加快行政审批事项。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在符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间。
(三)技术保障。
1.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统一制定老旧小区整治的技术方案并印发技术指南;建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专家库,对综合整治工作遇到的疑难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论证予以解决。
2.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制定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应用的政策措施,保证综合整治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九、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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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开展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统筹难。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落实属地责任,确保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实行目标管理,提高整治成效。
综合整治工作要坚持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统一,各区县政府要加强计划管理,坚持综合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统一组织、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实现改造工序高效集成,整治过程安全可控,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各区县政府在综合整治过程中,要同步探索老旧小区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政策、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入手,引导老旧小区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模式,促进管理的良性循环。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县政府要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每个小区的整治方案都要通过形象直观的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大力营造整治方案群众支持、整治过程群众参与、整治成果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附件: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召集单位和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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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
召集单位和成员单位
联席会召集单位: 市重大办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市政市容委 联席会成员单位: 市重大办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市政市容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市规划委 市交通委
— 10 — 市农委 市水务局 市商务委 市卫生局 市审计局 市国资委 市质监局 市安全监管局 市园林绿化局 市地震局 市残联 市城管执法局 市公安局消防局市通信管理局 东城区政府 西城区政府 朝阳区政府 海淀区政府 丰台区政府 石景山区政府 门头沟区政府 房山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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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政府 顺义区政府 昌平区政府 大兴区政府 平谷区政府 怀柔区政府 密云县政府 延庆县政府 市电力公司 市燃气集团 市热力集团 市自来水集团市排水集团 北信基础公司— 12 —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设 老旧小区△ 综合整治△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卫戍区。各民主党派北京市委和北京市工商联。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月21日印发
第4篇:某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区2019年度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整体规划,综合整治,分类改造,一院一策”原则,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居民的社会责任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老旧小区居民成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工作目标。重点解决部分小区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突出问题,以及小区配套实施、设备不完善等功能性缺失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环境质量和便民利民保障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实施范围。2000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的,无主管单位、无物业管理、无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均在整治范畴。2019年度完成X个老旧小区功能性基础类的整治、改造。
三、整治内容
1.对老旧小区进行功能性改造,维修庭院排水管线,疏通庭院内窨井、下水井、化粪池、排污管网等。
2.增设监控安防设施,有条件的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修缮或更换破损的楼道灯。
3.完善基础类配套设施改造。有条件的小区可建设海绵城市透水砖,完善电动车充电(桩、站)设施等便民设施改造。
4.楼道内污水立管应排水顺畅,管径合理,存水弯等装置安装到位,不得出现滴水、漏水和污水上泛现象;老旧化粪池改造到位,材质无污染,抽吸及时,无渗漏,不得污染地下水;实现水污分流,满足海绵城市相关要求,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5.大门维修改造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设置合理,出行方便,满足小区安全防范管理要求;围墙安全牢固、整洁美观,与小区外观风貌协调一致。
6.道路实现硬化、修复,路面无破损,无积水;道路两侧设置统一的道牙,高度设置适合;道路设置车辆行使标志牌和施划标线,实现小区交通循环。
7.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在改造完成后,依据“一院、一策、一改、一管理”的原则,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参照《XX省物业服务规范》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查(2019年3月10日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老旧小区进行摸底调查,针对所需要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项目,由新区开发办技术处结合我区实际,出具改造施工工艺及设计方案。
(二)组织施工(2019年6月—9月底前)。区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主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招投标、督查管理工作。
(三)竣工验收(2019年10月—11月)。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区财政局、区新区开发办规划建设处、相关镇(办事处)等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改造的小区进行抽检。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区老旧小区整治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创建办、区新区开发办规划处、相关镇(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办),区物业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及业务指导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全力做好与上级主管单位、各责任单位的沟通、衔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镇(办事处)负责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落实工作。
(三)强化督查问责。实行“周查月比”制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实行周检查、月评比制度,对进度相对滞后的相关责任单位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进行督办。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效能低下、工作进展缓慢的镇(办事处),由区纪委监委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
第5篇:《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实施办法》
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实施办法
2016-06-12
省住建厅
省财政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要求,有序推进城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改善老旧居住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从2016年起,分5年时间,对各地纳入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库中的5100个小区,150万户居民住户进行改造提升。2016年计划整治改造老旧小区总建筑面积1835万平方米,涉及项目小区660个、居民住户19.7万户。
二、实施内容
城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按照基本型和提升型两类组织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基本型整治改造主要内容。改造水、电、气三表出户,确保水、电、气收费直收到户;疏通、翻建地下管网,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改造、复建停车设施,更新环卫设施。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规范文化宣传设施。整修屋面,改造提升外观,整修楼道内墙、扶手、栏杆等。完善公建配套,改造提升配套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增设电子防护系统等技防设施,完善楼宇安全系统。疏通消防通道等。
(二)提升型整治改造主要内容。2016年,进行提升型改造试点,主要内容为:一是节能保温屋面、墙体改造,更换具有节能保温性能的门窗。二是居住小区道路、游园、公共场所增设无障碍通道等设施,住户楼栋增设电梯或坡道楼梯等“适老化”改造。
三、项目及资金管理要求
各地在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政策机制、审核机制、实施机制、拨款机制、资金监管机制和验收机制等一揽子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一)明确政策机制。从2016年起,各地分5年时间,对纳入省级城市老旧小区项目库的5100个小区、150万户进行改造提升,省级给予适当奖补,范围不得突破。项目重点支持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老楼危房加固改造、老楼节能改造、“适老化”改造等方面。
(二)加强项目审核。各地要建立项目审核机制,年初各市县从省级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库中确定当年整治改造计划,并对项目实施条件、项目入库情况等进行审核确认后上报,省级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计划进行复核,确认后列入年度实施计划。
(三)严格项目实施。城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坚持以块为主、块抓条保的推进实施机制。各地要严格按照建设改造项目管理程序实施,完善项目前期,编制项目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批,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或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概算,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论证及批复。要规范招标采购、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和跟踪审计,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居民群众的积极性,确保工程质量。各地要有计划地确定一批基本型、提升型整治改造示范项目,不断总结经验,扩大推广。老旧小区改造整治项目原则上应在每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省级在年底前完成验收考核等相关工作。
(四)规范拨款程序。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确定后,省级按照任务量等因素预下达奖补资金,并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对省级奖补资金进行清算。对于各地根据情况提前实施的项目库中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省级奖补资金在次年拨付。各地要建立拨款机制,明确资金拨付程序和依据,根据项目进展及验收情况,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五)加强资金监管。各地应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级奖补资金要全部用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六)规范组织验收。工程竣工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健全验收机制,按照规定程序和步骤规范组织开展工程验收,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小区居民的积极性,促进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市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健全机制,切实承担起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主体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规范建设管理程序,强化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工程安全、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做好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政府补助资金,加强对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和使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提升工作。各街道、社区居委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老旧居住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顺利推进。
(二)实行目标管理,提高改造绩效。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坚持“统一组织、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加强目标管理、计划管理,积极创新招标采购、过程监管模式,严格实施过程的监督评估,确保取得实效。
(三)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任务完成。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以市、县投入为主,省级给予适当奖补,每年安排2亿元奖补资金。市、县政府要通过财政投资、水电气和通信等专营单位设施改造资金等多渠道筹集整治改造资金,积极引入社会资金投资和信贷支持。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改造成果。加强老旧居住小区改造提升后续管理,引入物业服务企业促进小区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居住小区改造提升的重要意义,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大力营造改造提升方案群众支持、过程群众参与、成果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第6篇: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改善老旧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首都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纲要‣、•北京市房屋抗震节能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海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以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着力维护居民生命安全,着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着力营造宜居生态环境,为建设宜居平安海淀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规划,突出重点
统筹部署和规划改造方案,集中精力分阶段实施,重点改造大街两侧、社会影响较大的小区,改造安全隐患严重、弱势群体聚集区域的小区。
(二)统筹兼顾,综合改造 暂停老旧小区正在进行的专项改造,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台账,统筹抗震加固、简易楼、节能及热计量、供热、用电、供水、雨污水等改造内容,实行综合改造,以减少入户次数,降低改造扰民影响。
(三)严格标准,构筑精品
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改造路线、技术标准,并按照综合整治内容分类分项制定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加强工程监管,严把设计、质量关,严格验收条件。
(四)以人为本,遵从民愿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采取产权单位或居民申请制,充分尊重广大业主的改造意愿,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和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产权单位、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作用,调动业主积极性,与业主签订综合整治自愿协议,避免粗暴强行改造,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主管城建、城管、街道、镇、维稳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维稳办、区信访办、区房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城管监察大队、海淀交通支队、公安海淀分局、海淀消防支队、区政府督查室、区残联、区环卫中心、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各街镇,邮政、电力、电信、燃气、自来水、排水、热力、有线电视等单位。
(二)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分指挥部 参照2008奥运环境整治模式,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统筹、协调指挥部日常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到指挥部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指挥)。
指挥部副总指挥:区发展改革委主管副主任(负责综合整治项目立项、评估等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副主任(负责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及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协调等工作);区市政市容委主管副主任(负责综合整治项目公共设施及环境整治等工作);规划海淀分局主管副局长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委员(负责简易楼改造等工作);区房管局主管副局长(负责抗震节能综合改造等工作);区财政局主管副局长(负责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综合组(负责会务、文件收发、统计、信息报送及统筹协调各组之间工作)。组长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房管局。
2.计划组(负责调查、鉴定检测、编制总体及年度工作计划)。组长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房管局。
3.工程前期组(负责勘察设计、资金测算、立项、招标等相关手续办理)。组长单位为规划海淀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
4.工程指导组(负责工程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及工程资料管理)。组长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
5.宣传维稳组(负责信息搜集、宣传报道、维稳工作)。组长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维稳办、区信访办。
6.政策研究组(负责研究整治后的运营管理政策)。组长单位为区房管局、区市政市容委。
7.资金管理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统筹资金筹措、拨付及监督管理)。组长单位为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8.督察组(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行政监察)。组长单位为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主体为各街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各街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要设立分指挥部,由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指挥,抽调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专业公司与各分指挥部对接,协助开展综合整治。综合整治任务一旦确定,参照市里模式,由区政府与各街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签订责任书。
四、职责分工
(一)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根据市、区政府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政策,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各分指挥部关于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二)综合整治指挥部
负责指挥调度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改造路线、技术标准、规范,对综合整治工程提供技术支持。协调各街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把握工程进展,确保工程质量,组织改造工程检查验收等。
(三)各街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分指挥部 负责在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统筹安排下,制定本指挥部辖区工作方案,具体组织落实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宣传和辖区居民的动员、维稳工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实。
(四)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对综合整治项目概算进行核定,将项目纳入政府投资建设方案。建立便捷的立项程序。
(五)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区级资金,并协助市级补助资金对口责任单位协调市有关部门落实市级补助资金。制定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六)规划海淀分局
按照审批权限,办理综合整治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并对设计方案和审批内容进行监督。
(七)国土资源海淀分局
负责综合整治工程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使用手续办理工作。
(八)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负责对综合整治工程的检测、鉴定、施工、监理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九)区城管监察大队
负责制定老旧小区违章建筑拆除方案,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十)海淀消防支队
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的改造工作,依照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和强制性规范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区残联
负责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涉及到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制定相关标准。
(十二)其他各成员单位
协助做好本单位正在进行的老旧小区改造数据梳理和移交工作;配合开展职权范围内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其他相关工作。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抗震加固改造 对全区1980年以前建成抗震防灾能力差的、具有改造价值的居住建筑进行抗震加固,在进行抗震加固同时进行节能、热计量改造、平改坡,视情对室内外管线进行改造。
(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对全区1980-1990年建成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外墙、屋面、外窗、单元门和热计量改造。视情对室内外管线进行改造。
(三)简易楼改造
对全区抗震等级低、配套设施简陋、居住环境差的简易楼进行全面改造。
(四)环境整治
按照•2011年北京市老旧小区平房区环境整治工作意见‣要求,主要包括:
1.美化建筑立面。依据•北京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要求,清洗粉饰建筑楼(墙)体外立面,清除屋顶积存物,清除门窗不干胶贴字,及时清理小广告。
2.拆除私搭乱建。拆除违法建设、逾期临建;拆除破旧建筑;拆除废弃线网、废弃线杆、废弃烟囱;规范广告牌匾。
3.补建绿化植被。应在绿地中留有适当供市民活动的场地和设施;绿化欠完整、树木缺株的要补植;绿化以人为本,不阻挡行人通行,可进入绿地设臵齐备完好;做好拆除后的环境建设,对裸露土地及时进行绿化。
4.清理乱堆物料。清理大件废弃物及房上杂物、清理卫生死角等;清理清运生活垃圾和建筑渣土;楼道(街道)、休闲场所、道路等公共区域环境整洁,无积存垃圾、无乱堆物料、无设施破损。
5.改造老旧管线。对老旧管线进行改造,原则上应先地下后地上;完善雨污水管线,改善路面排水设施;各种井盖、雨蓖应当与路面齐平、保持完好。
6.完善公共设施。修整破损道路,保持道路畅通;翻修自行车棚,根据小区、平房区内及周边地区条件,合理设臵机动车停车位;完善无障碍设施;完善公共照明等市政设施;增补必要的消防设施。
(五)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
按照•北京市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方案‣要求,老旧小区供热管网设施改造内容包括:
1.供热设施改造:大型区域锅炉房的供热系统、配电系统、水处理及环保系统的更新改造;热力站更新换热器、水泵、阀门、管道、过滤器、仪表等设备,补水系统及附件保温改造,加装控制系统(如气候补偿器)、流量或压力平衡设备、计量表、调速泵等节能设备。
2.供热管网改造:在管网更新项目中要改变敷设方式、重新敷设更换新管网、加装平衡阀及楼栋热量表;在管网改造项目中,更换保温、补偿器及阀门等设备、加装平衡阀及楼栋热量表。
3.户内采暖系统改造:更新采暖设备、用户直管改跨越管,加装温控阀,使户内采暖系统具备温度调控条件。
(六)电网配电设施改造 主要对老旧小区电网中直接为居民住宅供电的配电室、变压器、开关柜、线路及电表计量装臵等配电设施进行改造,部分楼房需要同步实施楼内线改造。
(七)其他
应业主单位申请,对部分有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停车楼建设、更新补建信报箱、加装无障碍设施和电梯等。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
1.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2011年12月下旬召开全区动员大会,部署工作,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定位要高,要求要严,责任要明,工作要细,思想要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手段,加大舆论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让全区人民和驻区单位充分了解综合整治的意义和好处,积极配合支持工作。
2.组建工作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由于老旧小区既有专项改造内容繁杂、进度不一,为了便于统筹安排,从2011年12月下旬至2012年1月上旬,由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组织各分指挥部,进行全区老旧小区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研究政策。按老旧小区名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综合整治任务量拟定总体和年度工作计划、测算改造费用、编制实施方案。
3.下发工作任务,制定属地工作方案 在做好调查研究基础上,以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名义制定各年度任务书,下发到街道、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并由区政府与各街道、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签订责任书。2012年2月上旬,各街道、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根据辖区内老旧小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和维稳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分指挥部负责统筹组织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市、区政府直接投资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各街道、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产权清晰,且产权单位有出资改造意愿的项目,实施主体为产权单位,由产权单位按照相关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产权单位按要求改造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政府视情给予一定奖励。
优先选取大街两侧、社会影响大、安全隐患重的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小区环境。要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树立一批综合整治典型,积极推动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全面实施。力争用5年时间把辖区内老旧小区全部改造完毕。
(三)总结验收阶段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对照工作台账和任务指标,对街道、镇、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过程中可邀请相关专家和被改造小区居民代表参加。对于未完成综合整治任务或改造工作未达预期效果的,限期整改。将综合整治阶段性成果及时上报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市主管部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长效机制。
七、工作机制措施
(一)综合协调和集体研究决策机制
完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加大协调力度,促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重大问题通过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综合整治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程进度质量调度例会,各分指挥部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整体情况进行汇报,对于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区综合整治指挥部进行协调推进,并及时向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市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进度和质量报告。
(二)工程监管机制
建立工程监管机制,加强对改造项目的跟踪与管控,严格履行项目申报、审批等手续,依法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加大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力度,严把质量和安全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保证工程按时完工。鼓励国有施工企业讲政治、重民生,积极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三)宣传维稳机制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各分指挥部以及各产权单位,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争取居民配合为目标,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开展全面宣传,重点突出综合整治前的舆论引导、改造过程中的阶段报道和改造后工作成效,并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综合整治舆论氛围。
(四)长效管理机制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要组织研究改造后小区电力设施、供热管网设施、新增电梯、新增停车位等资产的归属和运行管理办法,并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运行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综合整治成果,将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成为得民心、见长效的民生工程。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单位要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作为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选派精干人员充实综合整治指挥部力量,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并逐步形成以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为决策主体,指挥部为管理主体,街道、镇、房地中心及产权单位为实施主体,社区积极参与的综合管理模式。
(二)积极稳妥,维护稳定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涉及结构、墙体、屋面、门窗、供热、用电、管道等多个方面,会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不便,难免出现居民不理解、不配合的现象,各街道、镇、房地中心及产权单位要认真制定综合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和应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和谐稳定。
(三)细化方案,保障进度
由于小区改造内容不尽相同,每项改造工作时间要求不一,各街道、镇、房地中心及产权单位要根据每个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对每一个老旧小区、每一项改造内容制定工期表,明确目标、严把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建平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
我县城区现有老旧住宅小区30个(包括弃管小区),区内住宅楼101栋,建筑面积约49万平方米。由于这些住宅小区建设时间较早,配套设施建设不齐全,当时又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长期无人管理,造成房屋共用部位和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环境脏、乱、差,居民生活不便等问题。为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关于印发†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1‟17号)和市政府对县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的相关要求(今年我县的整治改造任务为15万平方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提升和推进我县住宅小区总体水平,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治理小区环境“脏、乱、差”,完善小区功能为重点,对城区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整治改造,基本形成基础设施齐全、整洁优美、秩序井然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从2011年起至2015年止,在5年内全部完成。改造工程应在城区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小区房屋建设年限、建设位臵、建设规模、小区环境等条件,有计划的逐年分批实施改造。对已列入新城区规划拆迁范围的老旧住宅小区不在改造范围之内。2011年将计划改造小区3个,建筑面积约178000平方米。
三、整治改造内容
综合考虑目前老旧各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同情况,确定各小区整治改造项目主要包括:
(一)小区面貌改观工程
1、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违法建设;
2、清理房屋外墙、楼道内乱堆乱放杂物以及各类小广告;
3、整治“脏、乱、差”,取消垃圾道,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
(二)房屋共用部位修缮工程
1、维修屋面防水以及落水管;
2、对房屋外墙及楼道内墙面进行维修和粉刷;
3、对房屋台阶、楼梯踏步、扶手、散水坡和雨篷进行维修。
(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1、住宅与商业网点混用的排水管线重新分设;
2、清掏、维修排水管线和化粪池,排水检查井井盖维修,必要时可增设或更换;
3、更新老化严重的供电线路,供暖、供水和供气管线;
4、安装和修复楼道灯、路灯、庭院灯;
5、安装和修复小区安防监控设施、车辆出入管理设施;
6、维修或翻新小区内的破损道路、硬覆盖,小区围墙、大门等,有条件的小区可适当增加停车位。
(四)居住环境完善工程
1、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完善绿化设施,增建公共绿化地,合理增设健身器材,完善小区标识、公益宣传橱窗;
2、整治改造小区周边街、巷道路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拟定计划阶段(4月末之前)。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总体改造计划,进入各小区摸底调查,落实改造工程的具体小区,统一上报到县物业管理处,经住建局审核后,申请县政府立项改造。
(二)成立业主自治组织和征求意见阶段(4月--5月)。对已列入改造项目的小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在物业管理处的指导下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县物业处牵头,就改造方案向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征求意见。
(三)确定方案、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大宗材料的采购工作。并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社区、业主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四)竣工验收阶段(11月-12月)。改造工程竣工后,实行二级验收。首先由县物业处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初验后,由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准备迎接市房产局的全面验收,对改造规模大,投资额高的项目上报市参加 “朝阳市市民满意改造工程”的评选活动,同时组织审计工作。
五、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一)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本着“政府投入为主、社会集资和业主出资为辅”的原则筹集落实。
(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按建筑面积折算,单位造价应控制在每平方米20元。具体标准可根据各小区实际改造内容来调整。
(三)县财政负责对小区改造预算、竣工决算进行的审核。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县财政、审计部门负责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使用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专款专用。
六、责任分工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建平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整治改造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此次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县住建局,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调,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负责本辖区老旧小区的摸底调查,填报改造项目计划,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居民讨论整治改造方案,协调解决改造工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参加改造工程竣工的初验,落实小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等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核,将改造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工程进度拨付改造资金等工作。
(三)县住建局所属单位规划处负责老旧小区是否在城区规划的审核工作;市政处负责对老旧小区周边的街、巷、路灯、道路等环境设施的整治改造工作;环卫处负责老旧小区地下垃圾池(或垃圾清运点)的建设和完善。
(四)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老旧小区内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五)县环保局负责对老旧小区内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及扰民现象进行整治。
(六)县审计局负责整治改造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审计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改造是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是提升我县城市文明形象的主要举措,涉及面广,施工组织难度大,投资力度高,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老旧小区在改造过程中,县物业管理处做好改造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要做到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均留有影像资料,绘制图纸,并标清各项数据,要有监理人员签字验收。涉及到居民的改造项目,要有居民签字认可,共用部位应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签字认可。所有资料均应在工程竣工后统一交由县物业管理处存档备案。
(三)严把质量关。改造工程竣工后,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规定程序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县物业处留取工程款的8%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交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由整改办主任签字,向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的,保证金予以扣留。
(四)监管并举,重在管理。整治改造后的具备规模的小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对规模较小、业主不情愿聘请专业化物管企业的小区,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等自治组织的作用,积极鼓励街道(社区)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和物业企业,并将整治改造后的小区和今后弃管的小区统一纳入社区建设,实施统一管理,县政府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五)在小区整治改造工作中,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深入小区,做好向居民的宣传工作,争取居民的支持和理解,提高居民主动参与意识,积极参加小区的改造和管理,共建美好家园。
附:
1、建平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城区老旧小区基本情况表 3、2011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
为切实搞好我市辖区居民小区的基础建设,提高辖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和谐进步,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计划的通知‣(郑政„2011‟6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宗旨,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发挥产权人的主体作用,对老旧住宅小区实行先整治改造后引入物业管理服务,建立物业管理全覆盖长效机制,促进我市人居环境的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改造标准
(一)目标任务。物业基础配套设施不健全不完善,缺乏基本的物业管理条件,以及零星分布的老旧住宅小区列入整治改造范围。2012年确保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25%,约100个老旧小区、家属楼院,总面积约38.3万m2,其中京城路街道62个,索河街道38个;完成6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分别是京城路街道辖区的泰安小区(11栋楼,335户,总面积5.5万m2)、向阳小区(11栋楼,468户,总面积6万m2)、花园街小区(24栋楼,864户,总面积12万m2);索河街道辖区的绿苑小区(9栋楼,234户,总面积4.5万m2)、教委小区(6栋楼,124户,总面积3万m2)、民政小区(15栋楼,455户,总面积7.3万m2)。
(二)改造标准。针对区域整合后老旧住宅小区存在的管网老化、道路难行、路灯不亮、缺少绿化、残墙斑驳、乱停乱放等问题,要根据小区不同情况因地制宜进行整治改造,把长期困扰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安居乐业的基本问题逐步解决到位,达到“八有”或者“四有”要求。基本内容为:1.改造、疏通上下水;2.整修路面;3.改造供电设施,维修、增设路灯;4.合理设臵非机动车库(棚),因地制宜设臵小区机动车停车场地;5.封闭小区,修建围栏、小区大门,设立门岗值班室或岗亭;6.配建监控房,完善视频监控设施;7.拆除小区违法建(构)筑物,清除各种堆积物品和影响环境面貌的非法设施;8.合理配臵小区绿化;9.合理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和社区管理用房,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按照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1‰的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低于2万平方米的按照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建设,社区管理用房按每百户1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不足100户不配建;建成后进行简单装修,水、电可以独立计费,满足基本办公和生活要求;10.规范设臵小区总平面示意图、门牌号;11.安装邮政信报箱。
三、管理模式
2012年纳入物业管理全覆盖范围的老旧小区、家属楼院以社区为单位按照相对集中、便于管理、整合后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以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原则,根据区域内的房屋规模、环境、配套设施和产权状况,居民的承受能力、服务需求以及消费意愿等实际情况,实施不同模式的物业管理,达到全覆盖目标。
(一)专业化公司进驻。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在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指导下,在辖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下,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或社区居委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物业管理服务,达到“八有”要求。
(二)后勤式管理。由房屋管理(产权)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家属院楼院实施过渡性物业管理,引导和鼓励房屋管理(产权)单位,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逐步引入社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服务,达到“八有”要求。
(三)社区介入。对暂不具备专业化管理条件、业主委员会未组建成立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力量为小区居民提供基础性的物业服务。对无主管楼院、零星住宅和规模较小的住宅区,由街道实施区域整合划分,可选择专业公司进驻、分项委托服务、组织区域内低收入人员从事服务等方式为小区提供基础性的有偿物业服务,达到“四有”要求。
四、改造程序和项目验收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12年1月-3月底)。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居民的积极参与理解支持是决定工作顺利与否的关键。各街道及有关部门通过利用横幅、宣传栏进行宣传,并要制作宣传版面在列入改造计划的小区进行长期宣传,大力宣传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治改造给居民带来的好处具体化,把整治改造后和引入物业管理的效果直观化、形象化,推动整治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各街道要积极发挥疏导、协调作用,引导辖区居民树立大局观念,配合好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
(二)指导成立协调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2012年2月20日-4月30日)。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以及相关社区,组织拟改造小区和纳入物业管理全覆盖计划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协调委员会,合理划分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街道负责组织协调业主委员召开拟改造小区业主大会完成整小区整治改造预算30%的资金筹集。
(三)因地制宜制订改造规划方案(2012年3月20日-4月20日)。由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制定拟改造6个小区的改造规划方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改造方案制定预算方案,由各街道组织市房管、公安、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城市管理、原产权单位、拟改造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评审,并在拟改造小区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报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组织施工建设阶段(2012年5月1日-10月31日)。按照改造规划方案要求,由街道负责,市房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6个拟改造小区违法建筑的拆除和杂物的清理清运工作;街道牵头进行整治改造工程招标,市房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拟改造小区原产权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代表参与,对招投标结果在拟改造小区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街道负责监督组织施工建设进度,按照施工进度申请改造资金,完成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五)竣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11月20日)。由街道牵头,市房管、公安、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和原产权单位参加,实施检查验收工作,并报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房管、街道协助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进驻小区,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正规化物业管理。
(六)物业管理检查考核(2012年11月21日-12月20日)。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街道完成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工程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五、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和管理覆盖事关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反映政府形象,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一)资金管理及拨付。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做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拨付工程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实行改造工程进度拨付制度,改造施工企业工程进度达到50%拨付单项总量资金的30%,工程进度达到80%由街道拨付拟改造小区业主自筹的30%部分,工程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单项总量资金的30%,剩余10%资金作为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拨付。市各有关部门强化资金使用跟踪监管,确保整治资金用好用实。
(二)强化现场管理。街道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落实专人负责,实行工程招标和监理,加强对现场施工队伍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三)倡导业主参与。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上,大力倡导业主参与,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和职责。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街道要成立物业管理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市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整治改造工作,履行物业管理和整治改造工作中的责任;水、电、气、暖、消防、电信等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同步完成整治改造中的对应任务,并依据相关政策优惠或减免整治改造所需费用;市政府督查办要把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实施全程督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解决、妥善处理整治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改造和全覆盖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整治成效。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涉及面宽,业务性强,要从项目实施开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提高整治成效。
1.实行目标管理。街道要严格按照市本方案组织实施整治改造项目,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方案、增减项目的,报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确认和调整。
2.坚持规范运作。为实现公开公平和规范运作,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实行统一评定方案、统一整治标准、统一组织验收、统一决算审计。
3.实行专报制度。各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表,及时反映整治改造工程进度,开工、竣工比例,并将统计报表和信息简报每月25日前报送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实施进程中应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整治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定期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同时,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套取、贪污、挤占、挪用、截留整治改造资金、建筑质量不达标以及组织配合不力完不成整治改造任务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暖房子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又好又快地完成此项工程,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条件和生活环境,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暖房子工程”会议精神,巩固国家级卫生城成果,创造舒适、整洁、安全、方便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范围
在充分征求相关单位、社区和业主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老旧小区实际情况,以满足居民最基本最迫切居住需要为目的,充分考虑我县老旧小区投诉多、问题多、环境脏乱差的现状,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确定整治范围为工行小区、教委小区、水利农电小区、自来水小区、庆余小区、人大小区、国税小区、县医院小区、劳建小区、防腐厂小区等10个小区。
三、整治项目
绿化工程、硬化工程、亮化工程、美化工程及环境改善工程。
四、整治内容
(一)工行小区。整修混凝土道路300平方米;增辟绿地、栽植树木1180平方米;建休闲凉亭1座;安装休闲木椅4个;建庭院灯9盏;安装健身器材6件;规划停车位40余个;粉刷门式房400平方米;补建楼道灯196盏;粉刷楼道818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二)教委小区。整修混凝土道路130平方米;铺设方砖100平方米;建休闲凉亭2座;补建楼道灯119盏;粉刷楼道497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三)水利农电小区。整修混凝土道路3200平方米;栽植、修剪树木6000平方米;建休闲凉亭1座;铁栅栏粉刷20延长米;建路灯6盏;维修排水管线70延长米;规划停车位30个;砌边石100延长米;补建楼道灯140盏;粉刷楼道584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四)自来水小区。整修混凝土道路1000平方米;铺设方砖800平方米;维修花坛2座;清运垃圾170立方米;粉刷铁栅栏230延长米;粘贴外楼梯瓷砖120平方米;补建楼道灯86盏;粉刷楼道370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五)庆余小区。整修混凝土道路1400平方米;粉刷门式房2700平方米;补建楼道灯140盏;粉刷楼道600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六)人大小区。补建楼道灯35盏;粉刷楼道160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七)国税小区。整修混凝土道路950平方米;粉刷仓房240平方米;卫生清理120立方米;补建楼道灯98盏;粉刷楼道300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八)县医院小区。铺设方砖1070平方米;修剪树木1000平方米;卫生清理150立方米;规划停车位20个;补建楼道灯154盏;粉刷楼道643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九)劳建小区。仓房外抹灰、粉刷涂料3500平方米;铺设方砖150平方米;清理排水沟55延长米;污水井加高8座;补建楼道灯77盏;粉刷楼道330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十)防腐厂小区。整修混凝土道路9400平方米;铺设方砖8130平方米;清理违章建筑20处;安装路灯18盏;安装健身器材50件;建排水沟450延长米;补建楼道灯340盏;粉刷楼道980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五、整治标准
道路平整且与小区外道路连接,界、边石、方砖铺设完整,围墙、栏杆无缺损,封闭或半封闭住宅区;绿地面积增加;路灯设施、楼道灯齐全;无违章建筑,无散放垃圾,无堆放杂物,环境美观;管线布线整齐划一,无安全隐患;居民有休闲、健身器材。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成立由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国家和省补助资金的及时拨付和使用监管。
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安监局负责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过程中各环节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制定具体监督检查方案。
县发改局负责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向上争取国家和省对改造项目的补助资金。
县审计局负责对国家和省、县各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
县住建局负责工程实施中相关政策、规划、计划的制定以及工程项目建设的推进、监管和各成员单位协调、调度工作。
县公安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负责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工程秩序的维护,处理解决妨碍工程建设的各种障碍物、违章建筑的移除。
镇赉镇工作组负责组织督促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组织业主自治,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高度重视老旧住宅小区改善之后的后续管理。社区设臵专人专职负责落实老旧小区整治后的物业管理工作。
县电力、通讯、广电网络等有关部门负责进行本行业及本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实施主体。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比较分散、工程量不能准确预测的实际,聘请专业部门进行资金测算,监理和施工单位通过招投标的形式确定。
(四)改造资金。计划改造的10个老旧小区,整治面积共15.15万平方米,改造资金454.5万元(计划每平方米30元,此费用为工程估算资金,以财政、审计部门审计后的资金数额为准)。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国家和省奖补资金。
2.列入县财政支出预算,在“暖房子”工程项目资金中列支,或从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3.公共事业经营单位承担,供电、供气、广电及通讯等设施的更新改造,各经营单位可以直接承担相关工程,也可以承担相应数额的资金。
4.原产权人或居民自筹。根据受益人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由受益居民承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需要个人合理分担,个人负担部分可以以更换维修专用专有设施设备和现金出资等多种方式分担。已经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以从个人分户账中拨付。原产权单位在责任范围内适当承担补建和维修责任或缴纳相应数额的资金。已售公房房屋维修和改造可以使用房改时售房单位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五)改造时间。2011年8月初至10月末。
七、后续管理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后,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应采取专业化管理,巩固改善工程成果,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通过业主自治、街道和社区组织等多种方式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公约、管理规章、议事规则,优化社区服务功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八、工作安排
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是“暖房子工程”重要项目之一,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与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第7篇: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文件 海政发„2012‟6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本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
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改善老旧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首都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纲要‣、•北京市房屋抗震节能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海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以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着力维护居民生命安全,着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着力营造宜居生态环境,为建设宜居平安海淀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规划,突出重点
统筹部署和规划改造方案,集中精力分阶段实施,重点改造大街两侧、社会影响较大的小区,改造安全隐患严重、弱势群体聚集区域的小区。
(二)统筹兼顾,综合改造
暂停老旧小区正在进行的专项改造,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台账,统筹抗震加固、简易楼、节能及热计量、供热、用电、供水、雨污水等改造内容,实行综合改造,以减少入户次数,降低改造扰民影响。
(三)严格标准,构筑精品
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改造路线、技术标准,并按照综合整治内容分类分项制定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加强工程监管,严把设计、质量关,严格验收条件。
(四)以人为本,遵从民愿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采取产权单位或居民申请制,充分尊重广大业主的改造意愿,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和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产权单位、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作用,调动业主积极性,与业主签订综合整治自愿协议,避免粗暴强行改造,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主管城建、城管、街道、镇、维稳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维稳办、区信访办、区房管局、区
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城管监察大队、海淀交通支队、公安海淀分局、海淀消防支队、区政府督查室、区残联、区环卫中心、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各街镇,邮政、电力、电信、燃气、自来水、排水、热力、有线电视等单位。
(二)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分指挥部
参照2008奥运环境整治模式,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统筹、协调指挥部日常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到指挥部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指挥)。
指挥部副总指挥:区发展改革委主管副主任(负责综合整治项目立项、评估等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副主任(负责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及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协调等工作);区市政市容委主管副主任(负责综合整治项目公共设施及环境整治等工作);规划海淀分局主管副局长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委员(负责简易楼改造等工作);区房管局主管副局长(负责抗震节能综合改造等工作);区财政局主管副局长(负责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综合组(负责会务、文件收发、统计、信息报送及统筹协调各组之间工作)。组长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
委、区房管局。
2.计划组(负责调查、鉴定检测、编制总体及年度工作计划)。组长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房管局。
3.工程前期组(负责勘察设计、资金测算、立项、招标等相关手续办理)。组长单位为规划海淀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
4.工程指导组(负责工程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及工程资料管理)。组长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
5.宣传维稳组(负责信息搜集、宣传报道、维稳工作)。组长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维稳办、区信访办。
6.政策研究组(负责研究整治后的运营管理政策)。组长单位为区房管局、区市政市容委。
7.资金管理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统筹资金筹措、拨付及监督管理)。组长单位为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8.督察组(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行政监察)。组长单位为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主体为各街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各街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要设立分指挥部,由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指挥,抽调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专业公司与各分指挥部对接,协助开展综合整治。综合整治任务一旦确定,参照市里模式,由区政府与各街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
理中心签订责任书。
四、职责分工
(一)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根据市、区政府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政策,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各分指挥部关于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二)综合整治指挥部
负责指挥调度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改造路线、技术标准、规范,对综合整治工程提供技术支持。协调各街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把握工程进展,确保工程质量,组织改造工程检查验收等。
(三)各街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分指挥部 负责在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统筹安排下,制定本指挥部辖区工作方案,具体组织落实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宣传和辖区居民的动员、维稳工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实。
(四)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对综合整治项目概算进行核定,将项目纳入政府投资建设方案。建立便捷的立项程序。
(五)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区级资金,并协助市级补助资金对口责任单位协调
市有关部门落实市级补助资金。制定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六)规划海淀分局
按照审批权限,办理综合整治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并对设计方案和审批内容进行监督。
(七)国土资源海淀分局
负责综合整治工程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使用手续办理工作。
(八)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负责对综合整治工程的检测、鉴定、施工、监理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九)区城管监察大队
负责制定老旧小区违章建筑拆除方案,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十)海淀消防支队
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的改造工作,依照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和强制性规范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区残联
负责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涉及到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制定相关标准。
(十二)其他各成员单位
协助做好本单位正在进行的老旧小区改造数据梳理和移交工作;配合开展职权范围内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其他相关工作。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抗震加固改造
对全区1980年以前建成抗震防灾能力差的、具有改造价值的居住建筑进行抗震加固,在进行抗震加固同时进行节能、热计量改造、平改坡,视情对室内外管线进行改造。
(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对全区1980-1990年建成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外墙、屋面、外窗、单元门和热计量改造。视情对室内外管线进行改造。
(三)简易楼改造
对全区抗震等级低、配套设施简陋、居住环境差的简易楼进行全面改造。
(四)环境整治
按照•2011年北京市老旧小区平房区环境整治工作意见‣要求,主要包括:
1.美化建筑立面。依据•北京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要求,清洗粉饰建筑楼(墙)体外立面,清除屋顶积存物,清除门窗不干胶贴字,及时清理小广告。
2.拆除私搭乱建。拆除违法建设、逾期临建;拆除破旧建筑;拆除废弃线网、废弃线杆、废弃烟囱;规范广告牌匾。
3.补建绿化植被。应在绿地中留有适当供市民活动的场地和
设施;绿化欠完整、树木缺株的要补植;绿化以人为本,不阻挡行人通行,可进入绿地设臵齐备完好;做好拆除后的环境建设,对裸露土地及时进行绿化。
4.清理乱堆物料。清理大件废弃物及房上杂物、清理卫生死角等;清理清运生活垃圾和建筑渣土;楼道(街道)、休闲场所、道路等公共区域环境整洁,无积存垃圾、无乱堆物料、无设施破损。
5.改造老旧管线。对老旧管线进行改造,原则上应先地下后地上;完善雨污水管线,改善路面排水设施;各种井盖、雨蓖应当与路面齐平、保持完好。
6.完善公共设施。修整破损道路,保持道路畅通;翻修自行车棚,根据小区、平房区内及周边地区条件,合理设臵机动车停车位;完善无障碍设施;完善公共照明等市政设施;增补必要的消防设施。
(五)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
按照•北京市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方案‣要求,老旧小区供热管网设施改造内容包括:
1.供热设施改造:大型区域锅炉房的供热系统、配电系统、水处理及环保系统的更新改造;热力站更新换热器、水泵、阀门、管道、过滤器、仪表等设备,补水系统及附件保温改造,加装控制系统(如气候补偿器)、流量或压力平衡设备、计量表、调速泵等节能设备。
2.供热管网改造:在管网更新项目中要改变敷设方式、重新敷设更换新管网、加装平衡阀及楼栋热量表;在管网改造项目中,更换保温、补偿器及阀门等设备、加装平衡阀及楼栋热量表。
3.户内采暖系统改造:更新采暖设备、用户直管改跨越管,加装温控阀,使户内采暖系统具备温度调控条件。
(六)电网配电设施改造
主要对老旧小区电网中直接为居民住宅供电的配电室、变压器、开关柜、线路及电表计量装臵等配电设施进行改造,部分楼房需要同步实施楼内线改造。
(七)其他
应业主单位申请,对部分有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停车楼建设、更新补建信报箱、加装无障碍设施和电梯等。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
1.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2011年12月下旬召开全区动员大会,部署工作,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定位要高,要求要严,责任要明,工作要细,思想要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手段,加大舆论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让全区人民和驻区单位充分了解综合整治的意义和好处,积极配合支持工作。
2.组建工作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由于老旧小区既有专项改造内容繁杂、进度不一,为了便于统筹安排,从2011年12月下旬至2012年1月上旬,由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组织各分指挥部,进行全区老旧小区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研究政策。按老旧小区名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综合整治任务量拟定总体和年度工作计划、测算改造费用、编制实施方案。
3.下发工作任务,制定属地工作方案
在做好调查研究基础上,以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名义制定各年度任务书,下发到街道、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并由区政府与各街道、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签订责任书。2012年2月上旬,各街道、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根据辖区内老旧小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和维稳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分指挥部负责统筹组织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市、区政府直接投资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各街道、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产权清晰,且产权单位有出资改造意愿的项目,实施主体为产权单位,由产权单位按照相关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产权单位按要求改造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政府视情给予一定奖励。
优先选取大街两侧、社会影响大、安全隐患重的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小区环境。要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树立一批综合整治典型,积极推动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全面实施。力争用5
年时间把辖区内老旧小区全部改造完毕。
(三)总结验收阶段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对照工作台账和任务指标,对街道、镇、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过程中可邀请相关专家和被改造小区居民代表参加。对于未完成综合整治任务或改造工作未达预期效果的,限期整改。将综合整治阶段性成果及时上报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市主管部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长效机制。
七、工作机制措施
(一)综合协调和集体研究决策机制
完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加大协调力度,促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重大问题通过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综合整治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程进度质量调度例会,各分指挥部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整体情况进行汇报,对于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区综合整治指挥部进行协调推进,并及时向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市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进度和质量报告。
(二)工程监管机制
建立工程监管机制,加强对改造项目的跟踪与管控,严格履行项目申报、审批等手续,依法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加大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力度,严把质量和安全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
安全,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保证工程按时完工。鼓励国有施工企业讲政治、重民生,积极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三)宣传维稳机制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各分指挥部以及各产权单位,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争取居民配合为目标,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开展全面宣传,重点突出综合整治前的舆论引导、改造过程中的阶段报道和改造后工作成效,并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综合整治舆论氛围。
(四)长效管理机制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要组织研究改造后小区电力设施、供热管网设施、新增电梯、新增停车位等资产的归属和运行管理办法,并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运行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综合整治成果,将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成为得民心、见长效的民生工程。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单位要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作为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选派精干人员充实综合整治指挥部力量,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并逐步形成以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为决策主体,指挥部为管理主体,街道、镇、房地中心及产权单位为实施主体,社区积极参与的综合管理模式。
(二)积极稳妥,维护稳定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涉及结构、墙体、屋面、门窗、供热、用电、管道等多个方面,会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不便,难免出现居民不理解、不配合的现象,各街道、镇、房地中心及产权单位要认真制定综合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和应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和谐稳定。
(三)细化方案,保障进度
由于小区改造内容不尽相同,每项改造工作时间要求不一,各街道、镇、房地中心及产权单位要根据每个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对每一个老旧小区、每一项改造内容制定工期表,明确目标、严把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主题词:城乡建设
老旧小区△
方案
通知
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