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汇报(精选4篇)_村土地确权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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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土地确权颁证申请书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申请书
某某县人民政府:
我是吴某某某某乡某某村二组的一位村民,第二轮集体土地承包时,我家依然承包了原来第一轮承包土地时的集体土地,只是队上说承包经营权证书用完了,没有及时给我颁发证书,说是以后补发。2001年2月15日,我将自己家里的承包土地转包给了同乡海子坪村的村民毛某某(我们不是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双方签订了《土地、林地转包协议》,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在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茸卡唐社的自留地、责任地及承包的经济林木转包给乙方‛等内容。协议签订后,我家的承包土地交给了毛某某耕种,相关土地补偿款也由毛某某以我家的名义领取。
2008年,我们要求队上和村上补发自己的承包经营权证的时候得知,村上已经给毛某某颁发了一本《阿坝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下简称《承包证》),而且该证书上记载的承包土地也不是我们家的承包土地(只有一块土地属于我们家的)。于是,我们找到村社干部反映,村社干部告诉我们说发给毛某某的《承包证》是发错了的,不该发给毛某某。同时,村委会于2008年11月12日向我们出具了一份书面证明,证明发给毛某某的《承包证》是错误的。这次村干部还是说证书用完了,以后给我补发。
就在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时候,毛某某持有不是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的某某乡某某村茸卡唐社的《承包证》向有关职能部门要求确权登记颁证。与此同时,我们家也向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对自己的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职能部门对此没有认真调查落实,没有对毛某某与我不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毛某某所持有的《承包证》上的土地不是全部是我家的承包土地、毛某某所持有的《承包证》已经被村社证明是错发的事实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的前提下,认为我们家与毛某某之间存在争议,草率的拒绝了我的确权颁证申请。要求我们必须得先解决她与毛某某之间的承包土地纠纷,否则不予颁发《承包证》。
为此,我向某某县农业局提出了相关申请,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于是,我又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希望通过人民法院解决自己与毛某某之间的争议。可是,我提出诉讼后,经某某县人民法院、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某与毛某某之间并未就《土地、林地转包协议》的事实内容本身产生任何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两级法院均认为,我应当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或者提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行政诉讼。
我之所以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提出民事诉讼,就是不想提出行政诉讼,增加县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的诉讼负担。但是,民事诉讼已经两审终审,一审、二审法院就此已经做出认定,认为 ‚吴某某与毛某某之间并未就《土地、林地转包协议》的事实内容本身产生任何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我特书面申请县政府依法为我的承包土地经营权登记确权颁证,依法保护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特此申请,请依法予以支持!
申请人:吴XX 2016年5月20日 附:
联系人: 地址:
第2篇:土地确权颁证汇报提纲[1]
云阳县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汇报提纲
中共云阳县委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11年3月 日)
尊敬的邱巡视,各位领导:
你们不辞辛劳,莅临我县指导督促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工作,这是对我们极大的鞭策和鼓舞。在此,我代表云阳县委、县政府及134万云阳人民,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云阳位于重庆市东北部、三峡库区腹心地带,长江黄金水道和渝沪高速公路横贯县境,澎溪河、汤溪河、磨刀溪、长滩河四条支流与长江纵横切割,构成了“一江四河六大块,七山两水一分田”的地貌特征。全县幅员面积3649平方公里,耕地资源面积140余万亩。辖38个乡镇、4个街道,共476个村5127个社,总人口134万,其中农业人口31.78万户115.95万人,占总人口数86.5%。
201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6亿元,同比增长15.1%;固定资产投资115亿元,同比增长35%;实现地方财政收入6.1亿元,同比增长7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6亿元,增长2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2520元,增长11.5%;农民人均纯收入4418元,增长19.4%。下面,我就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2010年9月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实现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有序推进。主要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
1.巩固了土地承包关系。通过确权颁证,实现了全县农户调查摸底全覆盖,确权到户率为98%,颁证率为92.8%,数据准确录入率和土地经营权登记发证办理率实现双百。全县耕地面积从原来的(习惯面积)66.8万亩,增加到确权后的137.5万亩,农民人均耕地从原来的0.58亩增加到1.19亩,人均增加了0.61亩,完成确认落实承包地农户数30.53万户。确权颁证的实施,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因原集体经济组织账册和农户承包证书记载信息与实际承包面积不一致,造成农民在土地流转、土地征占、获得国家补贴中“吃暗亏”的问题,实现了与国土部门确定的耕地所有权面积的有效对接,为实施农村土地常态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开展“三权”抵押贷款提供了前提条件。
2.妥善处理了遗留问题。自确权颁证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接待农民来人来访913人次,电话答疑2474人次,共调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236件,实现了一般问题不出乡镇、重大问题不出县,工作期间没有出现一起因确权颁证导致农 2 民群众集访、进京上访或群体事件发生,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规范了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一是各乡镇(街道)建立了农村承包土地电子信息系统,做好了数据备份,确保了数据档案的安全完整,提高了颁证工作效率;二是县、乡基本完成了确权颁证档案归档工作,全县共完成乡镇(街道)土地确权颁证资料归档12380卷,资料收集分类归档3438卷。
4.健全了日常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完善了乡镇(街道)和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调解制度;三是建立完善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管理制度。
二、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强化考核。一是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四大家” 联系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加强工作督查,建立健全了县领导包片督导制度。县确权办成立了综合组、业务组、信访组,由相关部门领导带队,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工作指导和督查;三是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纳入乡镇(街道)交办工作考核,实行加分制,总计加4分,县确权办制定了《云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考核办法》(云农地颁证办发„2010‟9号),细化了考核责任。同时各乡镇(街道)积极发挥主体作用,把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村、组和每一位工作人员身上,组织实施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并与年度考核挂钩。
2.强化宣传,深化认识。一是及时动员部署。在市确权颁证工作会后,于2010年9月7日召开了全县确权颁证动员部署大会。全县共举办业务人员专题培训会98场次,召开村组干部会、农民院坝会6215场次;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墙报等形式,广泛地宣传发动群众。全县共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30万份,悬挂标语700余条,办墙报50期,电视、报纸报道15期;三是定期以简报的方式推进工作,共制发确权颁证工作简报8期,有力地推进了该项工作。
3.搞好调研,制定方案。一是明确了三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二是编制了详细的操作方案和指南,对政策法规、问题解答、工作原则、工作方法、时间步骤、工作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在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我们坚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和承包土地四至边界不变的原则,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档案数据和“国土二调”面积为基础依据,采用比例分摊的办法,将“国土二调”面积逐户落实到农户和其他承包方,并对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臵、地类、权属进行分户确权颁证。对面积确认实行公开民主,确权结果进行广泛公示和农户签字认可。同时,我们还建立了一套规范化、经常化的土地承包档案和流转管理电子信息系统,确保了确权颁证工作的有序开展。
4.协调配合,核准面积。确权颁证的主要依据是“国土二调”面积,在实际工作中“国土二调”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较多。据统计,全县“国土二调”面积漏掉的村数有5个,漏掉的村民小组有35个,“国土二调”面积小于原二轮承包面积的有324个村民小组,涉及38个乡镇。针对这些问题,县里及时将“国土二调”面积数据和图纸发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对“国土二调”面积进行核对、核实。在此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采取切实措施:一是对同一村内部分“国土二调”耕地数据与原二轮承包耕地数据差异较大和漏组的情况,在保持该村“国土二调”耕地总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分别进行村内调整和按照测算的系数进行分摊;二是组织专业队伍实地核查,重新确认“国土二调”耕地数据。三是对出现问题较多的乡镇(街道)进行,组织专人开展实地调研,现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5.搞好公示,加强沟通。确权颁证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县在推进过程中坚持尊重民意,实行民主决策,做好与农民群众的沟通、公示工作。一是开好两个会,即宣传动员会和“国土二调”面积分摊民主决策会;二是做好入户调查结果农户签字和公示工作;三是经营权登记必须农民签字认可。通过沟通协调,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得到了农民的广泛认同和支持。6.健全机制,保障有力。一是建立了信访稳定机制。县里制发了《云阳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信访处臵预案》(云农地颁证办发„2010‟2号);二是加强了信息沟通。建立月报和问题、事件及时报告制度,成立了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QQ群,畅通了县乡信息渠道;三是强化了经费保障。为搞好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全县共筹措资金1500万元,添臵了必须的设备设施,较好地保障了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强化了人员保障。全县共投入人力近3000人开展确权颁证工作,为确权颁证工作提供了人财物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农民朋友关注。尽管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阶段性工作已结束,但存在的问题和后续工作还不少: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日常管理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强;二是农村土地承包电子信息档案网络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开拓。建议市委、市政府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更好地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同时,在不改变承包关系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区县因地制宜地创新土地利用模式,不断拓宽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作用。
尊敬的邱巡视、各位领导,我们将以这次市委、市政府的考评验收为契机,继续深入地扎实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
第3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
1、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五个方面确权,它涉及面广、影响大,对农民的利益会产生直接和深远的影响。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2010年l号文件作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维护农民权益的重大决策。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于 2011 年联合下发了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为全国各地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该项工作意义深远,时间紧,难度大,地方政府和农村工作者任务艰巨。
2011年11月,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就《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回答记者提问。
2、为什么
但农地复杂的产权状况,也引发了确权登记工作中的不少矛盾和问题,针对这些矛盾问题,必须在理论与实务上加强预测研判和制度流程设计,才能确保登记工作如期完成。
农村集体土地的主体不明确,农民对其经营的土地没有所有权、缺乏归属感,导致侵犯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现象时常发生,通过还权赋能,最终促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前提,也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
地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分析,发现只调查不发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民手里没有法律能准确掌握宗地权属变化情况,无法保持地籍管理的现势性和动态化;三是由于没有履行登记发证程序,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征收、供应时缺乏法律凭证,造成重征或漏征,直接影响了国家、农民集体和用地人的合法权益。情况清楚后,局领导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中央 1 号文件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使大家认识到开展登记发证工作既是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需要,又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管地、实现土地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在权属清晰、地界清楚的前提下,不仅不会增加征地难度,而且还会减少纠纷、提高效率、促进社会稳定。因此,在开展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并要求一定要将证书发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手中,将此项工作列入局重点督办,督察室定期通报进度情况。
3、现状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已有10 年之久,截至2011年,只完成70%。之所以进展缓慢,有多方面原因。从现实层面讲,农民的权利意识不够充分,不能积极配合登记发证,导致工作受阻;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够重视,经费、技术等支持不到位,致使登记工作十分被动。从政策层面讲,理顺集体土地产权归属过程中,遇到许多历史遗留下来的难解纠纷,成为土地确权登记难以突破的瓶颈。即使是已颁证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也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因此,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十分必要和紧迫依据中发〔2010〕1 号文件精神,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到2012 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4、问题
由于目前林业部门、草原部门都有各自的法律依据,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落实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面覆盖,不可避免地会与林地、草地登记发证有效衔接存在管理上的协调问题。对此,我们必须坚持一点,土地证书与林权证在内的其他证书的关系,应当是“身份证”与“工作证”的关系,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当包括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
政府、集体和农民三方利益诉求的矛盾协调问题。
农地确权登记是一项政府、集体和农民都期待的土地新政,一经推出就有强大的行政推动力和群众需求。相对于2006、2008年的“增减挂钩”政策试点,此番确权登记范围更爪力度更大,农地确权登记后的流转收益分配是地方政府极为看重的;村集体与地方政府同利相求,在这一轮的确权登记、土地流转中也想挣得更多的集体收益;农民则渴望在确权登记中有更长久、更稳定的承包权和使用权,希望地房权证给家庭带来更多的收益。当前,确权登记工作在流转收益分配机制未明确的情况下己经全面展开,埋下了三方利益后期纷争的根子,在强大的政府公权力面前,村集体和农民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很有可能使这一轮的确权登记工作变成地方政府新一轮的“圈地运动”,带来更多不稳定因素。
针对当前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实际情形,我认为开展农村集体土
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可能容易产生以下问题:
1、农村农民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义作用认识不足,他们参与支持这一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不能充分调动,造成仅由国土部门技术人员单干的局面,使必要的数据、材料、情况等搞不清摸不准,从而影响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质量和速度。
2、各级国土部门及乡、镇、村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人员队伍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达不到优质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的要求,从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
3、除国土资源管理业务部门外的县、乡、镇、村各级及其他单位部门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任务责任意识和工作机制不明确,不健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到位,造成只有国土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乡、村东奔西走,势单力孤。从而影响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高效快速的开展。
4、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尽管工作人员会充分利用二调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资料、数据以及卫星航拍监测图片等材料情况。但因实际情况在不断变化,而且有些深层的历史性的情况和问题,或已存的较隐避的情况和问题,被忽视、被遗漏、没有去触及和妥善解决,从而影响工作质量。
5、在工作中,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界址问题的确定,是最为重要的关键性环节,也是最易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影响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权属利益的问题,存在权属纠纷的土地不妥善解决,不仅无法确权登记而且会影响社会稳定和
5、对策及建议
健全土地流转收益的分配机制。
农地流转收益分配问题是农地确权流转的核心和关键,关系到国家、集体和农民三方经济利益。笔者建议,根据《宪法》和《物权法》相关规定,地方政府、村集体和农民在农地流转中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应该是:首先,地方政府不应直接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地方政府作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主体的另一方,凭借公权力从土地流转中直接获取收益没有法理依据,只能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对流转收益进行合理征税,通过征收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和相关费用等方式,对流转收益进行合理调整。
其次,农民集体主要参与建设用地初次流转的收益分配。
在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初次流转中,农民集体以丧失部分所有权功能为代价换取
利益;在土地使用权的再次流转中,因为农民集体不再是交易一方,只是作为用地所有者置身流转,不应再参与二次流转的收益分配。
再次,农民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每次流转的收益分配。
从农民集体所有权的性质看,农民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实际享用者。当农民集体作为收益分配的主体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收益应主要用于对原承包农户的补偿、土地资源的保护甲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成员的社会保障;当土地二次流转或多次流转,农民个体收益分配主体地位也不能动摇,必须在政策上予以保护。
要妥善解决这些可能产生的问题或避免这些问题的产生,保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优质高效的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本人认为可采取以下对策:
一、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并允许其流转,逐步实现城乡土地“同地同权”,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特别让农民认识到:开展这一工作的核心是把农民的权利还给农民,让农民拥有自己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土地权益的能力。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二、扎实做好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技术力量准备工作。一是对担负这一工作的国土部门和乡(镇)、村干部认真开展技术培训,使之熟练掌握确权登记发证的政策要求和技术知识,能很好的适应工作的需要。二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以县为单位),招标落实有资质的调查测量技术队伍,全面担负起调查测量、填表、制图、建资料数据库等技术工作。三是在做好技术准备工作的同时,县、乡(镇)、村各级对开展工作的必需经费筹措到位,做到随支随拨,不因必要经费欠缺阻碍工作。
三、强化责任,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县、乡(镇)、村和相关单位部门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大格局,消除仅由国土业务部门单干的倾向。县、乡(镇)各级制定《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及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及奖评究责措施办法。使之对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目标要求,有任务,有压力,从而更好的加大整体推进力度。
四、建立和实行工作督查和复查核验机制。成立由县、乡(镇)、村干部和国土部门技术人员联合组成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督查复查组,负责做好跟踪督查和复查核验工作。对在第一遍工作程序中的确权、登记等工作及时跟踪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对基本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以村为单位,督查组逐村、逐宗土地、逐宗表格材料和图纸,全面开展复查核验工作,发现存在问题的彻底整改纠
正,确保全程工作质量。
第4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汇报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确权登记工作作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各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在省、市农业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县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
全县耕地面积万亩,其中水田面积万亩,辖13个乡镇,157个行政村,1228个村小组,50856户,万人。目前,工作进展为:全面完成了 能够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熟悉掌握具体操作规程。坚持做到“七个”到位。不仅如此,为确保规范操作,还严格按照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流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流程,设制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表、村基本情况统计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问题统计表等表格,确保了登记规范、全面、详细。
4、落实进度措施。为做好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我县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进行指导和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在每周五汇总进度情况,通过《农情简报》和“12316”惠农信息平台通报各乡镇确权工作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确定过硬的专业测绘队伍。目前我县正与测绘公司洽谈,确定具体专业测绘公司开展航拍。对实测面积进行公示与农户确认,对示范村的部分农户进行率先颁证工作。二是做好确权颁证档案的建立工作。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完善各种资料,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将来录入的真实性、可靠性,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建立确权颁证档案,积累总结经验。三是继续加大协调督办和指导工作力度。严格政策,严把质量,强化组织领导,稳步推进实施,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确保我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工作按时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