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精选5篇)_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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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乡财县代管”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快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好地规范乡镇政府的收支行为,增强乡镇保障能力,遏制乡镇新增债务的发生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乡镇财政摆脱困境。我县在陆坊、浒湾两乡镇进行“乡财县代管”试点工作,2008年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县13个乡镇全面铺开,目前运行顺利,成效显著。
一、主要做法
(一)把握“三个不变”,维护乡镇“四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保持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乡镇政府在县级财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维持乡镇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乡镇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维持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属于乡镇财政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维持财务审批权不变。
(二)扣住 “七个统一”,规范资金运行。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由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执行,具体做到“七个统一”。即统一编制预算,县财政局按照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乡镇年度收支计划和财力状况,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性意见。乡镇财政所根据预算安排的指导性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送县财政局审核,经乡镇人大会审核通过后发文执行。统一设置帐户,全面清理和取消乡镇所有会计核算帐户,由县乡财局在县信用社新区分社重新开设财政专户,具体五个帐户为:结算专户、工资专户、支出专户、涉农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统一收付方式,全面推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乡镇财政纳入预算的各项收入,全部通过乡镇国库经收处,直接缴入县级国库。县财政局预算股每月按进度将属于乡镇的财政支出款项全部拨入“乡镇财政结算专户”。由乡财局根据资金性质分解到乡镇的各个专户。统一办理采购业务,乡镇各项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县财政局审核后,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统一采购。统一票据管理,乡镇使用的各项罚没收入票据、行政性收费票据、完税凭证等所有票据,全部在县乡财局统一领发,实行专人管理、专人领用,专人结报,票款同行,以票管收。统一发放人员工资,乡镇人员工资实行县级财政统发。每月由乡镇财政所提供乡镇人员工资发放名单,县乡财局将资金统一拨付至“乡镇财政工资专户”。统一管理村级资金,村级的各项资金由县乡财政局拨付至各乡镇信用社“村级资金”专户,由乡镇财政所负责监督执行,实行村财乡代理,确保村级资金专款专用。
(三)搭建“一个平台”,创新发放机制。2007年9月,县投入三十余万元资金为各乡镇购置电脑及打印机等硬件设备,租用电信光纤,建立了县乡网络平台,借助乡财县代管的有利条件,创建了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即所有惠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凡惠农补贴资金均拨入乡财局的乡镇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专户,由乡财局审核属于一卡通发放的资金及时拨入各乡镇的涉农资金专户,再直接打入农户的一卡通存折。建立了“一卡通”数据报送制度,每项资金发放均要经县乡财局审核、汇总并上传省厅、市局;一卡通资金实行专人核算专户管理、软件发放;强化督查监管,经常通过内网对一卡通资金发放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严格督查,确保了我县惠农政策及时到位,2008年我县该项工作获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截止2008年12月31日,我县通过惠农“一卡通”软件发放的补贴资金共计8611.4万元,发放率达100%。
二、主要成效
一是维护了乡镇的和谐稳定。设立了乡镇人员工资专户,乡镇经费首先用于确保人员工资,每月将资金及时足额拨入至工资专户,由银行直接划入个人账户,保证了每月工资的发放,提高了干职工的积极性和维护了乡镇的和谐稳定。
二是规范了乡镇财政收支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了乡镇的票据管理,成立了专人专管,从源头上控管了乡镇的预算外资金;二是撤消了乡镇原有账户。撤消了除村级账户和涉农专户以外的所有账户,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了乡镇私设小金库的温床;三是实行一个漏斗向下拨付资金。乡镇所有资金都通过乡镇结算专户,按照资金性质分解至各资金专户,统一规范了资金管理,并确保了专款专用。
三是严格了经费报账审核制度。每笔资金的拨付和报账,都按照严格的五道程序办理,即:经办人初核,财政所长复核,乡镇长审签,乡财股稽核及分管局长审批,然后才能拨付,通过层层把关,多人审核,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是国家惠农政策得以安全落实。实施“乡财县代管”后,票据得到规范,以票管收,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现象,银行账户得到规范管理,全县专设涉农专项资金专户,畅通涉农补贴渠道,各项惠农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从制度和程序上杜绝了截留、挪用、抵扣现象,使国家惠农政策及时落实到位,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五是乡村债务得以有效遏制。通过清理,锁定了乡镇以前的债务,改革后,实行支出事前监督,杜绝不规范票据报账,禁止无预算开支,专款专用,严格项目审批,杜绝新债发生,同时消化了一些旧债,如干职工工资旧欠等债务,遏制了乡镇债务膨胀的势头。
六是乡镇财政职能得以转换发挥。推行“乡财县代管”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后,乡镇财政干部的主要精力转移到了财政监督和服务上来,加强了对村级财务的管理,提高了对农户的服务,强化了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管,完善了非税收入的管理,严格了财经监督,使财政职能得到了强化。
第2篇:我国财政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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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政体制改革
摘要:综观我国近十年来的财政体制改革脉络,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的改革进程:第一
阶段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目的是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第二阶段是1998年开始推行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其目的是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目前我国的财政层次过多,是影响分税制财政体制正常运行和导致基层财政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议取消乡镇财政,实行乡财县管;取消市级(地级市)财政对县级财政的管理,实行省级财政直接管理县级财政。这样一来,全国的财政级次变为三级,即中央、省(市、自治区)和县(地级市、县级市)三级,增强各级财政的调控能力。
关键词:改革;财政体制;趋势分析
正文:
1994年以来,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国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公共财政基本框架两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构建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框架,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但与此同时,由于改革的渐进性和不完善性,以及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财政体制运行中的不适应、不配套、不协调等矛盾开始激化和暴露出来,需要继续深化财政体制和管理方面的改革,以适应当前财经形势发展的需要。
1.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回顾
综观我国近十年来的财政体制改革脉络,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的改革进程:第一阶段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目的是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第二阶段是1998年开始推行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其目的是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这两个阶段的改革都获得了很大成功,取得了积极成效。
1.1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成效分析
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和简化税制的原则,改革工商税收制度;二是把地方财政包干制改革为能够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分税制,建立中央和地方两个税收体系。
在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首先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改革之前,我国的税收制度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税种较多、税率难定、重复征税、随意减免等问题十分突出,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
经过实践的检验,我国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一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建立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这一改革的成功实施,结束了我国长期实行的以减税让利和财政退让为主要特征的财政支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模式,逐步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政府配置资源的能力。二是建立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快速增长的双赢的财政体制,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近年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对税制和分税制财政体制又进行了一些改革。一是农村税费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乡镇统筹费等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先期试点的地方改革表明,这项改革规范了农村的分配关系,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人均减负率一般在30%左右,农村“三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对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二是进一步调整税制。
1.2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进展分析
1998年以后,财政改革的重点转向财政支出体制,目标是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在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方面,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推行部门预算;二是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是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四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实行部门预算,增强了预算的完整性、统一性,部门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全部在一本预算中编制,所有收支项目都在预算中反映出来。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是将所有的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支出由国库直接支付,取消各部门和单位在银行设立的收支账户。
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克服了过去分散采购的许多弊端,如采购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脱节,无法有效进行监督;采购效益不高,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往往价高质次;采购过程不透明、不公开,容易滋生腐败,等等。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收入方面,防止了部门和单位乱收、滥罚及坐收坐支;从支出方面,执收单位上缴收入不再与其支出安排挂钩,有利于执收单位公正执法。
与此同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我国各级财政逐步减少了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支出,加大了教、科、文、卫、社保等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的重点支出,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向公共支出转变。总之,经过近五年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优化了支出结构,增加了财政支出管理的科学性,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
2.今后我国财政改革的侧重点和趋势分析
过去的财政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有力地支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宏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但由于改革的渐进性,新的财政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协调、不适应、不规范等问题。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今后必须在以下方面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2.1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经过1998年以来的财政支出体制改革,我国虽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但离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仍有较大距离。公共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考察和分析:一是财政的主要职能和基本定位。二是财政的运行机制。三是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监督。在这三个层次中,预算管理是核心。首先,财政的职能要通过预算的安排体现出来,即通过预算得以实现;其次,科学、细化、规范的预算管理,是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集中采购正常运行的基础;再次,预算是财政监督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必须要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我国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集中采购等方面已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改革,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这使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进入了核心和攻坚的阶段,即深化预算改革阶段。
财政支出预算是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集中采购以及加强财政监督的依据,也是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关键,因此,必须要细化预算的编制。目前的预算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固定部分,即人员工资和共用经费部分;二是活的部分,即专项经费部分;三是转移支付部分,即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
2.2按照财权、事权对等的原则,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
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以来,逐渐暴露出来的不协调、不匹配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基层财政越来越困难。
近年来的情况显示,现在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的结果是,财力逐步向上集中,但事权仍在基层,甚至呈扩大的趋势。尤其是许多该财政承担的支出,农民负担过重已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税费改革,这部分支出开始回归财政,基层财政的事权反而在扩大。因此,在这两个反方向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县、乡财政困难的矛盾开始激化。
分税制财政体制能够成功运行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各级政府有自己的主体收入,用自己的财力办自己的事情。依赖不断增强和上移的必然结果,分税制财政体制自然消亡,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转化为“跑上”的积极性。因此,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解决基层财政的实
际困难,核心是确立一级财政,就要使这级财政有能够基本满足自己需要的自主财力,在辅之少量的转移支付财力的情况下,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议取消乡镇财政,实行乡财县管;取消市级(地级市)财政对县级财政的管理,实行省级财政直接管理县级财政。这样一来,全国的财政级次变为三级,即中央、省(市、自治区)和县(地级市、县级市)三级,增强各级财政的调控能力。
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相对称,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正常运行的又一基本要求。从现在的发展趋势看,一是中央财政的职责重大,另一个是县级财政的职责重大。所以,完善目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要增加县级财政的主体税种,扩大税收分享中县级财政分享的比例,同时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大幅度增强县级财政的实力。
2.3按照公共财政和城乡一体原则,继续改革农村财税制度
目前,我国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其主要目标是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分配关系,遏制农村“三乱”现象的发生。从试点情况看,农村税费改革确实实现了上述目标,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现在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并没有根本改变我国1958年左右形成的农村税收体系,农村仍然实行有别于城市的税收制度。
从税收负担看,目前农村居民普遍相对高于城市居民。许多工商税都有起征点和免征额,如增值税、营业税等,但农业税没有,无论农业生产的成本多大,也无论农业生产的净收入是多少,都需要缴纳固定比例的农业税。目前,许多农民的人均纯收入还不如城市居民的“低保”水平,尤其在很多贫困地区,但在城市享受照顾,而在农村确要纳税。因此,相对城市居民来说,农民的税收负担是重的,也是不公平的,在税制上设置了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待遇。从实现我国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目标出发,必须继续深化我国的农村税收制度改革。长远的目标,应是逐步建立城乡基本协调的税收制度,将农业税改为体现农民纯收益的具有和城市个人所得税有大致相同的起征点和免征额的新型收益税。当前,“三农”问题已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市场恢复乏力,已严重影响了国内有效需求的扩张。目前,增加农民收入,已是“三农”问题中的核心问题。为此,在农村新的税制改革到位以前,建议目前免除一切农业税。
在我国现行的财政支出政策体系中,财政与农民的关系,主导的观念是财政支农。这是带有浓厚计划经济时期特征的观念,是改革开放20多年后的今天仍能保留下来的为数不多的早已过时的观念。
财政支农的观念,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很不一致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国有经济,还是集体经济、个体经济或者私营经济,都是市场经济中的活动主体,都有义务按照国家统一税法的规定,积极主动地向国家纳税,同时也有权利享受国家一视同仁地向社会成员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其实,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财政政策已逐步从区别性的政策走向共同性的政策。所以,随着经济的发展,今后我国农民应该和城市居民一样同等地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由国家财政提供的各种社会福利,这就必然要求彻底抛弃带有区别性和歧视性的财政支农观念。
3.结语
农村的许多公共产品,如基础设施、教育、社会保障等,不仅在属性上与城市公共产品是一样的,而且许多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也不局限于农村居民,甚至城市居民的受益还要大于农村居民的受益。因此,在供给的方式上也应该采取相同的政策,但现在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存在较大区别,农村的公共产品主要由农民自己负担。这种厚此薄彼的公共产品供给政策,必然造成城乡居民发展机会的不均等,进一步拉大城乡的差别。所以,今后的财政政策调整,要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力度,尤其是目前农村的九年义务教育、饮用水、医疗卫生、养老救济等农村急迫需要的公共产品,要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以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社会经济的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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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
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
以事权与财权对等为核心的新一轮分税制完善和改革能早日启动,才是中国经济有可能走上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前不久表示,我国将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重点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分税财政体制在新形势下的积极作用。
十多年以来,分税制使得中央政府能够集中大量财力来调控经济发展,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为了充实地方财政的“腰包”,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将在阵痛中开始“破冰”!
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
1994年,中国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较好解决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十多年来,对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税收征管,保证财政收入和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有待于深化改革和加以完善的地方,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等。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3年的78%下降到2004年的42.7%;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却明显上升,从1993年的22%上升到2004年的57.2%。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没有相应变化,一直在70%左右的水平上波动。也就是说,地方政府用43%左右的相对财政收入支撑了70%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与分税制改革前地方政府用68.4%的相对财政收入仅仅支撑59%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恰恰相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是政府必须承担的最重要的职责,带有非常强的外溢性特征,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理应由中央政府提供,政府的基本职能也必须依此来确定。如果由财力严重匮乏的基层政府来承担,必然会导致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不足或严重不均等,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正是由于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严重背离,分税制就无法起到平衡地区差异的作用,更导致了地方政府财源缩减,促使其从预算外寻找收入来源,出现了诸多不合理的财政现象,表现最为突出的有两方面:
一是“土地财政”。据统计,1999至2008年间,中国土地出让面积从45391公顷上升至165860公顷,年均增长率15.5%。同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也不断上升,成交价款从514.3亿元上升至10259.8亿元,后者大约是前者的20倍,年均增长率39.5%。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款年
均增长率更是高达45%,是财政来源中上升最快的一种。“土地财政”虽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地方财政捉襟见肘的局面,但也带来了城市规模的无序扩张,透支耗竭了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更助长了畸形的房地产市场。
二是“债务财政”。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负债规模已开始急剧膨胀。银监会资料透露,到2009年6月末,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以下各级政府设立的平台公司合计达8221家,其中县级政府平台公司4907家,银行对这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总额达8.8万亿元,贷款余额超过5.56万亿元,几乎相当于中央政府的国债余额。而据估算,200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在11万亿元左右,相当于2009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3倍。地方政府过度举债可能带来六大巨大危险:开创地方政府举债大兴土木的先例;成了地方官员为自己政治前途而大上政绩工程的资金来源;政府举债的政绩工程已成为经济浪费的样板;与权力资本合谋形成腐败的土壤;政府债务成因复杂、清偿难度大,已影响了地方政府的执政形象,进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政府债务最终“埋单者”只能是广大老百姓、每位纳税人。
可见,事权与财权不对等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不过应当明确的是,基层财政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不是分税制造成的,恰恰相反,是由于分税制不到位。只有完全、彻底的分税制才是我国财税改革的科学与理想的模式。以事权与财权对等为核心的新一轮分税制完善和
改革能早日启动,才是中国经济有可能走上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第4篇: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文章标题: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十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新的进展。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
财税体制改革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
税具有优化资源配置、增进社会福利,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正,加强宏观调控、熨平经济波动,实施监督管理、规范财经秩序等重要作用,并具有提供公共产品、弥补市场失灵的公共性,平等非歧视的公平性,注重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以法制为基础的规范性等属性特征。因此,需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认识和把握财税体制改革的意义与作用。
财税体制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财政税收是配置社会资源的重要手段。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坚持“多予少取”,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问题,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完善关税和出口退税等制度,促进外贸健康发展,有利于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财税体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动力。财税体制改革直接涉及国家与企业和个人之间[找材料到☆好范文 wenmi114.com-ˇ好范文 wenmi114.com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等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对其他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保障。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财政还要承担必要的改革成本,以创造有利的改革环境。财税体制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政以财立,国以财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汲取能力,有利于巩固党执政的物质基础,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同时,财政收支活动具体直观地体现党的方针政策、反映政府活动的范围和内容,是连接人民日常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特别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增强财政资金筹集和分配使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提高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让社会公众了解国家财政资金的来龙去脉,有利于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审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也有利于更好地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改革创新的主旋律贯穿“十五”时期财税工作实践“十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财税体制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迈出了新的步伐。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取消农业税,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在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化的基础上,从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农业税,并取消了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将农村义务教育等公共产品逐步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现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的历史性变革。从2004年开始,改革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方式,将原来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同时实施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也为提高其他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积累了经验。围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有针对性地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改革出口退税机制,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近年来,先后调高了若干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出口关税,对部分纺织品相机加征或取消出口关税,对少数能源、资源性产品调低进口关税或实行免税等。2004年初步建立起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2005年又适当降低地方负担比例,解决了多年积累下来的出口欠退税问题,促进了外贸代理制改革和外贸健康发展。自2004年7月1日起,对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等8大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减轻了企业负担。自2006年1月1日起,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增加了中低收入阶层的实际收入。资源税等税收制度也不断优化。税收制度正向着更加有利于扩大内需的方向转变。围绕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财政有保有压,不断减少一般性和竞争性领域的投入,着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向“三
农”倾斜,向教科文和社保等社会事业倾斜,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倾斜,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围绕提高基层行政能力,创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机制。在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基础上,从2005年起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一部分资金,实施以“三奖一补”为核心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建立了激励约束新机制,调动地方各级政府财
力安排向基层倾斜、发展经济、精简机构和人员、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积极性,对解决部分县乡财政困难这个多年积累的问题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围绕政务公开和依法理财,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截至2005年,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到所有中央部门,有非税收入的中央部门也全部纳入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范围;36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本级和相当一部分市县,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管采分离、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初步形成,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这些改革措施,加快了我国传统预算管理制度向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转变,进一步将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等公共管理原则落实到财政收支运行中,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实现“十一五”规划为目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十一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共化为取向,以均等化为主线,以规范化为原则,不断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服务。抓紧建立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研究划分各级政府尤其是省级以下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特别是尽快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支出责任。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完善和规范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特别是要加强和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重点帮助中西部地区解决财力不足问题。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完善省级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监督评价体系,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省以下财政体制管理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完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奖补机制,切实增强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逐步形成合理的纵向与横向财力分布格局。完善财税制度和政策,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完善促进公平竞争的税收制度,抓紧推进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在全国范围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建立促进自主创新的财税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职工技术培训和设备更新改造的力度,对使用落后工艺、设备及高污染、高消耗的企业实施限制或惩罚性税收制度。制定实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财税机制。完善出口退税等政策,并与完善加工贸易政策相衔接,促进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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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财政体制改革 财政学论文
财政学论文
摘要:
财政体制改革
我国财政管理体制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不断完善,这也从我国经济总水平不断上涨的现象看出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对经济的影响非常大。从1949年建国初期到现在,政府也在逐步从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到满足人们精神需求,从当初的解决基础设施及温饱问题到现在的民生财政。本文对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历史进行了回顾,并且对当前我国财政体制进行了分析。关键字:财政体制改革;分税制;民生财政 正文: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GDP以飞快的速度增长,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全球第八第九的位置上升到了第三的位置,2010年更是超越日本位于世界第二。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步提升,人们的需求也在不断地变化,当然,财政体制也在不断地完善。
民生是这个时代的关键词,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浓墨重彩的华章,是代表委员的“永恒话题”。翻检历史,也许从没有哪个年代像今天这么强调民生。民生为何如此重要?因为它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它是“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人民的生命”,它“不仅是重要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在此语境中,今年民生支出将占中央财政2/3,无疑振奋人心,具有积极的正面导向作用。
一、我国财政改革历史
1978-1994年通过“放权让利”激发改革的积极性,提高在传统经济体制下几乎窒息的国民经济的活力。在改革初期,政府能够且真正放出的“权”,主要是财政上的管理权;政府能够且真正让出的“利”,主要是财政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所占的份额。这一改革思路与财税体制自身的改革任务——由下放财权和财力入手,打破或改变“财权集中过度、分配统收统支,税种过于单一”的传统体制格局——相对接。
1994-1998年财政体制改革踏上了制度创新之路——税制改革。1994年实行分税制的政策,是我国财政改革的一个重要转折。在此之前所推出的财税体制改革举措,多是围绕利益格局的调整而展开的。而且也是在整体改革目标定位尚待明晰的背景下而谋划的。这次改革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突破了以往“放权让利”思路的束缚,走上了转换机制、制度创新之路。从重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财政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入手,在改革内容与范围的取舍上,既包含有利益格局的适当调整,更注重新型财税体制的建立,着重财税运行机制的转换。
1998-2003年,公共财政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行。多年的改革变迁人们发现,能够统领所有财政改革线索、覆盖所有财税改革事项的概念,只有公共财政。于是,以1998年12月15日举行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为契机,决策层做出了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决定:构建中国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从那时起,作为整个财税体制改革与发展目标的明确定位,带有整体改革布局性质的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正式进入财税体制改革的轨道。
2003年至今,我国财政体制将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制并且将逐步向民生财政转型。
从改革初期的让利放权,到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再到1998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和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的提出,以及当前针对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造成的外部冲击而出台的以民生为核心的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我国财政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基于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而进行的适时调整,有别于西方国家简单的反周期调节。“民生财政”正是基于此种逻辑和我国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应运而生的。
二、我国当前财政体制与民生财政 1.民生财政
民生财政简单来说就是加大以民生为本的财政支出。概括来讲,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和就业、环保、公共安全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占到相当高的比例,甚至处于主导地位的财政,称为“民生财政”。2.民生财政与公共财政
民生财政并不否定公共财政,是对公共财政体制的进一步深化,是对公共财政的一种完善。其实市场经济所匹配的是公共财政,但是如果我们能在公共财政的基础上更深一层次的去为民生着想,那么我想在这样的财政体制下我们的经济会发展的更好的。在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推行的又是市场经济,那么我们必然要将我们的公共财政制度推向民生财政,这才是我们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根本。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已基本实现了由计划到市场的转变,财政体制也逐步实现了由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的转变。在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在强调市场经济的同时更应凸显其社会主义属性,这就要求财政职能的重心逐步由公共化向民生化转移。公共财政框架下的适合现代经济要求的体制基础与管理模式也是承载民生财政发展模式的必要条件。只有真正确立公共财政制度,才有可能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匹配的民生财政。3.财政制度转型的必然性
著名的经济发展阶段论我想应该能够解释我国财政体制转型的必然性。美国经济学家马斯格雷夫和罗斯认为托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政府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占有较高的比重,公共部门为经济发展提供社会基础设施,如道路、运输系统、环境卫生系统、法律与秩序、健康与教育以及其他用于人力资本的投资等等。在发展的中期阶段,政府投资还应继续进行,但这是政府投资只是对私人投资的补充。一旦经济达到成熟阶段,公共支出将从基础设施支出转向不断增加的教育、保健与福利服务的支出,且这方面的支出增长将大大超过其他方面支出的增长,也会快于GDP的增长速度,导致财政支出规模膨胀。这样一来,改革初期实质上是为了满足人民的温饱问题还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所以政府支出处于长期投入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上;而发展到一定程度,人民的温饱问题解决了就该解决人们的人权问题和民生问题了。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最基层是生存问题,然后是安全再往上面才是追求精神生活上的完美。在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时,大部分人们的生存为题解决了,人们的观念就会慢慢从最求物质生活到追求精神生活。所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最终导向还是民生问题。4.民生财政是财政本质的回归
2011年财政预算报告显示,今年全国财政支出规模将达100220亿元,比上年增长11.9%,这是我国年度财政支出首次超过10万亿元规模。在“支出压力很大”的形势下,保民生、减差距、压经费成为今年财政支出的重要落点。根据2011年财政预算报告,民生支出合计将占中央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左右。
去年,全国财政收入迈上“8万亿元”台阶(83080.32亿元),今年,财政支出将进入“10万亿元”时代。我们看到,民生投入基本集中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三农、环境保护等方面。可以预期的是,一旦这些真金白银落到了实处,并发挥了效用,老百姓所期盼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失有所助……”将不再是飘渺的梦想,而是触手可及、深有所感的美好现实。
公共财政本来就应该是民生财政,财政支出向民生不断倾斜,说明我国公共财政正在回归其本质。明确规定民生支出占中央财政三分之二,让这种回归有了更具体和明确的目标。
三、目前我国出现的问题及财政改革
从我国近年来屡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来讲,我认为从需求的角度来说我们的经济发展到现在,可以说是一个飞跃,但是我们居然出现了这样的食品安全危机。近些年我国市场上食品安全乱象,“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绝育黄瓜,爆炸西瓜更是让人毛骨悚然。我们现在想的问题不是如何去更好的发展经济,而是我们还能吃什么。食品问题暴露了我国的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监管机制的松懈。既然我们的改革方向已经开始转向民生,那么人们就不应该再担心这些在人生存之本的食品上的一些问题了,而我们还在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而头疼。我想我国目前最要紧的是应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来整治这次食品危机。我们只有把这最基础的问题解决了,才有可能去发展经济,才有可能实现民生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