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退耕还林 工作汇报(精选6篇)_市退耕还林工作汇报

2022-07-12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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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新一轮退耕还林情况汇报

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林业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联合发文:《关于下达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的通知》和州改局、州林业局、州农业局《关于转下达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调查统计基础数据,为保证2014年我县退耕还林建设任务,现将我县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规划设计相关情况通汇报如下:

一、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政策

2014年12月1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曲木史哈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厅长作相关工作安排,市朝天区人民政府作交流发言。会议肯定了前一轮退耕还林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原则: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紧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坚持突出重点、规模实施,坚持落实责任、依法管理的原则。

退耕对象:一是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二是三峡库区上游县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三是非库区上游县重要水源地迎水面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

补助标准:与前一轮退耕还林比较,新一轮补助政策有较大改变,不再限定退耕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退耕还林中央每亩补助5年共计1500元。,第一年8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中央每亩补助3年共计800元;分2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

二、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检查验收标准

县级人民政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分别在工程实施后第一、第三、第五年开展县级全面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政策兑现依据。省林业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分别在第二、第四年开展省级监测验收,其结果作为调控建设任务、兑现补助资金、考核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重要依据。新一轮退耕还林设计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权登记,将退耕还林还草统一纳入林地、草原资源管理。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管理和政策兑现

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政策兑现要严格遵循“先验收、再公示、后兑现”的程序。工程种苗费兑现方式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直补资金通过“一折通”方式兑现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四、工作安排

根据省、州要求,在2015年3月底之前完成2014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设计任务并上报州主管部门,我局建议在2015年3月开展我县2014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7000亩的规划设计。建设面积安排在呷尔镇、三岩龙乡、上团乡、八窝龙乡、子耳乡、三垭乡、俄尔乡、小金乡、朵洛等9个因地质灾害严重和生态移民乡镇。

由县政府召集各乡镇和退耕还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会议,并协调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规划设计。

我县退耕对象:根据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安排在符合以下条件地区。1、地质灾害较严重地区。2、生态移民搬迁地区。3、集中成片种植经济林地区。4、在前一轮退耕还林中的林间不能耕作的耕地。

工作时间安排1、2015年3月4日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新一轮退耕还林设计工作。

2、2015年3月5日组织相关规划设计人员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业务、政策学习。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准备外业设计所需器具及材料。

3、2015年3月6日至3月16日分组入乡,对核定规划的乡、村、组进行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政策进行宣传、讲解,现场定位、丈量退耕还林地面积。

4、2015年3月17日至3月20日进行内业统计,制表和图。

5、2015年3月21日至3月28日完成内业设计,成果报州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6、2015年4月1日至4月15日进行林权登记和档案归档。

五、人员安排

1、项目负责人:马文才

2、设计负责人:毛元林、蒲智

3、设计人员: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设计要求严格,工程设计人员由县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人民府组共同组成工作。设计人员分成两个工作组,第一组:组长:成员:县国土局技术人员。第二组:组长:成员县国土局技术人员。

4、各乡镇形成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的工作组,负责协调退耕还林过程中相关事项。

六、存再的问题

技术人员缺乏。近几年由于我局未进专业技术人员,造成各个方面技术人员短缺,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请求县委和县政府调配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工作经费不足。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涉及多个环节,虽然国家财政按每亩退耕地元的标准,省财政按每亩6元的标准划拨了工作经费,但依然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请求县政府解决短缺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新一轮退耕还林情况汇报

第2篇: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 据了解,新一轮退耕还林方案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巩固已有退耕还林成果,确保“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本次退耕还林是还林的退耕农户补助标准为每亩1500元补助期限5年(含200元抚育费),分三次兑现,第一年兑现800元,第三年兑现300元,第五年兑现400元;退耕是还草的退耕农户补助标准为每亩600元(含100元抚育费),补助期限2年,第一年兑现400元,第二年兑现200元。调查的内容为25度以上坡耕地现状、农民自愿申请任务情况、上一轮退耕还林遗留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及地方分年度实施计划。摸底调查工作从2014年1月8日开始至4月10日完成,分前期工作准备(1月8日至2月26日)、开展外业调查(2月27日至3月27日)、数据汇总上报(3月28日至4月5日)、提交调查报告(4月6日至10日)。

附 2013年9月6日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召开了7省市林业厅分管厅长和财政厅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对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问题进行了座谈,实际上是一个征求意见的过程,主要由财政部农业司通报了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顶层设计情况。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新一轮退耕工程实施条件,一是地类限制为25度以上的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二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完全打破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各种限制,是一种全新的生态工程建设模式。

(二)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原则,即“统一标准,农民自愿,政府助推,自我发展”十六字的原则,这个原则是在充分肯定第一轮退耕还林成绩的基础上,结合新时期的特点提出的。“统一标准”就是在大的方针政策上由国家出台统一的标准,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省的实施细则,国家不再规定的过细、过死。“农民自愿”是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前提和根本,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采取农民自愿申报,林业部门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政府助推”就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将不再是国家包办一切,采取国家助力,各级政府助推,林业主管部门指导的原则进行;“自我发展”强调新一轮退耕还林不再和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挂钩,鼓励农民借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谋求自我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经济林。

(三)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具体标准。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不再强调南北方地域差别和林种、树种等区别,全国统一按照“乔木、灌木、草本”三种标准实施。即退耕还林栽植乔木的每亩补助共1300元、栽植灌木的每亩补助共1000元、还草的每亩补助共500元,还乔木的还可以享受两次森林抚育补贴共200元。在工程实施的第1、3、5年进行检查并兑现补助,第1年检查工程完成情况,第3年检查保存情况,第5年检查抚育及成林情况,当年兑现比例由各省具体制定。

(四)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投资规模及要求。国家初步确定全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总规模为8000万亩,2014年启动1000万亩。退耕还林前农民要自愿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还林后林业部门要及时确权发证改变地类性质。国家只根据各省申报的情况下达总投资规模,具体实施细节由各省制定。

第3篇: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公开信

公 开 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做出重大决策,是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的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从2000年开始,全市有130509户农民朋友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参与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也从中享受到了优惠的国家政策,并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自身经济得到了发展,家乡生态得到了改善。但由于国家退耕还林计划任务的紧缩,这些年一直没有能够满足大家的退耕还林愿望。2014年,国家又正式调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我们又迎来了大好的历史机遇。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主要政策如下:

一、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优先安排符合退耕条件、群众退耕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准备准备充分的地方。

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自己决定,不摘“一刀切”、强推强退。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严格控制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

四、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种苗造林补助300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其中,退耕还林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县级财政部门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每亩分别兑现农户生活补助500元、300元、400元。种苗造林补助300元由县区林业局统一规划、统一负责实施。退耕农户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农户,属承包实施的,必须与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合同,在明确政策补助、承包补偿资金、收益分配方式等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兑现。农户自行实施还林的种苗造林费直接发放给农户。

五、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前提下,鼓励退耕农户间种豆类等矮杆作物,发展林下经济,以耕促抚、以耕促管。鼓励个人兴办家庭林场,实行多种经营。

六、退耕还林还后由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确权变更登记。退耕后营造的林木,凡符合国家和省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的,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未划入公益林的,经批准可依法采伐。

欢迎符合条件的农户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积极投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在此,祝愿更多的农民朋友通过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实施发家致富!

昭通市退耕还林办公室

2015年2月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操作流程

一、流程图

1、政策宣传——

2、申请审核——

3、丈量土地——

4、一次公示——

5、作业设计——

6、二次公示——

7、签订合同——

8、组织实施——

9、检查验收——

10、三次公示——

11、兑现补助——

12、申领林权证

二、流程说明

步骤

一、政策宣传。会议、培训、标语、宣传册、广播电视等。步骤

二、申请审核。发放登记表,农户自愿签名,登记造册,拟定树种、品种和方式(招投标、承包、农户自主造林)。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申请、乡镇组织初审并以村为单位汇总申请、县区以乡镇为单位汇总,组织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进行审核。

步骤

三、丈量土地。审核通过后,县区根据各乡镇的任务申请和审核情况,把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到乡镇、乡镇分解任务落实到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土地丈量落实到户,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步骤四、一次公示。土地丈量后及时在村内公示土地丈量结果。步骤

五、作业设计。公示无异议后,层层上报至县区,由县区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作业设计。县区作业设计编制完成后组织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进行初步评审,报市级审批。

步骤六、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退耕面积、退耕地点、树种、质量要求、补助资金等。

步骤

七、签订合同。乡镇人民政府与退耕农户签订新一轮退耕还林合同。

步骤

八、组织实施。方式包括:招投标、承包、或农户自主造林等。

步骤

九、检查验收。造林完成后的第一、三、五年,林业部门会同国土部门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步骤十、三次公示。公示检查验收结果,包括退耕面积、退耕地点、树种、成活率、合格面积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步骤

十一、兑现补助。财政部门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农户。

步骤

十二、申领林权证。退耕还林后,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确权变更登记,发放林权证。

第4篇:退耕还林二轮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意见

(内政发〔2008〕27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以下简称“两个确保”),现就完善我区退耕还林政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进一步扶持退耕户后续产业发展,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落实生态移民、补植补造和林木后期抚育管护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和长远生计问题,杜绝砍树复耕现象的发生,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

二、政策内容

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

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由当地政府与农户签订管护合同。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对补助政策期满的退耕地造林情况,各级林业、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每年要组织专人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兑现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要进一步加快林权证发放进程。对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生活补助费的领取,由各旗县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确保该资金全部用于退耕户,与营造林的抚育管护挂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生活补助费,要直接面对退耕户;为每个退耕户建立补助资金储蓄卡,逐步取代现金发放方式;禁止村、社集中领取;对实行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试点的旗县,按相关规定执行;要坚持公开公示制度,验收结果与兑现结果都要以村、社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在2007年年底前已期满的,从2008年起发放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在2007年年底后到期的,从到期所在年份的次年起发放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

三、专项资金

为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中央财政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按照退耕地造林面积每亩安排70元。自治区按照工程所在旗县退耕地造林总量核定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到旗县,从2008年起按照8年时间平均安排,主要用于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补植补造和退耕农户后续产业建设5个方面。

(一)资金的安排方式。自治区从2008年起,根据各旗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所列建设内容,下达各旗县年度投资计划。

(二)资金的使用方向。该资金属于建设资金,要逐级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资金的使用要与有退耕农户的行政村挂钩。各旗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既有利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又有利于有效解决退耕户近期及长远生计的原则安排建设内容。

1.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优先建设基本口粮田是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关键。各地要加大建设力度,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我区退耕农户人均不低于3亩高产稳产基本口粮田的目标。

2.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生态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是退耕农户增收节支的有效措施。各地要切实加大投资力度,以农村沼气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加强节柴灶、太阳灶建设。采取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和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搞好退耕还林地区的农村能源建设,力争用8年时间,使农村沼气、节柴灶和太阳灶建设在适宜新能源的退耕农户中取得长足发展。

3.有条件地推进生态移民。对居住地基本不具备生存条件的特困退耕人口,实行易地搬迁。

4.适当安排退耕还林的补植补造。加大补植补造力度和林木后期管护,是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形成的林地成林成材,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的关键措施,各旗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资金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补植补造。

5.扶持退耕还林地区的后续产业。扶持退耕还林地区的后续产业发展,是确保“能致富、不反弹”和有效解决退耕户近期及长远生计的治本之策,各旗县人民政府要安排资金,扶持退耕农户村组的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

为顺利实现国务院提出的“两个确保”奋斗目标,各旗县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范围内,确定本地区的重点建设项目。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把这项惠及子孙、惠及万民的工程建设好、巩固好、发展好,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从事关我国生态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层层落实巩固成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逐乡、逐村、逐户地抓好落实。各旗县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工作负总责。

(二)科学规划。各旗县人民政府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重点包括退耕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农村能源

建设规划、生态移民规划、补植补造规划、农户后续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要综合考虑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和退耕农户近期生计及长远发展配套项目,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综合整治,并与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等各专项规划相衔接。规划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后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业厅、林业厅等有关部门,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汇总形成全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经批准的规划作为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及年度计划的依据。

(三)工作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从2008年起,以本级承担的退耕地造林总量为基数,自治区、盟市按每亩每年0.6元的标准,旗县按每亩每年1元的标准安排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各盟市、旗县要将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安排方案随专项规划一并逐级上报,每年的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预算安排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年度实施方案也要一并逐级上报。

(四)强化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核实退耕还林面积,严格资金支出管理,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和截留挪用对农户的补助资金及专项资金。对于不认真执行中央政策的,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五)健全机制。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

固,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

(六)加强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通知》精神和各项规定,特别是本次补助资金政策、兑现方式和管护责任,使农民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益。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把政策精神宣传到位,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深远意义讲清讲透,做到家喻户晓,逐步使农民树立自觉维护生态的意识。

2008年4月17日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17日 实施日期:2008年04月17日(地方法规)

第5篇:退耕还林汇报材料

董王庄乡2010年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

汇 报 材 料

董王庄乡位于宜阳南部,距县城35公里,东接白杨,西连上观,北邻赵保,南接嵩县,有宜阳县“南大门”之称。全乡总面积74.5平方公里,基本地形地貌为三分山地七分丘陵,耕地面积4.6万亩、林地面积2万亩、荒山面积10万亩;下辖20个行政村、216个村民组、3.1万人。

2002年以来,我乡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共完成退耕还林4244.4亩,涉及10个村786户。今年3月,我乡对2002年以来的退耕还林地块进行了补植补造,补植树苗5万余棵。

一、还耕还林基本情况

2002年共涉及10个行政村,18个小班,1404.5亩,266户。次古洞:4个小班,其中,大王沟2个,66亩,18户;次古洞大南沟1个班,171.9亩,73户;小了沟1个班,135亩,1户。

刘河:4个班,其中,寺河水库东坡、西坡各1个班,116亩,2户;木树凹1个班,炊庄1个班,共133.6亩,78户。

武坟:坡根林场1个班,116亩,2户。南岭:菩萨坡1个班,235亩,4户。

前村:2个班,其中,山神庙圪塔1个班,52亩,2户;梅家沟后坡1个班,80亩,7户。

乔庄:1个班,60亩,16户。赵坡:雷沟1个班,37亩,1户。大石岭:2个班,其中,大么厂37亩,八里堂60亩,共34户。官庄:石坪寨1个班,41亩,1户。庄科:栗扒63亩,29户。

2005年,经济林,南岭水库9.8亩,1户。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是成立由乡长为组长、主抓副

职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退耕还林领导小组,为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任务分解,责任到位。采取副职领导包村,一般干部和村干部包户的办法,吃住在村,督促补植补造工作进度;三是明确各行政村是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主体,其主要领导为实施单位责任人。要求各村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的春季补植补造管护工作,精心组织,严格落实技术、行政双承包责任制,确保林业生产工作有效实施;四是退耕农户为退耕还林工程的承包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林业部门认真做好林业生产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二)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兑现国家有关政策。乡政府协调林业部门对全乡不合格面积、缺失面积的补造、林木管护等林业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退耕还林保存率不合格的、缺失面积没有完成的、管护不到位的,坚持不予兑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

(三)强化责任,此次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作为各行政村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各行政村进一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责任人要对所承担的林业生产和管理任务负全责,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因责任人失误造成退耕还林工程出现问题没有通过国家阶段性检查验收而影响第二轮政策衔接的,将根据《退耕还林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6篇:退耕还林汇报材料

共青团农场2008年-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建设项目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欢迎各位莅临我场检查、指导工作。共青团农场作为兵团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非常重视退耕还林工作。按照生产建设兵团下达的《关于下达兵团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的通知》(兵发改农经【2009】119号)和《关于下达农六师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师发改发【2009】480号)文件要求,根据农场实际情况,经过场领导充分调研后,为发挥地缘优势,分别先后启动了农场2008年和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并且效果明显。现将共青团农场2008年和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情况

根据上级下达任务计划,2008年和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主要内容为:

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总面积为7000亩,主要内容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7000亩,全部实施葡萄滴灌,其中四连建设7个滴灌系统,控制面积为5299亩;六连建设2个滴灌系统,控制面积为1701亩。项目计划总投资607.17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350万元,农场自筹资金257.17万元。

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总面积为3000亩,主要内容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3000亩,全部实施葡萄滴灌,在四连建设6个滴灌系统,控制面积3000亩;配套土地平整950亩;建设棚圈400㎡。项目计划总投资228.58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50万元,农场自筹资金78.58万元。

通过自查,农场2008年和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等有关规定安排落实,未出现违反国家政策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的情况。

二、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农场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根据年度计划批复,由专业设计院按照相关原则、技术要求、目标等进行规划设计,制定出实施方案,方案通过项目领导小组审查认定后,由施工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实施。

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规划在农场四连和六连,交通便利。项目包括巩固退耕还林成果7000亩,全部实施葡萄滴灌,其中四连建设7个滴灌系统,控制面积为5299亩;六连建设2个滴灌系统,控制面积为1701亩。灌溉水源以渠水为主,其中:四连鱼池地、养殖厂门前水源为井水;建设沉砂池5座,泵房5座,更新改造机井2眼,井房2座。地埋管道31855米,地面管道35088米,铺设滴灌带254.92万米。截止2009年6月10日,所有工程

已全部按时结束。

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全部规划在农场四连,交通便利。项目包括巩固退耕还林成果3000亩,全部实施葡萄滴灌,建设滴灌系统6个;基本口粮田土地平整950亩;棚圈建设400㎡。3000亩葡萄滴灌所需的6处水源建设,包括渠水和井水,其中:西树槽子、四二一地、排碱沟、钢管桥水源为渠水,门前地、三河湾、水工队水源为井水。并配套建设沉沙池3座,泵房3座,井房3座。地埋管道12674米,地面管道15453米,铺设滴管带133.40万米。截止2010年6月8日,所有工程已全部按时结束,3000亩葡萄经济林的灌溉得到了良好的保证。配套的土地平整950亩,包括西树新600亩,干渠边350亩,全部种植小麦,采用渠水灌溉。

三、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607.17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350万元,农场自筹资金257.17万元。最后,项目实际总投资607.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184.38万元,材料费用258.2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135.60万元,基本预备费28.91万元。

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228.58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50万元,农场自筹资金78.58万元。最后,项目实际总投资228.58万元,其中材料购置投资143.36万元,建设安装投资67.46

万元,棚圈工程4.5万元,土地平整2.38万元,基本预备费10.88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设专门帐户、专款专用,各项资金实施统一管理,包括计划安排,资金使用,项目有关经济合同及资金回收等。项目拨款按项目进度拨付,保证项目建设保质按期完成。

通过自查,农场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财政部等6部委局办印发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财农[2007]327号),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规范核算,封闭运行,检查中没有发现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等违规使用资金情况。

四、项目管理情况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农场专门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领导小组”由共青团农场场长、政委担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场长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农场林业、农业、土地、水利、计财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的各个阶段,进行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各项工作项目进度、项目质量以及资金使用,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农业科,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管理、技术服务、项目档案管理等,做到建园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控制。

项目建成后,为保证农场葡萄产业的良好发展,农场专门成立了青城果业公司,严格要求葡萄园各个阶段的进度、质量,包括苗木的定植、除草、滴水、摘心、破膜、架材搭建、绑蔓引缚等工作。2011年,1万亩葡萄埋土工作于11月5日全面结束,在冬剪之前,苗木长势良好,园内未曾发生各种病虫害。现各葡萄正在进行出土滴水工作,经调查苗木长势良好,埋土越冬成活率预计在98%以上。

五、自查验收情况

2009年6月15日和2010年6月12日,农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组先后对农场2008年和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经工作组初步验收,工程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无超计划和超规模现象,符合向上级申报验收条件。

六、项目建成投产后的效益情况

1、社会经济效益

促进了农场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了农产品的规模化、产业化。加速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强农场经济实力、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项目的建设解决了近500人的就业问题,对维护农场的经济繁荣、社会稳定起到了巨大的现实意义。通过对职工的文化素质及劳动技能的培训,也增强了农场的劳动人员储备和经济实力。起到了团场增效、职工致富的目的。

2、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保证项目连队能够正常开展生活和生产活动。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和土壤沙化,从而使地面蒸发量减少,延缓和抑制土壤返盐,改善当地的小气候,进而改善当地的农业生产条件,给农作物的生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不断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业稳产增产。

七、问题及建议

经过两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葡萄属多年生经济作物,基地建设前期投入大,成本由团场自筹,过长的资本回收期使农场在一定时间段内资金压力较大。希望国家能调大项目拨付资金比例或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的长效补助机制,由国家财政长期进行补助。

谢谢大家!敬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农六师共青团农场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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