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监督执法工作汇报(精选6篇)

2022-07-13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卫计监督执法工作汇报(精选6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第1篇:卫计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2017年卫计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我区的卫计监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卫计监督局的关心和指导下,抓住深化卫计监督体制改革的契机,加快和完善卫计执法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卫计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了各项卫计监督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取得成效

(一)卫计监督投入不断增大,卫计监督基础得到夯实 区委、区政府对卫计监督工作的投入稳步增长,为卫计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保障。一是配备执法用车。区委、区政府为我局配备了5辆电动卫计监督巡逻车,局机关在公务用车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也调配2辆公务用车作为卫计监督专用执法车辆,确保了卫计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极大的提高了卫计监督工作效率;二是充实执法设备。对会议室进行改造,增添录音录像设备,设置成为卫计监督执法视频监控室。为卫计监督执法人员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14台、执法记录仪10台、便携式打印机10台,并为执法人员重新制作全新的卫计监督执法服装;三是落实经费保障。2017年拨款总数达?万元,除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人头经费外,区财政下达卫生检测、设施设备购置、专项检查等工作经费44万元。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得到提高 加强卫计监督执法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以反腐倡廉为题材的专题片,提高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意识;制定廉政建设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卫计监督员着装风纪规定、卫计监督执法责任制规定、卫计监督员守则等软环境和行风建设制度11个,定期开展卫计监督执法人员党风廉政约谈,使卫计监督员自觉遵守党风行风相关制度,做到秉公执法、廉政执法、文明执法;层层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严格执行落实责任制,围绕责任目标分解、责任考核与监督、责任追究等环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杜绝一切违规违法事件发生,着力打造“严格、公正、文明、高效”卫计监督队伍形象。

(三)卫计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增强,卫计监督执法得到推进

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纠正、遏制和惩治卫计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单位、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件,结案?件(其中单纯警告案件?起),结案率96.9%,累计罚款共计?万元。卫计违法案件的严肃查办,对监管对象已经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使广大监管服务对象自觉形成了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提高了卫计监督的影响力,卫计监督机构形象得到了全面提升。积极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真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集中办理模式,2017年共受理办结各类卫计许可证270家,其中公共场所260家,生活饮用水10家。

(四)卫计监督业务培训不断持续,执法人员增综合执法能力得到提升

一是做好卫计监督执法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我局选派3名执法人员参加市卫生监督局举办的北京执法能力提高班的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同时,全年组织开展两次卫计行政执法培训班,分别邀请省卫计监督局江建君主任、中豪律师集团事务所郑继华律师对全局卫计监督员就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程序以及执法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极大提高了卫计监督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另外,组织执法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做好线上学习,所有卫生监督员在卫计监督网络培训平台在线培训时间均达到48 学时,完成省法制办行政执法培训系统的学习和考试,确保卫计监督执法人员顺利取得行政执法证;二是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根据《贵阳市卫计监督协管管理实施方案》,制定我区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对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从卫生监督协管知识,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等方面进行了2次集中培训。同时,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信息员按要求做好饮用水和打击非法行医等的巡查和信息报告工作;三是做好辖区监管单位法律法规培训。全年分行业组织部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开展4次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了监管服务对象自主管理能力和遵法守法意识。

(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不断推动,卫计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规范

按照省、市上级部门关于实施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工作要求,立足观山湖区实际,初步实施了我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装备了执法记录仪、手持移动执法终端、手持打印机、数码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必要的设备,设置了视频监控证,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了全过程记录29个相关制度。组织开展了监督人员全员培训,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均能正常使用。2017年,对?起卫计违法案件从现场监督、询问、合议等执法环节全部进行视频记录,使卫生监督执法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行为均有据可查,让卫生监督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意识,也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当事人产生的有效地威慑,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六)“双随机”工作不断探索,卫生检测得到加强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件要求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及抽检方案,建立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及专人负责制度,在省级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公布6次执法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实施细则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及医疗机构规范执业等进行6次双随机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13家,生活饮用水单位6家,公共场所17家、医疗卫生机构17家,检查结果已录入双随机平台并进行公示。同时,落实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下发的双随机任务,对随机抽取的77家监管服务单位(医疗机构16家、学校卫生15家、公共场所43家、生活饮用水3家)进行卫生监督和卫生检测,截止目前已完成69家,其中8家经营单位由于关门停业,未能完成任务。另外,在完成“双随机”抽检任务和2017年国家卫生重点抽检任务的同时,针对我区疾控卫生检测能力不足的现实,今年我局提供专项经费?万余元扩大了卫生抽检范围,委托第三方卫生检测机构,抽检住宿行业120家,美容美发行业147家,洗浴(含足浴)29家,其他超市、KTV、电影院13家,抽检合格率达100%。抽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32家(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8家、农村自抽水12家、二次供水10家、现制现售供水2家),出厂水抽检合格率84.5%,末梢水抽检合格率81.8%,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对做好卫计监督工作具有积极的参考和指导意义。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成日常卫计监督

一是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610余户,监督频次达2100余户次,全区住宿业、游泳业、洗浴业、美容美发业卫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100%,对于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全部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并适时进行复查;二是对辖区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对部分生活饮用水单位存在无水质处理器,蓄水设施未清洗消毒、水质检测不合格等问题,全部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部分农村简易式、分散式供水单位卫生条件薄弱、水质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开展卫生监督和检测,及时将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和所辖社区,配合乡镇和社区落实整改措施,农村饮用水卫生管理有所改善;三是对全区内的68家学校、23家幼儿园进行了卫生监督。重点从传染病防治管理、饮用水安全、突发公共卫计应急及医务室、教室、宿舍、厕所卫计要求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存在各类登记记录不健全、生活饮用水未监测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逐一下达了卫生监督整改意见书;四是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管理、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为重点,对辖区各级医疗及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对全区170多家医疗机构进行2017年校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19家单位采取延缓效验措施。

(二)完成专项卫计检查工作

一是开展医疗废弃物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96家。重点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运送、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未及时收集,收集分类、转运登记不规范、暂存间不符合卫生要求等问题,全部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整改不力的单位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64起,罚款2.799万元;二是开展党代会、“数博会”、“东盟教育周”等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接待酒店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接待单位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水质各项卫生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确保接待单位不发生饮用水污染及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尽职尽责完成了卫生监督保障任务,保障了各项活动的顺利举行。三是扎实开展禽流感、放射诊疗、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医疗美容及依法行医管理制度等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均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认真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卫计、公安、城管、乡镇和社区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取缔非法行医27起,没收药品25箱,处以罚款1.596万元。对有取缔过两次的非法行医诊所仍从事非法行医诊疗活动的,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10起涉嫌非法行医罪案件到公安部门立案处理;四是开展卫生监督抽检,结合国家卫计监督信息系平台“双随机”抽检任务,完成了国家监督抽检计划。抽检游泳场馆 11家,合格率82%;抽检公共场所38家,合格率100%;抽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2家,合格率100%;抽检学校15家,合格率100%;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放射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项目抽检19家,合格率100%;抽检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1家,合格率100%。对抽检不合格的经营单位全部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完成各项专项工作

一是有效推进了“两项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由专人负责“两项制度”的组织实施,确保“两项制度”得到有效推行。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了辖区内医疗机构“两项制度”动员培训会,会上传达了建立“两项制度”的目的和要求,要求辖区内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两项制度”的落实,根据辖区内“两项制度”推行中发现的问题,另于2017年7月12日再次召开了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会议,并对“两项制度”建立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根据辖区内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确认辖区内8家医疗机构推行“两项制度”,8家医疗机构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并于醒目处公示,并明确了管理员承担相关工作,制定并落实有关工作制度;二是完成创建示范农村小旅店工作。成立了观山湖区创建农家小旅店示范店工作领导小组,并申请专项创建经费用于各项工作的开展。通过实地调查,选取了5家具有一定规模,具备基础卫计设施条件的农村小旅店创建农家小旅店示范户,我局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对示范户卫生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卫生设施设备设置情况,公用物品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建立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卫生管理规范化和常态化,我局还统一制作了“农家小旅店卫生示范户”牌匾,为达到“卫生示范户”标准的5户农家小旅店举行了现场授牌;三是开展创建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示范点工作。成立了“乡镇集中式供水卫生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乡镇集中式供水卫生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相关条件及标准要求,通过筛选,最终将金华镇干井水厂确定为示范创建单位,对供水单位的卫生规范执行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水质消毒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指导,并加强对供水单位水质的监测。此项创建工作于2017年10月通过贵阳市卫生监督局考核验收,并于2017年11月2日获得授牌;四是实施优秀执法案件评选工作。根据省、市卫生监督局2017年对卫生违法卷宗优秀案例的评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先由各科室对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初步评查筛选,对推出的28起行政处罚案件由局案件评查领导小组进行集中评查,重点选出10例存在问题比较少,具有代表性的卷宗作为优秀案卷上报市局。对于自查评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局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并要求办案人员举一反三,逐步规范提高案卷质量,杜绝同一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五是继续做好快速检测工作,规范设置卫生监督快检实验室,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管理,快检设备分类存放,做到档案齐全。每季度有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和放射快检设备的使用记录和快检报告,2017年出具公共场所快检报告33份、生活饮用水快检报告8份、学校快检报告20份、医疗机构快检报告8份。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卫计监督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观山湖区卫生监督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基本实现了改头换面的初级目标。但是我区卫计监督员执法人员编制较少,监督检查力量不足;卫生监督办公用房尚未解决等问题客观存在,需要我们已更加发展的眼光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来克服并加以解决,也需要上级部门支持和帮助。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努力逐步改善卫生监督办公条件。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监管服务要求,充实配备卫生监督人员,提高临聘人员待遇,建立激励机制,加强高素质卫生监督人员的引进力度;邀请省、市卫生监督专家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和临聘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监管服务对象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继续保持对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高压态势,有力遏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辖区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

第2篇:某年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学校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XX年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学校卫生监督专项

检查工作总结

为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的饮用水、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医疗保健和传染病防控等卫生监督工作,有效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安全,按照《XX县卫计局、XX县教育局关于印发XX年学校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要求,我队于6月19日-6月29日分两个检查组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重点对学校传染病防控、供水安全和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等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队按照《XX县XX年学校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本次检查按照区域划分共分两个组,每组由一线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干部领队,检查内容落实到个人,分工明确,保证了全面有序地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前,大队对参与检查的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进 行了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托幼机构的饮用水、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医疗保健和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检查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托幼机构,确保100%覆盖率。

三、检查结果

截止6月30日,我队共出动车辆20余台次,卫生监督员90余人次,卫生协管员23人次,检查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共109所,其中公立中小学77所,私立中小学11所,托幼机构21所;

自备供水学校2所、二次供水3所、使用桶装水35所、直饮水5所;

督促托幼机构保育老师体检100余人次,查验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800余人次,现场指导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18家。

经查:部分学校能够加强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建设,明确主要领导人是防控工作责任人,有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并认真加以落实;部分学校能按照当地卫生院指导和培训的内容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登记和上报,积极开展晨检、午检工作,对因 病缺课的师生能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大多数学校建立了消毒管理制度、消毒记录册,加强了教室、寝室等场所定期消毒工作,同时利用卫生院专业人员授课、校园宣传栏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防治传染病的宣传工作;有寄宿生学校设有卫生兼安全管理员,制定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学生宿舍经常保持通风,个人物品摆放较为有序;大多数学校使用集中式供水;部分学校教学环境较好,课桌椅基本上达到一人一套,教学设备使用的是电子白板和投影仪。

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限期改正监督意见书,共计91份,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学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目前,责令限期整改91所,警告5所,罚款2所,金额4000元。

四、存在问题

从专项检查反馈的情况来看,学校、托幼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传染病防控、饮水、教学生活环境工作等方面不重视,部分学校负责人缺乏对学校卫生安全方面的认识,仅仅把学生的人身安全、食品安全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未建立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对传染病、常见病的宣传教育落实不到位,对学生健康教育开展、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复课证明查验以及定期消毒等工作走过场,敷衍应付;有的学校做了工 作但不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检查时不能提供。

缺乏相关资质,学校自备水和二次供水单位未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缺乏基本的卫生常识,未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水质无检测报告,水箱未能定期清洗消毒或无清洗消毒的相关记录,水箱盖未加锁,溢水管和出水管未安装金属防鼠网。使用桶装纯净水的学校均未索取有效水质检测合格报告,无饮水机清洗消毒记录等;多数托幼机构幼儿教师不能出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或证件已过期。

学校硬件实施达标率低,教室、宿舍人均面积不足,过于拥挤,照明设备老旧、宿舍环境较差,无防暑降温、防病媒生物进入的设施。

大多数学校特别是九年制义务教学的学校未按要求开展学生龋齿、近视、脊柱弯曲等常见病健康监测,未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给学生的健康及学校传染病的有效防控带来了隐患。

全县学校除宏德中学、XX中学配置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资质证书,其他学校均未按照要求设置医务室或保健室,人员无资质,学校卫生工作无专人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很多资料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制定的,无可操作性。

五、下一步重点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中做到: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督促有条件的学校投入资金,加大对卫生设施的改造,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条件,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断改善学校教学环境设施。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加大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执法频次和力度,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抽检以及教学生活环境监测,督促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尽快整改完善,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为师生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XX年6月30日

第3篇:民勤县卫计局监督执法专项稽查与层级稽查工作汇报

民勤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执法专项稽查与层级稽查工作汇报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卫生计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卫生计生有关工作精神,扎实开展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工作,着力提升医疗市场监管服务能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92家,其中:二级医院2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家、疾控机构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片卫生院)27家、职工医院1家、门诊部1家、民营医院8家、个体诊所112家、村卫生所235家。有各类公共场所197家,城区集中式供水单位1家,城镇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4个,农村(人饮工程)设计日供水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站4家,农村设计日供水百吨以上千吨以下集中式供水站34家。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2家,各级各类学校58所。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安排部署,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卫生计划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2017年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计划安排。从今年年初起,对辖区内的3类24家单位开展了国家双随机抽查工作,其中:抽查医疗卫生单位4家、放射诊疗单位6家、传染病防治单位14家,6月初抽检任务全部完成。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车辆9台次。

(二)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在日常监管中,以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作为监管重点对象,以医疗机构许可证管理、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医疗广告发布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严把许可校验、强化医务人员法制意识等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一是严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关。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年审校验时,将医疗机构开设诊疗科目是否与核准科目相符,名称与核准名称是否一致,医护人员是否持证执业等作为审核关键要素,发现有违规违法现象的一律不予校验。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非法、违法行医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特别是对聘用非卫技人员、擅自变更执业地点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管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能够依法执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能够认真履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1家聘用非卫技人员执业和2家擅自变更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3000元。

(三)注重监管实效,不断推进医废处臵规范化建设。从我县实际出发,注重实效,采取监督执法与加强整改相结合的原则,逐步规范我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处臵行为。一是重点 加强了对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处臵,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乡镇卫生院落实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规范分类收集和规范化处臵及规范医疗废物的暂时储存设施、设备。有效杜绝了医疗废物的随意流失、泄露和扩散现象。二是对进行集中拉运处臵的县属医疗机构和城区民营医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等重点环节开展不定期监督抽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或者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臵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8家医疗机构给予了行政处罚,其中:警告3家,罚款1家,警告并处罚款4家,共计罚款6000元。

(四)突出整治重点,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按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内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以养生保健为名开展非法诊疗活动、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等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265人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13家(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家、妇幼保健机构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家、乡镇卫生院(分院)27家、民营医院8家、个体诊所72家),生活美容院18家、养生会所7家、其他场所3家。在所查各机构中尚未发现有“两非”行为,也未发现美容医疗机构和其他场所(机构)涉嫌非 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1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个人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1000元。

(五)加强重点环节监管,确保放射诊疗工作安全规范开展。全县目前共有开展放射诊疗机构32家,放射诊断设备48台,放射工作人员44人。从今年检查情况看:32家放射诊疗机构均持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且按时进行了校验;现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工作人员44人,其中31人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依法执业;大多数放射诊疗机构不同程度为受检者和放射工作人员配备了防护用品,但尚不能满足个人防护要求;9月份督促县人民医院对拟购进的“血管造影”机放射诊断场所和对县中医院搬迁后新增设的“DR”机放射诊疗工作场所预评价提出了预评申请;截至目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和8家民营医院的14个放射诊疗场所和15台放射诊疗设备性能进行了质量控制检测,并对22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三、存在的问题

1.各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设施设备、工作场所未进行性能检测。部分放射工作人员无《放射工作人员证》,未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2.一次性医疗废物(输液瓶)均暂存于各医疗单位,未进行处臵。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设臵不规范。3.民勤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均无污水处理系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大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医疗机构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把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相结合,不定期对放射诊疗设备、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不断提高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放射防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放射诊疗工作安全规范开展。

民勤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4篇: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

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根据恩施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在全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州消安〔2014〕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现借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综合楼办公,办公地点位于信陵镇北京大道127号三楼,办公面积约300平方米,办公设备有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等,无其他大型设备设施。

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积极协助配合,负责办公区域内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经过自查,没有发现安全隐患。

2014年7月24日

第5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2014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章庆国)

为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实现我县在卫片执法检查中“零问责”的目标。根据(赣国土资发电【2015】11号)《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号)》和抚土矿卫组发【2015】001号通知要求,我县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我县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近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

2015年2月28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迅速展开,县政府印发了《2014年度东乡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东府发【2015】4号),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监察、国土、执法局、财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各乡镇和县国土局也按照要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抽调了业务骨干集中办公,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国土局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相关股室职责,抽调相关人员专门从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同时,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拨付了3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数据统计,精确细致 土地方面 我县在变更调查中共涉及927个图斑,面积7718.9亩(耕地2543.79亩)。

今年与往年不同,国土资源部首先将二调数据库录入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督察检查信息系统平台进行监管,然后根据变更后的情况进行认定用地的合法性。

(一)数据梳理

1、实际新增建设用地447宗,面积2643.92亩(耕地面积1329.05亩){增补图斑407宗(合并为102宗填报系统),面积1332.61亩(耕地758.21亩)}。

2、非新增899宗,(设施农用地480.12亩、临时用地880.58亩)。

(二)数据判定

1、合法用地填报系统329宗,面积2107.22亩(耕地1141.21亩);

一是合法填报系统309宗,面积1789.01亩(耕地1047.95 亩);

二是PJ图斑11宗,面积109.26亩(耕地0.06亩),{其中2宗面积13.15亩是勾选填报系统,9宗面积96.11亩(耕地0.06亩)做为非立案填报系统};

三是9宗在2014年12月已通过厅长办公会2015年初取得农转用批文,面积208.95亩(耕地面积93.20亩);{实际非立案25宗,面积263.41亩(耕地93.31亩)。非立案25宗内9宗有批文的,16宗无批文(已列入违法范围)}。

2、违法用地填报系统102宗,面积482.24亩(耕地187.73亩)。其中66宗不符合规划面积354.72亩(耕地面积147.19亩),36宗符合规划面积127.52亩(耕地40.54亩)。

违法系统填报当中:

一是对66宗不符合规划的违法用地已申请法院实施强制执行;

上述违法用地中含9宗农民建房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面积8.46亩(耕地面积5.99亩)。

二是对36宗符合规划的违法用地,按耕地面积12元/平方米处罚款,其它土地按8元/平方米处罚款,并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填报系统。

上述违法用地中含3宗农民建房,面积2.61亩(耕地0.34亩)。

3、非立案16宗(增补图斑)做违法填报系统,无批文、无用地单位、无违法主体的,面积54.46亩(耕地面积0.11亩),因无违法体,也无用地单位,属村民老百姓过道、休闲、空闲地,本人认为不列入违法用地范畴,也不计算比例,在填报系统备注里已加以说明;

三、比例计算

违法用地102宗,面积482.24亩(耕地187.73亩),如扣除法院实施拆除的66宗(含9宗农民建房)不符合规划面积354.72亩(耕地面积147.19亩),如再扣除非立案16宗(增补)做违法填报系统,无批文、无用地单位、无违法主体的,面积54.46亩(耕地面积0.11亩),那么36宗违法用地符合规划的,面积127.52亩(耕地40.54亩)计算比例,则为:违法耕地40.54亩÷新增耕地面积1329.05亩=3.05%。

违法用地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耕地面积的比例为3.05%。

矿产方面

2015年5月5日市支队下发矿产21个疑似违法图斑,其中越界开采9宗,无证开采12宗。

四、判定与整改

(一)东乡矿产合法图斑8宗,分别为:

1、图斑1号刘家排石厂。2015年5月,经东乡县国土局工作人员与测量单位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五大队实地勘察和手持GPS定位仪测定,发现该该矿点为界外老采坑,该采坑2011年以前即有;2014年该矿山因越界开采已进行过处罚,本次无新违法活动因此判定为伪变化图斑;

2、图斑10号东乡县鑫源石厂。该图斑判定为伪变化图斑。2015年5月,经东乡县国土局工作人员与测量单位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五大队实地勘察和手持GPS定位仪测定,发现该该矿点为因水土流失造成山体剥落。没有采矿行为,故判定实地伪变化;

3、图斑11号东乡县鸿运石厂。该图斑判定为伪变化图斑。2015年5月,经东乡县国土局工作人员与测量单位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五大队实地勘察和手持GPS定位仪测定,发现该该矿点在2014越界已处罚,本次无新违法活动因此判定为伪变化图斑;

4、图斑13号东乡金峰石厂。该图斑判定为伪变化图斑。2015年5月,经东乡县国土局工作人员与测量单位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五大队实地勘察和手持GPS定位仪测定,发现该该矿点在2014越界已处罚,本次无新违法活动因此判定为伪变化图斑;

5、图斑15号方家建筑用凝灰岩矿。该图斑判定为伪变化图斑。2015年5月,经东乡县国土局工作人员与测量单位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五大队实地勘察和手持GPS定位仪测定,发现该该矿点在2014越界已处罚,本次无新违法活动因此判定为伪变化图斑;

6、图斑17号东乡鑫发石料厂。该图斑判定为伪变化图斑。2015年5月,经东乡县国土局工作人员与测量单位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五大队实地勘察和手持GPS定位仪测定,发现该该矿点在2014越界已处罚,本次无新违法活动因此判定为伪变化图斑;

7、图斑19号东乡县建华石材厂。该图斑判定为伪变化图斑。2015年5月,经东乡县国土局工作人员与测量单位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五大队实地勘察和手持GPS定位仪测定,发现该该矿点为因水土流失造成山体剥落。没有采矿行为,故判定实地伪变化;

8、图斑21号抚州澳升矿业有限公司。该图斑判定为伪变化图斑。2015年5月,经东乡县国土局工作人员与测量单位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五大队实地勘察和手持GPS定位仪测定,发现该该矿点为废弃堆料厂,无新违法活动因此判定为伪变化图斑;

(二)东乡县矿产违法立案6宗,均为越界开采;

1、图斑2号东乡建鑫石料厂没收违法所得16000元,罚款4000元;

2、图斑3号东乡县国海石厂没收违法所得24000元,罚款6000元;

3、图斑5号东乡王家石厂没收违法所得32000元,罚款8000元;

4、图斑7号东乡坪里石厂共没收违法所得6400元,罚款1600元;

5、图斑8号建青赵子岭石厂共没收违法所得8800元,罚款2200元;

6、图斑18号王桥头家岭石厂共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罚款2000元;

(三)非立案4宗

1、图斑6号,何志刚临时堆料场,对其罚款10000元;

2、图斑14号鑫发采石厂临时堆料场,对其罚款15000元;

3、图斑16号东乡恒昌采石厂堆料场,对其罚款10000元;

4、图斑20号王桥花山石厂,属无证开采,该矿老板因交 通肇事被公安机关判刑坐牢,因找不到当事人,无法立案。

(四)违法不立案1宗

图斑为9号,属余江县管辖范围;

10宗实地伪变化。

东乡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7日

第6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汇报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汇报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汇报

根据《关于开展xxxx县xxxx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坚持的通知》(xxxx依法行政办发号)的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和目标要求

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行政执法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股室进行检查、抽查、暗访。

2、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健全执法制度,促进职能到位,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提高本部门、各股室及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

3、工作制度更加健全和有效,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近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满意率有较大提高。

4、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法律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1、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签发程序。由专门人员负责局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核,最后由局长签字发放。就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属于文字起草错误的由文件起草人负责,属于审核不严出现错误的由审核人员负责;并对文件编号的申请实行了统一管理,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统一登记存档。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制定或代县人民政府草拟行文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为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保证执法效果,实行了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度,与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单位与县局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不仅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而且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保证了执法程序的规范化。

3、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在本局设立了执法监督检查投诉电话,方便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定期对各股室进行工作检查,尤其以《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为重点,加强对各股室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查摆出来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严重违法执业的人员坚决予以取缔,对行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协调规范。xxxx年以来,我局没有接到一起行政执法投诉案件,也没有受理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国家赔偿案件;法律服务工作者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局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健全和完善执法制度,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使执法程序更加规范,监督机制更加完善。积极引导各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自律性管理机制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保障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2、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力度,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官之间的关系,积极完善措施,强化落实,努力提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整体形象。加强对《法律援助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严肃查处提供有偿法律援助的行为,积极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3、完善措施,强化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法律素质和服务水平,保证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卫计监督执法工作汇报(精选6篇).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卫计监督执法工作汇报(精选6篇)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工作汇报]相关推荐
    [工作汇报]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