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汇报(精选4篇)_林政管理工作汇报

2022-07-17 工作汇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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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全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全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黄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委员:

首先,我代表县林业局向各位领导不辞辛劳对全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县政协各位领导专题视察全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充分体现了县政协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也是对全县林业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下面,我将我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森林资源现状

我县是山区县,山区面积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96.8%。林地、林木资源丰富,是全省重点林区之一。全县林业用地面积439.45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9.8%,非林业用地111.01万亩,占20.2%。在全县林业用地中,按林地所有权划分,国有林144.56万亩,占32.9%,集体林294.89万亩,占67.1%;按林地构成划分,有林地413.12万亩,占林地的94%,灌木林地12.1万亩,占2.8%;未成林地面积8.59万亩,占2.0%;宜林地面积5.41万亩,占1.2%;其它林地0.23万亩。全县林业用地进入国家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的林地为94.35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21.47%;公益林122.13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27.7%。

近年来,县林业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战略任务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建设“森林XX”的目标要求,以保护森林资源为宗旨,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林业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严”,狠抓“管”,不断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和监督力度,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根据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对XX县森林资源数据更新报告显示,“十二五”以来,XX县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分别净增13.3万亩、18.3万亩、388.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7.1%,提高了3.1个百分点,森林资源质量和结构逐步改善,森林健康状况进一步好转,林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森林资源呈现越来越好的发展态势。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狠抓森林资源林政管理责任制落实。县林业局始终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管理、持续利用的方针,把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摆在林业工作首要位置,严格按照《XX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结合XX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完善和细化了XX县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报请县人民政府与各乡人民政府签订了《XX 县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将森林资源的数量消长、质量升降和保护管理情况等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责任明确,奖惩分明,配合密切、多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狠抓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宣传。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依法护林意识,让全社会了解、理解和支持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县林业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建立宣传标牌、发放宣传材料、召开会议、出动宣传车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从林业法律、法规、林地保护利用、湿地保护、林木采伐规程、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多方面入手,全方位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XX年,开展林业法律法规解答、野生动物保护、“世界湿地日”宣传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宣传活动5次,发放《常用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宣传单10000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5100份、宣传画1280份,湿地保护宣传单970份,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狠抓林地保护利用和林权管理。一是认真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规范林地征占用审批程序,在保障重点工程合法用地的同时,防止林地资源非法流失。随着XX县工业园区项目及其它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加,占用林地的面积数大幅上升,为依法保护好现有的林业用地,做到合法、合理使 用林地,杜绝林地非法流失,县林业局加大了对征占用林地申报、审批的管理力度,围绕“依法审批、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的林地管理机制,主动介入,积极指导,配合用地单位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XX年,全县共依法审批办理林地征占用建设项目11项,面积148.09公顷,其中:审批永久性林地使用8项、面积123.02公顷;临时使用林地1项、面积10.64公顷;森林防火通道、林下经济开发等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使用林地2项、面积14.43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543.15万元。二是加大林地使用情况核查。县林业局设立了林地征占用办公室,对全县林地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行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未批先占,不批就占、少批多占及以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名义报批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等情况,切实保护好林地资源。三是完善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强化林权管理。围绕“整合资源、创新模式、服务林农”的目标,县林业局建立健全了集林权管理、林权流转服务、社会综合服务三位一体的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积极做好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流转登记和林权证审核发放、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引导集体林地林木进入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流转,引导林农开展自主经营。同时,严格执行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政策,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采取租赁的形式将国有林地出租给有实力的林业企业进行林下经济开发和核桃种植,以提高林地利用率。XX年,依法拍卖集体林木采 伐权13宗,面积95.4公顷,蓄积8974立方米,成交价276.6万元,确保了林农利益;出租国有林2.7万亩。

狠抓林木采伐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县林业局每年根据各乡林权所有者的申请及所在乡、村、组的意见,结合各编限单位的资源状况,合理分配采伐限额至各乡,再由乡分配至村、组、农户,同时,对指标分配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建立起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采伐分配模式。二是认真谋划“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通过全面总结分析“十二五”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我县与省规划院昆明分院合作,开展了“十三五” 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确定了“十三五”建议指标总数为94.3万立方米,现已上报省林业厅审核。三是严格执行国有林采伐设计、审批、公示、发证、拨交、检查、验收的管理制度和集体林伐前、伐中、伐后自主经营的采伐管理制度。坚决制止无证采伐、未批先采以及超范围采伐等违法行为,并通过收取伐区造林更新保证金等方法,从源头有效控制森林资源的消耗,确保了增资源目标的实现。XX年,分解下达商品性木材采伐限额32.55万立方米,核发商品材林木采伐许可证445份,发证蓄积量24.69万立方米,生产原木13.8万立方米;核发自用材及烧材采伐许可证497份,发证蓄积量0.45万立方米。检查验收XX年皆伐伐区113块,面积965.27公顷,合格率77.9%;XX年皆伐伐区50块,面积 268.46公顷,合格率61.1%。

狠抓林政执法。一是强化木材运输管理。近年来,林业部门积极适应交通路网的变化,撤销了臭水木材检查站,在XX镇青松林设立了临时木材检查站点,并在全县9个乡开展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启用了新版木材运输证和全国木材运输管理系统,实现了木材运输发证、木材检查、信息查询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加强木材运输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伐、运输木材行为,有效提高了木材运输监管水平。XX年,办理木材运输证1959份,合计20.606立方米,折合原木或原料29.982万立方米。其中:国内材11.91万立方米、剩余物7.138万立方米、再次运输1.418万立方米、没收处理运输0.136万立方米、林产品0.004万立方米。二是规范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县林业局在民政木材交易市场设立了执勤点,由林政稽查大队专门负责交易市场管理服务工作,对进入市场的木材进行登记、备案,并要求各木材加工企业建立企业原材料台帐管理制度。同时,林业、森林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本着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管的原则,结合木材经营许可证的年审换证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木材经营加工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证照不齐、非法经营、超核准范围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大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力度。林业部门始终保持对各类涉林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 推行相对集中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林业执法模式,整合森林公安、林政稽查、基层林业服务中心等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盗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无证加工经营、毁林开垦、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资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XX年,依法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96起,行政处罚496人,收缴木材1278立方米,查获猕猴3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100千克,林政罚款93.18万元,切实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狠抓生态公益林管护。认真落实森林分类经营的原则,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护措施、明确管护责任人,全面提高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水平,研究制定《XX县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公益林管护机制,林农得到实惠,爱林、护林的积极性有所提高。目前,全县共划定和实施公益林管护122.13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2.75万亩、省级公益林87.56万亩,市县级公益林11.82万亩。落实管护责任单位389个、管护人员7676人,签订责任状346份、管护合同634份,建立永久性宣传碑20块。XX年,兑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479.5万元,其中:国家级50万元、省级429.5万元。

狠抓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林业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保护力度。一是利用“世界湿地宣传日”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和“XX事件”为契机,加大湿地保护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宣传,努力营造爱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群众参与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日益提高。二是完成了湿地资源的清查工作,全县共有湿地面积9736.1公顷,为科学制定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开展打击破坏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行动。通过采取发布公告通知、公布举报电话,加大巡查、巡护力度,开展了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3次。四是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审核上报、野生植物驯化繁殖备案登记管理及野生树木移植审批工作,做到定期核查,规范管理。审核审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4户,办理野生植物驯化繁殖备案11户。五是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与昆明市林业局在松山自然保护区开展了野生动物放生活动,放生国家Ⅰ级保护野生动物蜂猴、巨蜥及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凹甲陆龟、蛇雕、雕鸮等13种。

狠抓松脂资源采割管理。严格实行松脂采割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加强松脂采割技术指导和培训,着力完善松脂采割监管措施,对部分国有林实行了禁采封育,全面促进科学、规范采脂,有效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狠抓林政队伍能力建设。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强化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积极争取支持,加大投入力 度,改善资源林政管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强化队伍作风、业务技术培训,全面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XX年,整合公益林管护、森林防火等有限的资金为资源林政管理股、林政稽查大队、乡镇林业服务中心购置电脑9台、彩色打印机1套、数码相机5台、GPS2台,为高效执法打下了基础。同时,举办了木材检验员培训和林政执法培训班各1期,培训200余人。

森林资源监测调查工作稳步推进。按照省林业厅开展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于XX年10月启动了全县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与省规划院昆明分院签订了调查合作协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调查工作专项经费52.6万元。目前,完成了林地年度变更外业的核实和内业上图统计,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稳步推进。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县林业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

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全县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功能不强,分布不均、效益不好的基本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

林地供需矛盾突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全县林地用地需求剧增,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经费不足。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林业呈现出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的新格局,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点多面广,无专项工作经费,尤其是林业执法经费短缺,装备和手段落后,难以适应繁重的管理工作需要。

林政管理难度大。当前我县林业基层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装备落后,加上林区面积大,林政资源管理困难,林木偷盗、非法占用林地现象较为严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松脂采集仍不规范。尽管我们在加强松脂生产管理,促进科学、规范采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受高额利润的驱使,违规超强度采脂的现象仍相当突出。

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管理不规范。虽然国家已规定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不纳入限额管理,但由于我县非林业用地实际面积、界限与林农持证的面积、界限出入较大,有的地块未经过确权,且非林地上的林木数量较多,林权纠纷也多,我县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一直纳入限额管理,受限额指标控制,林农不得自主经营,挫伤造林积极性,非林地上无证采伐、盗伐林木现象突出,林区存在不稳定因素。

“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不足且结构不尽合理。根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森林资源消耗量调查,全县森林资源年净生长量为100.8万立方米,年消耗总量约为57.8 万立方米,而上级批准我县执行的“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52.09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14.74万立方米,人工林37.35万立方米,天然林采伐限额较少,仅满足非商品性森林资源消耗都不够,无法安排天然林商品材采伐,林产品加工企业原料短缺。森林采伐限额总量不足且结构不合理,严重制约着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地方林产工业的发展。

采伐更新保证金收取过低,保证不了造林。目前,采伐更新保证金每亩只收取100元,而造林每亩需500元以上,部分业主采伐后宁愿放弃极少的保证金而不进行更新造林,造林更新欠账多,资源林政管理监管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一是全力推进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建立“以规划管地、以图管地”的现代林地管理模式,认真落实“分区施策、分类管理、分级保护、分等利用”的差别化管理政策,逐步实现林地监管由点到面的转变。二是严格执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加强林地征占用的审核报批及监管工作,大力开展林地清理整治行动和非法占用征收林地执法检查,坚决打击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林地非法流失。

积极推进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结合我县实际,从完善采伐指标管理,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和伐区规划设计、改 进采伐作业监管方式等方面探索集体林采伐管理政策措施,以方便林农自主经营。

强化伐区更新造林监管。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树立“即要管采伐、又要管种植”的思想,继续加大伐区采伐后的更新造林的监管力度。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针对一些地方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件,认真总结,研究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重点抓好违法征占用林地、滥伐和盗伐林木、违法运输和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等案件的查处工作。

继续做好“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

完成林地年度变更工作,以实现全县林地“一张图”。

五、工作建议

建议给予将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以更好保护森林资源。

建议调整提高林政罚没收入返还比例,与县森林公安局一样按80%的比例返还。

建议向上级部门反映尽快出台非林地上林木采伐、销售、运输的相关政策和具体管理措施、办法,进一步规范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管理,以保障生态安全。

建议各级各部门加大林地保护宣传,控制项目建设不占 或少占林地。

第2篇: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2014年林政站工作总结

林政站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林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遵循“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林木、林地、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 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切实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对森林资源源头上的管理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本着“控制采伐,增加蓄积”的原则,按照省下达我县的森林采伐限额,采伐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依据林木所有者提出申请,严格伐区作业设计,伐前公示、林木采伐等法定程序,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管理。今年共发放采伐证127份,采伐林木24883株,蓄积量 6223立方米,出材量3474立方米。在采伐过程中,实行由征收员监督采伐,且在采伐结束后由局统一进行核查验收,有效地制止了超范围采伐。

二 进一步规范木材运输、加工和经营秩序,确保木材经营市场规范有序。为了加强木材在流通领域的管理,实行木材木材凭证运输制度,有效的制止非法采伐木材进入流通市场,防止发生非法运输木材行为,维护木材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核发权益。截止目前,共签发木材运输证5443份,运输总量为

260782立方米,三剩物454吨,其中人造板外运240169立方米,零星外运16648立方米,管理材外运286立方米,板皮外运3432立方米,板方材外运247立方米。严格执行木材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加强木材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和查处无证经营、超许可经营和伪造、变更、非法转让木材经营加工证的违法行为。今年全县共审核审批经营加工企业83户,其中胶合板厂6户,板方材加工厂7户,板皮厂28户,家具厂40户,木片厂1户。目前我县建筑模板生产在皖北地区已形成主要生产基地。

三 进一步规范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断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集体林业产权制度, 是我们当前和今后的重要工作。同时加大对林地的管护力度,对征占用的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和征占用林地的植被恢复制度,真正做到林地占补平衡。

四 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行政许可办理程序简化;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全等,我们针对工作中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地具体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二是严格办理程序。把我们所办理行政许可的项目、办理的依据、办理的程序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向群众公开,以得到群众全方位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五 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为重点,切实加强林政管理工作。

2、继续深化林业改革,努力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相协调、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协调、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相协调,推动我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4年12月30日

第3篇: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总结

金安区二〇一〇年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总结

2010年我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在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以保护林业资源为宗旨,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行为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林业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按照“严管林”的要求,突出“严”,狠抓“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管护力度。重点抓了林业法律法规培训与宣传、林木采伐管理、木材流通管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等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意识

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依法护林意识,我们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林业法规。利用过路横幅、墙体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和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法制意识和生态优患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不断提高依法护林认识,行动上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保护资源、建设生态三者之间的关系,形成全社会关注林业,全民建设生态的良好氛围。

2、依法行政、强化管理,提高林业行政水平,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全区现有具备林政执法资格人员54名,所有林业行政人员均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为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全面推行林业行政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依法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和监督制度。公开林业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公开承诺等项目,广泛接受社会监

3、加强林政管理,规范木材市场经营。

为巩固林业建设成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依法打击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竹及其制品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对无证收购、经营、加工木材的经营户进行逐户清理、登记、限期清运。对无证运输木材的经营户进行查扣并依法处罚。目前,我区公益林区内无证收购、经营、加工木材的现象得到了彻底根治,乱砍滥伐林木现象也得到了彻底遏制。在全区范围内基本上实现了木材及其制品的收购、经营、加工、运输的规范秩序,保障了我区森林资源安全,促进了林区的安定和谐。

4、严格程序,限额采伐。

严格控制林木过量采伐,是保护森林资源的有效途径。为规范木材采伐申报、审批程序,并使采伐迹地得到有效的更新,我局在下达给各个乡镇的年度木材采伐限额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木材采伐所必备的条件和执行的程序,各林权持有人申请采伐必须经行政村、乡镇(街)同意后逐级申报,并报送更新作设计书、更新造林承诺书。一年来,我区共办理采伐证114份,采伐蓄积8049立方米。采伐总量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

5、加强林地保护,依法用地。

近年来,随着工业园区项目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加,征占用林地的面积等数都大幅上升。为依法保护好现有的林业用地,做到合法、合理使用林地,杜绝林地无序流失,林业局加大了对征占用林地申报、审批的管理力度。对在建项目依法审查其合法性,凡是取得项目批复文件并需要征占用林地的项目,林业局均依法勘验,帮助其申报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并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凡是未采取得项目批复文件并需要征占用林地的项目,林业局均依法下达停止侵占林地建法通知书。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区共办理征占用林地上报审批11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83.7106万元。

6、检查监督,强化公益林区管护责任。

金安区共区划国家级、省级公益林24万亩,主要分部在南部四个山区乡镇、中部一个丘陵区乡和一个国有燕山林地。为强化对公益林的管护,我局除加强对落实管护责任,补偿资金发放的审核把关外,还开展了针对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资金发放使用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护林占是否到位、到岗,爱护责任是否到人,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到位、到户,是否存在未经审批乱占、偷占公益林区林地等违法行为。

7、活化机制,全面推行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我区林业的改革与发展大局,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稳定以及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按照省、市林业部门统一部署,我区坚持“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明晰产权,落实责任主体,保障林农权益。目前,全区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录已全面结束。我区林权制度改革形式的推行,极大调动了林权所有者从事林业生产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林业生产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为我区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今年我区共引进社会造林资金5780余万元,发展苗木花卉7800多亩。

8、存在问题

一年来,经过全体林政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区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上有了长足进步,也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不足。

1、我区林地地类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乡镇林业站力量单薄。单靠林业主管部门现有力量无法保证在采伐管理源头、流通领域上进行全面监测到位。

2、林政执法、资源管理水平有待加强。林业主管部门担负着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重要职责,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又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主力军。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保护森林资源成果的大小。应不断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

9、下一年工作重点

继续认真贯彻《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森林条例》。把2011年作为全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年,强化资源林政的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木材生产限额计划,严格按照 “十二五”限额计划进行采伐管理,坚持凭证采伐,完善林木采伐的管理措施,加大对林木采伐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

2、强化伐区更新造林监管工作,提高森林质量和功能。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树立“即要管采伐、又要管种植”的思想,加大伐区采伐后的更新造林的监管力度。实行伐区更新造林责任追究制度。

3、加强林地保护管理。重点加强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依法查处未批就占、未批就建、少批多占、超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的行为。坚决制止乱占林地的行为,依法严格保护林地资源。

4、抓好资源林政管理的其他工作。一是做好木材和林副产品经营加工管理。明确木材经营加工的准入条件,减少木材经营加工的投机行为,支持和鼓励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投资建基地。二是加强野生树木采挖移植与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在林区内私挖滥采林木的违法行为。三是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林业站、木材检查站在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的责任,积极推行资源林政奖惩制度,增强乡(镇、街道)林业站及木材检查站主动管理的责任意识。四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林政资源政策法规的宣传,重点做好林木采伐管理、林地管理、野生树木采挖、森林保护等方面的宣传。五是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破坏森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10、几点建议

一、我区地处江淮分水岭地区,乡土树种种类丰富。主要有枫香、三角枫、乌桕、栾树等。目前大树采挖、流失在我区情况较为普遍,这方面的管理也始终是我们林政管理中的一个难点,其原因有:

1、采挖的大树多集中于农村的庄前屋后,田间地头。均不在森林法采伐管理范围之内。

2、根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100年以上的树木才可认定为古树,而目前市场流通的大树树龄多则60年。少则20年,均构不成古树名木。另外,树龄的鉴定在管理中也是个棘手的问题。造成执法中,法律依据空白。建议上级部门尽快制定针对非名木古树的大树采挖管理的相关办法及措施。

二、建议市局每年不定期组织、各县区林政人员参与,进行联合执法督查。由各县区指派若干名林政工作人员参加,进行短期上路执法督查并对各县区上报的难度较大的林政案件进行督办查处。这样做的好处有:一是加强了整个六安地区木材流通领域的管理力度。

二、便于各县区加大木材源头征开育林基金标准的力度。

三、对本林业系统各县区的办证点、木竹检查站开票签证的规范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四、促进兄弟县区林政管理的互相学习和交流。

2010年我们虽然完成了几项重大林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局领导的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距离,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为金安区的林业建设与发展,为构建金安区的和谐社会不懈的工作。

第4篇:林政资源管理总结

万源市紫溪乡人民政府

2011年林政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市林业局:

2011年我乡林政资源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生态优先的林业发展战略,以“产业发展、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中心,突出抓好森林资源利用管理、林权制度改革、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等工作,推动资源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于后: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我乡林政资源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乡林政资源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推动林政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乡党委政府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以乡党委副书记王永超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唐久健同志为副组长,乡林业、国土、财政等部分负责人为成员的紫溪乡林政资源管理领导小组,由林业员向安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处理林政资源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加强管理,促进合法利用

㈠加强林木资源利用管理,重点抓好林木采伐管理。

1.林木利用管理

一是对商品林和公益林实行分类经营管理,严管公益林,严禁对公益林进行采伐,严禁采伐名木古树;二是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防止超限额采伐和无证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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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三是严格依法审批,严禁越权审批和超限额审批,林木采伐管理重点在审批环节和采伐环节,由群众申请,交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采伐树种和数量,林政资源管理办公室建立台账,报林业局审批,同时,加强对采伐现场查验,防止批少砍多或不批就砍。

2.林地资源管理。

林地是森林、林木生长的基础,保护林地是保护森林资源的根本,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是实现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一是严格依法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对国家重点工程征占用林地,配合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协调国土部门加强对采矿、采石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二是组织开展占用林地采矿、采石的清理,规范使用林地行为;三是用好政府政策,进一步加强对殡葬占用林地查处工作,遏制违法占地土葬,同时,加大对违法占用林地采矿、采石、建房的查处,推进依法有序利用林地;四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在上级部门的帮助下,在罗家河村核桃示范基地种植500亩核桃树苗,结合孙家坝村整村推进项目工程,规划完成637亩优质核桃,为群众增收提供了保障。

(二)严格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规范林木采伐行为。

1.商品林采伐。在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把握重点环节。一是采伐作业设计审批关。要求设计人员必须深入伐区实地调查,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规范和规定执行,对公路两边、场镇周围、主要河流沿岸、地质灾害区禁止采伐作业设计,违规设计将追究设计人员和审批人员相关责—2—

任。二是采伐监督关。采伐作业时,现场监督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督促业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采伐,并对每天采伐的林木进行检尺登记汇总,当采伐量达到采伐证规定的蓄积量、出材量、面积三项指标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采伐。三是伐区验收关。采伐结束时间(12月31日)一到,必须停止采伐,及时组织人员对伐区进行验收和木材清库,若发现有违规采伐和超面积、超蓄积、超范围采伐的严肃查处。

2.非商品材采伐。坚持申请采伐制度。除保证农民基本生产生活需要,禁止上市销售转化为商品材进入流通领域。

(三)加大林木采伐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林木与偷拉盗运行为。

加强林木采伐源头管理,切实做到有人“看山、管山”。乡党委政府严格实行林政资源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把各村作为林政资源管理的前哨站,从源头加强管理,防止乱砍滥伐现象发生。截至目前,我乡无一起乱砍滥伐的事件发生。

(四)严格活立木移植管理。

随着城市绿化美化建设步伐的加大,各地对面积绿化树木的需求量大。一些地方还存在盗运银杏、桂花树的情况。我乡严格按照万林资发[2003]5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立木移植管理的规定》的文件精神,对境内盗运活立木的情况进行了整顿,严格了运输管理。

(五)强化林地管理。

林地是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为了尽可能地做到少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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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占林地,减少林地资源流失,我乡坚持:一是对农村居民建房占用林地的情采取逐户调查核实上报的方式,实行计划管理。二是对违法征(占)用林地的情况,严厉查处,限期恢复。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我乡已经完善主体改革档案和林权证纠错工作,已完成档案归档。

五、存在问题:

1.村上缺乏专业林政管理人员,有些地方对林政资源管理工作还不到位。

2.村民遵守意识还不强,对林业资源利用和林地保护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下步工作打算

1.加大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宣传力度,确保全乡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宣传有效开展。

2.进一步加大对林政资源利用的审批力度,严防林木被非法盗运。

总之,我乡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将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带领下,鼓足干劲,开拓创新,扬长避短,克服困难,百尺竿头,促进紫溪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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