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单位庭院绿化工作汇报(精选8篇)_机关单位庭院绿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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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单位庭院绿化工作方案
---按照“因地制宜、以水定绿、稳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生态城区建设,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农致富的目标,为xxxx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促进xxxxxx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强化领导,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确保2012年xxxxx绿化工作的全面完成,现成立秋季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总指挥:xxxxxx区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xxxxxxx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 总 指 挥: xxxxxxx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柴窝
堡管委会书记
xxxxxx区委常委、武装部政委
xxxxxx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xxxxxxx 区委常委
xxxxxx区委常委
xxxxxx区政府副区长---山绿化面积xxxx亩,庭院绿化xxx亩,公共绿地xxx亩,绿色通道项目完成xxxx亩。经济林完成xxx亩。小游园xxx个已开工。秋季绿化目标任务xxxxx亩,其中:完成三北防护林绿化面积xxx亩,荒山绿化面积xxx亩。绿色通道项目秋季需完成xxx亩,新增xx个小游园(街旁绿地),创建花园式单位x个,绿化合格单位x个。
(一)三北防护林绿化任务xxx亩,补植xx亩:
1、xxxx完成绿化面积xxx亩,地点为柴管会苗圃基地周边
防护林。(责任人:xxxxxx)
2、xxx完成补植面积xx亩,对去年春季道路两侧已死亡树木进行补植,要求“查死补活、查漏补缺”,严格按苗木同规格,同品种补植到位。(责任人:xxxx)
(二)荒山绿化xxx亩,补植xx亩:引进企业烨城万顺公司秋季完成绿化面积xxx亩,对路边行道树进行补植,要---除xxxxxx文化广场、xxxxx小游园(街旁绿地)、xxxxxx社区小游园已完工,其它小游园建设单位已基本开工,各责任单位根据年初与区政府签定的责任状,力争在xx月底完成小游园建设任务。(责任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五)苗圃基地建设任务xxxxx亩:
xxxx完成苗圃基地建设任务xxx亩(春季已完成xxx亩),xxxxx需完成苗圃基地建设任务xxx亩;xxxx街道xx亩(春季已完成xx亩),xxx苗圃基地建设任务xxx亩;xxx苗圃基地建设xxx亩(春季已完成xx亩)。要求苗圃苗木销售种类、数量需满足我区的市场需求。(责任人xxxxxxxxxxxxxxxxx)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xx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各责任单位要对秋季绿化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全区居民自觉---
(三)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制定的《xxxxx绿化管护工作实施意见》责任到人,巩固和扩大绿园工程取得的成果。
篇2:绿化工作方案
市直人社系统2012年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市双创指挥部《关于推进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安排意见》,进一步激发人社系统职工植绿爱绿护绿意识,推进绿化造林工作进程,实现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目标。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好安康为目标,以推进“双创”、改善生态环境为抓手,深入开展全民造林绿化活动,加快推进造林绿化工作进程,着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把安康建设成为绿树成荫、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生态宜居城市。---
扎实有效开展红莲村绿化点植树造林活动。今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1至2次义务植树活动,每名职工全年植树不少于3棵,现场邀请林木栽培专家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成活率达到90%以上,并加强后期苗木的管护,重点做好缺苗补植、除草、除虫、扩盘培土、苗木追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市绿化委下达的植绿目标任务。
(三)配合完成双创责任片区绿化工作
指导配合责任片区所在单位按照市双创指挥部统一要求做好绿化工作。
(四)积极开展认购、认捐、身边增绿活动
倡导本系统干部职工认购、认管、认养不少于3棵大规格苗木或桶装树,无条件栽植大规格苗木或桶装树的局属单位,也可认购、认管、认养花钵和盆景,或直接捐献花钵、盆景绿化办公区域。
三、实施步骤---
迎接市双创指挥部对我局造林绿化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对照标准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四、保障措施
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加强对我局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造林绿化活动方案,拿出详细的操作办法,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科室、局属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资金上予以保障,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要把绿化造林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形成全局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要检查评比,强化监督。要认真组织检查评比,激励先进,鞭策落后,要将绿化造林工作纳入对科室及局属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及时做好绿化造林---
3、劳动力配备
4、工程任务划分
四、施工总平面图
五、总体工期安排
六、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2、物资材料准备
3、劳动组织准备
4、现场准备
1)场地整理
2)施工道路
3)施工用电
4)施工用水
5)临时设施(((((七、主要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现场定位测量
2、沙石路拆除措施
3、灌木栽培施工措施
4、乔木、亚乔木的施工措施
5、草坪花卉的施工措施
6、草坪喷灌安装---
一、编制说明
1、本投标文件是根据 “厂区绿化工程”招标文件所编制。
2、本施工组织设计是我公司根据录井分公司机关庭院绿化工程的施工经验及现有的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力量,以总工期92天为控制目标,充分考虑厂区绿化工程的特点和现场自然条件(地形复杂、具有沙石路基础、混凝土构筑物等)所编写。
3、厂区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以下施工图纸和规范所编写。
4、根据我公司通过的ISO19001、ISO14001及GB/T28001文件要求和有关作业指导书所编写。
施工规范与评定标准: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CJ/T34-1992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1999
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
第2篇:推进校园绿化工作汇报
人勤春来早,校园绽新绿
-----县五中全力推进校园绿化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今天,我代表县第五中学,在此就我校校园环境建设方面的工作给各位领导和兄弟学校的同仁做个简单汇报,期望得到大家的帮助和指导。
第五中学是我县中部地区规模较大的寄宿制中学,自2006与刘营中学合并以来,明确把环境教育列为重要工作,以创设布局合理、整体协调、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校园为目标,按照“强化领导,全员参与,完善机制,重管并举”的原则,深入有效地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具体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健全组织。苏联著名教育学家霍林姆斯基曾说,要让学校的每一面墙壁、每一棵植物、每一个景点都尽量闪耀出人性的光辉,发挥出育人的功能。在校园文化建设进程中,我们充分认识到创造优美环境,对于提升校园整体育人功能的重要意义,力求校园的绿化、美化与校风、教风、学风相融合,着力提升办学品位,提高学校文化氛围,增强育人效果。特别是经过去年的整体改造,我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又实现了一次新的飞跃,构建布局合理、整体协调的校园环境,列入学校的总体日程。成立了创建绿色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副校长、各处室主任,全员参与,披挂上阵,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职具体抓,校工会、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团委等部门协助抓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科学规划,精心施工。绿化建设领导小组不断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校园绿化工作,制定学校绿化方案。并本着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召开全校“绿化工作征求意见会”积极鼓励师生员工参与学校规划,共同制定校园绿化的各项措施,形成统一的思想行动,使校园绿化建设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聘请绿化部门专门设计,凡可绿化的地方都种植了植被,在校园围墙内新栽柿树70多棵,在两栋教学楼后栽上了法国梧桐,在原来的花池内新植百日红,投资8万多元对校园西部实施了绿化美化,绿化面积260平方米,柿子树32棵,补种花期长的月季350棵,鲜艳美丽的各类花草600棵,拥有400余棵长叶竹的竹林一个,操场西侧要补种各类花草。正在施工的后教学楼后面的清吟苑,预计投资30余万元。还将建成半环形主席台一座,并新建国旗旗杆。两个花艺走廊贯穿两列,多外艺术矮墙巧妙衔接,各类树木高低错落,各类花草密布其间,力争做到树木与花卉并存,盆栽与地栽互补,大片绿化与小景布置结合,达到了乔、灌、草、山、池搭配的立体绿化效果,使校园成为四季常青、月月飘香的花园。
三、合力共建,成效显著。近年来,我们努力追求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教育化,充分挖掘校园环境的教育功能,把环境建设作为必修课程来开发,达到了环境与教育的和谐、环境与人的和谐,为学校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整体效果突出。现学校绿化面积达到了2400平方米,绿化率达到41.8%,人均绿化面积超过了3.1平方米,形成了四
季有鲜花,终年可见绿的美丽校园。二是注重花草护养。为保证成活率,我校坚持种养并重,确定专人负责花草树木的养护、补栽等工作,为了使校园内的小树、花草不受到攀折、践踏,各班成立了“护花使者队”,都分别认养了草坪和花、树。同学们利用课余时间,对认养的草坪进行浇水、养护,在园丁的指导下对树枝进行修枝,在极可能被不自觉的同学践踏的草坪安置警示标牌。学校学生会对各班“护花使者队”的工作成绩进行评定。对工作做得好的予以表扬。同时,为增强全体师生参与绿化管理的意识,学校经常性组织师生进行绿地保洁、拔草劳动等活动,营造了人人参与绿地管理,个个爱护花草树木的和谐氛围。三是提高办学水平。我校在绿色学校的创建过程中,通过各处室之间的合做共处,进一步凝聚了提质创优的工作合力,各项工作都得到了长足发展,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先后荣获省、市县20项奖励,多次受到教育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虽然我校在校园绿化创建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诸多尚待解决的问题,学校将进一步认真总结经验,一如既往地开展绿化建设及环境教育。今后,我们会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让绿色洒满永年五中的整个校园。
2011年3月19日
第3篇:单位庭院绿化冬季的养护与管理
单位庭院绿化冬季的养护与管理
单位庭院冬季绿化养护工作是全年绿化养护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巩固一年来的绿化成果,确保绿地植物安全越冬,保证来年单位庭院有一个美丽整洁的环境,我们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以浇冻水、病虫害防治、防寒、修剪为重点的冬季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一、浇冻水
冬灌有提高土壤墒情,塌实土壤,消灭越冬害虫,压碱保苗和减轻土壤发生盐碱化的作用。另外,冬灌还有促进微生物活动、加速有机肥料分解的效果。浇灌冻水的关键是适时,要看天、看地、看苗制宜。农谚说:“不冻不消,冬灌嫌早;夜冻日消,灌水正好;只冻不消,冬灌晚了”,这是有一定科学道理的。对于有大块成片的草坪和小乔木的庭院,每当冬季来临之前,要组织工人进行全面细致的浇水工作,及时、足量,以确保草坪及乔灌木的安全越冬。
浇灌冻水后,还要对草坪中的坑洼地带进行填平处理,以便于来年草坪的修剪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病虫害防治
对于法国梧桐和青桐等高大乔木,每到深秋季节,便会落下大量的叶子,这些落叶一般携带有病毒细菌与虫卵,它们是来年诱发植株病虫害的主要因素之一,既不卫生,又影响了庭院的美观。因此,当绿化带内乔灌木落叶之后,要将它们集中收集起来,用于沤制腐叶土,这样不仅切断了病虫害的来源,还为来年盆花换盆解决了培养土的问题。既环保,又经纪实惠。
此外,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对庭院内的乔木树干进行药物刷白处理,不仅可以杀死在树干上越冬的病菌和害虫,还可有效地减轻冻害,具体要求:刷白高度为1.4公尺,用于刷白的白涂剂配方为:生石灰1.5公斤,食盐0.2公斤,硫磺粉0.3公斤,油脂少许(作用是避免雨水淋刷),水5公斤,拌成糊状溶液,均匀涂抹。
三、防寒
北方冬季寒冷、干燥多风,会使这些不太耐寒的树种在冬季至早春遭受冻害或造成“生理干旱”,轻则部分枝条受害,重则全株死亡。对于一些抗寒性较差的树种,如大叶女贞、白玉兰、樱花、丁香、紫薇、法桐、青桐等等,为使这些树木安全越冬,每年都要做一些必要的保护性工作。
对这些不耐寒的树木(尤其是新栽树),可用草绳道道卷干或用稻草包裹主干和部分主枝的方法来防寒。包草时草稍向上,开始半截平铺于地,从干基折草向上,连续包裹,每隔10至15厘米横捆一道,逐层向上至分枝点,必要时可再包部分主枝。此法防寒,应于晚霜后拆除,不宜拖延。新栽乔木要捆绑支架,以免冬季大风将树木刮倒。
冻水灌完之后结合封堰,在树木根颈部培起直径80至100厘米,高40至50厘米的土堆,这样既可以防止低温冻伤根颈和树根,同时也能减少土壤水分的蒸发。
四、修剪
每年冬季,都要对庭院内的乔木、灌木、绿篱进行大规模的整形性修剪工作。对桃树、龙爪槐、大叶女贞等发枝能力强的树种,修去枯死枝、病虫枝、劈裂枝、悬挂枝、多余的侧生枝,达到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通风透光;对木槿、观赏石榴、紫叶碧桃、榆叶梅、紫荆、连翘等灌木进行养护性修剪,控制其形状。
冬剪之于月季尤为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来年花蕾分蘖的多少和花期的长短。对草皮上栽种的丛状月季,要求其植株较高且多开花,不要求花朵特别大,宜多剪,一般每株丛只保留3至5个粗壮的1至3年生茎干,保留高度在50厘米左右,每个茎干上约有10至15个芽,剪去其中上部分,但务必使3至5个茎干分布均匀,基部除保留少数粗壮嫩芽以备今后更替衰冬枝条外,其余枝条一律剪去。对栽于花坛里的矮丛月季,不要求其长得特别高大,可选留3至5个健壮茎干,每一茎干保留30至40厘米,约含6至8个芽,将其中上部剪去,并将其内膛的杂乱枝一同清除。对衰冬枝、瘦弱枝、病虫枝、交叉枝、内膛枝等要全部从基部剪去,所选留的必须是生长健壮的1至3年生枝,特别要注意检查茎干中有无蛀干性害虫潜伏,若有发现宜及早截去,以防其越冬后重新危害。修剪宜用利刀,以免因刀口太钝致使挤压剪口处,造成截口破碎,影响来年的萌芽抽枝。
对剪下的枝条和清理出的叶片进行集中烧毁,以切断病虫害的传染源。
此外,还应加强对庭院内设施的管理,如对栏杆、路牙、园路、庭院灯和标识牌等进行仔细检查并及时维护。
第4篇: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绿化管理办法资料
小区绿化管理规定
为保护小区绿化设施,创造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现对新城小区绿化管理规定如下:
1、人人都有权力和义务管理和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及园林建筑小品。
2、不准攀折花木,不准在树木和绿化隔离带及园林小品上晾晒衣物,不准践踏草坪和乱倒污水,不准在绿化带上倾倒垃圾,抛洒杂物。
3、在绿化区域内,未经同意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不准设置广告牌,不准随意占用绿化带。
4、任何车辆不准在草坪上行驶,不得损坏绿化保护设施和建筑小品,不准用绿化专用龙头清洗车辆及其它物品。
5、凡人为造成花木草坪及绿化设施损坏者,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损坏程度分别给予罚款处理,如属儿童所为,由其家长负责支付罚款。
6、对违约小区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7、违约上述规定的罚款由物业公司执行,未成年者的罚款由其监护人(家长)支付。
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必须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3、保持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助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保持小区环境优美,搞好绿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1: 人人都有权利和义务管理和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2:不准攀折花木,不准在树上晾晒衣物和扎铁丝,钉铁钉等.不准在绿化地倒污水和杂物,不准损坏花木的保护措施及花台.3:不准行人和各种车辆跨越和通过绿化带,不得碰坏绿篱,栅栏。4:居民娱乐 休闲 健身 跳舞必须远离绿地.5: 不准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招牌.6: 凡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如下:A: 对乱砍或碰断花木主干的,每株以成本价赔偿另加罚款150元每株;对攀爬树木剥树皮造成损伤的赔偿每株成本价另加50--200元的罚款;B: 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罚款5元,乱放材料或其它物品损坏花木的每枝罚款10元,破坏草坪的每平方米30元进行赔偿.D: 撞坏铁栏杆每米150元,对在绿化地上晾晒衣物 被褥者,由管理人员收回管理处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7: 业主或租户饲养宠物必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及物业的批准,并保证不会干扰其他住户.宠物在公共区域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影响清洁卫生的后果由饲养住户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8: 在庄园内结婚办喜事,设置充气彩虹门 搭棚子做饭,应事先向物业绿化环境部提出申请,经主管实地考察核准后方可搭建.烧火做饭必须在马路上,做饭支架下必须垫砖以防烧坏水泥路面,应远离绿地,不得损坏花草树木,喜事完毕立即将场地杂物清除,做到事完场清.违反上述规定的罚款,一律由本人支付,未成年的由家长支付.对违反园林规定 不听劝阻 殴打管理人员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重从严 从快处理.请小区居民互相监督,为把我们自己的家园建设的更好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小区绿化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10-04-22 21:33 浏览次数:
为维护和保护小区花园式的住宅和优美环境,根据有关绿化管理办法,特制定有关规定:
一、住宅小区内的池塘、花草、树木等,是美化点缀设施,人人都有维护和管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任意践踏损坏,不得采花摘果,更不得在小区绿化区域堆放建筑材料及其它杂物。
二、业主不准在树木上挂衣物和吊铁丝,不准向花草、树木倒泼污水和有害物质,不得随意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各种标识牌。不准摇晃、攀摘树木花果,折木剥皮,刻划树木,践踏花草。
三、禁止在辖区水池洗澡,洗涤衣物和乱扔杂物。
四、严禁在绿化区、娱乐园、小区通道等处停放车辆,严禁在人行道树下拴牲畜物、放养家畜、宠物。
五、不得擅自砍伐树木,迁移和更换小区花草树木。不得在公共绿化带内栽种蔬菜、瓜果及践踏损坏花草树木,占用绿地。
六、进入中心公园或其它公共设施内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国家财产,不准乱刻乱画,不得损坏公共建筑物。要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或大小便,不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和聚众赌博。
七、赠送面积的使用规范
1、屋顶花园:不得在屋顶花园上私搭乱建,不得任意改变花园用途,不得破坏屋顶设备、设施及防水层、隔热层等,不得超过屋顶花园荷载(500kg/m2)。
2、私家花园:不得在私家花园内乱搭乱建,不得改变、增高花园栅栏,不得在花园内栽种高大乔木及进行与整体景观不协调的改变。
3、夹角或非赠送面积,不得擅自占用,改造和封闭,外墙面颜色不得改变。
八、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物业公司有权进行处理。
第一条 根据《*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规划区、建制镇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逐年增加对园林绿化的投资,并按照标准拨付城市绿化管理、养护费用。
第四条 各单位应加强单位内部的园林绿化建设,鼓励创建花园式单位、庭院。
第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规划设计规范标准新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不符合规划设计规范标准的,地处城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
十五、……
德安县小区(物业)绿化管理规定
为加快我县园林绿化建设步伐,促进省级园林城创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优化小区人居环境,特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各小区物业公司要充分发挥绿化管理职能,及时建立健全绿化管养组织,制订绿化养护计划,并设专人具体负责绿化监管,对小区内绿化管养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有记录。
二、各物业公司要对照目标任务,抓住绿化重点,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增加绿化总量,提高小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绿地面积,要求小区内绿地占绿化面积达60%以上。
三、小区绿化监管员、物管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小区内的花草树木浇水、施肥、剪枝、杀虫,确保树木及草坪良好的生长环境。
四、小区内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绿化用地,不得种植农作物和蔬菜,不准在绿地内刨坑、取土、堆放杂物、倾倒废弃物、停放车辆、放养家禽、家畜。
五、爱护绿地及绿化设施,严禁在树枝、绿篱上晾晒衣服、吊扎铁丝、钉铁钉等,不得在树木上涂写、刻画或张贴广告、宣传品,对各类破坏和影响小区绿化行为,住户应积极检举并制止。
六、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篱践踏花草,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小区绿化用水设施,不准在绿化带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装修时挤占、破坏规划中的绿地。
七、物业公司实行绿化养护工作责任追究制,凡人为造成花木绿化保护设施损坏,管理员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凡因监管养护不到位导致发生绿化跑水、绿化养护质量下降、草坪死亡、绿化设施破坏等情况的,要追究绿化监管员、小区物管员的相应责任。以上规定,自二00九年九月一日开始执行,望各小区物业公司严格遵照执行,住户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小区绿化环境,共创文明园林小区。
如何做好住宅小区绿化日常管理工作
吴应锋
切实做好城市居住小区公共绿地的养护工作是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笔者就政府、物管企业和业主如何各施其职,相互配合做好绿化日常管理工作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政府应加强对绿化养护管理的指导和考核
1、应将小区绿地系统绿化养护管理纳入公共绿化养护管理体系。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共同制定小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加强对养护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帮助他们根据时令应候制定养护计划,适时发布本区域内的病虫害防治信息,进行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的考核。
2、建立、完善小区绿化养护费收集和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物业收费标准,明确绿化养护比例。如《宁波市物价业管理综合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将绿化养护收费等级分为四级,其中一级0.01元/每平方米,占综合服务收费4.3%;二级0.02元/每平方米,占综合服务收费5.3%;三级0.03元/每平方米,占综合服务收费6%;四级0.04元/每平方米,占综合服务收费6.6%。小区绿化日常管理费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申请,业主委员会把关,物业主管部门审核,保证绿化养护费用于绿化养护管理,对侵占绿化养护资金的行为,物业主管部门应加大惩处力度。
3、政策上对无物业管理小区予以扶持,推行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政府要理顺无物业管理小区绿化养护管理体制,通过政府出一点、业主交一点,保证绿化养护所需费用,实施管理和服务分离,把绿化养护管理推向市场,走市场化、专业化道路,通过招投标确定养护管理主体,鼓励专业化绿化养护公司参与小小区绿化养护管理。
二、物业管理企业应完善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提高居住小区绿化品位
1、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要宣传绿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介绍小区绿化的功能和作用,让社区居民了解、认知、参与小区绿化养护管理。要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突出绿化养护管理职责。要根据物业服务管理合同要求,按服务等级配置绿化养护管理人员。将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置于社区公众监督之下。
2、注重绿化养护专业人员的培训。物业管理公司应注重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他们熟悉花草树木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掌握植物养护技术,降低绿化养护成本,不断提高小区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水平。
3、保证绿化养护管理资金专项使用,引导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物业管理企业要保证绿化养护管理资金专项使用,不得侵占、挪用,同时,还应引导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探索、建立绿化养护捐助基金、家庭领养绿地和学生认养树木等制度。
三、业主应积极参与小区绿化建设养护管理,杜绝损绿、毁绿等不文明行为
为提升小区绿化品位,业主应当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工作,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爱护绿化,对不文明行为敢于劝说、制止;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参与小区植物培土、施肥、浇水、除草等活动;还可开展领养绿地、认养树木的活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管理,全面提高校园绿化水平和文化品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园绿化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对防治污染、美化环境,对学校生态校园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绿化校园,人人有责,爱护树木花草,人人有责。校园内居民要认真履行植树绿化义务,积极植树、种草、栽花,自觉管护好门前三包责任区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在校园内形成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四条 学院后勤管理处是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制订校园绿化规划,审定校园绿化方案,指导校园绿化工作,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校园绿化活动。学院后勤管理处下设校园管理科,负责校园绿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校园管理科在后勤管理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园绿化、美化日常工作并积极参与校园规划,组织、落实、完成后勤管理处下达的各项任务。维护校内的绿化、美化、树木、草坪和绿化设施等。
第六条 院属各单位负责“门前三包”(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秩序维护)责任区绿地的杂草清除、废弃物清捡和花草树木维护等。后勤管理处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利用院内媒体公布结果。第七条 校内居民应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为争创文明校园作贡献。
第三章 维护和管理
第八条 由于工程施工、教学实践活动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砍伐、移植、修剪校园树木,应严格按程序办理:先由申请单位向校园管理科提出申请,经后勤管理处研究批准后到园林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然后再由绿化专业队伍施工(教学实践活动经批准可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自行施工)。施工的全部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单位承担。对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的,学院将追究其责任,除责令其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在校园绿化用地(包括山林)上挖砂取土、开山取石、毁林开荒等,违者除责令其恢复或承担恢复所需费用外,并就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坏情况,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对擅自在校园绿化用地(包括山林)上乱搭乱盖或占作它用的,除责令其限期退出外,还将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第十条 校园绿化管理实行十不准:
1.不准在绿地内就树搭盖临时建筑物,擅自设置广告牌、标语牌等; 2.不准在树木上牵挂绳索、架设电线; 3.不准在树木下搭灶生火、倾倒垃圾;
4.不准将垃圾投入树林、花坛和草坪中或就地燃烧垃圾; 5.不准在树木上乱钉乱刻乱画;
6.不准在绿地内(包括山林)放养牲畜、家禽; 7.不准在校园内和山林中打鸟、掏鸟蛋、狩猎、野炊; 8.不准损坏草坪、花坛、绿篱,采摘花朵、树枝; 9.不准践踏观赏性草坪;
10.不准在人行道或草坪上停靠机动车辆。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 对积极参加植树绿化,管护园林绿地及绿化设施,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十二条 对擅自砍伐树木的单位和个人,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赔偿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擅自砍伐古树名木或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较大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对擅自移栽树木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每棵100-500元罚款。
第十四条 对擅自修剪树木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停止侵害,并处以每棵20-100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 就地燃烧垃圾除执行《福建工程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规定的处罚外,如因燃烧垃圾造成绿篱、花草、树木损坏的,另按有关规定赔偿绿化损失费,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十不准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按有关园林法规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论处。
第十七条 以上罚款由学院后勤管理处校园管理科收取。
第十八条 学院后勤管理处校园管理科收取的罚款统一上缴,财务处实行收支两条线,用于学校环境建设与管理。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06年4月7日银川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4日起施行。
银川市市长:白雪山 二00六年四月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城市绿地包括以下七类:
(一)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市级、辖区级、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以及植物园、动物园、特种公园等;
(二)单位附属绿地是指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厂矿等行政企事业单位庭院内以及公共设施附属的环境绿地;
(三)居住区绿地是指居住区内除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和行道树以外的庭院楼间绿地;
(四)生产绿地是指为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
(五)防护绿地是指城市中用于环境、卫生、安全、防灾的林带、绿地;
(六)风景林地是指城市内依托自然地貌、美化改善环境的林地和近郊风景名胜区;
(七)城市道路绿地是指所有道路的分车绿化带、中心绿岛、绿化林荫道及行道树。
第四条 各单位应组织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等活动,搞好单位绿化和小区绿化。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倡导、组织和开展单位及个人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建市民林、纪念林等绿化活动。
第五条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县、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绿化和管理工作。
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发改委、水务、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绿化工作。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城市绿化规划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需报经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
第七条 城市绿化实行“绿线”管制制度。城市规划内作为城市绿地的区域在规划中应当明确界定,绿地区域周边的线称为“绿线”。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确需改变的,按程序报批。
城市范围内的河岸、湖岸、渠岸、主干道等地带作为“绿线”管理的重点部位。
第八条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应高度重视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充分体现本地特色和民族风格,突出科学性和艺术性。植物种类应当注重乔、灌、花、草的合理配置,优先发展乔木,以乡土植物为主,引进适合本地区生长发育的园林植物,加大科研推广力度,创造园林精品。第九条 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m(1000m2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
第十条 城市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即绿地率。鼓励垂直、屋顶、平台等绿化形式,对平台高度不大于地面基准标高1m,且从地面有道路可进入,平均覆土厚度大于1.2m,其绿化面积可以参与绿地率计算,否则绿化面积不得计入绿地率。各建设项目绿地率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公园、居住区、公建、工业企业等建设项目绿地率
其中居住区内公共绿地指标: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在设置上应当至少一个边与相应居住区级别的道路相邻,且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休憩活动。其中院落式组团绿地的设置还应当同时满足国家园林行业设计规范的规定。
(二)道路绿地率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m~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三)市区内铁路及干渠、干沟等按照规划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应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绿化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对确有困难的,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进行易地绿化。建设单位不具备易地绿化条件的需按有关规定缴纳易地绿化补偿费,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实施易地绿化。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进行跟踪管理,被检查者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单位现有绿化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必须按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后,方可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绿化既不达标,又无空地的,应积极采取拆建还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摆放盆花、盆栽植物等多种措施进行绿化。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应当将建设项目平面规划图及配套绿化规划设计报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加盖“银川市城市绿化审批专用章”后,方可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城市绿化及涉及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应按下列规定审批:
(一)全市性、区域性公园、大型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二)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及其他建设工程配套绿化设计方案,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三)大型绿地(含市级、辖区级公园)内配套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审批的绿化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需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承担城市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单位,不得违反资质标准,超越等级承揽工程设计和施工。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园林绿化资质证书的审查、报批和年检工作。
第十七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应按照规定的绿化面积,根据建设项目及绿地功能,确定绿化标准,按每平方米100元以上的标准进行配套绿化建设,并纳入工程总概算。
第十八条 有碍城市绿化景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项目审批时,应征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九条 城市建成区内超过六个月的闲置土地,由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实施临时绿化。对依法收回的土地要优先用于城市绿化。对拆除违章建筑后腾出的土地尽可能用于绿化。
第二十条 凡涉及园林绿化的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加盖“银川市城市绿化合格专用章”后,方可办理其他竣工验收手续。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并有权劝阻和举报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建设维护和管理好责任范围内的绿地、树木花草以及绿化设施。临街单位门前的绿地、树木,由各临街单位负责管护。
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活动。认建、认养单位和个人应当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认建、认养协议书,并按照协议书的规定实施。
第二十三条 严禁擅自占用城市规划绿地和已有绿地。因国家建设确需占用城市规划绿地和已有绿地的,需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经自治区或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的重要建设工程,规划绿地不达标或占用城市绿地的,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易地绿化或占用绿地补偿费。
第二十四条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与绿地管护单位签订临时使用绿地协议书,按规定缴纳临时占用绿地补偿费。占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在期满后按原样恢复绿地。
第二十五条 严禁擅自砍伐、移植公有或私有树木。因建设或其他原因确需砍伐、移植树木的,必须报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数量在30株以上或规格较大的报市政府审批。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对树权所有者给予补偿,并按“伐一补三”的原则予以补栽;原地无法补栽的,要缴纳补栽所需费用(按砍伐时的树木计算费用),由绿化部门易地补栽。
因抢险救灾和处理事故等紧急情况需要砍伐树木的可先行处理,事后须及时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政府报告并补办手续。
第二十七条 因敷设通信电缆、输电、燃气、供水、排水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需要损毁城市绿地、树木的,在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商定保护措施和补偿事宜。
第二十八条 禁止下列损害(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一)就树搭棚、盖房或者围圈树木;
(二)在绿地放牧、狩猎、捕鸟、堆放物品,乱倒、乱扔杂物或者取土采石;
(三)在树木、花卉、绿篱及园林建(构)筑物附近堆放有毒有害、易燃等物品,焚烧树叶及杂物;
(四)向树木、花草倾注污水、热水等危害物;
(五)在树木上钉拴刻划、攀折花木和任何采摘树叶、花果、践踏草坪;
(六)在公共水面炸鱼、毒鱼,破坏水生物、植物;
(七)损坏园林建(构)筑物、绿地灯具、绿地喷灌设施等绿化设备、园林小品、园景标识等;
(八)翻越公园、风景点围墙;
(九)机动车辆在城市绿地、行道树空间停放或穿越;
(十)其他损害城市绿化、园林建筑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和重点保护树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和重点保护树木的,需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迁移工作,迁移费用由申请迁移单位承担。
对影响古树名木和重点保护树木生长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会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保护措施。
第四章 义务植树
第三十条 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男18岁至60岁,女18岁至55岁),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履行义务植物或完成相应劳动量的其他绿化义务。
第三十一条 在银单位实行义务植树卡制度。义务植树卡由首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各县、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应当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确实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的,应当缴纳相当于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所需的绿化费。
义务植树绿化费上缴市财政专户储存,用于园林绿化建设。
第三十三条 未完成各项绿化任务的单位,在整体工作检查评比及申报市级文明单位中采用一票否决制,取消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各项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非本市单位,可为其所建设的城市绿地或绿化设施冠名。对个人可授予“银川市荣誉市民”称号。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施工的,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绿化工程总造价10%至20%的罚款。
(二)擅自占用城市规划绿地或者城市中已有绿地的,责令限期归还城市绿地,恢复原状,并处以占用绿地面积应缴纳占用绿地补偿费5至10倍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已形成的非法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或者没收。
(三)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期满后未及时按原样恢复绿地的,责令限期恢复。逾期仍未恢复的,处以应缴纳占用临时绿地补偿费5倍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四)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绿篱的,责令停止损害,并处以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五)损害(坏)城市绿化和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已建的非法设施,可以并处50元至2000元的罚款。
(六)擅自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重点保护树木的,责令停止砍伐或者迁移,赔偿损失,并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处以所缺绿化用地面积建设费用的3倍至5倍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超越资质等级或无资质证书承揽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城市绿化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不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由绿化委员会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仍不完成的,除按规定收缴绿化费外,并由市、县(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处以应缴绿化费二倍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公民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由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由绿化委员会按规定收缴绿化费,并由市、县(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应缴绿化费二倍的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及三区所辖乡镇规划区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6年5月4日起施行。2002年6月1日起施行的《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第5篇:局单位绿化工作汇报
***局单位绿化提升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市三城联创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园林城市目标,抢抓春季绿化的黄金时机,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了单位绿化工作,单位整体绿化水平得到极大提升。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完善
为确保做好单位绿化工作,***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绿化工作领导组,并指派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组,确保绿化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2、科学设计,精心实施
为做好具体绿化提升工作,***局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局春季绿化工作方案》,为做好春季绿化各项工作提供了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同时,按照“高标准设计、高效率实施、高水平管护”的原则,从方案的设计到树种的选择,从树苗的栽植到栽后的管护都坚持高规格、严要求,确保了绿化档次和树木成活率。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局将在做好当前绿化各项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树木的栽后管护,及时做好树木浇水、修剪和防虫防病,确保栽一棵活一棵成一棵,切实提升整体单位绿化水平,为全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做好努力。
第6篇:在县城单位庭院绿化达标会议上的讲话
在县城单位庭院绿化达标会议上的讲话
XXX
二00四年
同志们:今天,县委政府在这里召开县城单位庭院绿化达标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对县城单位庭院绿化达标工作的认识,明确庭院绿化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尽快掀起县城单位庭院绿化工作的高潮,把县城单位和辖区的绿化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加快生
态卫星城建设步伐。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意义,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城市绿化是一个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良好的城市绿化不仅有利于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更有利于改变城市形象,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机关单位庭院绿化作为城市绿化的“细胞”,既是我县城市绿化的重点,也是城市绿化的薄弱环节,必须进一步明确意义,统一认识,下决心搞好机关庭院绿化建设。
第一,抓好机关绿化达标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县城居民物质条件的不断改善,大家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能够在工作和劳累之余尽情呼吸自然清新的空气,在绿树成荫的街道上散步,在满是花草的公园休憩成为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这些愿望就是以人为本在我们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的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都必须站在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解决好人民关心的,希望解决的事情,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城市人居环境。
第二,抓好机关庭院绿化是建设生态卫星城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县委政府把经营城市、打造城市、提升城市品位作为树立西充形象和推动西充发展的切入点,确立了建设南充市生态后花园的发展思路,坚持不懈地大搞城市绿化建设,全县上下积极响应县委、政府的号召,迅速行动,奋力拼搏,使城市绿化面貌焕然一新,县城建设区绿地率达,人均公共绿化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建成了一大批花园式单位和居民小区,“山在城中、城在山中、山水相依、绿满城廓”的山水园林城市已初具雏形。但我们也要看到,我县县城绿化工作和现状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协调,与生态卫星城的标准和省、市对县城绿化的任务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按照省、市的标准,到2005年底,县城的绿化率要达到以上,人均公共绿地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以上,要实现这一目标县城绿化的任务还十艰巨。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把县城绿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目前,我县县城中60的用地为机关、工厂、学校和居住区所占,所在单位、庭院绿化搞好了就可以大大增加城市的绿量,改善城市的绿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在巩固年初城区山头绿化成果的基础上,必须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不断深化创建园林单位的活动,加快推进机关单位和社区绿化,努力提高县城绿化水平,丰富生态卫星城内涵。
第三,抓好机关单位庭院绿化,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绿化是城市活力的象征,是城市现代化的生动体现。搞好机关单位庭院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凝聚人气,集聚人才;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打造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有利于增强城市的生命力、吸引力和竞争力。许多城市的经验表明,机关单位绿化既是物质文明建设,也是精神文明建设。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社区居民,人人参予绿化建设,把本单位、本小区的绿化建设搞上去,不仅有益于干部、职工、居民培养社会公德,陶冶高尚情操,增加审美情趣,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而且可以激发人们爱集体、爱城市、爱家园的热情。
总之,县级相关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把机关单位庭院绿化作为推进经济发展、加快城市步伐、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任务,拿出新的思路,采取新的措施,推动机关绿化工作再上一个新的水平。
二、明确重点,确保工作措施到位
机关单位庭院绿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必须从关键环节入手,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一)高起点搞好规划。目前,我县机关单位中存在的绿化总量不足,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主要是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这次的绿化工作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档次、高水平,具有前瞻性和操作性。一方面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在机关单位绿化在要充分体现单位特色,塑造独特的风格和品位,在不同地段要因地制宜,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宜花则花,乔、灌、花、草相结合,要搞多姿多彩,不搞千篇1律。另一方面要坚持科学布局,塑造精品。在机关单位绿化中,既要注意绿化品种的搭配,也要注意植物造景与地形地貌、亭台楼阁、房物道路的协调和谐;既
第7篇:在县城单位庭院绿化达标会议上的讲话
在县城单位庭院绿化达标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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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四年
同志们:
今天,县委政府在这里召开县城单位庭院绿化达标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对县城单位庭院绿化达标工作的认识,明确庭院绿化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尽快掀起县城单位庭院绿化工作的高潮,把县城单位和辖区的绿化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加快生态卫星城建设步伐。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意义,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城市绿化是一个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良好的城市绿化不仅有利于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更有利于改变城市形象,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机关单位庭院绿化作为城市绿化的“细胞”,既是我县城市绿化的重点,也是城市绿化的薄弱环节,必须进一步明确意义,统一认识,下决心搞好机关庭院绿化建设。
第一,抓好机关绿化达标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县城居民物质条件的不断改善,大家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能够在工作和劳累之余尽情呼吸自然清新的空气,在绿树成荫的街道上散步,在满是花草的公园休憩成为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这些愿望就是以人为本在我们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的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都必须站在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解决好人民关心的,希望解决的事情,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城市人居环境。
第二,抓好机关庭院绿化是建设生态卫星城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县委政府把经营城市、打造城市、提升城市品位作为树立西充形象和推动西充发展的切入点,确立了建设南充市生态后花园的发展思路,坚持不懈地大搞城市绿化建设,全县上下积极响应县委、政府的号召,迅速行动,奋力拼搏,使城市绿化面貌焕然一新,县城建设区绿地率达
%,人均公共绿化
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
%,建成了一大批花园式单位和居民小区,“山在城中、城在山中、山水相依、绿满城廓”的山水园林城市已初具雏形。但我们也要看到,我县县城绿化工作和现状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协调,与生态卫星城的标准和省、市对县城绿化的任务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按照省、市的标准,到2005年底,县城的绿化率要达到
%以上,人均公共绿地
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
%以上,要实现这一目标县城绿化的任务还十艰巨。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把县城绿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目前,我县县城中60%的用地为机关、工厂、学校和居住区所占,所在单位、庭院绿化搞好了就可以大大增加城市的绿量,改善城市的绿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在巩固年初城区山头绿化成果的基础上,必须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不断深化创建园林单位的活动,加快推进机关单位和社区绿化,努力提高县城绿化水平,丰富生态卫星城内涵。
第三,抓好机关单位庭院绿化,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绿化是城市活力的象征,是城市现代化的生动体现。搞好机关单位庭院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凝聚人气,集聚人才;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打造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有利于增强城市的生命力、吸引力和竞争力。许多城市的经验表明,机关单位绿化既是物质文明建设,也是精神文明建设。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社区居民,人人参予绿化建设,把本单位、本小区的绿化建设搞上去,不仅有益于干部、职工、居民培养社会公德,陶冶高尚情操,增加审美情趣,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而且可以激发人们爱集体、爱城市、爱家园的热情。
总之,县级相关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把机关单位庭院绿化作为推进经济发展、加快城市步伐、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任务,拿出新的思路,采取新的措施,推动机关绿化工作再上一个新的水平。
二、明确重点,确保工作措施到位
机关单位庭院绿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必须从关键环节入手,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一)高起点搞好规划。目前,我县机关单位中存在的绿化总量不足,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主要是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这次的绿化工作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档次、高水平,具有前瞻性和操作性。一方面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在机关单位绿化在要充分体现单位特色,塑造独特的风格和品位,在不同地段要因地制宜,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宜花则花,乔、灌、花、草相结合,要搞多姿多彩,不搞千篇1律。另一方面要坚持科学布局,塑造精品。在机关单位绿化中,既要注意绿化品种的搭配,也要注意植物造景与地形地貌、亭台楼阁、房物道路的协调和谐;既要注意单体工程的美感、注重整体效果的美感,也要考虑到物种的色彩与季节的变化问题,尽可能做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造型丰富、四季常青。
(二)高标准建设。各机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建设部门的规划和设计要求建设,不得随意增删和变更。要视质量为工程建设的生命线。对工程任务较大的项目要严格公开招标,选出信用度高、实力雄厚、技术过硬的专业队伍,承包建设;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把好质量关,对不符合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的,要责令整改。
(三)高质量加强管护。机关绿化成果能不能得到保护,关键就是看管理工作能不能跟上。要吸取过去重栽轻管的教训,坚持单位管护与专业管护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起相关的管护机制。各单位要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指定热心此项工作,而且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县园林所要加强单位绿化的监察力度,切实搞好依法治绿、依法护绿,通过不同的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绿化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居民和职工的文明意识,形成爱绿光荣、毁绿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巩固机关单位绿化成果。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这次机关单位绿化工程,要按照“谁的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产权谁负责”的原则,自出资金完成绿化任务。各单位要多开动脑筋,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采取向上争取一点,单位集一点,职工个人出一点等办法,确保绿化资金足额到位。县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搞得较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明确要求,确保组织纪律到位
县委、政府以西委办发[2004]
号文件明确了机关单位绿化工作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好机关庭院绿化的各项工作。
第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机关单位庭院绿化活动,是县委、政府针对建设生态卫星城的形势需要提出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把开展机关绿化活动放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人员、有计划、有经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扑下身子,集中精力,统统筹调度,取得实效。这次考核首先要考核单位一把手出面没有?开会没有?讨论没有?制定方案没有?督促没有?达标没有?并纳入对班子和一把手的年终目标考核。
第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机关绿化活动既是当前各相关单位的一项工作任务,又是一项全民参与的公益性活动,需要社会舆论的广泛呼与与支持。县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机关单位绿化活动的宣传报道,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也要给予通报;县建设局要开办专题简报,对各单位绿化达标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绿化达标领导小组报通,努力掀起机关单位绿化活动的高潮。
第三,严格纪律,服从安排。这里我提出“四不”要求:一是不能顶,各单位要把绿化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无论哪一个单位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县委、政府保持一持,坚持接受绿化任务,并引以为光荣和自豪,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有责任感,不能有绿化不绿化无关紧要的错误思想。二是不能推,任何单位都不能找借口把任务推掉,要主动承担本单位的绿化责任,为城市绿化作贡献。三是不能假,绝不允许搞应付,搞形式主义,搞弄虚作假。四是不能拖,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工作,达到应达到的标准,体现出应该有的效果,绝不允许拖拖沓沓,延误时间,影响大局。
同志们,机关绿化工作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形象工程,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希望大家继续发扬艰苦奋斗、不怕疲劳、连续作战,坚韧不拨的精神,为早日把西充建成南充市生态后花园和国家级卫生城市而努力奋斗。
第8篇:进一步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汇报
进一步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汇报
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已进入冲刺阶段,创园办对照国家标准进行了初步自检,结合住建部仇保兴副部长“多栽大苗,要让老百姓走在绿荫中”的意见,梳理出六安市创园工作还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整改措施,现汇报如下:
一、还存在的薄弱环节
1、部分道路绿化景观效果较差。主要是绿量不足,种植的乔木以慢生为主,地被色块高度和密度都不够,还没有达到设计预期的效果;城市花卉应用不够,缺少色彩变化。
2、单位、小区绿化水平普遍较差。我市目前对单位、小区绿化还没有强制性政策和鼓励性政策,导致绿化随意性较大。
3、立体绿化发展不足。老城区的街巷、墙体老化,且比较破旧,立体绿化意识不强。
4、公建设施的绿化效果较差。
二、提升方案
由于进入高温季节,我们在对绿化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提出以下景观提升方案:
1、增加部分道路绿量,提高“绿视率”。
①佛子岭路:在机非分隔带增加胸径13cm以上乔木(香樟或杂交马褂木)。
②解放路:从大别山路至梅山北路人行道外侧增加绿化带,宽
1.5米,栽植桂花、石楠等高绿篱。
③皋城路:从安丰路至长安北路机非分隔带增加大桂花(高3米以上)。
2、沿主干道布臵立体花卉,以“六路六桥”为主。
六路包括:
①皖西大道:以现有的6个节点的地栽花卉为主,点缀花柱。②梅山路:以现有的12个节点的地栽花卉为主,点缀花槽。③佛子岭路:在路灯杆上悬挂花篮。
④长安南路:在4个节点设臵8组花柱。
⑤人民路:在路灯杆上悬挂花篮。
⑥迎宾大道:在8个节点栽植花卉。
六桥包括:
①五里墩大桥:悬挂花槽。
②梅山南路桥:悬挂花箱。
③云露桥:路灯杆悬挂花篮。
④新安大桥:桥体上悬挂花槽。
⑤淠史杭大桥:桥体上摆放花箱。
⑥经三北路桥:悬挂花槽。
3、推进城市立体绿化工作。
①今年市重点工程已经安排淠河东岸护坡、新河东路、新河西路三个示范点,作为城市立体绿化示范推广项目正在实施。
②今年还要重点推进“2纵5横1岛”的立体绿化工作,由各
沿街单位实施。具体为:皖西大道、皋城路、佛子岭路、梅山路、人民路、解放路、长安路、月亮岛环岛围墙。
③实施城市公建设施的立体绿化工作。包括城区公厕、桥体、河堤、护坡、停车场等。
④阳光威尼斯沿路花箱内小桂花更换为大桂花,下植应时花卉。
4、打造1个示范街巷。“红街”是考核专家的必经之路,要重点绿化美化。在红街东侧增加乔木树池,栽植大银杏(胸径15cm);点缀花箱,栽植应时花卉;沿西侧围墙栽植爬墙虎等进行立体绿化。
三、保障措施
1、道路增绿、主干道布臵立体花卉、城市公建立体绿化列入重点工程实施。
2、沿“2纵5横1岛”单位围墙立体绿化由各单位实施,市创园督查组负责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