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重点工作工作汇报(精选3篇)_重点工作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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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五项重点工作”汇报
“五项重点工作”汇报
年初以来,***干部群众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全力全面推进县委部署的“五项重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顺利引进两个大项目落地
**村支部书记**引荐的万头肉驴养殖加工项目和农民***引荐的天池旅游度假村项目已达成投资意向,可在本月28日正式签约。万头肉驴养殖加工项目由肇东市宏腾畜牧业有限公司投资3.2亿元建设,项目已选址在****张炮屯,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已由投资方自行取得,规划建设养殖驴舍60栋和阿胶、驴骨粉等驴产品生产车间一处。天池旅游度假村由哈尔滨瑞洋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6500万元建设,项目选址在****强村柯家屯西侧的小水库及周边,占地面积1000亩,规划建设生态农庄、饭店、室外活动广场和别墅式宾馆,现正平整场地,修砌水库,进行基础建设。
当前存在的问题:万头肉驴养殖加工项目所用土地使用权虽然已由投资方自行取得,但该宗地块在土地现状图上标示为草原(实际近半部分已成为废弃地,另一半也已耕种),在履行土地用途变更和规划审批手续方面存在困难。
下步打算:与投资方进一步协商投资协议内容,待投资协议经县里审核同意后,请县里组织召开项目实施现场推进 1 会,协调相关部门,无论如何保证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和投产。
二、财税工作取得开门红
截至4月末,共完成财政税收316万元,占年计划的31.6%。
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税源不足。受房地产等行业不景气影响,今年的建筑、运输等税收急剧减少,房地产业也影响到钢铁行业,去年引进的废钢企业,今年还没有实现税收。
下步打算:一是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多引进大的纳税企业落户。二是培植做强中电机械、长城木业等重点企业,打造优质主体税源。鼓励服装加工、亚麻企业、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增加新生税源。三是招商引进实体企业落户,争取早日实现税收。
三、现代化大农业稳步发展
我们的万亩玉米大垄双行模式栽培示范区共涉及六个村506户,去年秋季利用 “八步整地法”完成的整地。今年,示范区以每亩600元的价格集中流转给**玉米合作社经营管理,示范区以110厘米大垄双行密植栽培技术为核心,由农垦大型机械以每亩180元的价格全程代耕代收,现在,苗已出齐。
下步打算:从北安农场聘请专业技术员,在作物生产各环节适时进行田间管理,要进行药物灭草、深松、中耕、追肥加中耕、大型喷灌机适时补灌增产、药物防虫、化控和收获作业等,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四、组建了两个千万元的农机合作社
今年共申请组建千万元农机合作社2个,**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合作社,目前,两个农机合作社共800万元的购机款已上交到农机管理部门,等待省里验收。
下步打算:待省里验收合格后,督促这两个农机合作社尽快完成场地、机库和农具棚建设,做好接收机具的全面准备。
第2篇:五项重点工作
五项重点工作: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让老百姓看病有保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让老百姓看病少花钱;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让老百姓看病更方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让老百姓平时少得病;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让老百姓看病更放心
第3篇:三项重点工作汇报
富裕县司法局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全面落实2010年司法行政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部、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局迅速行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司法行政机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重点部署。围绕全县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三个全面提升”的工作目标,即: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排查、预防、止争能力,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升安置帮教工作的教育、改造、挽救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提升执业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为我县域经济的和谐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护航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专项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和县综治委《富裕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富裕县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专项攻坚活动实施方案》,以完善“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和大调访工作模式为载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点多面广、扎根基层、联系群众的独特优势,广泛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五有四落实”、“六有 1
四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重点加强了制式调解文书的规范使用和表、簿、册的健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表簿册,建立“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簿”、“民间纠纷移交登记簿”、“民间纠纷回访登记簿”、“民间纠纷排查登记簿”、“学习、例会记录簿”等簿册,注重软件建设的拔高和典型的建立,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齐齐哈尔市促进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工作衔接--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纠纷意见》(齐司联发[2009]3号)精神,并结合我县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工作实际,我们及时与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联系沟通,多次座谈、研究,于2009年8月12日正式联合下发了《富裕县促进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工作衔接--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实施意见》。并我县在法院立案庭、塔哈法庭、富路法庭和富海法庭四处分别设立了人民调解窗口,并且有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联系制度,采取联席会议等方式,沟通信息、推进工作。根据形势任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人民调解员培训、调解与诉讼衔接、调解业务指导等方面,建立健全配合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事纠纷工作的支持,并做到有办公场所、有办公桌椅、有电话、电脑、有表簿册,有工作流程示意图、有规章制度等。
同时,充分发挥律师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深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制定
了《富裕县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及值班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各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按照县司法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建立司法所、家庭、村委会(社区)的衔接机制,对回归人员,我们主要采取两种安置方式:一是家住农村的回乡安置,由村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责任田,让他们有地可种;二是鼓励自谋职业,对部分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和城镇户口人员,尽量帮助他们创造条件,自谋职业,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截止到目前,我县城镇人员分别从事经商自谋、人力车、建筑业等行业,农村人员落实责任田从事农业生产,生活达到自给自足,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社会管理体系,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问题发生。
为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部门规范化建设,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整顿法律服务秩序,我局制定了《富裕县司法局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和《富裕县乡镇司法所、“调访一体化”办公室和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细则》,使
我县法律服务队伍的各项素质整体提高,法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公正廉洁执法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洞察力和政治鉴别力,贪污履行宪法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加强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和人财物管理的监督力度,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强化投诉查处力度。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投诉的接待、记录、调查和处理工作,对一般投诉案件要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加大对违法违纪法律服务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处罚力度,健全制度,完善调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服务质量监督制度、法律服务公示制度、建立诚信档案,并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内部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过错追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考勤制度、接受咨询制度以及收费、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三是认真做好年检注册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好年检注册工作,发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坚决暂缓或不予注册。
四是加强执业活动的检查监督。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检查监督转变,要建立抽查、定期检查制度,对所有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进行不间断的经常性的检查。同时,根据需要开展专项检查,认真解决法律服务人员在执业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