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廉政监督员工作汇报(精选8篇)_廉政监督员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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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廉政监督员工作汇报
廉政监督员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7月份我十分荣幸地被院党组任命为办公室的廉政监督员,我深知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它饱含着院党组对我的厚爱与考验,饱含着同志们对我的信任与期望,半年来,在院纪检组、监督室及办公室的双重领导下,我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廉政监督工作,截止目前办公室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纪问题,有力地保证了办公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作为廉政监督员我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更好地开展廉政监督员工作,我始终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作为一种政治责任、政治追求,孜孜以求,不断进取,工作之余我认真学习和领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最新的文件精神并及时修正完善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良好态度,既向书本学习,也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向先进经验学习,取长补短,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新时期高速公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廉政监督员的自觉性。
二、严格自律、争做表率。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廉政监督员在日常工作中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在大事上做到泾渭分明、在小节上严格把握,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干警和群众的满意度鞭策自己,明明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吾日三省吾身”,充分听取干警的意见、虚心接受大家的监督坚决不跨出违法违纪的第一步,争做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我协助办公室领导进一步完善了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先后起草制定了《办公室人员
岗位责任制》、《办公室廉政监督员工作职责》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约束机制,为规范干警行为奠定了基础。同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制度落实不走样,执行不变通,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不断培养干警的自律意识,自觉用制度改造思想、规范言行,形成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强大内在动力,使遵章守纪成为刚性要求和价值认同。由于制度明确使得办公室每位同志都能站在为办公室集体争光、为法院争光的高度严格要求自己,使得办公室集体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工作干劲进一步提高。
四、开展教育、筑牢防线。围绕“人”字做文章,从提高干警思想教育入手,创新工作思维,不断丰富教育活动的载体。一是召开会议。协助办公室领导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外单位的违法违纪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部门内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让干警从中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二是组织学习讨论。把上级纪检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作为重点认真组织学习,同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次学习后,都要求干警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并定期检查,确保学习效果;三是正反两面教育。组织学习廉洁标兵、廉政模范的先进事迹,引导大家爱岗敬业、忠诚敬业、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同时以通过观看警示片并结合相关教材,全体人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警钟长鸣。
五、领导交办、努力实践。除做好办公室自身的廉政监督工作以外,我还注重抓住各种学习实践的有利契机,提高自己。通过各种实践,使我进一步开拓了视野,增长了业务本领,为以后做好廉政监督工作积累了经验。
我从事廉政监督员工作仅是刚刚迈出了第一步,如果说工作中取得了一点成绩,完全得益于院党组的悉心培养、得益于院纪检组、监督室的精心指导、得益于办公室领导和同志们的鼎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行好廉政监督员的职责,为办公室及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第2篇:廉政监督员工作汇报
廉政监督员工作汇报
一、认真学习
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央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及其他反腐倡廉宣教活动,努力营造惩防体系良好氛围,增强党员干部党性、党纪意识,进一步提高廉洁从业意识。
二、严格遵纪
公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市国资委相关规定。公司财务科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合法、合规抓好有关监督工作,规范相关部门会议、招待、公务用车以及其他费用开支,切实降低公务支出,今年比去年同期下降20%;尤其是把好节假日廉洁关,从财务上看没有发生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工作日午餐饮酒,突击花钱,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高消费娱乐等现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审计后的监督和落实,保障了国有企业的规范有序运转。
三、几点体会
一是学习法律、敬畏法律是前提。二是一把手重视是关键。
三是其他领导和部门,尤其是纪检部门及时提醒很重要。
第3篇:加强特约监督员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加强特约监督员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作者:徐崎峰来源:部党派办日期:2009年12月31日
自中共中央1989年14号文件颁布以来,聘请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特约监督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等,成为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多年来,随着党中央对统战工作一系列政策规定的出台以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各地党外特约监督员队伍在不断发展壮大,作用发挥也越来越好,但是,从总体上讲这项工作还不够规范、不够严谨。为了进一步改进这项工作,我们向本区各单位发放了64份调查问卷,并组织10位比较有经验的监督员进行了座谈,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汇总,提出了加强特约监督员工作的一些思考。
一、党外特约监督员工作的现状
(一)监督队伍不断壮大。松江各单位聘请党外监督员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主要开始于电力、司法等部门。随着民主化进程的深入,近几年,聘请监督员单位越来越多,目前有17家单位聘有党外监督员,全区党外特约监督员总人数已达57人次。这是一支人数可观的队伍,他们用自己勤奋、扎实的工作,为我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作用。
(二)监督范围越来越广。根据14号文件的要求,党外监督员主要是在教育、审计、检察、监察等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事实上这个范围已经大大突破。目前主要有三类:一是窗口单位,如电信局、电力公司、招标办等,二是党委部门,主要是纪委、组织部等,三是基层单位,如泗泾、小昆山、佘山、新浜等。同时,监督的内容也从过去的政府行政,扩充到党风廉政、干部任用、司法公正和效能监督等诸多方面,有的单位还有专门针对统战工作的监督员。
(三)监督的作用逐渐体现。由于党外人士一般学历层次都较高,有一定专业特长,而聘请人员更是好中选优,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从各单位对党外监督员的评价来看,近一半单位认为对本单位工作促进作用很大,其余认为作用发挥较好。作为聘请党外监督员种类、人数最多的区纪委表示,党外人士通过明查暗访,确实掌握了许多各单位不易掌握的情况,对推进各行业工作作风,密切与群众联系多了一座联系桥梁,总体上得到各单位的认可。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党外人员的比例过低。由于对哪些部门聘请特约人员和聘请人数缺乏统筹安排,党外监督员的聘请主要取决单位领导对统战政策的把握,根据区纪委2006年的1份调查显示,全区各类监督员的总人数约410人次,聘请单位有27家。从本次党外监督员的调查来看,党外监督员有57人次,涉及17个单位。党外监督员的比例占到14%左右,更有10部门聘请的都是党内人员,其中包括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等重点单位,难以体现和满足民主监督的政治要求。
(二)特约人员的产生程序比较凌乱。目前,聘请特约人员的程序不规范:有通过统战部门的推荐被相关部门聘任的;也有通过同级政协、人大推荐而被相关部门聘任的;还有相关部门从比较熟知的民主党派成员或社会群众中自行聘请的。正是由于产生程序不规范,相关人员的政治面貌、专业素质等难以保证与工作要求相适应,同时也在客观上给人员管理方面带来许多不便。
(三)工作不够平衡。从整体情况看,工作反差较大。有少数单位不仅专门召集会议,发放聘书,而且为方便监督员行驶职责,制作了有关的证件,日常的联系也比较多,工作开展地非常正常。但也有少数单位一聘了之,发了聘书后,便再也不闻不问,更谈不上落实监督、接受监督。更有监督员反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聘为某单位的监督员。
(四)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有相当一部分的单位和部门,对聘请特约人员工作缺乏总体规划和制度约束,相关工作难以有保障地开展。一方面,规范化的制度少,开展活动少,定期会议少,学习考察少,工作联系少,交流座谈少;另一方面,轻沟通,轻落实,轻对监督成效的追踪。因此,缺乏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制约机制、保护机制和激励机制,没有真正把党外特约监督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一些监督员不能主动参与介入,不能积极地调查研究,不能大胆地进言献策,不能切中要害地进行监督,甚至抱着少说为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因此不能很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五)监督员的履职能力还有待提高。根据调查,绝大部分的单位都认为党外监督员的专业素质(指涉及聘请单位工作领域的专业知识)还比较缺乏。所谓隔行如隔山,对监督工作的不了解,往往造成找问题找不准,提建议提不深,有的人员甚至感到无从下手。同时,许多被调查单位也坦诚,缺乏对监督员的培训,一般只是在聘请初期有过简单的介绍,能在任期中间不断给监督员补充新知识的单位只有两家。
三、对党外特约监督员发挥作用的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明确意义,提高党外民主监督的影响力
特约人员制度是健全和发展我国政治监督体系的一项创举,对保持和增进人民政权机关的人民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义重大。各级统战部门要加大对特约人员制度的宣传力度,使相关部门知晓制度内容,明确制度落实的意义,从而更积极地支持配合制度落实,创造条件使特约人员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聘请党外特约监督员重要意义的宣传,强化各级党政部门对民主监督的意识,把民主监督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结合起来,发挥监督员联系党和人民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多做贡献;二是要充分认识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民主监督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民主监督自觉性;三是要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程序性与实质性的关系、体谅包容与从善如流的关系,努力把民主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党外民主监督的领导力
一是适时扩大特约人员聘任范围。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巩固特约监察员、审计员、教
育督导员、税务监察员、市政检查员工作,逐步把特约检察员、人民陪审员、环境监督员等社会监督人员纳入特约人员聘任范围,从而拓宽特约人员工作的领域,为政权机关更好地联系群众和民主党派更好地知情出力创造条件。二是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由各级统战部门主导本级特约人员的推荐。统战部根据相关部门拟聘特约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要求,会同各民主党派,主要在本人有此意愿的党派成员中统筹遴选确定,以保证特约人员的政治面貌符合中央精神要求,人员业务素质符合开展工作的需要。要促进各街镇也形成类似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特约人员规范产生并符合要求。三是建立联席会议。根据我区目前党外监督员工作的现状,明确纪委、政协、统战部共同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各民主党派以及拥有2名以上党外监督员的单位共同参与,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指导、加强问题研究以及工作部署。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党外民主监督的执行力
民主监督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党外监督员个人的素质,这就要求党外监督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一方面,要引导监督员加强学习,提高民主监督的水平。作为聘请单位,有义务定期为监督员不断拓展视野,更新知识。而作为监督主体,监督员本身也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来熟悉被监督单位的工作内容和程序。通过学习,学会善于监督的办法,有的放矢地对社会上存在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问题坦诚直言。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监督质量不高、分析不透、深度不够的问题;才能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达到监督动机与监督效果的统一;才能在履行民主监督过程中找准角度,把好尺度,切重要害,求得实效。另一方面,加强对监督员的教育引导。作为推荐单位,党派和统战部要关心监督员的成长,帮助监督员明确责任,树立良好的监督员形象。要把“当选监督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这样的观念根植于每位监督员心中,使他们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使他们树立敢于监督的观念,增强党外特约监督员进行民主监督的信心和勇气;使他们舍得花精力、时间去了解真情,敢于实话实说,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这样,才能使他们不负众望,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四)健全机制,畅通渠道,探求党外民主监督的长效力
健全的机制和畅通的渠道是党外监督员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以聘任单位为主,统战部、纪委协助,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健康机制。一是健全运行机制。对民主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落实、反馈、检验、奖惩等做出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证民主监督的健康运作,从而使这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落实特约监督员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有权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参加有关的业务学习,获得履行职能必须的条件(经费、交通工具等),从而使他们更好地进入角色,发挥其作用。三是疏通党外特约监督员知情问政的渠道。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应就社会、政治、经济重要事项和党政重大决策等有关问题及时向监督员介绍情况,答复问题,听取意见,让监督员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利于他们有针对性地开展民主监督;而聘人单位领导应继承、发扬党密切联系党外人士的优良传统,到他们中间去,广交朋友,谈心交心,虚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及反映的问题,开辟一条特约监督员发挥作用的“绿色通道”。四是建立保护激励机制。从党派来说,党外人士参与社会监督是履行党派社会责任,但对个人而言,毕竟是带有奉献性质的一份社会工作。应当加以保护和鼓励。要排除党派成员的思想顾虑,同时,借助广大媒体、大型会议对工作表现优异者加以宣传表扬,提高监督员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对少数单位需要工作时间长、需要监督员牺牲大量休息时间的,也应当提请有
关单位进行经费上的适当补助,及时沟通情况,协调关系,不断探求民主监督的科学性。
第4篇:加强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加强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担任特约监督员,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加强政府及有关部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条重要渠道,更是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自中共中央2005年5号文件颁布以来,聘请符合条件、有专业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各级特约监督员,成为了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特约监督员工作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民主党派成员更好地履行职能的新途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监督,它不但监督层次高、监督内容重大,而且是依靠组织力量进行的,可以下达各界,上达中央,在国家整个监督体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而民主党派成员受聘担任特约监督员,则是民主党派实行民主监督的一种新的形式,它使监督工作更直接、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是顺应时代潮流、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多年来,随着党中央对统战工作一系列政策规定的出台以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我市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队伍在不断发展壮大,作用发挥也越来越好,但是,从总体上讲这项工作还不够规范、不够严谨。为了进一步改进这项工作,我们组织了一部分比较有经验的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进行了座谈,向全市各单位发放了23份单位调查问卷,向全体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发放了64份个人调查问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了汇总,提出了加强特约监督员工作的一些思考。
一、特约监督员工作的现状
(一)监督员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各单位聘请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开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期,主要开始于司法、审计等部门。随着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近几年,聘请特约监督员的单位也越来越多。目前全市有23家单位聘有民主党派监督员,共有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64人。这是一支人数可观的队伍,他们用自己勤奋、扎实的工作,为我市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作用。
(二)监督范围越来越广。根据中共中央2005年5号文件和中共舟山市委2005年12号文件的要求,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主要是在教育、审计、纪检、司法等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事实上这个范围已经大大突破。目前主要有三类:一是窗口单位,如电信局、电力局、招标办等,二是党委部门,主要是纪委、组织部等,三是业务部门,如审计局、教育局、物价局等。同时,监督的内容也从过去的政府行政,扩充到党风廉政、干部任用、司法公正和效能监督等诸多方面。
(三)民主监督的作用逐渐体现。由于民主党派人士一般学历层次都比较高,政治素质过硬、工作热情高涨并具有一定专业特长,而聘请人员更是好中选优,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从各单位对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的评价来看,近一半单位认为对本单位工作促进作用很大,其余认为作用发挥较好。特约监督员通过了解业务单位的情况,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对推进各行 2
业工作作风,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多了一座联系沟通桥梁,总体上得到了各单位的认可。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特约监督员的产生程序比较凌乱。目前,聘请特约监督员的程序不规范:有通过统战部门的推荐被相关部门聘任的;也有通过同级政协、人大推荐而被相关部门聘任的;还有相关部门从比较熟知的社会人士或社会群众中自行聘请的。正是由于产生程序不规范,相关人员的政治面貌、专业素质等难以保证与工作要求相适应,同时也在客观上给特约监督员管理方面带来许多不便。
(二)工作不够平衡。从整体情况看,工作反差较大。有少数单位不仅专门召集会议,发放聘书,而且为方便监督员行驶职责,制作了有关的证件,日常的联系也比较多,工作开展地非常正常。但也有少数单位一聘了之,发了聘书后,便再也不闻不问,更谈不上落实监督、接受监督。更有监督员反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聘为某单位的特约监督员。
(三)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有相当一部分的单位和部门,缺少分管具体工作的领导和联系工作的科室,对聘请特约监督员工作缺乏总体规划和制度约束,相关工作难以有保障地开展。一方面,规范化的制度少,开展活动少,定期会议少,学习考察少,工作联系少,交流座谈少;另一方面,轻沟通,轻落实,轻对监督成效的追踪。因此,缺乏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制约机制、保护机制和激励机制,没有真
正把特约监督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一些监督员不能主动参与介入,不能积极地调查研究,不能大胆地进言献策,不能切中要害地进行监督,甚至抱着少说为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四)特约监督员的履职能力还有待提高。根据调查,绝大部分的单位都认为特约监督员的专业素质(指涉及聘请单位工作领域的专业知识)还比较缺乏。所谓隔行如隔山,对监督工作内容的不了解,往往造成找问题找不准,提建议提不深,有的特约监督员甚至感到无从下手。同时,许多被调查单位也坦诚,一般只是在聘请初期有过简单的介绍,不能在任期中间不断给监督员深入了解的机会或平台。
三、对特约监督员发挥作用的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明确意义,提高民主监督的影响力
民主监督是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它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一大特色。切实有效地搞好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不仅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需要,也是党政部门、机关单位加大反腐倡廉,推进效能建设的有效措施,更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的必然要求。特约监督员度是健全和发展我国民主监督体系的一项创举,对保持和增进人民政权机关的民主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市特约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特约监督员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相关部门知晓制度内容,明确制度落实的意义,从而更积极地支持配合制度落实,创造条件使特约监督员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因此,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特约监督员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强化各部门对民主监督的意识,把民主监督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结合起来,发挥特约监督员联系党和人民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多做贡献;二是要充分认识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民主监督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民主监督自觉性;三是要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程序性与实质性的关系、体谅包容与从善如流的关系,努力把民主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民主监督的领导力
一是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由统战部门主导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的推荐。统战部根据相关部门拟聘特约监督员的数量和素质要求,会同各民主党派,主要在本人有此意愿的民主党派成员中统筹遴选确定,以保证特约监督员的政治面貌符合中央精神要求,人员业务素质符合开展工作的需要。二是统战部门对特约监督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特约监督员工作一般是任期是2-3年。任期内工作如何,统战部门应根据聘请单位对其工作的反馈做出综合评价,对工作突出者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同时,要把对其个人的综合评价反馈给特约监督员的所在单位,增强特约监督员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三是建立联席会议。根据我市目前民主党派特约监督员工作的现状,明确纪委、政协、统战部共同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指导、加强问题研究以及工作部署。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民主监督的执行力
民主监督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特约监督员个人的素质,这就要求特约监督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一是要正确认识特约监督员工作,消除思想认识上的一些误区,增强做好监督工作的自觉性。要认识到民主监督相对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来说是一种非权力监督,对此,既不能期望值过高,认为“提了就要灵,说了就要算”;也不能低估其作用,认为“提了也白提,说了也白说”;更不能因为怕“越位”、怕“添乱”,而放弃监督。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树立正确的民主观、监督观、参政观,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二是要引导特约监督员加强学习,提高民主监督的水平。作为聘请单位,有义务定期为特约监督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帮助其拓展视野,更新知识。而作为监督主体,特约监督员本身也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来熟悉被监督单位的工作内容和程序。通过学习,学会善于监督的办法,有的放矢地对社会上存在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问题坦诚直言。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监督质量不高、分析不透、深度不够的问题;才能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达到监督动机与监督效果的统一;才能在履行民主监督过程中找准角度,把好尺度,切重要害,求得实效。三是要加强对特约监督员的教育引导。作为推荐单位,党派和统战部要关心特约监督员的成长,帮助特约监督员明确责任,树立良好的监督员形象。要把“当选特约监督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
一份责任”这样的观念根植于每位特约监督员心中,使他们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他们树立敢于监督的观念,增强特约监督员进行民主监督的信心和勇气;使他们舍得花精力、时间去了解真情,敢于实话实说,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样,才能使他们不负众望,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四)健全机制,畅通渠道,探求民主监督的长效力
在开展民主监督、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制度建设是一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在开展特约监督员工作中,也应按照这个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健全的机制和畅通的渠道是特约监督员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一是健全运行机制。对民主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落实、反馈、检验、奖惩等做出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证民主监督的健康运作,从而使这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聘请单位必须有规范化的“特约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特约监督员受聘后作哪方面的专项监督、监督哪一级、监督谁,特约监督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监督工作要如何开展,形式、方法、步骤如何应明确,为特约监督工作提供一个比较规范的工作制度;三是落实特约监督员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有权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参加有关的业务学习,获得履行职能必须的条件(经费、交通工具等),从而使他们更好地进入角色,发挥其作用。四是疏通特约监督员知情问政的渠道。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应就社会、政治、经济重要事项和党政重大决策等有关问题及时向监督员介绍情
况,答复问题,听取意见,让特约监督员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利于他们有针对性地开展民主监督;而聘请单位的领导应继承、发扬党密切联系党外人士的优良传统,到他们中间去,广交朋友,谈心交心,虚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及反映的问题,开辟一条特约监督员发挥作用的“绿色通道”。四是建立保护激励机制。从党派来说,党外人士参与社会监督是履行党派社会责任,但对个人而言,毕竟是带有奉献性质的一份社会工作,应当加以保护和鼓励。要排除党派成员的思想顾虑,同时,借助广大媒体、大型会议对工作表现优异者加以宣传表扬,提高特约监督员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对少数单位需要工作时间长、需要特约监督员牺牲大量休息时间的,也应当提请有关单位进行经费上的适当补助,及时沟通情况,协调关系,不断探求民主监督的科学性。
第5篇:基层廉政监督员工作职责
附件一
基层廉政监督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本级库站落实学习情况;
2.负责收集、解决、上报基层中因公司决策或个人原因引发的各项矛盾纠纷;
3.负责监督和举报基层管理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4.及时向分公司党总支(党支部)或公司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反馈举报线索;
5.熟悉纪检监察部门的举报程序和举报联系方式,宣传和引导员工依法依规举报;
6.配合党总支(党支部)以及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对来信来访及案件的核实工作,做到客观公正;
7.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分公司党总支(党支部)上报基层矛盾纠纷统计情况,无矛盾纠纷的实行零报告;
8.负责收集上报基层单位或个人的党风廉政的有关信息及事迹;
第6篇:廉政监督员工作总结22
廉政监督工作总结
作为***的廉政监督员,我一直致力于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的监督工作知识为己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不得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一要积极配合支持党组织、局领导正确履行职责,引导职工支持党组织的工作,协助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二要联系职工,广泛听取并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组织和局领导反映职工对局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保障职工对局务的质疑、建议、反映和举报等监督权利。三要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单位和谐与稳定。
近几年来,单位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执行财经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贪污腐化现象,领导干部能廉洁自律,做职工的表率。
自己在担任廉政监督员期间,在市局纪检组的领导下,基本上能认真履行职责,作领导与职工群众的桥梁,代表职工参与单位领导的决策、各项制度的落实,对执行各项纪律实行监督。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自己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缺陷,在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各项政策、法规、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7篇: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标准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分公司各单位党风廉政监督员。
二、职责
负责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行为监督。
三、首要标准
合理运用监督职能,及时反映群众呼声。
四、具体标准
1、每月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进行督查,规范其行为。2、每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状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公司纪委监察科报告。
3、每季度向分公司纪委提供一份党风廉政监督建议书,反映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至少一条。
4、每季度向分公司纪委提供一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通讯稿件(一式两份,一份交宣传科)。
5、每半年书面将本单位党风廉政治建设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及时交纪委。
6、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党风廉政培训和学习。
五、责任和权限
1、责任
1、对贯彻执行本岗位工作标准负责。
2、对本岗位所承担工作的完成质量、工作效能负责。
2、权限
1、有权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行为监督,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有权监督和制止本单位党员、干部在生产中的“三违”行为。
3、有权参与本部门重要规章的制定和执行。
4、有权参与和监督本单位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发放。
六、检查与考核
由分公司纪委、监察科进行检查考核。
附:基层党风廉政监督员应重点监督的内容
纪委监察科
××××年×月×日
基层党风廉政监督员应重点监督的内容
一、本单位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情况(每季度党支部要对党员和管理人员组织至少一次党风廉政教育)。
二、监督本单位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发放情况,监督本单位领导是否给自己分配任何形式的工资或奖金。
三、监督本单位党员和管理人员是否利用职权谋私利。
四、本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五、监督本单位对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六、监督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重点监督废旧物资的处理)。
七、本单位管理人员的勤政、廉政情况。
八、监督所在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8篇: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标准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分公司各单位党风廉政监督员。二、职责
负责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行为监督。三、首要标准
合理运用监督职能,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四、具体标准
1、每月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进行督查,规范其行为。2、每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状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公司纪委监察科报告。
3、每季度向分公司纪委提供一份党风廉政监督建议书,反映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至少一条。
4、每季度向分公司纪委提供一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通讯稿件(一式两份,一份交宣传科)。
5、每半年书面将本单位党风廉政治建设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及时交纪委。
6、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党风廉政培训和学习。五、责任和权限
1、责任
1、对贯彻执行本岗位工作标准负责。
2、对本岗位所承担工作的完成质量、工作效能负责。2、权限
1、有权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行为监督,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有权监督和制止本单位党员、干部在生产中的“三违”行为。
3、有权参与本部门重要规章的制定和执行。
4、有权参与和监督本单位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发放。六、检查与考核
由分公司纪委、监察科进行检查考核。
附:基层党风廉政监督员应重点监督的内容
纪委监察科
××××年×月×日
基层党风廉政监督员应重点监督的内容
一、本单位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情况(每季度党支部要对党员和管理人员组织至少一次党风廉政教育)。
二、监督本单位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发放情况,监督本单位领导是否给自己分配任何形式的工资或奖金。
三、监督本单位党员和管理人员是否利用职权谋私利。四、本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五、监督本单位对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六、监督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重点监督废旧物资的处理)。
七、本单位管理人员的勤政、廉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