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溪头区块征迁工作汇报_征迁总结
5.24溪头区块征迁工作汇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征迁总结”。
溪头区块征迁工作汇报
各位代表,各位领导:
今年,溪头区块征迁工作作为我县四大破难攻坚项目之一,同时作为台州市今年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被列入市定考核项目,这充分说明了加快推进溪头区块征迁工作的重要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天,各位代表对溪头区块征迁工作进行视察,充分表明代表们对溪头区块拆迁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现在我代表征迁工作领导小组就溪头区块征迁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介绍:
一、溪头征迁区块情况
溪头区块拆迁分南北两侧,人民路以北区块拆迁用地面积19亩,以南区块80亩,共有拆迁户604户,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近58000平方米。区块拆迁开始于2000年的人民路、飞鹤路综合整治指挥部,到目前已有12个年头。12年来整个溪头区块拆迁分两个阶段进行,2000年至2004年为第一阶段,拆迁安置按天政发[2000]117号和天政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拆迁户实行宅基地安置,安置于紫东新村,共安置了168户,地基600多间。第二阶段是2005年至2009年,拆迁安置按天政发[2005]37号、天政办发[2005]41号文件以及[2008]39号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执行,对拆迁户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进行安置,共签订了拆迁协议271户,其中产权调换253户,安置于东门A、B、C三幢122套,百姓家园2套,待建东门D幢1套和待建溪头回迁安置区330套,共协议安置公寓式455套,51737.17平方米;货币补偿共18户,支付补偿金623.57万元。未签协议168户(丈量结果实际是183户),未签协议拆迁户如按原有产权调换标准推算估计需安置530套,60541.6平方米。已签和未签总安置套数估计为980套,安置面积112278.8平方米,除东门D幢外,溪头12幢回迁房606套,东门A、B、C幢、百姓家园等计可安置739套,还有240套左右需在东门D幢待建安置。
针对溪头区块拆迁工作步履维艰难以继续推进的现状,2010年8月,县里专门成立了溪头区块征迁政策宣传调研组,在潘军明副县长、姚学明副主席的亲自领导下,在邵志明主任为组长的亲自带队下,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走访和座谈,形成了真实反映溪头区块拆迁状况的调研报告,为指导开展破难攻坚,突破溪头区块的拆迁工作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
二、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1月份,县里成立了以杨胜杰副书记为组长,朱怀宏、潘军明、徐华、王金永、吴华丁、姚学明、胡胜恩、郭建平为副组长以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溪头区块征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征迁推进组、综合协调组、突出问题处置组。领导小组之中县领导之多、规格之高、力量之强,前所未有,这充分体现了本届县委县政府对溪头区块征迁工作是下了铁的决心,领导小组的成立正式拉开了溪头区块征迁工作新序幕。
1、领导重视,部署落实
两会一结束,杨胜杰副书记于2月14日晚专门听取了城改委(现改名为赤建委)工作情况的汇报;2月23日又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部分领导成员会议,全面听取了溪头区块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破解思路和建议意见的汇报;之后又连续多次召开会议着重从完善机构加强力量层面、政策法律层面、突出问题处置方面、有关协议的解除和强制拆除的法律政策层面、社会舆论宣传层面、信访维稳层面以及各个职能部门的协调层面进行研究部署;3月13日晚,召开了溪头区块征迁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会议听取了各职能组的工作计划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会议对部分领导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增设了维稳组和法律政策组,原综合协调组下设宣传组。由组织部门牵头负责从各部门单位抽调58多人组成征迁推进组,分七组于3月20日进驻溪头开展工作,按照区块职责分工,并着手对拆迁户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3月25日对全体征迁推进组成员集中进行了政策培训,培训会分别介绍了溪头拆迁的历史沿革、存在问题及难题破解的政策思路;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解读;溪头区块房屋拆迁实施方案解读;拆迁的操作规程以及老干部拆迁工作的心得体会。
2、积极谋划、制定方案、稳步实施
围绕4月份征迁推进组部署进场,9月底完成签约,年底前完成腾空拆除场地平整的的总体目标。杨胜杰副书记提出以启动强制拆除程序的法定时间为限,实行倒排时间,制订溪头区块征迁工作计划。
(1)准备阶段(3月1日—3月18日)
按照要求,我们在溪头区块设立了现场办公场地,并制订了征迁工作流程图,征迁工作进度表,征迁工作人员纪律,征迁工作人员请
放宣传标语;溪头办公地点制作了专题宣传窗,同时还制作了大型广告牌1只,中型广告牌2只,溪头围墙小版块广告10个;动用流动宣传车3辆;在溪头区块张贴标语100多张。
②召开溪头区块征迁动员会
3月13日县里召开城市转型破难攻坚动员大会,会后征迁推进组对溪头区块征迁动员大会进行了精心的部署。3月19日在天台影剧院召开了不同层面共计800多人参加的溪头区块拆迁动员大会,动员会上,原街道书记陈益军作动员,赤建委、纪委、公安、检察、法院、“两代表一委员”代表、村居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杨胜杰副书记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③开展“三项整治”
为达到动员大会以后政府强势推进,工作衔接不间断的要求,根据工作计划,县行政执法局、流动人口管理局、工商局、地税局、公安局、赤城街道、赤建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三项整治的通告,并在3月22日至3月31日10天时间里,对溪头征迁区块开展“三项整治”活动。通过整治,全面完成了三无及租住人员清理;拆后重新搭建的违章建筑共24处于27日全部自行拆除完毕;人民路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全面进行了清理。
④成立溪头区块村居征迁工作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溪头区块村居征迁工作小组,3月17日召开了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明确了村居征迁工作小组成立的目的、主任;徐书记、郭检察长;吴县长各带一组。共走访了拆迁户20多户。第二个层面是七个征迁小组,对所有的拆迁户进行走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如何完善补充规定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到4月11日上午最后形成溪头区块拆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讨论稿,4月13日在城建局12楼召开了《溪头区块拆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听证会,参加听证会人员90多人,其中村居干部和拆迁户代表40多人,“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代表以及各界代表也应邀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广泛听取征求采纳了拆迁户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政策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4月24日县府办将补充规定正式发文组织实施。因此,此次补充规定的出台,就政策本身而言,拆迁户是认可和满意的,这为溪头区块征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5)认真做好签约前的准备工作(1)再次召开政策培训会
4月底第二次召开征迁工作推进组全体工作人员政策培训会,全面介绍补充规定条款内容,同时介绍具体操作规程,统一口径,统一标准。
(2)召开多层面座谈会
① 4月25日在县行政大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了村居党员干部、党员中的拆迁户,本人或子女亲属在职工作人员拆迁户座谈会,会议同时邀请拆迁户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并落实工作职责。村干部拆迁户陈时虎、许光友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溪头居委会主任褚定旗宣读了倡议书,与会的拆迁户代表都在倡议书上签了字。
迁户需要进行丈量认定,需要认定的内容主要是无权证手续的房屋以及部分有权证登记的房屋。从5月6日晚开始我们就着手进行房屋丈量认定工作,参加认定的人员由认定组全体人员,丈量组、监督组、评估组部分人员以及各征迁小组组长、主笔等组成,国土局袁相楼同志专人负责政策法规依据的整理和需认定内容的分类汇总。县纪委、检察院有关人员也全程参与了此次认定工作。在认定过程中,我们除了放弃双休日休息时间外,很多晚上都工作到11点多钟,到5月18日止,基本完成丈量结果认定,5月18下午---19日上午我们对认定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并于5月19日下午对丈量数据认定结果上墙公示,公示期为5月20---22日,5月22下午根据公示建筑面积对评估进行公示,5月23日开始对反映问题进行复核丈量,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6月30日是享受激励政策的最后签约时间,从5月22房屋丈量结果公示结束到6月30日已不足40天时间,根据工作要求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作如下安排:
1、评估公示核对
在丈量结束后评估所对无异议的先进行评估,同时根据认定结果进行评估。5月22日下午上墙公示,公示时间10天(法定时间)。在评估公示期期间,由丈量组和各组主笔根据政策规定和丈量公示数据对各户的拟安置面积,逐户进行计算,并在评估公示期内适时同步进行公示。
2、启动协议签约,力争按时完成签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