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经济开发区普法计划_普法教育活动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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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经济开发区2011年普法计划
2011年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整个“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根据我区“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1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1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对普法工作的思想认识;要科学规划,不断创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工作全局,以人为本,普法为民,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机制与方法;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深入贯彻三项重点工作,仅仅围绕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工作中心,加大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律需求的普法力度;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和领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2011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精神;要创新形式,注重方法,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开展普法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和加快“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建设,为促进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制定措施,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1、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绩,大力推广“五五”普法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要深入研究普法工作的困境与难题,探寻解决这些困境和难题的方式方法,制定新形势下“六五”普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做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准备工作,进一步整合普法工作资源,积极争取市司法局法调办的支持与配合,使人、财、物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得到有力的保障,实现与“六五”普法的无缝对接,促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为建设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做好动员部署,加大工作指导力度。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动员,加快工作部署,营造良好普法氛围与舆论环境。2011年4月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定下发全区2011年普法检查验收各项指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全区“六五”普法的实施具体内容、步骤、措施和方法。
三、围绕重点,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加大与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有关经济社会秩序尤其是市场秩序、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提高全民法律意思与法治观念。
2、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加强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 “3〃15”、“6〃2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采取普法联动机制,整合全区法律资源,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单位,实行“普调结合、以虚促实、以虚做实”的方法,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和谐化解。
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力度。
1、提高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水平,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培训与法制讲座,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
2、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对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组织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以及法律下乡活动,散发学法手册,建立好社区(村)民法制教育基地;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我区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的特色工作。
3、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要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青少年学生能听懂、能记住、能运用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部分师生到市禁毒教育基地和我去军山普法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发挥我区七个普调基地的作用,着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利用我区七个普调基地法制宣传教育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在每个基地成立调解委员会,采取诉调结合、普调结合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和谐化解;促进普调基地工作常态化,确保每个基地每个月开展一大一小两次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军山普法教育基地的作用,有计划的组织各普调基地到军山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现身说法、以案说教、交流学习、用法体会等活动,并举办两期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采取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区的“六五”普法进程。
5、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深化“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做好7个普法行政机关的带头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人员执法能力培养,提高行政机关普法和依法行政水平;
6、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通过法律图片巡展、法律咨询、现场开庭、以案讲法等生动具体、通俗易懂的普法方式,拓展普法工作外延。
五、稳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创建“法治开发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1、根据省、市普法《关于开展法制城市(区)创建》的具体要求,我区各级党委和各派出机构党委领导,要高度重视“法治开发区”的创建工作,要积极完成省、市区普法办及上级普法机关交给的普法工作任务,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为我区“法治开发区”提供组织保障。
2、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依托普法宣讲团,整合一切普法资源,积极开展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做好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农民工法制宣传,培养一批普法骨干,充实普法宣讲团、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宣传新闻工作者队伍,为创建“法制开发区”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3、在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结合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创建活动。总结2010年创建经验,为2011年综合治理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固镇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2011-2015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区规划
根据中央、省和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促进公正司法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发挥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明的先导性引领性作用;为“十二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重点,服务于推进“平安开发区”建设,服务于全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从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和形式。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确立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和宣传方法,因地制宜,分类施教,以实际成效评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普治并举,融合提高。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相结合,与司法、执法部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将普法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维权等全过程。
坚持巩固传承,开拓创新。积极适应我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需求,探索工作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大力推进普治工作的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个性化,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区公职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类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水平;进一步推进开发区特色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力争实现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个领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处于“全市领先、全县示范”地位。
(一)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基础作用。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着重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律素养与知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着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法干警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公正司法的要求,确保行政、司法行为都能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
(二)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推动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在实现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低碳节能等新兴产业蓬勃兴起的过程中,推动相关立法和提高部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的普及水平。通过灵活多样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推动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三)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的预防作用。围绕和谐发展和城乡统筹,注重与和谐文明、现代城市相匹配的人文素质、法律素质的培养和引导,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公民法律素质、法治精神的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努力实现法制宣传的工作理念和手段与公民学法用法的需求相一致。
(四)进一步发挥法治文化弘扬法治文明的引领作用。注重整合协作,发挥优势,协调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努力为居民群众提供公平、优质、高效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产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法治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搭建法治文化建设平台,形成丰富多彩的区域法治文化。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把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倡导服务人民、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促进公民意识教育,倡导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维护法制权威。
(三)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政税收金融、投资等法律法规;围绕建设生态型园区,学习宣传资源节约管理、环境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区,学习宣传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围绕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学习宣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土地管理、农业支持保护和农村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法律救济、法律援助以及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五)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围绕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信访条例、人民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重点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要重点突出以下六类对象学法用法:
(一)着眼于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扎实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讲座、在职自学、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等制度,加大学法考试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等方面的运用力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充分利用各级机关网站平台,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网页、专栏,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二)着眼于培养青少年法治观念,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律进学校与规范办学行为相结合、与依法治校创建示范学校活动相结合。结合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及现代教学技术的运用,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进一步培养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律、自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
(三)着眼于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学法守法示范单位创建和“诚信守法”法治文化主题实践活动,提高企事业管理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引导企事业职工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依法维权的能力;对于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新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以文明单位和优秀党组织为先行试点,重点培养先进典型;坚持广度推进与深度推进并举,使法制宣传工作辐射到全区“两新”组织,促进两新组织法制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四)着眼于新农村建设,把农民、村“两委”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并实行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制度,提高农村干部依法办事和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的能力;健全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普及与村民生活、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加强村民权利义务一致性教育,依法解决在村民自治、社区自治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促进基层民主自治。继续推进全区农村“五个一”工程(一个法律顾问、一个法律明白人、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场“法律文化下乡”活动),着重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
(五)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深入开展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弱势群体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外来务工等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工作地、办证地、职业介绍所等地,建立固定的法制宣传窗口或阵地,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守法,更好地融入社会。加强对失业人员、低保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突出就业再就业、人身损害赔偿、劳动报酬支付、社会保险、法律援助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主要措施
(一)积极开展以法治文化建设为主导的普法宣传活动。坚持文化支撑战略,发挥法治文化引领作用。深入挖掘开发区法治文化资源,通过书画创作、文艺宣传、书籍汇编、记录片制作等形式加以宣传,使群众在历史文脉中感悟法治精神。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文化生活与休闲娱乐之中。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扶持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与推广,整合各地、各部门有关法治宣传的节、展、游、艺、广场活动,使法治文化建设成为全民行动、成为品质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壮大普法工作者队伍。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的力量来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继续深化辖区高校法学院和律师事务所与镇街道、中小学的普法共建活动,积极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和法律院校(系)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继续充实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工作力量,出台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工作规则和责任制度,开展优秀普法讲师、普法志愿者的评比表彰活动,提高普法讲师、志愿者组织参与普法教育的热情。
(三)推进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将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和法治实践。通过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均衡合理布局和共建共享,实现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继续深化“律师进社区”活动,细化各参与主体职责,加强考核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建设。坚持以城带乡、统筹发展,充分发挥城区在法律服务产业、资金、市场、科技、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将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传递延伸至农村。通过“政府购买基本服务”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公益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健全完善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介入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土地征用、集体资产处臵等领域,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四)探索建立普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机制。牢固树立“大普法”理念,充分整合各地各单位普法资源,整体谋划、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全区性普法系列活动,实现普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要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积极探索“法律六进”活动在制度建设、方式方法、考核评价等方面的长效机制。要结合社会生活中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热点法律法规和新颁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省法治宣传月(5月)、杭州市法治宣传月(12月),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面向社会开展部门法、专业法宣传,利用重要“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五)构筑法治建设三级联创体系。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创”,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在三个层面的对接、融合与统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推行“开放式决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臵,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总结推广法治指数、以奖代补、诉调衔接、“和事佬”等法治实践经验,健全完善制度,组织表彰交流,提高创建水平和创建实效。开展“民主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明确乡镇(街道)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和作用,增强基层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理念,提高处理基层事务的法治化水平,探索建立评估体系,实现创建工作的量化考核。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深化“四民主两公开”,完善基层自治运行机制,引导群众依法开展自治实践。
(六)深化热点问题行业依法治理。围绕生态型、和谐型、服务型城区建设,以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开展行业法制宣传和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认真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打击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倡导文明出行,努力遏制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污染整治,保护水资源,提高空气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大闲臵土地清理处臵力度。
(七)加强法制宣传平台建设。广泛利用各种现代媒介、网络、移动通讯技术建立多形式、立体化、广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大力开发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法制宣传平台载体,大胆探索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互动化、个性化的普法新手段新方法。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传媒,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受群众欢迎的优秀法制宣传热线、节目、专栏、刊物。探索运用网络、数字电视、手机、车载传媒、电子显示屏等新兴传媒,建立普法QQ群、普法微博、普法电子杂志、网络普法博物馆,开通普法视频点播、远程教育,编发普法短信、普法手机报、普法动漫、普法公益广告。加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在商业聚集区、企业聚集区、高教园区等人流集散地筹划建立四个法治宣传中心。选取农村、社区、乡镇(街道)、企事业、社会组织、机关等各个具有代表性的社会层面,培育十家普法示范单位。大力实施重大普法项目,确保每一类重点对象都有相对应的实体化、参与性、实效可检验的普法项目。各单位要依托政府门户网、局域网、简报、宣传橱窗等阵地,开辟普法专栏,拓宽宣传渠道。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当中。区政协要通过视察、建议等途径加大调研力度,支持普法工作。
(二)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机制。区依普办、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全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细化、量化普法工作的内容、要求和责任。协调组织好全区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与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普法阶段性工作计划,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区委、区政府相关部委要建立和实施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和系统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度。要建立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普法信息交流互动机制,做好普法信息资源、人才技术、平台阵地的整合、开发、利用。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个人参与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法制宣传运作模式。
(三)建立科学的评估考核、激励监督机制。建立完善普法教育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面向社会的评价体系。建立以人大为主体的多元化监督检查评议制度。落实党政一把手述法与述职、述廉相结合的领导干部考评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综治平安考核捆绑,实行一票否决制。组织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工作。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要按照省、市确定的标准,落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经费足额及时到位。提高普法经费基数。普法经费每年的增幅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增幅相同步,至本规划期末,区普法教育专项经费要达到人均1.5元(含外来常住人口)。加强管理、监督,杜绝挪用普法经费情况的发生,确保普法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共建的乡镇(街道)要落实经费,确保街(镇、乡)校共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筹措资金,引进技术人才的新模式、新方法。
七、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至2015年结束。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初。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精神,认真制定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的五年规划,并通过发放宣传小册子、悬挂横幅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都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年度计划和阶段性目标,狠抓制度措施落实,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区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将按年度有重点组织抽查考核。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全区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按照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具体组织总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