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基建工程计划管理办法_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2020-02-27 工作计划 下载本文

01基建工程计划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HNPD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HNPD-19-JG01

基建工程计划管理办法

2007-07-04发布 2007-07-04实施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基建工程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能平凉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建设计划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计划的制定必须遵循电力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坚持积极可靠、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必须兼顾创优质工程、安全“零事故”和控制投资三大目标。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 管理职责划分

计划部是工程综合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投资计划、里程碑进度计划、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管理;资金计划及二、三级工程进度计划由财经部、燃供部和工程部按各自的管理职责管理。

第四条 计划部职责

1.负责工程里程碑进度计划和一级进度网络计划的编制、报批和考核工作;

2.以一、二级进度网络计划为依据,编制相应的年度投资计划,并按股份公司规定报批; 3.负责编制除设备物资、建贷利息、工程保险和管理费用以外的年度资金需求计划,报财经部门汇总;

4.负责编制汇总基建项目月度资金需求计划并报股份公司计划部;

5.负责工程界限划分、费用性质划分、工程施工计划任务的划分和工程编号管理; 6.负责确定施工图资料分发计划。第五条 工程部职责

1.负责二、三级工程网络进度计划、年(月)度和周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下达、考核和调度管理;

2.负责工程现场日常进度计划的协调、检查和考核; 3.制定施工图交图计划,并负责催交。第六条 燃供部职责1.负责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计划和供应计划管理; 2.负责设备物资年度、月度资金需求计划管理。第七条 行政部职责

负责编制年度和月度管理性综合费用支出计划,报财经部门汇总。第八条 财经部职责

1.负责工程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工程保险费用计划管理;

2.负责汇总编制基建项目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及财务资金预算,同时上报股份公司计划部和财经部; 3.负责落实基建资金计划。

第三章

计划的编制、审批及调整

第九条 编制依据

1.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2.国家有关部委批准或下发的关于本工程项目的有关文件及要求; 3.股份公司的有关指示、文件及规定; 4.有关的工程建设工期定额、费用定额; 5.设计图纸、物资、设备、资金的供应情况;

6.施工队伍的装备情况,劳动力资源情况,工程招标及合同。第十条 编制及审批(一)进度计划

1.总体进度计划:由计划部门牵头编制里程碑进度计划和一级进度网络计划,工程部和监理单位会审,分管基建领导审核,经股份公司批准后执行;

2.年进度计划:工程部依照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组织各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的二、三级进度网络计划及年度进度计划,并组织会审,报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凉发电公司)分管基建领导批准后执行;

3.月进度计划:每月28日,由施工单位根据三级网络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和上月工程完成情况编制下月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计划,报平凉发电公司工程部;工程部根据上一级进度计划和调度会安排进行审核汇总,经分管基建领导批准后下发各施工单位执行,月末调度会议进行分析考评;

4.周计划根据月计划安排,由工程部在周调度会上确定并检查落实。(二)资金计划1.各施工单位下月资金需求计划:由各施工单位在月进度报表中填报,计划部审核;

2.燃供部、财经部、行政部于每月23日前编制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经部门主任审核签字后,交计划部审核汇总,财经部会签,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于25日前上报股份公司;

3.财经部根据股份公司批准的月资金计划落实资本金和贷款。

(三)设备物资计划

燃供部根据年、月施工进度计划和订货合同编制设备物资到货计划并抄送基建管理各部门,同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催交设备物资按计划到货。对影响工程里程碑进度的重大设备到货情况应及时通报信息,并向股份公司汇报,跟踪解决。

(四)图纸计划

1.图纸催交:工程部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分重点、分阶段、分专业协调设计进度。一般情况下应提前至少2个月交付施工图,以便安排材料采购、加工备料。交图的一般顺序为:先征地图,后厂区总体平面布置图;先主体工程图,后辅助设施图;先地下设施图,后地面结构图;先建筑结构图,后建筑装饰图;先机务图,后电气热控图;先生产设施图,后生活福利图;

2.图纸资料分配:计划部根据施工和调试合同,制定施工图资料和设备资料的分配方案,由工程部和档案室据此分发各参建单位。

第十一条 计划的调整

(一)里程碑进度计划和一级进度网络计划作为工程的纲领性文件,不得随意突破或调整。确因重大客观原因需调整时,必须报股份公司批准;

(二)工程部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和存在问题调整二、三级进度网络计划时,不得随意突破一级进度网络计划。因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而必须调整二、三级进度网络计划时,应及时提出可行的调整方案,并报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二条 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完成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考核:

1.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确定的关键路线项目,以及调度会或有关协调会确定的重要工期项目,必须切实保证。对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单项或单位工程,延误竣工工期时按施工合同进行处罚;施工合同未明确的,核减责任单位合同款5万元;对于中间工期,关键线路项目(如汽机、锅炉线路及影响工程总工期的项目)未按期完成的,每发生一例,核减责任单位合同款2万元;属非关键线路项目,未按期完成的,每发生一例核减责任单位合同款5000元;属零星工作未按期完成的,每发生一次,处罚金2000元。上述延误工期的项目,经调整工期后仍未按期完成的,每发生一次,在原处罚额度的基础上加倍处罚;

2.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调度、指挥,如出现无视协调、调度现象,每出现一例,除限期纠正及承担造成损失费用外,处罚金2000元;如影响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的,核减责任单位合同款5000元;

3.各参建单位按照股份公司批准的综合奖考核工期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按照《工程综合奖奖励实施细则》进行奖励;

4.对未按本制度规定的时间或要求报送各类计划的责任单位,每延期一天或每发生一次处罚200元。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按规定的日期完成计划编制并报送,确保计划的可执行性、合理性与准确性,对未按规定时间或要求报送计划的部门,每延误一天,考核责任部门月奖100元;对错报、漏报计划的责任部门,每例扣罚部门月奖50元;对计划编制误差较大,影响计划执行的责任部门,每发生一例扣罚责任部门月奖100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平凉发电公司基本建设工程计划管理。未尽事宜,参照股份公司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如股份公司有新的规定,以股份公司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7月4日发布之日起执行。

《01基建工程计划管理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01基建工程计划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计划 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计划 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
[工作计划]相关推荐
    [工作计划]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