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大全(16篇)

2023-11-26 06:11:33 工作计划 下载本文

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工作,都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计划来指导我们的行动。设定明确的时间表和里程碑,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控进度。以下是一些实用的计划模板,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自己的计划。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以“规范、高效”为服务宗旨,团结带领中心干部职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统筹应对疫情防控和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情况。

(一)各项指标运行良好。

共计批准提取住房公积金x亿元(其中x年批准提取x亿元,实现年度目标的x%);

共计产生增值收益x亿元(其中x年产生增值收益x亿元,实现年度目标的x%)。上述指标均位于省内中上等水平,特别是住房公积金对房地产市场贡献率、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持续处于全省前x位次。

使用进一步规范,骗提骗贷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政策内使用诉求得到充分释放(主要为开启了封存户提取与账面直接对冲提取等)。

三是运行安全稳健。公积金个贷率、使用率、逾期率等风险指标均保持在全省中等水平,合理区间、可控范围。

(二)各项工作有力有效。

1.抓归集管理,持续推进了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一是积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知晓度。围绕住房公积金互助性、保障性功能属性,全力做好政策的宣传、咨询与解读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公积金制度的认知与认同,引导、激发和监督各类主体依法或自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谋划精准施策。重点对非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新型就业群体等开展走访,了解诉求意愿,打通信息不对称的堵点,深挖政策潜力,研究制定破解我市公积金政策不平衡不充分的对策措施,积极探索并推进了住房公积金向新市民覆盖这一热点难点问题,公积金政策的共享面进一步扩大。三是20x年首次启动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积极发挥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单位、企业依法缴存公积金,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四是畅通了服务渠道。全部归集服务事项进驻市县两级政务中心,线上开户、汇缴等功能全面开通,为公积金归集缴纳、基数调整、异地转移等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五是启动存量问题整治工作。对历年长期封存账户开展了清理,至2021年底可清理约x个封存户,提取资金约x万元,使这一长期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职工群众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2.抓审批管理,规范了住房公积金使用行为。一是抓好内控。坚持从增强廉政意识、提高从业能力入手,大力开展专业人士办讲座、业务骨干上讲台等多种形式的廉政风险防控和业务知识培训教育系列活动,促进公积金管理服务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执业基础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修订完善了业务受理、审批、放款三分离制度,对公积金管理中易出现的漏洞环节制定了严密的防控措施,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与外部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共治,推动实现了x个审批要件信息共享,既提高了系统对虚假材料的自动识别能力,又达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的。近年来,通过现场识别、会同有关部门协查等,共发现造假材料x多起,移交案件线索x起,追回资金x多万元。三是充分运用电子化稽查工具识别功能,强力推进风险防控和问题整改,坚持定期调度,对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会诊并梳理归类,制定完善整改清单,严格遏制增量,减少存量,控制变量,公积金管理标准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四是深化“不见面审批”成效。根据新建的综合服务平台的功能渠道,重新研制了线上服务指南,公开了审批流程、办件要求和时限标准,并分批次组织了学习培训,提升了审批效能。

3.抓资金营运,推进了住房公积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加强资金统筹管理。中心接收枞阳县管理部后,迅速建立了市县一体化资金管理机制,及时将非必要的公积金归集、增值收益账户销户,实现市县两级公积金统筹使用,发挥了资金规模效益,化解了运行中供需不平衡的矛盾。二是加大了对贷后停缴、逾期还款治理力度,研究出台了公积金受托银行、担保机构代理考核办法,加大对失信违约行为惩戒力度,确保了资金的及时归缴和回收。近年来,我市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持续维持在x‰的较低水平。三是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定发布了《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业务的若干规定》,畅通了资金循环途径,开辟了提前对冲还款渠道,每年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约x万元,实现了职工账户资金高效使用,公积金使用不充分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四是灵活运用利率工具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活期协定存款、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在保证正常业务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现了账面存量资金的最大效益,公积金增值收益有了较大的增长。五是加强运行调度,定期分析研判公积金运行特征、预期走势,研究对策措施,积极做好政策储备,做到预警在先,提高了公积金运行质量。

4.抓深化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公积金服务效能。一是“一门一窗一次”改革取得新成效。所有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每一事项全部实行“一窗办理,一次到位”。公积金提取基本实现了“秒办”,公积金贷款涉及抵押、担保等多部门事项可在半小时内完成集中审批,与此同时,还建立了放款日督办管理制度,确保了贷款及时发放。二是线上线下一体化功能进一步完善。率先开辟了“一源五端”服务,实现了电脑端、电视端、自助端、移动端、窗口端5种服务渠道。全面开通了线上“一网通办”功能,同步实现了网厅、手机app等多平台服务,全年线上办件量位居全市第一。三是“减证便民”要求得到再提升。实现了直联支付、跨行支付等功能,开通了与征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共享渠道,完成了x个审批要件的线上共享数据接口开发,无房、低保、偿还公积金贷款等提取已实现“零材料”的目标,各类事项平均材料数缩减到x,远低于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四是深入开展公积金服务效能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以高效的监督执行机制为保障的效能提升目标,推动了窗口服务效能长足进步。

5.抓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管理水平。一是完成新老系统切换并顺利通过住建部“双贯标”验收,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自主核算、直联支付、跨行支付等诸多功能,落实了“最多跑一趟”改革事项。同时实施了信息系统数据保护项目,公积金资金安全得到充分保障。二是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形成集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微信和微博综合式立体化公积金业务服务系统,重新研制了服务指南,公开了审批流程、办件要求和事项标准,公积金“随时查、随身办”服务模式更加贴近职工需求。三是区域协同联动取得新进展。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成功对接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平台,网厅、手机app、x短信等多元化服务一体上线,实现公积金诸多服务功能“全网通办”,达到了异地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零跑腿”目标。四是强力推进了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服务,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等全部x个事项“全网通办”服务开发,设立“跨省通办”服务专窗,通过“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实现异地购房、贷款职工“足不出市”办理公积金业务功能,服务开办以来,共计办理“跨省通办”业务x余件,公积金改革成效精准惠及到每一名有需要的职工。五是成功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实现了线上x*x小时全流程跨区域办理公积金查询、个税抵扣信息查询、缴存及贷款信息查询、异地公积金转移、公积金提取等热门公积金事项,并在我省率先实现服务渠道跳转和异地转移接续功能上线。截止目前,共受理职工异地公积金转移申请x余笔,办件量处于全省前列。六是立足“放管服”要求和职工诉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不断升级改造现有业务系统,加强线上审批权限管控,增强自动纠偏能力,提升系统智能化水平。

6.抓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了住房公积金治理效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学习宣传。坚持把遵法学法用法作为班子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法治理论和法律实务,筑牢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二是重新修订并出台了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归集三个管理办法,协同出台了相关配套细则,同步建立了政策解读与互动渠道,并根据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全面梳理和发布了各类事项清单,同步修订了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定期开展了依法依规从业的内部督查。三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制定了《x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细则》,规范了新市民缴存与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标准,过去五年,我市新增新市民缴存公积金x户,使更多新型城镇就业群体享受到公积金政策的红利。四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清除了一系列不成文、不符合上级规定的做法,并取消了一系列非必要的前置要求,清理了政策障碍,极大释放了需求潜力。

并会同村“两委”积极落实疫情、灾情期间各项帮扶政策,有效保障了劳动力外出打工和农产品销售,克服了疫情、灾情给脱贫攻坚带来的不利影响。四是持续加大资金等要素投入。过去五年直接投入村帮扶资金x万余元,并积极协调社会帮扶资金协助建成了河塘护栏、村级广播站等基础设施,村“双基”建设和人居环境得到了有效整治和明显改善。五是提前谋划,主动作为,顺利完成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帮扶单位身份转变。选派了x名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乡村振兴帮扶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及时组织赴帮扶村开展对接和走访调研工作,了解村情民情、集体经济项目现状、面临的困难和下一步乡村振兴发展方向,积极为村两委出谋划策,找准提升村集体经济的着力点。今年以来,通过积极协调,帮助落实了x项农田水利帮扶项目。

(三)党建工作扎实有效。

1.坚持理论武装,提高政治能力。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制订并印发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每年初精心拟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全面系统地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从政治上把握大局大势,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对标对表,积极推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强化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和推进新型城镇化中的作用,为做到“两个维护”,打下了坚定的思想和实践基础。

2.强化信念教育,增强思想自觉。一是加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坚持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教育中,感悟真理的思想魅力、实践伟力,领会最新理论成果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和内在要求,做到理论清醒、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二是强化正面宣传,及时做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对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要及时关注、善于引导、积极回应。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思想建设为导向,强化理论武装,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风险意识、斗争精神,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按时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和“传育立行”教育工程开展情况的总结,适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保密教育。强化中心新闻外宣工作审核把关,加强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舆论阵地管理,及时收集、回应和处理网络舆情。

3.夯实党建基础,提升组织效能。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工作。制订了《中共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则》开展党组工作,把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这个重点,增进班子成员间思想、工作交流,落实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制度,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涵养政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二是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党组织工作。完成党支部到党总支升格,并开展了党总支和x个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加强对各支部委员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了各党支部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中心班子成员每年为联系支部开展讲党课、送党课活动,并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各项活动。三是扎实推进群团工作。扎实开展关心关爱职工活动,积极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培育和打造干部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在“三包两保”工作中注重发挥共青团、志愿者服务队等组织作用,经常性深入包保社区、路段和吹哨社区开展创建及相关公益宣传活动。疫情汛情期间,班子成员带头到居住社区或指定地域值守,为打赢防疫防汛战役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强化对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执行有力,及时到位。

开展批评教育、约谈x人次。五是积极加强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络,自觉接受其全面监督,积极贯彻各项部署要求。

未来五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充分运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工具,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的作用,为市县“高品质生活”提供政策保障。

一是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让更多城镇职工充分共享住房公积金改革成果。紧紧立足城镇就业群体与就业方式新变化,积极研究和破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充分、发展不平衡的具体举措和方法路径,重点在解决新市民住房民生保障上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进一步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公平、规范和可持续的政策保障。紧紧立足城镇居民需求新变化,在充分兼顾不同群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重点在存贷配比、政策激励等方面,健全更加公平、更为有效的制度标准,更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功能。

三是进一步构建快捷、高效的运行体系,为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支撑。积极跟进改革的步伐,丰富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服务渠道,形成多功能、多元化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深化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功能,推进跨区域、跨领域共享平台建设,做深做实区域一体化共建共享共治机制,以高效的服务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服务为民属性。

四是进一步构建规范、稳健的防控体系,筑牢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屏障。紧紧把握住房公积金民生属性,健全全周期防范和化解公积金运行风险管控机制和监测手段,建好风险防控平台,用好电子稽查工具,有效识别并及时化解公积金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保障资金安全、运行稳健。

五是进一步构建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功能体系,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属性。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在职工住房消费中的占比,积极用好公积金政策对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的支持作用,强化公积金保一限二禁三的保障性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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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二

(一)重巡察,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3月22日至6月21日对中心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其中包括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两项专项巡察。中心党总支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按照巡察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文字汇报材料,及时提供相关工作台账和资料。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自觉诚恳接受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确保巡察组全面掌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同时,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及时做好各项整改工作。通过本次巡察,中心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高质量推进我市公积金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廉政,落实两个责任。中心坚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加强勤政廉政各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持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保证反腐倡廉建设落到实处。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巡查利剑》,“清廉中国•微视频”展播微电影《骄傲》等。二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中心于2020年3月开展了本单位2020年内部控制工作情况自评工作,全面梳理了业务流程,找出关键节点,厘清责任边界,识别和分析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综合运用有效的防控方法,建立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中心内控机制基本覆盖中心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三是印发《2020年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明确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逐级压实主体和监督责任,做到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四是在oa系统开展廉文教育活动,建立微信群转发推送廉政警示博文,定期向党员领导干部推送市纪委廉政短信,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今年上半年,中心撰写的《创新信息管控举措夯实内部廉政基石》被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成果优秀项目。

(二)抓党建,筑牢执政根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在人员、时间、内容、效果上的“四落实”,通过上党课、听讲座、看视频、现场教学、知识竞赛、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推进学习宣传覆盖到支部每一个党员;组织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学习《十九大党章公开课》;组织机关、营业部全体党员赴中共一大会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半年共报送登载20篇党建廉政信息,oa系统电子台账更新178篇,“文明在线”网站更新62篇;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10次;继续与曹一社区开展结对助学、春节慰问、看望老人、阳光扶贫等志愿活动。

(四)提素质,打造一流团队。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职工队伍;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考试、服务礼仪培训、公积金业务培训、赴湖南大学参加“2020年公积金系统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塑造了一支“敢担当、重实干、优服务、守清廉”的“金管家”队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三

2020年,我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力支持xx市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在互助共享中充分发挥着住房公积金的重要职能作用,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一)公积金提取持续增长。2020年我们为9.2万名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24.53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8.17亿元,离退休及其他提取6.36亿元,累计为22.62万名职工办理各类公积金提取124.56亿元,本着以人为本、应提尽提的原则,最大程度满足缴存职工的使用需求。

(二)公积金贷款创新使用。2020年,我们受xx市政府的委托,先后两次召集阜城房屋开发单位以及各大银行开展房地产市场座谈会,派出人员深入各大楼盘进行进度摸排,并在街头巷尾对群众进行市场随访,在此基础上形成市场预测报告上报给市政府,为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重点加快贷款的审批和发放速度,贷款审批时限从原来法定的15个工作日减少到10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手续就及时发放贷款,有效满足了职工购房的资金需求。

2020年为5634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8.13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87.07亿元,为70972户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个贷率达123.91%。

(三)社会效益明显,保障改善民生。

2020年,我中心支持职工住房消费资金达36.3亿元,住房贡献率达109.29%,为房地产市场提供了资金量,拉动了住房消费,当年为全市创造税收达3亿多元。

截至2020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6.08亿元,为解决或改善住房问题提供了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了我市廉租房、保障房房源不足的压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四

2020年,公积金中心将在以下三个方面继续作出努力。

(一)继续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加强“三基”建设,在中心掀起学习新时代精神的热潮,营造积极向上、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强化住房公积金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力争使储户信息采集规范化,信息利用合理化、科学化。

(三)继续深入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继续深入开展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调查摸底和督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

总之,xx公积金中心各项事业进展顺利,公积金管理态势良好。2020年我们将在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创建文明服务单位工作,加强党建和业务工作,在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在便民利民政策推动上、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让公积金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服务更加高效、贴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五

(一)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根据住建部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的要求,中心多形式、全方位开通服务渠道,目前已形成集“12329”客服热线、免费短信、门户网站、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于一体的服务体系。2020年上半年,“12329”客服热线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29.56万个,满意率99.96%;免费短信服务覆盖率达到90.57%,全市共有116.69万人开通;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1条,受理网上在线咨询1268件,答复及时率100%;网上营业厅签约单位达3.27万家,占应缴单位数的67.87%,覆盖缴存职工113.96万人,占应缴职工数的87.55%;“xx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突破82万,目前已发送推文52次89篇,平均每月3次。1月23日,中心微信端个人网上业务新增租房提取业务,截至6月末,已成功办理租房提取4.1万笔,提取公积金2.66亿元,是2020年全年租房提取业务量的3.01倍。目前,中心微信端可全程在线办理退休提取、离开本市提取、委托还贷签、解约、租房提取等业务,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微信端提取业务13.06万笔,占同类业务量的89.27%,极大节约了职工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损耗,提升了广大职工的服务体验,进一步深化了“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

(二)全面增强服务效能。一是推行“文明服务六步法”。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标准,中心于今年3月起推行“站相迎、礼貌问、双手接、快准办、交接清、微笑别”服务六步法,规范了员工服务礼仪、站姿坐姿、手势表情、文明用语及服务忌语等,中心柜面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二是优化银行网点布局。今年上半年,中心综合考虑群众需求、各网点业务量等情况,撤销2个银行网点,进一步合理配置了银行网点资源,优化了网点布局,现共有银行网点62个,较好地满足了缴存职工就近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需求。三是开展新市民住房调研。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了解新市民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中心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对我市新吴区和江阴市开展实地调查,多渠道收集本市新市民阶层状况、住房使用情况、住房需求状况等,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住建厅,为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基础性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六

(一)以非公单位为重点,积极拓展制度覆盖面。报请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实施《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注重扩面的质量、质态,努力在提效上下功夫,全年新扩面非公企业94个;继续扎实做好在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盟推进工作,多方式、多途径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关注度、满意度和信任度。截至2020年底,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缴公积金3190人,较上年增加531人。经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将企业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12%下调为11%,为全盟参缴住房公积金企业减少年成本支出1800余万元。

(二)以优化政策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继续在规范业务运行上下功夫,将规范化管理落到细节、落到实处,做到“放宽使用条件但不乱开口子、降低贷款门槛但不降低管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但不规避责任”。全力支持购房提取,继续加大对取暖费、物业费、房屋维修基金等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的支持力度。继续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异地贷款业务,2020年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0.18亿元,占同期贷款发放总额的13.46%;为57名盟内缴存职工在盟外购买自住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2321万元,184名盟外缴存职工在我盟购买自住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4931.5万元。在为广大缴存人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业务种类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覆盖每一项业务、每一个岗位的内部管控制度,业务经办流程、经办行为更加严谨和规范。继续突出风险防控,经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20年3月10日起,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办理抵押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再增加一名盟内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缴存职工作为保证担保人,进一步强化贷后管理,降低贷后风险。同时,严格执行贷款三级审批制和责任追究制,综合运用实地核查和网上查证等手段,严防骗提骗贷行为,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继续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合理确定沉淀资金存款组合,树立积极的使用观和收益观,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实现了增值收益最大化。

(三)以完善信息化为引领,促进管理水平上台阶。严格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核心业务系统、异地灾备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业务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12329热线服务平台等现有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平稳。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顺利完成相关各项工作,从7月25日到2020年底,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共办理129笔异地转入业务、79笔异地转出业务,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按照住建部数据贯标、结算贯标“双贯标”要求,以构建互联网时代公积金新体系、提升用信息化技术运作管理资金的能力为目标,完成全盟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更换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政府采购及需求调研等相关工作。

(四)以丰富服务内涵为核心,推动服务水平再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力争创业的通知》精神,加大推进服务型公积金建设力度,巩固各项便民服务举措,积极打造阳光公积金服务品牌。一是规范业务办理。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最快的贷款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放款,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流水办业务。在201x年规范优化业务档案的基础上,再次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精简纸质档案,提高工作效率。针对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提取行为,采取约定定期划转提取方式,方便了办事群众。盟内期房异地抵押贷款抵押证件实行属地管理,有效防范了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时预抵押证件在途风险隐患。报请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实施《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了对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惩戒和管理。二是优化窗口服务。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做法,选派业务骨干到河南焦作市、江西南昌市、湖北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察学习服务标准化建设经验,在锡林浩特管理部启动以细化标准让服务岗位亮起来、优化流程让服务效率快起来、强化管理让服务水平高起来、提升效能让办事群众笑起来的“三化一提升”为目标的“业务大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并于11月24日召开全盟现场会,为2020年在全盟全面推开进行探索和奠定基础。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标识明显、指引清晰的原则,各管理部在办事大厅设置服务区,统一配备雨伞、纸巾等便民用品。锡林浩特管理部设立“贷款合同签约区”及部分代办点中午受理业务,有效缓解业务办理高峰期群众等候时间长问题、东乌珠穆沁旗和阿巴嘎旗管理部先试先行业务轮岗,着力培养一岗多能员工、西乌珠穆沁旗管理部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以表格形式上墙,直观易懂等提升服务新举措均取得积极社会成效。三是强化宣传告知。修订、完善并印发2020年度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告知书,12329服务热线受理蒙汉语人工咨询及自助查询6.33万人次,累计受理19.66万人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对账单12.73万份,让广大缴存人“手有对账单,心有明白账”。坚持送政策上门,3月7日全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公众介绍我盟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及缴存、使用新政策,现场回答了媒体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管理部组织召开住房公积金客户座谈会,向缴存单位和房产开发企业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宣传政策、征求意见,进一步巩固了联系沟通机制。在《锡林郭勒日报》和盟行署门户网站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公布《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201x年年度报告》,在《公积金舆情》、《内蒙古晨报》及盟内主要媒体上发表信息18篇。

(五)以提升效能为目标,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有序推进机关工作。召开全盟住房公积金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盟住房公积金上半年运行形势分析会,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完成对管理部201x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201x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接受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和201x年度全区住房公积金目标管理考核并被评为优秀等次,顺利完成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为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存款结算利息6400余万元。二是着力加快公积金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养,树立公积金人社会新形象。14个先进集体、18名先进个人受到盟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的表彰和奖励,锡林浩特管理部被盟妇联评为全盟“三八”红旗集体,1名员工被盟妇联评为全盟“三八”红旗手。邀请北京安泰伟奥公司董事长就“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盟职业学院讲师就全国“两会”及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职业素养、盟党校讲师就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对员工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密战警示录》、《胜利之盾》,进一步增强大家的保密意识。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6期,培训个贷、缴存提取、财务、文秘工作人员260余人次。组织系统党员、积极分子、一线员工赴井冈山接受“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传统”红色教育,着力提高员工思想政治素养。通过业务培训、上挂锻炼、内部稽核检查、外部监督审计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员工队伍履职能力及懂规矩、守纪律、尽职责自觉性,抗诱惑自律性,夯实了事业发展基础,增强了全系统的发展活力和动力。三是进一步加大行风建设力度。继续实行中心班子成员和业务科长到市管理部大厅带班、中心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管理部制度,推动解决来信来访,提升服务效能;认真落实盟委《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锡林郭勒盟盟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主动认领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虚心接受盟政协民主评议监督,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吸取采纳意见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按照盟委组织部要求,启动实施“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住房公积金整体服务水平。

(六)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年初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全盟党建和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年党建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对加强干部职工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和“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3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围绕纠正“四风”,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联系工作、生活和学习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互促提高的目的。大力实施“活力党建”,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及读《党章》”、“学习廖俊波,做人民好公仆”等主题党日活动10次,党员集中学习36次,同时采取聘请老师辅导、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互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制度促党建,修订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16项支部规章制度。组织全体员工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盛况,聘请中央党校教授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专题辅导,邀请盟宣讲团成员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题举办“草原儿女心向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2次。对照新修订的《党章》,召开“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切实解决‘四个意识’不强问题”专项活动组织生活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召开全盟住房公积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组织与会人员到锡林浩特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摩学习,进一步提升员工的自律意识和自觉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心主任与副主任、分管科室、管理部,副主任与分管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75名在编员工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对更名科室任命、平调、提任9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洁谈话,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以《2020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形式把两大类40项业务风险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构筑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对盟中心及管理部各业务岗位从“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廉政风险”四个方面做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促进机关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推动“一岗双责”具体化。

(七)以精准为目标,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按照盟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深入帮扶点正镶白旗敖伦淖尔嘎查,与贫困户代表、苏木、嘎查、旗扶贫办共商帮扶举措,对接具体项目。针对发展壮大嘎查集体经济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棚圈建设、危房改造、良种牛引进和养老保险缴纳等方面投入帮扶资金50万元,由旗扶贫办与“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帮扶嘎查实现脱贫16户38人。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走进草原、走近牧户,自筹资金为帮扶对象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品,拉近了与牧民群众的感情。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七

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省、地、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主体责任,着重发挥党支部廉政主体责任。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工》,明确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重点和措施,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行政工作、业务工作全年目标任务之中。提出了“四个加强”、“五个严禁”等具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书”、“两报告二查评一问责”工作机制。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力度,要求全体员工严守党纪国法和廉政规定,严禁公款消费、以权谋私、奢侈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密切联系群众,中心党支部成员带头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全面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建议,积极排解热点难点问题。对照规定要求全面进行自查互纠,严控各项经费开支,严控“三公”经费,严格公车使用管理,严禁铺张浪费行为,精简各类会议活动,切实将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八

前天,关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的相关内容在网上满天飞。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证实,网上流传的并非最终版本。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文件下发,内容和时间等细节上都作了相应的调整。

据了解,本次公积金新政将从8月10日起正式施行。这次新政具体有哪些内容?将给一些购房者和嘉兴楼市带来怎样的利好?昨天下午,记者第一时间请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首套首次须满足2个条件。

购买总价75万元以下住房将受益。

降息降准、二套房首付降至40%、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由5年缩短为2年……在各种信贷政策利好的刺激下,嘉兴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市场都递交了出色的“中考成绩单”。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共发放公积金贷款近4000笔,其中因购买商品住宅申请的有2687户。按照测算,市民购买商品住宅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是通过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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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曹静平坦言,刚需仍是购房的“主力军”。统计显示,上半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中,首套房贷款占比82%,二套房贷款占比18%。而从面积来看,所支持购买的住房中90(含)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例为28%,90~140(含)平方米的占64%,大于140平方米的则占8%。

“这次新政的出台,也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刚需,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曹静平介绍,按照以往,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是按照面积来划分,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为2成,而90平方米以上的则为3成,“按照这次新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除外)并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或职工),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目前的30%下调至20%。”

曹静平解释,首套首次必须要满足2个条件,“一是无房,哪怕以前有多套房,只要现在名下无房即可;二是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同时,她特别提醒,按照新政,首套首次首付最低降至2成,购买的必须是新建商品住房,“而且不是精装修的,这是新政后来特意修改完善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目前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家庭最高总额为6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首付20%来计算,购买总价在75万元以内的住宅将成为受益者,“如果总价就是75万元,首付15万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其他60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与新政前相比,首付可少付7.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限制,如果房价总额超过75万元,这意味着纯公积金贷款首付20%是不够的,或者需要组合贷款。

放宽租房提取政策。

简化手续细化限额。

记者了解到,早在,嘉兴就出台了公积金租房相关政策。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年提取最高额度为15000元,其额度在省内相对颇高。不过,为了加强管理,对租房提取进行了相应的规范,手续相对复杂一些。

从这几年来看,随着嘉兴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区位、人文、环境等优势的凸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新居民在嘉兴生活、打拼。去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总额达200万元左右,这在曹静平看来,虽然在公积金提取中占比很小,但此政策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

“我们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曹静平告诉记者,本次新政调整了无房证明地,“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与此同时,简化了租房提取手续,细化提取限额。从下周一起,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取消经单位及社区或村委会审核的《住房租赁核实表》,不强制要求提供税务发票。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新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提供税务发票的,提取限额仍按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5000元控制;不提供税务发票的,最高提取额度为每户每月1000元,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每月5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每月500元。

新政将给楼市带来利好。

但房价总体或将保持平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年初以来,由于购房需求旺盛,公积金无论是提取还是贷款等各项数据频频刷新,其中全市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21.24亿元,同比增长36.78%。

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也不断攀升,到6月底,全市公积金存贷比由年初的82.02%上升到89.1%,平均月增幅1.18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公积金存贷比率先“破百”,达到104.17%。而到了7月份,全市公积金存贷比高达9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通知,要求增强公积金缴存住房消费能力,“但嘉兴主要是公积金资金不够,所以相关政策迟迟未出台。”为了缓解公积金资金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嘉兴分行成功“牵手”,建行嘉兴分行将为市住房公积金提供6亿元授信贷款,其中1亿元已到位。有了资金的保障,新政由此迅速出台。

嘉兴学院房地产研究室副教授张建华分析,此次新政无论对于楼市还是租房市场而言,无疑是利好,“能够减轻部分职工的负担,刺激市场需求,但总体而言,由于嘉兴楼市供求矛盾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对市场的刺激作用是有限的。”他认为,嘉兴楼市仍将保持平稳,房价也不会大起大落,但不排除接下去部分优质、热销楼盘价格上涨,但总体幅度有限。

而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公积金申请贷款的情况来看,购房平均首付款比例达到40%左右。业内相关人士认为,首套首次最低首付比降到2成,相对而言,受益的群体究竟如何,具体的则要看新政出台后市场的反应。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九

20xx年上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和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继续保持平稳有序开展。

一是继续坚持以政府下达扩面任务为抓手,在乡镇、街道一级全面建立起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和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了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制度扩面工作;三是挖掘自身潜力,通过政策宣传、发告知书、上门催建等措施,督促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四是面对复杂经济形势带来的复杂案件,中心积极帮助协调,及时稳妥处理好每一起投诉案件。1-6月,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3380家,新增缴存职工9.97万人,完成年度指标的58.65%。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65.01亿元,完成年度指标的57.38%。截至6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开户职工数181.51万人,公积金归集余额352.34亿元,同比增长13.47%。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心于今年4月对我市多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完善:一是对于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取消面积限制,最低首付一律为20%。二是取消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的规定,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三是开展商业贷款转换组合贷款业务。1-6月,全市共发放公积金贷款17136笔,放贷金额57.40亿元。截至6月末,全市公积金贷款余额301.09亿元,个贷率85.45%。

一是优化商品房放贷流程,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购房贷款手续,保障贷款资金安全及时的发放。二坚持合理布局,强化管理,加快推进银行网点建设,为职工就近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提供方便。三是加大小额托收业务的推广,不断提高托收业务的成功率,截至6月底,全市已有2.08万家缴存单位签订了小额托收协议,托收率达78.97%。四是扩大短信通知服务受益人群,方便广大缴存职工实时了解本人公积金帐户资金情况,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66.17万名缴存职工开通短信通知业务,覆盖率达65%。

一是加强日常业务稽核。按月对贷款、支取等业务开展内部审计,同时积极开展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内部通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整改结果作为年终部门及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在大厅醒目位置摆放了效能建设意见箱,并落实专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引入第三方监督,不定期对中心服务行为等方面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三是通过中心网站、服务大厅公告栏和新闻媒体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要件,在《xx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六查六看六整治”这条主线,积极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网络知识竞赛、“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撰写“我眼中的新常态”心得体会、万名党员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上半年,中心组织开展了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慰问老年颐养院、国学讲堂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心的“金管家”志愿者服务队被评选为“20xx年度xx市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上半年2名预备党员顺利转正,并组织3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修订完善各分支机构责任状中廉政要求,严格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做到清正守法、廉洁奉公。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意见,促进廉洁履职,营造单位内部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1、继续推进归集扩面工作,加强政策的宣传引导,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知晓率。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对屡催不建、屡催不缴的单位,依法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针对中心目前个贷使用率持续高位的状况,加强资金筹措,确保公积金业务正常开展。其次,继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惩防并举的长效工作机制。

3、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20xx年1月2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xx〕19号)精神,加快对现行租房提取政策的修订完善,适时推出放宽租房提取条件的新政。

4、加快推进中心与银行之间通信数据的加密项目;继续推进等级保护测评管理方面的评测工作,根据测评结果,加强整改,逐步提高,保障中心信息系统安全。

5、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能力;深化文明和谐单位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

20xx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扶企惠民主题,突出监管服务,通过实施一系列贷款新政和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防范风险,使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得到提升,为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和支持百姓实现住有所居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该中心按照“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适时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去年底出台了公积金8大新政,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提高到5万,同时降低了首付比例,延长了贷款期限,提高缴存基数,放宽了贷款资格要求。贷款新政的实施,为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为让更多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贷款新政,市公积金中心在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广播电视、广场咨询加强宣传的基础上,还创新宣传方式,与文联、作协联合举办“我与住房公积金”有奖征文,开展公积金条例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进万家”活动,发放“市民手册”、“企业手册”2万份,使公积金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该中心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全局,把支持企稳回升作为工作中心,对确因企业下行、经济效益欠佳的企业实行降低缴存比例、延缓缴存期限的政策。上半年为近1家企业减缓公积金缴存。与此同时,对有条件缴存公积金而未开户的单位加强催建催缴,扩大公积金覆盖面。

今年以来,针对住房信贷消费增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大幅提升的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推出了8大便民服务举措。按照科学、合理、全面、高效、只填一张表的要求,实施了公积金贷款流程再造,对贷款全部流程全面梳理,注意分析每个流程中可以简化的表格、程序,重新制定了工作流程,贷款效率大大提高;坚持领导和机关人员值班制度;实行服务窗口导服制度;第一次向城区、邗江近1.5万人发放贷款对账单;向贷款人免费提供复印服务等,最近正在研究实施全市统一公积金客服热线,以切实为贷款人提供一流服务。

按照贷款量激增但贷款质量不减的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多项防范风险举措,强化对分中心、管理部逾期考核,与房管局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合作,实施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社会化试点,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及时排查业务运作隐患,坚决拒绝操作性风险,全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控制在.16‰以下,远远低于建设部规定指标,各分中心、管理部个贷逾期全部为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一

前天,关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的相关内容在网上满天飞。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证实,网上流传的并非最终版本。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文件下发,内容和时间等细节上都作了相应的调整。

据了解,本次公积金新政将从8月10日起正式施行。这次新政具体有哪些内容?将给一些购房者和嘉兴楼市带来怎样的利好?昨天下午,记者第一时间请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首套首次须满足2个条件。

购买总价75万元以下住房将受益。

降息降准、二套房首付降至40%、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由5年缩短为2年……在各种信贷政策利好的刺激下,嘉兴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市场都递交了出色的“中考成绩单”。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共发放公积金贷款近4000笔,其中因购买商品住宅申请的有2687户。按照测算,市民购买商品住宅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是通过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曹静平坦言,刚需仍是购房的“主力军”。统计显示,上半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中,首套房贷款占比82%,二套房贷款占比18%。而从面积来看,所支持购买的住房中90(含)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例为28%,90~140(含)平方米的占64%,大于140平方米的则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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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新政的出台,也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刚需,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曹静平介绍,按照以往,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是按照面积来划分,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为2成,而90平方米以上的则为3成,“按照这次新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除外)并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或职工),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目前的30%下调至20%。”

曹静平解释,首套首次必须要满足2个条件,“一是无房,哪怕以前有多套房,只要现在名下无房即可;二是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同时,她特别提醒,按照新政,首套首次首付最低降至2成,购买的必须是新建商品住房,“而且不是精装修的,这是新政后来特意修改完善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目前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家庭最高总额为6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首付20%来计算,购买总价在75万元以内的住宅将成为受益者,“如果总价就是75万元,首付15万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其他60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与新政前相比,首付可少付7.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限制,如果房价总额超过75万元,这意味着纯公积金贷款首付20%是不够的,或者需要组合贷款。

放宽租房提取政策。

简化手续细化限额。

记者了解到,早在,嘉兴就出台了公积金租房相关政策。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年提取最高额度为15000元,其额度在省内相对颇高。不过,为了加强管理,对租房提取进行了相应的规范,手续相对复杂一些。

从这几年来看,随着嘉兴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区位、人文、环境等优势的凸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新居民在嘉兴生活、打拼。去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总额达200万元左右,这在曹静平看来,虽然在公积金提取中占比很小,但此政策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

“我们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曹静平告诉记者,本次新政调整了无房证明地,“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与此同时,简化了租房提取手续,细化提取限额。从下周一起,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取消经单位及社区或村委会审核的《住房租赁核实表》,不强制要求提供税务发票。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新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提供税务发票的,提取限额仍按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5000元控制;不提供税务发票的,最高提取额度为每户每月1000元,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每月5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每月500元。

新政将给楼市带来利好。

但房价总体或将保持平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年初以来,由于购房需求旺盛,公积金无论是提取还是贷款等各项数据频频刷新,其中全市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21.24亿元,同比增长36.78%。

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也不断攀升,到6月底,全市公积金存贷比由年初的82.02%上升到89.1%,平均月增幅1.18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公积金存贷比率先“破百”,达到104.17%。而到了7月份,全市公积金存贷比高达9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通知,要求增强公积金缴存住房消费能力,“但嘉兴主要是公积金资金不够,所以相关政策迟迟未出台。”为了缓解公积金资金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嘉兴分行成功“牵手”,建行嘉兴分行将为市住房公积金提供6亿元授信贷款,其中1亿元已到位。有了资金的保障,新政由此迅速出台。

嘉兴学院房地产研究室副教授张建华分析,此次新政无论对于楼市还是租房市场而言,无疑是利好,“能够减轻部分职工的负担,刺激市场需求,但总体而言,由于嘉兴楼市供求矛盾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对市场的刺激作用是有限的。”他认为,嘉兴楼市仍将保持平稳,房价也不会大起大落,但不排除接下去部分优质、热销楼盘价格上涨,但总体幅度有限。

而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公积金申请贷款的情况来看,购房平均首付款比例达到40%左右。业内相关人士认为,首套首次最低首付比降到2成,相对而言,受益的群体究竟如何,具体的则要看新政出台后市场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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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2.60%下调至2.35%。

二、从20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00%下调至3.7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0%下调至4.25%。对在本次利率调整前已签订借款合同,而放款日为11月22日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相应档次新的贷款利率。

对2014年11月22日前已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1月1日起相应调整各档次贷款利率。

三、对本次调整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各县(市)分中心在及时向市中心反映的同时,要与当地人民银行和各受托银行做好衔接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二

江阴市分中心:江阴市虹桥北路179号电话:86806995、86806629。

锡山区管理部:东亭迎宾南路21号电话:88707945、88707945。

惠山区管理部:无锡市广瑞路52号电话:82409233、82409233。

答:/。

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及其密码,并根据下列支取范围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

1、购房支取。

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建房支取。

提供本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大修住房支取。

提供(1)本人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确认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自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本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

4、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支取。

提供(1)本人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2)本人名下的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采取支票转帐还贷方式(不支取现金),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四月或十月。职工如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下设机构)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支取金额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之日(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的按每年10月31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如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大于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还贷支取额按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支取。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支取。

提供(1)本人租住住房的《房屋租赁契约》原件;(2)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可支取金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6、离、退休支取。

提供离休或退休证原件。

7、调离本市支取。

提供(1)本人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件;(2)本人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出境定居支取【相关:个人社保,五险一金查询】。

提供本人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取。

提供职工本人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每季度办理一次)。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相关: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

提供(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职工本人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缴费依据;(3)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为不超过个人医药费自理部分。

13、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

提供(1)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为遭遇重大突发事件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支取。

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7、职工死亡支取。

提供(1)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3)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时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因特殊情况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为方便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可委派指定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职工死亡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划入单位银行存款帐户的手续,然后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单位办理支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18、其他。

(1)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同户(户籍所在地一致)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或祖孙关系】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支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

(4)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本人《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密码。密码如有遗忘,只能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查询,任何人不得代为查询。

(6)职工全额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后,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随之注销。

(7)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支取参照本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三

在面对今年归集、贷款任务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我部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多举并措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宣传范围,继续加大贷款发放力度,认真做好收贷工作,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工作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让公积金服务窗口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

一、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我县住房公积金总体运行继续保持快速健康态势。截止 2017年10月31日,全县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x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x%,比上年增长x%;全县当年向183户干部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x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x%。预计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x万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达x亿元,累计归集余额达x亿元;预计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x万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x亿元,个贷余额达x万元;当年干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x万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x万元。

(一)归集扩面工作稳中求进

我们始终把归集扩面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来抓,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不断寻求新突破,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率和支持率。我部深入双江镇社区,走访个体工商户,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共x余份。同时邀请了县经信局领导对惠龙兔业、牛百岁等重点企业做了宣传工作,对企业负责人的疑问一一做了详细解答。我部在xx县体育广场电子屏专设字幕广告,在怀化日报等媒体上的宣传,专题报道住房公积金“为民,便民”的工作理念,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进一步加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召开住房公积金扩面座谈会。同年3月,在我部多次与教育局和财政局的衔接下,已经为xx县x名转正后的特岗老师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为这批特岗老师补缴了2017年—2012年近x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在对特岗老师的住房公积金问题上取得进展后,我部已与组织部积极衔接,准备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公积金缴交范围。在扎实推进宣传工作的同时,我部不断加强县级财政代扣代缴力度,把住房公积金制度向更多的职工干部延伸,积极完善缴存单位信息,规范了单位职工的信息资料,实现了缴存人数、覆盖率、归集额指标每年递增的目标。

(二)个贷发放再创新高

序,缩短了贷款业务办理时间,竭力为贷款人提供便捷的服务,使广大缴存人员快乐购房、快乐贷款。

(三)收贷工作常抓不懈

在加大贷款发放力度的同时,贷款总量和余额不断增大,信贷员的工作量不断增加,贷款管理工作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我部严格把关,防范风险,始终注重个贷的基础性工作和个贷质量,不断强化信贷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加强到时催贷工作力度,做到放贷收贷两不误。同时我部建立了期房清收明细台帐,对期房转现及时进行清理,基本清除了风险。截至目前我部个贷逾期率一直控制为零。

(四)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建设学习型单位的通知》要求,我部每月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政治、业务学习,不断加强员工的政治素养、提升工作技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了资金归集、资金使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计算机信息等基础性管理。建立健全了群众投诉举报机制,在服务大厅设立了投诉举报箱,公布了有关投诉举报电话。同时,主动接受各级各职能部门、缴存单位缴存人的监督,全面构筑“自控、互控、监控”相协调的资金风险防线,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五)队伍建设日益加强

住房公积金管理是“窗口单位”,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队伍的建设关系到住房公积金的形象。我部采取将日常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措施,打造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怕吃苦、勤奋工作,懂业务、守纪律、讲团结、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努力塑造良好的公众形象。一是加强了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强化了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依法履职本领,更好的为当地缴存职工提供服务。二是加强了团队建设。我部通过参加xx县“机关杯”篮球赛、发展新党员等活动,丰富了单位员工的业余生活,增进了同事之间的了解,对于团队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积极参加社会捐赠、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三是加强了作风建设。我部严格执行《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标准》,认真落实了首问责任制度、挂牌上岗、限时办结、政务公开、一次性告知等文明服务制度,加大了文明服务问责力度,坚持做到“三声、四心”,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办事细心、接受意见虚心”,努力使办事职工有宾至如归之感,增强管理部的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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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四

地点:太平北路51号管理中心业务大厅电话:96166。

2、江宁管理部。

地点:江宁区东山镇上元大街578号电话:52286084。

3、六合管理部(六合)。

地点:六合区延安路29号电话:57124172。

4、六合管理部(大厂)。

地点:六合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255号电话:57027702。

5、浦口管理部(江浦)。

地点:浦口珠江镇文德东路5号电话:58882600。

6、浦口管理部(浦口)。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泰西路7号电话:58490916。

7、溧水管理部:

地点:溧水县中大街48-3电话:57222220。

8、高淳管理部:

地点: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08号电话:5733634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五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提升住房公积金支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力度,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提升住房公积金支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力度,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是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个人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贷款利息补贴,以减轻借款人家庭还贷压力的惠民措施。

第三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贴息:

(一)享受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三)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家庭唯一住房;

(四)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职工应为借款人,在贴息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职工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在贴息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的;

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

(五)应当正常偿还贷款本息,在贴息申请日之前一年内未发生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以上逾期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且贴息申请日无逾期贷款本息。

第四条提出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二)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

(三)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

(六)核查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贴息的,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申请人还款明细和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第五条贴息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出申请。借款人持有关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提出贴息申请。

(二)管理处初审。管理处查询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缴存基数是单位申报的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若家庭人均月缴存基数超过低保家庭认定标准的,初审不予通过,管理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管理处根据需要到城市低保管理部门、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贷款银行、借款人所在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核实申请人信息,提出初审意见连同贴息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以下简称贷款处)。

(三)贷款处复审。贷款处负责对管理处报送的贴息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出具复审意见并将复审通过的贴息申请材料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贴息审核委员会;复审未通过的`,通过管理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

(四)贴息审核委员会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为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贴息审核委员会,对贷款处复审通过的贴息申请进行审核。

(六)社会公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拟贴息人员名单通过门户网站、管理处营业厅、缴存单位、街道社区等途径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公示无异议”的意见;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及时核实情况并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申请人取消贷款贴息资格。

(七)发放贷款贴息资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公示通过的贴息对象名单,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将贴息资金发放至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第六条贴息申请每年度受理两次,每半年为一个贴息期。上半年贴息的申请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下半年贴息的申请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贴息申请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借款人,视同放弃该贴息期的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资格。

第七条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额度按申请人贴息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80%计算。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贴息额度按以下标准计算:银行贷款执行利率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按贷款执行利率与相同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差额贴息;贷款执行利率高于或等于基准利率的,按基准利率与相同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差额贴息。

贷款贴息期内,因申请人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逾期而出现的贷款罚息,不予贴息。

(二)年度贷款贴息最高额度为3600元。贷款贴息计算额度超过3600元的,按3600元贴息,月贴息额最高为300元/月。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自1月起开始计算贴息。在贴息期内申请贷款或贷款结清的,按已还款月份据实计算贴息;在贴息期取得低保或退出低保的,按享受低保月份据实计算贴息。

(三)所购住房面积未超过90平方米的,按上述规定计算贴息额度;所购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按上述规定计算的贴息金额×90平方米占所购住房总面积的比例计算贴息额度。

第八条个人住房贷款贴息资金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第九条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非正常手段骗取贷款贴息的,收回贴息资金,取消其以后年度贷款贴息资格,同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第十条本办法自20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

第三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贴息:

(一)享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三)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家庭唯一住房;

(四)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职工应为借款人,在贴息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职工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在贴息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的;

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

(五)应当正常偿还贷款本息,在贴息申请日之前一年内未发生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以上逾期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且贴息申请日无逾期贷款本息。

第四条提出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二)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

(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

(六)核查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贴息的,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申请人还款明细和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第五条贴息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出申请。借款人持有关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提出贴息申请。

(二)管理处初审。管理处查询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缴存基数是单位申报的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若家庭人均月缴存基数超过低保家庭认定标准的,初审不予通过,管理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管理处根据需要到城市低保管理部门、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贷款银行、借款人所在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核实申请人信息,提出初审意见连同贴息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以下简称贷款处)。

(三)贷款处复审。贷款处负责对管理处报送的贴息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出具复审意见并将复审通过的贴息申请材料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贴息审核委员会;复审未通过的,通过管理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

(四)贴息审核委员会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为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贴息审核委员会,对贷款处复审通过的贴息申请进行审核。

(六)社会公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拟贴息人员名单通过门户网站、管理处营业厅、缴存单位、街道社区等途径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公示无异议”的意见;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及时核实情况并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申请人取消贷款贴息资格。

(七)发放贷款贴息资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公示通过的贴息对象名单,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将贴息资金发放至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第六条贴息申请每年度受理两次,每半年为一个贴息期。上半年贴息的申请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下半年贴息的申请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贴息申请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借款人,视同放弃该贴息期的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资格。

第七条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额度按申请人贴息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80%计算。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贴息额度按以下标准计算:银行贷款执行利率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按贷款执行利率与相同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差额贴息;贷款执行利率高于或等于基准利率的,按基准利率与相同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差额贴息。

贷款贴息期内,因申请人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逾期而出现的贷款罚息,不予贴息。

(二)年度贷款贴息最高额度为3600元。贷款贴息计算额度超过3600元的,按3600元贴息,月贴息额最高为300元/月。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自2012年1月起开始计算贴息。在贴息期内申请贷款或贷款结清的,按已还款月份据实计算贴息;在贴息期取得低保或退出低保的,按享受低保月份据实计算贴息。

(三)所购住房面积未超过90平方米的,按上述规定计算贴息额度;所购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按上述规定计算的贴息金额×90平方米占所购住房总面积的比例计算贴息额度。

第八条个人住房贷款贴息资金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第九条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非正常手段骗取贷款贴息的,收回贴息资金,取消其以后年度贷款贴息资格,同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2月31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十六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种类日趋丰富,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省市率先探索应用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总体上,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工作滞后,业务办理渠道少、标准不统一、服务效率低等问题突出,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为拓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由服务渠道、数据接口、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组成,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区城市要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其它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青海、湖北、宁夏、四川等地要先行先试,在20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二、拓展服务渠道。各地要在优化营业网点柜面服务的基础上,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丰富服务渠道,形成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要全面梳理业务节点,准确把握渠道特点,根据不同业务需要配置相应的服务渠道。抓紧推广和完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加快建设开通省级12329短信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管理能力和用户特点等实际情况,在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渠道中,选择建设部分或全部服务渠道。

三、加强综合管理。各类服务渠道要全部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渠道信息共享,确保不同服务渠道协同一致。综合管理系统要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接入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交互。要统一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办理与服务渠道的契合度,提升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房产、社保、税务、工商、人民银行以及受委托商业银行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

四、保障运行安全。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建立平台物理环境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安全措施。建立业务操作风险和资金风险防控机制,避免信息泄漏、篡改,保障资金划转和结算安全。加强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监测和风险分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综合服务平台安全运行。

五、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指定或者设立工作机构,承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职责。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需要,安排专项资金。

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加快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月12日。

【本文地址:http://www.daodoc.com/zuowen/15147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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