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煤矿灾害与处理计划_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2020-02-27 工作计划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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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国家资源和设备财产及全矿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矿井生产的稳步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特编制《济源鹤济克井二矿2012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针对以上情况,2012年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生命至尊”的思想,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井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安全与质量标准化管理,狠抓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环境的营造与治理;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严格“三大规程”的现场兑现;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大对“三违”查处力度;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增强矿井整体防灾、抗灾和救灾能力。

第二章 矿井灾害预防管理的组织与制度

一、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

矿成立灾害预防管理小组,并做到分头把关,责任明确。

组 长:李旭泽

副组长:万凌云 王水付 苏现保 康新红

成 员:牛魁只 梁旺吉 王耀辉 冯振全 王拥军 杨彦涛

杜金献 桑合山 郭国顺 李扶生

项目具体负责人如下:

1、矿井“一通三防”管理:

2、顶板管理:

3、水灾和地质灾害管理:

4、机电运输管理:

5、地面消防管理:

二、工作会议制度

1、由矿长主持的每月一次安全办公会议;

2、由总工程师主持的每季一次灾防专业分析会议;

3、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矿职工安全大会;

4、每月三次矿动态安全质量大检查;

5、每季度由安全矿长主持召开一次事故分析会;

6、年底进行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反风)。

第三章 矿井灾害预防及防治措施 第一节 “一通三防”的管理

一、通风系统管理

1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风量、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2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硐室的温度不得超过30℃。采掘工作面温度超过30℃、机电硐室超过34℃,必须停止工作。

3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独立通风,必须采取串联通风时,按规定编制专门措施。

4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井机电部门组织一次检查,通风机反风设施由分管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至少检查一次;各通道风门及防爆盖周边封堵严密,风门质量良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5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对于矿井反风设施、主要通风机管理必须满足风流方向改变所需时间(10Min内)、反风后主要风机供风量(不少于正常供风量40%)、反风设施检查(至少每季度一次)和反风演习(每年一次)的规定。

二、局部通风管理

1、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必须设在进风巷内,距回风口不少于10米,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最低风速符合规定。

2、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未安装完毕前,禁止施工作业。

3、坚决杜绝无计划停风,确需停电影响局部通风机运行的必须由停电单位提交停电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4、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原因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必须

检查瓦斯浓度,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7%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满足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4%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

5、采煤和掘进工作面的供电必须分开。掘进风筒未端到迎头的距离、风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三、防止煤尘爆炸传播的主要措施

1、分区通风:每一采区必须布置单独的回风巷道,严格禁止各采区之间的串联通风。采区内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应采用独立的通风线路。主要进、回风巷道之间的联络巷必须构筑永久性挡风墙。风井主要通风机的出风口安装防爆门。

2、设置隔爆装置:隔绝煤尘爆炸传播的主要措施是设置隔爆水袋。在下列地点设置隔爆水袋:

(1)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2)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3)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

(4)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3、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对主要大巷冲洗、刷白,同时加强巷道内净化水幕管理,提高风流净化效果。

第二节 “一通三防”灾害隐患分析及处理预案

一、预报(预兆)

1、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的组成国内外对煤层瓦斯组成大量测定表明,其中可能含有约20种气体:甲烷及其同系烃类气体(乙烷、丙烷、丁烷、戊烷、已烷)、二氧化碳、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稀有气体(氦、氖、氩、氪、氙)等。但主要成份为甲烷,按体积比例可达70%-90%,平均在90%以上;其次为氮气和二氧化碳,平均含量分别为3%-4%,而其它气体成份的含量通常都是非常低的。

瓦斯的主要成份:甲烷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密度为0.714Kg/m3,与空气的密度比为0.554,比空气轻,容易积聚在空气上层。瓦斯无毒,但当浓度很高时(空气中的瓦斯浓度超过5%以上时),会引起室息。矿井瓦斯不助燃,但它与空气混合达一定浓度后(5%-16%),遇火能燃烧、爆炸。矿井瓦斯爆炸往往引起煤尘爆炸,瓦斯爆炸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是恶性事故。

二氧化碳是无色、略有酸味的气体,比空气重,因而常积于巷道底部,对人的呼吸有强烈的刺激作用,使呼吸加快、呼吸量加大,二氧化碳增加,井下空气中的含氧要降低,可引起窒息死亡。

一氧化碳是一种剧毒气体,井下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会使人轻微中毒,有头痛、头晕、耳鸣、心悸等症状,更严重的会造成人员中毒昏迷,《规程》规定的允许浓度为0.0024%。

二氧化氮是爆炸产生的氮氧化合物,剧毒,对眼、鼻呼吸道及肺有强烈刺激及腐蚀作用,可引起肺水肿、轻微中毒,喉咙感到刺激咳嗽、胸疼。《规程》允许浓度为0.00025%。

硫化氢是无色、微甜、有臭鸡蛋味的气体(老塘涌出),对人体有强烈的毒性,使人体中枢神经中毒,对眼睛及呼吸道的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随着浓度加大,人体反映明显增加,《规程》允许浓度为0.00066%。

二氧化硫有剧毒,无色,有强烈硫磺气味及酸味,易积聚在巷道底部,易溶于水,能强烈刺激眼及呼吸粘膜,严重中毒有致命危险。《规程》规定允许浓度为0.0005%.煤尘灾害为矿井五大灾害之一,煤块不会爆炸,但井下煤机割煤、掘进机打掘巷道、干打眼、通风不良、溜子、皮带转载点运煤时,就会有大量的煤尘飞扬,如果不采取措施降尘,当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且遇到明火就会爆炸、燃烧,这是煤尘和空气中的氧进行剧烈反应的结果。

2、煤炭自燃的早期预兆有:

(1)煤层的温度,火区附近的空气温度和来自火区的水温都比正常情况下高;

(2)火区附近的氧浓度降低;(3)火区附近巷道中湿度增加;

(4)火区附近巷道的壁面和支架表面形成“挂汗”;(5)煤在自燃过程中始终向外释放有毒有害气体,如CO、CO2和各种氢化合物;

(6)煤炭自燃后期,在巷道出现煤油、汽油、松节油和焦油等芳香族气体气味。

二、预防措施

1、通风

(1)从设计入手,从施工入手,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对于贯通地点和新开窝地点及时调整风量。保证井下风流质量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防止各种伤害和爆炸事故;保障井下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

(2)安全检查科要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以减少通风阻力,各种通风构筑物合理、可靠,全面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3)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满足要求,做到按需供风。各掘进施工点做好风筒和局扇管理,安全质检组作为职能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减少跑风、漏风现象,杜绝循环风、老塘风等。

(4)通风报表、风流、风速测定要符合《规程》要求,保障通风系统合理稳定。

(5)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2、瓦斯

(1)我矿虽为低瓦斯矿井,但绝对不能放松对瓦斯的管理。局部通风机风筒到迎头的距离应当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作业时不能停风,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循环通风,严禁不合理串联通风,杜绝瓦斯积聚,各采掘工作面的班长、安全员每班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检仪,并悬挂在指定位置。

(2)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头每班不少于二次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严禁空班、漏检、假检,确保施工安全,对于瓦斯超限区域要及时封闭,严禁人员私闯盲巷。

(3)各掘进工作面禁止无计划停电停风,岩巷头的局扇必须进行风电连锁,煤巷头要风、电、瓦斯闭锁装置齐全,掘进头一旦停风,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现场由当班安检员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砸开密闭墙以及通风构筑物。

(4)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坚持使用便携瓦检仪,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5)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分管领导、矿技术负责人审阅。

三、煤尘

通过对矿区1号煤、2号煤煤层爆炸样测定,我矿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为此要从源头抓起,做好以下防尘工作:

1、防止煤尘沉积和飞扬:坚持湿式打眼、水幕、水槽群、转载点喷雾、煤机喷雾、架间喷雾、冲洗煤尘等综合防尘措施,并做好个体防护。

2、必要时按规定要求对采煤工作面实行煤层注水,预先湿润煤

体。

3、定期对井下巷道进行冲洗降尘,及时清除积尘。每月测定粉尘浓度不少于2 次,对不合格地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井下严禁进行烧焊作业,确需烧焊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杜绝电器失爆现象,控制一切火源,以防发生意外。

5、预防性灌浆:采煤工作面采用边采边注;或者采煤面推到停采位置后提前预埋管道,工作面封闭后及时灌浆,以防止自然火灾的发生。

四、火灾

矿井田煤种属不粘结煤,挥发分含量高,丝炭含量高都是煤的自燃内在因素。经试验表明属“很易自燃煤”。据相邻煤矿资料表明,自燃发火期为一年。经钻孔施工,300米以内尚未发现高温值,均处于正常地温中。

1、火灾原因判定

矿井火灾事故分为两种: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外因火灾为明火造成的,内因火灾为煤炭自燃,井下火灾大多数为内因火灾,约占总数的90%。

煤矿火灾按形成的原因不同,一般可分为机电设备(输送带、电缆、变压器、开关、风筒等)火灾、火药燃烧火灾、油料火灾、坑木火灾、瓦斯燃烧火灾、煤尘燃烧火灾以及煤的自燃火灾。

2、预防火灾的原则是:预防为主,消防结合。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加强明火管理;(2)消除电器失爆;(3)谨防摩擦火花;(4)防止静电火花。

3、内因火灾预防,为防止煤炭自燃,根据情况分别采取如下措施:

(1)选择合理的开采技术(开拓、采煤及回撤顺序)。(2)巷道喷浆。

(3)对高温点注高分子材料或凝胶。(4)采用均压通风。

4、矿井火灾的处理

(1)矿井火灾事故的救护原则

处理矿井火灾事故时,应遵循以下基本技术原则:控制烟雾的蔓延,不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防止火灾扩大;防止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防止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而造成危害;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2)矿井火灾的处理有三种方法:

一、直接灭火(水、砂袋、灭火器);

二、隔绝灭火(打密闭防火墙隔断风流);

三、综合灭火(即直接灭火和隔绝灭火相结合)。

5、一旦井下发生火灾,不要惊慌,先判明是自燃发火还是明火,应根据烟雾情况,火势小现场组织灭火,同时汇报矿调度,如果电器火灾,应当先停电后处理,当火势扩大时,应立即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正确的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并就近电话告知矿调度。

6、所有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点火物品,上井口20米范围内禁止烟火,所有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规定:入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三戴”“三严禁”,每一位下井人员必须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熟悉所在作业地点的避灾路线。

第三节 顶板管理

一、采掘工作面冒顶(顶板事故)预兆

1、采煤工作面冒顶事故一般发生在:过断层、过老硐、过破碎带、压力集中区、初采、周期来压、过巷道交叉点、下分层顶板破碎处、上下出口、煤壁线和放顶线附近;冒顶预兆有:煤壁片帮、放煤炮、顶板裂隙加大、掉顶渣、漏顶、顶板离层、淋水加大、支架载荷突增、巷道及支架变形等。

2、掘进头冒顶事故一般发生:①过地质构造及下分层假顶无网、无浆区段;②开窝、透窝、过老巷及三叉门、四叉门施工时;③直接顶较厚的锚网(索)巷道;④受采动等因素影响的工作面。在通常情况下冒顶有以下几种预兆:压力大、放炮后常出现煤炮,片邦、掉顶、漏顶、支架变形、棚腿蹬出、背板折断;点柱开裂或折断;螺纹(钢筋)锚杆托板变形折裂,锚索拉坏,片邦、底鼓、喷浆体开裂掉渣,顶板出现裂缝,甚至有断裂,顶板离层指标刻度值超过警戒线;压力枕指针刻度值超过锚杆设计锚固力。

二、采煤工作面预防措施

1、采煤工作面在施工前必须认真分析顶板岩层赋存特征,根据

工作面的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制定《作业规程》。严格执行规程、措施审批制度,加强地质预报工作,当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补充措施并认真传达执行。

2、进入工作面施工前,必须做到先检查后工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加强两道出口和超前支护的顶板管理;上下隅角的回料严格按《作业规程》作业,严禁超前和滞后回料;拉移工作面机头机尾时,绳道内严禁站人,防止发生裹棚、冒顶、断绳等伤人事故的发生。

3、回采工作面要合理控制好层位、采高,保持支架处于良好的支护状态,顶板破碎或片帮时要及时移超支架,或煤帮做超前、打贴帮柱、锚帮,用好支架护帮板,追机带压移架,做好铺联网工作,防止漏冒顶事故发生。

4、采煤工作面出切眼、初采、初放阶段十分关键,为此矿要成立专门小组,跟班到现场,区队要派技术熟练的煤机手、支架工割煤、移架,控制好层位和采高,做到不空顶、不超高、不咬架、不挤架、不倒架,确保顺利推出切眼并进行初采初放工作。

5、工作面上下出口要有特种支护。一般采用四对八根长钢梁或双楔梁支护。

6、采煤后要及时支护。一般采用超前挂金属探梁或打临时支柱的办法及时支护,防止局部冒顶。

7、坚持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

8、发生冒顶事故时,要立即查明冒顶的范围和被埋藏人的位置,积极对其附近支架加固、恢复通风、如溜子压死,要先行处理。处理冒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自上而下,先易后难的原则,防止二次冒顶。

三、掘进头预防措施

1、进入工作地点要做到先检查后工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和空顶作业。加强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到一次成巷达标。岩巷锚喷支护到迎头。煤巷锚杆、锚网支护到迎头、锚索距离不大于规定。

2、锚网或锚网(索)巷道,每40米安设一个顶板离层仪,并视其顶板离层刻度警戒值大小来采取相应措施,所有锚杆、锚索拉力都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顶板每隔50米做一组锚杆拉力试验。

3、巷道开离和交叉点施工中,应尽量避开地质构造区、压力集中区、顶板冒落区、架棚巷道三叉门联锁不少于5架,煤巷严防空帮空顶,严禁锚杆锚索作为起吊点。

4、、过老巷、透窝以及过断层、破碎带时,首先应搞清相关地质资料,编制专门措施,探明透窝处水及气体情况,必须先排除隐患,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在过断层的施工中,要严格缩小循环进度,缩小锚杆的间排距,打锚索以加强支护,在断层面和顶板破碎处采取套棚加固。

5、掘进头顶板事故处理。

(1)冒顶事故发生时,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查明冒顶范围及被困人员的数量,位置和目前状况,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安全前提下组织自救。

(2)积极对冒顶区附近支架进行加固,如套棚,打点柱棚子联锁等方式,确保处理人员安全防止冒顶范围扩大。

(3)积极恢复通风,努力保证有害气体不超限,满足被困人员的呼吸需要,必要时可用管路供风。

(4)处理冒顶应坚持由外向里,先易后难,并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掘进巷道将人员救出。

四、工作面安装、拆除防止顶板事故措施

1、冒顶事故一般发生在地质构造带、应力集中区、交叉点、运输支架时撞倒棚子、支架拆除时支护不好均可能发生冒顶。

2、工作面安装前应提前编制专项安装作业规程,准备好支护材料,加强对切眼及上下出口支护状况的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工作面改棚时,做到先支后回,严禁空顶作业;对拉运支架撞倒的支柱(或棚子)要及时补打;装好的支架,必须确保良好的支护状态,接顶严实,不超高,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

3、工作面拆除时应提前编制专项回拆作业规程,加强支架已撤区控顶部分的顶板管理。控顶步距、支护方式、支护密度、回拆方式和方法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执行,并及时增设点柱、戗柱等;工作面上下出口老塘侧要增设木垛;工作面两道回料严格按规程作业。

4、新安面切眼上口四叉门处,打不少于4组锚索(每组二根)并扶设抬棚,单体拴绳、穿鞋,确保此段不发生冒顶事故。

第四节、电气管理及副井运输

一、电气管理

1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电气设备变更整定值时,必须经过计算,提出书面报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

2、井下增加负荷时必须提出申请,并由机电组进行审批,有图纸的按图纸施工。电缆、开关、变压器等电器设备严禁过负荷运转。

3、井下供电系统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向移动式高压电力设备供电的变压器应采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方式;当采用中性点往限流电阻接地方式供电时,必须将变压器接地和移动设备外壳用架空地线或电缆接地线连接起来。向固定设备供电的变压器,一般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固定设备外壳必须直接重复接地。

4、有计划地对全矿井上、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类保护进行校验,合理整顿,确保各类电气保护动作可靠。

5、加强井下电气管理,低压检漏装置(含煤电钻综保)每天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作详细记录;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井下接地极埋设应符合要求;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必须动作可靠;采掘供电分开、杜绝失爆,严禁挂铜丝、甩保护等。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爆设备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7、井下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机器外露的转动部分(靠背轮、链轮、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防止碰触危险。

8、加强井下移变维修管理,移变高压侧由机电组负责,低压侧由使用单位负责。

9、橡胶套电缆接头必须进行绝缘检验。采用硫化热补或与热补同等效能的冷补接头还必须进行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0、井下各硐室两头分别设置2个电气火灾灭火器和0.2立方米的灭火砂箱;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塑料袋等应带回地面,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硐室或巷道内;井下硐室不应有滴水现象。

11、熟悉供电系统,迅速、准确地切断火灾附近或电气火灾的电源;电气火灾中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12、井下不得带电维修或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使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前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停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13、主运大巷的电缆应敷设在空间大的一侧,电缆同风筒等易燃物品分别挂在巷道两则,否则,相互之间应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带电电缆不得盘圈或盘成“8”字形。

14、普通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当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15、变电所要精心维护,确保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并做好

值班记录工作,安全用具、绝缘用具必须全部合格。

16、在雨季来临前,对全矿防洪电气设备,防雷设施全面检修一遍,确保台台完好。

二、副井运输

1、运输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尺寸运行。

2、副井运料车和运人车设有专职司机,人员乘坐人车时,必须遵守乘车制度,听从司机的指挥,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人员上下。

3、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试运人车的刹车、照明、喇叭等关键部位。每日必须对整个装置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坚持“行人不行车”和“行车不行人”制度。

第五节 车辆、皮带运输管理

一、人员入井制度

1、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和《***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井上下口管理制度》。

2、由井口检身人员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强制性检身,自上而下用手摸入井人员的衣袋,检查其是否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以及矿帽是否戴好。

3、入井人员要戴全安全帽、自救器、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二、平巷运输

1、可能发生的事故:

(1)车辆翻、倒事故。(2)车辆碰、压人事故。

2、预防措施:

(1)运人或运料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2)胶轮车必须完好,不超载、超速运行,按期检修和年审。

(3)用专用运架车运送液压支架等大型设备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并按措施执行。

(4)运输车辆前,应检查轮胎情况和装载情况。(5)在拐弯点和交叉点要有明显标志,车辆经过时要发出警号。

三、皮带运输管理

1、机电组负责全矿井下皮带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皮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皮带管理人员按制度对井下皮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井下皮带的运行情况和皮带综合保护使用情况,把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联系整改,坚持皮带管理例会制度,使用单位对本单位皮带的安全运行负责。

2、严格执行跟班制度和包机制度,加强井下皮带的现场管理,保证井下皮带的安全运转。

3、下井使用的胶带、阻燃滚筒、阻燃托辊必须具有入井许可证,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4、坚持胶带试验制度。新胶带进矿后必须经过验收,三证齐全,并有测试报告,方可下井使用。凡试验不合格的胶带严禁井下使用。井下杜绝使用非阻燃或阻燃性能不合格的胶带。胶带、托滚都必须有“MA”标志。推广使用新型胶带、硫化接头工艺以及其它新工艺、新技术。

5、每条皮带必须装设完整的皮带综合保护装置,保证在皮带运行中出现故障时能够可靠地发挥作用。皮带保护装置包括:

(1)防胶带跑偏保护装置;(2)超温自动洒水装置;(3)烟雾报警装置;(4)堆煤保护装置;(5)低速打滑保护装置;

(6)主要运输皮带完善张力下降保护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6、包机人员每天要对各种保护进行试验,发现保护不灵、失效、损坏要及时维护、检修或更换,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严禁甩掉不用。皮带司机要持证上岗,认真负责,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皮带运行时集中精力注意皮带运行状况,停机时搞好巡回检查和自查自修及清理工作,交接班时要交清当班问题,接班后应及时对所操作的皮带做全面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时立即处理并汇报:

(1)浮煤浮矸或其它杂物摩擦皮带;(2)有刮卡现象;

(3)缺掉托滚和不转圈摩托滚;

(4)皮带有异常声音;

(5)电气及机械设备温度异常升高;(6)皮带打滑等不正常现象。

7、皮带司机严禁空岗、漏岗、脱岗、睡岗现象,加强机头、机尾、涨紧车等处的检查。皮带运行时,司机应在硐室内操作观察皮带,防止断带和滚料伤人,升井后认真填写好记录。

8、皮带维护人员要坚持日常维护和强制检修相结合,保证皮带处于良好状态下运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处理:托滚不转、损坏、缺少、皮带跑偏、撕裂、打滑、接头损坏、滚筒不转、轴承座、液力偶合器或减速箱发热、信号不通、保护及制动装置失灵以及发生机械和电气故障时。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9、皮带清理,把分段包片和突击清理相结合,做到浮煤清理到底、巷道无杂物、水沟畅通、托滚无积煤,凡出现浮煤、埋托滚、滚筒,皮带在煤上拖,杂物磨皮带等必须停机清理,清理完后方可开车。

10、溜煤眼管理:溜煤眼上口必须装设防护栏和筚子,并设有明显标志,煤、水、矸石必须分流。采掘队应采取措施严防大矸石、长物料及水进入溜煤眼及煤流系统。

11、加强皮带集控管理和监控管理。

第六节、水害管理(矿井突水征兆及防治措施)

一、矿井水害抗灾能力

依据初步设计,我矿矿井正常涌水量为30立方米/小时,最大涌

水量60立方米/小时。我矿中央泵房安装MD46-30*3水泵3台(单泵排水能力46立方米/小时,扬程90米),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主井井筒内敷设两趟3寸排水管路,一趟工作,一趟备用。井底主水仓容量为240立方米,副水仓容量为240立方米。矿井排水能力能够满足要求。

二、矿井突水征兆及总体防治措施

1、矿井突水征兆

挂红、挂汗、水叫、空气变冷、出现雾气,顶板淋水加大、底鼓或出现裂隙渗水,水色发混,有臭味、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煤质松软易冒落等异状。

2、总体防治措施

(1)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认真分析采掘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条件,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防治水原则,确保矿井生产安全。

(2)加强对井下职工的水情水害教育培训工作,当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突水威胁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向矿调度汇报,以便及时查清水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治水害的措施可归纳为“查、探、放、排、堵、截”六个字。

(3)如果井下发生水害危急情况,必须立即发出警报,及时撤出受水害威胁地点的所有人员。一旦发生较大突水事故,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应由低向高、由危险到相对安全的原则,依次撤离受

水害威胁地点,直至升到地面。

三、矿井主要水害区域的水情预报及防治措施

按照矿井生产接续计划,2010年我矿开采6201、6202工作面。从6201工作面出水情况分析,6201工作面初采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出水,预计正常水量小于5立方米/小时;从6202工作面出水情况分析,6202工作面初采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出水,预计正常水量小于5立方米/小时。只要准备工作充分,突水对工作面回采影响不大。

措施:工作面回采过程中,注意观测顶板及老塘出水情况,保持放水排水路线畅通。

避灾路线:假设6201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发生较大突水,威胁人身安全时,避灾路线可以选择:6201工作面 → 6201回风顺槽 → 回风大巷 → 风井→ 地面。

假设6202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发生较大突水,威胁人身安全时,避灾路线可以选择:6202工作面 → 6202回风顺槽 → 回风大巷 → 风井→ 地面。

经分析,2010年6202工作面回风顺槽巷道施工时有出水可能。措施:巷道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排水系统。

避灾路线:假设6201工作面回采巷道在掘进过程中发生较大突水,威胁人身安全时,避灾路线可以选择:6201回风顺槽→ 回风(辅运)大巷 → 风井(副井)→ 地面。

四、地面防治水

1、夏天雨季实时检测流经矿区河流的流量及周围山体沟谷流水

状况,收集好相关气象资料。

2、在工业广场东部有一条排洪水沟,其两端分别与山体沟谷及河床相连,可防突降暴雨引起山洪暴发,以及排放工业广场其他地段积水,确保工业广场不受洪水困扰

3、在工业广场西面及南面山体下构筑永久料石防护坝,防止暴雨引发山体滑坡,保护矿井安全。

4、在工业广场相关建筑物,如筛分楼、副井绞车房设基石围墙,并用土方将建筑物四周充填严实,确保雨季建筑物四周不发生水土流失。

5、副井标高1295米,工业广场地标高1293米,副井口略高于工业场地标高,积水可自行流入河床,确保副井口防洪安全。

6、主井、风井、10千伏变电所、办公楼及生活区标高均大于河床标高,其周围积水可通过排水沟自然流入河床,不受洪水威胁。

7、防洪期间,工业广场准备足够数量的沙袋及其它防洪工具。矿成立防洪指挥部,指挥部24小时有人值班,且在降雨过程中指派专人巡视要害场所积水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

第七节 危险化学品管理

一、油品、危险化学品管理 发生原因:

1、由火源(明火、电火花、雷击、加热自燃起火、物质本身

起火等)引起。

2、容器老化或野蛮装卸。

3、人、物混装。

4、违反油品、化学危险品装卸运输制度。

5、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二、预防措施:

1、设置明显的安全防火标志,加强保卫工作。

2、做好仓库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3、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及安全制度》和《物资保管保养制度》。

4、按其保管油品、危险化学品性能,采取吸潮、排潮、防潮措施,保证物资不受损失。

5、配备砂箱、专用的灭火器材和工具,及会操作的人员。

6、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7、杜绝野蛮装卸,严格按《物资装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8、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文件等,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扑救方案:

1、油品、化学危险品爆炸:

(1)发生爆炸时拨打电话“119”或“8121166”。

(2)立即汇报科(队)领导,组织人员利用现有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3)人员进行扑救时,首先切断事故现场的电源。

(4)消防部门领导统一指挥,确保其物资、人员等损失降到最

低水平。

(5)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严格按《交通法规、条例规定》执行。

(6)发生爆炸事故时应及时撤离人员。

2、油品、化学危险品泄露:

(1)发生事故时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2)发生泄漏及时更换盛装容器。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清理泄漏物。

(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严格按《交通法规、条例规定》执行。

(4)发生以上事故时,要及时向环保等相关部门汇报,环保部门采取措施控制污染。

第八节 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避灾路线

一、矿井发生灾害避灾路线有两种:一种是水害,原则是往上撤离,另一种就是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气体超限或燃烧)原则是:迎着新鲜风流或就近拐到新鲜风流,到达安全地点脱离灾区。

二、一旦发现气体超限,出现较大烟雾,看见明火等,要立即佩带自救器,并遵循以下顺序。

开启自救器搬手、封条→拉开封口→揭开上外壳→抓口具取出过滤器→移开鼻夹,将口具的咬口用牙咬住含在牙唇之间→夹鼻夹→带头带→戴矿帽→撤离灾区

自救器注意事项:

1、本自救器为隔绝式。

2、防止漏气(不要说话);

3、匀速行走,不要急剧奔跑;

4、有干、热感觉时,切莫摘下。

第九节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

为充分发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决策指挥、抢险救灾中的重要作用,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采掘工作面必须在《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和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传感器电缆及电源线的吊挂位置(监测信号电缆一般吊挂在信号电缆钩的最上钩),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传感器安设的种类、地点、数量和位置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机电组在相关单位配合下,负责井上下线缆和设备的安装、调试、检修。

二、使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对瓦斯传感器和其线路的保护(因探头到分站之间的断线或探头损坏都会引起工作面的断电保护)。严禁把探头堆埋入煤堆或其他物品之中,严禁把探头悬挂在淋水的地方或直接向探头洒水,严禁擅自甩掉瓦斯传感器及其断电设备。如确需暂时停止瓦斯传感器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机电组对安全和生产监测系统设施的计划、发放、使用、维护和

回收,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对传感器等设施进行周期性调校及断电保护等功能进行测试,及时处理监测系统的故障,确保监控系统的良好运行。

四、瓦检员、使用单位、安检员等人员必须经常巡查监测设施,发现传感器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向矿调度室汇报,以便矿调度室及时通知处理,并通知相关单位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因监测系统失灵而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非专业人员不得打开系统的分站箱、电源箱、传感器等设备,以免造成系统人为故障。有计划停电影响安全生产监测系统运行时,应通报矿调度室,严禁无计划停电。

第四章 矿井灾害处理 第一节 灾害处理的指导原则

一、及时报告灾情

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它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涉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它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在汇报灾情时,要将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情况如实汇报,不能凭主观想象判定事故性质,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二、积极抢救

灾害事故发生后,最先发现的人应弄清灾害的性质、地点和灾情,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采取

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和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抢救时,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是和单独行动;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室息、爆炸、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撤离

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在场的跟班队长、班长、安检员的带领下,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规定的避灾路线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近路线安全撤离,并随时清点人数。如果事故现场能抢救,则积极组织抢救,不要错过了抢救伤员的机会。

四、救援组织

调度室值班人员一旦接到灾情报告,立即通知井下相邻单位迅速撤离(或委派人员前去抢险),并按下列顺序通知相关人员:矿总值班、公司救护队、准格尔旗卫生院、总指挥、总工程师、各组组长(副矿长)、公司调度室、公司工会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防治事故的措施。

五、妥善避灾

发生火灾、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现场职工自救除要正确使用自救器外,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充分利用硐室或独头巷道作为避难场所,创造自救条件;避灾时应在避难所前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及时发现,要保持冷静,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借以延长

时间待救,并可间断地敲击铁器,轨道管路等发出呼救信号。对小范围的片帮、冒顶、运输伤人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降低伤情。

六、方法得当

必须遵守“三先”“三后”的自救、互救原则,即: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即畅通呼吸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后搬运;对出血伤员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伤员,先固定后搬运。自救装备配备齐全,采掘工作面或主要运输上下山要配备救护担架,并存放在妥善位置,妥善保管、维护,确保担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节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抢救

瓦斯或煤尘爆炸是煤矿中极其严重的灾害,它不但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还因破坏了通风系统或引起火灾,甚至产生连续爆炸,造成灾情的扩大,增加了救灾的难度。因此,当爆炸事故发生后,如何采取正确措施、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防止出现连续爆炸,显得十分重要。

一、瓦斯爆炸事故的抢救要点

1、井下人员一旦发现瓦斯爆炸预兆,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具体方法是: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冲击波的强力冲击,并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带好自救

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倒新鲜风流中。若巷道破坏严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到棚子较完整的地点躲避等待救护。

2、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后应急措施:

(1)如果进回风巷道没有垮落堵死,通风系统破坏不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较易被排除。在这种情况下,采煤工作面进风侧人员一般不会受到严重伤害。回风侧人员要迅速佩戴自救器,经最近的路线进入进风侧。

(2)如果爆炸造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该范围所有人员都有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为此,在爆炸后,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员,要立即打开自救器佩戴好。在进风侧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人员要设法经最短线路,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果冒顶撤不出来,首选要把自救器佩用好,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地点待救;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所,并把矿灯、衣物等明显的标识物,挂在避难所外面明显的地方,然后进入避难所静卧待救。

3、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的应急措施

(1)如发生小型爆炸,掘进巷道和支架基本未遭破坏,遇险矿工未受直接伤害或受伤不重时,应立即打开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佩带好后迅速撤出受灾巷道到达新鲜风流中。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带自救器,帮助撤出危险区;不能行走的伤员,在靠近新鲜风流30--50米范围内,要设法抬运到新风中,如距离远,则只能为其佩带自救器,不可抬运。撤出灾区后,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2)如发生大型爆炸,掘进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但遇险矿工受伤不重时,应佩带好自救器,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如巷道难以疏通,应坐在支护良好的棚子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出呼救信号。对于受伤严重的矿工要为其佩带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并且要利用压风管道、风筒等改善避难地点的生存条件。

4、矿山救护队应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1)迅速抢救遇险人员,切断通向灾区的电源;(2)对充满瓦斯的巷道加强通风,采取措施将含有大量瓦斯的气体直接引入回风巷道;

(3)排出瓦斯的井口,在50m以内严禁烟火和送电,并设立岗哨,禁止人员通过。

5、获悉井下发生爆炸后,总指挥(或矿级领导)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然后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定。

二、必须了解(询问)的内容

1、爆炸地点及其事故涉及范围;

2、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

3、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损坏情况„„);

4、灾区瓦斯情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CO浓度及它们的流向);

315、是否发生了火灾?

6、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有变化„„)。

三、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

1、通风系统破坏程度。

可根据灾区通风情况和风机房水柱计读值变化情况作出判断。若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增大,说明灾区内巷道冒顶垮落,通风系统被堵塞。若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减少,说明灾区风流短路,其产生原因可能是:⑴风门被摧毁;⑵人员撤退时未关闭风门;⑶回风井口防爆门(盖)被冲击波冲开;⑷反风进风闸门被冲击波冲击落下堵塞了风硐,风流从反风进风口进入风硐,然后由风机排出。也可能是爆炸后引起明火火灾,高温烟气在上行风流中产生火风压,使主要通风机风压降低。

2、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若爆炸后产生冒顶,风道被堵塞,风量减少,继续有瓦斯涌出,并存在高温热源,则能产生连续爆炸。

3、能否诱发火灾。

4、可能的影响范围。

四、必须做出决定并下达的命令

1、切断灾区电源;

2、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

3、向公司汇报并召请救护队;

4、成立抢救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5、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

326、保证副井正常提升;

7、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8、矿山救护队到矿后,按照救灾方案布置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

9、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五、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灾区里充满了爆炸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这时,只有佩用氧气呼吸器的救护队员才能进入灾区工作。

第三节 矿井火灾事故的抢救

一、矿井火灾的危害有

1、大量有害气体。煤炭燃烧会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烟尘等;另外,坑木、橡胶、聚氯乙烯制品的燃烧也会发生成大量的一氧化碳、醇类、醛类以及其它复杂的有机化合物。其中一氧化碳气体对人们的危害最为严重。原因是:一氧化碳气体同人体中血红素亲和能力比氧同人体中血红素亲和能力高250—300倍,因此,当人们吸入一氧化碳时,会因缺氧而死亡。

2、引起爆炸。矿井火灾不仅提供了瓦斯、煤尘爆炸的引火热源,而且其干馏作用使可燃物(煤、材料等)放出氢气、甲烷和其它多种碳氢化合物等爆炸气体。同时,火灾可使沉降的煤尘重新悬浮。因此,火灾往往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3、破坏设备和资料。井下火灾一旦发生,生产设备和国家资源就会遭到严重破坏和损失。

二、处理火灾时的通风方法及其选择

331、处理火灾时常用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火烟短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无论采用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控制烟雾的蔓延,不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2)防止火灾扩大,创造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3)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避免瓦斯通过火区,避免瓦斯、煤尘爆炸,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烟逆转;

(4)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5)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2、扑灭井下火灾时,抢救指挥部应根据火源位置,火灾波及范围、遇险或受威胁人员分布,迅速而慎重地决定通风方法。当采用正常通风方法会使火势扩大,而隔断风流又会使火区瓦斯浓度上升时,应采取减少风量的办法。

3、火烟短路是救灾过程中常用的方法。

4、反风分全矿性反风和局部反风。在副井进风井、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大巷等发生火灾时采用全矿性反风,避免火灾风流进入人员密集的采掘工作面;在采区内部发生灾害时,维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主要进风巷道风向不变,利用风门开启或关闭造成采区内部风流反向的反风。注意反风后影响区域人员的通信联系和撤退;同时注意井下各区域的供风量变化、瓦斯以及对火区和采空区气体的影响。

5、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方法决不能轻易采用,有把握时才用,否则会扩大事故。

三、灭火的具体措施

1、积极灭火,控制火势

火灾发生后,应尽一切可能创造条件积极灭火。直接灭火失效时,当灾区人员已撤出的情况下,应在火源的进风侧构筑临时密闭,适当控制火区进风量,减少火烟生成。但需注意:火灾发生在上行风流中时,主要密闭应建在火源所在的主干风路中(密闭与火源之间无旁侧风道)。如果这种要求难以达到,则应首先把旁侧风流密闭起来,然后再密闭主干风路,以免在旁侧风路产生风流逆转和引起瓦斯爆炸。在下行风路中发火时,应首先密闭旁侧风道,暂时加大火源所在风路的风量,防止风流逆转,需要时再在火源所在风道中构筑密闭。

2、正确调度风流,避免事故扩大

火灾发生在分支风流中时,应维持主要通风机原来的工作状态,特别是在救人、灭火阶段,不能采取减风或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措施。

3、减少排烟风路风阻,加大排烟能力

在可能的排烟风路上,应迅速打开风窗或已有的防火风门、甚至密闭,消除阻碍风流和火烟流动的障碍物,使回风线路畅通和扩大排烟能力,迅速将火烟直接导入总回风道排走。

第四节 矿井突水事故的抢救

矿井发生突水事故后,事故地点现场或附近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汇报,矿迅速通知救护队组织抢救,并迅速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与此同时,根据事故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地区及时撤出人员;并关闭有关地区的防水闸门,切断灾区电源;启动全部排水设备加速排水,根据突水水量和排水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排水设备,防止整个矿井被淹。

一、抢救原则

1、迅速判定水灾性质,了解突水地点、影响范围和静止水位(即水头压力),计算或估计突水水量、补给水源及补给路径和有影响的地表水体。

2、掌握灾区范围、搞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困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3、根据突水量大小和矿井排水能力,合理组织,积极采取排、堵、疏、截水等技术措施。

4、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的聚集,防止发生熏人事故。

5、排水后进行侦查、抢险时,要防止冒顶、片帮及二次突水等危险造成伤害。

6、抢救或运送长期被困井下人员时,要防止突然改变他们已经适应的当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第五节 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安全、快速、有效地保护和抢修矿井主要机电设备,控制和缩小事故影响范围及其危害程度,特别是确保矿井供电、主排水、主

通风、主提升等系统尽快恢复运行,将事故造成的影响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应急救援、抢修预案,望有关单位严格按预案要求认真传达,以利贯彻执行。

一、应急救援抢修领导机构:

1、应急救援抢修领导小组: 组 长:陈树 副 组 长:马贵、张文飞

小组成员:各科(队)、室单位的负责人和机电维修工。

2、现场抢修小组:现场应急救援、抢修小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设备的损坏情况,设在易于抢修的安全地点,具体成员、地点由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应急救援抢修有关人员职责:

组长:是机电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抢修工作的全权指挥,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抢修方案和作战计划。

总工程师:是组长应急救援抢修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其制定的应急救援和抢修方案和作战计划,制定具体的抢修措施和注意事项,并下达应急救援抢修的命令,为现场第一指挥。

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矿长助理:承办组长交办的各项应急任务。

机电科长:负责准备好应急救援抢修工作必要的图纸资料设备和电缆等,按照机电矿长命令协调各区队、维修车间等各单位工作,组织并参加整个应急救援抢修工作。

队长:及时、快速召集参加应急救援抢修所需的人员,准备应急救援抢修工作所需要的材料和配件,严格按照公司和矿制定的应急救援抢修的方案、作战计划、措施和注意事项,负责整个应急救援抢修工作的具体实施。

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后和应急救援抢修工作中发生各项事情的时间、地点、人物等详细情况,并及时向矿、公司及有关领导汇报。

安检科科长:根据批准的应急救援抢修工作方案、措施、内容和注意事项,对整个应急救援抢险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后勤组组长、仓库管理员:负责应急救援抢修工作所急需的设备、材料和配件的购进、储存。

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掌握应急救援抢修所需要的矿有关单位及矿外各单位的人员、车辆等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三、物资供应和保障:

1、应急救援抢修所需常用设备和物资的储备:每月供应部按照各科和基层单位提出的经领导批准的设备、配件和材料计划,及时组织进货,保证进货质量,不得因进货时间和进货质量影响设备抢修使用。

2、应急救援抢修所需非常用设备、配件和材料的供应:发生事故后,紧急抢修时所需非常用设备、配件和材料,仓库无备用时,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单,经机电矿长签字后直接组织进货,事故抢修完毕后,基层单位提计划,再经有关领导审阅签批。

383、仓库对到库的设备和机电配件、材料管理:设备、材料和配件到货后仓库应建立明细台帐,以便抢修时核对领用;并要妥善保管,做好“四防”工作,保证抢修时的正常使用。

4、维修车间、设备库按照机电科下达的设备和电缆检修计划,完成每月设备和电缆检修任务,确保检修质量,设备库要准备充足完好的开关、排水泵、电缆和五小电器等,不得因设备、电缆和五小电器的质量和数量,影响抢修时使用。

5、机电科、机电队不定期对仓库内供电、主排水、主通风和主提升维修常用的设备、配件和材料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确保抢修时正常使用。

四、图纸资料:

机电科必须建立健全矿井供电、主排水、主通风等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图纸、测试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以备应急救援抢修时查阅使用。

五、相关应急救援抢修措施:

(一)、通用措施:

1、汇报及应急处理:各大型机电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后,值班员必须立即向机电值班、调度室和矿值班进行汇报;紧急情况下,值班人员可以先处理事故后再及时汇报。调度室接值班员汇报后必须立即向井下各个采区迎头、机电队长、机电科长、机电矿长、矿长、总工等有关领导进行电话通知。机电相关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到矿,按照上述要求成立应急救援抢修领导小组,立即展开应急救援抢修工

作。

2、制定方案、措施,严格实施:针对各大型机电设备可能出现的情况,专门制定特殊的、切实可行、周全细致的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执行,必须统一指挥,方案正确,头脑清醒,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工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问题能够迅速及时的得到处理。

3、收尾工作:应急救援抢修后,把抢修现场全部清理干净,并试运行(试送电),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及时把情况汇报应急救援抢修领导小组。

(二)、各大型设备应急救援抢修措施:

1、全矿停电应急救援抢修措施:

全矿停电后,在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抢修设备时,需采取如下措施:

(1)全矿停电后,主扇、井下局扇停止运转,受停风影响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井下采掘工作面所有人员撤离至进风巷,必要时沿副井撤至地面。

(2)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通风。(3)各地点瓦检员汇报瓦斯情况,检查井下正在检修的电气设备是否处于送电状态,否则,必须予以断开。

(4)设备抢修完毕,按规程要求汇报送电。

(5)送电正常后,检查防爆门是否关闭,及时启动主扇风机。(6)当确认井下处于安全状态后,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才向井下采区、掘进工作面逐级送电,正确排放积存瓦斯。

402、主扇风机故障应急救援抢修措施:

(1)、主扇风机出现故障停止运转后,立即启动备用风机。(2)、当备用主扇风机启动失败后,受停风影响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井下采掘工作面人员撤离至进风巷,必要时撤至地面。

(3)、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通风。(4)、各地点瓦检员汇报瓦斯情况,检查井下正在检修的电气设备是否处于送电状态,否则,必须予以断开。

(5)、主扇风机抢修完毕后,按程序进行汇报,检查防爆门是否关闭,及时启动主扇风机。

(6)、当确认井下处于安全状态后,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才向井下采区、采掘工作面逐级送电,正确排放积存瓦斯。

3、主排水泵故障应急救援抢修措施:

(1)、主排水泵故障后,如水仓水量较多时,值班司机汇报工区领导,经同意后,开启备用水泵。

(2)、立即开展故障水泵更换和应急救援抢修工作。(3)、应急救援抢修小组按措施要求进行,更换和抢修故障水泵,直到抢修完好为止。

第六节 救护组织和有关人员职责

1、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必须成立救灾指挥部,矿长任总

指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各相关组长任副指挥,成员由各队长、安检科长,办公室、生产科长、机电科长等组成,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2、有关人员职责如下:

(1)矿长:是灾害事故处理的全权指挥者,公司经理、部室领导到矿后协助矿长处理事故。矿部要尽快拿出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安全矿长:负责按照《灾防计划》要求勘察事故现场,协助矿长、总工程师处理事故对抢救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工作。

(4)分管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保证调集救灾必须的设备器材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专用的特别许可证。

(5)矿山救护队长:是指挥部成员,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营救和事故处理。

(6)安检科长:协助安全矿长处理事故。

(7)各相关组长:根据指挥命令,负责指挥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

(8)生产技术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提供灾区及救护所

需要的生产技术资料,并执行生产技术方面有关措施编制和指定工作。负责做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工程师的命令完成测量打钻任务。

(9)通风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测主扇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10)有关采掘区的队长(跟班队长)、组长:

负责查明本区域或工作面的人数,听从矿调度室的指令,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带领撤退到安全地点或直至地面,将现场所见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详细报告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有关的抢救任务。

(11)矿值班调度员:负责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有关领导及时下达作战指挥部的命令,通知值班电话员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统计和掌握入井人数和井下各采掘区队人数。

(12)机电科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主扇工作制度,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和完成其他有关任务。并按指挥部命令迅速调集井下人车,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3)供应科长: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指挥部命令迅速运发救灾物资。

(14)矿灯房负责人:根据下井考勤和灯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43

人数和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立即准备足够的矿灯供救灾人员使用,严格控制矿灯的发放,对不持有特别许可证人员不得发给矿灯。

(15)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伤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品供应.第五章 矿井地面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节 防雷电预案

一、雷电极其危害

雷电在社会上是一种较为可怕的过电压,对电气设备的危害可分为:直接雷过电压和感应雷过电压。二者产生的过电压高达几十万伏到几百万伏,因此,这两种雷电过电压,无论哪一种对电气设备都会带来很大的破坏,甚至会中断输配电线路,造成停产,对矿经济及设备带来巨大的损失,对通讯及交通也会带来较大的危害,可怕的还会触及人身的安全,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的电烧伤。

为了避免以上的雷电过电压所带来的危害,使我矿生产不受影响、供电系统不被破坏、人身不受威胁,我们通常采用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器等设备,对地面变电所、供电线路、设备以及主要机房、楼房、油库和高层建筑等进行过电压保护。譬如,地面变电所附近装设避雷针,供电线路两端装设避雷器等,当发生雷电过电压时,能可靠有效地保护设备及建筑。

二、具体防雷措施

防雷包括电力系统的防雷,建筑物与其他设施的防雷。重点是防止感应雷和直击雷,根据不同的保护对象,应采取不同相应的防雷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变配电装置的母线上,都需装置避雷器进行保护。

2、避雷针(线、网、带)都有一定的保护范围,被保护物应完全置于避雷针(线、网、带)的保护范围内。

3、电力系统的主控室、机房、10kv的变配电站,高压输电线路等必须采取防雷措施。

4、防雷必须和接地保护配合使用,接地处电阻不应大于5欧姆。

5、防雷装置应尽量靠近被保护物。

6、防雷装置应满足通过雷电流时动稳定和定稳定的要求。

7、在有腐蚀性的环境中,防雷装置除进行镀锌或深埋处理外,还应

8、适当加大截面,以防腐蚀和锈蚀。

9、避雷针(线、网、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10、变电所的避雷线不应有接头。

三、防雷设施正常运行的措施

为使防雷设施能正常运行,要做到以下几点:

1、每年雷雨季节前夕,对地面所有防雷设施、避雷针、避雷线都要进行定期进行检查,若腐蚀和锈蚀超过30%,应予更换;另外还应进行以下检查,如绝缘电阻,泄流电流频交流放电电压等,各项指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接地摇测时,要从上向下遥测,不可只遥测接地,以免锈蚀断裂;

452、对避雷器每年装设前要进行绝缘及工频耐压试验,保证可靠投入;

3、对避雷器每年雷雨季节过后冬季来临前,应立即拆除,以免冬季冻裂损坏;

4、防雷设施运行中按期巡回一般性检查,检查时应注意对避雷器检查瓷套是否完整,有无破裂及放电痕迹,导线及避雷器的接地引下线有无放电烧伤痕迹,瓷套表面有无严重污染,发现不合格的避雷器,必须彻底检修,严重者应及时更换。

5、对保护变电所、楼房及主要高层建筑的避雷器、避雷带,雷雨季节也要严格巡视检查,以防裂掉而失去保护作用。

第二节 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的应急预案

一、锅炉产生爆炸的原因

1、受压部件长期使用老化。

2、锅炉超压运行,超压报警仪表失灵。

3、锅炉严重缺水。

4、质量问题。

二、预防锅炉爆炸采取措施

1、严格执行锅炉运行操作规程,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禁司炉人员脱岗。

2、锅炉运行严格执行《蒸汽锅炉技术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463、保证锅炉三大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的完好,安全阀、压力表定期校验,安全阀每周手动实验一次。

4、定期进行司炉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设备的检修,保证设备完好率。

严格执行锅炉年检制度,加强平时的设备巡检。

三、锅炉爆炸扑救措施

1、对于锅炉水冷壁管、对流管束、省煤器等管路的炸裂,司炉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启动安全阀降低锅筒压力,并立即向上级机关汇报。

2、对于锅筒爆炸等严重事故,应首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如停止锅炉电源、灭火,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处理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以便于事故原因追查。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汇报。

第三节 地面消防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矿的总体布局,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的特点,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或地点,生产或储存物品的工艺流程和火灾危险性,厂房或库房与周围相邻建筑物的间距、道路与水源情况,通讯设施及报警手段,特制定以下火灾预案:

一、作战计划

1、全体职工在任何时间和场所,一旦发现起火,都应立即报警,火警信号以防火报警器,有线广播为号。值班人员报警,报警电话

119或81211902、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数量、火势蔓延去向、燃烧速度,可能燃烧的范围做出正确估计,集中力量,控制火势蔓延。

3、扑灭飞火,避免形成新火点。

4、尽力抢救被困人员。

5、积极疏散火场中人员物资和设备。

二、火灾起火分析

1、直接火源:明火、电火花。

2、间接火源:加热、自燃。

三、扑救火灾注意事项

1、首先切断火灾现场电源。

2、根据火情使用消防器材、消防泵,主要是扑救较大火灾;干粉机扑救初起电器火灾;油类、仪表之类的火灾;二氧化碳机扑救初起的文书、档案、精仪表等火灾。

3、与水发生反应的粉料火灾,绝不允许用水或水蒸汽灭火,以防扬起粉尘造成再粉尘爆炸。

4、进攻阵地应以窗下、门边和重构件为依托,以防建筑倒塌砸伤。

救人救物时应防止中毒,最好以雾状水流掩护。

四、火灾的调查处理

1、火灾调查

(1)、做好火场记录并保护现场。

(2)、建立火灾调查组织,组织由矿、科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3)、实施现场勘查和访问。(4)、技术鉴定。(5)、综合分析。

(6)、拟订火灾原因调查报告。

2、火灾处理

(1)、对需要保留的现场处理;(2)、对不需要保留的现场处理;(3)、对采取的痕迹、物证的处理;

(4)、根据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5)、判明火灾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

(6)、按有关政策、法规由公安消防部门提出对有关人员或单位处理意见,以及今后防范火灾事故的意见措施等。

五、对策

1、对全矿区职工家属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在矿领导和上级消防部门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和消防法规,实施消防监督与管理,依靠全矿的力量,形成人人关心、重视消防安全。

2、严格管理火种火源。

3、严禁携带火种进入要害场所。

4、危险物品储放室要做防爆灯具,注意电器线路保养维修,要装避雷器等。

第四节 油品、危险化学品泄露和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一、泄露和爆炸产生原因

1、由火源(明火、电火花、雷击、加热自燃起火、物质本身起火等)引起。

2、容器老化或野蛮装卸。

3、人、物混装。

4、违反油品、化学危险品装卸运输制度。

5、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二、预防措施

1、明显的安全防火标志,加强保卫工作。

2、做好仓库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3、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及安全制度》和《物资保管保养制度》。

4、按其保管油品、危险化学品性能,采取吸潮、排潮、防潮措施,保证物资不受损失。

5、配备砂箱、专用的灭火器材和工具,及会操作的人员。

6、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7、杜绝野蛮装卸,严格按《物资装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去做。

8、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文件等,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扑救方案

(一)油品、化学危险品爆炸:

1、发生爆炸时拨打电话“119”或“812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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