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卓越管理者培养计划_天津工业大学综合教务

2020-02-27 工作计划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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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卓越管理者培养计划”

(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努力推进我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在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同时,决定实施“卓越管理者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管理人才的迫切需要,高度重视专门管理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结合我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的实际,积极整合学校现有教育培养资源,树立全面发展、人人成才、多样化人才的教育培养理念,充分挖掘和发挥学生的管理潜质,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实践中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批又一批胸怀崇高理想、充满奋斗激情、精专业、强管理的高素质卓越管理人才,进一步彰显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培养原则和基本思路

㈠ 以人为本原则。培养计划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在整个培养过程中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营造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素质的全面发展,使培养出来的卓越管理人才能够适应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对人才的需求,能够更好地为社会做贡献。

㈡ 个性发展原则。培养计划坚持个性发展的原则,是指整个培养计划不是针对每一位学生,而是针对那些综合素质好、热心于学生管理工作、具有管理发展潜质的学生,在保证学生综合能力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挖掘和发挥学生的管理潜质,重点培养学生的管理能力和水平,突出学生的个性发展。

㈢ 实践锻炼原则。培养计划坚持工作实践锻炼的原则,就是为进入该计划学生提供学生管理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学生之间接触多、易沟通交流等优势,搭建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之间交流沟通的桥梁,既能拓展学生管理工作平台,做到深化、细化管理,使管理者在实践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又能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

基本思路:在坚持以上原则的基础上,学校以一定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在本科一年级第二学期末选拔一批学习成绩优秀、热心学生工作、有管理发展潜质的学生,纳入培养计划。进入培养计划的学生,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安排理论课程,由学部、学院安排实践导师和实践岗位,实践导师由学生所在学部、学院党委副书记或专职辅导员担任,按学校相关规定计算实践导师教学工作量。采取理论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管理能力培养和管理实践锻炼,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发掘自己的管理潜质,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管理才能,经过3年培养锻炼,使学生成长为精专业、强管理的高素质卓越管理人才。

三、培养方案

㈠ 选拔

选拔时间:在本科一年级第二学期末,各学部、学院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按照本学部、学院该年级学生人数4%左右的比例组织选拔推荐工作。

选拔方式:选拔采取学部、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填写学校统一制定的《天津工业大学卓越管理者培养计划申请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各学部、学院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选拔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潜质,群众基础好,具有感召力和奉献精神,愿意参加校内社会工作。

选拔公示:学部、学院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的学生进行统一评审,对评审合格并预备纳入培养计划的学生进行公示,最终将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学生确定为培养对象,报学校培养计划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建立档案:进入培养计划的学生,由学部、学院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建立学员档案,并最终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㈡ 培养

进入培养计划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试行)》(津工大[2008]180号)文件精神,对学生进行教育培养。

由学校培养计划工作委员会组织相关学部、学院根据培养目标,认真制定“公共事业管理双学位(第二专业)”3年培养计划。整个培养计划中教学环节总学分为50学分,其中理论课程30学分,实践锻炼15学分,毕业论文5学分。理论课程由学校培养计划工作委员会选配相关学科高水平教师担任主讲。实践锻炼由各学部、学院按照学校培养计划工作委员会的要求,以低年级本科学生管理岗位为平台,主要是学生班主任或校院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安排进入培养计划的学生进行岗位实践锻炼。

㈢ 考核

进入培养计划的学生,在完成学校规定的原专业所需学分、具备获得专业学位证书资格的基础上,由理论课程开课学院,根据《天津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对培养对象进行第二学位专业考核。凡修满第二学位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学分且通过该专业毕业论文答辩者,由学校颁发双学位证书及天津工业大学卓越管理者培养计划证书;凡未修满全部学分但超过25学分(含25学分)者,由学校颁发相应辅修专业证书;凡低于25学分者,学校不再发任何证书或证明材料。

㈣ 退出

进入培养计划的学生,中途退出包括学生自愿退出和学校考核清退两种。培养对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为不再适合培养计划要求的,向所在学部、学院提出退出申请,并由学部、学院报学校培养计划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可自愿退出培养计划。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学部、学院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认为不再适合继续培养者,应给予清退。上述两种情况,学部、学院均需填写《天津工业大学卓越管理者培养计划退出审批表》,报学校培养计划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凡退出培养计划者,不发任何证书或证明材料。

㈤ 跟踪

在毕业离校前,由校友会协同各学部、学院与培养合格的学生建立联系。学生离校后,由校友会与各学部、学院共同跟踪培养学生的发展情况,了解培养计划的实施效果,不断完善培养计划和培养体系,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四、建立组织保障机制

学校成立培养计划工作委员会,统筹全校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培养计划工作的具体落实。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学校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教务处处长、校团委

书记

成员: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教务处副处长、招

生与就业处副处长、校团委副书记、管理学院教学副

院长、各学部(学院)党委副书记、校友会副秘书长。

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各学部、学院成立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部、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为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教师。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部、学院培养计划各项工作。

学校将设立培养计划专项经费,为培养计划的实施提供经费保

障。学校将创建培养计划人才资源库和信息交流平台,为加强管理和沟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载体。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培养计划实施的重要性,把培养计划的实施作为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顺利实现我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作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作为我校建设具有特色的高水平工业大学、提高学校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长远规划,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积极推进,保障实施,确保培养计划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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