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人命(人权法作业)_国际人权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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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人命
——对陕西安康“孕妇强制引产”事件的一些看法
法学院
101班
戴天璐
1002100083 引言:6月11日,有网友在本地论坛发帖称,陕西安康怀孕7个月的孕妇冯建梅,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腹中胎儿被强制引产。对此,陕西安康市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回应称,该孕妇属于政策外怀孕,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6月2日对曾家镇渔坪村三组村民邓吉元之妻冯建梅依法实施了终止政策外二胎妊娠术。
上述一则新闻材料就是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陕西安康“强制引产事件”在一开始传出来的版本,也是较为客观中肯的一篇报道。之后随着事件不断地被调查和真相不断地被发掘,事情便不再像最初那么单纯了。
打破平静的是一张新闻图片。图片当中是这个孕妇冯建梅躺在病床上侧身望着被放在自己身旁的,刚刚被强制引产的婴儿,而这个婴儿自是血肉模糊,凄惨不已。图片一出,群情激奋,引起了极大反响。首先是图片中的婴儿,直观上来讲,只能依稀辨认出轮廓,惨不忍睹,同时他或她的月份已经有七个月了,在这个时候引产,属于大月份引产,而大月份引产由于有悖人权至上,所以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其次就是这个孕妇冯建梅,她头发凌乱,面色苍白,且露痛苦不堪之神色,十分让人觉得可怜。有一网友云:“哪怕事情做得再绝,也不能把被杀死了的亲生骨肉放在母亲身旁让她看,太惨了!”之后又传出当地官员索要四万元未果,遂强制引产、二十几个镇政府干部将孕妇蒙头套带走并强行逼迫其在手术前谈话录上画押一系列丑闻,一时间,当地镇政府和计生办成为众矢之的,声讨的声音越来越大。直到现在,事情才基本定论。
那么事情的经过到底是怎样的呢?学生经过详细地查看资料,得出以下陈述。邓元吉、冯建梅夫妇方陈述:
1)关于镇政府索要4万块钱一事。有媒体报道:6月4日下午,在冯建梅的家里,冯建梅的公爹邓孝刚正带着5岁半的孙女。他对记者说,当时,镇上来了一帮子人,说要么交4万块钱,要么得强行引产,家里拿不出来这么多钱,他们就强行将儿媳拉走。说到这儿,这位憨厚的老汉哭了起来。
6月2日当天,远在江苏南京的二姐邓艳接到一条短信,短信是一个18992521###的号码发来的,内容是:“4万,一分不能少,我都给你爸说了,他说没钱那还能怎样,还是你们大意了没当回事。”据当时和邓艳在一起的妹妹邓吉彩说,当时她们和对方联系上后,才知道发短信的人自称曾家镇计生办的袁芳,还说,这些也是上面的意思,他们只是工作而已。
2)关于强行逼迫画押一事。6月2日15时40分左右,镇坪县曾家镇渔坪村三组村妇冯建梅,在镇政府干部的强制要求下,被迫引产了已经七个月的女婴。面对记者时,冯建梅痛哭流涕说:“我不是自愿的,是他们几个人按着我的手,让我签字的!”“我不愿意,他们就用枕头蒙住我的头,两个男的,一个捉住我左边,一个捉住我右边,右手被捉住写字,另一只手被强迫在按手印”。冯建梅说,自己都急了,可拗不过对方力气大。“上面的指印也按得乱七八糟”。
3)关于孕妇被多人强行架走一事。冯建梅的小姑子称,她嫂子第一胎生的是女儿,今年已经5岁半,按照国家政策,间隔5年是可以生二胎的,家人正在补办准生手续的过程中,现在已怀有七个月身孕的嫂子,却被镇政府的二三十名干部,用衣服蒙住头,强行送镇坪县医院做引产手术。冯建梅称,从5月30日上午开始,镇上的人就一直跟着她,6月2日早上9点多,镇上来了很多人,将她从亲戚家架上了救护车,虽然她挣扎着,可无济于事——“他们怕我看见,用我的外套把我的头蒙住,所以到现在也不知道是谁把我架上去的。”6月13日下午,病床上的冯建梅把枕边的黑色外套拿出来让记者看。
当地镇政府、计生办方陈述:
1)关于强行逼迫画押一事。2012年3月20日,曾家镇计生办查出冯建梅怀孕3月有余,工作人员立即要求冯建梅办理生育证,并将生育证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一次性告之到位。两个月来,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及联村领导干部先后多次督促冯建梅夫妇落实此事,但二人均以“正在办,正抓紧在办”为由推诿拖延。在走访调查中,镇上得知他们根本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真实意愿。之后,本着“以人为本、政策引导”的原则,通过思想教育,冯建梅同意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并承诺于6月1日12时前给予肯定答复。6月1日,镇计生办工作组前往督促手续办理情况,发现冯建梅已于6月1日凌晨离家,以此躲避计生工作组人员。当晚10时许,镇计生工作人员在其亲戚家找到冯建梅,之后继续进行思想教育工作。6月2日,在其思想情绪稳定的情况下,镇计生办工作组陪护其来到县医院,经过各类常规例行检查后,“其自愿接受了引产术”。
随即记者联系了镇坪县曾家镇的陈镇长。这位镇长对记者说,现在镇上没有镇委书记,由他暂时主持全面工作,确实有一个叫冯建梅的村妇,在没有办理二胎准生手续的情况下,政策外怀孕,镇上正在对其采取措施。陈镇长同时一再表示:“我们会根据人家的意愿,绝对不会采取强制手段。”
2)为查实冯建梅的婚育史、户口性质、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等情况,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提请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协查,协查结果为:冯建梅不符合再生育条件,不能办理二孩生育指标。
3)关于孕妇被多人强行架走一事。对于邓氏夫妇称“孕妇被二三十名镇干部架走的描述”曾家镇镇政府表示“冯建梅是自己走的,没人架她;只是“在过桥的时候,大家把她扶了一下”。
4)关于镇政府索要4万块钱一事。曾家镇计生办的袁芳证实有此事,称冯建梅是非农户口,故生二胎不合法。4万元系保证金,只要她把户口搬过来,钱还是要退的。
以上就是对该事件主要几个关键点双方的陈述。学生希望通过将双方的陈述进行对比,然后得出自己的看法和对事件的定论。
首先,学生以为该事件的核心——孕妇冯建梅被强制引产这个部分的责任是完全在当地镇政府和计生办的。
一方面,众所周知,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遵守。但是中国法律从未赋予官员强制堕胎的权力。相反,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第18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第20条);普通公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是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41条)。
早在2004年,时任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就强调: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不是强迫性的,是自愿的(新华社2004年7月15日)。2005年8月25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强调:中国政府不允许强制做人工流产、节育手术和堕胎等。即,国家通过社会抚养费等政策杠杆,引导公民自觉实施计划生育。
其实,近年来,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等文件,要求计生工作中:不非法关押、不打骂侮辱群众;不强迫群众手术。各省区都明文禁止强制堕胎,或用其他暴力实施计划生育。但是成型胎儿血淋淋的惨状,还是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这种情形,似曾相识——对,暴力强拆的悲剧,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不得暴力强拆,但还是没有挡住个别官员搞出“带血的GDP”。同样,个别官员明知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强制堕胎、不得非法拘禁、侮辱超生孕妇及其亲属,但依然铤而走险,实施着“子宫里的强拆”。这种违法行为,必须得到纠正,不能让胎儿的鲜血染红顶子,不能由他们抹黑计生国策。
另一方面,在行政作为上,第一,既然曾家镇在2012年3月份就发现了冯建梅有了3个月的身孕,却只是督促其办生育证,而未及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劝其按照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提倡将婴儿自行人工流产,这是无可争议的失职,这也是后来悲剧产生的原因之一;第二,镇政府和计生办这么大费周章、兴师动众地去逼迫一个怀孕女人引产的原因就是为了“摘牌”。什么是“摘牌”?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栗永久后来接受财新网采访时表示:曾家镇前两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下滑,抽查结果没有达到95%的合格标准,被挂了黄牌,今年该镇想拿掉黄牌。这就是“摘牌”。对此学生只能想问一个问题:以命换“牌”,是“牌”觉得亏了,还是命觉得亏了?
其次,关于孕妇冯建梅被强行逼迫画押和派出镇政府干部将人架走这个问题。先是画押的问题。且不论大月份婴儿不能引产这个前提,从逼迫画押这个行为上就可以看出很多端倪。孕妇如果是自愿引产,那么当地官员有没有做出网上所传的“非法拘禁孕妇”的行为?实施引产手术,有没有家属的签字?再退一步说,冯已经怀孕7个月,即使她“自愿”引产,也不符合医疗规范,当地官员和医生为什么要“疏导”她这么做?再就是派出镇政府干部架人的问题。就学生而言,个人是比较倾向于真的是有架人行为存在的,试想:一个女人会愿意主动去医院打掉自己怀胎已经七个月的孩子?还是在自己丈夫不在身边的情况下?即使她说谎,周围看见的群众也都说了谎?显然不是的。
简而言之,这两个问题无疑体现了我国部分省份一些地方的党政干部在工作方法以及思想觉悟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例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干部教育与监督、与群众关系的建设和科学发展观的树立方面还亟待整治。
再次,就是4万块钱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一个说对方索要4万元未遂后,才对孕妇强行引产;另一个说这只是押金,事后会还。但学生想问:这4万块钱是什么钱?依法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无论是国务院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还是《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征收都只针对“生育行为”,而不是怀孕行为。押金?简直可笑,这个说法本来就是个悖论。手术,当然是自愿的,人家不自愿,要逼着人家做,还要人家交押金,说:不交就要做手术。那我斗胆问一句:交了是不是就不做了?答案是:还是要做。这样的行为与市井坊间的流氓耍无赖何异?而且在事件的发展过程中,还出现了当地官员与邓元吉(孕妇冯建梅的丈夫)之间商量押金金额的事情,起先是10万,后来是3万,最后拍板是4万,邓元吉一边讨价还价,一边向亲戚们求爹爹告奶奶地借钱,也只借了1.8万。这算什么?绑匪与人质家属商议赎金?人质家属借钱赎人?本以为只会出现在黑社会或是电影里的情节,竟然现实地发生了!这“绑匪”还是代表公权力和人民的一方政府!法治何在?公义何在?天理何在?!
以上就是学生对陕西安康“孕妇强制引产”事件的一些看法,由于学生没有亲身实际调查,只是通过网络、报纸和电视新闻等渠道搜集了所需资料,加之学生才疏学浅、鄙陋无知,有失偏颇之处,抑或言语不当之处,望老师不予深责,若老师留墨批示,甚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