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_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2020-02-28 工作计划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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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2016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不断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适合新情况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根据市局《201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1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立足本县实际,全面贯彻新《食品安全法》,按照县委、县 政府和市、县局的部署要求,以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县为目标,改进监管方式,健全追溯体系;突出监管重点,深化治理整顿;坚持问题导向,实现信息公开;完善创城机制,努力举措推进。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力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双创”工作,完善创城机制

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任务落实。按照《德州市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将“创城”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创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的总抓手、总目标。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建立健全制度,量化测评 体系,部署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创城机制。

(二)积极开拓创新,改进监管方式

一是推行“四定网格化”监管。县局将以食用农产品批发 市场和大中型商超为重点,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化检查清单组织实施。制定“四定网络化”(定格、定人、定责、定标)监管工作方案,对基层监管所辖区科学划分网格,合理分配确定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职责。严格开展日常各项检查工作,重点确保责任监管机构及人员和日常监管情况上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实施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县局督促各乡镇(街道)食 药监所和食品销售者完成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建立风险管理档案。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将结合信用量化分级标准,合理确定监管的重点、方式和频次。所属辖区内所有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率达100%。

三是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建立实施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改进检查方式,综合运用日常督查、飞行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在全县推行双随机飞行检查并进行记录,一年开展不少于6次。重点检查对象为批发市场和大型商超。

四是切实履行抽样检验职责。坚持以问题导向统领抽检工 作,合理分工、避免重复,确保实现抽检品种全覆盖。要加强食用农产品抽检,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等食用农产品,每月至少抽检

批次,全年不少于

批次。要增加高风险品种检验频次,如食用油、肉类、乳制品、饮料、婴幼儿食品等高风险加工食品每季度抽检一次。继续开展“食品快检进市场”、“你点我检”活动。督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建立快检室或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

(三)突出监管重点,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县局将制定食用农产品交 易(农贸、便民)市场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国家、省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出台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因地制宜建立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推进抽样检验和现场检查制度化,推行模块化、规范化、痕迹化监管。

二是监督大型商场超市建立良好行为规范。建立食品销售 者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自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以大型商超流通示范单位为重点,推行企业约谈、“黑名单”、严重违法者“终生禁入”等制度。县局将以总局在大中型商超开展的食品安全“诊脉行动”自律规范为切入点,全力监督大中型商超落实经营规范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加强散装食品进货查验、标牌公示等日程监管。规范治理“五无”及超保质期食品销售行为。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要追流向、查源头,监督经营者及时履行召回、销毁责任。探索建立大型商超举报投诉先行赔付机制。

(四)建设追溯体系,实行重点突破

一是加快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力推行“一票通”追 溯制度,监督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以“一票通”为载体的追溯体系,实现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监管上下游对接。重点监督食品供货商建立“一票通”为载体的追溯体系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监督大中型商超和供货商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鼓励大型商超和供货商建立电子追溯体系并与追溯监管系统对接。

二是重点突破供货商追溯体监管。县局指导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监督供货商建立以规范使用“一票通”为载体的追溯体系。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建立供货商(含有奖补资金供货商)档案,按照《德州市食品流通环节“一票通”实施方案》统一发布的“一票通”格式规范,督导食品供货商使用“一票通”,对其进销货情况重点掌握。围绕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重点品种,全面推行食品“一票通”。

(五)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治理整顿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深化专项整顿。加强源头治理,重点 针对水产品、蔬菜瓜果、豆制品、调味品、酒类、蜂产品等,开展农兽药残留、“两超一非”、植物油中塑化剂、假冒伪劣等综合治理。开展肉及肉制品、食用油专项治理;着力开展畜禽产品、水产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供货商“潜规则”专项治理行动。

二是推广“五项标准”,搞好“食安山东”创建。深入推 广“五项标准”,在农村食品店推行“五项标准”;确保学校周边、车站、医院、旅游景区等周边食品店、食品摊贩等到单位达到“五项标准”要求。将“食安山东”作为各项工作的良好载体和有力抓手,深入开展创建工作,把“食安山东”名片擦得更亮。

(六)建立信用档案,实现信息公开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者信用档案。县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建立信息完整准确的档案,并将信用档案建设达标率纳入年度考核。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负责建立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定期评定信用等级。

二是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通过部门网站将监管信用 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布、更新。重点公开不合格产品以及召回、下架、销毁等处置情况、违法事实、处罚结果等信息。及时将舆情核查处置情况在原媒体和本部门网站公布。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加强对舆情信息监控,坚持以公开对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七)强化学习培训,努力举措推进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做好指导监督。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指导工作的水平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程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与新《食品安全法》配套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做好食品销售许可业务指导、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督导检查。

二是服务基层,勇于担当。安排部署工作,准确把握上级 文件、会议精神,明了基层工作实况,不当“二传手”,增强工作指导的精准性、可操作性,真心体贴,服务基层,为基层减负、解压,提高工作效能。在实际工作中,学会“借势”、“造势”,利用社会正能量,减少负面影响;借助舆论平台,放大监管效应。树立“大干小困难,小干大困难,不干最困难”的思想,锲而不舍地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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