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_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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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业学院201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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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对象
(一)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创新人才、青年项目创新人才
(二)湖北省“百人计划”创新人才
(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主讲教授、楚天学子
二、学科范围
(一)国家“千人计划”和湖北省“百人计划”:省级重点学科、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硕士点学科。
(二)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食品科学,粮食、油脂与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物化工,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岩土工程,企业管理。
三、选聘条件
(一)国家“千人计划”和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
1、“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和短期项目人选一般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
长期项目人选应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每年在校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
短期项目人选应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与学校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校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2、“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应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引进前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3、“百人计划”人选一般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在国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国内外一流的研究水平,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每年在校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
4、在本学科建设上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领先水平的能力。
5、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热心为学校服务,崇尚科学,为人正派,富有合作精神。
6、“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和湖北省“百人计划“的人选可全职引进或双聘(聘期),短期项目人选为双聘(聘期),青年项目人选为全职引进。
(二)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人选
1、特聘教授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且有一定海外学习与研究工作经历的教授(或在国外担任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全身心地投入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深厚的学术造诣,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国内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主持过863、973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具有相当的研究成果。
(3)具有发展潜力,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5)全职引进或双聘(聘期)。
2、讲座教授
(1)在国外知名教学科研机构工作第一线,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研究成果,一般应担任国外知名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热心为学校服务,崇尚科学,为人正派,富有合作精神。
(3)聘期内每年在岗工作累计达2个月以上。
3、主讲教授
(1)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位。或担任国内教授或相应职位5年以上,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曾担任过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
(2)长期在高等学校从事本科专业教学工作,承担过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程主讲任务,所讲课程受到师生和同行好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热心为学校服务,教书育人,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
(4)聘期内每学年在学校系统讲授1-2门本科课程。
4、楚天学子
(1)具有博士学位,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前述高等学校和国外著名研究机构任职1学年以上并获得突出成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2)理论基础、学术潜力、职业道德、协作精神、身体条件等综合素质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强,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3)全职引进。
四、聘期工作和生活优惠待遇
(一)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青年项目和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
1、“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人选一次性补助100万元;青年项目人选一次性补助50万元,并根据人选所在学科领域、能力水平等差异,通过专家评审,分类分档核定科研经费补助标准100-300万元,经费均由中央财政提供(按进度拨款)。“百人计划”人选由湖北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免税)。
2、除国家或湖北省提供的工作经费外,聘期内学校另提供不少于40万元的科研配套费,提供不少于100万元的实验室建设费(限购固定资产),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实验场所并优先使用校内大型仪器设备等资源。
3、除国家或湖北省提供的一次性补助外,聘期内学校按年薪制或协议工资制付给薪酬。其中,全职在学校工作(每年9个月及以上)的“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人选薪酬面议,青年项目人选和“百人计划”人选按15万元/年(税后)的标准兑现岗位津贴。双聘的“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人选和“百人计划”人选,聘期内每年提供10万元资助经费,其中,根据实际在岗月数按1.5万元/月(税后)的标准兑现岗位津贴,其余部分用于学术交流、住宿和往返差旅费等。
4、全职在学校工作(每年9个月及以上)的除享受校内教师的工资(含绩效工资)及福利等各项待遇外,还提供一套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三室二厅集资住房和不少于2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双聘人员,聘期内提供三室二厅住房一套(含标准装修)免费居住。
5、享受校内教师的科研奖励政策待遇。
6、学校根据需要配备工作助手。
7、若有需要,解决配偶工作、子女随迁等问题。
8、落户、居留、出入境、保险、医疗、税收等按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有关工作生活待遇,具体面议。
(二)国家“千人计划”短期项目人选
1、除由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外,聘期内学校每年提供10万元资助经费。其中,根据实际在岗月数按1.5万元/月(税后)的标准兑现岗位津贴,其余部分用于学术交流、讲座、往返差旅费等。
2、聘期内享受校内教师的科研奖励政策待遇。
3、根据需要,提供在校工作期间的住宿。
(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人选
1、特聘教授
(1)聘期内提供科研配套费40万元,提供实验场所及100万元左右的实验设备条件(文管类学科为20万元)。
(2)聘期内以武汉工业学院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得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可申请1-2个科研编制人员作为工作助手的政策支持。
(3)聘期内按10万元/年(税后)的标准兑现特聘教授岗位津贴。
(4)全职引进人员,除享受校内教师的工资(含绩效工资)、医疗、福利等
各项待遇外,还提供一套三室二厅集资住房和一次性安家费18~20万元。双聘人员,聘期内提供住房一套(含标准装修)免费居住。
(5)聘期内享受校内教师的科研奖励政策待遇。
(6)若有需要,解决配偶工作、子女随迁等问题。
2、讲座教授
(1)聘任启动时提供10万元资助经费。根据实际在岗月数按1.5万元/月(税后)的标准兑现岗位津贴,其余部分用于来校工作期间的学术交流、住宿和往返差旅费等,按年度滚动使用。
(2)聘期内享受校内教师的科研奖励政策待遇。
(3)根据需要,提供在校工作期间的住宿。
3、主讲教授
(1)聘期内提供教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科学研究等条件。
(2)聘期内按5万元/年(税后)的标准兑现主讲教授岗位津贴。
(3)聘期内享受校内教师的科研奖励政策待遇。
(4)视工作需要配备工作助手和教学团队。
(5)根据需要,提供在校工作期间的住宿。
4、楚天学子
(1)聘期内按5万元/年(税后)的标准兑现楚天学子岗位津贴。其中,省教育厅给予3万元/年,学校再补贴2万元/年。
(2)根据我校当年教师引进政策,按对应条件享受相应工作与生活优惠待遇(含科研启动费、校外购房资助款、租住校内周转房、协助解决配偶与子女户口随迁及子女入学入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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