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_卫生室公卫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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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卫生局文件
龙卫〔2011〕12号
关于印发《龙子湖区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龙子湖区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龙子湖区卫生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计划 通知
抄报:蚌埠市卫生局,龙子湖区钱士超副区长
抄送:龙子湖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龙子湖区卫生局办公室2010年3月29 日印发
龙子湖区落实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龙子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确保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记录等。居民建档率街道50%,农村30%,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城市60%,农村50%。
(二)健康教育。每年向辖区发放健康教育材料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居民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城市80%,农村70%。
(三)预防接种。6岁以下儿童建卡率达98%,原“五苗”接种率达90%,新纳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85%以上。
(四)传染病防治。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和准确率95%以上,传染病个案调查率95%,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100%。
(五)儿童保健。为当年出生婴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并发放服务券,城市90%,农村60%;家庭访视城市新生儿访视率达70%,农村60%; 0-36月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城市达到65%、农村达到50%。
(六)孕产妇保健。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70%,农村60%。
(七)老年人保健。65岁以上老人登记管理率城市90%,农村50%。
(八)慢性病管理。慢性(高血压、糖尿病)病登记管理率城市90%,农村50%。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占总数城市60%,农村30%。以上指标为年度工作目标,半年考核时参考使用。
二、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一)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区卫生局和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附件1)。考核小组的具体工作包括:制定项目工作政策、组织编制项目工作清单、组织制定项目工作考核细则、组织定期考核等。
(二)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等相关人员组成(附件2)。技术指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包括:制定项目工作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
(三)成立乡镇和社区领导小组。各乡镇卫生院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包括:制定本辖区工作计划,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人员,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责任书,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
三、落实责任,合理分工
(一)区卫生局责任分工: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由局医政股负责;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由区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由区妇幼保健所负责;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由局疾控股负责。具体职责:确保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的质量及进程。
(二)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分工: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并指导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任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协助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和落实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三)区级医疗卫生单位责任分工:区疾控中心、区妇幼所负责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四、工作进度
(一)摸底准备阶段(2010年1月至3月):认真学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文件,组织本辖区卫生专业人员(含乡村医生)和管理人员培训。制定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部署项目工作,分解安排工作任务,建立专门组织机构,摸清各种底数,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相关政策,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4月至12月):全面启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所实施项目要严格按照《安徽省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执行,至7月上旬按要求基本完成任务指标的一半,至12月底全面完成任务指标。
(三)检查考核阶段:检查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即:2010年7月中、下旬)区卫生局及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半年完成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进度缓慢,影响我区工作整体进度的单位,实行通报制度;第二阶段(即:2011年1月)对全年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区级对各乡镇(街道)的考核标准按照《安徽省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闽卫农社〔2009〕207号)执行,各乡镇(街道)对行政村的考核标准参照省上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及补助经费办法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工作重心。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员、健康档案管理员和责任医生。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转变服务模式。要根据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调整工作重心,转变服务模式,把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重点。负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下级卫生机构和住户,按责任分工具体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减轻并逐步消除危险因素对居民健康的威胁。
(三)强化检查指导,严把质量关。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层层落实检查和业务指导,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开展技术培训,统一工作标准。区卫生局要组织技术专家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本单位医务人员和乡村级医生进行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五)加大宣传,提高知晓率。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众参与。同时,积极争取街道、乡镇政府的支持,做好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把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讲明白,让他们关心支持这项工作。
(六)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严格项目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月报告制度,确保年度项目目标如期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每月2日前将上月各项目进度情况上报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3日前上报至区卫生局,然后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