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白人实施计划6_六承包人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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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府发(2011)号
枣林乡人民政府
关于“法律明白人”工程 实施方案按照上级关于实施“法律明白人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落实,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掌握基本法律常识的法律工作者队伍,促进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水平,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乡“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力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素质,坚持法制法规学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乡普法领导小组协调、指导作用,深入开展《宪法》、《民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工作。
二、目标、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目标
根据“六五”普法的进程,紧紧围绕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目的,以“求新、务实、有突破、保稳定、促发展、让群众满意”为宗旨,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培训、教育等手段,努力为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根本转变,培养具有较强法制观念和较高法律素质的“法律明白人”,促进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重在发挥实效,力争到2015年“计划”结束(“六五”普法结束)时,建立全乡 “法律明白人” 队伍。
(二)对象条件及要求
1、“法律明白人”应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治敏感、较高的法律意识和自律品质。具体要求:(1)掌握《宪法》;(2)熟悉《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民事、刑事法律的基本知识;(3)熟悉《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4)掌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5)熟悉其它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省、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的国家政策。
2、“法律明白人”应成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骨干,主要职责为:
(l)参与依法治乡工作,负责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工作,具体组织对“计划”的实施,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性任务,参与处理其它涉法事务。
(2)带头学习知识,积极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努力营造法制教育氛围,以促使人们在持续的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真正做学法、用法的带头人。
三、实施步骤与方法
(一)实施步骤
根据“六五”普法进程,“计划”的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9月底,对“计划”的实施进行全乡统一部署,确定二至三个单位为实施“计划”试点单位,并上报县司法局备案。
第二阶段:2013年10月,扎实稳妥实施方案,要求到2014年9月底必须形成一支 “法律明白人”的完善队伍。
第三阶段:2014年9月—10月,乡普法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要求,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全面验收总结。
(二)方法
1、法律明白人的选择:各村,“五五”普法 “法律明白人”工程的基础上,选择部份学法带头人,通过发挥学法带头人的引领、示范、宣传作用,带动全家、全村乃至全乡的普法教育活动。在培养“法律明白人”的过程中努力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对“法律明白人”的选择,把试点户家庭成员中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回乡知识青年和退伍军人、外出务工人员、青少年学生作为“法律明白人”的重点培养对象,让他们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点,把他们培养成为普法工作的骨干。二是注重对“法律明白人”的培训。由乡综治办、司法所联合举办培训班,聘请有关人员,对培训对象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三是注重发挥“法律明白人”的作用。给这些“法律明白人”配备必要的宣传资料和工具,让他们在学法、懂法、守法的同时,逐步成为普法中的宣讲员。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尽快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工作机制,“法律明白人”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做到部署、落实、检查“一条龙”目标管理。
2、各村要充分利用法律图书、网页、广播、电视、橱窗、板报、展览、法律咨询、演出等多种形式与媒体配合“六五”普法教育宣传法律,扩大影响,做到法律到人、深入人心。
3、“法律明白人”必须明确职责,做到有规章制度可循,有工作(活动)记录可查,资料齐全并分类立卷归档备
阅;有法制宣传栏,实行目标管理,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普法工作中的实际作用。
4、实施“计划”要努力拓宽思路,工作的开展情况,要以简报、总结、动态分析的形式形成文字并向乡普法领导小组上报,每一次总结必须有实质性材料、每一次分析必须有新进展;乡普法领导小组在整个“计划” 实施期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调研,随时通报检查情况或推广典型。
三、组织保障
1、乡普法领导小组对“计划”的实施工作将加强指导和协调,建立完善实施“计划”的领导机构,与各村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和考核,使他们成为推进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乡工作的中坚力量。
2、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将村是否建立“法律明白人”工作机制列入评优、评先项目的条件之一,同时列入年度目标,制订、实施百分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并将“法律明白人”责任制考核作为评定村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在普法工作中有创新思维或做出突出成绩的“法律明白人”在评优评先方面给予倾斜。
3、乡普法领导小组将及时总结各村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根据例行检查、抽查、调研的情况采取适时召开现场会、表彰先进集体、个人等方式,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并为我乡“六五’普法的评估、验收和表彰工作打好基础。
枣林乡“六五”普法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