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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8 工作计划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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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煤矿瓦斯、火灾与顶板重大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课题申报指南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也是国家能源安全的基石,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基础产业,《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进一步强调了煤炭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而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为前提。同时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是世界上灾害严重、事故多的国家,煤矿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预防控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已成为国家和政府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开展煤矿安全科技攻关为实施 “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公共服务重点工程和“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程提供保障。

在“十五”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 1 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确定的“矿井瓦斯、突水、动力性灾害预警与防控技术”优先主题的总体部署,“十一五”期间,按照“国家目标主导、整合多方资源,突破重点技术、加强集成应用,遵循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以防治瓦斯、火灾及煤岩动力等灾害为重点,攻克煤矿安全生产与管理中的重大技术难题,构建矿井灾害事故预警和煤矿重大灾害防治二个技术平台,突破瓦斯灾害防治、矿井火灾防治、煤岩动力灾害防治、煤矿安全管理等四类关键技术,研究形成一批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内外因火灾及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防治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抽放、矿井火灾防治、冲击地压及顶板防治等技术示范工程。逐步提高我国煤矿安全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对煤矿安全工作的支撑能力,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整体提升煤矿安全水平,逐步实现煤矿安全保障从“被动应付型”向“主动保障型”的转变。

现将课题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实施年限

课题实施年限为3年,课题实施时间为2006年~2008年。

二、基本要求申请内容必须在本项目指南范围之内,超出指南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的条件

1.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相应国家级科研课题综合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不得超过三家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可与境外研究机构联合申请(境外机构所需经费须自理),并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申报单位可吸收留学人员或外籍人员,但应确保课题成果及知识产权归中国所有。

3.积极鼓励科研单位与中资企业或中方控股企业联合申报,并确保配套资金到位(不少于1:1并纳入统一预算),可共同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企业自主申报应具有一定的研发实力,并有专门的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资产负债率低于2/3,无不良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

4.单独申报的单位必须提供课题实施的管理模式,并出具课题实施完成的保证承诺书;联合申报的单位要明确课题实施的负责单位,并提供合作的组织管理模式及保证课题实施完成的承诺书。申报单位可对课题整体或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申报。

5.申报单位须指定课题专门财务账户,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到位,支持研究工作。

6.成果查新证明必须由国家或省级权威部门出具。

四、申请负责人的条件

1.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固定的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较高的学术水平、优秀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

2.用于所申请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3.年龄在57岁以下(含57岁),并提供身份证号。4.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若再申报本项目其他课题,只能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一项课题。所有课题申请人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

5.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事业单位(含研究机构)的专职管理人员参与课题研究时间低于工作时间60%的均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经形式审查,申请单位或申请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专家评审。

五、申报内容

课题1: 煤矿瓦斯灾害基础条件测定关键技术

(一)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地面钻孔煤层瓦斯含量与井下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煤层透气性系数和煤岩应力参数等主要参数的准确、快速测定技术与装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综合判识技术,矿井瓦斯涌出规律、瓦斯涌出量预测关键技术,地质构造(破坏)带超前探测技术,构造煤发育区、瓦斯富集区探测技术。

(二)考核指标

1.研制空气、泥浆介质中煤的瓦斯解吸过程模拟实验装置,使地勘煤层瓦斯含量测定准确率达到80%以上。

2.研制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快速测定装置,瓦斯压力测定误差小于10%,测定时间<3天;瓦斯含量测定误差小于15%。

3.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预测准确率达到85%以上。4.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无突出准确率达到100%;突出危险区域预测准确率达75%。5.突出危险煤层超前150m探测出构造发育区。

(三)国拨经费概算

本课题拟安排专项经费540万。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具有从事煤矿瓦斯灾害防治、物探等研究的专业机构,并掌握大规模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数据,并具有良好的业绩。

2.课题申报单位具有本领域内的国家、行业或省级实验室等基础条件,拥有开展相关研究的先进仪器设备。

课题2: 煤矿重大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关键技术

(一)主要研究内容

开发构建煤矿灾害综合监控的网络平台关键技术,CH4、CO的检测传感技术,煤矿主要灾害的连续实时监测系统,煤矿综合实时安全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及可视化技术,瓦斯突出动力学模拟技术,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在线辨识、智能分析和预警技术,煤矿主要灾害的预防措施方案专家系统,研究采掘工作面非接触式突出预测及在线预测技术。

(二)考核指标

1.甲烷传感器响应时间小于10~12s;工作稳定性大于6~12个月;元件寿命3~5年。

2.矿井综合监控系统传输反应速度提高到15秒以下;监控系统设备无故障运行时间提高到2个月;实现综合监控系统异常的联动控制;

3.开发出煤矿重大灾害预警系统,实现对动态安全信息的连续采集、在线辨识、智能分析和灾害预警功能,预警总准确率达到80%以上。

4.形成掘进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涌出连续性预测实用化技术和装备,使工作面突出危险预测准确率达75%,工作突出危险预测深度达到50米以上;减少防突措施工作量70%。

(三)国拨经费概算

本课题拟安排专项经费670万。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煤矿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熟悉煤炭开采过程,具有从事煤矿瓦斯、火灾、顶板与冲击地压等灾害防治,以及煤矿安全监控预警技术研究的专业机构。2.课题申报单位具有从事本领域研究的国家、行业或省级实验室等基础条件。

3.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关领域理论和技术基础,熟悉本领域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掌握本领域大规模研究的基础数据。

4.课题应进行技术示范,并落实示范企业。课题3: 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及瓦斯抽放关键技术

(一)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采动区地面瓦斯抽采关键技术与装备,石门揭煤新技术,高压水射流顺层钻孔技术及装备、高压脉动注水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与装备,远距离和薄煤层保护层开采强化抽放技术,低透气性煤层瓦斯强化抽放技术及装备。

(二)考核指标

1.地面钻孔抽放采空区钻孔的成孔率大于60%。2.在远距离、薄煤层(保护层)开采条件下,对邻近层卸压瓦斯强化抽采的抽采率达60%以上。

3.高地应力、高瓦斯压力条件下高压水射流顺层钻孔成孔直径100~150mm,钻孔深度30~50m。

4.研制高压循环疲劳注水防突技术和装备,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降低30%以上。

(三)国拨经费概算

本课题拟安排专项经费790万。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煤矿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熟悉煤炭安全生产的工艺过程,具有从事煤矿瓦斯突出防治、瓦斯抽放等研究的专业机构。

2.课题申报单位具有从事本领域研究的国家、行业或省级实验室等基础条件。

3.课题申报单位熟悉本领域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掌握本领域大规模研究的基础数据。

4.课题应进行技术示范,并落实示范企业。

课题4: 瓦斯煤尘爆炸预防及继发性灾害防治关键技术

(一)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多种可燃性气体(煤尘)共存情况下爆炸防治技术与装备,高瓦斯大风量采掘面煤尘治理技术,井下煤尘沉积强度测试装备,采掘机自动喷粉、喷水抑爆技术与装备,矿井新型阻爆、隔爆技术与装备,坚硬顶板、顶煤开采安全保障技术,煤矿继发性灾害的防范技术。

(二)考核指标

1.采掘巷道水幕抑爆系统可探测5m远1cd的火焰,系统动作时间小于20ms。

2.沉积煤尘强度传感器测量范围5~150mg/cm2;测量误差15%。

3.控尘装置总粉尘除尘效率≥99%,呼吸性粉尘除尘效率≥90%。

(三)国拨经费概算

本课题拟安排专项经费490万。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煤矿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熟悉煤炭安全生产的工艺过程,具有从事煤矿瓦斯爆炸、粉尘防治等研究的专业机构。

2.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从事本领域研究的国家、行业或省级实验室等基础条件。

3.课题申报单位应掌握本领域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并具有本领域大规模研究的基础数据。课题5: 煤矿火灾综合防治关键技术

(一)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煤最短自然发火期快速定量分析技术,火区环境检测及封闭与启封条件判别技术,大面积松散煤体、巷道冒顶区防灭火材料、装备;无毒生态防火材料及高稳定性阻化灭火材料及装备;火区爆炸危险性气体高效惰化与阻爆材料与装备;矿井重点区域外因火灾高温火源点定位与控制技术;矿用多功能阻爆灭火、水改性灭火技术及装置。

(二)考核指标

1.建立基于活化性能测试分析技术的煤自燃内在危险程度判定方法及标准。

2.研制煤最短自然发火期的绝热氧化测试装置,跟踪温度控制精度≤0.1℃;建立测试技术条件及评价准则。

3.复合惰性膨胀泡沫破泡率小于10%,阻化率大于70%,发泡量大于120m3/h。

4.建立火区启封条件多元判别技术及标准。

(三)国拨经费概算

本课题拟安排专项经费430万。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煤矿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熟悉煤炭安全生产的工艺过程,具有从事矿井火灾防治等研究的专业机构。

2.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从事本领域研究的国家、行业或省级实验室等基础条件。

3.课题申报单位应掌握本领域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并具有本领域大规模研究的基础数据。

课题6: 深部开采煤岩动力灾害多参量识别与解危关键技术及装备

(一)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开发动力灾害电磁、微震等连续实时监测设备、深部开采矿井动力灾害多参量判别技术、矿井动力灾害多参量信息监测系统、冲击地压灾害解危技术及装备研究、深部巷道煤岩稳定性监测与控制技术和装备、深部开采突出危险区域的特征及多参量动态识别技术。

(二)考核指标

1.冲击地压等煤岩动力灾害判识准确率达到75%以上。2.高压水射流切槽装置切割高度不低于15cm,连续切槽不低于80m。

3.实现对冲击危险区的有效解危,深孔断顶爆破孔深不低于50m。

(三)国拨经费概算

本课题拟安排专项经费680万。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煤矿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熟悉煤炭安全生产的工艺过程,具有从事顶板、冲击地压等煤岩动力灾害防治研究的专业机构。

2.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从事本领域研究的国家、行业或省级实验室等基础条件。

3.课题申报单位应掌握本领域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并具有本领域大规模研究的基础数据。

4.课题应进行技术示范,并落实示范企业。课题7: 煤矿安全管理关键技术与标准研究

(一)主要研究内容

研究煤矿的准入条件、人员准入和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标准;研究煤矿瓦斯、火灾、水灾、粉尘、地质及动力灾害等不同危险程度灾害防治的技术措施要求和管理标准;研究煤矿安全管理、评价技术体系和安全评价技术标准;煤矿安全生产评价方法与动态评价系统及标准、煤矿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标准与规范等;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煤矿本质安全型矿井标准体系和考核评估标准;研究矿井安全系统管理技术研究。

(二)考核指标

1.形成适合我国国情和煤矿生产实际情况的煤矿准入门槛条件、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煤矿安全动态评价技术、安全评价标准体系、煤矿瓦斯、火灾和顶板与冲击地压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体系、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与评价的技术体系及相关管理规范。

2.制订技术标准20项以上,技术规范15项以上。

(三)国拨经费概算

本课题拟安排专项经费500万。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煤矿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熟悉煤炭安全生产的工艺过程,具有从事煤矿安全技术研究、技术标准与规范制修订的专业机构,并且是煤矿安全领域相关标委会的挂靠单位。

2.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从事本领域研究的国家、行业或省级实验室等基础条件。

3.课题申报单位应掌握本领域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并具有本领域大规模研究的基础数据。

课题8:典型矿井重大灾害综合防范技术集成与示范

(一)主要研究内容

选择一批具有典型性灾害的矿区,通过关键技术装备的试验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创新,进行灾害防治技术的综合示范。研究和建立煤与瓦斯突出预测与防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基于先抽后采的煤矿瓦斯抽放技术集成与示范、高瓦斯矿区瓦斯治理综合技术集成与示范、矿井火灾综合防治技术集成与示范、深部矿区煤岩动力灾害综合防治技术集成与示范。

(二)考核指标

1.示范企业的瓦斯抽放率提高60%,瓦斯抽放量提高50%以上,灾害发生起数降低50%以上。

2.建立和完善示范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培养和锻炼一批掌握灾害防治技术的工程技术人才,提高示范企业吸纳接受新技术,并进行消化、创新的能力。

(三)国拨经费概算

本课题拟安排专项经费500万。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将作为本项目的示范企业,须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及前期相关工作基础,承担过瓦斯、火灾、顶板和冲击地压等灾害防治的国家级或行业科研项目。

2.示范企业应具有灾害的典型性,能够提供必要的配套条件,包括与国拨资金配套的一定比例的资金。

3.示范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须在申请书明确对课题的承诺和相关证明。

六、申报受理

(一)课题申报材料受理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划科技司(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联系人:林

岚、张英哲 电

话:010-64463167(兼传真)

(二)申报指南同时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daodoc.com)。所有申请材料不接受当面受理。

(四)我们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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