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卫生监督所绩效考核工作计划_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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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县卫生监督所2012年绩效考核工作计划
2012年,全所卫生监督绩效考核工作以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步伐,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工作目标
确保5个100%等工作目标的完成。
(一)、卫生许可证核发证合格率100%;
(二)、各类卫生监督工作覆盖率100%;
(三)、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率100%,群众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及时率100%;
(四)、各项卫生行政处罚正确率100%;
(五)、非法行医案件依法移送率100%;
二考核内容。
1.考核指标:
根据国家、卫生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卫生监督机构的法定职能和目前实际,制定《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业务指标》(以下简称《业务指标》)和《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保障指标》(以下简称《保障指标》)作为开展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依据和保障措施。
《业务指标》包括:业务工作、综合管理、精神文明建设3项内容。根据有关指标的重要程度,设立了10个关键项。
《保障指标》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设备装备4项内容。根据有关指标的重要程度,设立了10个关键项。
《业务指标》和《保障指标》满分各为500分,在指标内容设置上,省、市、县三级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略有不同,考核评分时进行标化。
2.考核结果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优秀:《业务指标》得分≥450分,《保障指标》得分≥450分,无关键项得0分。
合格:《业务指标》得分≥400分,≥4个关键项得满分;《保障指标》得分≥400分,≥4个关键项得满分。
基本合格:《业务指标》得分≥300分。
3.考核结果应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重要依据。
机构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政府适当增加当年度财政拔款和绩效工资总量,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20%;绩效考核不合格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
(三)考核方式。
采用平时考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现场考核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资料核查、知识技能考核、问卷调查、服务对象评议、综合评估等方式进行。
本级的绩效考核由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上级对下级的绩效考核核查采用专家组检查方式,专家组成员由卫生、人保、财政、编制、发改、医学院校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四)考核程序。
1,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形成考核组意见报卫生行政部门。
3.考核结论经县卫生局审核、公示后予以公布
二、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一)、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卫生监督员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三)、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
(一)、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二)、以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3、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三)、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
(四)、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医用辐射防护安全监管
1、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2、认真处理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事件。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职业病危害案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违法事件,维护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四、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卫生监督形象
(一)、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价审查和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时纠正和查处卫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二)、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健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注重规范和严格行政许可,树立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的理念。
(三)、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东宁县卫生监督所
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