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国土资源局工作计划_如东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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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国土资源局2007年工作计划
2007年是土地全面实施宏观调控的关键之年,国务院一系列土地宏观调控措施将全面到位。针对国土资源管理方式、方法的重大变革,全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土地宏观调控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整体工作的推进力度,总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又好又快发展目标,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挑战,以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破解难题,以勤廉高效、优良作风服务社会,努力做到“保护更严格、保障更有力、维权更有效、服务更优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更上新台阶。
(一)健全“倒逼”机制,在利用方式上求突破
针对当前我县土地集约化程度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土地闲置浪费等现象,将认真落实国家一系列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意识、健全机制、明确措施,从源头上确立集约用地“倒逼”机制,实现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新突破:
一是完善问责制度。根据国务院31号文件的要求,科学设置县对各镇政府土地管理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通过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基层政府在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计划执行、制止和消除违法用地等各方面职能更到位。
二是强化集约用地意识。开展“集约用地年”主题系列活动,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加强土地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更发更快发展的意见》,举办土地政策进企业、进社区和集约用地典型评比等活动,充分利用县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造势,进一步营造集约用地氛围。三是加强用地全程监管。落实最近出台的《限制供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宏观调控措施,按照“批前严预审、批中严把关、批后严监管”的原则,强化用地全程管理。继续实行新增供地“两个合同”(出让合同与补充协议)、“两次发证”(出让环节和竣工验收环节两次发证)和“按注册资本预审”制度,正常开展新上项目和在建项目用地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2003年以来新上项目用地情况。以县政府名义出台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建立与建设、规划等部门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推行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研究出台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操作规程,规范出让程序。
四是优化用地集约机制。按照“清理未用的,盘活闲置的,节约未供的,争取新征的,提高在建的”的总体思路,积极研究出台适合我县的集约用地激励政策措施。调整现行土地
年租金标准,通过提高年租金标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将新增用地开工率、竣工率列入对镇政府用地考核,并与下一年度用地指标挂钩。鼓励企业新改扩建标准厂房,建立政府奖励资金;推广曹埠镇“政企联手、企业投资、政府包租”的经验,鼓励多元投入参与标准厂房建设,并在用地指标上予以倾斜。充分运用土地储备融资平台和在储土地资源,支持标准厂房建设。
(二)健全预警机制,在执法效果上求突破
按照“预防为主、防查结合”的执法监察思路,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工作。
一是前移执法平台。全面推行土地违法后果预先告知、非法用地即时停工通知、在建项目挂牌施工等制度,试行信访调解前置制度,建立村级土地纠纷调解组织,努力把土地纠纷、土地违法有效控制在基层。
二是提高执法效能。按照全员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土地巡查工作制度,继续采取土地巡查实绩与奖励挂钩制度,采取随机查、突击查等办法,加强对国土所执法效能督查。采取公开选拔土地违法案件主办人、集中培训等办法,提高全系统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建立系统内部土地动态巡查、违法用地查处、土地信访有效化解的动态考核机制,实行积分制管理。
三是注重宣传效果。积极探索不同对象的宣传方式、方法,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掌握全县用地动态,做到土地未用、宣传先行,将违法用地的想法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继续推行土地违法案件主办制、会办制、联办制和督办制,重点加强对基础设施用地、改变用途土地、闲置土地的查纠力度,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部门配合,实行联合办案,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三)增强保护能力,在长效管理上求突破
一是落实耕地保护长效措施。第一,完善镇、村耕地保护责任。认真落实省、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完善镇、村两级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对镇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和村级年终考核内容,实行损毁基本农田“一票否决制”。第二,加强对现有耕地的保护。开展全县耕地状况调查,摸清底数,建立耕地管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维持全县耕地保有量。第三,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对现有基本农田开展质量评估,对不达标的基本农田重新补划或采取重点投入,优先安排国省投土地整理项目等办法,切实提高现有基本农田产出能力。
二是落实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开展规划区内土劳比数据调查,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在掘港镇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保障配套政策,进一步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按照“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稳步增长机制。
三是大力实施土地整理。第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落实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抓好县级占补平衡项目库建设,完成新增耕地1600亩,确保4月份通过验收。加强市调剂耕地开发项目建设,计划围垦滩涂36000亩,新增耕地24000亩,确保完成市调剂耕地任务。第二,加强项目建设。落实省土地复垦整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建设质量年评估活动。按照“抓好在建的、争取申报的、储备将来的”原则,在做好已批准国投、省投4个土地整理项目的开工建设的同时,积极争取已申报的11个国省投项目。加强对已实施国省投项目的后续管理,完成项目竣工审计,争取尽快通过验收。第三,转换项目管理机制。按照《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耕地开垦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改革项目管理模式,强化土地复垦中心项目法人责任。同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管理,实行项目资金县级直付制,减少中间环节。
四是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砖瓦窑“片警式”管理责任制,实行粘土资源计划管理,砖瓦企业淤泥制砖利用率确保80%以上。加大砖瓦企业关停并转力度,推行砖瓦窑关停平毁政府奖励政策,全面关停拆除无证砖瓦企业,争取1-2家砖瓦企业实现转产增效。继续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四)增强保障能力,在统筹发展上求突破
土地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要素,当前我县正在大力实施沿海开发战略,我们将进一步立足自身职能,优化服务,促进土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
一是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坚持“有保有压、从严控制”的用地政策,以集中促集约、以集约求保障,推进用地指标向“四大平台”集中。精心包装一批有影响力的大项目、好项目,争取更多的国家、省、市“直供”用地指标。继续做好洋口港重大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二是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加大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用地政策的研究和扶持力度,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相衔接前期工作研究。积极争取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改善农村面貌,为城镇建设提供用地指标。
三是提升土地经营水平。加强经营性用地计划管理,发挥土地政策调节作用,严控大套型、低密度商品房用地的供应,进一步优化经营性土地供应结构。根据县委、县政府“三年再造新掘港”的总体要求,推进旧城区土地收储和出让步伐。加强城镇规划区内拆组改居、空心村、空心组改造政策研究,提高城镇规划区内土地利用效益。
(五)实施强基工程,在夯实基础上求突破
一是完成新一轮土地更新调查工作。进一步搞好图件审核,重点检查各类土地权属、地类等,完成权属界址的认定工作,确保通过部、省验收,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现势性的基础数据及图件资料。
二是扎实推进土地规划修编工作。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修编,形成县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
三是完善国土资源数据库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全行业的各类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立农用地定级、标定地价发布管理等数据库,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指挥系统管理数据库,重视信息技术手段在综合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努力提升数据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加强财务基础建设。建立财务管理信息网络,采取内外审计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国土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
(六)实施满意工程,在提升形象上求突破
一是增强勤廉意识。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家属廉政承诺、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每月廉文荐读、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进一步强化系统人员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从源头防范腐败和堕落,建立健全内部集体会审和党组民主集中制。继续实行党风、政风、行风“一岗双职”责任制,开展对国土所和机关重点部门和岗位的评议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是打造文明行业。围绕全局观念好、依法行政好、服务发展好、廉政建设好、工作实绩好、基层评价好“六好”的要求,开展“人民满意国土所”、“人民满意科室”、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
三是提升队伍素质。继续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按照省厅“六个一”的要求,加强基层国土所建设,加大对重点区域土地管理和服务力度,建立大小洋口港两个国土分局。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队伍素质,建立局与所、所与所之间人员正常流动机制,实行国土所长易地任职制度。开展与专业院校联合办学,鼓励基层所人员学习专业知识。大力推进国土所“六个一”建设,落实资金争取再建成3-4家国土所办公楼,力争1-2家国土所档案管理达到省特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