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万人创业促进就业行动计划_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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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万人创业促进就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现将《庆阳市万人创业促进就业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О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庆阳市万人创业促进就业行动计划
为了深入推进全市创业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依据《庆阳市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庆政发[2009]99号)要求,结合我市近年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落实积极的创业政策、资金支持,以创业促进就业,2012年全市共安排创业扶持资金5150万元,扶持1万人创新创业,带动3万人就业。
——鼓励和支持5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新创业;
——鼓励和支持500名两后生(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上学人员)创办经济实体; ——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6000名城乡各类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失地农民、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创新创业;
——通过创业园区建设,带动1000人创业;
——通过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带动1000人创业;
——扶持1000名复退军人自主创业;
具体目标任务配套资金分解见附表。
二、任务要求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创业型城市服务指导职能,全年扶持创业者1万人,创业成功率达到70%以上,通过创业工作带动全市3万人实现就业。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有关政策措施,安排500万元无偿援助创业资金,用于鼓励、引导和支持500名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安排150万元无偿援助创业资金,用于扶持500名“两后生”创办经济实体,共带动3000名以上新增城乡劳动力实现就业。
(三)进一步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助推创业的政策措施,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2000万元,拉动贷款2亿元(其中3000万元用于扶持妇女创业、3000万元用于扶持共青团员创业),扶持6000人创业,吸纳劳动者18000多人实现就业。
(四)进一步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力度,安排500万元用于创业园区建设,500万元用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市直和县(区)必须各自建成1个创业园区、1个创业孵化基地,使全市创业园区达到9个,扶持1000名创业人员入驻园区,辐射带动3000名劳动者就业;建成创业孵化基地9个,扶持1000名创业人员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辐射带动3000名劳动者实现就业。
(五)安排1000万元,支持复退军人1000人创新创业,吸纳带动城乡富余劳动力3000多人实现就业(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六)安排项目经费500万元,用于各级创建创业项目开发经费支出。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准备阶段(3月10日—4月10日)
各县(区)要依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每项工作进行细化,进一步靠实责任,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并将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市人社局。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阶段(4月10日—10月10日)
各县(区)人社局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的职能,依照工作方案,结合创建创业型城市任务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10日—11月30日)
由市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作进展情况采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从10月8日开始,集中对市直和各县(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力度,全力扶持。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把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优先目标,加大工作和资金扶持力度,各县(区)在市上投入4000万元基础上,再配套1150万元的扶持资金。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成为创业者,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实现全市就业更加充分。
(二)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各县(区)、各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积极探索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政策、新机制、新措施。一要将高校毕业生创业促就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重点推进。要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一批重点行业(如信息技术、服装服饰、文化创意、家政服务、物流、动漫、电子商务等),制定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本行业创新创业的行动计划,征集研发一批创业项目,强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二要高度重视城乡“两后生”、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妇女、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创业促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调度和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培训,提升技能。各县(区)、各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动员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创业培训,逐步增加创业培训班次和人数,不断扩充创业培训队伍,结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和区域优势,努力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参训人员的创业激情,提升创业培训质量,着力提高创业培训人员的实践率和创业成功率。
(四)搭建平台,注重成效。各县(区)、各创建工作成员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五大体系建设要求,着力做好四项工作:一要扎扎实实抓好创业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创业舆论氛围;二要加大基层服务站点和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服务大厅建设力度,开发一批能够切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项目,不断提升创业指导服务质量,为创业者提供多元化服务,着力推进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三要把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正确引导,着力培育和扶持,牢固树立服务优先、助推发展的理念,加快建设步伐,提升建设质量。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依托当地工业集中区、商贸流通物流服务聚集区、农业开发示范区等,采取扶持、联建、嫁接等形式,最少建成一处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当地区域特色,能够切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四要加强考核评估,市人社局、财政局、考核局、就业局、创业指导中心要密切配合,组成联合考核评估组,定期对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督促其创新机制,完善管理,依法经营,对工作进展不力,整改不到位,评估不合格的基地、园区取消其资格,收回其补贴。
(五)信贷支持,破解瓶颈。妇联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共青团要认真贯彻落实《庆阳市青年小额贷款项目实施办法》,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庆阳市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积极与合作银行协调沟通,进一步放大担保比例,提高担保能力,争取按1比10的倍率放贷,扩大贷款规模。同时,要积极引导民间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增加民间信贷规模,着力破解创业资金难题。
(六)发挥优势,创业致富。市民政局要继续发挥复退军人带动城乡劳动力创业致富的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复退军人创业促就业工作(市民政局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创业指导中心审定后组织实施)。
(七)正视差距,查缺补漏
各县(区)、各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要结合人社部对我市创建工作中期绩效评估结果,认真寻找差距,查缺补漏。一要尽快出台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考核督查,创业指导委员会及时对创建工作进行调度,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与信息沟通,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强化创建工作绩效考核,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二要严格执行创业人员实名登记制规定,深入细致的搞好创业人员普查,建立健全创业数据采集、汇总、基础台账建立工作,严格执行创建工作统计制度,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资料全、数据准、建
档报送符合要求;三要不断健全、完善创建工作统计制度,定期对创建工作效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查缺补漏,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八)树立典型,正确引导。各县(区)要认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批创业人员、创业导师、支持创业的金融机构和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的典型。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宣传交流,引导社会舆论,增进全社会对自主创业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培育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