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推荐)_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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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2012年江宁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编制说明
2012年度江宁区科技发展计划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聚焦“四个第一”,深入推进南京市“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试、园区先行”八项重点计划和江宁区创新驱动五大行动计划,坚持“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注重效益”的原则,进一步突出年度重点支持领域和重点专项计划,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2012年度重点支持领域包括三大部分,即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现代农业科技、社会事业科技发展领域,重点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政产学研合作、自主知识产权开发、城乡科技发展、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等若干专项。
二、总体要求
(一)申报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规定的重点支持领域和专项计划要求,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或产业化前景,指南规定以外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江宁区行政区划内注册并正常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科研院所与地方的联合项目,应以地方单位作为第一申报人。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一般情况下,单位自筹资金规模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经费的50%。同时,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科研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专帐管理。
(四)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建有研发机构。
(五)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六)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医药项目不超过两年)。
(八)申报项目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1、拥有相应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2、产学研合作项目(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的合作协议);
3、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企业;
4、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园或经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入驻企业申报的项目;
5、列入中央“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南京市“321计划”的人员、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主持的项目;
6、国家、省、市建立的各类科技园区、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东山国际企业研发园内企业和应用单位申报的项目;
7、高校师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2、项目申报单位未按期完成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3、项目申报单位有应验收而未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4、项目申报单位在三年内承担区科技计划中存在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项目合同等不良记录的;
5、申报实施的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专项计划申报要求
(一)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计划
重点支持 “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项目,巩固提升汽车、电子信息两大支柱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智能电网、软件及未来网络两大
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速培育生命科学和航空两大未来产业集群,重点实施一批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产业化前景的项目。
申报单位主营业务应符合我区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发展领域,拥有一定数量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实施产业化项目应有的资产规模、研发团队、管理制度和资金筹措能力,并具有明确的产业化目标;优先支持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两个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内企业申报的项目;同一单位限报一项。
(二)政产学研合作行动计划
重点支持“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企业出资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在高技术领域开展应用导向的重大基础性原始创新和前瞻性研究,着力支持以合作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多种方式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转化科技成果。
申报单位须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规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协议签订日期为2011年之后;合作项目已实现产业化生产,且项目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三)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
1、重大专利技术实施
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在全区经济发展中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
2、专利信息综合利用
重点支持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积极利用专利信息数据库和专利文献检索平台,进一步降低创新成本,提高研发效率,挖掘利用失效专利,对现有专利技术进行二次开发;支持重点行业或企业专利池,实现专利共享,形成专利联盟;以智能电网、生物医药等产业为重点,分析行业或相关技术领域的创新动态及发展趋势、专利分布、研发热点和侵权风险情况,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预警,指导产业发展,规避知识产权风险,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
重点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制定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开展企业专利信息利用、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开展企业主导产品关键技术领域及主要竞争对手的研究分析。
申报单位须拥有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5件(含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件(含1件)以上,专利须获授权并处于法律有效状态;申报单位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具备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有正在实施执行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有专利技术和产品及企业信息管理平台,企业负责人须具有南京市企业家知识产权高级研修班学习经历;项目实施期内,申报单位须新申请专利不少于20件。
(四)城乡科技发展计划
1、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创业孵化器创建、农业科技研发重点实验室引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农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农业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业国际性合作项目,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
2、新品种引繁推广和先进实用技术应用示范
重点支持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大力发展西(甜)瓜、设施蔬菜、花卉苗木、畜禽养殖等产业,引进符合产业定位、适合农业发展的名特优农业新品种,开发区域特色或唯一性农产品,重点支持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
3、农业科技型企业培育
重点支持农业新设施、新装备、农业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的应用与推广,农业重大技术攻关。
4、科技惠民工程
重点支持“百村万盏”节能示范、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农村清洁化生产示范等新农村建设项目。
已获市、区“十村千盏”节能示范项目扶持的单位不得再次申
报“百村万盏”节能示范项目。
5、新型农村科技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
重点支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农业科技型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建设。
(五)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计划
1、人口与卫生健康
重点支持心、脑血管疾病诊断和治疗关键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恶性肿瘤的早期诊断、靶向治疗关键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规范技术的应用研究,社区医疗干预技术及康复设备的应用示范。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限报5项,其它医院限报1项。
2、城市公共管理
重点支持食品药品监督、环保、地震、公共安全等行业科技开发和成果应用项目。
3、生态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
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技术,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
四、相关说明
(一)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采用先网上申报后纸质材料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可登陆江宁区科技局网站(http://),点击“项目申报”,进入江宁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因系统提档升级,请所有申报单位重新注册单位信息,待系统管理员审核激活后登录系统)。
2、网上申报时,请所有申报单位在线先填写项目申报信息表,保存后点提交,待信息表审核通过后,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保存后点提交。
3、经系统审核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
从系统以A4纸打印和复印,按申报书封面、项目信息表、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左侧装订,一式贰份,经有关主管部门、街道科委或开发园区科技人才局审核盖章,报送至江宁区行政服务中心12号科技窗口(地址:江宁区金箔路666号,联系电话:68584302)。
4、附件材料
必须上传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当期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新办企业无审计报告可上传验资报告);
可选上传项:
(3)专利证书复印件和当年专利年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4)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的合作协议;
(5)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其它可以证明企业创新能力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2年3月14日9:00至4月1日18: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科52192634高新技术科52190023
知识产权科52186403科技管理科52186494
城乡科技发展科52186404产学研合作科87180248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内容,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抓紧时间做好申报项目选择、材料准备和项目申报工作。各主管部门、街道科委应根据指南要求,突出重点,严格审核,把好本部门、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关。